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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十年-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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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型神臂弩就是现在杨沪生几人手中的样子了,弩身长三尺二寸,弓总长为四尺五寸八分,弦长二尺五寸长,拿在手中沉甸甸的。
神臂弩的发射流程相当复杂,一点儿都不亚于火枪,需要专业的训练才能熟练。
而且,说是小型神臂弩,那是和大型的相比,其体型也丝毫不逊于军中的强弓,而发射上弦更是要比弓箭需要更大的力量。
上弦的时候必须坐下,用双脚蹬踏,利用腰身的全部力量才能张开上弦,否则光靠臂力和腿力是难以完成这个上弦的。正因为如此,此弩威力强劲,即便三百步外,只要能准确命中对方要害,射杀对手也是没有问题的,即便他身上穿有重甲,也能被射穿,端是厉害!
不过有利就有弊,神臂弩由于需要保证它的强度和射程,所用材料都是硬材,所以弩身很重,单是弩本身便要有二十斤,携带起来很不方便,而且此弩的箭支前端大部都是铁质,每只箭都很重,这样才能在远距离的时候保持它的力度。
神臂弩的制造方法在明朝前期就已经失传,而明朝的远程火力有弓箭,有火枪火炮,也用不着这个。但是在二十年前皇上下诏废止火器之后,在九边塞外,大明军队和那些游牧民族的战争中,远程火力频频处于下风,兵部不得不组织人手大批量的重新开始制作各种制式的大小强弩。
神臂弩的制造方法也被从永乐大典中找了出来,兵部的能工巧匠精研了数年,总算是研究成功。
只是这种小型神臂弩,制作起来对于手艺要求极高,选料和工艺也极为考究,稍有一点差池,便令弩在远处失去准头。箭支也需要专人精心打制,费工费时,就算是最熟练的老匠工,一个月下来什么都不做,也至多只能造出五副神臂弩。所以这种神臂弩价钱极贵,每一副的官方收购价格都高达五十两白银,在黑市上,少量流出来的能卖到数百两的高价!大明朝几百万军队中也只有京卫和九边精锐中有少量的装备,连子宁为了这一百把神臂弩,也是费了不知道多少心机。
杨沪生下令之后,其余十个龙枪骑兵也是纷纷下马,有条不紊的从马鞍侧面的兜囊中取出神臂弩,上好了硬箭。然后又从腰间的兜囊取出铅弹和腰包,上好了铅弹,牵好了火绳,只要一扣动扳机,立刻就能发射。
第二零一章 初战白袍3——四大千户所
十一个人站成一排,手中平托着神臂弩,五雷神机就放在脚边,一弯腰就能够到。
杨沪生站在队伍的右端,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那十几骑兵,不断的估算着双方之间的差距。
对面的人来的也很快,在龙枪骑兵们做好准备的时候,他们也来到了距离这里不过二百步的所在。杨沪生看的清清楚楚,视线中出现的这十几个人,无一例外的,身上都穿一袭白色的战袍,手中拿着马刀,有的身后还背着弓。
白袍,再明显不过的象征了。
来的是白袍军。
在龙枪骑兵们看到他们的同时,这些白袍义军也看清楚了他们,队伍中顿时爆出来一阵欢呼来,队伍中瞬间被一种暴躁和兴奋的情绪弥漫了。
林行眯着眼睛,看着对面那十几匹马,还有马前站着的十几个人,轻轻舔了舔嘴唇,满眼都是不加掩饰的贪婪。
在半个月之前,林行还只是个普通人,准确的说,一个普通的街头混混儿。
混混儿这个职业,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有的,不过在明朝,这个有前途的职业被人称为——青皮,林行就是这么一个青皮。
不过青皮也分大小,大型的帮派头头儿,坐拥豪宅,娇妻美妾,日进斗金,明面上都是地方上很有身份脸面的人物,甚至和官儿老爷们也有往来,若是不知道底细的,只以为这是乡绅富家翁。做的这一步的,就相当于是后世的黑社会经营商业实业赚了大钱,把自己给成功洗白了,摇身一变,成了知名企业家了,是上流社会宴席上的座上宾,成了有钱有脸面的名流。
而一般的青皮混混儿,则是活的相当的凄惨,挖绝户坟、踹寡妇门、欺负欺负老弱妇孺,收一点儿保护费,日子过的也是清苦,三五天饭碗里也见不到一点儿油花儿!
林行就是这样的一个青皮。
家住乐陵县北关的他,本来家境也不错,父亲是个磨坊老板,家里也总有一些闲钱。不过这厮却是个不争气的,从小好的没学会,一身的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老爹病重不能理事之后,他接掌了家中的生意,结果每日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没两年就把家产给败光了,最后甚至连家里的房子都抵押给赌场了。他爹气的一命呜呼,当场咽气,林行也从一个少爷变成了街头的地痞流氓。
不过这厮也是光棍儿泼辣的很,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的,愣是拿着一把砍刀占了半条街,谁想来抢地盘儿,都给过过他的刀,一来二去的,打出了名声,倒也无人愿意招惹这个滚刀肉。每日去下等婊子的窑子抢几个钱儿,倒也没喝西北风儿。
不过自从那杀千刀的周扒皮来了之后,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周扒皮之名当真是实至名归,不但勒索大户,商户,连他们这些街头混混儿的财路都要断了!周扒皮手下的税丁们狐假虎威,四处收保护费,还不许这些街头混混儿们收。人家势大惹不起,林行便盘算着要不然干脆入伙儿得了,反正那乐陵县的税丁头子看他人高马大,战力不菲,也露出过招揽之意。
算他运气好,正打算加入来着,阳信民变便爆发了,接着便是一发不可收拾,席卷四县之地,成为了白袍义军。
白袍义军席卷四县,所有青壮年都被裹挟入军中,甭管乐意不乐意的,反正都得加入。这也是为何白袍军势力极度膨胀,短短几日就增长到一万多的原因!
林行自然也不例外,他运道的确是不错,加入了白袍义军之后,那管事的百户看他身板儿不错,又是个能打的,便提了他一个小旗的职位。而之后,随着部队的不断扩充扩大,林行现在是白袍军酉字千户所直属的斥候队的小旗。
白袍义军的编制,也是模仿朝廷的一些习惯,比如说下面的千户所,都是按照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等十天干,十二地支的编制来的。至于下面的百户所,则是按照六十甲子的编制来的,比如说甲字千户所下面,就是甲子、甲申、甲午、甲辰等百户所,不过一个千户所有十个百户所,而甲字开头的六十甲子却只有六个,剩下的四个,只好就按照数字来排了——甲一、甲二如此下去……
就在前天晚上,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甲、乙、丙、酉四大千户所,忽然奉命拔营出军,从乐陵县城开拔出来。趁着夜色的掩护,一人双骑,一夜狂飙百多里,直到过了子牙河,天色也亮了,这才是找了个隐蔽的小山坳躲藏了起来。休整一天,今天刚过了三更,大伙儿就都被军官们给拎起来了,又是连夜启程。
虽然被连夜给叫了起来,但是大伙儿却是没有丝毫的不满,因为所有的军官士兵都知道了这一次四大千户所连夜出征是所为何来——据说朝廷有一支新军又被派往河间府准备围歼白袍义军,而这支军队,刚刚成军不久,乃是一群没见过血的新兵蛋子,战斗力极差。所以上头的首领们,决定先拿他们开刀,所以派出四千人来,连夜赶往大城附近,准备袭击这些新兵。
一提起打仗来,大伙儿都是满脸红光——经过了这些日子的血火锻炼,一场场仗打下来,大伙儿基本上手上都见了人命了,再也不是当初一想到杀人就浑身哆嗦的菜鸟。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恶魔,而战争,就是把男人心中这只恶魔释放出来的最佳方式。
所以才会有杀红了眼六亲不认这一说儿,所以有些悍勇的战士特别盼着打仗,就是为了享受那种杀戮的快感。
更别说,白袍义军起事以来,面对的都是诸如衙役、民夫、地方壮丁、地主护院武装之类的废柴,自然杀起来快意无比。几场仗打下来,这些白袍军便以为天下英雄也不过如此,原先畏之若虎的朝廷官兵,现在看来,根本不堪一击。
虽然张耕等有见地的领袖竭力避免这种思想在军中的传播,但是这等事情,又岂是控制得住的?那得红军政委来了才行!
第二零二章 初战白袍4——暴虐与贪婪
白袍军现在就已经处于这种境地。
而另外一个让这些白袍军兴奋的几乎发狂的原因,则是因为当官儿的说了,这一次乃是深入朝廷控制区域,为了保密,一切见到的人,一律杀光!路上的庄子村子,全都血洗!
这条命令一下,白袍军们上上下下几乎都要癫疯了。
虽然是农民起义军,但是这支白袍军的领导层却不是目不识丁的白痴,张耕诗书传家,乃是饱读经书的,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更是知道民心所向为何。而宦新晨这个堂堂的秀才,读了一肚子的书,也不是白给的,两人都深深的知道对于一支毫无根基的农民起义军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名声、口碑!
所以两人定下严令,严肃军纪,整顿士卒,颁布了各种军令军规,严格限制士兵们做出各种出格的事儿。所以说,别看白袍军现在占据了四县之地,士兵们也是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但是日子也不是那么顺心。以前只想着早饭了,吃油穿绸,现在又觉得似乎缺了点儿什么,比如,女人。
众所周知,激烈的战斗之后,士兵们的情绪处于一个极度不稳定的状态,欲望高涨,急需发泄。这也是为何许多军队攻破城池之后要纵兵大掠,随意奸淫掳掠的原因——有的军纪差的,若是城破之后不让屠城,都能激起兵变!
但是现在,白袍军士兵们欲望就只能发泄在那些随军军妓营的婊子身上——四县中但凡是当过周扒皮走狗的,包括周扒皮自家,还有在义军进攻的时候奋起抵抗而不投降的官员和大户人家的家眷,都被划分成了朝廷走狗,其家眷自然是充入军妓营,现在已经扩展到千多人——这些婊子都是大户人家出身,个个儿细皮嫩肉的,让人看了就嘴馋。而且她们又岂是以前的这些泥腿子能碰到的?操起来自然是分外的爽利。
不过终究是狼多肉少,上头也下令了,一个军妓一天最多接五个客,免得伤了身子,这可是要留着的。
不少人都是憋得辛苦。
这一次可好了,上头松口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林行只知道,自己可以肆意的烧杀掳掠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再没有人来干涉!
不过让他们颇为失望的是这里是北直隶的大湖淀区,渔民多,种地的少,盐碱地密布,所以一路上人烟并不很多,一路行来,偶尔碰上一个小村子,立刻也是一堆人一拥而上。僧多肉少之下,鸡鸭鱼肉都让当官儿的吃了,女人也都在当官儿的怀里抱着。这些大头兵还真是没捞到什么东西。
不过,林行的运气显然不错,就在刚才,他们发现了一个小村子,这个坐落在一条浅浅河边的不知名小村庄只有十二三户人家,人不多,但是已经足够林行这个小旗肆虐的了。
所有的男人都被杀死,十几户人家家里仅有的一点儿铜板碎银子被洗劫一空,现在就揣在这些白袍军的怀中。老弱妇孺被赶到了屋子里面,然后一把火把房子点燃,两个手里拿着自制的长矛的白袍军就站在没扣,看见那些裹着火焰的人体惨叫着拼命的想要冲出来,就是一枪囊过去。
看着几十号老弱妇孺在大火中惨嚎,拼命的挣扎哭喊,求救,看着他们被火焰包裹,头发燃尽,衣服烧光,身体表面被烧出来油脂,发出一阵滋滋滋的声音,就像是被煎炸的鱼。看着他们逐渐不再动弹,声音渐渐消失,看着他们蜷缩着身体,最终被烧成一个个巨大的卵一般的黑色东西,这些白袍军们只感觉一股难以名状的东西在心底彻底的爆发,那是积压的欲望,和破快的快感,他们哈哈大笑,心中快意无比。
这也是刚才杨沪生几个看到的那一股烟的来源,不是炊烟。
而有两个颇有姿色的村姑,则是成了林行的战利品,她们此时就躺在林行的身前,身体随着马身而一起一伏。林行伸手狠狠的一掏,那女人便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身体一阵抽搐。
碰上那几个一看就知道是官兵的家伙,林行并不意外,上面的人都说了,这一次是来袭击那些狗官兵的,若是在这儿碰不到官兵的斥候,那才是怪了。
“嘿,弟兄们,那些是朝廷的狗官兵吧?见了咱们怎么不跑?”林行勒住了马,手中马鞭指着那些站在那儿排成一排的龙枪骑兵,满脸戏谑的说到。
一个士兵嘿嘿一笑,凑趣儿道:“兴许是让咱们给吓傻了吧!”
另一个士兵摸了摸鼻子,顺手把鼻涕摸到马鬃上——马鬃已经硬的像是板刷一样了——哈哈大笑,向林行道:“这些朝廷的狗官兵不堪一击,见了咱们只知道跑,还不是让咱们一个个追上去杀了!嘿,看来上头的大人们说的不错,这些兵果然是新兵菜瓜,吓得连路都走不动,乖乖儿的站那儿挨砍!”
“不过这些狗官兵的甲还真是好!”另外一个砸吧砸吧嘴。
贪婪在蔓延,每个人的左脸上都写着垂涎,右脸上写着欲滴。
即将战斗,这些白袍军的心里却是没有丝毫的紧张或是害怕,而是充满了兴奋和贪婪。
农民起义军和朝廷军队的装备差距之大是不言而喻的。
朝廷富有四海,坐拥亿万臣民,拥有的是整个国家,而白袍义军不过是占据了四县之地而已。虽然他们收拢了大量的成年战马,做到了一人两骑的标准,每个人都是骑兵,机动能力极强,但是武器和铠甲却是个大问题。四县只是养马地,可没有兵工厂和军器局。虽然抢了一个军械库,但是那里面也只有一些朝廷制式的腰刀之类的东西,至于甲胄、弓箭、甚至是大弩这等战略武器,由于山东不是边塞,仓库中也是没有的。
第二零三章 初战白袍5
白袍军一身白袍,数千精骑卷平岗,看上去跟一片白云一般飞过,潇洒得很,但是他们是有苦自己知,说起来就是含着一包眼泪,要是有全身甲,谁他妈的传白袍子谁是丫头养的!
以白袍军有限的底蕴和实力,现在也就只能做到战马一人两匹,白袍子一人两件儿,至于武器甲胄,那就甭想了,连腰刀都不能做到人手一把,有的人手里拿的还是菜刀粪叉棍子。更别说强弓硬弩了,军中有些的一些弓箭,有的是从地主护院家里搜出来的,有的则是自己做的,其质量可想而知。
林行远远的看见那些朝廷狗官兵身上穿的泡钉棉甲,眼珠子顿时就是一阵发绿。
再看看周围的几个白袍军,都是和自己一般的神色,跟饿狼看见了兔子也似,恨不得立刻就把那些官兵身上的甲胄武器给扒下来套在自己身上。
林行暗自盘算,拿下这些狗官兵,自己就能收获十来副铠甲,十多把上好的马刀长枪,这可是宝贝!自己手里头留一套,剩下的那些待会儿回去拿去孝敬上面的百户首领,嘿嘿,这以后可是大有好处!
他心里盘算打的山响,被一个不识趣的声音给打断了。
一个四十来岁,看上去老成一些的白袍军仔细的看了一眼那些官兵,略带些忧虑道:“头儿,那些人说不定不好惹,他们手中好像有弩!”
美梦被打断,林行有些恼怒的瞪了这中年汉子一眼,打眼儿瞧去,大致能看出来,那些狗官兵手中似乎确实托着一个什么东西。
他嘿嘿一笑:“有弩怕什么,咱们害怕他们不成?攻乐陵县的时候,周扒皮的大宅子里头不还是有人用弩?根本就甭怕,这玩意儿射不准,射的也不远,咱们一路掩杀过去,等五十步的时候镫里藏身过去,还能把咱们怎么地?嘿嘿,多了十具弩,今儿个收获还真是丰盛啊!”
那汉子张张嘴,还想说什么,被林行狠狠的瞪了一眼,便闭了嘴不敢说话了。
对面的白袍军在二百步之外停下了,让杨沪生有些意外。
看清楚了对面的是白袍军之后,贪婪兴奋的情绪同样在龙枪骑兵们之间蔓延。
这些白袍军没什么油水儿,但是最值钱的,就是他们的项上人头!
在大军开拔之前,大人已经颁下了命令,杀一个白袍军,一两银子。眼前这十一个白袍军,在龙枪骑兵们眼中,就是两锭活生生的雪花银!银子倒还是在其次,作为武毅军中首战者的荣耀却是他们最渴望的。第一支碰上白袍军,斩杀白袍军的小旗,这个名声可不赖!
更别说,那二十多匹军马也是一笔极大的进项,献上去的话,以总统大人的慷慨,定然大大有赏。
两帮人都在互相算计着对方,但是对面的白袍军骄傲轻敌,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而杨沪生小旗,却是把他们作为实实在在的对手,很是重视。毕竟这是他们的首战,无论对自己多么有信心,必要的谨慎还是需要的。坚信自己定然能够胜利,但是却不能瞧不起对手,瞧不起对手,就是瞧不起你自己!
这句话是总统大人常说的,武毅军上下都是奉为圭臬,仔细一琢磨,真的是很有道理。
仔细看去,那些白袍军的马背上许多包袱,不用想就知道,里面定然是抢来的东西。甚至为首的那个,他的马前,还有旁边的空马上,都横着一个人,看来是被掳掠的女人。
再联想起刚才看到你的那比炊烟浓重了许多的黑烟,龙枪骑兵们哪里还能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事?顿时都是有种目眦欲裂的感觉,心里燃起了熊熊的怒火,这些乱臣贼子,必要杀之!
杨沪生冷冷一笑,低声道:“弟兄们,待会儿放开了杀,不需要刻意留活口!”
众人轰然应诺。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对面的白袍军也动了。
林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想到一会儿的杀戮,只觉得一股欲望从心底熊熊燃烧起来,这一瞬间胯下竟然勃然蓬起。他大手往下探,在身前女人雪白的胸脯上狠狠的捏了两把,耳中听着怀中少妇痛苦的呻吟声,更是觉得兴奋。他的身前马上驮着一个女子,大约有三十几岁,是一个面目姣好的少妇。她的衣服已经被撕得破破烂烂,露出了鲜红的肚兜和亵裤,大片大片的雪白肌肤裸露在空气中,忍不住的瑟瑟发抖。
她长着一张漂亮的瓜子脸,一双眼睛水柔水柔的,因为疼痛,充满了泪水,看着更是娇媚无双,让人心中陡然而起一种摧残的欲望。而雪白的肌肤,更是让人不敢相信,这是个农家女子。姣好的容貌和雪白的肌肤,让她在刚才的屠杀中留下一条性命,但是她宁可刚才被杀死,那样也不用承受更加未来悲惨的命运。
林行忽然把女人抱了起来,少妇的眼睛立即睁大了,露出难以掩饰的恐惧,她不知道这个面目可憎的叛军要干什么。林行一声淫笑,在女人丰隆的翘臀上狠狠的扇了一巴掌,换来了一声痛苦的呻吟。他把手伸进女人的亵裤中,在那温热的股沟中狠狠的掏了几把,接着一把把女人的抹胸给撕扯开,大手狠狠的揉捏了两下,接着就咬住了女人胸前鲜红的樱桃,吮吸了两口之后,狠狠的咬了下去!
“啊!”女人一声长长的惨叫,林行的嘴角渗出一抹血红,狠狠的吮了一口,抓住女人,扔到了旁边的辅马上。
林行哈哈狂笑着,舔了舔嘴角的鲜血,咕登咽了口唾沫。他看也不看旁边痛苦惨叫的女人,大声吆喝着,准备发起进攻。看着自己首领的行为,这些白袍军纷纷露出疯狂兴奋地神色,听见他的吆喝,都有条不紊的开始准备。
这些世代马户的精良骑术这时候便显现出来了。
他们把辅马赶走,然后位于最中间的林行嘿嘿冷笑两声,一声大喝,首先策动了胯下的马匹。
第二零四章 初战白袍6——锋矢阵!
四县养马之地,每年给朝廷提供的战马数以万计,白袍军的普通士兵都是一人两马,更别说做到小旗这个位置上了。林行的战马是一匹额头高阔,蹄如累曲的高大黄琮马,比其他的战马更高一些,这匹油光水亮,毛色明黄的骏马俨然就是小队伍中的马王,其他的战马都隐隐的以它为首。
黄琮马跑起来小碎步,开始‘得得’的前行,马速逐渐的加快。十几步之后,便开始狂奔起来,它身后的十匹战马都紧紧地跟在后面,最前面的林行缓缓的抽出腰刀,嘴里大声的吆喝着,发出一阵厉声的长笑!
听见首领的笑声,身后的骑兵也都纷纷的怪叫起来。冲锋的时候怪笑,这本来是关外鞑子们的习惯,是最早在狩猎的时候最早养成的习惯,用来惊吓野兽,后来就作为习俗保存了下来,更能增加冲锋时的气势。而白袍军们的怪笑怪叫,更多的是因为心中极为兴奋,情绪的疯狂发泄。
十一个白袍军士兵驱策着胯下的马匹,缓缓的向一起集中。这些马户出身不愧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控马能力绝对是远远超过一般人,只怕精锐骑兵也不过是如此,短短十几步的距离,十一个骑兵便已经结成了一个锋矢战阵。
锋矢阵,又叫锥形阵。顾名思义,就是前锋如锥形的战斗队形,锥形阵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前锋尖锐迅速,两翼坚强有力,可以通过精锐的前锋在狭窄的正面攻击敌人,突破、割裂敌人的阵型,两翼扩大战果,是一种强调进攻突破的阵型。一般来说,锋矢阵在冲阵的时候,主将的位置在最前面,作为箭头,身后队列中的人数以此增加,阵型越往后越厚实,形状就像是一个箭头。
锋矢阵也是鞑子传下来的,据说乃是当年那个天可汗的原创,是从狼群围猎中得到的启发。而后来锋矢阵不但鞑子用,汉人骑兵也用,现在白袍军也在用。
锋矢阵适合战斗力高的勇将担任箭头,由于形成箭头状,穿透对方防线,所以能在进攻中起到减少兵力损失的作用。
而白袍军虽然不算是强力,但是这些日子以来遇到的对手更是菜瓜,以至于以他们的实力,组成锋矢阵,也能顺利的穿插,将敌军撕裂。现在一冲锋,他们立刻本能的就集结起来了已经很数量的锋矢阵。
十一匹马速度极快的逼了过来,蹄声如雷震慑,马上的白袍军嘴里呜呜怪叫着,更是震人心魄,若是胆小的,只怕立刻就要吓尿了。
但是杨沪生却是纹丝不动,只是死死的盯着对面不断接近的骑兵,心里在估算着距离。所有的龙枪骑兵也都是和他一样的表情,紧紧地抿着唇,眼中有火焰在跳跃,手中的小型神臂弩稳稳地端平了。
龙枪骑兵已经有了远程兵器五雷神机,之所以连子宁又穷尽心机为他们装备了神臂弩,就是为了弥补五雷神机射程的不足。
五雷神机的有效射程,实际上只有百米左右,这个距离,委实是太近了一些,骑兵瞬息就到,对于小规模作战,而且对手人数定然也不会太多的龙枪骑兵来说,确实是有些近了。为了弥补,连子宁特意弄了这些神臂弩来每人一副。
神臂弩,以山桑为身,檀为弰,铁为枪膛,钢为机,麻索系札,丝为弦,射三百步,透重札。
在三百步外能够穿透重甲,这个确实是有点儿夸张了,但是连子宁做过实验,神臂弩在一百五十步外,却是实打实的可以钉入榆木半箭之深。
明季,一步五尺,一尺约等于后世的零点三二米,一百五十步,也就是说,在二百四十米之外,神臂弩还有巨大的杀伤力——一支神臂弩的弩箭足有两尺半厂,在这么远的距离,能够钉进以坚硬著称的榆木三十多公分,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数字!
连子宁当日做完实验之后,都是好一阵瞠目结舌——古人的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除了射速不及五雷神机之外,这些神臂弩在射程和威力上全部都是完胜!
在距离龙枪骑兵还有一百八十五步的时候,白袍军的锋矢阵已经形成,战马四蹄翻飞,完全的跑开了速度,向着那些龙枪骑兵们疯狂的冲了过去。
一百八十五步,轻骑不过是转瞬即至。
而让林行有点儿疑惑的是,对面那些狗官兵的反应。按照他以前的经验,无论是进攻乐陵县还是攻破海丰县的时候,那些狗官兵远远地看到骑兵杀来,被人逼近到这么近的距离,早就应该惊慌失措撒丫子飞奔了。但是对面那些人,却还是站着一动不动。
不过此时马速已经加起来了,根本不可能再突然停下来,那样唯一的下场就是在巨大的惯性作用下把马腿摧折,马上骑兵也会被狠狠甩下去。所以这些白袍军依旧是组成的厚实的锋矢阵,他们对自己有绝对的信心。
林行心中隐隐的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刚才虽然大肆嘲讽这些狗官兵是不是吓傻了,但那是为了鼓舞士气,林行自己是不信的。谁也不傻,人家真要是吓傻了不敢拼命,还不能逃么?
想到这里,林行大声道:“弟兄们,听我口令,缓缓策马,咱们再往前冲五十步,然后把马速压下一些来,到一百步的时候,分成两拨儿,朝两边散开!我领一队,二狗子领一队!咱们绕道那些狗官兵的两翼杀过去!”
“是!”一众白袍军轰然应诺。
林行下完命令之后,忽然间有些羞恼,自己用得着这么小心谨慎么?这些狗官兵一个个不堪一击,自己是不是太瞧得起他们了?
尽管是十几匹马,但排列一旦整齐严密了,那气势也是惊人。
白袍军的马匹实际上速度已经在放缓,这些人都是在控制马匹速度,准备在一百步时候转向,在这样的前提下,速度怎么能快的起来。
在上午的璀璨阳光下,林行已经能够看清楚了对方手里拿的是什么,那是看上去好像是把弓箭平端着的东西,不过要比一般的弓箭小一些。林行之前不过是升斗小民,自然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心里还在嘀咕,这些狗官兵怎么把弓箭放平了用?
第二零五章 初战白袍7——射!无坚不摧!
一百七十步了,林行看到那些狗官兵还是没有动静儿。
看着疯狂杀来的白袍军,杨沪生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自己在五道杠镇吃喝玩乐混日子的那些时光,当初可曾想到,自己竟有一天,会站在此地,面对着叛军,不动如山?他晃了晃脑袋,强自压制下胸中沸腾燃烧的激动和杀欲。自己现在可是这个小小队伍的小旗,是这些兄弟的顶梁柱、主心骨,自己要为这些兄弟们负责!现在,最需要的不是激动热血,而是冷静!
杨沪生凝聚心神,将神臂弩的一端顶住自己的肩窝,透着冰冷气息的弩箭瞄准了对面成箭头形状压过来的白袍军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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