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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寻刀(寸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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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李一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剑儿,先有王叔之托,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刚刚她似乎救了我一命。

“云雪小姐!”李一壮起胆子喊道。

“嗯?”在场的三人同时看向李一,这人竟然经历了刚才生死一幕,声音中却毫无胆怯之意。

“你不用在跑来跑去找人家了!”李一又喊道。

“啥?”云雪莫名其妙。

“我说你,虽然长得丑,嘴巴又恐怖!但至少屁股大,好生养。”李一一拍脏兮兮的家丁服:“我李一娶你了!”

“噗!……”云寒竟然笑出声了!

“呵呵,……云雪小姐恕罪,恕罪,……哈哈”人中吕布变成了佛中弥勒。

“你!……”云雪万万没想到,拼着走火入魔,秘密暴露,救了这个小家丁,竟然换来这句话。一时间气急攻心,家传血脉最大的问题,所谓“干将怒,莫邪血”,怒气失控血脉就会暴走!

咬破的舌尖喷出无数血点,洒落在云雪身下的无数芦苇上。

白光闪闪,芦苇塘里沾血的芦苇竟然发出了金属的光泽!

“你!……去死!”身上白裙无风而动,双手向下一拍,一股无形气劲卷向金属化的芦苇!

云寒也明白了,现今不是和太子翻脸的时候,一把拉开还在爆笑的太子:“走,太子爷,这里危险!”

第1卷 天剑降世 第八章 当金刚变成了超人

云寒拉着太子杨秀退开好几丈的距离,二人尚未站稳。只听见,轰!哗啦!震耳欲聋的一阵乱响。金属化的芦苇塘,被云雪卷上了天。如果金属芦苇是连根而起的话,那么天空中定会多出无数个长柄铁锤。不过它们是被云雪斜着切断,切口尖锐无比,漫天都是根根芦苇杆!

李一茫然的看着一根根闪着寒光的长管子,对李一来说它们与其说是芦苇还不如说是钢枪!遮天蔽日,嗖!嗖!嗖!在几丈宽的范围里发起了无差别攻击!

攻击的中心,就是他,刚刚还在大言不惭的傻小子李一!

就在李一生死一线的关键时刻。

芦苇塘对岸的深林中,有一个巨大的猿猴隐藏了全身的气息潜伏在树下,从云雪的小船驶出招亲大船,它就一直在秘密观察着,无论是太子还是云雪都丝毫没有察觉。看着李一那边的一举一动,猿猴冷笑一声:“无知小儿,枉送性命!”

周围没有其他人,发出低沉语言的竟然就是这只猿猴,这只比成年棕熊还要大一倍的黑猿。

更古怪的是,这只全身被黝黑的长毛覆盖的猿猴,有一个十分例外的地方!那就是全黑的野兽身躯竟然穿上了一条红色的底裤!而且看上去这条黑猿的三角裤衩竟是由一种不知名的金属打造。上面还隐约刻有二字——“超人”!

拥有“干将怒,莫邪血”的竟然是那个丫头。不过无所谓,教主死了!现在邪神大人最大!云寒也好,云雪也好,大人要的是铸剑神脉。

一股黑气运起,黑猿头顶颗颗树冠中,顿时亮起无数对眼睛。

杀人夺脉!黑猿弓起身躯,即将弹出的那一刻,一枚铜钱毫无征兆的出现在黑猿的面前。其实不应该叫它“铜”钱,它只有铜钱的形状,质地却是纯金的!

“落地金钱!”黑猿暴风般聚起的妖力顿时散了个干干净净:“主人!主人来了!”。

刚才还威风凛凛的黑猿,咧着牙:“吱吱,吱吱”在林子里乱蹦,如同它当年还是小猴儿的时候。

树林的地面被黑猿震得直晃。树冠中隐藏的妖物纷纷乱乱地被晃了出来。是一群小狗大小,毒牙外露的吸血蝙蝠!

黑猿毛乎乎的手掌,仰天一挥:“御!”口中一喝:“回!”头顶上的蝙蝠群立刻集成一片,缓缓降落到黑猿背上,化作一个有帽的红色披风!

金钱结束了自它一出现就开始的呼呼旋转,变幻成一个门板大小的钱币。中心的方孔都足有脸盆大小!

黑猿看到方空中一个手持拂尘,背配宝剑的道人形象出现的时候。不由自主扑通跪了下去:“主人!……”黑猿双手尖锐的指甲,深深的抓进了腿里。说明它并不想跪,可它的腿在感觉到人类主人那熟悉气息的一瞬间,背叛了它的心!

黑猿的腿上被它自己狠狠的抓出了十道血迹,清晰可见。我的腿呀,你明明不再是人类的宠物了,为什么连一刻都撑不住我的腰杆呢?

模糊的道人,并没有如黑猿想象的钻过他的法宝“落地金钱!”来到树林之中。

“傻孩子,你已经自由了一百年了,为什么还要叫我主人呢?”一个飘逸,安静,又有磁性的男音从方孔中传来。

“唔!”黑猿被道人的话刺得浑身一震:“救命之恩,授业之助,放生之德。我超人欠您三次。没有还清之前,你仍旧是我的主人!”

“超人?金刚啊,这名字是你自己改的吗?”方孔中的道人又问道。

碰碰,黑猿超人自豪的敲打两下胸肌:“邪神大人赐给我的,还有这条红甲裤。说我不但修炼成了人,还超越了一般人。超人很满意!”

轰!李一那边传来芦苇钢枪破坏河岸的声音!

邪神大人的任务!黑猿一跃而起,看了浮在空中的金钱一眼,没敢有什么动作。

“今天找你,金刚……哦……超人,是要你转告邪风教宗。”看来道人正是冲着邪风教杀人夺脉的意图来的:“正道显圣,天剑出世!天下震惊!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道冥冥中会没有反制吗?”

“天剑既出,妖刀必现!按我庄无梦之算,怕是这“干将怒,莫邪血”就是解开妖刀之谜的关键!豪取不得啊!”这金钱中的道人,竟然就是天下第一散仙,继承了亚尊庄周的《逍遥游》,逆天改命渡过十二次雷劫,却不飞升的,“半人半神”——庄无梦!

“主人,邪神大人他……不好说话……”黑猿超人当然明白天下第一散仙说话的分量,可是空口无凭:“主人,……还是您从金钱钻过来,我带您去见邪神大人吧!”

“呵呵!……”方空中传来庄无梦悠然的笑声:“一百年了,小猴儿竟也有了如此多的心眼。”

笑声骤停:“若是钻进钱眼儿!庄无梦还能继续做他的逍遥半神吗?”

黑猿超人一愣;完全不明白昔日主人的话!刚要再言,金钱又开始旋转起来:“带我的钱币去见邪神,三恩已还其一!”

随着金钱在旋转中恢复原来大小,一个似乎正在渐渐远去的声音唱到:“天剑正气引浩劫,妖刀无敌何人狂,超人过人却非人,小猴儿枉自改名忙!……哈哈”

黑猿超人别的没听明白,老主人最后一句却是很清楚。超人,超人,超过了人,当然还是非人一类!

一把捏住失去了仙力,掉落下来的金钱。黑猿看了一眼自己刻着“超人”二字的红裤衩,一抖背上吸血蝙蝠幻化的披风,巨大的身体腾空飞起:“再改个名?……人类最尊敬大侠了!”看了一眼带它凌空飞行的蝙蝠披风:“要不就叫……蝙蝠侠!”

呵呵,黑猿自己都笑了,这不还是畜生嘛!

ps:若是钻进钱眼儿!庄无梦还能继续做他的逍遥半神吗——寸千里在一旁:“嘿嘿,嘿……”奸笑

第1卷 天剑降世 第九章 被诅咒的干将怒,莫邪血

黑猿超人飞过不远处的山峰,山顶飘起一缕孤烟。

一个袒胸露乳的大叔,正在猛啃野鸡腿。旁边的大树上一幅画正在燃烧,画上赫然是一个手拿拂尘,背挂宝剑的道人形象。

看着自己年轻时候,衣冠楚楚的画像化为灰烬,大叔呵呵一笑,大灌一口烧酒。

“嗝,……装神弄鬼这一套,肉麻无比,却就是管用!”天生就是红脸大汉的庄无梦自言自语道:“小猴儿,知道我当年为何唯独救你?”

又撕下一块焦香的鸡肉:“因为你得屁股很红!带着你,别人用猴儿屁股辱骂我的红脸时,我就可以把你拖出来,指着你得屁股说:看,谁说我的脸比猴子的屁股红!哈哈……”又就了一口酒:“谁知到猿猴长大了,屁股就不红了。于是就将你放啰!哈哈”

铸剑云雪;朱唇天造!又一代美人长成,大叔我是来围观的,那容你邪风教败我兴致,胡诌一通。继续看戏,那个傻头傻脑的家丁,真有趣,好像师尊庄周!莫不是师尊托世的灵童?

看样子,庄无梦的酒量很差,酒品也不怎么样。

不行,我“半人半神”庄无梦不能向个傻小子磕头吧!赶紧打一卦,若是师尊,飞他一剑,让他十八年后投胎再来。对于超脱凡尘,在轮回中不知折腾了多少个来回的亚尊庄周,这不过是徒孙的玩笑,小打小闹,师尊傻乎乎的性格,也不会生气!

大叔庄无梦面前是一坑熊熊燃烧的火堆。火焰红彤彤的烟苗里如同电影画面,无数根芦苇钢枪正追逐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少年!一只没了大腿的野鸡还在吱吱冒油。

小子挺能躲嘛!庄无梦小心翼翼的解开裤腰上的钱袋,抓出一把铜钱,不行有点多,赶紧放回钱袋三个铜钱。呵呵,节约了一个烧饼钱。

闭眼做法:“人世变幻,沧海桑田。万载如一,唯有金钱!”庄无梦被鸡肉弄得油乎乎的手掌上,升起六枚铜钱,随着庄无梦的话音,第一枚铜钱变成了金色:“落地金钱买天机!”

哗!那枚金钱腾空飞走,一副画面出现在庄无梦的脑海——李一就地一滚,又躲开了一根芦苇。一枚金钱换来的画面。竟然和庄无梦自己做法在火焰中呈现的情景一模一样!

庄无梦睁开眼,狠狠的瞪了天空一眼,嫌少?越来越腐败了!

呼!两枚金钱腾空而起,消失不见!庄无梦脑海中再度浮现出李一的身影,只听见他对着云雪大喊:“有话好好说,何必动刀动枪呢!”

你!庄无梦破口大骂:“无声的变有声,票价就翻了一倍!你干嘛不抢啊!”

一狠心,最后三枚铜钱化作“落地金钱”。最后一次,卜算哪个小子今后有何机缘,不给点建设性意见,庄无梦发誓今生再不光顾!

轰,庄无梦所在的山峰一声爆炸声,一个头发焦黑,灰头土脸的大叔腾空而起。

天剑!妖刀!邪派至宝亡魂妖刀真的要现世了!庄无梦啊,庄无梦,你真是个乌鸦嘴啊!北野世家天剑之祸后不知是否掌握了天剑的秘密?铸剑山庄“干将怒,莫邪血”说不定真能引出妖刀!还有邪风魔教,若是妖刀落入即将完全苏醒的邪神手中,那乐子可就真的大了!不放心啊,不放心,必须一一探访一番!

爱喝酒的人都有一个经验,那就是每次酒醒之后,总会有人告诉自己,有什么什么话是你说的,有什么什么事是你做的,而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就算是“半人半神”在酒精的面前,也被一视同仁。庄无梦飞在半空,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打上这一卦!

另一边,河岸边的芦苇塘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根倒插在地的钢枪,天空还剩凌乱的几根稀稀拉拉的悬浮在空中。

李一背靠着几根芦苇钢枪,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已经无路可逃,芦苇钢枪将他围死在原地。怀里的剑儿出奇的没哭,睁着大眼睛,带点惊奇,又带点羡慕的看着,远处那个要将她和李一哥哥一起钉成串烧的女子。

空中的芦苇钢枪没有立刻刺下来,操纵者云雪半眯双眼,玉齿紧咬,她的意志正在压制体内暴走的血脉!

大哥云寒心情复杂地看着痛苦的妹妹,不知是该羡慕还是该可怜!“干将怒,莫邪血”是天下兵器界当之无愧的第一神力,仅仅是一滴血,就可以吧不相关的任何物体金属化。若是用在武器上,更是可以瞬间提升兵器的品级!铸剑山庄的威望,财富,统统来源于此。

隔代传承,世界上不会同时出现两个拥有“干将怒,莫邪血”的人!谁又知道这珍贵无比的血脉含有人性中最大的诅咒呢?

云家上百代的传承者中,有与妖魔大战中牺牲的,尸骨无存,妖魔鬼怪吃人啖肉。可以理解。可也有的传承人是在王朝更替的战场上战死,也是尸骨无存,就算他性格孤僻得罪人无数,无人收尸好了,也还说得过去。就在汉末的曹氏政权中,云家的传承人病死在为官的府中,山庄前去收尸,竟然还是尸骨无存,只带回了一具黄金打造的替身!

任何一个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干将莫邪”的典故。莫邪以身殉炉,血肉成剑,神剑无敌,在万军之中斩杀楚王!一滴血就可提升兵器的品阶,整个人呢?

云寒不敢想,为什么每一个传承者的尸体都不见了踪影,为什么每一个传承者都早早夭折,他们真的是死于妖魔,死于敌军,死于疾病吗?云寒不敢想!二妹还未出生时,上一辈的传承者云寒的祖父临终前,一句话让云寒相信,“干将怒,莫邪血”不是祝福,而是一个诅咒!一个被云家铸造出的兵器残杀的冤魂们,集体施加的万年诅咒!

“我快不行了,儿啊,趁我尚未落气,血脉之力还未消散,快将我置于炉中,打造一件神兵,保住基业,直到下一脉传承者出生……”

所以云寒很庆幸,家族的诅咒没有落到他的头上。所以无论二妹如何跋扈,外界如何奚落,云寒都不会羡慕,嫉妒,恨他的二妹云雪,他老是守在她得身边任她差遣,他在可怜她!

看着稚嫩的传承者云雪,痛苦的学着控制自己的血脉之力,云寒决定要更加怜惜他这个苦命的妹妹。

“嗯……”云雪闷哼一声,眼睛里恢复了清明。全身沸腾的血液顿时一松,空中的芦苇钢枪立刻失去了控制,没头没脑的向地面掉落下去。

不幸的是,有个没处逃的傻小子正坐在钢枪的下面——“不好!”李一将这些天从未离手的剑儿抛了出去!

ps:终于写上手一些,试着码点存稿。

第1卷 天剑降世 第十章 逆转的血脉!

都说宠物会变得和主人一样,不知道剑儿小宝宝是不是让李一这个傻小子抱久了,也变得奇怪了起来:“哇!”兴奋的叫了一声,似乎认为李一在危机时刻将她抛出,是一种游戏。一点也不害怕!

控制住了暴走的血脉,云雪也不想伤及无辜,正要飞身解救困在枪阵中得李一,看到婴儿被抛出,母性的本能让她改变了方向。藕臂一展轻轻揽住差点掉到河里去的小宝宝!

“哇哇,呵呵”剑儿在云雪香喷喷的怀抱中,呵呵笑起来。

没有意识到自己亲手将活命的机会仍了出去,求生的本能让李一全身的机能提到了极限!空荡荡的脑子里浮现出这些年一直在苦练的“刺”,“砍”两招剑法,手里什么也没有!如何刺?如何砍?剩下的就是这一段时间一直在练的“拔刀术”。傻傻的他一不抱头,二不闭眼,左手虚握,仿佛手中有刀,右手一拔……当然还是什么也没有。不过李一感到丹田处的怪剑微微动了一下。

热流自怪剑涌出,李一还没来得及感觉,芦苇钢枪就噗噗的刺到了他的身上。这一刻李一自私的想:生死不明的王叔,你要是死了最好,那样在阴间就能见到你了!

啪啪!啪!最后几根芦苇钢枪插到了地面上,李一也被刺翻在地。

云雪抱开剑儿,用目光示意大哥云寒善后,她不想怀里的婴儿看到李一凄惨的一幕。不管剑儿与李一是什么关系。

芦苇化枪!诡异的阵仗惊动了码头上的人群。大量的镇民正鼓噪着涌向这里。

“好一手芦苇枪阵!多谢云雪小姐替本宫出手!”杨秀赶紧迎上,若是能娶得美人归,将“干将怒,莫邪血”的血脉引入大隋王室,不单能在皇位竞争中,奠定绝对优势,还能更加确保杨家江山千秋万代。如果说他最初追求云雪的心态只是为了消遣,那现在就是势在必得,绝不容他人染指这个辛辣的大美人!

“咦?”上前查看的云寒发出一声惊讶:“二妹,这是……?”

话音刚落,一双张兮兮满是污泥的手扒开枪阵:“多谢小姐手下留情!……请小姐放心,我李一绝不是贪恋美色的负心之徒”只见李一摇摇晃晃地从枪阵中扒拉出自己。低眉顺眼的就要跟上来。

这个丑小姐架起这么大的势头,要杀掉我,却又没有当真取我性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比武招亲的固定模式?看来她同意我的求亲啰!

云雪没有想到,李一除了额头,前胸,大腿,有几处割伤还在流血外。竟然从刺碎了河岸边无数大滩石的钢枪阵中囫囵而脱!

怎么回事?云雪赶紧飞身上前,杨秀紧跟在后。

只见枪阵中,李一倒下之处,出现了一个一人大小的圆圈,圆圈之外芦苇钢枪寒光闪闪,圆圈之内竟然是一地的芦苇杆,软软嫩嫩的看起来十分新鲜。

二妹的血脉之力竟然一下操控到如此地步!从未听说那位祖上能将“干将怒,莫邪血”引发的变异,随心所欲的收回啊!云寒惊讶地看着妹妹!

没想到铸剑山庄的血脉之力竟然如此神奇,不知加载到法宝兵器上的力量是否也能轻易收回!顺我者法宝在手,逆我者剑毁人亡!这简直就是操纵高手为自己卖命的不二之选!一时间,杨秀看向云雪的目光变得更加热切了!

只有云雪心里清楚,钢枪变回芦苇并非她刻意为之!当时为了拉回暴走的意识,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气力。难道这个小子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隔着面纱看着在一旁盯着自己傻笑的少年,云雪不由自主的脸上一红。

李一烫烫眼神完全像是打了一辈子光棍的庄稼汉,打量自己新进门的丑媳妇儿的那个意思!真该扎死他!云雪恶狠狠的想。

“云雪小姐不杀此人,难道还是信不过本宫?”杨秀显然还记得李一让他七窍生烟的那一嗓子!

云雪云寒两兄妹对视一眼,现在不是纠缠的时候,这个少年有蹊跷,保下再说!

“哼,本小姐喜欢上这个小宝宝了,想带回家养养,他是小宝宝的家人,暂时留他一命!呵呵”

云雪银铃般的一笑,用手逗了逗怀里的剑儿,哪知剑儿一把抓住她青葱般的手指就往嘴里吮。一脸卖萌的表情!手指上一阵**的感觉袭来,云雪狠狠瞪了还在看“媳妇儿”的李一一眼,这家伙把白痴都传染给小宝宝了!

“可是……”杨秀还想说什么,云雪也不理他,抱着剑儿就跳上了先前划来的木筏上。

“嗯?……哼!……”杨秀怒哼一声,就要发作!

云寒赶紧上前拉住太子爷:“不知太子是否有兴致,和在下在招亲船上把酒言欢呢?”说罢,用眼神瞄了瞄即将围上来的镇里百姓。

和你言什么欢,泡你妹才是正途!杨秀的脸就像翻书:“好好,我与云兄真是一见如故啊!”说罢双脚一蹬,也不理云寒,径直跳到木筏上找云雪搭话去了。

杨秀一走,云寒的脸又恢复了寒颤颤的感觉,也不管李一愿不愿意,一把扯起他,也跃上了木筏。

招亲大船之上人多眼杂,杨秀不得不端起太子的仪容来。云雪自小冰雪聪明,让整整一船的人统统出来参见太子,然后标标准准的祭出官场上的那一套接待规格,所谓“皇家风度,东宫威仪”。弄得码头上一片轰动,甚至惊动了地方官,前来献媚见驾的马车排出去几里地!

芦苇塘的怪事根本敌不过太子的吸引力,轻轻松松掩盖了过去。太子也被自己的身份结结实实的绑在了用来接见的大客舱里,没办法继续骚扰云雪了。

就是可怜大哥为尽地主之谊,也得陪同太子应酬!云雪嘻嘻一笑,私底下的她才能恢复本来心性。少女十七八,人生最风华!将刚刚写就的书信塞进竹管里,一手抚摸着同她一样洁白的鸽子,口中叮嘱道:“小鸽子啊,小鸽子。快快飞到父亲大人那里去,事情被一个神神秘秘的傻子一搅,雪儿和大哥有些捏不住了……”

哗啦啦,一只雪白的信鸽穿过晚霞,向着铸剑山庄方向急速的飞去……

最角落的一个船舱里,正在冲击二百组“拔,刺,砍”的李一正倒抓着板凳咬牙切齿的大吼:“一百七十七……一百七十八”。这么大的板凳不知要多出多少阻力,这个他不懂。刚刚才死里逃生,一身伤口再度崩裂,红色的血沁出了云寒赏的金疮药,这个他也不管。李一的眼睛里有一种不明的火苗在跳动。

不是因为头顶上,太子宴会的喧闹。

不是因为杨秀在船员带他去敷药时的冷冷的一句话:“一个贱奴而已,安心拖地就够了,不要痴心妄想!”

只因为在太子这句话后,所有人包括他一度认为会成为他未来媳妇的丑女小姐那理所当然的眼神!

第1卷 天剑降世 第十一章 背黑锅的剑儿小宝宝

李一孤单的躺在船舱里,外表虽然有十五六岁,实际只渡过了十个年头的他第一次感到了孤独。没有王叔在身边,甚至连折磨了李一十来个夜晚的,剑儿的哭闹声,这里也听不见。

只有哗哗的河水还有点声响,在最适合睡觉的地方,最该好好休息的时候。李一失眠了!

在这十个年头里,李一听的最多的是辱骂。看得最多的是少爷,小姐们的脚趾。想得最少的就是尊严,干的最少的就是发脾气!王叔没有教过他这些,王叔自己也是一直在唯唯诺诺,夹起尾巴做人。他是李一的偶像,李一的模范!在得知王叔废太子的身份的时候,一般人就应该明白王叔躲避的是什么了。

还是那句话,李一不是普通人,他不明白,甚至毫不质疑的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是一个奴仆的命。

一个傻子奴仆,娶一个丑老婆,生一个不那么傻也不那么丑的儿子,就足够了!

所以,当他以为云雪是个千里丑女时,他害怕了。当实在是躲不过,逃不了的时候,他“同意”了,勇敢的同意了。而且对于和“丑女云雪”在一起的命运,他说不定还有一些兴奋!

慢慢的兴奋的火苗被所有人的忽视熄灭,一个傻奴仆爱一个丑老婆的小小愿望,也被富贵无比,坐拥天下的太子大爷一句话,击打得支离破碎!

这是为什么?李一发现他无师自通,学会了生气!难道一个低贱到极限的傻儿,一个微不住道的小小理想,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都要干涉吗?李一发现他自学成才,正在愤怒!

一个男孩学会了愤怒,那他就离成为男人不远了!

当船外的天空,亮起第一缕光线的时候,李一睡着了,在梦里,他揍了一直欺负他的表少爷,狠狠的揍,狠狠的揍,然后哈哈大笑,在闻讯赶来的奴仆们密密麻麻的棍棒下浑身是血的爬出了那个生活了十年的庄园!

睁开眼,一个干老的仆人老伯,住进了李一船舱的另一张床铺上。李一觉得他好像王叔!老仆和王叔一样,有一种什么都看破了似的眼神,有和王叔一样比自己高很多的功力,还有皱纹!

他说叫他丁伯就可以了!……

“铸剑云雪,天造朱唇。”浅浅的漆木框中蓄足了水,云雪将雕有家族徽记的铜镜轻轻放了进去。晶莹的清水,刚好漫过铜镜表面。云雪模糊的天颜立刻纤毫毕现。

看着自己让世上所有男子神魂颠倒的鲜红翘唇,云雪苦涩一笑,父亲大人收到了雪儿的飞鸽传书。雪儿求您想办法打发狗眼看人的太子,而您却只派了丁伯一个人飞马赶来:“父亲大人,您让从小伺候我长大的丁伯带来那句话,您好狠!”

“杨秀有用!定要拴牢!”这就是女儿的命吗?

啪!哗啦。云雪一把掀翻了梳妆架。被云雪抱到闺房的剑儿,小小的眼睛幸灾乐祸的看了一眼云雪。也不哭,也不叫。

自从昨天云雪和太子冷漠的驳回了李一冒失的求婚后,剑儿就一直这样,给她东西,她照吃不误,可就是云雪无论怎样逗她,她都毫无反应。一个小小的婴儿竟然一天一夜不哭不闹,就这么冷冰冰的看着云雪。

云雪的直觉感到,这个小宝宝是在为李一生气。虽然一个几个月大的宝宝是不可能听懂当日的对话的,但云雪就是有这种感觉。

那个傻乎乎的下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干将怒,莫邪血”伤不了他,连抱来个孩子都那么诡异!

不知怎么的,云雪心里突然浮现出李一,那**裸的眼神来!说不定嫁给一个傻子都比成为家族利益的牺牲品要来的好。这么一想,江南四大美人之一顿时觉得李一那看媳妇似的低俗表现,也并没有那么可恶了。

去看看那个傻子吧,丁伯执意要去打探他的虚实,也不知怎么样了。云雪轻轻抱起剑儿:“乖,姐姐带你去看,带你来的那个哥哥”一阵香风,云雪推门而去。

也许是因为丁伯太像王叔了,也许是因为李一太想王叔了,在丁伯看着李一在一个时辰的时间里,抓着长凳的一脚,有节奏的分三段,胡乱挥舞,直到长凳最后彻底散架后,李一将经历的一切毫无保留的告诉了丁伯!还包括他的理解。

江湖传言:天剑之灾是邪风魔教夺宝不成,引发天怒而起。没想到大隋皇室也牵扯其中!听到李一讲述北野城毁灭经过时,丁伯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李一口里的王叔竟然是当年争夺王位失败后,下落不明的废太子杨勇!剑儿竟然是大隋皇室血脉!云雪推门而入。她不知道,李一嘴里的叙述与真实情况有多么大的出入。那封王叔写给李一的信,是被李一不小心烧毁后,李一自己胡乱解读的。李一不让人知道他竟然毁了王叔留给他最后的一封信。所以他将自己的猜测变成了信中的事实。包括他自作聪明在驿站等待,无意中遇到逃出重围的北野二夫人,也变成了王叔托一个女侠送来了他的遗孤!

“信呢?”云雪焦急的询问,也不管她突然出现,给李一造成了多大的震惊!

功力不俗的丁伯,早就感到了云雪的到来。不过在云雪出现后丁伯也愣了一愣!

被父亲的回话,弄得心烦意乱的云雪,忘记了带上面纱,就出现在了李一这个外人的面前!

她不是丑八怪!她好美!李一心里惊涛骇浪:“呵呵呵……哈哈哈!”李一突然狂笑起来!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李一将写有“云冥庄主亲启”的信双手递给了云雪。脸上的笑意并没有减少!

这个傻子在笑什么?云雪迅速检查了一下信封,发现信封的一角果然有铸剑山庄与江湖密友约定的暗记!

剑儿在云雪的怀里,她也被李一莫名其妙的大笑搞蒙了。不过随即反应过来,哇哇的挣扎起来。

“剑儿!”这些天和剑儿朝夕相处,乍一分开还真想这调皮捣蛋的丫头。乘着云雪心中惊涛骇浪之际,李一不再怪笑,一把抱过剑儿:“乖乖剑儿,想哥哥没有?”

没想到这不足一岁的剑儿宝宝,竟然娇媚的翻了李一一个白眼!

“小姐,此事关系太大,一不小心整个铸剑山庄……”丁伯在李一面前说话,点到即止。

“嗯!必须掩人耳目,立刻回山庄,禀告父亲!”云雪看着李一怀里恢复了笑脸的剑儿,斩钉截铁的说道。船上还有一个杨秀,现在看来,这个废兄篡位的杨广册立的现太子,待在船上不单是个天大的麻烦,还是天大的危险!

就在云雪将密信收入怀中的一刹那,一个绿色的巨大乌龟壳突然出现在她娇俏的身体前!一下将云雪与丁伯、李一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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