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6号有雨-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11章 第11场雨

  第11场雨
  将沈君瑜顺利送回家。童时誉顺路去了趟队里。
  安排好工作,叮嘱了手下兄弟几句,他又回到家里。
  沈君瑜离开后,屋子里瞬间变得冷清了许多。明明这个女人并没有在家里待多久。可是很奇怪,他居然察觉出了过去不曾有过的空荡和寂静。
  想想都觉得神奇。竟然会有这么一天,他也会收留女人。他可不是同情心泛滥的男人。
  童时誉哑然失笑,摇了摇头。
  他开始收拾屋子。
  昨晚沈君瑜喝得烂醉如泥,半夜还吐了两次。客房惨不忍睹,留了烂摊子等他收拾。
  收拾好客房,又顺便收拾了下客厅。
  他在鞋柜上瞅见了沈君瑜的那把透明长柄伞。伞柄处“6号有雨”的标识分外显眼。
  昨天下午她把这把伞遗留在了时差咖啡厅。他转了心思,就给拿回家了。本该今早还给她的,让她带回家去。然而他愣是没记起有这把伞。
  总归是沈君瑜的伞,还是还给人家好。
  想到这里他从茶几上取来正在充电的手机,拔掉充电线,调出微信,给沈君瑜发消息。
  童时誉:「沈小姐,你的伞在我家里,怎么给你?」
  这条消息一经发出,屏幕上方便快速跳转出一行黑体字——
  「你还不是他(她)好友,请先添加为好友!」
  童时誉:“…………”
  咱们的童大队长真是一口老血卡在胸口下不去,肺都要气炸了。这个女人可真是彻头彻尾的白眼狼。昨天下午刚加的微信,转头就把他给删了。枉他昨晚还收留她过夜,替她收拾烂摊子,还把衣服借给她穿。甚至不惜牺牲色相,搭上了自己的初吻。
  现在看来,他为她做的这些完全是把心思喂了狗。
  “牛逼呐!”童大队长愤恨地磨了磨牙。
  这么一搞,他再看那把伞,真是怎么看怎么气愤。
  “鬼才给你送伞!”他的怨念尤其重,转手就把那伞给扔到角落里去了。眼不见心不烦。
  胸口憋闷,男人的烟瘾上来了,取来烟盒,给自己点了根烟。
  吞云吐雾,一口接着一口。那根烟抽完,憋闷的心情这才稍稍有所好转。
  不怕,他还有衣服在沈君瑜那里。他等着她来找他。
  ***
  这天是沈葭柔的忌日,即便沈君瑜再不愿意面对父亲,她还是不得不回老宅。毕竟这一向都是沈家的大事,是需要沈家上下全员参加的。
  太阳一出来,气温直线攀升。沈君瑜穿了件薄线衫,也没怎么打理自己就直接打车回了老宅。
  她到的时候沈家上下基本上已经就位了。
  父亲沈万钧、大伯沈万方、沈安素,就连平日里见不着几面的沈渌净也都现身了。还有一干沈家的其他亲戚。那么多人,整个正厅密密麻麻,站满了人。
  沈家的一大群亲戚朋友正围在一起喝茶聊天。气氛好不活跃。
  沈万方和沈万钧兄弟俩坐在一起下围棋。一个执白子,一个执黑子。棋盘上黑白棋子井然有序地排列着,棋局如火如荼。兄弟俩的棋艺不相上下,各自都在奋力地围追堵截。
  围棋是沈万钧的最爱,且棋艺精湛,这在整个机关大院里都是出了名的。他酷爱下围棋,时不时就要找人切磋一下。
  老早之前,那会儿沈君瑜还没和叶初阳在一起。沈家的那些亲戚还当着她的面开玩笑说等日后未来女婿上门拜访,沈万钧一定会拿围棋刁难人家的。
  当时沈万钧那张冰山脸难得露出了笑容,口气无比傲娇,“赢不了我,就别想娶我女儿。”
  可事实上叶初阳第一次登门拜访的时候,沈万钧却没有找他下棋。因为他压根儿就没看上叶初阳。
  沈家的两个大家长对阵,场面火热。沈渌净双手抱臂,站在一旁观看。
  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这人俨然是真正的君子。全程观棋,一句话都没说过。
  沈安素则坐在一旁玩手机打发时间,没有参与那群亲戚的话题。
  其实沈家的这几个小辈性子都比较安静,都不怎么爱说话。比起沈渌净和沈安素,沈君瑜的性格可以说是很沉闷了。平日里话都少得可怜。
  管家最先看到了沈君瑜,喊了声“君瑜小姐”。
  她寡淡地点点头,算是回应。
  沈家一干亲戚听到声响,纷纷转头瞥了她两眼,目光晦暗不明。
  “爸,大伯。”沈君瑜冲着主座上的两个男人开口。
  “嗯。”沈万钧掀起眼皮看她一眼,面无表情。
  大伯沈万方则热情一点,浅笑吟吟,“君瑜回来了啊!”
  其他亲戚“君瑜”“君瑜”的叫了几声,不甚热络。过后又继续自己的话题。
  这是一贯的常态,她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过这样也好,她倒是落了个清净自在。
  沈君瑜在沈家没什么地位,也没几个人愿意待见她。她识趣地站在角落里。
  沈安素缩在角落里玩手机,却依旧没躲过沈家那些亲戚。几个妇女硬是要拉着她说话。沈安素最烦应付这群女人,心里厌烦,可面上却不能表现出来。
  “素素啊,延熙今天没陪你回来啊?”
  “他工作忙。”
  “延熙打理那么大一间公司,自然是忙的啦!素素还是你嫁得好,盛家家大业大,延熙还对你这么好。”
  沈安素面上笑着,内心却毫无波澜。
  沈君瑜觉得她这个堂妹还真是好脾气。依到她面对这些个长舌妇,绝逼是笑不出来的。连应付她都懒得应付她们。
  说话间妇女们话锋一转,话题不知怎么的就落在了沈君瑜身上。
  那些个妇女里为首的是沈葭柔的小姨薛晴。快五十岁的女人,保养得当,依旧风韵犹存。
  这是沈葭柔的小姨。出于礼貌沈君瑜喊她一声小姨。可是对这个女人她是生不出任何好感的。
  事实上她对沈家那群亲戚都没什么好感。
  薛晴对着沈君瑜说:“君瑜呐,我们葭柔无福,年纪轻轻就没了。你爸爸现在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了,你可得好好选一选,嫁个跟素素一样好的老公。那个医生好是好,可惜家底不行,而且福薄……你也看开点,别一直揪着过去不放……”
  猝不及防从亲戚嘴里听到叶初阳,沈君瑜的脸色倏然一沉。
  沈家这些亲戚自小就不待见她。自然也不会待见叶初阳。叶初阳工薪家庭,父母都是小职员。论家底,叶家怎么可能够得上军政世家沈家。
  当初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沈君瑜的父亲沈万钧是坚决反对的。沈家一干亲戚也都跟看笑话一样看待这桩婚事。这桩不被祝福的婚事,只有她一个人在坚持。
  事实证明不被祝福永远都不会被祝福。她最终也没能和叶初阳白头偕老。
  想起叶初阳她的内心又是一阵刺痛。那么好的一个人,在面对父亲和沈家人刁难时,始终都无怨无悔,态度谦逊,泰然处之。即便叶父叶母有千般不好,叶初阳却是好的。他给过她最真挚的爱和呵护。这段感情他们俩都倾尽全力,为对方付出了很多。他没有任何错。他只是错在没斗过命运。
  所以她绝不会允许有人说他的不是。
  她冷冷一笑,“小姨,我的事就不劳您费心了。”
  薛晴:“君瑜,我可是为你好啊!咱们沈家什么家底,你挑男人可得把眼睛擦亮一点呀!”
  沈君瑜音色冷淡,“我挑男人的眼光可不怎么样,这点随我妈。”
  沈君瑜这话说得大声。正在下棋的沈万钧听到后瞬间重重地拍了下桌面,惊得在场的人脊背一凉。
  沈万钧厉声道:“沈君瑜,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难道心里不清楚吗?我妈她心心念念惦记了一辈子的男人,临死都没让她进沈家的家门。光就这点,就足以可见她的眼光有多差。”
  “混账东西!”沈万钧抄起手边的茶杯就朝沈君瑜砸过去。
  陶瓷杯在她脚边摔了个粉碎,支离破碎。很像她和沈万钧岌岌可危的父女关系。在今天中午彻底破裂了。
  她今天穿着一双露背的豆豆鞋,滚烫的茶水直接浇在她光。裸的脚背上,一阵热辣辣的灼烧感袭来。她本能地倒吸一口气。
  “就不能提起我妈,一提起她你就会动怒。是被我说到痛处,心虚了吗?”此刻沈君瑜就像是一只刺猬,竖起浑身的利刺,肆意地宣泄自己的不满。
  她对这个父亲失望透顶,也有无数的怨恨。
  “你给我闭嘴!”沈万钧又是一只茶杯扔过去,“翅膀硬了是不是?”
  “你除了摔东西你还会做什么?你只记得你宝贝女儿的忌日,你记得我妈的忌日吗?每年的清明、冬至你有去看过她一眼吗?她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那里,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君瑜,别说了!”沈渌净赶紧拉住沈君瑜,将她往外面带,压低嗓音对她说:“这么多人你怎么能跟他方面杠呢!”
  沈万方也使劲儿拦住沈万钧,“跟自己闺女置什么气!”
  “她眼里可没我这个老子!”沈万钧被气得不轻。
  沈渌净将沈君瑜带出了正厅。沈安素紧随其后,手里拿了一支烫伤膏。
  沈安素把烫伤膏拿给沈君瑜:“三姐,你赶紧搽搽。那茶水是我刚给二叔续上的,那么烫,当心脚肿了。”
  “谢谢你素素。”沈君瑜拿过烫伤膏,脱下鞋子,脚背肿了一大片。
  沈安素心疼坏了,“这么严重,三姐你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啊?”
  “不用,哪那么娇贵了。”她从小是被母亲放养的,野贯了。这么点烫伤还不至于去医院。
  沈渌净靠在灯柱子旁,给自己点了根烟,淡声开口:“君瑜,你今天冲动了。”
  是啊她是冲动了!因为这一连几天她的情绪都糟糕透了。沈葭柔的姨妈说了叶初阳的不是,直接点燃了她的坏情绪。以至于她把自己对父亲的怨恨和不满都通通释放出来了。
  “大哥,你不知道,这些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
  在沈葭柔的忌日和父亲闹成这样,这绝非沈君瑜本意。可事到如今,她却一点都不后悔。
  男人眯了眯眼,状似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话:“父亲的世界我过了很多年以后才懂。”
  ——
  这么一闹,父女俩的关系就更糟糕了。下午给沈葭柔扫墓,沈君瑜都识相地不往沈万钧跟前凑,离他远远的。
  沈万钧也不给她好脸色,压根儿就不搭理她,完全当她是空气。
  扫墓不过都是流于形式。沈君瑜内心毫无感觉。
  一结束她就离开了。
  ——
  从北郊墓园回到家以后,沈君瑜开始洗头洗澡,彻底地洗掉满身的疲惫。
  把脏衣服通通扔进洗衣机。
  在诸多衣服中,沈君瑜看到了童时誉的那件白T。
  这件短袖白T款式非常简单,胸前绣有几个细小的英文字母,其他花色半点都没有。
  总归是别人的衣服,用洗衣机洗不太好。她挑出来手洗。
  洗干净,晾起来。
  看着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她开始思考该怎么还给他了。
  她准备通过微信联系童时誉。可惜翻了一圈,愣是没找到童时誉的微信号。她这才想起来自己昨天下午就已经把人家的微信给删掉了。
  呵呵,她可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眼狼!
作者有话要说:  童队:好气哦,但还是要努力保持微笑!老婆大人的心好难捂!
哈哈哈……
改了一部分内容,看过的小可爱刷新一下哈!

  第12章 第12场雨

  第12场雨
  沈葭柔的忌日过后,沈君瑜这才想起陆臻。她给陆臻打了个电话询问酒驾事件的进展。
  陆臻在电话那头告诉她:“君瑜你就放心吧,都解决好了。”
  热搜持续了一周,官方出了声明,这才消停。
  见事情顺利解决,沈君瑜也有放心了。
  童时誉那边已经转过钱了,事情也算彻底解决了。以后也没必要再见那个男人了,多少有些安慰。
  ***
  休假头几天一直都是糟心的。
  休假的第四天,沈君瑜终于下定决心约了叶父叶母一起去给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放弃那套房子是需要勇气的。毕竟她和叶初阳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他们共同的回忆。都说人走茶凉。事实上人一旦走了,就连回忆似乎都会变得越来越稀薄。那套房子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模糊。
  可是怎么办呢?恋旧的人总是喜欢自欺欺人,始终想要揪住点什么,以此来守住她和叶初阳那点稀薄的回忆。
  但是她很清楚,她是留不住那套房子的。就像她留不住叶初阳一样。房子她从来没想过要据为己有。既然这样,还不如早点把手续给办了。
  好闺蜜陆臻一直都在明里暗里地劝她去看看心理医生。陆臻认为她抑郁了。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还没到抑郁的程度。坦白说过了这么久她已经没那么痛了。只是她一直接受不了,明明说好了要一起走的两个人,其中一个突然就离开了,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她茫然无措的同时,更加难以接受。
  而如今,她终于要慢慢接受叶初阳的离开,然后学会一个人生活。
  这套房子就是一个开始。
  换了套衣服,化了个淡妆,有口红提色,沈君瑜的气色总算没那么糟糕了。
  和叶父叶母约了上午十点半。她九点就出了门。
  打开别墅的大门,却见一个妇人坐在台阶上在侯着她。
  看清来人那张脸,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妇人听见开门声,忙站起来,一把拽住沈君瑜手腕,“沈小姐,求求你放过我儿子吧!”
  沈君瑜仿佛碰到了细菌,赶紧将自己的手抽出来,“你别再来找我了,没用的,我该说的我早就已经跟你说清楚了,我就那个态度,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沈小姐你听我说,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已经知错了……他就是一时冲动……请你们再给他一个机会好不好……我给你跪下了……”
  “别再来我家了,不然我报警了!”沈君瑜避开妇人的纠缠,踩着高跟鞋慌慌张张地跑远了。
  一大早就碰见这个老女人,真是晦气!
  ——
  沈君瑜本就不怎么好的心情彻底被破坏掉了。一路上都板着一张脸,没好脸色。
  叶家找了关系,过户手续办理得很迅速。
  叶父叶母感激她的宽容和大度,一个劲儿地跟她道谢,各种好话说了一担。
  可沈君瑜却觉得想吐。她几乎全程没什么表情。那么虚伪的面孔,真的很难让她笑脸相迎。
  叶母将她拉到角落里,压低声音对她说:“君瑜,你真是一个好孩子,阿姨和你叔叔特别感激你。只是我们初阳没有福气,没能娶到你……马上就要开庭了,张山的母亲天天追到家里来求我和你叔叔,让我们放过他儿子。我们怎么可能会放过那个罪魁祸首呢!我恨不得杀了那个杀千刀的混蛋。君瑜你要小心一点,那个老女人可能还会去找你的……”
  沈君瑜心想那女人已经来找她了,还不止一次。不过嘴上却没说。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叶母,冷声道:“谢谢阿姨关心,我会注意的。”
  办好过户手续,那套婚房就彻底跟她没有关系了。她和叶初阳唯一的纽带似乎从此以后也被割裂了。她没有预想中的那么痛苦。反而觉得解脱。
  叶初阳走了快四个月了。在这些日子里,她一直都在浑浑噩噩的活着,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活着也仅仅只是活着,了无生趣。午夜梦回,枕边空荡荡的,她时常会感觉到怅然若失。不敢多想,一旦多想就会痛苦不堪,彻夜难眠。
  她一直觉得叶初阳没有离开。他就在自己身边。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她经常会产生幻觉,看到他的脸,看到他穿白大褂英气禁欲的样子。
  这套婚房卖了,唯一的纽带也都不复存在了。这样也好。她也是时候慢慢接受没有叶初阳的日子了。
  她最后一次去了那套婚房。一个人静静地坐了一下午。
  屋子里的陈设全部都是她所熟悉的。叶初阳装修这套房子的时候,一切都按照她的喜好来。
  成排的落地窗,太阳毫无压力就能直射进来,屋子里满满都是太阳的味道;舒适的榻榻米,人躺在上面根本就不愿起来;浅棕色格纹的布艺沙发、蓝色的小碎花窗帘、大面积碧绿沉静的墙纸,这些冷硬中又不失温柔的色调正是沈君瑜她所钟爱的……
  静坐在屋子中间,她似乎都可以跨过漫长的时间长河,窥见无数过去她和叶初阳生活的痕迹。
  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切,仿佛触手可及,可又似乎格外遥远。像是做了一场经年大梦,她醉生梦死。
  屋子里看不见任何一张合照。因为那些合照,外加那些婚纱照,在叶初阳出事那晚就已经被她歇斯底里地给摔了。后来叶父叶母清理现场都给收走了。
  她一个人坐了很久很久。从满室的阳光一直到夜幕四合,星辰密布。
  落地窗外万家灯火,霓虹绚烂。大城市的夜生活丰富多彩,每个人好像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乐子。
  沈君瑜却从心底生出了孤寂感,她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她终于起身离开。屋子里的一切东西她都没动,让它保留原样。只从洗手台处拿走了一瓶用了一半的一生之水。
  这是叶初阳最喜欢的香水,是她最最熟悉的味道。她想留着它,就好像她能够留住叶初阳一样。
  人总是喜欢这样自欺欺人。明知道叶初阳人都已经走了,可总想要给自己留个念想。
  “初阳,我走了!”沈君瑜对着空气轻声了这么一句。
  仿佛是在和过去郑重地告别。
  然后合上门。
  她打算回去以后再把钥匙寄回给叶父叶母。
  乘电梯下楼。
  摁了数字,电梯簌簌下坠,数字不断跳转。5,4,3,2,1……
  没过一会儿就到了。
  “叮”的一声脆响,下一秒电梯门大开。
  男人毫无预兆地现在电梯外,身形修长挺拔,如松如柏。
  他穿着蓝色的衬衫制服,外套随意地搭在手腕处,姿态慵懒。
  除去第一次见面,这是沈君瑜第二次看到童时誉穿制服。比起其他部门,交警制服明明不那么好看。可愣是让男人穿出了明星的效果。禁欲而不失男性魅力,是真正的制服诱。惑。
  看样子他应该是刚下班回来。
  咋一见到沈君瑜,童时誉整个人也是倏然一怔。他没料到会在这里见到沈君瑜。定神过后,响起他贯有的低沉的清润的嗓音,“好巧,沈小姐!”
  像是有风从雪域之巅吹来,历尽风霜雨雪,只留下无尽的温柔。
  然后吹起了满池涟漪。
  年轻的女人薄唇微启,轻声细语,“童队,喝酒吗?”
  ——
  童时誉活了三十多岁,自诩阅人无数。可却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当面邀请喝酒。而且还是一个不怎么熟悉的女人。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再一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男人当即眉头微皱,眼神变得无比犀利,像是一把锐剑,锋芒毕露,直接落在沈君瑜身上。
  他眯了眯眼,“沈小姐很喜欢喝酒吗?”
  “并不是。”沈君瑜摇了摇脑袋,“童队你知道的我酒品不好,平时很少喝酒。”
  “是么?”男人明显是不信的。两人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她不是酒驾,就是喝得烂醉如泥,跑到他家去。这个女人可没少喝酒。
  “那今天怎么想起要喝酒了?”男人追问。
  年轻的女人耸耸肩,微微一笑,颇有一股风轻云淡的释然,“庆祝我告别过去呀!”
  童时誉:“……”
  “酒品不好就少碰酒,酒可不是好东西。”男人冷冷地砸下话,转头就走。
  沈君瑜:“……”
  So sad !被拒绝了!
  不过这在沈君瑜预料之中,倒也不觉得多意外。
  “再见童队!”女人冲她招了招手,身形一闪,拐了个弯,没了身影。
  ——
  大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的喧嚣,路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断。晚七点,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霓虹灯变幻,五颜六色的光芒折射地到处都是。
  东城华府对面就是锦翎路,这一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两侧商铺灯火通明,各色饭店和娱乐场所数不胜数。
  锦翎路街尾就有一家朵爱酒吧,是年轻男女寻找乐子的好去处。纸醉金迷,肆意放纵。
  沈君瑜平生第一次喝醉酒就是在这间酒吧,然后酒驾,遭遇追尾,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路过朵爱,她驻足观望。有那么多的男男女女勾肩搭背,进进出出。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冲动想要进去喝一杯。可还未迈出步子,又给缩了回来。
  她循规蹈矩了二十多年,按部就班地活着,每天都一层不变,单调重复着前一天的事情。唯一一次放纵就差点把自己给赔上了。放纵总归不适合自己。
  正打算走人。却听见耳旁响起一个数字而温润的男声,“想喝酒何必来这里,跟我走吧!”
  下一秒一只宽大的手一把握住她,将她带离了朵爱酒吧。
  ——
  女人手很小,那么软,柔弱无骨。童时誉捏在手里,一时间竟然不想松开。
  就在刚刚他拒绝了沈君瑜喝酒的邀请,他乘电梯上楼。电梯徐徐网上升。可他的心思却一直都在沈君瑜身上。
  她应该是一个随性而为的女人,生活光鲜亮丽,不缺钱。她说要喝酒,应该就一定会去喝酒。而他见识过她的酒品,太烂了,整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她一旦喝醉了,她搞不好就会闹事。
  想到这里他就开始不安了。越想越担心。替那个女人担心。然后他妥协了。
  他快速地乘坐电梯到一楼,去追沈君瑜。
  那个女人果然去了酒吧。
  而他在酒吧门口拦下了她。
  林清致很早之前就试探他,问他是不是看上沈君瑜了。这一刻他才敢肯定,他确实是对这个女人动心了。
  童时誉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倾盆大雨中,她哭得悲痛欲绝,歇斯底里。她质问他为什么要救她。那种绝望的眼神从此以后就彻底印刻在他脑海里了。
  感情就像是一场博弈,谁先动心,谁就输了。而他更是惨烈,在第一眼就已经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那章我改了一下,加了两个新片段进去,看过的小伙伴可以重新再看一遍。

  第13章 第13场雨

  第13场雨
  童时誉买了一大堆的罐装啤酒。带沈君瑜去了顶楼。
  高楼之上风声尤其大,呼呼啦啦刮过来,带起无数声响。像是森林中阵阵的涛声。
  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喝酒。不必去鱼龙混杂的酒吧,不必精心打扮。只需拎几罐啤酒,邀上两三个朋友,往顶楼上一坐,把酒言欢,好不畅意!
  沈君瑜渍渍赞叹:“童队,还是你会挑地方。”
  童时誉:“喝酒喝的是气氛,在于跟谁喝。没必要非得去酒吧。”
  两人盘腿而坐,一人开了一罐啤酒。
  夜风之下,男人身上清冽好闻的香水味儿直扑鼻尖。她贪婪地闻了好久。
  “你怎么改变主意了?”沈君瑜不解地问。
  男人悠悠道:“大概是怕你大晚上喝醉了又跑到我家去吧。”
  沈君瑜:“……”
  这人还真是讨厌,哪壶不开提哪壶。
  “如果有下次,你就把我锁在门外,不用搭理我。”女人豪爽一笑,说得无比轻巧。
  童时誉:“我不管你,我怕你祸害邻居。”
  沈君瑜:“……”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女人的一双眼睛眯成一道窄缝,端起酒瓶子碰了碰童时誉的,“敬你童队,不醉不归!”
  她猛地灌了一口,险些呛到。
  男人觉得好笑,喝个酒都能呛到。
  “喝慢点,没人跟你抢。”
  她被呛出了眼泪,泪花闪烁,“我倒是希望有人跟我抢,可惜没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明明是笑着的,可笑中有泪,表情虽然平静,却仿佛充满了无尽的哀伤。
  从第一眼见到沈君瑜童,时誉就敢断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那双眼睛从来不曾清澈过,一直都是混沌不明的,仿佛蒙着厚重的雾气,让人看不真切。
  童时誉从裤袋中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燃。清淡的烟草味儿立即在空气中铺散开,纠缠人的呼吸。
  男人抽烟的样子特别斯文好看,不紧不慢,一派气定神闲。
  叶初阳也抽烟。不过抽得少,抽烟只是为了解压。他抽烟也抽不到童时誉这么好看。
  沈君瑜没管住自己的眼睛,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女人的目光,他以为她也要抽,把烟盒给她递过去,“来一根?”
  “我不抽烟。”她摇了摇头。
  他不再多说,继续埋头抽自己的。
  空气一下子静默了下来。
  男人就着滤嘴深吸一口,吐出漂亮的烟圈儿,表情迷离深邃。
  “沈小姐,你很孤独吗?”他打破沉默。
  她孤独吗?
  从来没有人当面问过她这个问题。答案却是毋庸置疑的。她当然孤独了,非常孤独。
  年幼丧母,和父亲的关系又很糟糕。出身军政世家,却因为身份尴尬而不受沈家人待见。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踽踽独行。
  好不容易她遇到了叶初阳,那个像是太阳一样的男人,他爱她胜过爱自己,倾尽全力,给了她全部的爱与呵护,照亮了她晦暗阴郁的人生。他们相濡以沫,打算携手共度余生。
  就在她以为她终于可以摆脱孤独,拥抱温暖,终于可以不再一个人,她从此以后有了倚靠。老天爷却残忍地把叶初阳给带走了。
  然后她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人住着空荡冷清的房子,守着和叶初阳那点越来越稀薄的回忆过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外出,饿了没人给她点外卖,生病了也没人提醒她吃药……像是荒原里一抹寂寥的野火,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她太孤独了,孤独到了极致。
  哪里人会喜欢孤独啊?她也渴望家人,渴望温暖,渴望被人呵护。可惜老天爷总是不让她如愿。
  “很多年前我父亲外调青陵,我母亲成为他的秘书。两人朝夕相处,产生了感情。然后就有了我。我母亲却一直都不知道我父亲其实有家世,还有一个女儿,比我大四岁。有一天她终于知道了,她大受打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然后她带着我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我十六岁那年,她重病去世。去世之前,她一直不放心我,让我去找我的父亲。我找到了我的父亲。他给我买了一栋房子,把我养在外面,安排保姆照顾我。给我很多很多钱,任由我挥霍。却从来没有给过我爱。我就这样一直以私生女的身份生活到了十八岁。那年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遭遇不测,没了。我变成了我父亲唯一的女儿。然后我才被允许回到沈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