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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府-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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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贝兼钱把这件事,看成了一笔买卖来对待,半开玩笑的说,先将两家的女儿,送至他的府上,他随即以重金为聘礼,许给凌、沈二家。然后,先不急着拜堂成亲,也不急于给她们名分,待到谁先诞下子嗣,就扶谁做正妻。
听闻这个荒唐的提议时,凌森与沈千鹤勃然大怒,都觉得贝兼钱是在羞辱他们。于是,曾经亲如一家的三个家族,就此彻底决裂,形容陌路。
其实,最荒唐的,就是当年三家的那个誓言。
这件事闹到最后,险些酿成了惨剧。
凌森乃是大理寺丞,是福王的左膀右臂,女儿没有嫁出去,反倒惹来别人的嘲笑,自觉颜面尽失,就上奏福王,辞去官职,赋闲在家,闭门谢客。
而沈千鹤,身为归云山庄的庄主,又是武林宗师,更是气的卧病不起。后来,他修书一封,派人送到丹霞山鬼神府中,希望鬼府少主,能够替他除掉贝兼钱。
没过多久,刚刚继位的叶宸玺,就接到了沈千鹤的书信,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正在踌躇时,又有一封密信送至,是凌森的亲笔信笺,里面的内容大致与沈千鹤一样。他二人都希望,通过鬼神府来除掉贝兼钱。
理由很简单,却也惹的叶宸玺哭笑不得。如果除掉贝兼钱,那贝家从此绝后,曾经许下的那个誓言,也就不算他们违背了。这样,他们的后代,就不受那个誓言的约束,也就不会遭到天谴,用不着世世为奴,代代为娼了。
而贝兼钱,当时不知从何处打探的消息,知晓了凌、沈二人想要让鬼神府杀掉他。于是,他就修书给叶宸玺,想以三千万两的黄金,买自己的这颗项上人头。
当时,在鬼神府的规矩中,有一条正好符合贝兼钱的这种情况。如果,在鬼神诏令未发出之前,目标人物,不是罪大恶极,并且有悔过之意,鬼神少主,应当酌情处理,或者让他缴纳一定的金钱,来买自己的这条命。
叶宸玺深知这个荒唐的闹剧,并非是什么十恶不赦之事。于是,就顺水推舟,接受了那三千万两的黄金,作为赎贝兼钱的那颗项上人头银两。并且,拒绝了凌、沈二人丰厚的条件,这件事,才没有被记录在案。
第167章 眼线
帝都,郡王府。
福王正端坐在正殿的王座上,闭目冥想,殿内站着一个人,正是六扇门的独孤绝诺,他躬着身,像是在等候命令。
须臾,沉默的福王才开口冷言道:“这么说,鬼神府在你铁壁合围的囚笼中,又再次逃出升天了?看来,我一直都低估了他们。”
“不是王爷低估他们,是他们太过狡猾。”
孤独绝诺阴沉的脸上,没有任任何表情,似乎对这次行动颇为不满,说道:“他们竟然易容成了麻桑,蒙蔽了我们,这才让他们有机可趁,是卑职疏忽了。”
福王面色阴暗,缓缓睁开愤怒的双眼,露出了杀意,咬牙切齿道:“哼!鬼神府这群叛逆,竟然敢谋害本王。简直是痴心妄想,凭他们?也配。”
见福王震怒,精明地独孤绝诺心知肚明,是因为自己没能铲除掉鬼神府的缘故。于是,他卑躬屈膝,佯装恐惧,跪倒在地,颤着声说道:“卑职,一定竭尽所能,发誓要扫除鬼神府这群逆贼,替王爷分忧。”
见福王震怒,独孤绝诺心知肚明,是因为没有铲除鬼神府的缘故。于是他低下头,跪在地上,说道:“卑职竭尽全力,扫除鬼神府的逆贼,替王爷分忧。”
“嗯,独孤啊!这段时间,你确实功不可没。”福王微微镇定下来,望着独孤绝诺,竟然点头称赞了他,忽然,他又轻声一呼,“跟了本王这么多年,你总算是没让我失望。”
独孤绝诺低着头,跪在地上,卑微且恭敬地说道:“卑职能为王爷分忧,当真是万分荣幸。”
“起来吧!我又没有怪罪你,不用惊慌。”福王悠闲地坐在王座上,挥了挥衣袖。
“王爷,卑职有一事不明。”见福王怒气已消,独孤绝诺缓缓起身,问道。
福王张口说道:“讲!”
“是。”
独孤绝诺诚恳地说道:“王爷似乎对鬼神府的行踪了如指掌。之前,王爷命人火烧清扬客栈,就是查明了鬼神府就隐藏在那里。后来,又命我围剿药王谷,也是得到了确切的情报。这情报如此的准备无误,想必一定出自鬼神府内部。”
“不愧是独孤绝诺,观察的果然细致入微。”福王冷酷的点了点头,得意的说道,“鬼神府那些人,虽然,暂时多了这一劫,但是用不了多久,又会有关于他们行踪的新情报递上来,到时候,还望独孤大人,不要再让本王失望了。”
独孤绝诺道:“请王爷放心,卑职一定不辱使命。”
“这个眼线,到底有何神通?竟然知道那么多鬼神府的事情?”独孤绝诺知道,这一定是最高的机密,但还是好奇的想要知道一二。毕竟,他是个神捕,有的时候,会不自觉的犯职业病。
福王道:“他只与本王府上的沈先生,单线联系。所有情报,都会先通知给沈先生,在由沈先生传递会王府。本王能告诉你的,就是,他也是杀手榜上的杀手。”
“原来这个人,也是个顶尖杀手?”独孤绝诺大惊失色。痴痴呆呆地望着福王。
福王冷笑道:“这回知道了?一开始,他们就没有赢得机会,本王也从未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告诉你,对于你的敌人,切莫要心慈手软,妇人之仁。可是,你也要让他们看到些希望,才不至于绝望,等到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到那个时候,你才能清楚地看见,一个人崩溃在你面前,到底是个什么表情。”
独孤绝诺吸了口气,连连点头道:“卑职明白了。”
福王又闭紧了双眸,挥了挥手,冷冷说道:“明白了,就下去吧!若是再有鬼神府的消息,我会派人传你觐见。记得,到时候,别再让本王失望了。”
“是。”独孤绝诺不再多言,向着福王深鞠一躬,就离开了大殿。
“出来吧!”
福王睁开眼睛,见独孤绝诺去远,便对着偏殿喊了一声。
只见偏殿内走出一个身穿黑袍的青年,正是他的谋士沈先生。
他由始至终,都是一副笑面,说道:“王爷,看来紫毓公主的死,对您可是个不小的打击。”在他看来,以前的福王,可从未有过如此消沉的时候,自从紫毓走后,他整个人就彻底变了。
“我与独孤绝诺的话,你都听见了?”福王并未有回应他的话,而是表无表情的冷哼一声,将话题岔开。
“听见了。”沈先生道:“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会是好消息了。”福王虽然没有直接选择,却已经暗示沈先生,他想听“好消息”了。
沈先生当然很了解他,说道:“这好消息,就是我在药王谷埋伏的杀手,易容成了叶宸玺的护卫,轻而易举将他打成重伤。”
“他没有死,就不算好消息。”福王显然没有那么高兴,他想要得到的好消息,除非是叶宸玺或是李猩红的死讯。
“我们鬼神府的那个眼线,有没有传信回来?”福王陡然问道,显然,只要听到有鬼神府消息,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
“这就是我说的坏消息。”
沈先生拱手笑道:“他暂时也没有得到鬼府少主的行踪,应该是他们有所警觉了,没有按照原定计划,与其他杀手取得联系。因此,他也也不知道鬼府少主身在何处。”
福王皱着眉道:“我不管,你让他一定要想尽办法,找到他们的所在,否则,我为你是问。”
沈先生笑着说道:“放心,查出他们的行踪,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星云,我一直都有可疑问。”
“王爷,请讲。”
福王道:“你为何对鬼神府这么恨之入骨?你难道跟本王一样?”
沈先生得意的笑道:“不敢,我怎敢与王爷相媲美?其实,我对鬼神府恨之入骨,理由很简单。一来、是想替王爷分忧;二来、王爷难道忘了?家父沈千鹤,就是因为鬼神府失信于人,才一气之下,卧病不起,没多久就病逝了。这笔账,王爷不想让我算在贝兼钱身上,我就只能算在鬼神府头上了。”
第168章 蚂蚁
贝兼钱满脸谀笑地将叶宸玺等人迎进桃园。
他一边往里请,一边谄媚地说道:“桃园能迎来鬼神府少主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荣幸之至。可是说是我贝某人几世修来的福气!”
叶宸玺对他的阿谀之词,仅是一笑,说道:“贝大善人过谦了,我们才是叨扰了这里的清静。”
李猩红冷冷地站在叶宸玺身旁,不禁微微皱起眉头。这个贝兼钱巧言令色,若非不是有把柄在鬼神府手中,只怕,他才不会这样客套。因此,他听到贝兼钱的这番话,着实有些刺耳。
他抬眼瞧着唐奕,恰好此时,唐奕也正专注地望着他,见他看着自己。唐奕撇嘴一笑,移步靠近他的左边,一手挽起他的手臂,向贝兼钱轻声说道:“叔父,这是我丈夫,李猩红。”
“小奕,你结婚了?”
“嗯。”
“见过贝前辈。”
“呵呵……”贝兼钱先是一愣,随即一脸苦笑道:“真是郎才女貌,天作地设的一对。”
“贝前辈,你过谦了。”
贝兼钱笑得合不拢嘴,不由得说道:“李公子,我这侄女能嫁给你做妻子,也是她的福气。他自幼丧母,父亲又疏于管教,幸得唐老爷子宠爱,平日顽劣任性,又倔强孤僻,不过好在姿色美丽,倒也配得上李公子这般俊俏的男子。”
“哦?”李猩红冷眉一扬,转头盯着挽着自己手臂的唐奕。看样子,这个年轻的叔父,倒是比他这个做丈夫的称职多了。唐奕的身世及性格,贝兼钱竟然都一清二楚,这让李猩红莫名的有些醋意。
唐奕嫣然一笑,笑靥如花,楚楚动人,她的确美极了,李猩红能得到她的垂爱,才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唐奕侧头一瞧,发现李猩红冰冷的双眼,直勾勾盯着自己瞧,看得她浑身有些不自在。她立即躲过让自己险些窒息的眸光,转头佯装开着桃园内的各处屋舍,这座桃园,由外而内,都散发着只有富家子弟才拥有的气派。
贝兼钱又看着叶宸玺,察言观色,不禁笑了笑道:“今晚,我还安排了一桌酒席,为诸位接风洗尘,并且安排了歌舞杂技,以祝雅兴。”
叶宸玺笑了笑:“贝大善人,你真是客气了。”
当天晚上,李猩红并没有什么兴趣,欣赏那些曼妙舞姿的女人,在舞池中央尽情的起舞。而是如坐针毡,宴席不到一半就称病离席。
倒不是因为桃园的酒菜不合口味,因为贝兼钱财大气粗,各色菜肴都是精心准备,色香味自然不在话下。
他只是在想,以贝兼钱的为人,不可能因为鬼神府有他的把柄,而就变得如此委曲求全,以他的人脉关系,也不可能不知道福王在搜捕鬼神府的人。他为何不暗中派人,去向福王通风报信呢?他在等什么?
也许,他跟叶宸玺,二人之间有什么利益冲突。或者说,他能在叶宸玺这里,得到什么好处。总之,李猩红对贝兼钱保持着怀疑态度,以至于连吃饭,都失去了胃口。
所以,他对殷勤招待他们的贝兼钱感到厌烦透顶。尤其是,他在向唐奕嘘寒问暖,询问很多过往的时候,他就有股妒火,在心中缓缓被点燃。
开什么玩笑?唐奕可是他的妻子,凭什么要管这个两面三刀的人叫叔父?这个时候的李猩红,酒过三巡,不敢再饮了,他怕自己忍不住,惹出点事情,那就不好办了。
“李公子,是不舒服吗?”贝兼钱关切地盯着一脸苍白的李猩红问。
“嗯。”李猩红点点头。
“哎呀!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你内伤未愈,不宜饮酒。”唐奕瞧着李猩红,恍然大悟,一把夺下了他的酒樽。
众人也都诧异,席间除了叶宸玺伤病未愈,不能饮酒外。李猩红也应该算是一个病患,怎么把他受伤的事情,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贝兼钱笑道:“既然李公子身体不适,那,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下?”
“对不起,扫了大家的兴致,我想先回房了。”李猩红直接站起身。
“来人,送李公子回房休息。”贝兼钱一听,立即向家丁命令道。
“叔父,不用了。”唐奕也站起身,一把扶住李猩红,柔声说道,“我带他回去就好了。”
唐奕露出美艳绝伦的笑靥,灿烂如花,当真是倾国倾城。一旁的众人,也都羡慕李猩红娶了她做老婆。
谁也没注意到,李猩红的脸上,蒙上一层寒霜。对于贝兼钱的热气,以及桃园内的一切,他都很抵触,包括贝兼钱虚情假意的笑容。
可是,他再怎么冰冷,却也无法抵挡唐奕烂漫的笑容。
回到房间,二人盘膝坐在地上,又将《九天神龙诀》的疗伤心法,贯彻始终的修炼了一遍。
过了半晌,李猩红脸上渐渐有了血色,二人才停了下来。
“啊——”唐奕一声惊叫,立即从地上坐起,
李猩红闻听她的叫喊,连忙睁开眼睛,也吃了一惊。在整间屋子内,遍布了数以万计的蚂蚁,地上、桌子上、立柱上、床上,只要是屋子内的东西,就一定会有蚂蚁。
那些蚂蚁都是深红色的,而且体积比普通的蚂蚁大,看上起着实让人想要作呕。李猩红抱住唐奕,退到门口处,惊疑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好端端的房子,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蚂蚁?
难道是巧合?这个桃园,蚂蚁就长得这么可怖?
这时,房间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二人面面相觑,一把竟房门推开,贝兼钱正带着家丁赶到,满怀关切地问道:“小奕,怎么,出了什么事?”
“叔父,你这间房子,里面都是蚂蚁。”唐奕颤着音,显然她受到了惊吓,二人运功疗伤时,都是闭目运功,等疗伤完毕后,睁开眼睛,四周就变成这样了。身为女人的唐奕,岂不害怕?
贝兼钱的表情僵住了,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到李猩红一声冷冷地讥诮道:“贝前辈,贵府的待客之道,未免有些特别吧!三更半夜,竟然会出现那么多蚂蚁?你别告诉我,桃园这个地方,还盛产蚂蚁。”
显然,唐奕的惊叫声,也惊动了叶宸玺,他带着木风与苏素铃也出现在门外。
见到叶宸玺,贝兼钱一脸委屈,又显得颇为尴尬,他叹了口气,深沉地说道:“李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蚂蚁,并非出自桃园。而是,有人故意为之,驱使这些蚂蚁,来到桃园兴风作浪。”
第169章 蚁贼
“哦?”李猩红的冷眉向上一挑,“什么人,竟敢挑衅桃园的主人?”
“唉……在桃园以东,有一座山脉,名唤常山,此间有一伙土匪,常年盘踞在深山之中,以打家劫舍为生,以掠夺从桃园发往各地商会的物资为业,为害一方。”
“是吗?”李猩红眉头挑得老高,狐疑着,说道,“那这跟桃园出现的蚂蚁,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公子,你有所不知,这些红蚂蚁跟土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什么关系?”李猩红冷言问道。
“是啊!一群山贼土匪,跟这些红蚂蚁有什么关系呀?”在旁边的唐奕,惊魂稍定后,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心中疑惑不解,开口问道。
而众人对这蹊跷之事,更是极为好奇,一时七嘴八舌,徐徐向贝兼钱询问原由。
结果,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竟把众人都吓了一跳。
原来,这常山上的土匪,自称为蚁贼,经常劫掠过往的商队,贝兼钱号称富可敌国,天下首富,桃园又处于常山一侧,自然就成了这些蚁贼的摇钱树。
而他们每次行动,都会事先将红蚂蚁驱使至桃园,造成恐慌。随后,贝兼钱派往各地的商队,就会莫名的被洗劫一空。此番,红蚂蚁再现,定是这些蚁贼又要抢夺桃园送往各地的物资了。
这些红蚂蚁体积庞大,不知比一般蚂蚁要大出多少。它们喜好腐蚀啃咬桃树,房屋、衣物、器皿无一例外。
桃园也因此蚁患猖獗,为了应对此事,经常贝兼钱会忙的焦头烂额,桃园的家丁,或以烈火焚烧,或用毒药喷剂,或使沸水浇灌,虽然一时止住红蚂蚁的蔓延,却也给桃园带来不晓得损失。
而这样,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对此,贝兼钱也曾去衙门备案,甚至这件事连当朝的辅政王福王也都惊动了。他闻听此事,勃然大怒,也曾命当地州县府衙,领着官兵围剿蚁贼,几经波折却无功而返。
原因,是当地的官兵进山围剿时,还未曾找到蚁贼的巢穴,就遭到红蚂蚁的攻击,落了个大败,经过数次败绩后,官府之间形成默契,对这些劫掠的土匪,就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毕竟贝兼钱身后有福王撑腰,各地官府的官僚都不敢怠慢,虽然无力进山剿匪,却派官兵对他的商队进行保护,扬言会一路护送这些物资,安全抵达目的地。
他们以为,有他们官兵的护送,土匪就不会明目张胆得公然抢夺。毕竟,朝廷忌讳的就是杀害官兵的乱贼,而且还是落草为寇,形成了一股势力,有威胁地方百姓的土匪。
然而,即便如此,也还是逃不过蚁贼的劫掠。
无奈之下,贝兼钱只有想了个法子,他高价聘请天下驰名的几个镖局,协同官兵押送商队的物资前往各地,设置七十二个商队,实际上仅有三个商队载着物资,其余都是故布疑阵,什么都没有。
他认为,就算蚁贼再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七十二个商队一次全部劫掠,这样自己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
可惜,他错了。
这些蚁贼,就像是蚂蚁一般,嗅觉极其敏锐,从桃园出发的七十二个商队,偏偏就只有载着物资的商队被劫,其他的安然无恙。
贝兼钱彻底的绝望了,只盼蚁贼不要每年都驱使红蚂蚁来桃园。因为,只有红蚂蚁入侵桃园时,商队才会发生被劫掠的事件。
近几年,贝兼钱亏本了不少,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意越做越少,人人都惧怕了蚁贼,生怕将银子投给桃园,会一去不返。
也从红蚂蚁出没至今,周边只要听闻“蚁贼”名号者,无不战战兢兢,生怕自己的钱财被劫掠了去。
贝兼钱命人用沸水灌溉各处屋舍,收拾停当后,忙活了整整一夜,确认再无红蚂蚁后,方才宽心。然而,他却又一脸愁容,止不住一阵叹息,因为他知道,下个星期自己准备发往各地的物资,少不了又会被蚁贼劫掠了去。
“宸玺。”李猩红望向一语不发的叶宸玺,冷冷说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们吃住都在桃园,受了贝大善人得恩惠,理应有所报答。何况,鬼神府讲究知恩图报,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家被贼人抢夺,我们却无动于衷吧!”叶宸玺笑着说道。
“哦。”李猩红淡淡的点了点头,“那你有什么好主意吗?”
“看来,我们要进山一趟,会会着群蚂蚁了。”
李猩红皱着眉头,冷眸盯着叶宸玺,进山去会会那群自称“蚁贼”的土匪。他正在苦苦思索着,叶宸玺身受重伤,定然不可前往;而木风又必须陪在他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苏素铃心高气傲,想必不会插手此事。
唯独能替叶宸玺排忧解难的人,就只剩下他李猩红了。
想到这里,李猩红冷声说道:“还是我一个人去吧!”
“你?”叶宸玺转身瞧着李猩红,突然摇头说道,“不行,太危险了,你的内伤未愈,不能去。”
李猩红冷哼一声:“这点伤,何足挂齿?再说,对付几个土匪,凭我现在的状态,绰绰有余。”
“李公子。”贝兼钱打断了李猩红的话,继续说道,“不是我长他人志气,那些蚁贼的功夫,也是出奇的好。驰名江湖的几位镖师,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不是我,而我李猩红,也不可能成为他们。从我踏进鬼神府至今,还从未遇到过对手。”
听到李猩红的话,叶宸玺知道,如果他决定了想要做什么,是没人能够说得动他的,于是,点点头嘱咐道:“猩红,你此行需小心谨慎,切莫在中了别人的圈套。”
“啰嗦。”
李猩红虽是冷声叱责,心里却十分感激叶宸玺的这份情谊。
这时,一只手突然挽住了李猩红的胳膊,只听得唐奕娇嚷着对他说道:“我不管,他们去不得,我却能去得,你也休想甩掉我,知道吗?”
看着唐奕坚定的眼神,李猩红没有办法拒绝她,只是沉默着红着脸,说不出话来,半晌,才缓缓地点点了头,同意唐奕随他一同前往。
第170章 常山
常山乃是一道天然形成的屏障,是桃园向各地运送物资的必经之所,临近大海,气势雄伟,云山雾绕,山峰奇高且甚是陡峻,断崖绝壁,层峦叠嶂,更是不计其数。
相传千年以前,这里有一位显赫的将军,曾率三千精锐官兵以天险据守此地,后又伏于常山险要之处,牵制胡虏十万之众,凭借易守难攻之地势,全歼了外虏而一战成名,名垂千古。
后来,功成身退,隐居于此地,从此不问世事,每日潜心修道。传言,他过的自在逍遥,年近六旬时大彻大悟,得道成仙。
当然,这位将军得道成仙一说,也只是坊间误传,不足为信。
实际上,这里应该是中原第一大门派——血盟的发源地。
而这位显赫的将军,就是血盟开宗立派的祖师爷——普阳真人。
当年的血盟,门徒遍布天下,大有一统江湖之势,其余正邪各大门派,有敢对其不敬者,虽远必诛。
普阳真人门下嫡传弟子,多大八十八名弟子之多。而在众多弟子中,只有一名女弟子,悟性极高,实力远在其他师兄弟之上,一生痴迷武学,跟随普阳真人,横扫天下,与魔教高手交手,从无败绩。
魔教教主剑她美若天仙,倾国倾城,武功又属上乘,深深爱慕,便有意拉拢。于是就施以诡计,挑拨她与各大正派弟子比试武功,她平素极为好胜,在魔教教主挑拨离间下,失手打死诸多正派人士,后又恐师父责罚,就藏匿与深山中以思其过。
一时间,整个武林震惊,那名女弟子一夜倾城,驰名天下。
于是乎,正派人士,邀请当世五名使剑好手,向血盟发难。普阳真人独当一面,力排众议,接受了应邀,与这五名剑客比试剑法。传言,当年的一战,整整斗了百日,然而都不分胜负。直到第一百零一天,众人都已力竭时,那名女弟子突然出现,欲取五名剑客性命,情急之下,普阳真人为了救护五名剑客,而被自己疼爱的弟子所伤。
那名女弟子见师父被自己所伤,心灰意冷,发誓永不与师父相见。于是,就远涉重洋,在一处荒岛中,自立门户,不再返还中原。
普阳真人被其余弟子带回血盟,因伤势过重,内力俱损,又得知自己得意女弟子背离正道,后又听闻她入了魔教,一气之下,万念俱灰,悲伤过度,当晚便驾鹤西去,病逝在了常山。
魔教闻讯,又惊又喜,倾巢出动,大举进攻驻守在常山上的血盟。这场旷古绝今的正邪之战,历经大小数十场恶战,余下的八十多名弟子,虽然依靠天险,以逸待劳,单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当时,活下来的仅有二十六人,皆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眼见大有灭门之祸,余下弟子只能从常山上撤出,重整旗鼓,在找魔教复仇。
然而,一些正派武林人士,借此机会,趁血盟还未恢复元气,争相上门寻仇。于是乎,又经历几番血腥厮杀,余下弟子也去了一多半,苟延残喘的也仅剩十二人。
天不遂人愿,十几年瞬间即逝,在余下的弟子中,又有四名英年早逝,一个疯癫了,两个残废,三个换了瘟疫,没几年也都不幸去世。最终,能够继承先师普阳真人遗志的人,也只有后入门没几年的两个人身上。
从此,血盟一蹶不振,一落千丈,日渐衰落,当年的武林至尊,一代神话从此消失。几年后,便在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正就是血盟的前生。
谁曾想,又过了数十年,闻出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医者,正是当年仅存的两人中之一,他凭借着先师所创的武学精要,大彻大悟,并且刻苦专研医术,终于功成名就。
在他的影响下,血盟渐渐恢复了元气。虽然,不能与曾经鼎盛时期的血盟同日而语,更不能与当世一流门派抗衡。可他却将支离破碎的血盟一派,重新组建,勉强自保,已是不易。
因先师收徒不慎,才惹出诸多事故,于是,他一生收徒谨慎,只收了一个入室弟子,且常以祖师普阳真人事迹训教徒弟,告诫其勿要走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而他一生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所幸将振兴血盟的大业,都寄托给了他所收的三代弟子。
而他的首徒,在他百年后,成为了血盟第三代掌门。他秉承恩师之意,以复兴血盟为己任而广收门徒,不分门第,尽皆传授毕生绝学,其中也不乏出类拔萃之人,刻苦专研武侠,各有所悟,整个血盟,竟出现“百家争鸣”,所学绝技各不相同的奇怪现象。
就这样,血盟历经磨难,面貌焕然一新,大有夺回武林至尊的决心。
时至今日,已传至第四代掌门人,人称“紫电神龙”——欧阳飘雪。这个人的名号,如今已经与蜀门的萧七掌门,以及鬼神府的少主叶宸玺齐名了。
而血盟这个门派,却从来没有人知晓,自他们逃离常山后,所居之地在何处。就连神通广大,耳目众多的鬼神府,对其行踪,也是知之甚少。
远远地望着常山,再想想曾经的血盟,就觉得这是一个恒古岁月,饱历沧桑巨变的山峰。如今,日新月异,芳草如茵,奇花异草,姹紫嫣红,每一条崎岖的山路,都充满着浓郁淡雅的香气。
如果,普阳真人泉下有知,得知自己开宗立派之地,竟然有一伙霍乱横行,为非作歹,杀人越货,自封“蚁贼”的土匪,不知道他老人家会作何感想呢?
也不知道,血盟的后裔,在得知常山之地,经常出没一伙抢夺商人物资的贼人,做着打家劫舍的勾当,脸上会不会感到蒙羞呢?
当然,他们肯定不会知道,在血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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