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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经深情-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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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怦然心动。
  在一个泳池趴体上,mia再与他重逢,他们在洛城璀璨星空下,踢踏起舞。
  是意外还是庆幸?
  他主动来到好莱坞的咖啡馆里约她见面,他们一起去听了爵士乐,像个毫无保留的孩子,手舞足蹈地要把自己深爱的世界向她展示;男人再一次约她看电影,可在同一天,mia和男友,男友的哥哥有一场会面。他在影院前等了许久,她再也不堪忍受,逃出了餐厅,笑着冲进夜色。她穿着明艳的绿色裙子,像精灵一般出现在影厅的幕布前,让他心里的死灰亮如白昼。
  看到这里,景胜念叨:“……出轨?于知乐你可千万不能学她。”
  “闭嘴。”她盖住他嘴巴,被他笑嘻嘻挪开,再拢回手心。
  电影里的男女主,很快成了亲密无间的爱侣,他鼓励她写剧本,她也支持他床伴爵士乐俱乐部。
  两个同样坚信自己身有宝藏,却怀才不遇的普通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自我,找到了支柱,也找到了归属。
  他们住在一间小房子里,仿佛它是神圣的梦想栖居地。
  可后来,现实倾轧,生活所迫,男主弹起了自己不耻的电子乐,他有了大批粉丝和通告,他甚至开始巡演。
  mia和他发生了争执,就在他精心准备的一个夜晚。
  她不悦地控诉:“你什么开始在乎人们的喜欢了?”
  他回道:“人们喜欢,我能挣到钱,不是很好么?”
  她忽然觉得他变得格外陌生,变成了另一个人。
  她曾以为他是另一个更加执著的自己,可后来,他也朝现实低下了头颅。
  一切变得糟糕,来看女主话剧的人寥寥无几,男主忙于杂志拍摄,也没有及时赶到。
  两人顺理成章地分手,mia挫败归乡,打算放弃成为演员的念头。
  剧情播放到男主在自己公寓接到一个试镜电话后,再去找女主时,于知乐轻轻问景胜:“景胜,你有过梦想么。”
  须臾,无人回应。
  于知乐垂首,靠在自己胸口的男人,已然酣眠,呼吸均稳。
  于知乐打量着景胜,忍不住摸了摸他其中一道浓密的眉毛——他那平日里,总是活灵活现的眉毛。
  继而无声笑了笑。
  再抬头时,mia已经来到试镜的地方。
  面试官吩咐后,她开始不自在地讲述舅妈在巴黎的一段过往,她在大冬天,曾赤着脚,纵身一跃,跳进了塞纳河。
  那黑色的帷幕再度四笼,mia轻轻的哼唱伴随着钢琴……
  于知乐在同样的黑暗里,毛骨悚然。
  一条条闪过的歌词,女主人公甚至都在颤抖着的卧蚕,都令她怵目惊心。
  于知乐想起了六年前,自己存在房间上锁抽屉里的,那一盒被爸爸发现后险些全部撕碎的梦想基金。
  她也曾虔诚而笃定,或者说想当然地以为,自己能够远走他乡,跟在严安身后,背着吉他,就可以征服星辰大海,征服浩瀚宇宙。
  结果这些年,她还在同样的地方,束手束脚,迂回徘徊;她手握方向盘的次数,已经远超出她拨弄琴弦千倍百倍。
  情事过后,歌曲在收尾处变得平缓悠长——
  “我会追随着这些斑驳痕迹,
  找回最初的赤子之心,
  在梦里,有她,以及那条冰河岸边混着白雪的泥土,
  笑容澄澈,
  她说:
  她还会再勇敢跳进冰冷的河水里一次。”
  画面再跳回外面明亮的长凳。
  于知乐感到双颊冰冷,手一抹,竟是满脸泪水。
  就在此刻,怀里的脑袋突然诈尸般,竖了起来。
  景胜微睁开一边眼,含糊不清问:“你刚才和我说话了……?”
  “什么?”于知乐想让他继续睡。
  景胜依然困得睁不开眼:“我好像听见你问我梦想,还是我做梦……”
  他听见了。
  于知乐“嗯”了声,说:“不是,我问了,你没醒。”
  “我又不缺什么,我现在就想……”景胜重新枕回去,圈紧了她手臂,仿佛这个动作才能让他心满意足。
  他还是迷迷糊糊:“……娶你啊。”
  说完又闭上眼,歪头睡过去了。
  他的回答几乎让于知乐窒息。滚烫泪水,悄无声息地往外涌,她呼吸困难。
  她突然意识到,怀里的男人并非一个暂时的虚无好梦,他那么真实,还在呼吸,沉甸而温暖,能压得她心脏隐隐作痛。
  她想到了景胜那天对自己妈妈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口中的婚姻根本不是她执意认为的笑话童话,他设定的未来里早就囊括了她,可她却从未认真考虑过和他的以后,并为之努力。
  思及此,于知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不想再瞻前顾后深思熟虑,她已经不容置喙地告诉自己,她要去跳塞纳河。

  ☆、第五十杯

  翌日,把景胜送公司后; 于知乐和张思甜请了一天假。
  她要回家取一些东西。
  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于中海居然还没外出,待在家里。
  他就待在院子的露天小水池旁,静静移栽着一盆露水松。
  他脾气火爆; 据说和早已去世的爷爷如出一辙。但在捣腾盆栽上面,倒是遗传了奶奶的一些喜好。
  除夕夜的争吵; 让父女间的关系从好歹能待在同一个冰箱; 升级到了远隔冰川大洋。
  于知乐斜睇于中海一眼,并没有打招呼; 径直上了楼,回到自己卧房。
  她从床头蚊帐吊着的小香包里取出一根已经稍微生锈的小钥匙,走回书桌前,传进中间撤退的匙孔; 刚要拧一圈; 却发现根本无法旋动。
  另一只手疑惑地拉了下; 那只小抽屉轻而易举打开。
  于知乐抽出里面白色的档案袋,刚要扯掉上面的白线; 她发现一丝异常——
  封口的绕线方式; 和她平常完全相反,她习惯逆时针往上捆。
  血涌上大脑,于知乐感觉头发丝都要烧着。
  她直接把那只抽屉哐当几下全部抽出,端着疾步往楼下走。
  于中海已经回了大堂,拎了瓶热水壶往桌边走,要给自己杯子里添茶水。
  于知乐停在桌边。
  砰!
  一声巨响,她直接把抽屉恶狠狠丢到桌面,力气极大,以至于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在颠。
  于中海面前的杯子也晃出水滴,他本人不禁抖了抖。
  “干什么!”于中海怒斥。
  于知乐舔了舔后槽牙,努力稳固住那些急促的呼吸,她下巴微昂,示意桌上的抽屉:“你又撬我抽屉了?”
  于父没有否认,只说:“我找东西。”
  “你找什么?问我好了,”于知乐平静地看着他,可这份并不能让人联想到任何关乎“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字眼,更像是暴风骤雨之前彻骨的压抑:“何苦像个小偷。”
  “暂时不用了。”于父把茶杯拧上盖,语气讥嘲:“我偷你东西?你有点良心吧,以前你把你妈给你的零花钱都藏起来想着离家出走,怎么没说自己是窃贼。”
  于知乐哼笑,抽出那只档案袋,举高了质问:“还翻这个了?找出什么来了?”
  她把手机东西摔回去,冷哂:“一分钱都没有,失望透顶了吧。”
  于父偏头,唇畔浮出一些难以置信的,抽动的笑纹:“于知乐,注意一下你说话的态度。”
  “好啊,爸,”于知乐倏地叫他:“为什么翻我东西?”
  她极尽所能地刻薄:“要出去打工了嘛,赶紧跑女儿房里刮刮,能刮到多少是多少。”
  于父胸口起伏,牙根动了动,直接把手里茶杯隔桌甩过去!
  他怒不可遏,目眦欲裂,脸上涨得通红:“你他妈说什么东西?!”
  于知乐一个偏头侧身,敏捷避开他飞过来的玻璃杯,杯子直接撞上她身侧的墙面。
  哐——
  玻璃碎屑,溅向了四面八方。
  有些擦过于知乐的手背,也有点滴茶水冒到她脸颊,滚烫。
  于知乐缓慢地拭了下脸,勾唇:“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我?”
  于父撑着桌,肺部都气得发疼:“你变过吗?白眼狼!”
  “我白眼狼?”于知乐看着他:“我替你还的债,都吐回来给我好了。”
  提到这个,于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做梦!谁把你养大的?!”
  “有你吗?”于知乐伸出一只手:“还钱吧,我不介意把白眼狼这个名号坐实,。”
  “你什么意思,”于父眉心紧锁,循过去看她大大方方摊在自己跟前的掌,紧接着,他哈哈笑了两声:“我都快忘了,你现在跟了有钱人。啧,带钻手表都戴上了,都敢露富了,难怪不用再偷偷摸摸藏钱。傍大款就是好啊,爸爸都可以不当人。”
  于知乐听得愈发可笑,她反问:“你把我当人了?”
  “你尊重过我吗?”忆起往昔,皆是噩魇。
  “偷翻我抽屉,偷看我日记,把我绑起来用皮条抽,还关了半个月那会,你把我当人了?还是说你本来也不把自己当人?”
  “虎毒不食子,畜生都比你强。”
  “我畜生?你整天想着和那个搞音乐的野东西私奔,我还得跪在地上三叩九拜求你留下?”于父瞪得眼珠都快崩出眼眶,他扯扯嘴角:“我怎么有你这种女儿?以前跟不务正业的穷小子瞎混,现在给人老总包养当情妇?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你赶紧走,眼不见为净,”于知乐动动眉毛:“我们彼此都是。”
  “这是我家!”
  “这是我的房子。”
  女儿咄咄逼人的样子,让于中海陌生不已。
  他可是曾经的一家之主呀,任谁见他都要礼让三分,他记忆里的女儿什么样?
  纤瘦安静,沉默寡言,受了委屈也只是死死咬着牙,把打转的泪水往回憋。而现在,她已经可以当面同他不客气地讲话,甚至是,像过去一般回嘴,羞辱他。她漠然之极的脸色,是一柄青出于蓝的淬血刀刃,血缘的血,剐过来的时候,比当年的他,还要利,还要狠。
  偌大的疲惫席卷全身,于父两腿发软。
  他真的老了,是不堪重负的纸老虎,不,他连纸老虎都不够格,虚张声势也是徒劳。他早已降不住眼前这一头倔强的小马。
  他忽然什么都不想计较,也不高兴争个头破血流,更不想再面对于知乐。所以,他背过身,往外走。
  为了不让自己看上去那般老弱无依,宛若丧家之犬,于中海想要昂首阔步地出去,可他试了试,却发现连挺腰直背的力气都荡然无存。
  于知乐定神,无声地注视父亲背影片刻,启唇:“把你丢的杯子扫了。”
  然后提上抽屉,往楼道走。
  回身的同时,于知乐的眼眶瞬间红了一大圈。是报复的快意,还是心酸的悲悯,她也分不清。
  但她心里,一个历久弥新的念头,已经展露出更为清晰的轮廓。
  即使连根拔起会有切肤之痛,她也要离开这里,不再回头。
  ——
  中午,于知乐回了市里,她在景元大厦附近的一间咖啡馆坐定。
  难得清闲的午后,她给自己点了杯草莓梨汁。
  服务员先为她倒了杯柠檬茶,于知乐道了声谢,打开手机短信列表,找到一周多之前,景元音乐公司发来的那条短信。
  短信里面,除去景元音乐公司的地址,还有林有珩林总监的手机号。
  皱眉凝视了那串数字少倾,她食指压上去,拨通。
  把手机靠到耳畔,那边嘟了两下,就被人接起:“喂,哪位?”
  是个沉稳敦厚,趋于中性的女声,听起来格外舒适,像秋天陈铺在路面,晒上好多天的金色稻谷。
  于知乐微微抿唇,喉咙动了动,回:“请问是林总监吗?”
  “对,你是……?”
  于知乐沉静一秒:“您好,我是,”顿了顿:“于知乐。”
  既有严安引荐在前,想必她也应该听过她的名字。
  “啊——”果然,对方惊讶地拖长了声音,有些意外:“是你啊,于小姐,你好啊。”
  “林总监,你好。”
  电话那头,传递来了一些惊喜的笑意:“我以为你不会联系我们了呢。”
  “抱歉,考虑的时间有点久。”
  林有珩是个脾气不错,且惜才的前辈:“没关系啊,严安和我把你说的天花乱坠的,我真是很想见你一面。”
  择日不如撞日,她又说:“我今天刚好有空,你下午来公司一趟?”
  听见那个名字,于知乐稍有迟疑,随口才启齿,试图提出自己的要求:“林总监,”
  她无声地吸气:“我有个冒昧的小请求……”
  “你说。”
  于知乐轻咬下唇,她知道自己很紧张,但还是努力地稳住:“我可以和您私底下见面吗?”
  “不方便来公司?”林有珩问。
  “也不是。”
  “可以啊,”女人答应得很痛快:“完全可以,让你来公司,只是设备齐全,你也好试唱,我么,也好直观地看看你水平。”
  “我下午也可以唱,”于知乐补充:“我会把吉他带过去见您。”
  那边愣了下,笑了:“好啊,你除了吉他还会什么乐器吗?”
  “电子琴,口琴。”于知乐真诚地答:“都会一点。”
  “这个很不错啊,”听到那边有人喊,林有珩当即约了个时间:“于小姐,我们下午三点左右碰面吧,回头在哪见,我短信发你。”
  “好。”
  “那再见,期待你的声音。”
  “好。”
  那边挂了电话。
  于知乐长吁一口气,所有神经仿佛绷了一个世纪。
  ——
  在咖啡馆里坐了半个钟头,于知乐准备回琴行取保养的吉他。
  途径景元大厦,她遮额抬头,眯起眼打量这栋明晃晃的、耸立云霄的偌大建筑。
  五十六层是哪一层?
  她低头取出手机,给【狗胜】发微信:你在哪?
  对面秒回:公司啊。
  于知乐弯唇笑了笑:做什么?
  狗胜:能做什么,上班和想你。
  他又问:你呢?在干嘛?
  于知乐没有再回文字消息,只发了个笑脸表情。
  她再一次昂首望向大厦高处折射出来的刺目光线,在心底默默回复:「我正在走向你。」

  ☆、第五十一杯

  三点零五分; 于知乐收到了林有珩的短信; 让于知乐去城中广场一家名叫“中意”的下午茶,她大概三点半的样子到。
  于知乐提前了一刻钟抵达那边,没想到,林有珩已经在户外卡座等她。
  其实,她们之前并未见过面。
  但于知乐上网查过她资料; 所以一眼便认出了林有珩。
  女人坐在当中一片阳伞下; 她皮肤极白,身材微胖。
  因为墨镜和低调的服饰,附近同样在饮茶休憩的路人; 并未过多的注意到她。
  像林有珩这样专责谱曲作词的音乐人; 多是幕后英雄; 不比大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歌星; 从街边与你擦肩; 你也未必能认出他们来。
  林有珩也瞧见了于知乐; 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隔着黑漆漆的镜片; 于知乐当然瞧不见她眼神。但她能感觉到; 女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
  于知乐不忙落座; 停在桌边与她礼貌地打招呼:“林总监; 你好,让你久等了。”
  林有珩摘了墨镜,随意放到桌面。她身上不见任何架子:“是我来早了,你坐吧。”
  于知乐颔首,把吉他搁到一旁的空座椅上,才坐下。
  林有珩仍在端察她,她直截了当评价:“于小姐,你形象不错。”
  “嗯,”于知乐莞尔:“谢谢。”
  林有珩双手交叉,保养得当的指甲盖,在日光里润和如玉:“不过,你长得漂亮,在我意料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
  于知乐轻描淡写回:“那天我被我爸打了一巴掌。”
  林有珩噤声数秒,再一次倚回去,把自己变成懒洋洋的听众:“你唱吧。”
  指节覆上琴弦,于知乐开始弹奏,这首歌,有一个极为漫长缱绻的前奏。
  好像在等着,等着那些密密麻麻,绒絮般的白雪,簌簌落满整个世界。
  附近卡座上的人,听见旋律,纷纷扬头,往这边看。
  有年幼的黄毛小男孩,咬住吸管,一眨不眨,盯着于知乐的方向。
  这无疑是一支听上去忽快忽慢,颇为多变的曲子。
  若不是知道歌词背后的他意,外人脑中所能想象的画面:应该是一个女孩,独自一人走在雪地里的长镜头。
  她时而自在跳跃,时而背手徐行。
  天地白皑皑,脸蛋红彤彤。
  林有珩指节在椅子扶手上轻叩。
  她凝视着于知乐,其实一开始,这个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觉得她和以前见过的,许多来试音的年轻人一样,浑身罩着一团火焰,是的,赤裸裸的、名为野心的火焰。他们急功近利的野心,很容易能灼到人,让她不舒服。
  但,奇妙的是,于知乐抱住吉他的那一刻,这团火焰陡然敛了下去,她周身只剩一浮半透明水雾般的聚神与空灵。
  她的精神,完全对音乐虔诚。
  于知乐的声音也很特别,会让她想起一具罩着白纱的妙曼的女人酮体。她在舞动,肌肤上,不时会有诡谲变幻的刺青,若隐若现……也许有火红的玫瑰,又或者漆黑的星子。
  “棉花一样柔软无暇的雪,
  砂糖一样清脆响亮的雪,
  白酒一样烂醉如泥的雪,
  和你一样冰冷刺骨的雪呵——
  化了吧,就不会被我踩啦,
  化作烟,变成云,就不会再有人踩到啦……嗒啦嗒啦嗒啦……”
  一曲结束。
  于知乐收声,回归明朗的世界。
  隔壁桌有个大叔带头鼓掌,大赞好听。他的身边,约莫是他的小儿子吧,也跟着噼噼啪啪。
  一时间,门外所有卡座上的客人,都向她致以掌声。
  一个系着黑白围裙的女服务生放下托盘,笑眯眯地拍手。
  于知乐含笑颔首,以示感激。
  等到周围息声,林有珩撑回桌子,没有评论她的歌,反倒提起另一件事:“于小姐,不久前,我其实得到一个提醒,有关你的。”
  于知乐望向她:“什么?”
  “景胜,你一定认识,”林有珩支住下巴:“他二叔是我发小,也是我上司,他和我说,”
  林有珩微微一笑:“最好不要签那个叫于知乐的女孩子,小太子不允许。”
  “但我今天还是和你见了面。”
  “你懂我的意思吧。”
  “所以你和我说因为贫困,我还有些奇怪,你不是在和景小总交往么。”
  “后来我大概猜到了。”
  说着话,林有珩眼睛里,很自然地流露出求贤若渴的情绪:“所以你今天为什么私底下找我?”
  吉他还被于知乐横在腿上,她慢慢倾吐自己的诉求:“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来找你的事情,景胜他不知情,我暂时也不打算告诉他。如果你愿意签我,我只有一个请求——”
  林有珩笑了:“怎么都这么爱提要求?难怪你和严安曾是一对。”
  “我不想和严安捆绑,我想单独出道。”于知乐的语气,毋庸置疑。
  “嗯……”林有珩沉吟:“这件事,我得再考虑。我们公司目前非常想签下他,因为他势头正盛,顺水推舟最好不过,但我看他对你的事很执着。”
  于知乐目光不移:“我可以等。”
  林有珩:“等待或许很漫长,或者公司会直接舍弃你,毕竟你名不见经传。”
  她没有漏出一丝迟疑:“没关系。”
  林有珩弯弯眼角,给这次见面画上句点:“好吧。于小姐,你很迷人,尤其是唱歌的时候,如果你能够走上舞台,我想会有不少人喜欢你。”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告诉于知乐,那就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突出的精炼的神气,不显山露水,也并非沧桑老朽。
  这种气质很特殊,也许来自她的仪态,也许源于她的阅历。
  她也无从得知。
  ——
  接下来好几天,心里盛了希望,于知乐整个人都积极敞亮了些。
  她没有和景胜同居,但熬不住这家伙的死缠烂打,所以也隔三差五的,会留在他那过夜。
  做了几年代驾留下的恶习,于知乐通常到十二点之后才能入睡。
  景胜恰好相反,他生物钟很健康,恋爱后连应酬都变得敷衍,早早就回了家,九点半喝牛奶,然后洗漱,十点半准时上床。
  有时他想抱紧他的小鱼干(四声)啊,于知乐还在那好整以暇地玩手机、看书。
  景胜就可着急啦,催促道:“于知乐,睡觉了睡觉了!”
  于知乐:“等会。”
  景胜继续嚷嚷:“你还不睡干嘛?修仙啊?”
  于知乐淡着声:“嗯。”
  景胜嘿然:“是是是,你是仙女。一个人修有什么好修的,”然后就恬不知耻扑过去,把女人压到身下:“双修才有意思。”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于知乐这段时间不同以往的愉快情绪,还执意将这种变化归功到自己头上:“你最近变得越来越开心漂亮了。”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阴阳调和。”
  “为什么阴阳协调?”
  “因为整天从我这采阳补阴。”
  “不谢谢我吗?”
  于知乐:“滚犊子。”
  有时睡前,他们也会有别的活动,比如一块靠在床头玩手游。
  景胜这人有毒,一如既往地喜欢给自己配bgm,篡改英雄台词。
  比如两个人solo,
  “夫君还有5秒到达战场!”
  “老公陪你玩~”
  “身为一个男人,无法让步的有两件事:胜利和小鱼!”
  “我和我的贱到此一游。”
  ……
  有时非得玩个钟馗,第一个技能就升2,才跟于知乐相逢在中路,便咻一下把她勾到自个儿的英雄身边。
  顺便,现实中的长胳膊也猛地圈住身边女人,把她勒到自己胸口,死都不撒手,还懒洋洋得意笑。
  结果一般是……
  被于知乐玩的刺客一套连招秒回老巢,死上n次还甘之若饴笑嘻嘻夸:“哇,老婆你好厉害啊。”
  于知乐斜觑他,警告:“不准再勾我了,勾一次死一次。”
  他还嚣张起来:“来啊——打是亲,骂是爱,怕个毛。”
  ……
  一周后的某个清晨,于知乐起床刷牙,景胜还赖在床上,呼呼大睡。
  刚挤了一小簇洗面奶,于知乐听到自己搁在外边的手机震了。
  她快速搓出泡沫,冲洗干净,扯下了横杆上的毛巾。
  走出盥洗室,迎面撞上了景胜公寓的钟点工阿姨。
  和一开始惊讶不已,到这几天已经淡定如斯的周姨,相互问了句早安。
  于知乐擦着脸和脖颈,走回茶几旁。
  此刻,手机也停了下来。
  于知乐弯腰拿起来,定睛一看,竟是许久都不曾联系的徐镇。

  ☆、第五十二杯

  于知乐当即回了个电话给徐镇长。
  对面接得很快; 语气也相当急躁:“小于啊; 小于啊,怎么办啊。”
  听见他火急火燎地叫自己; 却总说不到正题上; 于知乐眉心微皱:“怎么了?”
  她声音如水流般安抚着:“徐镇长; 你别急,慢点说。”
  “好……”那边强迫着自己稳定; 道出满腔透骨的绝望:“我们的申遗项目没用了。”
  于知乐心一惊:“为什么; 上面给反馈了?淘汰了?”
  “不是,具体我还不晓得; ”徐镇鼻子仿佛堵了:“我刚到省人医,跟着救护车来的,袁校长情况很不好; 听袁师母讲,早上慕然来了个电话,不知说了些什么,他突发性脑溢血。”
  不好的预感在心底翻涌,于知乐胸口发窒:“你们在省人医是吗?”
  “对。”
  “我过会就去找你们。”于知乐掐断通话。
  没有理会保姆是否用早餐的询问; 也没有和还在被褥里四仰八叉的男人道别。
  于知乐套了件开衫; 便匆忙下楼,打车去了省人民医院。
  急诊大楼的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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