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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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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猛点头,“我后来上网查了查,能同时需要这些东西的除了吸毒没别的可能了。”
“这事你还跟谁说过?”我压低声音,严肃道。
“没,关键是第二天我再去看发现那些东西都不见了。而且小歪虽然看起来是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但也不像瘾君子啊。”小乔神色中透着不忍,心存侥幸地替他辩护:“可能他是帮别人买的,或许……”
“帮别人买那是贩毒,比吸毒更严重。”我打断她,“再说不是每个吸毒犯都像电视里面那么好认。不行,咱们得找小歪好好谈一下,这事还得请年叔出面……”
“谈什么啊?”刘凯希走回来,我俩立刻闭嘴。
他大大咧咧地坐下,端起茶喝了一口,脸上依然维持着最初见到我们的那种愉悦。没多久菜陆续上来了,他热情地给我们推荐着。
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你今天是不是有事?”
“啊?没事啊,能有什么事。来,吃这个,这个好吃。”他用筷子敲了敲一碗蒜泥白肉。
“那、那个……”小乔斟酌着称呼,“小希啊,要是有什么事就告诉我们吧。憋着会憋出病的。”
“嗨!真没事……”刘凯希笑了,转而为小乔倒上半杯啤酒,“张雨乔,你是知道的,我以前一直想追你,每次见你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你肯定很讨厌我吧。啊哈,别担心,我前阵子好好反思了一下,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今天正好跟你道个歉,纯当改变下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跟卫寻是朋友,所以咱们今后也是朋友。”
“啊?朋友?好,朋友挺好……”小乔彻底不知所措了。
“来!喝酒,干杯。”刘凯希是真的很开心,兴致高涨地举起酒杯,完全无视我们的疑惑。
那顿饭吃得云里雾里,走出饭馆已是晚上八点。我跟小乔这几天辛劳奔波攒下来的疲惫在酒足饭饱后彻底来袭。刘凯希先把小乔送回家,又载着我往公司走,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现在就剩我了,可以说了吧。”我问。
“嘿嘿,有那么明显吗?”他居然脸红了。
“废话,都写脸上了。”
“写着什么?”
“弱智儿童!还是刚被老师表扬过的那种。”
“去去去!哥就是开心你知道吗?开心得浑身都不自在了,又没人发泄……”
“那叫没人分享。”我边喝矿泉水,边更正道。
“对,就是没人分享……”他想到什么,“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明天才回吗?”
“小乔提前干完活,就提前回了。”
“Good!早回来好。你今晚好好休息,明晚再来找你分享!”
“到底什么事,搞得这么神秘。”
“其实……”他自豪地宣布,“我恋爱了!”
“噗……”我一口矿泉水喷出去,又被迎面的风给吹回来,全洒自己脸上,“你丫不是天天在恋爱吗?”
“这次不同。”
“你每次都说不同。”
“这次真不同!”
“老祖宗您饶了我吧……到了到了,就这,停车。”下车后我还不忘甩给他一个奚落的白眼,“你最近是不是嗑多了药啊,实在不行别撑着,治疗得趁早。”他不回嘴,还是笑,幸福得不能自已地笑。这让我不得不开始相信他或许真恋爱了,难道对方是林志玲?要不就是苍井空?
公司客厅没亮灯,这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秦大义我是知道的,他每星期天都要去养老院做义工,忙到很晚。至于傅林森,可能去登山了吧,总之公司这会一个人也没有。一屋子的寂静反而让我有些失落。我把手中沉甸甸的土特产放下,提着行李箱上楼。这才发现自己房间亮着灯,橙色的光线被整齐地切割出来,安静地趟在地板上。原来傅林森在家啊。我刚要叫他出来帮我接行李,一想到他大病初愈又忍住了。
其实我也说不上那一刻究竟出于什么心理,用直觉这种东西概括未免玄妙。总之,鬼使神差的我放轻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走到门缝外面。
如果时间能重来,我一定不会再做那种蠢事。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去吃个饭,散个步,或者回家路上出个车祸,总之什么都好,只要别让我看到接下来的那一幕。可偏偏我看到了,时间的不可逆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残忍。
傅林森赤裸上身地平躺在床上,一个女孩几近全裸地骑在傅林森的腹部,弓着背,疯狂地亲吻他的脖颈,一点点滑到胸膛,娴熟的十指顺势解开了他的皮带扣。
我想逃,四肢却接近疯狂地颤栗起来,手中的行李箱掉落在地,声响惊扰了他们。女孩仓皇地回过头,凌乱的发丝下,脸上的表情甚至来不及从享受变为惶恐。其实,就算不看她的正脸我也认识她。我曾说过,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她变成什么样,我都能一眼就认出来,化成灰也能。
苏荷组织着语言,最终只是发出一个单调的声音:“……卫寻?”
第十章
此刻我迟钝的大脑不愿再去深究所谓的原因,我自暴自弃甚至是气定闲神地把它们通通归为报应,是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只要你伤害别人,那么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带着同等甚至更多的伤害回来找你。我很早就明白的,可我没想到它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狠。
一
很难形容我当时的感受,悲伤和怒愤来自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它们以冰与火缠绕交替的姿态一起千军万马地冲向我的天灵盖。我像被塞进了一个沉闷的古钟,外面是敲钟木猛烈地撞击,我在剧烈的震颤和刺耳的噪音中分崩离析。
我又想起八年前的夏天,那个炎热得让一切都异常躁动的午后。我拿着冰凉甜腻的绿豆冰棍走进家门,地板上是七零八落的女性衣服,丢落的形状散发着原始的情欲,我跟随它们勾勒出的轨迹一步步走向秘密的终点——父亲的睡房。我看到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女以一种怪异又亢奋的姿势纠缠在一起。那一次,我也是先看到的女方的脸,仓惶、尴尬,甚至透着微妙的无辜。
“……卫寻?”
苏荷的声音将我拽回来,可我并没做好对应的准备。傅林森似乎也一样,他几乎是粗暴地推开苏荷,连滚带爬翻下床,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往身上套,声音干涩得心虚,“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我还是头一次见他这么窘迫,突然间很想笑。我曾以为他永远不会有这一天的,毕竟,他是个连死都可以死得那么优雅的人啊。
“下次要办事提前说一声,我可以去外面睡。”我还是选择了用冷漠来迎战。很早以前我就明白,愤怒只能正中下怀,冷漠才是最骄傲持久的防守。感情游戏里的规则就是这样:无论你反击得多么漂亮绝伦,多么酣畅淋漓,也抵不过一句:不在乎。
是的,我不在乎。
我凭什么要生气?不就是苏荷跟傅林森在滚床单吗?苏荷是谁啊?这些年来她睡过的男人还少吗?她这种为了一包烟都可以跟陌生男上床的轻浮女人我还不了解吗?几十个小时前在哈尔滨的松花江上那番缠绵悱恻山盟海誓不过是人家一时兴起,我又何必当真。傅林森又是谁?他是我的好朋友,对,没错。可谁又规定好朋友就不能睡自己的女人?何况,我还一点都不了解这位好朋友,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不是真的。既然如此,卫寻,你还待这坏人家好事做什么?真是有失礼貌。
“……打扰了。”我努力让脸上的微笑保持完整的尊严,拉上了门。
我一路冲到公司楼下,不想却是傅林森追上来抓住我的肩。在我试图甩开之前,他自己先松开了。我回过头,傅林森此刻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灰色针织衫,半裸露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微微泛红。大冬天里他像一棵瘦骨嶙峋的树,伫立在风中,深沉地望着我。
我率先勾出一抹惨淡的笑,“真扯,想不到最后追出来的居然是你,搞得咱们好像在搞基一样。快回去吧,别着凉了,今晚我睡酒店……”
“卫寻!”他抬高声音,“事情不是你……”
“没关系。”我打断他,“真的,没关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没这种需求啊,你情我愿挺好……”
“你能别摆出这副样子吗?”他恼羞成怒了。
“我摆出什么样子呢?”我也爆发了,“我现在他妈的还能摆出什么样子。我该恭喜你吗?还是我更应该冲上来揍你因为就在我昨天我刚跟苏荷确认男女关系今天你就把她给睡了!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这中间有什么误会啊,这他妈不是在演电视剧,再大的误会也犯不着两人光着身子睡一起吧!你讲话啊?你倒是说说这中间有什么误会啊?!”
傅林森紧锁眉头,挣扎了几秒终于放弃了解释。他垂下双眼,眼睑上刻着一道深深的辜负。
这让我更愤怒了,“林森,你喜欢苏荷是你的事,但你不能这么阴险。你不能突然就这么捅我一刀……”我紧捏着拳头,声音哽咽,“我是你的兄弟啊,你究竟明不明白?你怎么能这样对兄弟!”
他一言不发。
“说真的,我本来挺为你高兴的。因为这世上终于有一个让你动心的女人了。只可惜你眼光不行,苏荷就是一个婊子,你真是瞎了眼,你怎么能喜欢上一个婊子!”
“你喜欢她。”他抬起头,瞬间洞察到我口不择言背后的真相,那是深深地嫉妒和挫败,他重读一遍,“你喜欢她对吧。”
我蒙了。
我屈辱得无地自容,这一刻我应该露出听到天方夜谭般的嗤笑才对,然后高喊“什么?我喜欢她?不、不,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啊!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上这个臭婊子”,可我做不到,偏偏这一次,我做不到。
我软弱地沉默了。
天空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雪,它们以一种并不友好的姿态从我们对峙的那个距离的空间飘落下来,这个角度下,傅林森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更加忧郁了,他望我的眼神,让我觉得他在怜悯我。
“林森……”我几乎颤抖着压下所有的愤怒和羞耻,向他求饶,“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别管我,让我走。”
他仿佛中枪了,全身一怔,狠狠退后了一步,并迅速沉默成一块化石。我留下一个苍凉的笑后迅速掉头了。直到走出好远后我才偷偷摸了下脸庞,我好像哭了。
二
当我喝下第五杯伏特加时,我放弃了嘲笑自己。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一个人伤心后跑去酒吧买醉是件非常恶俗的事。可眼下,当酒精在身体内温柔地发挥着它的麻痹作用后,我必须承认,买醉真不失为个好选择。
两小时前那些让我肝胆俱裂的痛楚变得轻如鸿毛,那些疯狂啃噬我的不堪画面也变成过眼云烟。此刻我迟钝的大脑不愿再去深究所谓的原因,我自暴自弃甚至是气定闲神地把它们通通归为报应,是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只要你伤害别人,那么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带着同等甚至更多的伤害回来找你。我很早就明白的,可我没想到它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狠。
我扶着灌铅般的脑袋,盯着吧台内一个面容青涩却爱摆臭脸的调酒师出神,酒杯在他颀长的双手之间来回跳跃,像只一直试图逃脱却又被抓回来的小动物。他发现了我的注视,回敬过来一个礼貌却透着不屑的冷笑。他一定觉我是一摊烂泥吧,一个无所事事虚度光阴醉酒后的模样还丑态百出的废人。可是,你凭什么看不起我,老子他妈来这里花钱消费的,不是来衬托你清高的优越感。
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搭在我的肩上。
“卫寻。”对方喊出了声。
我恍惚回头,身旁是一个轻微发福的平头青年,穿着闷骚的黑红格子衬衫,戴着跟汪涵同款的黑框眼镜,下巴上的山羊胡须到马上要卷起的长度。我迟疑两秒,缓缓叫出了声:“……张翔?”
真意外。
张翔,这个曾经被我睡了他女朋友——小央,而把我狠狠痛打了一顿的高中同学。自他辍学后我们再没来往,他当时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卫寻,你别以为这事完了,我永远不会饶了你……”,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只是他大概没料到,永远原来那么远。多年后当我们在这个灯火酒绿的娱乐场所里狭路相逢时,非但没有兵戎相见,反而有种久别重逢的激动。
“啊哈,你小子不赖啊,居然还记得我。”他很惊喜。
“变化挺大的,还真差点认不出来了。”我感慨。
“没办法,岁月不饶人呀。”他感叹着,“倒是你丫没怎么变,还是白白瘦瘦的,就头发长了点,跟高中时差不多。操,最痛恨你们这种长得不着急的脸了。”
“哪有,我也老了……”我一时竟接不上合适的话,只能高兴地敲着吧台豪爽地吆喝,“服务员,再来一杯。”
这场相逢对彼此而言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我们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座位,边喝酒边叙旧。按照张翔的说法,高三那年他在揍了我一顿之后被退学,他没参加高考,直接去了表哥开的家具厂,混了半年觉得没意思,又跟几个朋友投资开网吧,勉强维持了两年转手了,之后又跟卖掉家具厂的表哥合伙开了个汽车美容店,赚了不少钱,可恰恰是因为钱的事又跟表哥闹翻了,最后他赌气自己一个人跑出来混日子了。
“小央呢?还有联系吗?”我忍不住问。
“起初有些联系,高中毕业后她去意大利留学了,关系慢慢淡了。真没想到,那姑娘家底那么好,咱们当时都没人看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父母早就催着她出国了,她死活不肯,非要跟我们这群没出息的人混一块……”他话语中透着浓郁的惋惜,“不过去年我外公过世,我回了一趟老家,没想到正好赶上她的婚礼。”
“结婚了?”我百感交集。
“是啊,都结婚了。”他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听说老公是个公务员,幸好你没去,你要去了肯定得气吐血。那男人大她十几岁,老得都可以做她爹了,在婚礼上一直咳嗽,全场人都担心他会把肺给咳到司仪的脸上。倒是小央,差点都认不出了,那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甩曾经的那些校花几条街。只是整场婚礼,她都没怎么笑过。”
“是吗?”事已至此,我早不奢求她能原谅我,只希望她过得好。可张翔的话不但没让我宽慰,反而更难受了。
“对了,陆笙南呢?你俩还在一起吗?”他反问我。
“没,你走后没多久她也转学了……”我苦笑,决定说实话,“其实我也不清楚算不算转学,就是走了。我后来问了很多人,都没她的下落。她像个迷,突然就彻底消失了。”
他眯眼回忆着,“挺好一姑娘啊,当时大家都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你却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他自动省略我劈腿的那段往事,“现在呢?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有一点,我找到了她的双胞胎姐姐。”
“双胞胎姐姐?”这次轮到他吃惊了。
“是啊,要不是亲眼见到我也不信,居然有这种事。”
“不过读书那会好像是听谁说过陆笙南有个姐姐,至于是不是双胞胎就没什么印象了。很多事早忘了。”
“是啊,早忘了……”我跟着说。这句话还真是轻巧的美妙,风轻云淡地就把岁月里留下的罪过一笔勾销了。我默默端起手中的酒杯,轻碰了下他桌前的酒杯,“张翔,你不会知道今晚我见到你有多高兴。来,喝酒。”
他呆了一下,随即笑了,“好,喝酒。”
三
次日中午我醒来了,和以往每一次醉酒相同,浑身酸痛得像被人暴打了一顿。我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凌乱的单身公寓,房间里隐约飘着绿茶味的固体清香剂,却遮不住几天没洗的脏衣服才有的汗酸味,应该是张翔的家。
我轻飘飘翻身起床,上了个厕所,然后浑身无力地靠着电脑桌旁的椅子坐下。电脑是打开的,桌面上有一个文档,我来不及细看房门开了。张翔提着两份打包的盖浇饭上来。他一愣,忙上前夺过鼠标关掉文档,说:“来,吃点东西吧。你昨天醉得厉害,大哭大闹的,是不是失恋了?”
“啊哈,有吗?”我装糊涂,忙转移话题,“刚那些是你写的?”
“你看到了?”
“没来得及细看,是小说吗?”
他迟疑了一下,“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的,说出来了可别笑我。”
“绝对不笑。”
“其实我现在的工作是网络小说家,靠点击率赚生活费。”我没笑,他自己先不好意思了,“真没想到啊,会走上这条路。”
“我倒是一点也不意外,高中那会你抽屉里总是藏着各种小说和杂志。我记得我当时借走你的《萌芽》还让数学老师给没收了呢。”
“别提了。”他挥挥手,“我早不想写了,挺没意思的。”
我想了想,忙问:“你写过剧本没?”
“最近也有接一个游戏公司的剧本。怎么呢?”
“巧了,我现在就是负责给一家动漫公司写剧本的,收入还行,包吃包住。一会下午你跟我回公司看看怎么样?”面对我突如其来的邀请张翔显然没准备好,我继续说,“看看而已,你可以到时再决定。”
“也行。”他打开饭盒,“先吃饭。”
下午张翔跟我去了公司,前台那一大袋糕点土特产被同事们瓜分得所剩无几,大家一边吃着东西一边跟我打招呼。我没看到傅林森,问秦大义才知道他今天请假了,说是出门办点事,这倒是让我松了口气。
我把张翔领进年叔的办公室,相互介绍了,便把时间留给了他们。独自坐回办公桌,心里依然空荡荡的。
其实我带张翔回来应聘是有私心的,就在今早酒醒后,我决定辞职。醉生梦死自有它堕落的魅力,却给不了我直面现实的勇气。而现实就是——我喜欢的女人跟我最好的朋友上床了。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这不算什么,但我没法做到若无其事。我的身体被撕开一道鲜血淋漓的大豁口,我不指望它愈合,也不奢求谁来对此负责,我仅仅希望能离开,至少不用再供大家反复检阅。我最害怕也最抗拒的就是自己像个弱者,而身边每个熟人都用一种怜悯又爱莫能助的眼神看着我。
我走以后,分镜的工作秦大义可以胜任,剧本交给张翔,他的能力绝不比我差。顺便,是的,顺便也算是对他的一点补偿吧,当然我深知这远远不够,尤其当自己也经历了这场突如其来的背叛后。
张翔离开公司时给我留了手机号码,他说年叔开的条件还不错,会好好考虑,回头再联系。
直到下班我依然没见到傅林森,苏荷倒是发来不少短信,换作以前她一定会直接打电话过来,她总是这样,无论做过什么事都不觉得有错,始终保持着那份理直气壮。可这次,她选择了微妙又心虚的短信,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反正我都直接删了,不给自己机会去看、去想、去饶恕。
公司渐渐空下来,我努力让自己置身在网页游戏中,可不到两分钟就放弃了。一想到傅林森随时可能回来我就心慌,他可能不知道我比他更害怕见到对方。可我又实在不知道能去哪?刘凯希!对,刘凯希说过今晚会来找我的,但愿他记得这事。
“卫寻。”年叔走出办公室,见我还在上前拍了拍我的背,“怎么啦,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我无力地笑笑,“张翔怎么样?”
“我刚在网上看了些他的小说,功底还不错。他已经答应先给我写两个剧本试试,下星期我再决定。”
“那就好,那就好……”我重复着,深吸一口气,“其实年叔,我想辞……”
“对了你今晚有时间吗?”他及时打断我,“我想开车回乡下外婆家一趟。你跟我一起去吧。”如果之前我还有所疑惑,那么这一刻我确定,年叔肯定察觉了我的心事重重,他保持着温和的微笑,“我还喊上了秦大义,咱们可以去乡下睡一晚,明天再过来。”
“好。挺好的。”我求之不得。
这会秦大义从三楼的睡房走出来,手提一个小行李包。我忙起身去房间整理日用品,公司门突然推开了。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但仅仅是一秒。谢天谢地,门外站着的不是傅林森,是刘凯希。
凡事都爱凑热闹的刘凯希在得知我们要去乡下时来了兴致,尽管我极力解释这不是去农家乐度假,他依然坚持。
无奈,年叔又带上了他。
车子开出市区后又走了半小时的旧马路,这才转入了颠簸狭窄的乡村小路,没有路灯,远光灯里的两束光线冷硬地打在泥泞路上,不时掠过反光的幽蓝色水泊。原本小睡过去的我在连续不断的震动声中醒来了,立刻听到刘凯希打战的抱怨声,“Fuck!这车空调也太不给力了。”
“谁让你穿这么点,乡下可是比城里还要低上好几度。”年叔笑道,话里透着一股没由来的自豪感。
副驾驶的秦大义望着窗外的夜色出神,“跟我老家真像呀。”
“乌七抹黑一片你也看得清?”刘凯希吐槽。
秦大义笑笑,懒得争辩,目光却没有移开。其实还是能看见的,月光下能隐约望见山脉幽冷的轮廓,像生心电监试仪里的跳动的曲线。山脚下是的成片的稻田,安详地熟睡于黑暗之中,笼罩着一层冬天才有的洁净的严寒。
有那么一小会,我想家了。
小时候家在镇上,爸妈偶尔会开车去乡下郊游,那时候有私家车的人可不多,我们家可没少让邻里羡慕。爸把车停在乡间小路上,从后车厢背出画架,再投入地画上一下午的山水画,我则跑到已经收割完稻子的田野里抓青蛙追蝴蝶,妈妈通常什么都不做,只负责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站在爸身后心满意足地微笑着,直到夕阳把她的温柔的白色长裙染成金色。那时候有蓝天、白云、微风和青草香,我从没跟人说起过这些,但后来每当看到“美好”“快乐”“童年”之类的字眼,我总是最先想到这些时光悠长的下午。
年叔的外婆家是一个黄土砖砌成的四合院,虽然老旧,却透着一种朴实的美感。
车开到院子内,惊醒了两只在柴房睡觉的大黄狗,他们冲出来尽职地吠叫,见到年叔立马换成了殷切的迎接。年叔站在院子里喊了两声外婆,很快一个偏矮胖的中年女人扶着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从正门走出来,老奶奶穿着厚实的黑色棉袄和棉鞋,越发显得气色好,一点也看不出快九十的高龄了。听年叔说外公死后大舅多次想接她住城里去,她却固执地说什么死也要死在这,大舅自己年纪也大了,只好给她请了个保姆,叮嘱他这个做外孙的没事过来陪陪她。
我们吃了顿颇丰盛的晚餐,鱼肉跟青菜都非常新鲜,米饭也很香,一路的颠簸让大家胃口大开,吃的时候赞不绝口,外婆乐呵呵地笑,满脸的皱纹看起来特别慈祥。晚饭后保姆王阿姨为我们腾出两个房间,便伺候外婆去睡了。我们四人习惯晚睡,闲着没事,便跑去院子里生了一堆火。年叔不知从哪里找来米酒和花生,大家搬着小竹凳子围着火堆坐下无比惬意地吃起了花生。
等着米酒煮开的那一会,年叔饶有兴致地跟我们分享起他的童年。
“我小时候就是在这个院子里头长大的,那时每年冬天我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跟邻居家几个熊孩子跑去地里偷地瓜,每人偷一个,再跑来这生一堆火,那时候柴火木头不能随便用,我们得自己去找枯树枝,为了能吃到烤地瓜大家都很卖力,有次我隔壁一个朋友大晚上跑去山上找,结果掉进山沟里,最后出动全村人举着火把去搜山……”年叔脸上透着孩子般愉快纯净的笑容,被柴火映得通红:“后来舅舅买了黑白电视机,我就爱上看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葫芦娃》《邋遢大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就是单纯爱看,也没想过要从事这行。毕竟在我们那一代人的眼里,动画片背后的世界,就像是火星一样遥远。”
“年叔应该算国内最早一批喜欢动漫的人吧。”秦大义眼里流出对前辈的崇敬,“其实我特别能理解你。就拿我那些乡亲父老来说吧,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动漫,每次老家有人问我是做啥的,我必须说卡通片,他们才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是呀,不瞒你们说,我这一路走来都特别孤单。”年叔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双下巴显得很富态,“那时哪比现在,想把小时候的爱好坚持下去可不容易,我父母早死,从小就是被大舅拉扯大的,他辛辛苦苦抚养我上大学,得知我要报考动漫专业时大发雷霆,说我不务正业,没出息,最后我妥协选了财务会计,毕业后绕了一大圈,却还是跑去做了动漫杂志编辑。当然我大舅也老了,没力气再骂我了。对了,说到我大学,咱公司财务芳姐跟我还是大学同学呢。”
大家恍然大悟,怪不得年叔跟芳姐关系那么好。
秦大义眼神闪烁着一种温暖的力量,向来少言寡语的他根本没察觉自己成了这场谈话的主角,他抿嘴笑着回忆道:“我老家很偏僻,连一个小镇都算不上。那时候我跟村里的小朋友最爱看的就是《圣斗士星矢》,每次看完后都很热血地拿着小木棍去外面打闹……”秦大义专心致志地剥着花生,事实上他做什么事情都很专心。他一连剥了好几颗,就在大家以为话题结束时又接着说:“直到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不再玩木棍了,都拿起了真刀真棍。我们那地方小,治安差,很多抢劫犯啊毒贩啊都是咱那出去的。初中时班上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在外面鬼混,跟着一些社会青年们到处打架、收保护费。你们别看我现在……”他思考着措辞,“挺老实的,呵呵,当年我可野着呢,我最狠的一次,用根铁棍把一个人的腿都打瘸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做过的事。当时我有两个发小,其中一个成了我青梅竹马的老公,这个我之前说过的。还有一个,他表哥是我们当地的黑老大,一直罩着我们,所以我们天不怕地不怕,走在街上,看谁不顺眼就打谁。初三期末考试的前几天,我那朋友突然失踪了,几天后大家在南街口发现了几具尸体,血肉模糊,死得那个惨啊……”他心有余悸地倒吸了口气,表情陷入了忧伤,“其中,就有他跟他表哥。那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出动了好多警察都没找到凶手。后来我就患上了自闭症,整整一个月不肯出门,不吃不喝不说话,爹娘急疯了。其实那一个月里,我一直在想生命的意义……”
刘凯希率先笑出了声,“哥们,我不想笑的。但从你嘴里说出这句话真是特有喜感哈哈。”
我抓起两颗花生丢向刘凯希欠揍的脸,“秦大义你别理他,接着说。”
“其实……也没啥好说的。”秦大义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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