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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耕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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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所说的蕨菜。在现代时因为这种菜绿色天然无污染,所以价格很是昂贵,不但被誉为山菜之王,而且还大量出口。

在这里虽然这菜卖不了几个钱,但仍然是抢手货,几乎是刚刚长出卷曲还未伸展的嫩叶状态时,就被村民们采摘一光了。因为这东西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毕竟也能做上一道菜。是这山中能吃的,而且较为普遍的资源之一了。

也有的人家采摘回去用来晒干或腌制起来,以备储存到冬天的时候食用。但这种东西干炒并不好吃,有点涩还有点土腥味,最好是配着蛋或肉来炒,但多数家庭是不具备这个条件的,所以在大家看来这也不算什么好吃的东西。

三个人好不容易采了两小捆蕨菜后,便背着背篓向山里继续走去。

几人一边走一边聊天,遇到鸟窝裴子唐就爬树。在他爬了N次以后,终于掏到了一窝鸟蛋,虽然只有四个。

他高兴地在树上欢呼几声,才将鸟蛋装进自己的衣襟里带了一来。而后呵呵一笑,将鸟蛋交给裴子慧,小心地嘱咐道:“妹妹好生拿着,别弄破了,晚上回去让娘给你烧着吃。”

“我不吃,给娘吃,娘怀着弟弟需要补身子。”裴子慧说着,轻手轻脚地接过鸟蛋,小心地兜在衣襟里。

“那就这窝给婶吃,咱们看看能不能再找一窝给妹妹吃。”一旁的楚牧说道。

裴子唐点着头,继续向前走,还不时仰望着树叉上有没有鸟窝。

但是爬上爬下几次后,依旧没有再找到第二窝鸟蛋,但却惊奇地发现了一棵山楂树。

这树不高,枝干也不粗壮,显然不是经年的老树。枝头上结的山楂果子不多,但是红通通,亮油油的,看起来很是诱人。

楚牧赶紧凑过去,惦起脚来去摘那树上的山楂,裴子唐则像个猴子一样爬上爬下,两人合力就将那树上仅有的果子全都摘了个干净。

“妹妹,你吃。”楚牧挑一个个头最大的山楂果子递给了裴子慧。

她笑着接在手里,并在衣襟处擦了擦,这才放在嘴里咬上一口,忍不住眯眼咧嘴,道:“呀!真酸哪!”不过随即她又笑了,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回去给娘吃正好。”

裴子唐和楚牧每人也咬上一颗,均是酸得呲牙咧嘴不想再吃第二颗了。

临走时,裴子慧却是嘱咐裴子唐要把这颗山楂树的位置记住了,且日后再来。因为山楂树为浅根性树种,主根不发达,但生长能力强,就算在瘠薄的山地上也能如常生长,结出果实,而且侧根的分布层非常浅,容易移动。所以,容是可以的话,以后倒是可以考虑将这棵还不算高大的山楂树移到自家去。

如此又走了一阵,本来明媚,灿亮的阳光,逐渐变得黯淡下来,并在不知不觉中已向西天沉了下去。

整整一个下午的收获也就这么多了,楚牧虽然是背着箭出来的,但却没有什么收获。一来这并不是打猎的季节,二来附近的山上天天有村民上来走动,有好东西早已被别人抢了去。

所以几人的背篓中只有两捆蕨菜,四个鸟蛋,一些山楂果子。

不过在临下山时,裴子慧却是发现了几株山韭菜,而且是已经开花结籽的韭菜。

“二哥,这是什么?”由于不敢确定,她指着那韭菜上的白色小花问道。

裴子唐看了一眼,道:“就野草呗,开的花又不好看,妹妹若想采花,我带你去那边,红的、黄的都有,可好看了。”

她点头答应着,但还是跑过去把那韭菜花收了起来,因为那花里面包着半月形的黑色种子。仔细看来倒是和现代的韭菜种子区别不大。也不知道种到自家的园子里会不会长出韭菜来。

夜幕渐渐的垂了下来,山色间也变得越发迷离而深远,在太阳下山之前,几人终于带着大黄和小白回到了家中。

面对着那两捆龙头菜,一大捧野山楂,肖氏不由“啧啧”两声,挖苦道:“瞧瞧你们几个,都老大不小的了,上山一个下午就弄回这么点东西,真是丢人。”

几人倒是极为默契地同时低头不说话,那肖氏又唠叨了几句,瞪他们几眼也就算了。

这一顿饭开始,裴逸之屋里的这几个人在裴玉的威仪下增了量,大家一边吃还要一边承受肖氏左一眼右一眼瞪过来的目光。

到了晚上,裴子墨坐在窗下,借着微弱的一点光亮看书。裴子唐几人则在灶膛里引了火,说是给大家温水洗脚用,其实是烧起了那四个自山上拿回的鸟蛋。

烧鸟蛋很简单,就是将蛋埋在燃过的柴枝里面就行了。由于鸟蛋较小,大约十分钟就烧好了。不过有的蛋因为遇火过热,而“砰”的一声爆开了,最后还散出了淡淡的香味。

烧完鸟蛋,裴子唐和楚牧去外面为大黄和小白搭了一个简易的狗窝。

而裴子慧则蹲在灶膛边,将几个还没有鹌鹑蛋大的鸟蛋剥了皮,放在小小的手掌中,托到正歪在炕上休息的段氏面前,柔声说道:“娘,给你吃。”

段氏和裴逸之都是一愣,问道:“这鸟蛋是今儿在山上掏的啊?”

“是二哥爬上去掏的,娘吃了吧,补补身子。”裴子慧道。

段氏直了直身子坐了起来,满目柔情地抚了抚她的小辫子,轻声道:“娘不吃,慧儿吃吧。”

“慧儿给娘烧的,娘吃。”她抓过段氏的手,就将几个蛋放进了她的手里,随后又去外面洗她偷偷留下来的几个山楂,洗完后又装到碟子里送到段氏面前。

可是段氏手里的那几个鸟蛋,依旧在她手里握着,一直没舍得吃。

裴子慧眨着眼睛,道:“娘怎么不吃?”

裴逸之闷头坐在炕沿上,沉声道:“孩子给你烧好了,那你就吃吧。”

段氏抬手抹了抹泪。点点头,说了声,“吃,我吃。”

说罢拿起一颗欲放进裴子慧的嘴里,裴子慧摇了摇头,将她的手推开,便跑出去洗漱去了。

刚跑到外面,又想到兜里还有一些韭菜花,若是放在不通风的地方恐怕要潮湿发霉的,于是将花掏出来,准备放在窗台下晒干,然后就可以剥皮留籽了。

如此,一家人便早早睡下了。

第011节:整人

当天晚上,裴逸之夫妻没有半句责怪裴子唐的话,更没有提今儿他对肖氏态度不好的事儿,这倒是让裴子慧感到非常奇怪。

然而到了第二天早晨,却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儿。

裴逸之将裴子唐叫到跟前,本来他还以为要被父亲一顿批评,哪知父亲却是笑容满面地摸着他的脑袋,和蔼地说:“子唐,你若真是喜欢那两条狗,爹和娘就同意你将它们留在家中,以后我们全家每人缩减一点吃食,给大黄和小白吃。”

对于裴子唐来说,这突然从天而降的好事儿,竟让他高兴得又是哭又是笑,直抱着段氏不松手。

到了第二天,日子几乎没什么变化,由于昨儿几人上山没什么收获,肖氏说他们就贪玩去了,所以这上山的事就变成了去田里拔草。

至于那个在山里大石上晒着的癞蛤蟆,还是裴子唐自田里归来时,悄悄跑上山拿回来的。

他和楚牧二人又蹲在门口研磨了好久,才将那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的癞蛤蟆粉终于制成了。

恰巧这个时候叶氏正在用甜菜熬糖稀。

糖稀其实就是一种琥珀色,半透明,糨糊状的糖。

在兰家沟不少人家的园子里都会种植甜菜,甜菜的用途不少,除了插成丝掺到玉米面里贴成大饼子吃,还能直接放在锅里烙,但是那样太费油,并不可取。

而最常用的用途就是用它来制糖稀。

熬制糖稀的过程并不复杂,先用刀将甜菜疙瘩的顶去掉,然后洗净切条,倒入大铁锅中加水煮。等到锅里的甜菜都煮碎了,就拿过一个大笊篱,将碎甜菜渣子捞进一块大麻布中,然后再将麻布口捏好,放在锅盖上使劲用手向下挤压,含有糖浆的汁水就从麻布中流出来,淌进了铁锅里。锅里剩下的“水”,就是熬糖稀的原汁。

之后,就是要往灶坑里添柴火,加火熬锅里面的浆水,没多久锅里浆水就烧开了。再拿一个大勺子,在锅里不断搅动,随着锅中水分不断蒸发,锅中的糖浆水逐渐变稠,颜色也逐渐加深,到糖浆水呈黏液状的深褐色时,这糖稀就熬成了。

然后就是将放凉的糖稀装到一个罐子里,时间久了,它就会凝固,待吃的时候再将它用水稀释一下就行了。

一群孩子闻到满院的香甜味道,自是知道厨房在熬糖稀,所以都一个个地站在那里眼巴眼望地瞅着。

叶氏将糖稀熬完,自厨房钻了出来。站在门口对几个孩子撇了撇嘴,哼道:“瞧把你们给馋的,口水都流了一地。去吧,每人捧个碗过来,一人一小勺。”

祖母破天荒的发了话,孩子们自是喜上眉梢。一个个都端着小碗排排队地站好,每人领了一小勺糖稀来吃。

明知道那刚出锅的糖稀比较烫,但大家都难掩这一年也吃不到一次的香甜诱惑,统统迫不及待地将那又香又甜的糖稀倒进了嘴里,甚至一口吃光还不过瘾,还要将碗上沾着的丝丝甜味也统统舔个干净。

正在裴子唐伸着舌头用力舔着碗底时,裴子慧端着一口没动的糖稀走到他面前,低声道:“二哥,把这糖稀给大伯母送去,让她吃了。”

“啥?”裴子唐不乐意了,扯着脖子就喊:“这么好吃的东西你给她吃?这不是糟践了吗?妹妹你自己吃,你要是实在不想吃,就给咱娘吃,总之给谁也不给她。”

裴子慧真想捂上他的嘴,情急之下却踩上了他的脚。

“妹妹……”裴子唐正欲喊疼,却突然明白了这糖稀里的玄机,不由眼神直发愣。

“快去,好好说话。”裴子慧又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这才将碗递到他手里。

此时肖氏正靠在墙边,抖落着鞋子上从田里带回来的泥土,也没顾着这兄妹俩在一边说着什么。

裴子唐端着碗慢腾腾地走到肖氏跟前,缓声叫了句:“大伯母。”

“咋地?又来要狗粮?“肖氏扭身穿上鞋子,瞅也不瞅他一眼,就道:“你小子别不识好歹,人粮给你们加量了,还来要什么狗粮,一边老实呆着去。”

“大伯母,我不是要狗粮。”裴子唐赶紧摆手解释,“刚才祖母给我们一人一勺糖稀,我想着昨天我不懂事冲撞了大伯母,晚上我爹娘也说我了,我自己也知道错了,所以我这糖稀不吃了,给大伯母吃,算是认错。”

“哟!”肖氏不由拔高了音量,仰了仰头道:“这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怎么着?连你裴子唐也有在我面前低头的时候,不容易啊,不容易!”

裴子唐陪着笑,道:“我爹说了,男子汉不怕犯错,就怕不改。大伯母您不怪我了吧?”

肖氏瞅了那糖稀一眼,似笑非笑,摆了摆手,“你这孩子,咱都一家人,你大伯母能和你一个小孩子一般见识吗?”

“那就好,那就好!”裴子唐不再说话,一边陪着笑,一边双手将糖稀举到了她眼前。

肖氏倒也没客气,端碗一仰脖,就将糖稀灌进了肚子里,临了还巴嗒两下嘴巴,点了点头,“嗯,是挺甜。”

半个时辰后,裴家在一阵炊烟袅袅中开了晚饭。

大家刚刚落坐拿起筷子,还没吃几口,那肖氏就眉头微蹙放下筷子出去了。

两分钟后回来,吃了两口又出去了。

到第三次出去又回来的时候,她身旁那个平时少言寡语的裴逸安火了,只见他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没好气的说:“还让不让人吃饭,你这是里里外外折腾个啥?”

肖氏虽然脸色不好看,但是在那种还很封建的年代里,她自是不能当着小叔子的面说些羞于启齿的事情,只好说:“没事,没事。”

可是没挺过两分钟,她又坐不住了,扔下饭碗就往外跑。

裴逸安气得额上青筋直蹦,不由脖子一歪,哼了一声:“这饭没法吃了。”

肖氏再回来时,裴逸安干脆不吃饭了,瞪着她就问:“你到底是怎么了?”

肖氏吞吞吐吐说不出来,但看面上似乎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裴逸之毕竟是考中过秀才的人,察言观色的功夫还是有的。于是借机说吃饱了,就回来了自己的屋子。这个时候叶氏也听到动静走了出来,看着肖氏问:“她大嫂,你怎么了?”

肖氏脸一红,结结巴巴道:“娘,我、我内急。”

叶氏嘴巴一歪,道:“人有三急,去就是了。”

肖氏忙解释:“一直想去,止不住,身上还发冷……”

叶氏却没当回事,扭头嘱咐道:“无事,许是凉到了,一会儿热乎乎地喝上一碗开水就好了。”

叶氏说完扭头回去继续吃饭。

而肖氏却在门里门外之间继续折腾。

“他大嫂,我说啥来着,热热乎乎地喝上一碗开水就好了!”叶氏听着动静,在里面喊道。

“知道了,娘!”叶氏倒也听话,饭没吃几口,却“咕咚咚”地喝了两碗开水。

但这开水下肚后,她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这两三分钟跑一趟茅厕的病越发严重了。

就这么反反复复足足折腾到了半夜。待到后半夜之时,她已经脸色腊黄,直不起腰了。

裴逸安这才感觉到事情的严重,连夜跑去敲叶氏的门,见到叶氏就道:“娘,找郎中吧!孩子他娘恐怕挺不住啊!”

兰家沟本村没有郎中,要看病得到邻村去请。这一去一返的待郎中来时天已经微微泛亮了。

郎中看后,一脸茫然,又再三斟酌地把了把脉,揪着胡子一脸惊恐道:“莫非你吃了癞蛤蟆?”

肖氏一听,差点没吐了。

一直折腾到中午,郎中开了方子下了药,肖氏服了下去,这才微微好转。

待郎中走时,她还满脸狐疑地问:“您说我服了癞蛤蟆?”

郎中捋捋花白的胡须,道:“癞蛤蟆也是一味药材,是可以利尿的,如果服用的过多,那自然……”

肖氏似懂非懂,便抱着脑袋琢磨起来。

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见肖氏如此痛苦,裴子唐早已笑得直拍大腿,那楚牧更是对裴子慧佩服不已。

其实这个整人的法子,她是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是一种古老部落用来闹洞房的法子。

大姑娘出嫁当天,羞涩腼腆,如果不是憋到极点,自是不会去方便。但是一旦新娘子服下此粉,就会出现尿频症状,丑态百出。而且浑身发冷,尿意十足,越想憋越憋不住,出尽洋相。

只是人家闹洞房只用一点点癞蛤蟆粉,裴子慧却将整只癞蛤蟆都放了进去,自然严重很多。

其实这按现代医学解释,就是急性尿路感染,即把体内的尿排干净了,还是感觉有尿意,严重者甚至有便血的迹象发生。

第012节:凌家

但是按医学的角度来讲,也就是个药到病除的小病,没有大碍。

然而裴子慧却也不得不佩服肖氏的身体果然之强悍,郎中来时,她已经被折磨得有气无力,蜷缩在床上不停地瑟瑟发抖,看上去几乎已经没有了人样子。

可是这从早到晚三副药下肚后,再加之一夜的休息,待第二天起床时,她竟整个人已经恢复如常。郎中的药见效是其一,常年务农促使身体素质过硬是其二。

不过令裴子慧更是没有想到的是,那留着一脸花白胡须的老郎中,居然能怀疑到肖氏误食了癞蛤蟆。使她不得不佩服在古代庞大的中医队伍中果然是卧虎藏龙,不容轻视。

然而肖氏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自那郎中怀疑她误食了癞蛤蟆之后,她左思右想中,早已猜出其中的几分不对头之处,于是她再见到裴逸之这屋的几个孩子,特别是裴子唐之时,不是瞪大了眼睛,就是横眉怒目。

甚至还仰着脑袋对他说:“子唐,那天你给大伯母喝的糖稀,滋味真是好,至今难忘呢!”

裴子唐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嘻嘻哈哈的点头,应付了事。

弄得裴子慧倒是担心了好几天,她担心肖氏会做出什么不利于裴子唐的事,更是担心她会找着理由为难母亲。

好在事情过去了好几天,肖氏那边依旧没什么动静。当然平时那些几几歪歪呈口舌之快的事儿,对于肖氏来说已经说得如家常便饭一样。对于裴逸之一家来说,也听得如家常便饭般平常,所以,这些早已不足以引起任何人的奇怪。

如此,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后面几天的日子倒也过得平常如昔,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但也没什么收获。

不过特别一点的就是,她认识了村子最西边那家有五大箱笼藏书的凌家。

原因就是凌家那位五十多岁的爷爷凌正坤常常去河边放羊,而裴子慧常常去河边洗衣服,虽然见面只是打个招呼,但一来一往中便也算认识了。

这一天吃过早饭,裴子慧又端着一木盆衣服去河边洗,路过村头的凌家时,又听见院内传来婆婆媳妇二人的争吵之声。然而似乎这样的声音,对于左邻右舍来说已是平常,并没有人出来劝一下,或是制止一番。就连自他家门口经过的路人,也没有人停下来向院里瞅上一眼。

似乎这种吵闹之声,就像集市上的吆喝声一样平常无异。

正在这时,只见凌家的院内走出一位五十多岁,身穿着青布中衣的男子。他嘴里叼着一卷悍烟,似乎对院内的争吵之声烦恼不已的样子。

“凌爷爷!”侧面而来的裴子慧见凌正坤正从院中走出来,欢快地喊了一声。

凌正坤微微顿足,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子慧又去洗衣服啊?”

“是。”裴子慧为免他难堪,便端起木盆加快了脚步。

而凌正坤则挥舞着小鞭子,赶着面前的三只羊远远地跟在裴子慧的后面。

两个人是同一个方向,一个去河边洗衣服,一个去河边放羊和给羊饮水。

凌正坤走了一会儿,把三只羊放在河边的一块草地上吃草,自己则找了一块光滑的大石旁坐了下来继续抽烟。

裴子慧就在他不远的地方洗衣服,几乎可以听到他细微的叹息之声。

但是二人之间一直没有交流。

直到裴子慧的衣服差不多洗好了,凌正坤的羊也差不多吃饱了。

这时就见对岸跑来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同样一身青布衣服,身材很是魁梧,肤色黝黑,一看就是常期在日光下劳作的样子。

那人走到凌正坤身边,叫了声:“爹!”

凌正坤抬头看他一眼,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沉沉说道:“一策啊,你回来了。”

“回来了!”男子微微黯然,身子一歪坐在了凌正坤旁边的石头上,嘟嚷道:“回来还不如不回来,还没等进门就听见他们在吵,吵得左邻右舍,乃至全村都听得到,真是丢人!”

凌正坤叹了一声,摇头道:“过两天咱们去京城找你大哥,还不知道家里会闹成什么样呢?我晚上回去说说你娘,你也劝劝你媳妇。”

“爹!”男子一拍大腿,脸上极为无奈:“这么些年劝了多少回了,可又哪次管用了。还不如我就一纸休了她省心。”

“休,休,你就知道休!”凌正坤显然上来了怒气,哑着嗓子喝道:“咱们家现在已经破败到这步田地,你大哥在外面又生死不明,若是将红英休回去,你还讨得到媳妇吗?再说前些年你大哥进京读书,都是红英的娘家帮衬的,若是休了她回娘家,那不成了咱们凌家忘恩负义不成。”

“不孝就该休!”男子不依不饶,语气坚决。

“那她娘家对咱们家的帮衬呢?”凌正坤也不让步。

“正是因为她娘家没少帮衬咱们,所以她才那么趾高气昂的敢和我娘撒泼。”男子义正言辞,“休了她之后,咱也不欠她的,等我赚到了钱,或者找到了大哥,咱们如数还她,一个铜板都不会少。”

男子倒是一身硬骨头,但凌正坤还是连连摇头。

“糊涂!”凌正坤瞪了他一眼,无奈道:“一策啊!咱们老凌家到什么时候也不能做那忘恩负义之人,何况红英还为咱家生了个小宝呢,你赶紧回去收拾收拾,再好好劝说一下红英,三日后咱俩就进京找你大哥去。切记,你不会对红英动粗,万事都等将你大哥找回来之后,再行定夺。”

“知道了,爹!”被称为一策的男子瘪着嘴转身走了。

凌正坤又是重重一叹,一卷接着一卷地抽着悍烟。

此时已经洗完衣服的裴子慧端着木盆走到凌正坤面前,莞尔一笑:“凌爷爷,羊还没有吃饱吗?”

凌正坤抬头看了她一眼,应付道:“快了,快了,再饮点水就行了。”他说完看着裴子慧站在原地不动,不由奇道:“子慧啊,洗完衣服怎么还不回家?”

“我想等大哥一起回。”裴子慧抬起小手,指了指河对岸放牛的裴子墨。

凌正坤也顺着方向望去,“哟,那个整天看书的放牛娃是你大哥呀?凌爷爷我刚搬到兰家沟没几天,这村里的人还没认熟呢?”说罢,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又道:“不过,村里的人倒是都认识我们老凌家了。”

裴子慧自然知道他所指,家中养了那么两个广播喇叭一样的女人,村里的人想不知道都难。

于是说道:“是呀,我大哥也知道凌爷爷家,他说凌爷爷家好了不起,有五大箱笼的藏书。”

“这没什么稀奇的,”说着,凌正坤摸了摸裴子慧的小脑袋,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快回家去吧,免得爹娘担心了。”

裴子慧不但没有端着木盆走,反而坐在了刚才凌一策坐过的地方,眨着眼睛说道:“凌爷爷,我知道何事让您烦恼。”

“是啊!”凌正坤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虽然我们凌家搬到这村上来不久,但是我们家婆娘和儿媳妇这天天吵日日吵的习惯,早已是村中家喻户晓之事,没想到连你这么小的娃子都知道了。”

“爷爷,您别看我年龄小,也许我还能帮您出出主意,解决一下家中的难事。”裴子慧很是诚恳。

凌正坤呵呵一笑,“你一个小孩子,还什么都不懂,怎么能帮我解决难事呢?不过爷爷谢谢你了。”

说完凌正坤赶着羊就要往回走,裴子慧赶紧起身伸手拦在他身前,认真道:“凌爷爷,您就相信我这一次。跟您说实话吧,我那个放牛的大哥特别爱看书,但是家里穷没有钱买,就想借您家的书来读一读。如果我的方法让您家的奶奶和婶子不再吵架,您就借给我大哥书看行吗?”

凌正坤听她说完,眼中竟有那么几分动容,于是又转身坐了下来,沉声说道:“好吧!难得你一个小小的娃子就能为兄着想。我就和你说说我们家的事儿,你听了能帮我这个老头子解决自然是好,如果不能,我也就当说出来放放心头的闷气了。”

“好!”裴子慧很是高兴,坐在凌正坤旁边,双手托腮仔细听他说了起来。

第013节: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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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正坤叹了口气,双眼微眯,思绪似乎已经陷进深深的回忆中,他缓缓说道:“原来我们凌家住在离京城西侧两百里路的燕赵县,家里有些薄田,有头耕牛,日子还算过得去。我有两个儿子,老大叫凌一鹏,老二叫凌一策。”

裴子慧眨了眨眼睛,柔声道:“那刚才来的应该是您的二儿子吧?“

“对,那正是我的二儿子凌一策。”他点了点头,忽又喉头上下滑动,好半晌才又沉声道:“我已经五年没见过大儿子的面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

“这又是为何?您和您的大儿子失散了吗?”见他满眼忧伤,裴子慧忍不住问道。

凌正坤颤着声音说道:“虽然我们身在农家,但是大儿子自小苦读诗书,一心从文,誓要考出功名在身。终于老天不负苦心人,在他二十岁那年中了秀才。但是中了秀才却是科举之路才刚刚开始,只有继续向上考,中了举人才可以为官为宦,才可以被称为老爷,若是只考中秀才,那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对于凌正坤说的这一点,裴子慧还是比较认可的。

可以说科举在任何时空,任何朝代都是一个承载了太多历史意义的词汇。

在她所知道的那段中国历史中,科举影响和改变了无数古代文人的命运。它打破了隋朝以前,出身寒门的人无法步入仕途的宿命。

它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直至清朝才趋向衰落。足足经历了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厉害,对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风尚有重大影响。

甚至它被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由此可见科举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然而在这里,在这个时空,在这个她脑海中找不到印象的年代,科举在人们心目中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依旧是寒门子弟步入仕途的唯一途径。

这时她的脑海中忽然想到大哥裴子墨,或许这条艰辛的科举之路,他也是要尝试的。

而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均是为他在做铺垫。

因为古代和现代不同。在现代或许商人在社会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因为世界第一强国的美国佬就是商人立国,再加上财团操作,所以,让无数人见到了资本的重要。

而在古代士农工商,商的地位一直很低。在中国古代,隋起科举,唐时发展壮大。唐朝时,商人的子孙都是不能科举当官的。只是到宋朝时,才似乎好点。

所以想到这一点,她就更坚定了让裴子墨参加科考的决心。即便是她能领着全家人发家致富奔小康,过上富裕的生活,那也充其量就是个商人。在这个拜高踩低的社会中,是被人看不起的一类人,但是若家中出个举人,那就完全不同了。

如此想来就更坚决了决心,只听凌正坤继续道:“当年秀才是考上了,但下面的难题也来了。我们凌家祖祖辈辈也就是靠那么几亩薄田过日子,恰好在大儿子考中秀才之前的那几年又是收成不好,所以一家人都填不饱肚子的时候,更是没钱再供他考举人了。”他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说来也巧,还算天无绝人之路,正在这时有人给二儿子罗一策说了一门亲事,也就是现在罗一策的媳妇曲红英。”

裴子慧点了点头。

凌正坤却尴尬一笑,“曲家是当地的大户人家,粮多地广,生活富裕。曲红英的父亲就是看中我们一策诚恳老实,才肯嫁到我们家的。后来曲亲家又知道我们凌一鹏数年苦读,而无钱继续考取功名时,便向我们伸出了援手,帮衬着他考举人。这一帮便是六年,还好一鹏也算争气,终没有让曲亲家失望,六年后终是考上了举人。”

裴子慧不由也替他高兴,欢喜道:“这不是挺好的吗?凌爷爷又何来忧愁?”

“不好,不好!”凌正坤直摇头,“大儿子考中举人之后并没有衣锦还乡,而是捎到家中一封书信。信中说他在京中遇到一位忘年之交的大人,与之相谈甚欢。因这位大人在京中对他任职一事另有安排,故暂且回不了家乡,但他在京中有了落脚之地后,一定再书信回家,再行安排一切。”

裴子慧知道后面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也不多问,只专注地听着。

“本以为大儿子考中了举人,我们这一大家子,包括一直帮衬我们的曲亲家都有了出头之日,哪知……”凌正坤鼻子一酸,眼泪差点落了下来,“哪知在收到信后的没几天,在我们燕赵县突然闹起了瘟疫。先是那鸡鸭牛羊一个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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