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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三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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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狗屁汤说不定就是用树根锅底灰之类的熬制的,怪不得喝着有股刷锅水味。”常笑又砸吧砸吧嘴:“嗯,还有腌酸菜剩下的酸菜汤那股闹腥味!”呸呸呸!

常笑正在心中咒骂,房外传来禀报的声音,声音有些激动:“公子,公子,你醒了?奴才两个来看你了。”

常笑想起来了,是昏倒之前陪着他去淫玩那个小娘子的两个奴才,一个叫常福一个叫常有,这两个狗奴才虽然不是东西,但对自己十分忠心,算是常笑在这府中最贴身的也最贴心的人物了。

“进来吧!”常笑想了想,没什么理由拒绝他们进来。便开口说道。

两个青衣打扮的少年弓着腰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每走一步看起来都有呲牙咧嘴的冲动,可是强自忍着,还尽量表现得正常一些。

这两个奴仆见到常笑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又吃了许多,精神也完全恢复了,面色红润显然是全好了,两双眼睛都透着兴奋开心来。

常笑这个阅历的人物,一看就知道这份开心不是假的,这两个家伙是真的很担心自己这个主人的安危。

当然,常笑也能想到,在这个时代,奴仆的命运是和主子紧密相连的,所谓一荣俱荣,一辱俱辱,要是他这个主人出了事情,他们这两个奴才也没有好果子吃,这一瘸一拐的模样,肯定是因为保护主人不利,还带着常笑去淫辱她人被常老夫人管教的,要是常笑醒不过来的话,这两个奴才给常笑陪葬都大有可能。所以两个奴才此时的开心或许是真的关心常笑这个主人,更多的也可能是因为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军旅生涯使得常笑认为并肩生死的战友才是最可信赖的,这种主仆之间因为种种利害钩织在一起的关系,常笑是不大相信的,对于这种忠诚从心底便有种排斥感。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忠诚是古代最大的特点,他这种见识了太多杂七杂八的自由观念的人,永远都不会理解这种念头单一,忠心为主的仆人的心思。

这两个奴才都不是从小被常家家养的,常家家养的奴才都规矩的很,还没有胆子纵容主子去强奸民女,只有这两个野奴才有这个胆子,关于这两个奴才的记忆点点滴滴的在常笑脑中拼凑起来。

这两个奴才瘦小些的原名叫陈七,是个山窝里面的贼寇,心眼儿最多,一肚子坏水说的就是他,他是生在贼窝里的,父亲就是山贼头目,也有些地位,可惜后来他爹下山做‘生意’被一群替天行道的侠少给斩了,没了老爹的庇护,他在山窝里面混不下去了,趁着年少,手上又没沾过血,便逃了出来,辗转投奔到了常笑手下,常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家里又富贵,不怕王法,是以就将他收下了,昨天去报信叫人的就是他。现在进了常家,自然丢了原名叫做常福。

另外一个长得有些高大的,原名叫做方寒,原本是方家的奴仆,结果和方家大小姐勾勾搭搭的,乱搞男女关系,最后被方家发现打了出来,方家势力不算太大,那段时间正好惹上了不大不小的官司,怕是非,也不敢直接杀仆,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将身契丢还给他,叫他自生自灭。

这个年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看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看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恋的,那么就在这里先混混,过过公子的瘾吧,说起来常笑对于这种没有王法,老子最大的生活还是十分向往的。

在上一世,他虽然也算是在s市一手遮天的人物,却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因为他在s市再牛,上面也悬着一把利剑,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最可怕的怪物,别看他闹得挺欢,一旦真的出了大事,那么这利剑斩下来的时候,你就是孙悟空也得脑袋搬家,这个道理在军队之中厮混过得他再明白不过了!

所以他前世看起来骄横霸道,其实行事的时候还是谨慎小心,甚至十分艰难,他做的那些勾当,在那个社会之中行走,就像是踩着钢丝走在悬崖峭壁上一般,看起来高高在上风光无两,实际上当真是天风凛冽,步步惊心,一旦跌下来,肯定是粉身碎骨。

马上风,死在女人的水蛇腰上,其实对于常笑来说是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算是善终,还是风流鬼。

常笑对于历史了解不多,从商朝往后的朝代有那些勉强能够背出来,别的就基本不知道了,常笑只知道这个时代虽然皇权至高无上,但和后世的那种中央集权社会完全无法相比,虽然早就已经没有了诸侯,但地方豪绅权贵们当真是说一不二,就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

常笑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之中呼吸都顺畅起来,及时行乐,好好享受生活是常笑前世脑袋受伤之后的最大改变,因为大夫和他说过,他的脑袋之中就像是有一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炸弹,既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死了,那么自然是多多享受为上,现在正是好好享福的大好时机,想到这里,常笑不由得笑了笑。

旁边的常福和常有一见自家公子脸上露出的这种笑容立时脸都绿了,常有拽了下常福衣角,常福斟酌着作揖道:“公子,您身体刚好,可不能再出去做那些事情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奴才就不是屁股开花了,您要是有个万一,奴才脑袋开花都难以抵罪啊。”

常笑一愣,眨了眨眼,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显然常福、常有两个以为他又要出去淫|人妻女了,难道自己笑一下就这么龌龊么?

常笑脑子之中的记忆有些零散,只有看到相应的东西,相应的记忆才会拼凑起来,看不到也就想不起来,对于自己以往究竟如何还真就没有多少记忆可供参考。

常笑根本就没想出去,对于他这种外来户最重要的还是先熟悉熟悉这具身体,还有这个家,免得露出马脚,这才是最重要的。

随后常笑在常福、常有的带领下在这片姓常的宅子之中转悠起来。

大,真是大,足足走了半个时辰都没有将这片宅院逛完,就算常笑见过世面,此时都有些被惊呆了,这个时代的大户人家和他前世的大户人家比较起来,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也就是个贫农罢了。

在前世,住个别墅有个三五百平方也就算是有些小小的资本了,雇上两个保姆也算是有些地位,哪像这个时代,富贵人家圈个宅子就要好几十亩地,仆役下人在眼前走得心烦,眼前的每一个人都是常家的下人,都是奴仆,每一个见到常笑都低眉顺眼,你就是他们的天,他们一辈子所要做的就是伺候好你!

要说气派,还有什么事情比骑在人头上更气派?

常笑当年也气派过,手下小弟百十个,但和这种奴仆比较起来那些小弟更像是合作伙伴,一起打天下然后分好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手下,这些奴仆却没有那么多的要求,只要吃饱饭有地方住,要是能得了主家恩遇,娶上个丫鬟过日子,生下个孩子继续伺候主家,那就是天下最美的事情了。

真实万恶的剥削阶级啊!

这种感觉对于享受过人人平等的常笑来说就像是一杯毒药,喝下去甜丝丝的却危险得很。但明知道是毒药,常笑都会咧着嘴一口气喝光,因为现在的他不是下人,他是骑在下人脖子上的人上人!

人人平等什么的在人上人眼中就是狗屁!越被人骑在身下的人才越愿意喊这种口号。

现在谁跟常笑提人人平等,谁就是常笑的敌人!

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仇恨是多么的深刻啊!

第六章 常家幕后 皇亲国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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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常笑来到一处大宅外面,这宅子安静得很,和常府各处的热闹格格不入,甚至有些阴森的感觉。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呆的地方。

常福在旁边笑道:“公子,前面就是黄仙师的居处了,他老人家昨晚给您疗治了离魂症后便急匆匆的走了,好像是有什么要紧事,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了,这段时间公子就有空闲了。”

常笑正在心中感慨不已,闻言一愣,随后想起自己还有个装神弄鬼的师父,脸上露出一丝不屑道:“狗屁,装神弄鬼的家伙而已,这种招摇撞骗混取钱财之徒,一棍子打出都是给他脸了……”

常笑还待说下去,一旁的常福和常有脸都绿了,连忙拉着常笑摇头摆手,看架势都有上前捂住常笑的嘴的想法,可惜以他们的身份可不敢这么做。

常福焦急的道:“公子,关于黄仙师的话可不敢乱说,要是被哪个听去了,传到老太爷耳朵里,老太爷非得打断公子您的腿不可!”

常笑眉毛一挑,随后脑中突然有些奇怪,好像是缺了点什么,想了想才突然想起来,他脑中没有对父亲的记忆,怎么都有些想不起来的样子,在父亲之上还有一个爷爷,印象也不怎么深刻,就是记得脾气很暴躁,很威严,常福常有口中的老太爷就是他了。

见常笑面上露出深思的神情,不再多说不敬之语,常福、常有都长出口气。

常笑想不起来也就不去多想,这么一来也就没了什么兴致再逛,便回了自己的内宅。

之后一连三天常笑都未出门,而是叫常福和常有陪着说话,其实就是常笑想要套一套话,将常府的情形搞清楚。

这三天功夫没有白费,常笑终于搞明白了个大概,现在果然是明朝,皇帝是崇祯,一个大名人,常笑最开始没想起来,但是再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一下就想起来了,吊死在煤山上的那个皇帝,亡国之君么,大明就是葬送在他手上,从那之后汉族江山就算是彻底沉沦下去了!

常笑想到崇祯立马就想到一个人的名字,袁崇焕,民族英雄,关宁铁骑,等等,常笑对于古代的一些名将可是极为推崇的,其中就有袁崇焕,虽然后世对于袁崇焕褒贬不一,但对于军人出身的常笑来说,袁崇焕能够练出关宁铁骑这一支强军来,就足够常笑敬佩了!

可惜他刚说出这个名字来,常福、常有就气冲冲的告诉常笑,袁崇焕这个汉奸刚刚被凌迟处死。

八个月前皇太极带着十几万军马在京师城外游玩结束,将香河、顺义、三河一代蹂躏的千疮百孔,袁崇焕带着四万大军跟在皇太极屁股后面,却只追不打,还在皇城脚下安营扎寨,形迹如同谋反,更有传言袁崇焕已经投降了皇太极,总之袁崇焕是叛徒,万民唾弃之!杀了大快人心。

知道这个消息的常笑一晚没睡好,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天下大乱而感到害怕,反倒是兴奋,他是军伍出身,最不怕的就是打仗,一想到自己或许有可能扭转汉族王朝的倾危,抵御住外族入侵,扭转历史,甚至还可以黄袍加身也做做皇帝的龙座,然后推进什么资本主义萌芽,什么工业革命之类的,他就兴奋地睡不着。

其实常笑不知道,他所将面对的是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一个更诡谲的未来,一个崭新的他从未接触过甚至从未想到过的世界!这个世界完全不在他现在的理解范围之内。

常家所在的地方叫做五峰县,具体在中国的什么位置常福、常有也说不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那么大的地域观,知道周边四五个县再知道皇帝老子住在北京城就算是有点见识了。总之,常笑知道五峰县属于真定府,距离京师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

而常家在这五峰县中就是头把交椅,县太爷来上任,第一件事不是去衙门而是到常家报道,给常老爷子请安,说白了,常家就是这五峰县的土皇帝!

所谓的常老爷子不是常笑的父亲,而是常笑的爷爷,老爷子当年做过一任知府,具体在哪里常福、常有两个奴才也说不清楚,其实知府究竟有多大他们这些年轻的奴才也不知道,因为他们来的时候就在五峰县!他们没见过常老爷子当初的风光场面!况且在他们眼中一个知府实在算不得什么。因为常家现在的身份比知府可要金贵得多。

常家现在的富贵靠的不是官职,常家的富贵最主要的缘由要从常老爷子的两个孩子说起!

常家历来生育艰难,人丁不旺!

常老爷子和现在常笑的爹一样,一辈子也只有一儿一女,而就是这个女儿嫁给了光宗皇帝朱常洛的第五子朱由检,也就是当今崇祯皇帝,三年前崇祯登基,常家这个女儿便封了贵妃,虽然算不上独宠后宫,但也算是周皇后和袁贵妃之下的第三号人物,在后宫之中也能拿些主意,能说上几句言语。

也就是说,常家是皇亲国戚,这般身份只要天下不乱,至少能够管常家三代富贵了,说实话在这小小的五峰县上横行无忌对于常家来说已经算是憋屈了,就是去了真定府,常家也是数得上的角色。

在大明朝,常家真拿出皇亲的身份来,三品以下的官员都要思量思量。

皇亲国戚这东西没什么,老朱家破落的亲戚多得是,朱元璋自己就有二十六个孩子,这些孩子两百多年来开枝散叶养猪般的使劲生养,得是个什么数字?很多人都吃不上饭被活活饿死,所以就算是皇家血亲也没什么了不起!

但能够吹得上枕边风的皇亲国戚就了不得了,崇祯皇帝是个牛脾气一根筋的倔性子,真要被吹动了,那真是牛车都拉不回来,说杀谁就杀谁,从他翻掌之间便灭了大太监魏忠贤还将阉党杀得一干二净就可以看出来,是以那些大员们不得不顾忌一下。

不过常家和其他行事高调的皇亲国戚不同,常老爷子极为低调,当崇祯皇帝登基杀了魏忠贤站稳脚跟之后,他就把京师的宅子卖了,连挂名的知府都不做了,直接致仕,回老家五峰县养老,说得上是急流勇退,这样一来虽然常贵妃表面上少了一个外援,但实际上却大大的得到了崇祯皇帝的好感,使得常贵妃的地位更加稳固,毕竟王皇后和袁贵妃虽然得宠,但是里里外外争来争去,争得崇祯皇帝脑袋疼。这越发显得常家识大体。

从常福、常有两个嘴中,常笑还知道自己这具身躯的父亲常友章之所以这段时间不在家,是因为刚去江南上任,督管织造,算得上是个肥差。

这就是常家的背景了,常笑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竟然跟崇祯勾搭上关系了,这叫常笑心中五味杂陈,万恶的皇亲国戚啊!

怪不得常公子去耍王家未过门的老婆,王大山到现在连个屁都不敢放,原来这常家根子这么硬,一个小小的锦衣卫小旗和皇亲国戚斗当真是找死。

常笑现在多少明白了些,也知道了自己这个身躯的身份还真就不是可以随便放弃的,之前他还想着实在不行就走,离开这里,但现在常笑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是崇祯时期,袁崇焕刚死没多久,他不知道明朝还有多少年的寿数,但总之是不会太长久了,他若是单身一人在这样的乱局之中能够有什么出路?

保命或许没有问题,但常笑既然来了就没想过仅仅是要保命而已,军人出身的他,有自己的使命感!更何况他也很想坐坐皇帝的宝座,三宫六院啊,太挥霍了,太叫人羡慕了!常笑没少玩过女人,但那都是妓女,纯是兽欲发泄,今天伺候他,明天就伺候别人,那一张嘴一个洞不知道多少人进出,和这种只属于自己女人是完全不同的。

常笑虽然退伍后做了些不光彩的事情,但他却一直以军人自居,以军人自豪,往大了说能够有这么一个拯救大汉民族的机会,常笑是绝对不愿意放弃的,往小了说能当一当皇帝怎么说都是极大地诱惑,能够实现这个愿望必须要有一个身份,显然,皇亲国戚的身份可以使得他少走不少弯路。

当然,这些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毫无头绪,所谓的拯救大汉民族,所谓的将皇帝拉下马,说起来好听,但如何入手操作,常笑现在没有一点办法,他毕竟只是个执行命令的军人而已,不是政治家,更不是谋略家,常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先做好常笑然后等待机会。

常笑在屋中闷了三天,搞清楚了一些事情,对于常府也多少有了了解,便琢磨着出去转转,常福和常有两个不愧是他肚子里面的蛔虫,立时便知道了他的想法,不用他说,常福便识情知趣的嘿嘿笑着道:“公子,憋闷久了,身子都要不舒服的,咱们出去转转?”

常笑自然不会摇头,常有转身就出去安排,常府因为这次常笑离魂的事情被吓得不轻,随后又见一向闲不住的常大公子竟然闷在屋中憋了三天,而且连丫鬟瓶儿都没碰,反倒是和常福常有两个厮混整天,一个个都急坏了,还以为这位大公子脑子出了问题,性趣转变了,此时见到常大公子终于要出门了,这才一个个放下心来,常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要是有什么意外,那常家就算是皇亲国戚也要败落了。他们这些下人的生活也会随之败落掉。

不一会常有便收拾停当赶了回来,一见到常有牵着的东西,常笑就不由得嘴角微微一抽,好大的一条狗!

看到这条狗,常笑想起来了,以往常公子上街从来都是牵着这条叫做恶兽的大狗的,说是狗,但却跟个小老虎似地,面目狰狞,嘴中犬牙交错,脸上还有一道长疤,一看就是个狠角色。这狗是从小和常笑在一个被窝里面滚出来的。小时候长得还可爱些,现在就剩下凶恶了。

常笑不由得咽了口吐沫,牵着这东西上街一定很拉风吧,这比开宝马可威风多了,这个时代真他娘的没有王法啊!

好好好!没王法好啊!

这狗被常有牵着低头走来,一声不响也不四处乱看,看起来倒也温顺,但一抬头看到常笑,狗眼先是一愣,鼻孔微微抽了抽,随即瞳孔之中立时绽放出凶恶至极的光芒,身子一矮噌的一下挣断常有手中的绳子,张开血盆大口,和着一股腥风朝常笑扑来。

第七章 恶兽有灵 辨识真假

这狗叫都不叫,见到常笑就扑。

常有根本没来得及反应,被恶兽巨大的力量带得整个人都摔倒在地。要知道这恶兽和常笑关系极佳,一人一狗兄弟一般,从小在一个被窝里面滚大的,谁都想不到恶兽看到常笑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

幸好常笑练过,猛然间看到这么一条大狗心中又早就生出警惕,是以这恶兽眼中凶芒一吐,他便已经做出反应,在恶兽喷着腥气扑过来的时候,常笑已经调整好身躯状态,身子微微一弓,随即一脚撩了上去,正中恶兽的脖子。

就听嘎巴一声,紧接着恶兽小老虎般的身子便打着横的侧飞出去,嘭的一声撞在院墙上,震起好大一片灰尘,跌落下来抽搐几下便不动了。

院中立时静了下来,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速度太快,事情的冲击力又太大,以至于所有人半晌都缓不过神儿来。

常笑心有余悸的顿了顿脚,这恶兽骨头极硬,脚趾头恐怕肿了,这不是最重要的,常笑突然发现自己想要保持这个身份或许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个畜生方才肯定是看出他不是真正的常笑了,这才会激起凶性来,狗这东西真有灵性,看东西不像人一样,全都靠眼睛。

“不行,必须得走,离开这里,否则时间长了说不定就露出什么马脚了,得好好想个办法,寻个由头外出。过个一年半载再回来,即便有些变化也不会有人生疑。”

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常笑再也没兴趣外出了,假装悻悻的悲哀一下,摸了摸那死去的恶兽,确认这狗死透了,这才吩咐好好埋了,然后做出悲伤的样子回了屋中。

一条狗而已,又是被常笑亲自宰杀,谁都说不出什么来。更何况这条狗狗仗人势,平日里凶得很,如今死了,下人之中偷着笑的不在少数,不过所有的人看常笑的目光都变得有些异样起来,所有人心中都有了疑惑,这恶兽和常笑两个好的亲兄弟一般,怎么会有今日?

常笑虽然名字起得不错,但前世的常笑活得实在和笑没多大关系,当兵那几年是他少有的快乐时光,后来虽然在s市呼风唤雨,但却也不过是醉生梦死罢了,真没过几天快乐日子,本来还想就在这宅院里先过几年太平日舒心日子,现在看来事情根本就没那么简单。

常笑一天都没出屋。

第二天,常有突然跑了过来,带来了一个叫常笑兴奋的消息。

那天揍了常笑的愣头青在街上出现了。

常笑几乎是蹦起来的,他上辈子是有仇必报的性子,另外常笑是军人,他虽然不迷信,但在某些方面还是十分讲究的,这出师之利尤为重要,他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吃了瘪,背了一口黑锅不说,还受了窝囊气,替天行道抱得美人的买卖都被人抢了,可以说是出师不利,常笑以为,这对于他在这个世界上以后的生活大有影响,这口气要是不出,以后说不定还要受什么窝囊气!

另外,还有一件,那就是他觉得那天愣头青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那来回缩放的诡异瞳孔,他觉得自己的秘密或许已经被愣头青知道了,至少也是被他看出些端倪来了,所以他需要早点找到他,要不要灭口到时再说!

是以他虽然一直没出门,但弄明白身份的时候便嘱咐常福、常有两个时刻关注那个小子,一但看见了,就立即前来禀报。

其实不用常笑说,常福和常有两个也是弥辣的性子,对那愣头青都恨之入骨,他们屁股上吃得那一顿板子就是拜他所赐,自然不会放过他,只不过自那晚之后愣头青好似消失了一般一直都未曾露面罢了。

常笑并没多带人,身边就是常福、常有两个,他自认为自己的身手不差,自己现在这具身躯也十分健壮,基本上能够完全发挥出他前世的水准,上次之所以被这愣头青揍了一掌,完全是因为身躯和神魂还没有融合在一起的原因,反映稍慢的原因,现在他自认为已经恢复了巅峰状态,再加上常福常有两个,对上愣头青应该问题不大。况且他这次去有一大半的可能是为了灭口,总不能搞到人尽皆知。

主仆三人急急赶到街上,街边上正有常家的一名狗腿在一旁跟着,见到公子来了,连忙凑过来讨好。

“公子,这小子在街上转了两圈了,逛了好几家棺材铺,买了不少元宝和纸幡,不知道要去拜祭那个死鬼。”

常笑也没心思细瞧这世界的街路光影,也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一排排的低矮房舍,好的地方也就是和北京的郊区没啥区别,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能看到的都是一面面墙壁而已。

常笑瞪眼一看,在街上抱着两个大口袋的可不就是那愣头青么。

常笑冷笑一声,随即便看到这愣头青腰间悬着一口黑鲨鞘的长剑,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从那天的交手可以看出来,对方手段不低,一身艺业肯定下过苦功,他现在和这小子争斗起来也就是旗鼓相当的模样,那天天黑,再加上一片混乱,常笑也没注意这小子身上还有剑,常笑还没自负到要去空手入白刃的地步,拍了常福一下低声耳语数句,常福扭头就朝常府跑去。

常笑跟在那捧着两大袋子金银元宝还有好几个纸扎的草马草人的愣头青身后,一路走下去,这愣头青竟然出了县城,这倒不奇怪,捧着这些拜死人用的东西,总不可能在五峰县之中乱转,自然是要出县去坟地的。

在常笑看来,这愣头青是自己朝着死路走过去了,在城里他还真不好下手,这真是天助他杀人灭口!

果然,这愣头青一路走去,直奔五峰县边上的坟地。

五峰县四面环山,一条山脉将整座城镇围起,周边绕有五峰,分别是滴翠峰、木华峰、云香峰、骆驼峰和指路峰,这就是五峰县名字的由来。

出了县城,除了一条南北官道外,便都是向上的山路,这也是五峰县的一个特点,处于一个盆地之中,气候宜人!

五峰县的坟地都在骆驼峰山脚下,这骆驼峰好似一个王座一般,山势平缓,风景宜人,远处遥望银带般的金水江,背山面水,确实有风水宝地的感觉。老人们都说这山上风水好能出皇帝。

既然知道对方的去处,常笑索性走慢些,等着常福将东西取来,他也怕跟的太近被愣头青发觉跑了,在这种山里,两人追一个根本就是扯淡,随便找块大石头后面一猫,人就没了。

常福去的时间有些长,等到常福追上来的时候,那愣头青已经进了坟地。

常笑接过常福送上来的长刀,在手中拎了拎,分量不轻,这是常笑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的宝贝,据说也有些名堂,不过常公子并不常用,一般都是挂在屋中的。

常笑对于这种冷兵器还真就不大习惯,前世的他近战用惯了匕首,这种厚背朴刀确实很少接触。

常笑接过长刀,没料到常福又从背后摸出一个东西来,一看这东西常笑险些叫出声来,甚至闻着这东西的味道都叫常笑感到亲切无比。

常福之所以去的时间有些长,就是为了取这东西,一柄镶金错银好似工艺品般的转轮打火枪。

原来常福也觉得那愣头青有些诡异,手段不低不说,似乎还有些歪门道,不然那天这小子带着那小娘子进了屋怎么就没了踪影?常福生怕常笑有什么闪失,是以将这火枪取了来,以备不时之需。

常笑对于枪的了解远远过于对于其他任何东西的了解,这种转轮打火枪他在军事博物馆之中看过,也摆弄过类似的仿制品,再加上这具身躯的前主人对于这柄火枪十分熟悉,是以常笑对这火枪一点都不陌生。

这个时代的火器威力还不大,这转轮打火枪在常笑这种人眼中就像是大炮竹一般,最多就是个威力大点的二踢脚,但火箭筒在孩童手中未必就能发挥出什么威力,二踢脚在常笑这种人手中也未必就不能杀人。

常笑将这火枪喜爱至极的摸了又摸,随后熟练的将火枪用通条上好火药,将铁珠放进其中,轻快的转动转轮上弦,做完这些,常笑用鼻子凑进枪膛的位置,使劲闻了闻火药的味道,这味道对于常笑来说既能提神又能安神。

常笑心中可没有什么对付使剑的人用枪胜之不武的想法,没理由高级文明要去迁就低端文明,要是能迁就的话,中国也不会被列强欺辱了百年光阴。

此时那愣头青已经来到一棵大槐树之下,树下有孤零零的一个坟冢,这坟看上去十分普通,上面的压坟纸早就已经没有了,坟上长满了荒草,若不是坟头上立了一块残碑的话,就是一块寻常土包罢了,显然是一座绝户孤坟。

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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