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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无剑(忆天)-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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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一个人的习惯的确是很难改变……飞鸟不去勉强,只要他能看到那冰冷的面孔上时不时咧开的嘴角,即使僵硬,便已满足了。那笑容许是生意场的特殊需要,或是夜里欢他真的已经变了,如蝴蝶蜕茧,变出了他本来的模样——那个曾经居住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夜寂。
  没错,夜老板现在的名字就叫夜寂。不过,不是寂寞的寂,而是霁日的霁,“夜霁”代表夜色逝去、雨过天晴。
  尽管改了名字的夜里欢,还是习惯了一身黑衣,但是飞鸟却喜欢见他褪去黑衣的模样,尤其是夜里欢今日穿的这身红袍,大有与他这个新郎争锋媲美的姿态。
  原来这个冰人也有动人的一面啊……
  飞鸟正要感叹一句,却见夜里欢手中刚攒的大红花霍然坠地,他不去捡而是怔怔站在原地,凝滞的目光中一瞬间涌出了复杂的情绪。那些情绪不是冰晶般的寒冷犀利,而是喜悦之前的震撼。
  “阑儿!”
  夜里欢不知道是怎么走过去的,他只感到他的双手抱住了一具柔软的身体,那种充实的感觉令他内心无比的踏实和幸福。在冰中三年,他虽然意识淡薄的渡过,然那记忆中最深刻的人却徘徊在他脑中萦绕不散。每每在他要冻死之时,总是会有一个女人把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那个女人便是他现在怀中之人——他的妹妹夜阑。
  是沁儿来了!……飞鸟转身一看,非但是沁儿来了,一个男人也同时出现在他的眼中,而且这个男人他和夜里欢都认识。而此时,男人已经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地,用清朗的声音唤了一声:“教主。”
  “起来吧,无痕。如今这里哪里还有什么教主,以后不要再这样叫了。”夜里欢勾起的嘴角顿时一塌,闻到“教主”两个字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愧疚、痛苦、悔恨……很多种莫名的感情一齐涌上了心头,令他那双热忱的大手不由得从沁儿的背上滑落,退开一步。
  “是,教主。”无痕听命地起身,继续道:“教主,无痕不敢欺瞒,您在无痕心里无论何时都是教主,即使嘴上换个称呼,无痕心里仍是在唤着教主。”
  夜里欢楞了一下,一团暖流冲淡了刚才他心中复杂的感情。“也罢,随你心愿吧。”他微小地扯了一下嘴角,转目看向妹妹,“你说呢,阑儿?”
  “我说不行!”沁儿把脸一板,抬手拉了拉无痕垂在身侧的手,向他扬起秀气的眉梢:“你真的还要叫我哥教主啊?”
  “呃……”无痕咬着牙,滋滋吸着凉气,竟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支支吾吾地唤了一声:“大、大哥。”
  “大哥?”飞鸟手里握着夜里欢刚掉在地上的那朵攒花,笑着踱来:“哦,原来你们两个人已经……已经……”
  “是啊。”沁儿把无痕的手抓得更紧,脸上一热:“我们已经成亲了。”
  “无痕——”夜里欢一语欲出,想说:谢谢你不嫌弃我妹妹,她被吴阴天玷污了身子,你竟还肯娶她、照顾她。但是,这些话始终是难以启齿,他张着嘴巴,只抖落了三个字:“谢谢你。”
  “应该的。”无痕这话说得客套,似乎是因为他忠于夜里欢才肯娶了教主的妹妹,但下一刻,他那饱含深情的眼眸让夜里欢刚挑起的眉梢安心地平复下去。
  夜里欢平复了情绪,随口问:“你们两个还在江湖上漂泊么,过的可好?”
  “当然。”沁儿说话间退后一步,一震双臂,倏地从云袖中弹出两把短剑。“唰,唰”两下,她挥手间已在空中扫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光影破空,肉眼可见,这一举动直把这一屋子的商贾吓得白了脸色。
  “阑儿,不要在这里动兵刃,别忘了,今天可是飞鸟兄大喜的日子。”夜里欢冷声呵斥,却未动武阻止,因为他根本想隐藏身份,不想被人揭开过去。
  “好。”沁儿一个字掷地有声,将白刃收回双袖,向着四周抱了抱拳,“对不起了,诸位。”
  夜里欢也陪着笑,跟着抱了抱拳,这便又拍拍妹妹的肩膀,笑道:“阑儿,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跟着哥一起,把父亲的家业全部都赚回来好不好?”
  “哥,这事儿以后再说吧。”听夜里欢这么为她夫妻安排,沁儿反是不大情愿。她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无痕,忽然揽起丈夫的臂弯,幸福地淡笑:“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跟无痕在一起,我宁愿和他做一对剑客侠女,浪迹天涯。”
  闻言猛地一怔,半晌,夜里欢才点点头,算是同意了。其实,他能看见妹妹幸福已是再无遗憾,还求什么呢,难道真要把阑儿一辈子留在他身边,每日为妹妹梳辫子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妹妹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即使他心里再爱妹妹,也不可能去做妹妹幸福的绊脚石。
  想通了之后,夜里欢转头向飞鸟道:“你也快去准备一下吧,还有半个时辰就到吉时了。”
  “放心,该准备的我都已经准备好了。”飞鸟泯唇一笑,转身,坐到了乞丐刚坐过的太师椅上。
  那座位上果然还存着乞丐身体的余温,可那乞丐却由于焦急而站起来,快步走向厅门,他扶着门框,抻长脖子向远处张望,边叹着:“唉,怎么还不来啊,不会出了什么状况吧。”
  “你到底在等谁?”夜里欢好奇地跟在那乞丐后面,忍不住开口相询。他本就好奇,为何飞鸟出去迎亲会请回来一个乞丐,这刻见到那乞丐手中的打狗棒,更加琢磨不透——他会是丐帮帮主?可记得那丐帮帮主高大魁梧,而面前这瘦小枯干的男子,说是练武之人,还不如说是个穷酸书生……但是那打狗棒又怎会落在他的手里?
  “嗙!”
  乞丐将打狗棒向地上一戳,回答了夜府主人的问题:“我在等谁?自然是在等当今的武林盟主了。”
  “当今武林盟主?”夜里欢一惊,他自从被困玄冰之后,就不再过问江湖中事,直到今日,他也不清楚武林盟主究竟是谁。只是听飞鸟提过,他在冰中这三年来,武林中一直没有甄选出合适的盟主。但听这乞丐言下之意,似乎现在这盟主是定下来了。那么,这位盟主又是谁呢?他为何肯纡尊降贵,亲自来参加飞鸟的婚礼?
  

第二十九章 团聚一堂
更新时间2013…12…27 19:01:29  字数:3578

 外面吹来一阵悸动的风,仍不免带来一些暑热未散的湿闷之气。飞鸟平静地坐在太师椅上,等待着那个不平静时刻的到来。他看着进进出出的下人和谈笑风生的宾客,感觉时间仿佛静止在一瞬,他站在局外的一隅,淡漠地审视着这些人,而在他心底只有那一泓无澜的秋水而已。
  唯一让他提起一丝兴致的,就是那个奇奇怪怪的丐帮帮主。那个帮主看起来很焦急的样子,一直在门口不停张望,等待着什么人的到来。
  武林盟主真的会来?——飞鸟寻着那乞丐的目光望过去,远处有一扇红漆大门,是穿过院子直通向这喜堂的,刚才聚集在那里的人现在几乎全聚来喜堂了,只剩下两个迎宾的下人还站在门口。
  飞鸟注视着那扇红门,多希望下一个出现在门口的人是他的大哥,哪怕真是鬼魂也好。他的目光凝住了,仿佛想通过念力去实现心中的愿望。
  不大工夫,那扇门中果真站着一个人,不是杨乐天,却是一名女子。女子进来,直接挥手屏退了门口迎宾的下人,大大方方地就向喜堂这边走来,好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她气质高贵端庄,一张精致素净的脸从繁复的套花罗裙中钻出来,绽开了爽朗的笑颜。
  飞鸟愣住了,屁股缓缓从椅面上抬了起来,站直了身子。
  “恭迎盟主。”
  乞丐清脆的声音一落地,喜堂内的所有人都停止了嬉闹玩笑,将视线投注过来。
  “盟主……武林盟主?怎么会是个女人?”
  “你没看见,人家丐帮帮主都躬身向那女人行礼么,所以肯定没错,这女人就是武林盟主。”
  “真有这个说法?”
  “啧,那是自然。”
  ……
  听见米店的赵老板与人小声议论,飞鸟则不管他们说什么,径自扯开步子,急切地迎了上去。与此同时,那女子见了飞鸟也是惊叹,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住,仔仔细细地端详着面前的新郎官。
  “真不错啊,你这身打扮是我早就盼着见到的。”
  迎上那女人一双水灵灵的眸子,飞鸟却没有动,脱口而出的话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他本想说:喜服我又不是第一次穿,但这不禁令他联想起了一段往事——八年前他与落花的婚礼上,新娘忽然消失,留书弃他,而后他悲愤自爆,将一身喜服崩成了碎片……
  往事不堪回首,他不知该如何回应面前的女人,团聚的喜悦充斥着身心,可这尴尬的话题又将气氛代入了一个悲伤的漩涡。不过,飞鸟当然不会这么轻易认输,因为他知道那个女人到死都是深爱着自己的。于是,他干笑了一声,转开话题:“让我想想,我们有四年没见了吧,你真有本事,居然当上武林盟主了?”
  “是啊,这几年武林太混乱了,正不正邪不邪的,总要有个头脑清楚的人把这些杂事理顺了,才能天下太平。”女人淡笑着,就像扯家常一般的口气。
  “没想到你和爹当年的宏愿一样,都是希望天下太平。”飞鸟怅然一叹,突然拉起女人的手腕,认真地道:“总之今日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雨燕。”
  “二哥。”
  “二哥。”在那宛如黄莺轻鸣的呼唤后,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嗓音。而当男人霍然出现在吴雨燕的身后时,所有人再次惊呆了。
  猛地一瞅,这个男人如座大山似地压了过来,比常人高出两尺,再仔细一看,原来是他身上扛了三个孩子——肩膀上被一个六七岁的男娃骑坐着,两只手臂分别托起一男一女两个小娃的屁股,将他们抱在怀里。
  “江兄!”飞鸟惊愕地抽了口气,双掌连击三声,叹道:“你也很厉害,四年未见,你和妹妹竟生了这么许多……”
  他正要发笑,忽被江武兴左臂上的女娃夺了语声——
  “爹爹,你看,你看,你快看!”小女娃急切地想表达,一手拍着江武兴的胸膛,一手指着满屋子悬挂的喜庆红绸,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惊喜,“跟天上的云彩一样,是一样的。”
  “嗯,一样,一样,妍儿乖。”江武兴笑着附和。
  “武兴,都到地方了,还不快放他们三个下来?”见丈夫满头大汗却乐在其中,吴雨燕不禁蹙了眉头。
  江武兴不以为意,扬了扬下巴,挑眉一笑:“那要看他们三个小家伙愿不愿意下来了。”
  “不下来!墨儿就要坐在爹身上,爹说了‘站得高才能远观’。”坐在武兴肩膀上的江墨把嘴一撇,小手登时攥紧了父亲的头发。
  吴雨燕佯装生气:“墨儿,听话,你都多大了?当哥哥的还不给弟弟妹妹做个好榜样。”
  “不下来嘛,娘。”
  江墨撒娇似地吐吐舌头,决定厉害一下,伸出一对“虎爪”向母亲示威。见儿子松开了丈夫的头发,吴雨燕瞅准时机,在他小屁股上给了个教训,而后飞快地出手抓住儿子的衣襟,一把将其扯落下来。
  “你干嘛啊,墨儿还小。”看见儿子在喜堂上哇哇大哭,江武兴立时向吴雨燕绷起了脸。
  气氛紧张起来,飞鸟见势不妙,迅速将墨儿搂了过来,“墨儿,乖,让叔叔抱,好不好?”
  “放我下来,我要娘,我要娘!”这时,江武兴右臂上的男娃开始双足乱踢,也跟着闹了起来。看明白这一家子和新郎官原来是亲戚,那些商贾纷纷交头接耳,有的想去恭贺人家团聚,却也被孩子们这么一哭一闹的,不敢上前。
  喜堂上,哭闹声、吵嚷声、嬉笑声乱作一团,偏在这时,屋外的唢呐声也响了起来,这杂乱喧闹的声音虽然令人心燥,却也添了一份喜庆热闹的气氛。这时,那小男娃身子一扭,终于摆脱了江武兴的束缚,落到了地上。尽管他口口声声要找娘,而吴雨燕就在他眼前,小男娃却是一转身,向着相反的方向跑去。
  “哎!”吴雨燕一惊。
  江武兴拦住了妻子:“让他去吧。”
  “娘——”男娃急切地跑向门口,仿佛看见了什么,忽然就向着门槛的高台扑倒过去。
  “小心啊,念儿。”急呼一声,她那柔软的手臂及时接住了扑过来的孩子,顺势又将孩子抱了起来,亲昵地在那张胖嘟嘟的小脸上落下一吻。
  飞鸟从没见过这个银发女子,他这样想着,突然眼睛就瞪得斗大——不,那女子他是见过的,好像还不只是见过,这银发飘飘的仙女……嗯?那不是琳儿么,没错,是嫂子!不对啊,嫂子怎么会是一头白发?那张脸上明明是细腻紧致的,可为什么会……难道是因为大哥的死,嫂子受了刺激?不可能,大哥死的消息除了我和紫瑶,应该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娘。”念儿在母亲的怀里登时安静下来,这才用一种疏离的眼光打量着这位身披红袍、一直盯着他们母子看的怪叔叔,突然小身子一摇,激灵一下,畏惧地向母亲怀里缩去,“娘,我要回家。”
  “好,我们在这里吃完好吃的就回家。”琳儿温柔地笑着,拍拍儿子后背,提醒:“念儿,快叫叔叔,路上不是和娘勾过手指了么?”
  “念儿?”飞鸟听到这名字骤然一愣,“哦,原来这可爱的小家伙是念儿啊,我刚才还以为他是……”他忍俊不禁,用手点了点旁边哄着孩子的夫妇。
  吴雨燕撇了撇嘴:“二哥,你是不是把妹妹当猪了,生了一个墨儿,又添一个妍儿,还嫌不够?”她摆摆手,自问自答:“够了够了,凑成一个‘好’字够了。你妹妹我可是不想再生了,也没有这个时间了,江湖中还有那么多大事等着我去处理,哪有那么多时间生娃?”
  “不生不生,这两个孩子挺好,正好凑成一对,墨儿、妍儿……这墨妍二字合起来谐音就是‘莫言’。”飞鸟踱到吴雨燕面前,腹诽地笑着,“哈,你这个武林盟主,自己要管江湖上的事情,却是不要孩子去管。莫言莫言,你想要这两个孩子在江湖中一辈子不说不理、莫要言语?”
  “嗯。二哥果然聪明,一语……呃……”吴雨燕嬉笑着说到一半,突然伸出食指,指了指飞鸟身后。
  后面?
  飞鸟诧异地转身,那没有来得及收回的笑容凝在脸上,形成一个僵硬怪异的表情。很快,那震惊便带起一颗疯狂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那样狂烈的震动几乎要冲破他的胸口。垂在身侧的五指瞬间凉了,下意识地拢起又松开,但每反复一次,那僵硬的动作便会带着心中的狂喜急剧攀升。
  脚下没有挪动半分,飞鸟就如此直勾勾地瞪着眼前的侠客,看着那侠客一步步地向他走来,最终站定在他面前。此时,那侠客用一只温暖的大手搭上了他的肩头,从喉咙中发出了深刻有力的声音——
  “义弟!”
  义弟……义弟……义弟……
  这个两个字重得几乎要压垮飞鸟的身体,他的嘴唇先于头脑做出了反应:“大哥,你没事?”他上扬起嘴角,用一只手寸寸捏着杨乐天的手臂、肩膀、身体,均是软软的肉感,这一刻他才相信他不是在做梦。
  “没事了!真的没事了!原来你没死?”飞鸟几乎兴奋得跳离了地面,手臂紧紧地搂住杨乐天的身体,而后是一阵激情又热烈的拍打。
  “好兄弟!”与飞鸟热情相拥,杨乐天默默闭上了眼睛,想起自己游走于时空之间还能有幸回来,见到琳儿、见到兄弟,心中感慨万千:“大哥回来了,大哥已经没事了,没事了……”
  这一刻,时间仿佛已经不存在了,一种失而复得、劫后余生的狂喜在两兄弟的心间如闪电般地传递着,刺激着那两颗火热的心。
  感动、心痛、自责……杨乐天的心中五味杂陈——感动飞鸟与他同甘共苦、出生入死为他所付出的一切,而这也同样是最令他心痛的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义弟付出了太多的血与泪,他这辈子也偿不清了……
  而此时,飞鸟的那颗心也砰砰跳动得厉害。隔着喜服,他用自己的心脏去撞击杨乐天火热的胸膛。彼此感受到的,是历经了生生死死之后的兄弟情义,从今以后,这情义已如钢铁般地坚不可摧。
  “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
  那朗朗诵读之音正是出自丐帮帮主之口。四句念完,那乞丐一甩打狗棒,踱到他兄弟二人面前,抬手撩起垂在面前的垢发,神秘地问:“你们两兄弟,可还认得我么?”
  

第三十章 两两相望
更新时间2013…12…28 19:00:59  字数:3649

 喜堂上,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那个跟在吴雨燕身边的侍从,不知为何跪在了沁儿的身前,而沁儿正用无痕的剑柄敲着那个人的脑壳。
  “我说墨啊,在我身边潜伏了三年……怎么也不知会我一声?”
  “属下,呃。”那侍从忍了一记敲打,抬头问:“墨只想问阑姑娘一句,您的身体可还好,那楼主给您种下的忠心蛊……”
  “哐!”
  不等他说完,沁儿又朝他的头顶敲了一下,“你还费这个闲心干嘛,你又不是我的人。”
  “没错,他是我的人,为我办事,潜伏在唤雨楼阑姑娘的身边只是我的权宜之计,只因你身边的二楼主飞鸟和三楼主无痕都太过精明。”吴雨燕站出来为他的忠臣撑腰,那个跪在地上的人就是莫烦,在沁儿身边化名为“墨”。莫烦无怨无悔地跟在自己身边十几年,出了状况她吴雨燕是一定要力护的。
  “哦,你言下之意,是说我蠢啦?”沁儿将长剑掷回给无痕,恨恨地咬了咬牙根:这该死的妇人,我管你什么武林盟主,今天让你尝尝西域蛊毒的厉害!
  “阑,别用那个。”察觉到异动,无痕刹那间扼住沁儿扬起的手腕,递了个不悦的眼神,提醒:“不是说好了么?”
  “嗯。”即便是心不甘情不愿,沁儿还是向着丈夫点点头,毕竟蛊毒害人不浅,这一点她深有体会。
  因为,她忍受了三年那忠心蛊的蛊虫折磨,若非后来医仙用梳子上吴阴天的残发练成了忠心蛊的解药,那个必用下蛊之人体内一半骨髓才可解的忠心蛊恐怕就要折磨她一辈子了。所以,沁儿从蛊毒被解的那刻便向无痕立誓,这辈子再也不碰那些蛊虫了。尽管如此,从小和蛊虫为伴的她还是很舍不得那些小虫子的,时不时就会手痒。正如今日,沁儿差点儿就因冲动破了誓言。
  然而,她虽然不能再施用蛊术,可面对这样一个有威势女人,嘴上却不能吃了亏去:“哼,今日我就看在二楼主大喜的日子上,暂且放你一马。但是这个该死的墨,我可是不会放过!”
  吴雨燕无奈一叹:“好吧好吧,等一会儿喜宴结束,我们再清算‘墨’这笔帐,这吉时马上到了,我们还是尽快就坐吧。”
  “哼。”沁儿对这种顾全大局的想法十分不屑,只认为吴雨燕那是在摆盟主架子,今日若不是丈夫拦着,她定要让这骄傲的女人吃些苦头。
  忽略掉沁儿喷火的目光,吴雨燕扯着三岁大的女儿江妍入座,命丈夫照看好一对活跃的儿女后,便去招呼起其他宾客入座,自觉当起了这里的女主人。这本是她哥哥的婚礼,她这么做自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非议,反是引来更多打量的眼睛落到她身上,受了不少佩服和欣赏的眼光。
  “嗖,嗖,嗖”,一根翠绿的棒子打着旋破空而来,恰被吴雨燕稳稳接住,再抬头看向那掷出打狗棒的乞丐,却是抬起了手,倏地扯开了自己那黑成锅底的外衣。
  “竹林乞丐!”沁儿这才注意到那个不起眼的乞丐,也猛然想起了那一天在竹林中,她作为唤雨楼的阑姑娘第一次和杨乐天会面之事。于是,她转眼询问地看向莫烦,很想问:那日在竹林中我让你把那乞丐藏起来,你怎么把他带到这里来了?
  而她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见那久违的青衣侠客,给乞丐递上了一块湿毛巾,似有深意地微笑:“擦干净吧,不然有人要埋怨我了。”
  那乞丐点点头,接过湿毛巾随手一抹,脸上如车辙似的黑泥立时去了大半。他再仔细擦掉眼角、鼻翼上的泥土,一缕书卷之气忽如云般腾上了他平和的眉梢。他又将毛巾放在桌边一脚,双手一分,利落地剥去了满是污垢的外衣,出乎意料的,那里面竟是一件光鲜整洁的长衫。
  污衣落地,众人哗然,再看那乞丐一捋蓬头,竟生生将那修长的五指抠入头皮当中,“啪”地一声,将粘在一起的发丝整个从头顶上撕扯下来……
  众人看得屏住了呼吸,但见那乞丐手指头上不带一丝血痕,原来那纠缠的头发只不过是一顶别样的帽子,而现在暴露在空气中的才是那人原本干净柔顺的头发。但那头发已经习惯了带帽子,于是又被罩上了一顶四方帽。
  此刻,杨乐天见到熟悉的兄弟,不禁失笑。观其整个过程,竟如剥花生一般,去除粗糙难看的表皮,露出白胖披着红衣的果肉。
  “对,这样才像是我的妹夫啊。”杨乐天依然在笑,不由心中感叹——呵,这个落魄世子扮起乞丐来,竟是似模似样,不愧是有过亲身经历的人呐!
  他还清楚地记得四年前在竹林偶见那一面,当时寻誉如受惊小兽般的样子,于是种种疑惑涌上心头,脱口问:“你当年为何沦为乞丐,如今又如何摇身一变,做了这乞丐头子?”
  “哦,你说那根破棒子啊。”寻誉含愧地低下头,笑答:“我只是借来玩玩,你知道,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连你老婆都打不过,当什么帮主啊。至于我为何会沦为乞丐,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算了算了,还是忘了的好。”
  “没错,往事已矣,做人应活在当下。”顿了顿,杨乐天用余光扫了一眼兄弟,见飞鸟只是木讷地从旁细听,便故意哼了哼嗓子提高声音:“你说是不是啊,妹夫?”
  “姐夫说得极是,我寻誉现在只求一家三口活得开心安逸就好。”提起自己的妻子,寻誉蓦然望向门口,“对啊,香香呢,璇儿早上拉肚子,我让她随后带着孩子赶过来,怎么还不到啊?不会是在京城的巷子里迷路了吧?”
  “女人迷路很正常,妹夫莫要太过担心。”杨乐天从妻子怀中接过了儿子,对琳儿一笑,“走,我们过去坐。”
  “乐天,香香不会真的迷路了吧。”琳儿担忧妹妹的安危。
  “不行,不行,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以晚到呢!”寻誉蓦然间捶胸顿足,在喜堂上来回踱步。
  大事情么?……杨乐天看着紧张得如热锅上蚂蚁的寻誉,暗自称奇:这寻誉和飞鸟之间并没有太大渊源,怎么他会那么在乎飞鸟的婚礼?竟能急成这样?
  “吉时已到,请众位都落座吧。”夜里欢彬彬有礼地向着四方宾客摆了摆手,来到寻誉身边,温言相劝:“寻公子也快落座吧,我刚才已经派人出去寻香香了,放心。”
  “嗯。”寻誉点了下头,却没有退到一边,而是径直走到盟主一家面前,拱手:“盟主,不管怎样,今日香香晚到也好、不来也罢,寻誉还有一事所求。”
  “吉时已到,一对新人交拜天地。”
  婚礼是夜里欢亲自主持的,说起这些现学现卖的词语难免生涩,但这句话以他练武之人的底气说出来,声音不仅足够洪亮,还盖过了其他一切杂音。当然,这声音连寻誉的语声也一起盖过去了,杨乐天没有听清寻誉所求何事。
  喜乐声起,杨乐天抬眼一挑,正见美艳的新娘被喜婆从侧室中搀扶出来,忍不住好奇打量。他回到这个世界已有半个月了,知道落花的死讯,却不知道飞鸟从哪里找来一个新娘,又为何急着办起喜事。但他转念想过,毕竟飞鸟能从悲伤中走出来、另行结下一段姻缘,总是一件好事。于是,他没有多问,也不想多问。
  款步走来的新娘与他擦身而过,杨乐天闻到了一股似曾相识的味道,心里蓦然一怔——那是什么味道,好熟悉……是花香么?难道是沁儿身上那股蜜糖伴着花香的味道么,好像又不是?
  杨乐天把脸转向沁儿时,那已为人妻的女子正出神地望着他,眸中含情。即使时过境迁,沁儿仍然喜欢着杨乐天,这种爱恋的感觉她刻意压制也好、不愿承认也罢,都改变不了。也许这种感觉将伴她渡过一生,但也只能在心里偷偷的喜欢,这种事情不能和无痕说。至于无痕,她不是不爱,只不过她和丈夫间的感情与和杨乐天的那种是不同的。可以说,沁儿对无痕是日久生情,却对杨乐天是一见钟情,这两种爱情要如何权衡轻重,她也不知道。
  “一拜天地。”
  宣读声自堂上传来,新娘子转过身。便在一息间,杨乐天充满笑意的眼睛毫无防备地睁大了,半晌,他才舒开了堵在胸间那口郁结之气,深深叹息:飞鸟,你为何要如此做?
  除了一对正在拜天地的新人,没有人不为之震惊,堂下所有的商贾俱都沉默下来,就算冷静如冰的夜里欢也说不出那句最后交拜的话来。的确,看到新娘手中的东西,那个冰人结了舌头,哑然失语,目光带着急切的震惊与不解。
  “夫、妻、交、拜。”飞鸟郑重其事地自己说了这四个字,然后他深深地弯下身子,眼中带着特别的凝重与坦然。当腰弯到最深的角度时,他用力闭了下眼睛,痛苦的光芒被完全覆盖在眼睑下。
  “义弟,我本以为你解脱了,没想到你是一个这般执着的人。”杨乐天喃喃自语,眼看着飞鸟从新娘手中接过那长长耸立的东西,将它端端正正地摆放到前方的几案上。
  红布被扯下,宛如一轮血红的夕阳坠落,悲壮哀伤。高高的灵位立着,如同黑色墓碑,瞬间打破了一切喜庆的气氛,令热闹欢腾的空气变得压抑和窒息。
  外面的天色蓦地黑了,潮风吹进了更多窒闷的空气,令两只红烛上嗤嗤的火苗摇摆起来,在动荡的空气中跳跃闪烁。灵牌上,那几个镶金的大字在火苗的映照下愈发深刻——亡妻诸葛落花,夫吴靖宇立。
  “落花,落花,你始终放不下那个女人……”看着灵牌上的字,杨乐天为他的义弟感到深深的惋惜,又突然间生起了同情之心:那个用毒的女人也真是可怜。她是师父的女儿,却被吴阴天那只魔鬼养大;她是琳儿同母异父的姐姐,知道的时候竟是她自己亲手毒死了母亲;呵,现在她死了,又变成我的弟媳……哼,老天,你还真是会捉弄人呐。
  转眼间,一屋子的人鸦雀无声,唯有门外那些不知情的乐手把喜乐声奏得嘹亮喧天。喜庆的曲调在耳内回响,杨乐天听起来,竟觉有种莫名的东西在稀薄的空气中流转,扰得人心神不宁——那是抓不住的幸福,好像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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