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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不绝对-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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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丁漠染坐在对面,一边耳朵塞着耳机,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她很久没接触政治时事了,压力真是大得不行。可是压力越大,脑子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反倒越发看不下去。
她跟严笑不一样。
严笑看书快,她却大概比他慢一半,同样是大32开的教程,严笑看完只要一天半,她却要花三天,还记不住。
丁漠染记性不好,并不是因为头部受过伤,而是从小一直就不太好,不能理解的东西,绝对转瞬即忘,她和严笑这种天生书呆子不一样,她是抱大腿的学霸,临考一个月,她能拿到百分之八十的正确率,考完三天后,同样的卷子再做一遍,很可能连三十分都拿不到。所以丁漠染的单词记得很慢,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剧英剧各种剧,一早上起来听BBC,整个房间里飘荡着一种学生宿舍的气息。
严笑盯着埋头苦干的丁漠染,有点不相信这就是昨天晚上跟自己翻云|覆雨玩亲亲的老婆大人。
她进入角色太快了,吃完早餐就完全放弃了人|妻的设弃,转而投入到备考生涯中去,剩下他一个,一边喝着酸奶,一边苦命地收拾着桌上的残羹冷炙。
问题大条啊,两个人都是家务白痴。
丁漠染会做饭,但是不会整理,严笑会整理,但又经常把丁漠染手边的东西丢进了垃圾桶。
两个人的生活区,在天亮之后自动就划成了两片,一边整洁如新,一边就乱成了难民营。
严笑有点想念姚琅了,他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姚琅的电话:“喂,染染的复诊期到了……什么,还要三天?啧,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这周周末你不出去浪么?就今天吧,刚好她有空。”
丁漠染好不容易从英文剧情抽离出来,她瞪圆了眼睛:“谁说我今天有空了?不是说好我去图书馆查资料的吗?”
严笑赶紧捂住了听筒,好不容易说服了姚琅,淡定地放下电话,转身开始收拾东西,看丁漠染还在发呆,才漫不经心地拉她一下:“还不走?你以为真让他来复诊?也不看看这里乱成什么样子了……”
丁漠染眼睛一亮,合起书本,拔掉耳机,从沙发上拖起包包屁颠颠往前凑:“你是让他来做佣人,哇,你这个房东当得太黑心了,不过我喜欢。”她乐呵呵地揽了他一把,觉得不过瘾,干脆就像个树熊一样粘着不下来了。
严笑喜欢她粘着自己,这样一粘乎,更没有上班的劲头了。
他不知不觉地勾了勾唇。
严笑以前讨厌家里有人,他甚至宁愿一个人住在三环以外的别墅里,也不肯在市中心租公寓。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丁漠染的出租房,看见她堆得像贵州石林一样的实体书,他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这女人带走就行了,其他的都当垃圾丢了。可是相处久了,他居然也容忍了那些垃圾的存在,他开始试着从她的角度去看待那些没什么价值的收藏品,他开始纵容房间里的乱象。
原本肃煞的房间摆设,因为丁漠染的到来,慢慢有了生机。
正常状态下,她是这样活泼,切断了那些不可说的往事,回到校园里的她,与那个穿梭在宿舍与图书馆之间的女生无缝对接起来。虽然有点晚,但他庆幸自己总算有缘能见到。
他突然就被自己感动了。
丁漠染大大咧咧地揽着他的腰,有些勉强。
他回挽过去,将手搭在她漂亮的肩线上。
她挣扎了一下,却抱得更紧。
他报复式地回应着她,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包包,将包带缠在了手腕上。
她“噗”地笑起来:“你干嘛?好好一个大男人,不会走路了吗?重。”伸出食指尖尖,抗议地戳他胸口。
他也冲她笑得不痛不痒:“这几天太努力,没力气了,站不稳很正常。”他掰过她的手,摊开手心,放在唇边,吻了吻。
丁漠染的眼睛里浮起一道明丽的霞光,却没有把手抽回。
两人一路拉拉扯扯到了玄关,她弯腰提起自己的鞋子,严笑却抢先一步,绕在她跟前,半蹲下来。
那是一个很自然的动作,却令丁漠染错愕了一下。
严笑低头为她穿鞋,嘴里却道:“觉不觉得灰姑娘的王子有点蠢?”
灰姑娘?水晶鞋的典故么?
丁漠染不解地望着他清晰的发线,不明所以地在鼻子里发出个单音:“嗯?”
严笑托起她的脚,套上鞋子,继续说道:“女人的鞋子,无非是35码、36码、37码……运动鞋大概多个半码,日码比欧码小一码……你说灰姑娘的水晶鞋,是36码,还是37码?”
真是死理性派。
灰姑娘的问题,丁漠染小时候也有认真想过,如果世上真有一双水晶鞋,能与自己的脚严实合缝地吻合,那一定会穿不上,因为那是个是水晶做的鞋子啊,没有任何严展性,不能变形的水晶,轻易一摔就碎了。如果不出意外,灰姑娘的脚应该卡在踝骨位置就进不去了。
童话故事,总是有点不合逻辑的美好,就像大部分的爱情一样,经不起推敲。
可是这个时候说这个话,是不是有点煞风景?
她换了一只脚,老实巴交地看严笑为自己穿上了另一只鞋,一切整理好,严笑才说出了后面的话:“其实,王子一定是早就遇上了灰姑娘,遇上了就是缘份,水晶鞋只是借口。十二点钟声一响,马车变成了南瓜,水晶鞋也消失了,王子根末不可能捡到灰姑娘的水晶鞋,所以,凭着鞋子寻找心上人,不过是一个劳师动众的借口。他想借着这件事情,告诉这位姑娘,告诉全世界,他在找她,他很爱她……”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突然用装满星光的眼睛锁住了丁漠染,他徐徐说道,“遇上了,爱上了,就是全部的缘份。”
丁漠染心中一动,目光灼灼地停在了他好看的手指上,她附声道:“是啊,遇上了就是缘份,我们也像灰姑娘和王子,之前就遇到过,对吗?我不相信无由之爱,不相信无根之水”她吞了吞口水,屏住呼吸,半晌,才轻声问道,“2010年7月4日,是那天吗?”
可是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她连同对陈之的记忆,一起弄丢了。
水晶鞋只是借口,三千万的手办也只是借口,这个借口背后,有王子的真心,严笑的真心。
比起陈之的本来面目,她更想知道,面前这个愿意为她穿鞋的王子,是怎么爱上自己的。
严笑起身,低头吻了吻她的唇,他的声音带点沙沙地怀念,却依旧动听:“哪一天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相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一直在一起。还有,接下来才是我想说的,王子找到了灰姑娘,结婚了,我找到了你,结婚了,但王子和灰姑娘之间,还有我和你之间,却少了一个最重要的步骤,那就是——”
谈恋爱!
相互地给予,相互地温暖,相互地宠爱,光是夜里那点时间不够,光是一起自习一起听课远远不够!
很久很久以前,她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她想找到一个人,陪她聊天,陪她玩耍,一起踏着星光,手拉手地回家!
严笑温暖的掌心,与她的贴在一起,她听见严笑用世上最动听的声音对她说:“今天什么也别干,我们约会。”
☆、080 海阔天空
约会是什么,大概是上观风,上观风,下观花,一起享受风月花月。
宠爱是什么,丁漠染大概还是能说清楚一点的,大概就是……把自己身上最重要的心意拿出来,供对方分享。比如十七、八岁时放在对方课桌里的巧克力,比如念大学时省出生活费来,买两张电影票一起窝在漆黑的电影院里说着悄悄话,又或者,就像现在的严笑,把时间挤出来,留给她。
喜欢是什么,丁漠染的想法倒是有些变态,答案也很简单,就是将对方“吃”掉,不是那种污力滔滔地吃,而是真的,做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将血脉连在一起。而表达这种喜欢,最深刻的方式,大概是和他生一个孩子出来,孩子像她,也像他。
多美好。
两人在路上把约会作战的计划都设定好了,并且同步到了手机清单上,两人合拍的习惯,就变成了另一种甜蜜。
严笑知道丁漠染要的是什么,他能够把她想要的一切无私献上。
严笑在校门口花一百五十块租了个双人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地踩着,从正门进了母校的北校区,又从侧门出去,驰向了邻近的大学。大学城里有好多东西可以逛,书店、音像店,小小的咖啡屋,十九块钱一杯的青山绿水,还有二十块一盒的立顿红茶。
一座大学与另一座大学中间,还有很多文具店,有修钢笔的老手艺人,一边抽着老烟,一边坐在笔啸轩的门口看往来行人。
休闲服专卖店的店员一边开着嘈杂的音乐,一边拍手吆喝,周末,路上的人很多,严笑和丁漠染被人群挤得歪歪扭扭,丁漠染的手自然就环紧了严笑的腰。
老套的画面,老套的情节,在人群中那么不起眼。街角有人拥吻,街尾有人送花求爱,有人欢呼,有人尖叫,热热闹闹的人声像海浪般翻滚。可是丁漠染却只听得见严笑一个人的声音。她记起来了,这条老路,她和陈之也走过,是的,长长地一条,十几公里的柏油路,他们是用走的,那一天她走得很慢,很忐忑,即使是口渴了,她也懂事地没敢提出买水喝的要求。她知道陈之是很节约的人,每次她在路上买水,陈之虽不会说她,但会明显地沉默许多。
陈之来过她的学校,在她决定考研后的第一个暑假。
他不肯住学校招待所,也不愿住男生宿舍,后来,就挤在了她的宿舍里,她睡上铺,陈之睡下铺。
八个人住的学生公寓里,只有他们两个。
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日子里写的那些空浮的美好,都比不过真实的回忆给人当胸一刀。
她还记得,半夜起来上厕所,冲完了厕所之后,回到床边,想踩着楼梯爬上去,然后她的脚就被捉住了,陈之在黑夜里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她,像一头刚刚清醒过来的狮子,他用了猛力,拽她下来,她“砰”地一声,倒在了下铺的床榻上,他几乎是立即就趴了下来,将她压在了下面。
她挣扎起来,她喊着“不要”,可是陈之却不理她,他的手按住了她的手,他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制|服身为武林高手的她,所以他做了一个猥亵的动作。
他屈起了脚趾,将猫扒土一样,往下扒她的裤子。
那一下子,令她感到特别恶心。差点成全的第一次,特别特别恶心。
她尖叫着抽了他一耳光,一瘸一拐地夺门而出,从五楼走下去,她才意识,脚踝受伤了。她又爬上楼去拿了钱,陈之迎上来的时候,已经穿戴整齐。
他又变成了那个谪仙般的假象,收敛了体内的洪荒,可是丁漠染非常生气,并没有因为他类似愧疚的沉默,而轻易原谅她。
她冲出了宿舍区,跑出了学校侧门,她想找一家能卖跌打药的店铺,又或者,只是单纯地想逃避。
陈之追出来,不敢靠太近,两个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了十几公里,直到她再也走不动了,他才冲到她跟前,跪了下来。他跟着她走了十几公里,脚下的帆布鞋都磨破了,只是为向她说一声,对不起。这一声对不起,不能早,也不能晚,就卡在了十几公里的怨念上。
丁漠染一下子,就原谅了他。
也是是因为这件事,她和他之间,永远也没有了第一次。那个像野猫埋便便的动作,成为了一片心理阴影,那样完美的男友,一夜崩塌。
他抛下过痛经的她,他伤害过未经人事的她,他应该是做错了许多事,才会逼得她离开。如果说忘记已成定局,恐惧,就成了另一份助力。
想起了这些,她不经意就将手臂收得更紧了些,贴着严笑宽阔的背脊,那颗发冷的心才慢慢回暖。直到自行车停到体育馆前,她的手也没有放开。
体育馆的分流大厅里传来了轰鸣的架子鼓鼓点,嘶叫的吉它电音在半空盘旋,偶尔也能听到主唱的一声怒吼,严笑几乎是抱着丁漠染进了大厅。丁漠染感受到各路奇怪的目光,悠悠地回过神。当她看见乐队身后的背景布,才算是灵魂归位。
是烟灰乐队。
他们还在。
虽然毕业生一代又一代,摇滚精神却没有丢,这个不怎么专业的摇滚乐队,也还在大学城里活跃着。丁漠染并不懂得摇滚,但她喜欢黄家驹,也喜欢TVB,这个乐队原来的主唱是个广州小哥,一言不和就开始飚粤语,华语风云榜金曲大串烧,现编现演,十九分钟《情歌王》。丁漠染格外喜欢。
丁漠染把有关陈之的一切,抛去了九宵云外,她问严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们的?”
严笑搂着她,若无其事地答道:“因为我也喜欢他们啊,我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他撒了个无关紧要的谎,其实,他在工作之前,是完全听不懂粤语的,他以前那么偏执,怎么可能会像丁漠染那样鲜活地跑来跑去。他曾以为自己能补上丁漠染心里的缺,没想到先被慰籍的,反而是自己。
坐在等待区的几名学生听见严笑的话,也高兴起来:“这位同学,我们是同好。”有个女生冲过来,打量了两人一眼,突然似模似样地向严笑递了张名片,她看着严笑两眼放光,“呃,这位同学,你音色很不错,我认识乐队里的人,要不替你引荐引荐,你外表帅气,又会打扮,人气一定会很旺的,你相信我!”
这语气很像传|销的啊。
丁漠染抱着严笑的手臂,抿着嘴笑起来:“学霸,你会唱歌?我也认识这乐队里的人,要不,我也替你引荐引荐?”
这时乐队主唱也凑趣地跑过来了:“兄弟,要不要试试音,就唱《海阔天空》吧,我们的经典曲目了,每一届粉丝都爱听。”
每一届的粉丝都爱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严笑怀疑地打量了丁漠染一眼,却得到丁漠染一个坚定的眼神,她点了点头:“对,我五年前就很爱听。”
五年前,可不就是她刚和陈之确定关系那年?《海阔天空》?这几个字怎么听起来有点可怜呢?异地恋,所以要海阔天空?
严笑摸了摸她的头发,和颜悦色地应道:“既然是女朋友爱听,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来来来,几位小师弟,来点伴奏。”他无端端地叫人家“小师弟”,令几名成员都有些不爽,看他打扮,和他们也差不多嘛。或许是因为严笑不自觉地运用了商场上的那套笑容,竟然令人有些难以拒绝。
他清了清嗓子,慢吞吞地站在了背景布正前方。
架子鼓响起来,吉它手也顺利就位,然后严笑第一句就忘词了,之前递名片的小姑娘只好把手里打印好的歌词递了上来。
严笑像模像样地做了几个腹式呼吸的动作,忽然对主唱道:“哎,小师弟,给我一个KEY……第一句该起多高?”
乐队主唱没好气地哼哼了一句,也没管他听没听清,就听一声厉吼直冲云霄,把所有人都吓得快心肌梗塞了:“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歌词一个字没错,音调没一个在位置上,吉它手吓得差点把琴给摔了,乐队主唱干脆在观众区趴下了,丁漠染被吓得要死,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外跑。
原来严笑的声音好听是好听,可是没有唱歌的天赋,他分明就是个五音不全的大笨蛋。可恨是严笑不等丁漠染逃出升天,就三步并作两步,抬手将她拎了回来。
丁漠染立即知情识趣地抱住了他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他别唱了。
到后来,几乎所有的队员都扔了家伙,上来跪求他别再虐待小动物,严笑才乐呵呵地停下来。
丁漠染的心里阴影面积别提多大了,大得盖住了陈之带给她的所有乌云,她就差没有磕几个响头高呼“谢皇上宽仁,谢皇上不杀之恩”了。
严笑将话筒扔回给乐队主唱,一把抱起丁漠染,轻轻巧巧地转了一圈,挑眉道:“我唱完了,该你们了。唱好了有赏。”
乐队主唱不服气地试了几个音,指挥着几个伴奏地重新抄起了家伙,悠扬的前奏响起,乐唱略带沙哑的声音飘出了大厅,丁漠染在严笑的手臂上狠狠掐了一把,拖着他回观众席上坐着了。烟灰乐队的味道没有变,还是不红,还是没有人什么人注意,分流大厅是用来暂时缓解观众拥堵问题的,今天体育场里没有比赛,来来往往地人就有点少,看他们彩排的人就越发地少。但总好过以前。
丁漠染一边听着歌,一边在严笑耳边小声说道:“在这儿彩排比在露天电影院好多了,你知道我们以前那个露天电影院的,半夜里连个鬼影也没有,电吉它的声音飘出来,跟鬼嚎一样。就这样,我还是去看了,还是一个人去的,你说,我是不是真正的铁杆粉?”
严笑低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眼底没有落寞,才算是放了心。他凑近她,像野兽那么样嗅了一下,然后张嘴,轻轻地咬住了她的鼻子。
她的鼻子有些发酸,他一咬,眼泪就掉了出来。
可是在旁人看来,只看到一对貌似热吻的情侣,他和她,很动情。
☆、081 如初见
严笑是小气的总裁,虽然身为集团公司总裁,掌管资产近百亿,但毕竟那些钱不是自己口袋里的。
好在,严笑把钱看得不重,丁漠染也一样,两个人因为个格契合而培养出来灵犀,并不需要用钱去秀恩爱。严笑没有送过一枝花,也没有为丁漠染买过一件首饰,同样,丁漠染也没有送过他任何身外物。
严笑太喜欢丢东西,中看不中用的,中用不中看的,统统扔掉,丁漠染也不知道要送他什么好,最后只能是学着姚琅,买各种各样的猫粮狗粮,跟在他身后喂流浪动物。
大学城里有很多流浪猫,吃得胖胖的流浪猫。
两人看过烟灰乐队的演出,就去附近的宠物店买了金枪鱼罐头和鸡胸肉,然后手拉手来到了大学城招待所后面的草坪,严笑打了一声吹唿哨,便有十几只大大小小的猫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那场景,可把丁漠染惊呆了。
猫和狗不一样,即使是大黑那种被圈养在家里的猫,也不轻易靠近人类,遑论是这些野猫。
丁漠染头一次看到这多么大大小小的猫,竖着尾巴围在脚边喵喵叫,丁漠染开了一盒罐头,还没来得及放下,小猫就往身上爬。丁漠染看着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感觉心都变成了棉花糖,萌化了。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扯着严笑的袖子:“喂,你是怎么办到的?我以前看过一个电影,日本的,叫做《为什么猫叫都不来》,电影的男主角收养了两只流浪猫,都像大黑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怎么叫都不来。人都说,猫没有狗聪明,看起来好像是这个样子。”
严笑把手里的猫零食放下,拉着丁漠染在不远处的长椅坐下,轻扬的嘴角溢出一丝习惯的温柔:“看起来是这样,但其实也不对。猫的思维方式和狗不一样,狗是群居动物,跟人类一样,所以思考回路相近,而猫……进化到这个程度,差不多也是食物链的顶端了,基本上没有天敌。它们不需要去考虑人类的心情,习惯了我行我素,但是聪明的猫,也会试着学习和人类沟通,通过这种沟通,来获得一定的利益,比如这些……猫粮。”
他理了理丁漠染颊边的长发,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继续说道:“人与人相处,也会有两种模式,有的人,会把爱人和子女驯化成狗,让他们听话,让他们服从,一心一意为他们按排所谓正确的道路,也有一些人,会把身边的人宠成猫,给他们自由。我一直没过问你的心事,就是不想把你养成听话的狗,可能你会觉得我这个丈夫很冷淡,不体贴,但我天性就是这样的。我也可以很粘人,但大多数时候,我得忍着,如果你没有爱上我,我就把你当成大黑,给你食物和水,让你自由自在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如果你能爱上……就当是上天给我的恩遇,我拼了命,也会好好珍惜。”
养猫养狗都能说出一番这样的大道理,丁漠染也是服。可是佩服之余,灌注在心里,却是满满的悸动。
约会的第二站,令她离他更近,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和严笑,都是属于难开口的类型,如此直来直往地交流,还是头一遭。
这种感觉很直接,甚至还有一点点肉麻,但她也想不出更好的途径,去增近相互的了解。
谈心,或许是最放松的方法。
一直以来,他们都在忙,忙着事业,忙着纠结,忙着说服自己,忙着体贴他人,不会表达爱意的人,逼急了只会直奔主题,偶尔有交心,却也带着一大半的脑补和揣测。今天是个很好的机会。
风和日暖,蓝天白云。
丁漠染已经化成了一滩水,不论身心。
她依在严笑肩头,先是将下巴搁在他肩窝上,但觉得远远不够表达自己的心意,想了想,干脆就爬上严笑的膝头,侧身坐下去,右手勾在了他的脖子上。她被垫得高了一点点,视线往下,可以看见严笑保罗衫下面清晰的锁骨。从这个角度看,严笑的五官又深刻了许多,低眉含笑,恍惚多了一重情|欲的味道。
丁漠染的心怦怦地跳起来,身上莫名地燥热,无法排谴,也不想排谴。她爱死了这种感觉。
克制不住的吻,落在严笑的眉心,鼻尖,最后是两片性感薄唇,他思考的时候,唇线绷得笔直,有种禁|欲的违和感。
丁漠染的吻打破了这重结界,令他有力地回应,两个人头一次年轻情侣一样坦然面对这份情感。直到这一刻才发现,彼此已经分不开了。
相爱不需要惊天动地,不需要一掷千金,需要的,就是这种感天动地的纵容与宠溺。
他爱她,所以想给她自由,她爱他,所以不惜为他独有。
说到底,她还是猫。
庆幸的是,她通晓灵性,没有被严总养歪。
两个人的吻,将时间定格在了校园里,有学生从草坪上经过,远远地看见长椅上热吻的恋人,面上满是惊艳。
第二站,第二个吻。属于严笑的表白。
穿着白色保罗衫的严笑,顶着少年人的发型,扶着丁漠染的腰,丁漠染黛色的A字五分裤,与草坪的绿色混在一起,简约的构图,是严笑喜欢的风格,偶像剧一样的场景,丁漠染从不嫌狗血。
第三站,第三个吻,他们来到了食堂,点了一份麻辣烫,严笑头一次吃五毛钱一串的麻辣烫,辣得脸都绿了,最后喝了两杯凉茶,才送出了第三个吻。丁漠染终于知道,坐在食堂里,和男朋友一起吃一份麻辣烫,究竟是什么滋味。小小的心愿达成,接下来便是更多的疯狂。
第四站,第四个吻,隔壁大学的的含笑园,那种花叫含笑,开花的时候,闻起来很像香蕉的甜味,花开得浓艳时,赏花人会感到鼻子都要掉了,那并不是一个约会的好地方,却是睡午觉的绝佳去处。这是严笑喜欢的地方,因为再过去一点,就是他常去的那家网吧。严笑熬夜过后,会习惯地过来坐坐,碰上天气好,他就买一份《体坛周报》,看完之后盖在脸上,睡个午觉。
这一次,两人只在草地上打了个盹,丁漠染先醒来,像王子吻睡美人一样,吻醒了他。
第五站,第五个吻,坐在同一家网吧,隔着电脑屏幕。
这家网吧有个很刺激的招牌名,“天天电脑室”,美其名曰电脑学习室,其实就是个游戏吧。
严笑在这里包过夜,打过游戏,追过剧,丁漠染也在这里包过夜,打过游戏,追过剧。
可是大学四年,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
不过就算,遇见,也一定会不记得吧。
天天电脑室的配置升级了,老板也换了人,不过前任老板的单机游戏攻略和会员名册还被好好地保存着。严笑和丁漠染在同一页纸上发现了自己的名字,他们俩中间,只隔了十个人。
果然,他走过的路,她也走过。就算不是一起。
第六站,第六个吻,学校植物园。丁漠染当年喜欢上的盆景已经被买走了,不过严笑花了一万多,买了一个更大更漂亮的回来,虽说是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作品,但已有大家风范,就是这金银花做的盆景,放在野相游园有点不搭调。
严笑吻过丁漠染,却在自在自语:“要不要把那个别墅重新装修一下,弄成中国风?或者,我们在市中心买一幢楼?”
丁漠染一机灵,忍不住问:“为什么是一幢楼?”谁说总裁大人不会乱花钱,只是花钱开关没被打开而已。
严笑叹了口气,煞有介事地说:“你那么喜欢囤东西,不买一幢怎么行?到时候我们一层放书,一层放手办,一层放包包,一层放游戏软件,一层放电脑……买它一百层,买买买……”
丁漠染道:“买买买,游戏不做了是么?”
严笑:“又不要自己花钱,用我爹的钱啊,娶媳妇这么大的事,他不表示表示个心意?”
丁漠染头一次听他提起那个行事风格怪异的家庭,不禁竖起了耳朵,没想到严笑说得两句,又换了话题:“说到这个,还有一件事很重要啊,我们几时回C城去见见岳父大人?染染?”
他不再连名带姓地唤她,他学着别人腻歪歪地叫她“染染”,两个寻常的发音,在他的声线中爆发出花火般绚烂,丁漠染终于相信了一句话——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是听觉动物,严笑的每一句话,真诚得不像甜言蜜语,可是他就是甜的。
他的吻也是甜的。
丁漠染被男|色迷得晕头转向,不由自主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了:“端午不行,时间太赶了,你给我一点时间搞定我妈,很快的,嗯……中秋吧?中秋我们一起过去,那时候我的病应该也好得差不多了。”
严笑满意地笑起来,薄唇中间启开了月牙白,像青天白日下,悬了一轮上弦月。
他们一路吻过多少次,已经数不清了。
他们约会,做的都是普通小情侣的事,他们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自己曾经孤单一人来来回回耕耘过许多次的旷野。那些空白,被满满地填上,一生一次地约会,竟比四年平淡地路过更为印象深刻。
他们的名字曾经上过宣传栏上的同一个榜位,他们的照片都被印在了百年校庆的校友录上,他们跟文具店的老板都很熟,因为他们都是手账狂热爱好者。
他们终于一起来了,只是晚了四年,而已。
严笑屈起好看的手指,敲着玻璃柜台:“老板,上次我订的两支长刀研,到货了吗?”
丁漠染一听到“长刀研”,立即凑了上来:“哇,绝世名笔,我要看我要看。”
严笑在她鼻梁上轻轻刮了一记,笑道:“看什么看,说得这么寒碜,是买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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