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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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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也回到了青年时代阅读的小说里,回到了华特.司各特描写的人物中间。她仿佛听到苏格兰风笛声穿过浓雾,在欧石南丛中萦回。再说,她记得小说的情节,所以很容易听懂剧本,她就一句一句地听着唱词,但是回到她头脑中的思想却难以控制,在一阵阵的音乐声中,回忆也立即随风四散飘扬了。她让自己随着音乐的旋律摇曳摆动,觉得自己全身颤抖,仿佛琴弓拉的不是琴弦,而是她的神经。服装、布景、人物、还有人一走过就会震动的树木,都使她目不暇接;直筒无边的绒帽、斗篷、宝剑,这些符合她想象的东西在和谐的乐声中动荡,就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中一样。

但是一个年轻女人走上前来,拿一个钱包丢给一个穿绿衣服的骑士侍从。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于是听见笛声如怨如诉,好像潺潺的泉水,又像啁啾的小鸟。

这个女人就是吕茜,她开始慢慢地唱她的咏叹调;她抱怨爱情带来的痛苦,恨不得身有彩凤的双翼。艾玛也一样想逃避生活,想飞向爱情的拥抱。

忽然一下,埃德加.拉加迪出场了。他的肤色像大理石一样洁白,这使热情的南方民族看来更加光辉灿烂,更加崇高。他矫健的身材穿了一件棕色的紧身短上衣,一把精工雕镂的匕首挂在他左边屁股上。他转动一双多愁善感的眼睛,同时露出了一口白牙齿。

据说一天傍晚,一个波兰公主听见他在比亚里兹海滨修理小艇时唱歌,就爱上了他。她为他倾家荡产,他却把她丢在一边,另外去找新欢,在风流艳事上出了名,在艺术上的地位也就抬得更高。这个善于交际的蹩脚戏子,甚至总是小心在意地在广告上加一句富有诗意的溢美之词,夸耀自己一表人才,令人倾倒,心灵高尚,多情善感。一副好嗓子,一颗无动于衷的心,体力强于智力,虚张声势多于真情实意,但却提高了这个走江湖卖艺人的叫座力。他的实质不过是个理发师加上斗牛士而已。

他一上场就便观众兴奋。他把吕茜紧紧搂在怀里,又离开她,再走回来,似乎绝望了:怒气一阵阵地爆发,然后又无限温柔地用嘶哑的声音唱着哀歌,音符从他脖子里溜出来,不像呜咽就像亲吻。

艾玛为了看他,把身子往前倾,指甲抓进了包厢的丝绒。她心里充满了音调悠扬的悲叹哀鸣,在低音提琴的伴奏下,哀歌的余音更是不绝如缕,就像在狂风暴雨中海上遇难者的呼救声。她听出了令人心醉的迷恋,几乎使她丧生的痛苦。她觉得女戏子的歌声只是她内心的回音,这个使她神魂颠倒的幻像,更只是她生命的一部分。但是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她。他们最后一夜在月下说“再见”时,罗多夫就不像埃德加那样哭过。剧场内爆出了喝彩声;最后一段和声又重唱了一遍;这一对情人唱到了他们坟上的鲜花,他们的海誓山盟,流亡,命运,希望。当他们唱出最后的告别时,艾玛发出了一声尖叫,和结尾高响入云的震颤音融合为一,简直难分真假了。

“为什么,”包法利问道,“这个贵族要迫害这个少女?”

“不对,”艾玛答道,“她是他的情人。”

“那么,他为什么赌咒发誓,要对她一家人进行报复呢?而另外一个男的,就是刚才上场的那一个,却说:‘我爱吕茜,我想她也爱我。’并且同她父亲挽着胳膊走了。那个难看的小老头,帽子上插根鸡毛的,不就是她的父亲吗?”

虽然艾玛再三解释,夏尔还是不懂二重唱的意思。在二重唱中,仆人向主人献计如何哄骗吕茜,但夏尔却把哄骗吕茜的假订婚戒指当做是埃德加送给她定情的纪念品。此外,夏尔承认没有听懂这个故事,因为音乐太响,唱词听不清楚。

“没关系!”艾玛说,“不要说了!”

“因为,”他俯视着她的肩膀,接着又说,“你知道,我想了解清楚。”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她不耐烦地说道。

吕茜一半靠了侍女的搀扶,才走向台前,头上戴了一顶桔子花冠,脸色比她身上穿的白色缎子长袍还要白。艾玛想起了她结婚的日子;她仿佛又看见自己在麦地里,沿着一条小路,向教堂走去。为什么她当时没有像吕茜那样又是拒绝,又是恳求呢?正相反,她当时很高兴,却没有发现自己是在走向深渊……啊!假如她还年轻貌美,没有被婚姻玷污清白,没有对情夫感到幻灭,假如那时她能把自己的一生,交托给一个伟大而坚强的男人,而贞节、温情、恩爱、义务全都合而为一了,那么,她怎么会从那至高无上的幸福中,堕落到今天的地步呢?当然,那种幸福只是谎言,只是幻想,结果只会使一切欲望化为泡影。她现在才知道感情是多么微不足道,是艺术把感情无限夸张了。艾玛不想再受愚弄,她把她痛苦生活的翻版戏只看作是一种造型的幻想,只能使人赏心悦目而已。她甚至怜悯剧中人,又瞧他们不起,于是心中暗笑。这时,从舞台后部的丝绒门帘底下,走出了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男子。

他做了一个姿势,斗篷的西班牙式大帽子就落到背后去了;乐队立刻开始六重奏,歌手也开始六重唱。埃德加怒气冲冲,用他嘹亮的男高音压倒了其他歌手。阿斯通用男低音向他发出了致命的挑衅,吕茜用女高音诉说自己的痛苦,亚瑟隔岸观火,用男中音唱着抑扬顿挫的转调,神甫的中低音呼隆呼隆响,好像一架风琴,而侍女们用女低音重复神甫的唱词,齐声合唱,倒比神甫唱得更加美妙动听。他们全都站成一排,指手划脚;愤怒、报复、妒忌、恐怖、慈悲、惊愕,同时从他们半开半闭的嘴里倾吐出来。埃德加这个多情人气得提出剑来挥舞,随着他胸脯的开扩与收缩,他的镂空花边的衣领也就上下起伏,他大踏步向左走,镀金的马刺在地板上走得铿锵响。软皮靴在脚踝处开了口。艾玛心里想,他的爱情一定用之不尽,取之不竭,所以才能滔滔不绝地流向观众。剧中角色的诗意侵入了她的心灵,她原来要贬低他们的念头,还没有见诸行动,就烟消云散了。剧中人物造成的幻像,使她对演员本人产生了好感;她猜想他如何生活,如何名闻远近,光彩夺目,不同凡响,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也可以过上这种生活的。她本来可能认识这个演员,他们可能相爱!她可能同他周游欧洲各国,从一个首都到另一个,分享他的疲劳和骄傲,捡起抛给他的花束,亲自为他的服装绣花边;然后,每天晚上,坐在包厢里首,在金色栅栏后面,她会心醉神迷地倾听他吐露他的心灵,他只是为她一个人而歌唱的;在舞台上,他也会一边演戏,一边向她暗送秋波。她忽然弄假成真,认为他现在就在看她,而且是千真万确的!她真想扑到他的怀抱里,寻求他的力量保护,就像他是爱情的化身一样。她要对他说,要对他喊:“把我抢走,把我带走,让我们走吧!我是你的,我朝思暮想的,都是你呵!”

但是幕落下了。

煤气灯味和观众的呼吸混成一片;扇子的风反而使人气闷。艾玛想走出去,但是挤在过道上的人群挡住了路,她只好又在扶手椅里坐下,心扑通扑通地跳,连呼吸都吃力了。夏尔怕她晕倒,跑到小卖部给她买了一杯杏仁露。

他好不容易才回到座位上,因为他两只手捧着杯子,每走一步,胳膊肘都要撞人,甚至把四分之三的饮料,都泼到一个卢昂女人的肩膀上,那个女人穿着短袖长袍,感到冷水往腰间流,杀猪似地叫了起来。她的丈夫是个纱厂老板,对这个笨蛋大发脾气;在她用手绢擦干她漂亮的樱桃红绸子长袍的时候,他粗暴地说到要夏尔赔偿损失,付他现金。

最后,夏尔总算到了太太身边,气喘吁吁地说:

“天呀!我以为回不来了!到处都是人!……是人!……”

他又加上一句!

“你猜猜我碰到了谁?莱昂先生!”

“莱昂?”

“正是他!他就要来看你。”

他刚说完,当年荣镇的实习生就走进了包厢。他像个上流人一样不拘礼节地伸出了手;包法利夫人也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当然,她是顺从一个意志更强的吸引力。自从那个雨打绿叶的春天黄昏,他们站在窗前道别以后,她就没有再碰过这只手。

但是,很快她就想到,在目前的情况下怎样做才算得体,于是努力摆脱回忆带来的出神状态,又迅速又结巴地说:

“啊!你好……怎么!你在这里?”

“肃静!”正厅后排有人喊道,因为第三幕开始了。

“你到卢昂来了?”

“是的。”

“什么时候来的?”

“要讲话就出去!出去!”

大家转过头来望着他们,他们只好住口。

但是,从这时起,艾玛就再也没心听戏了;宾客的合唱,阿斯通和他的仆人密谋的场面,伟大的D大调二重唱,对她说来,一切都很遥远,仿佛乐器变得不够响亮,剧中人物已经退到慕后似的;她又回忆起了在药房打牌,去奶妈家路上散步,在花棚下读书,在炉边密谈,这微不足道的爱情,静悄悄,慢悠悠,小心翼翼,含情脉脉,但是她却完全忘了。那么他为什么要回来?难道是机缘凑合,又使他进入了她的生命?

他站在她背后,肩膀靠着板壁;她时时感到他鼻孔呼出的热气侵入了她的头发,使她微微震颤。

“你喜欢看戏吗?”他说时弯下腰来,脸离她这祥近,胡子尖都碰到了她的脸。

她心不在焉地答道:“哦!我的上帝,不,不大喜欢。”

于是他提议到剧场外去喝点冷饮。

“啊!不要现在去!待一会儿吧!”包法利说。“女主角的头发散了,看样子要出悲刷。”

但是发疯的场面不合艾玛的口味,女主角的表演在她看来太过火了。

“她叫得太厉害,”她转过头来,对正在听戏的夏尔说。

“是的……也许……有点,”他回答时打不定主意,到底是老实承认自己喜欢看,还是应该尊重太太的意见。

接着,莱昂叹了一口气说:

“这里太热……”

“真受不了!”

“你难受了?”包法利问道。

“是的,我闷死了;走吧。”

莱昂先生温存体贴地把她长长的花边围巾披上她的肩头,他们三个人就走到码头上,坐在一家露天咖啡馆的玻璃窗外。他们先谈艾玛的病,但她几次打断夏尔的话,说怕莱昂听了乏味;于是莱昂就说他来卢昂,在一家大事务所熟悉两年业务,因为在诺曼底处理起业务来,和在巴黎并不相同。然后,他问起贝尔特,奥默一家大小,勒方苏瓦老板娘;因为在丈夫面前,他们没有更多的话好讲,不久,谈话就谈不下去了。

有些人看完了戏,在人行道上哼着歌曲,或者拉大嗓门,怪声高喊:“啊!美丽的天使,我的吕茜!”于是莱昂谈起音乐来,表示他是个业余的艺术爱好者。他听过唐比里尼,吕比尼,佩西亚尼,格里西;比起他们来,拉加迪虽然声音宏亮,却算不了什么。

“不过,”夏尔插嘴了,他放下了小口啜着的冰镇果汁酒,“人家说最后一幕演得好,可惜没看完就出来了,我正开始看得来劲呢。”

“那不要紧,”实习生说,“不久还要再演一场。”

但是夏尔说,他们明天就要回去。

“除非,”他又转身对太太说,“你愿意一个人留下来,我的小猫?”

年轻人意想不到的机会居然送上门来,他马上见风使舵,说拉加迪在最后一幕唱得是好。简直是高人一等,无人能比!

于是夏尔又坚持了:

“你星期天再回去吧。好不好?你自己决定!只要你觉得有一点好,就留下来看吧。”

那时,周围的桌子都空了,一个伙计悄悄地站到他们旁边;夏尔明白该付帐了,实习生拉住他的胳膊,甚至没有忘记把两个银币克郎一声放在大理石桌面上,当作小费。

“真不好意思,”包法利低声说,“要你破费……”

实习生做了一个满不在乎的亲热姿势,拿起他的帽子:

“说好了,对不对。明天六点钟?”

夏尔再说一遍他不能留下来,但是艾玛……

“但是……”她结结巴巴地说,笑得有点异样,“我不知道……”

“不要紧!你想想吧,过一夜就有主意了……”

然后,他又对陪着他们的莱昂说:

“现在你回家乡了,我希望你有空就来我们家便餐!”

实习生说他一定来,因为事务所还有事要他去荣镇办。

于是他们在圣.埃布朗大教堂前分手,这时正敲十一点半钟。

第三部

第一节

莱昂先生学习法律,但并不是不去茅庐舞厅,他还得到了舞女的青睐,因为她们觉得他“与众不同”。他是最正派的学生:头发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既不在月初就把一个学期的钱都吃尽花完。又和教授持很好的关系。他做什么事都不过度,既胆小怕事,又不好意思。

他在房间里读书。或者坐在卢森堡公园椴树下的时候,常常让《法典》掉在地上,艾玛的形象又回到他的心头。但是慢慢地这种感情就淡薄了,新的欲望压住了旧的欲望,不过并没有把它压垮;因为莱昂还不死心,隐约看见一线希望,在未来的岁月里闪烁发光,就像神话里的万绿丛中挂着一个金苹果似的。

现在,别离三年之后,再见到她,他的旧情又复燃了。他想,一定要下决心把她搞到手。再说,常与轻浮子弟为伍,畏惧心理早已消尽磨光,回到内地,他就瞧不起没穿过漆皮鞋、没走过柏油马路的人。如果是在一个身穿花边裙的巴黎小姐身边,在一个身戴勋章、家有车马的著名人物的客厅里,可怜的实习生当然会孩子一般战战兢兢;但现在这里是卢昂码头,面前是一个小小医生的妻子,他心中有数,预感到他会令人倾倒。心情的平稳是因地而异的:在底层说话和在四楼不同,阔绰的女人腰缠万贯,就像披甲戴盔似地保护她的贞操。

头天夜晚,莱昂和包法利夫妇分手之后,还远远跟着他们,看见他们走进了红十字旅馆,才转过脚跟回去,整整一夜,都在盘算怎样动手。

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左右,他走进了客店的厨房,喉咙紧张,脸色苍白,但是胆小鬼一旦狠了心,反倒更难阻挡。

“先生不在,”一个佣人答道。

这对他是个好兆头。他就走上楼道去。

她看见他来,心里一点也不乱,反而向他道歉,说是忘了告诉他下榻的地方。

“哦,我猜得到,”莱昂答道。

“怎么?”

他说是靠本能,也靠机会凑巧。她微微一笑。他立刻弥补漏洞,说是找了她一上午,问遍了全城的旅馆。

“你决定留下来了?”他加了一句。

“是的,”她说,“其实真不应该。手头的事还忙不完,寻欢作乐,搞惯了怎么办……”

“啊!我想……”

“不!你想不到!因为你不是女人。”

但是男人也有男人的苦恼;于是谈话就带上了一点哲学意味。艾玛大谈世界上感情造成的痛苦,天长地久的与世隔绝,心就像活埋了一样。年轻的男子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价,或者看见别人忧郁,自己也要天真地装得忧郁,就说自己学习时无聊得要命。诉讼手续令人厌烦,他想改行,母亲的信不断使他苦恼。他们分析痛苦的原因,越谈越细,推心置腹,越谈越来劲。不过他们也并不是无话不讲,有时也要字勘句酌,婉转达意。她闭口不谈她对罗多夫的恋情,他也不说他曾把她忘了。

也许他不记得舞会之后同装卸女工吃过消夜;她当然也就忘了和罗多夫的幽会,忘了一大清早跑过草地到情夫家去的事。他们听不到城市的喧闹;房间显得特别小,好让两颗寂寞的心靠得更紧。艾玛穿一件凸纹条格布的罩衫,发髻靠在一把旧安乐椅的椅背上;在她后面,黄色的墙纸好像是衬托她的金色背景;镜子照出了她紧贴两髻的黑发和中间的白缝,耳尖却露在髻发之下。

“啊!对不起,”她说,“我不应该老是诉苦!恐怕你听都听腻了!”

“不会,不会!”

“要是你知道,”她接着说,同时抬头看天花板,眼睛里还滚着一滴眼泪,“我朝思暮想的是什么!”,

“唉!我也一样!我也很痛苦!我常常出去。拖着疲倦的身子在河岸上走,嘈杂的人声使我头昏脑胀,但却摆脱不了纠缠不休的烦恼。大马路上有一家画店,挂了一张意大利版画,上面画了一个文艺女神。她穿了一件宽大的长裙,眼睛望着月亮,散开的头发上插了勿忘草。不知道什么东西不断地吸引我到那里去,我一去就是几个钟头。”

然后,他声音颤抖地说:

“女神有点像你。”

包法利夫人转过头去,免得他看见她嘴唇上的微笑,她感到笑意已经涌上嘴角,再也按奈不住了。

“我时常给你写信,”他接着说,“写了我又撕掉。”

她不回答。他继续说:

“我有时想,偶然的机会也许会把你带来。我有时以为在街角上碰到了你:只要马车门口露出一条披巾或者纱巾,有点像是你的东西,我就跟着马车跑……”

她似乎打定了主意让他说,自己并不打岔。她的两臂交叉,眼睛朝下,瞧着拖鞋上的玫瑰花结,偶尔脚趾在缎鞋里稍微动动。

到底,她叹了一口气:

“最可悲的,难道不是像我这样虚度了一生?如果我们的痛苦对别人有点好处,那作出牺牲还可以得到一点安慰。”

他也开始说道德和义务的好话,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他自己就令人难以置信地需要献出一片赤诚,但他的需要却得不到满足。

“我很愿意,”她说,“在医院里做一个看护病人的修女。”

“唉!”他接着说,“男人就没有这种神圣的使命,我在哪里也找不到什么神圣的事业……也许只能作作医生……”

艾玛轻轻耸了一下肩膀,打断他的话头,埋怨自己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去。多么倒霉!一死,她现在就可以不痛苦了。莱昂立刻说,他也羡慕“坟墓中的安静”,有一天晚上,他甚至立下了遗嘱,埋葬的时候,要把她送他的那床条纹毛毯盖在身上。

因为他们生不能同衾,死不妨和对方的遗物同穴。哪里晓得:语言是一架压延机,感情也拉得越来越长了。

但是听到他捏造的毛毯事件,她问道:“那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踌躇了一下。“因为我爱你呀!”

莱昂心中暗喜,总算跨过了这一道难关,于是斜着眼睛看她的脸。

她的脸好像风吹云散后的天空。忧思愁云离开了她的蓝眼睛,脸上立刻容光焕发。他等着。她到底回答了:

“我早就猜想到了……”

于是他们谈起过去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们刚才已经用一句话总结了其中的苦乐。他想起了挂铁线莲的架子,她穿过的袍子,她卧室里的家具,她的那所房子。

“我们可怜的仙人掌怎么样了?

“去年冬天冻死了。”

“啊!我多么想念它!你知道吗?我常常看见它像从前一样,在夏天早上的太阳照着窗帘的时候……我看见你的两条光胳膊,在花丛中穿过来,穿过来。”

“可怜的朋友!”她说时向他伸出了手,

莱昂赶快用嘴唇吻她的手,然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

“那个时候,你对我来说,是一种无以名之的神秘力量,使我的生命成了你的俘虏。比如说,有一回,我到你家里去;你当然不记得了?”

“记得的,”她说。“你讲吧。”

“你在楼下的前厅里,正要出门,已经走下台阶了;你戴的帽子上有蓝色的小花;你并没有要我陪你,我却身不由己就跟着你走了。但是我每时每刻,都越来越感到自己是在干蠢事,不过我还是陪着你,既不敢走得离你太近,又舍不得离开你太远。你走进了一家铺子,我就待在街上,隔着窗子的玻璃,看你脱掉手套,在柜台上数钱。后来,你在杜瓦施夫人家拉门铃,大门开了,你一进去,门立刻关上,我却象个傻瓜似的,被关在沉重的大门外头。”

包法利夫人听他讲,奇怪自己怎么就老了;往事似乎扩大了她的生活,使她回想起感情的汪洋大海;于是她的眼皮半开半闭,时不时地低声说道:

“是的,有这回事!……有这回事!有这回事……”

他们听见睦邻区的钟声,从寄宿学校、教堂钟楼、无人住的公馆里响了起来,八点钟了。他们不再说话,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但是他们凝视对方的眼珠,似乎发出了听不见的声音,传进了对方的头脑。他们手握着手,于是过去、未来、回忆、梦想,全都融化成了心醉神迷的脉脉温情。夜色越来越浓地笼罩着墙壁,只有墙上挂的四幅铜版画的彩色还在闪闪发亮,画上的场景和底下的西班牙文和法文的说明就消失在阴影中,看不清楚了。从上下拉的窗户往外看,只见尖尖的屋顶,刺破了一角黑暗的天空。

她站起来,点着了五斗柜上的两支蜡烛,又回来坐下。

“怎么样?……”莱昂说。

“怎么样?……”她答道。

他正在寻思,怎样接上刚刚打断了的话头,她却对他问道:

“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来向我表示这样的感情呢?”

实习生高声说,人的天性是很难理解的。他一见她,就坠入了情网;假如机会凑巧,他们能够早日相逢,结成牢不可破的良缘,那一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一想到这里,他就灰心失望。

“我有时也这样想,”她接着说。,

“多美的梦!”莱昂低声说道。

于是他含情脉脉地抚摸她的白色长腰带的蓝边,加上一句说:

“我们为什么不能从头来过呢?……”

“不行,我的朋友,”她答道。“我的年纪太大了……你却年纪太轻……忘了我吧!会有人爱你的……你也会爱她们”

“不会像爱你一样!”他喊道。

“你真是孩子气!得了,要听话!我要你听话!”

她向他指出:爱情是不可能的,他们应该像过去一样,只保持姐弟一般的友情。

她说的是不是真心话?恐怕艾玛自己也不清楚,这种勾引使她心荡神驰,她又不得不进行自卫;于是她用温柔的眼光看着年轻人,轻轻推开他畏畏缩缩、哆哆嗦嗦地伸出来摸她的手。

“啊!对不起。”他说时往后退缩。

看见这种畏缩,艾玛模糊地觉得有点害怕,因为对她来说,这比罗多夫大胆地伸出胳博来拥抱她还更危险。在她看来,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他这么美。他的外表流露出一种令人心醉的单纯。他细长而弯曲的睫毛垂下。他脸上细嫩的皮肤也红了——她想——这一定是因为他渴望占有她的肉体,于是艾玛感到一种难以控制的欲望,要吻他的脸庞。但她只好转过身去,弯腰看钟。

“时间不早了,我的上帝!”她说。“我们只顾了谈我们的话!”

他明白她的意思,就找他的帽子。

“我连看戏的事也忘了!可怜的包法利本来是要我留下来看戏的!大桥街的洛莫先生和太太还要陪我去呢。”

但是机会已经错过了,因为她明天就要回去。

“真的?”莱昂说。

“真的。”

“不过我还要再见你一次,”他接着说。“我有话要跟你说……”

“什么事?”

“重要的事……认真的事。唉!不行,你不能走,你怎么可能走呢!要是你知道……听我说……难道你不明白我的意思?难道你就猜不出来?……”

“你不是说得很清楚吗!”艾玛说。

“啊!你这是笑我!够了!够了!可怜我吧!让我再见你一次……一次……只要一次。”

“那好!……”

她住了口,然后,仿佛改了主意:

@奇@“啊!不在这里!”

@书@“随便你说哪里。”

@网@“那么你看……”

她考虑了一下,然后干脆地说:

“明天,十一点钟。在大教堂。”

“我准时来!”他喊了起来,抓住她的手,她把手甩开了。

因为他们两个人都站着,他站在她背后,而艾玛又低下了头,他就弯下身子吻她的后颈窝,吻了又吻。

“怎么你疯了!啊!你疯了!”她说时叽叽嗄嗄笑了起来。

他也就吻如雨下。

于是他把头从她肩膀上伸过去,仿佛要看她的眼睛是否同意。她的眼色凛然,冷若冰霜。

莱昂往后退了三步,要走出去。他在门口又站住了。然后,他哆哆嗦嗦地低声说:

“明天见。”

她点点头,算是回答,然后像只小鸟一样,走进了里首的套间。

晚上,艾玛给实习生写了一封没完没了的长信,要摆脱这次约会: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为了双方的幸福,他们不应该再见面。信封好了,她却不知道莱昂的住址,觉得很为难。“我当面交给他,”她想;“他会来的。”

第二天,莱昂打开窗子,在阳台上哼着歌曲,自己擦亮薄底皮鞋,打了几层油,他穿上一条白色的长裤,一双精工细作的短袜。一件绿色上衣,把他所有的香水都洒在手帕上,然后把头烫成波浪形,又再弄直,看起来更加自然美观。

“还早着呢!”他看看理发店的杜鹃报时钟刚刚九点,心里想道。

他读读一本旧的时装杂志,走了出去,吸着一支雪茄,走过三条大街,心想时候到了,就轻快地朝圣母院广场走去。

这是一个美丽的夏天早上。银楼的银器闪闪发亮,斜照在大教堂上的阳光,使灰色石墙的裂缝成了耀眼的波纹;在蓝天下,一群飞鸟围着有三叶窗眼的小钟楼盘旋翱翔;广场上是一片喧哗,铺石路旁花香扑鼻,有玫瑰花,茉莉花,石竹花,水仙花和晚香玉,中间或多或少摆了一些带水的绿叶,荆芥,和喂鸟用的海绿;广场中央的喷泉在哗啦哗啦响,在大伞下面,在堆成金字塔的罗马甜瓜之间,一些光着头的卖花女用纸卷起一束一束的蝴蝶花。

年轻人也买了一束。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为女人买花。他的胸脯吸着花香,也就得意洋洋地鼓了起来,仿佛他献给一个女人的敬意,转过来也提高了他自己似的。

但是他怕给人看见;就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教堂。

教堂的门卫那时正在门口,站在左边大门当中。在雕着“玛丽安娜跳舞”的门楣之下,他的头盔上插了一根翎毛,腰间挂了一把长剑,手上拿着一根拄杖,看起来比红衣主教还更神气,像圣体盒一样光华灿烂。

他向菜昂走来,面带微笑,就像神甫盘问小孩子时装出来的慈祥一样。

“先生想必不是本地人吧?先生要不要看看教堂的珍品古迹?”

“不看,”莱昂答道。

他先沿着侧道走了一圈,然后又到广场看看。艾玛还没有来。他就一直走上祭坛。

大殿的屋顶,尖形的弯窿,彩画玻璃窗的一部分,都倒映在满满的圣水缸里。五彩光线反射在大理石台面上,但是一到边沿就折断了,要到更远的石板地上才又出现,好像一张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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