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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探-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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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许文诺很平静的走向了白和尚,“姑娘,这是要干啥?是否想要与贫僧共度良宵?”白和尚的声音里充满了欢喜,突然许文诺,抬起一脚,满满的盖了白和尚一脸脚印,接着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啊啊!!!!”里面有许文诺愤吼声,也有“啊!”的惨叫声。

  整个残忍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五分钟,打完后,许文诺估计也累了,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高兴的拍了拍手,然后转身对我说道:“我这么打他没事吧?”

  “当然没事了。”我立马说道,虽说许文诺的行为过激了点,但是这白和尚也是罪有应得,作为得道高僧的他相信也一定能够明白其中的因果轮回。

  “之前是不是让他加入探险队的,我认为可以让他加入。”说完后,许文诺还恶狠狠的扳了板手指,嘎嘎声不绝于耳。

  “我不想加入了,我现在想回家。”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床上的那个猪头嘴里传出来。

  “我先走了,明天也让这个和尚去集合。”看得出来现在的许文诺是相当的爽,整个人一脸轻松的走了出去。“打你真有这么爽吗?”许文诺走后,我看着床上被打成猪头的白和尚说道。

  白和尚连忙摆手,模糊不清的说道:“不爽,不爽。”


第二十三章 突变

  “哪个缺德的干得,把人打成这样,下手也太狠了。”看着对面的白和尚,许华同情道。边上的许文诺恶狠狠的瞥了一眼许华,许华立马知趣的闭嘴了。

  一楼的餐厅内,此刻我们十个人正围坐一张大圆桌上,桌子上摆了一些馒头,豆浆,油条还有包子,蒸饺。此刻餐厅里正好没人,许文诺给了餐厅管理员一些红票票,管理员也识趣的走了出去,并在餐厅门口挂了一个牌子“十点半开放”。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是我们的新成员,白和尚。他是一位得道高僧,在此次探险行动中会全力协助我们。”我第一口站起来开口说话了。

  看着眼前这个鼻青脸肿,眼睛只剩一条缝连眼睛都带不上去的白和尚,说实话我感觉得道高僧这四个词明显没有说服力。

  “成员随便拉人,别忘了你的身份是什么?”这话有点冷,是从金三嘴里说出来的。“金三,我已经同意白和尚入伙了。”许文诺对着金三说道。

  “你同意也不行,李是非做的太过了,一点都没摆正自己的位置。”金三一拍桌子突然怒站了起来。

  全场一片寂静,每个人都拉着个脸,阿毛一脸紧张的看着我,我则是在思考我带着阿毛,白和尚去林松的可能性有多大,仔细想想后还是不可行,对方背后的流萤集团绝不是我能够得罪得起的。

  “你们不就是想去林松寻找幸饶弥沃如来佛祖的遗迹吗?没我和李是非你们根本到达不了那。”在我思考期间,白和尚用他那臃肿的嘴吃力的吐出了这么一句话,不过这话倒是让许文诺和金三脸色大变,异变突起,金三突然从身后掏出了一把枪指向了我,“你们知道什么?”许文诺此刻也是神情严肃的看着我,麦克和杰克斯、许华则是死死地盯着我,好像生怕我会突然暴起一样,阿毛在我边上直接被吓傻了,土登和多吉则是一脸的不明所以,白和尚此刻紧紧抓着我,有一点向往我怀里钻的预兆。

  我慢慢的站了起来,和金三对立而视,不过我手里已经不着痕迹拿出了我的匕首。“你觉得你的刀可以快的过子弹吗。”金三看我拿出了匕首轻蔑的说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我自信的说道,刀当然快不过子弹,但是我知道此刻绝不能软弱,“刀快不过子弹,那是和子弹比较,如果和你比较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金三,你先把枪放下。我们先把情况问清楚再说。”许文诺很有大局意识,也许她应该注意到了,我匕首的目标并不是拿枪的金三,而是许文诺,虽然不知道是否可以快过子弹,但是没人愿意拿自己性命开玩笑,而且还在这条性命背负着重要使命的情况下。

  金三停了许文诺的话,缓缓的把枪收了起来,坐了下去,整个餐厅的气氛顿时缓和不少。“首先请允许我为金三的鲁莽道歉,对不起,李是非先生。”许文诺一口官腔的对我说道。

  “不过,关于我们去林松的目的你们是如何知道的,关于这个疑问你们必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此事关系重大。”许文诺郑重的说道。

  “这太简单了。”白和尚抢答到,“林松本来就是羌无的旧址,而羌无最后一次在历史上出现便是幸饶弥沃佛祖于此讲经,林松地界也没有其他神秘的地方了,是个和尚都应该能猜出来吧。”白和尚悻悻的说道。

  “好,算你们过关,不过这白和尚要是有什么鬼心眼的话,我可不会心慈手软。”听了白和尚的解释,许文诺舒了一口气说道。白和尚说得确实有点道理,通晓藏史的人的确可以简单的推断出来,许文诺也知道自己是太紧张了。

  总算是忽悠过去了,我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大家也都别把刚才的事当回事,我们也该吃早饭了。”在做下去之前,我也假装轻松的招呼了一下大家,一群人也又若无其事的吃了起来,不过明显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丝凝重,毕竟刚刚的事是实实在在发生了。

  “你刚才的刀真的能快的过我的子弹?”金三见我坐下后,拿了一个馒头啃了一口对我问道。

  “当然能快过,不过我没练过刀功,我的刀没有准头,你的枪离我太近了,我能清晰的看到你食指扣扳机的动作。”其实我知道当时的情况虽然很危险,但是金三的食指并未放在扳机上,而且也不知道他的子弹有没有上膛,反正实际情况就是虚惊一场。

  这次的早饭还像点样,毕竟是大酒店就是不一样,白和尚在吃的时候突然小声的对我嘀咕一句:“他们刚才应该是故意的?”停了白和尚的话,我也不禁想到:“这如果是一场戏?他们又有什么目的呢?”

  许文诺最先吃完,也许应该说她饭量最小,许文诺拿起纸巾把嘴一擦,便说道:“我吃完了,你们不着急,慢慢吃啊。不过,在你们吃的时候,我把行进方案说一下。”听了这话,所有人都把手中的食物放了下来,盯着许文诺看,可能同时被这么多人盯着,许文诺有些小尴尬,竟然一时哑口了。看她没说话,我又拿起馒头低头吃了起了,我一带头,大家再次吃了起来。这下许文诺更尴尬了,不过她还是说道:“因为通向林松的大路设有岗哨,我们的装备根本没法通过,所以我们只能从小路前往林松,也就是从无人区过去,但是根据我得到的情报,近期由于偷猎现象严重,现在无人区有警察在里面随机巡逻,我们还是有很小的概率会碰上,所以我决定,我们晚上行进,白天休息,从狮泉镇到林松大概需要三天时间,所以我们得要抓紧时间,今晚就出发。”

  “嗯。”所有都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李是非吃完后可以来一下我的房间吗?”许文诺在最后突然细声细语的来了这么一句。我听了倒是没什么反应,白和尚倒是激动的不行,摇着我的手臂说:“兄弟,好机会啊,一定要把握住,要是你不愿意,我也可以来的。”听到这话的许文诺立马火冒三丈:“昨晚的事你又忘了吧,死和尚。”白和尚一听这话,立马哭丧着脸对文诺说道:“我错了,老板。”

  “哼!”的一声,许文诺离开了餐厅,许文诺刚一离开餐厅,许华就向白和尚佩服到:“高僧真厉害,连许小姐都敢惹,真乃我辈楷模。”“哪里哪里?”白和尚立马谦虚到。

  “不过估计你离死也不会太远了。”许华下一局话直接吓得白和尚脸色惨白,“想当初,我也和高僧一样风骚,可是在我中了一枪后,我也就再也不敢招惹许小姐了。”

  “有那么严重吗?”白和尚颤颤巍巍的说道。

  “有,许小姐平时人很好,但对轻薄之人却是十分痛恨,这可能与她的出生有关吧。”讲到这金三突然不说了。


第二十四章 夜行

  早饭吃完后,我没有回自己的房间,直接来到了文诺的房间,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叫我来找她。“咚咚咚”我敲响了房门。

  “来了。”里面传来了文诺的声音,不一会门便打开了,我看着眼睛有些红肿的文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明显她有哭过的痕迹。

  “能陪我出去走走吗?”她有点可怜的请求到。

  我有点不明所以,这是什么情况,刚刚的女强人发生了什么?“好。”我只能这么回答到。

  藏北的早晨,很是明媚,远处的雪山,一望无际的地平线,蔚蓝的天空还有冷得刺鼻的空气,一切豆乳梦幻一般,我和文诺走在大街上,此刻我们都穿着沙漠迷彩防寒服。文诺鼻尖上挂着一点清水鼻涕,让人感觉她就和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样,配上冻得有点微红的脸颊,我感觉我不是来探险的,我是来谈恋爱的。此刻大街上的人还是很少的,除了赶去上学的学生,也没有多少人影。

  一路走来,许文诺一句话都没说,我是在我身边慢慢的走着,我们也不知道要往哪走。“你很像我的父亲。”走着走着,许文诺,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连讲的话都一样。”这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就因为这个,就让我出来陪她走走?

  “可惜,他没能快得过子弹。”说到这,文诺突然有点伤感,“也许他能快得过子弹,但是却快不过爱母亲的那份心。”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可能再她身上发生过一些无法挽回的事。

  “对不起,跟你讲了这么多。”文诺擦了一下眼角那一滴快要流出的眼泪。“不过,工作归工作,你不要做出出格的事,要不然到时我不会心慈手软的。”文诺突然换了个口气。

  我打了哈哈:“我能做什么出格的事,放心,我一定会做好我的工作的。”

  “嗯,最好是这样,我们已经走了够远的了,回去吧。”

  回到酒店刚好在门口碰上白和尚和许华,两人想铁哥们似的勾肩搭背,看样子正要外出。“你们去哪?”撞个面对面,文诺当然要问一下,白和尚脸上看不清什么表情,倒是许华一脸正经道:“我们要出去买点书,给自己的才华充充电。”

  “充什么电,老实说到底出去干嘛?”文诺很明显看出了不对劲。“这不担心以后到无人区太无聊了吗,我们去买两本小说,以防万一。”还是白和尚的解释真实一点。

  “噢,那你们走吧,顺便给我带一本《险探》回来。”许文诺将信将疑的把他们放走了,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白和尚和许华打到一片也是情理之中,白和尚我到是一点也不担心,他表面上是个花和尚,实际确实很有智慧的一个花和尚,他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把文诺送回房间后,我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了,“如果刚才在街上文诺的表现都是装出来的,那真是太可怕了。”我情不自禁想到。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我们也是在一块吃的,不过少了两个人,许华和白和尚不知道到哪去了,不过文诺打了一通电话后,说:“他们很快就回来了,我们先吃吧。”

  我们午饭吃到一半的时候,许华和白和尚火急火燎的赶了进来。一进来就道歉说:“不好意思大家,我们来晚了。”我们没什么反应,毕竟我们不是老板,老板也没和他们客气,直接问道:“来不来晚,吃不吃饭,我不管,我的书呢?”许华和白和尚两个人进来的时候我可以确定他们是空手而归的,许华一脸尴尬的不知如何回答,很明显他们不是出去买书的。

  倒是白和尚灵机应变,上前一部说道:“那个许老板,你要的《险探》卖的太火了,所有书店都卖完了,我倒是特地给你买了另外一本。”说完,白和尚在僧袍里上翻下翻,翻出一本褐色封皮的书递给了许文诺,许文诺接过书后,脸上阴晴不定,说了一句:“你确定是你特地买给我的。”我站起来看了一下许文诺手中的书,《金刚经》三个大字跃然于纸上。

  “你们两个给我滚出去。”许文诺看着手中的金刚经,瞬间火了,啪的一声把书往和尚脸上一甩,和尚一脸委屈的说道:“为什么打我,不打许华?”“因为你话多。”说完又是一脚把和尚踹了出去,紧接着许华也被踹了出去。

  我们所有人都低头吃饭,对和尚和许华的惨样,我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

  我们吃完午饭后,都各自回房间好好休息了一番,这期间我和白和尚也聊了很多的话题,我发现白和尚真的很有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绝对是活佛级别的。

  晚上,我们吃完晚饭,待到天黑后,就开始出发了。因为偷猎的缘故,致使我们只能晚上出发,晚上在无人区开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晚上气温低,氧气更加稀薄,人容易嗝屁,车容易熄火,万一车熄火后在碰上一群狼,那可真就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我还是和许文诺一两车,不过许华不在车上了,他和白和尚跑到最后一辆迈克的车上去了,土登来到了我们的车上,毕竟走小路还要靠他的指挥。在出了狮泉镇后我们停了一会,每个人都由金三发了一把武器,不过没几个人会用,也就我、金山,麦克斯、迈克和许华还有文诺拿了武器,因为步枪太大,而且都是都是美式制品,我也只拿了一把手枪作为应急用。

  文诺也是只拿了一把手枪,其他的四人不只拿了手枪,每人还拿了一把步枪放在自己的边上,说实话,我感觉这次行动是没必要那热武器的。和尚在看到我们拿这些武器时,一直嘴里在念叨着:“罪过啊罪过。”

  无人区的夜晚格外安静,安静是好的,要是真听到什么声音那就麻烦了,无人区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当然,晚上了,动物活动的并不多,而且我们也是在车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大的问题的。土登一直在那看着地图指挥着金三往哪开,也不知道咋爱能见度这么低的环境下,土登是怎么认识路的。

  “嗷呜——”一声狼嚎把在车里我们都惊了一跳。土登连忙安慰道:“不要害怕,我们这段路会经历过好几座狼山,狼是高原的守护神,它是不会主动伤害我们的。”狼在藏族是作为图腾被崇拜的,不过只是很少一部分的萨满会去崇拜,没想到土登还是一个萨满。

  “狼要是来主动攻击我们倒好了。我可是知道狼牙是很值钱的东西,尤其是狼王牙。”金三满不在乎的说道。

  “不可说,不可说,会招来狼愤的。”土登赶忙制止了金三,好像真会发生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第二十五章 引灵

  第一天的夜晚,我们彻底的进入了藏北的无人区,也是彻底的远离了人类的文明,在藏北无人区的范围相当大,大概有四分之三的地方都是无人区,毕竟地方太大。

  记得以前在看电视的电信广告时,有一句台词我记得是这样的:“我们的信号覆盖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而我们现在已经在那信号没覆盖的百分之一的地方已经奔驰了快五六个小时。我和文诺早已经在车里睡着了,不过由于太颠簸,我们一直没睡好,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金三和土登则是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直都在尽心尽力的观察驾驶着。

  第一夜非常的平静,这是一个好消息,太阳出来时,我们的车也停了。因为害怕被搜查偷猎的巡逻车碰到,我们又把车开到了一块大岩石下面,这样不太容易被发现。停了车之后,我们也就陆续下车了,搭起了单人帐篷。我则是负责生火煮饭,本来是打算弄疙瘩汤的,但是阿毛在不远处上厕所时发现了一具野驴的尸体,我去看了下发现,这头野驴竟然才死没多久,而且身上也有枪眼,应该是昨夜被偷猎者打死的,不过野驴并不值钱,估计也是他们打错了。

  阿毛看着野驴尸体颤颤巍巍的说:“打死这野驴的偷猎者不会和我们碰上吧,要是碰上了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把我们干掉。”

  我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当然会干掉我们了,光这三辆车就值不少钱,而且在这把人杀了,就算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不过害怕个鸟,要是碰上了,我还要干掉他们呢,最看不起这种为了钱财不计后果的人。”听到我这么说,阿毛安心多了,我掏出匕首,费力的将野驴的两条后臀子割了下来,重金属匕首到底不适合干割肉这种货,我应该带削铁如泥的合金匕首过来的。

  在所有的的武器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重金属匕首和已经被军队淘汰掉的三棱军刺,前者方便实用,不管干什么都搞的来,后者则是杀人利器,细长轻便,可随身携带,现在我的小腿的内衣上就绑着一把三棱军刺,而重金属匕首我则是一直绑在防寒靴外面,匕首的刀鞘是一个长方形的合成塑料制品,一般人并不会发现那是匕首,而且在新疆和西藏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这里很多人都随身带有刀类的武器,不过他们带武器并不是为了打架啥的,而是他们相信刀有灵性,会保护主人的安全。

  有了两条后臀子,今天早上我们也就不用吃面疙瘩了,看到我和阿毛两人提回两只后臀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直放光,毕竟这可是野生的精驴肉,货真价实的野驴肉。“这个怎么吃?是烤麽?”许文诺咽了一口口水问到。

  “烤?你们想多了,这里又没木炭,又没柴火的,想要烤的话,用柴油烤的话,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下去。”我笑道,“今天早上就吃刷驴肉吧。”

  我又把我的锅和柴油罩捣鼓了出来,虽说我不是大厨,但是把驴肉切成块然后煮熟了,我还是很自信的。

  我们一行人在吃完早饭后,也就各自回自己的单人帐篷休息了,不过留了一个人在外面看着,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本着不放心的原则,留在外面的那个人当然是我了。

  阿毛说得没错,要是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偷猎者,偷猎者绝对会干掉我们,本来就是一群亡命之徒,在这无人区他们只会更加嚣张。

  中午,我们没吃饭,金三、杰克斯、迈克和土登一直没醒来,文诺和阿毛因为高原反应中午也没什么食欲,许华和白和尚两人则在帐篷里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时不时发出一两声淫笑,早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剩下的多吉和我,我们两个人都很默契的没有提吃饭的事,我是怕做了,而他是知道我怕做饭,自己一个人在默默的啃蘘。

  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岩石上观察四周的情况,藏北高原的无人区是以空旷的的石头山为主,不过大多数都是万年不化的雪山,多吉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岩石,坐到了我的边上,很安静的坐着,看着边上这个天葬师,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我在想我是不应该问他一下剁人和剁肉的感觉是否一样。

  “你相信因果吗?”过了许久,多吉可能觉得太安静了,问了一句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我不相信,我相信人所做事的所有结果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回答道。

  “那你相信轮回吗?”又是一个措手不及的问题。“不相信,我只想把握今生,好好活一次。你们天葬师都喜欢这么感概人生吗?”我反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我只是偶尔的感慨一下,也不知道我这一去还能不能活下来?”多吉有些失望的说道。

  “当然会活下来,不过是一次探险行动罢了。”我自信的说道。

  “你真自信,我有一个儿子,他也和你一样大,不过他却没你这么自信。他很讨厌我这个做父亲。”多吉苦笑一声说道,“因为他有一个天葬师的父亲,从小时候他的同龄人就离他离得很远,不敢跟他做朋友,长大了更是如此,由于没什么朋友,他的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沉默寡言,加之母亲走的早,我也没能正确的开导他,终于导致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说道这,多吉将头深深的膝盖下面。

  “这应该就是你来参加这次探险的理由吧?”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而多吉却答非所问,在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后说道:“李是非,我知道你是一个警惕心非常强的人,我从你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你不相信任何人,但是我可以感觉到我是一个好人,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必须要达成的目的,但我要告诉你一句,这次的探险很危险。”我当然知道危险,“因为我们的对手并不是人,我给你透露一点信息,而你要帮我完成一件事,只是一件小事就好。”

  不是人?这消息让我有点半信半疑的,我仔细想了一下后,“好,我答应你。”一件小事交换一个情报,这还是一笔相当划算的生意。

  “事情就是行动结束后,你帮我把这颗狼牙送给我在上海的儿子,他在玛丽莲酒吧里躲着,叫古噶,不过现在狼牙我还不能给你,等行动结束后我会把他交给你。”说着多吉冲脖子下的衣领里掏出了一颗挂在脖子上的狼牙,这是一颗足有手指长,拇指宽的狼王牙,“好,我答应你。”多吉在给我看多狼王牙之后,便将狼王牙收了起来。

  接着缓缓说道:“我是一名天葬师,我从小便随我的父亲一起将人送往天堂,同胞们称呼我们为使者,而外人则认为我们是恶魔,我们家世代都是天葬师,从有记载起便是天葬师,也不知道那是几百年还是上千年的传承,我们一族有一门世代相传的佛法,用汉语说这门佛法叫引灵,相传这门佛法可以使人死而复生,我也从未见识过,我们一族传承了这么多年,也从未听过有人用过此法,但是祖训却叫我们时代相传,每代的天葬师必须学会此法。”

  我对这个佛法引灵是抱有怀疑态度的,要是真那么有用的话,这世界还不早就乱套了。


第二十六章 交火

  多吉继续讲道:“大概在半年前,有人因为这个引灵找上了我,也就是流萤集团。而且当时我的儿子刚好犯事,他们让我用自己的性命参加一次探险行动,而作为回报,我的儿子会被安排到其他国家,改名换姓,重新开始他的人生。当时的我作为一个父亲,自然是满心欢喜的同意了,在那之后我仔细的调查了我的家族史,发现了关于引灵的秘密,引灵可以使人起死回生,但却是有条件的,引灵的起死回生需要活佛的心头血和施术者的灵魂,转而言之,也就是需要两个人性命,之前,由于我也不太相信引灵,也没仔细调查过,就学了佛法而已。”

  “扯淡!”我烦佛听到了我灵魂深处的呐喊,不过我还问道:“就只是这些吗?还有没有更直接点的情报了。”

  “我之前和你说过的,我们的对手不是人,我知道你有点不信,但是我曾经亲眼见过,那是我小时候随父亲进行天葬时候的事了,那本应是一次平常的神圣的仪式,但在仪式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死者却突然活了过来,双眼血红,耸拉半身的残肉开始攻击我们,力大无穷,勇猛无比,要不是最后我父亲跑道崖边,引诱它冲下悬崖,说不定那次我们都命丧黄泉,这次我们在死人沟遇到的雪豹,我感觉和几十年前会动的尸体很像,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我们在林松还会碰到这样的事?”

  “这会不会就是许文诺说过的PG病毒?”我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想。

  “我不知道,但是我感觉这次很危险,现在许文诺他们也不肯说出关于行动的情报,而且我们这里每个人似乎都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多吉说道。

  “我确实有不得不来的理由,许文诺为什么要让白和尚加入?他没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啊。”听到多吉的话,我不由的思考了起来,不过也没想出个头绪,多吉接着又和我交流了一番,不过都是一些生活琐事,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我倒是一直在向他请教人从哪边切比较好切,虽说我的行为有点变态,但这却也是提高我与人对敌的一个方法。

  晚上,金三他们也陆续的起来了,我们再次吃了刷驴肉后,也就接着上路了。车子一直在往东南方向开,不过我们在车里并没有什么方向感,幸好金三的方向感够强,土登的记忆够好,我们一直没有迷路。

  听土登说,这条小路是他以前步行过来记得的,对此我是深感佩服,因为藏北无人区到处都是雪山,冻土,不说走过来了,光记住就让人难以置信,这条小路其实说白了,就是在雪山里乱蹿。

  我们前面一直开得很稳当,我也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文诺则是一直吵吵着不让我睡,奈何我白天没睡,他的吵闹对我根本没用,睡意是会传染的,不一会,文诺也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不知道她是故意把头放过来的,还是被车子颠过来的。

  半夜,远处一声枪响把我给惊醒了,“怎么回事?”我吓了一跳,枪声很小,就像有人在远处放鞭炮一样,因为我的动作很大,所以问诺也被惊醒了,问道:“发生什么事了?”说完,还使劲揉了揉眼睛,像只小懒猫一样,我听佩服文诺的,凡事都处变不惊,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傻冒。

  “估计远处有人在偷猎,看样我们得做点防备了。”金三说完,就拿起了放在边上的M16A2,拉住枪机,将枪托滴在肩上,使劲一拉,用单手完成了上膛,接着将枪放到一边用对讲机通知了后车,准备战斗。

  “等会我们接近的时候先观察观察对方的行动,如果没有恶意的话最好。”金三准备一切后说道。

  “哈哈,我建议你还是直接开火吧,在这里可没人管你的人理道德。”我笑道。

  从刚刚的枪声判断,我们和偷猎者的距离差不多也就是一公里,并且这一段地形一马平川,没有任何的遮蔽物,对方应该早就发现了我们。“金三,把车灯关掉,通知后车。”想到这,我急忙呼道。

  但是已经晚了,喊完后,我突然头皮一麻,这事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我立马将身边的文诺给按了下去,果不其然,“砰砰砰。。。”的枪声不断传来,“啊啊啊!!!”土登吓得跟鬼一样乱叫,幸好金三把他按了下去,“砰砰砰。。。!!”枪声还在,他们还在攻击我们,子弹打在车声和窗户上发出了不一样的节奏感,这车是是防弹的。

  “不用担心,这可是改装过后防弹车,用的是最新的内嵌式装甲,可放40毫米的火箭弹,凭他们的AK47还打不透。”金三说道,“厉害啊。”我在心中感叹一句,金三竟然从枪声就可以听出是什么枪。“所有人把窗户打开,伪装成被击毙的样子。”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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