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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经病使用手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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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夜色很美,星光却很淡。
城市的灯光诡艳糜烂,霓虹红橙黄绿地转着,每个人都在这飞光流彩中大声地笑,只有他在哭,哭得撕心裂肺,仍旧不能挽回她。她的脸,在烟雾般的光影中明明灭灭。昏暗的光使得对面颜晗的脸面都变得模糊不清起来,他能够看到她眼底的担忧,但那不是爱。
颜晗和他站在台阶上,逆着光,看见他悲伤欲绝,却忽而就笑了,笑得极其凄惨,极其陌生。她这才知道,她已经太久没有关注过他。她都不记得他何时已经长成了如今这英俊模样,眉眼微微上挑,鼻子高挺光洁,嘴唇紧抿,只有脸部的线条还像小时候一样柔和。
段向晨清晰地看到了她眼底的迷茫,微微一笑,鼻子顶住她的,长睫刷过她的眼睑:“晗晗,让我好好地亲亲你,最后一次。”话音才落,他就撬开她的唇齿,扫了进去,牙齿咬着她舌尖,舌头顶住她的牙床,压抑着几乎要从心脏里爆发出来的情感。
颜晗感觉到了他急促的呼吸,那喷出的气息便是在冬日里也滚烫如开锅的水,她在他温柔却冰冷的触碰里,眩晕迷离。她感觉到他在贪婪地汲取她的温度,几乎是毫无技巧地吻着她,而她身上每一寸肌肤都在无助地颤抖着。然而,她能感觉到这一切,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他的生气。
突然一阵闷闷的铃声响起,章赫勋急忙从裤带里取出手机,屏幕上闪动着 “易馨” 两个字。他下意识地抬眼看颜晗,却走到了天台的另一侧,望着段向晨二人的方向,按下了通话键。
对于段向晨来说,颜晗是他的爱人,是他的至交,是他的姐姐,他的世界里只有她。可她的世界却还有别人,而他终究不能得到她。
那就放手吧。
段向晨吻到自己的胸腔几乎要炸开,才慢慢地放开了她,替她擦了擦红艳的唇,却笑了,笑得放浪形骸。
颜晗心中越来越不安,她不爱他,却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么爱她的他,还有章赫勋。她不知道段向晨这笑意味着什么,但她心里就是不安,不由得抓住了他的手:“向晨……”
“晗晗,我爱你。”段向晨就像最后诀别一般,捧住了她的脸,在她肿胀的唇上印下深情一吻。
章赫勋终于打完了电话,而段向晨还在不顾她的意愿强吻她,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上前一步,就把段向晨推倒在地:“段向晨,你个禽兽!”
“我打死你个禽兽,打死你!”他爱的女人,一次次遭他轻薄,章赫勋心中的愤恨喷薄而出。
“赫勋!”颜晗不知道为何事情又演变成这个样子,可这两个人在天台上打架,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急忙上去劝架。
一旁观望的李阿姨和她孙子,还有其他闻声前来的人,也不敢上去,唯恐被伤到。
段向晨心中有恨,现在力气恢复自然不会被他白打。也好,死之前打他一顿,才不算亏。一时间,两个人都使出了全身气力,揍着对方,在危险的天台边缘抱着滚来滚去。
颜晗心急如焚,泪流满面:“赫勋,别打了!向晨,向晨!”
段向晨见她站在那里,长裙飘飘,在风中画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就像暗夜降临的女神,只是表情不大美好,他笑了。他不该让她哭,不该让她伤心的。
这一切都是他的错。如果他死了,她就会好好的吧?
章赫勋看他笑得跟神经病一样,暗嘲自己跟个神经病计较什么,慢慢放开了他。
段向晨却一个鱼跃就从地上蹦起,朝外跳去。
他,这是真的寻死!
颜晗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一瞬间就拉住了他的袖子,可是段向晨已经半个身子挂在高楼外,还在抠着她的手指。
“晗晗,让我死。”
“不,不,向晨……”尽管颜晗并不能够支持段向晨的重量,却绝不会放弃,他们就僵持着。
突然,只是电花火光一闪之间,段向晨的袖子呲一下裂开来。颜晗捏着手里的碎布料愣了刹那,就下意识往下跳,追随他的身影而去。
然而,段向晨并未摔下去,而是摔在了十八楼的阳台上,反而颜晗直线下落,只听嘭一声,还有下面受惊的群众四散开来的声音。
他没死成,她却死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还有二十楼那个人,撕心裂肺地叫着“晗晗!晗晗!”
晗晗?
晗晗再也没有了。
哈哈,是他害死了晗晗!是他!害死了晗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楼下的人,还在为忽然摔下的女人感到惊吓。下一刻,就有一个男人,从极高的高度,一跃而下,在她身边绽开了美丽的血花,与她的血交融在一起。
☆、第4章
颜晗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来的,只知道她一睁眼,面对的就是段向晨的脸,泛着怪异的酡红色。她缓缓起身,坐在床沿上,环顾一圈,只觉一阵恍惚。
她明明记得,段向晨要跳楼,而她救他不成,反而自己摔了下去。
她应该已经死了。
但是为什么,她一睁眼,就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外婆家的老房子,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这房子历经几十年风雨,原本乳白的墙面现已泛黄,灰涂的天花板似乎只要轻轻一震都能掉下一片粉尘来。
床头挂着外婆的遗像,慈祥而和蔼,可惜音容难再。她伸手想取相框,却怎么也抠不下来,反而擦掉了一大块的石灰,落在地上,在射进来的夏日阳光中跳起了七彩的舞蹈。
她看了看木桌上泛黄的台历,那还是外婆在世时买的。眼下,正是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外婆过世半年了。她和段向晨应该是趁着暑假回来祭拜的,可是他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又不会水,她把他捞上来之后就发起了高烧。
他发烧了?颜晗大惊失色,去摸他的额头,果然滚烫如火,双唇艳红,而且浑身都在冒汗。她想要送他去医院,可是小村子偏僻落后,即便是最近的医院,也要两个小时的路程。她只好慌慌张张跑到村里的小诊所去买了些退烧药和消炎药,灌他吃下。
直到段向晨额头的温度降下去一些,颜晗才得空继续思考。
刚才,她在路上还碰到了几个熟人,即便是诊所中的医生,也仍旧是记忆中的模样,知道她是回来看望外婆的,热络地与她打着招呼,还请她去他们家里吃晚饭。
可是,她记得,她明明已经死了,从二十楼高的地方摔下去,她来不及反应就失去了意识,只隐约听到章赫勋歇斯底里的吼声。
是了,还有章赫勋,他就在楼顶上,看着她。
她记得他的笑声,记得他的怒容,记得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他们之间的爱情虽不算轰轰烈烈,却也刻骨铭心。摩天轮上的告白,竹林里的初吻,他送她的第一条百褶裙,她给他织的第一条围巾。他们在雪地里抱着打滚,在溪水中嬉戏玩闹,在很多很多地方都留下了独特的印记。
那绝不是梦,她深信,那不是梦。她和章赫勋之间,是实实在在地拥有过那么多美好的回忆。
难道,她现在在做梦吗?
她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即使痛到要哭泣也没吭一声。她看着胳膊上被掐过的地方从白皙转为暗红,最后迅速变成了乌青色,她终究还是相信了,眼前的场景也不是梦。
而且,现在在她面前的,是段向晨,而不是章赫勋。
那么段向晨呢?
在他跳下楼的那一刻,她终于相信,他确实是有心理疾病的,至于那份病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段向晨爱她,她心里的那个人却是章赫勋,尽管她心里也有他,却只把他当亲人。他本就有抑郁症,加之从小就极度依赖她,从未想过她会兴奋地告诉他,她要与一个他根本不认识的人结婚。所以,他的病第一次发作,她也第一次知道原来他有抑郁症,只是一直瞒着她。他在她要和章赫勋去登记的前一天,割腕自杀。幸好发现及时,才救了回来。
是她,抛弃了他,他才失去了生活的信念。因此,她对他,充满了愧疚。在她纠结的每一日,她脑中都会浮现起他们小时候的一幕幕场景。最终,愧疚打败了爱情,她选择了段向晨,在他以性命做要挟的时候答应了和他结婚。
却不料,他们两个,还是闹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跳楼,再次醒来,却回到了七年前,他们仍旧青葱的年纪,仍旧相依为命的时候。而章赫勋,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泡着小姑娘。
颜晗脑中思绪混乱如打翻的颜料盒,一会儿红一会儿黑一会儿蓝,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忧郁。
现在的她,不知道,她是因为老天怜悯重活一世,还是只是做了一个太过真实太过锥心的梦。
但是她愿意相信,她是重生了,因为她不愿意抹煞她与章赫勋曾有过的点点滴滴。如果只是重来一世,那她还能够与章赫勋重逢,相知相爱。如果重来一世,她或许还能治好段向晨的抑郁症。他们最后,也不会发展到那步田地。
他们这个房间在二楼,东面有窗户,外边隐约传来孩子放学跑步的声音,欢声笑语,无忧无虑。她走过去,扶着窗台,低头望着那群孩子,心里总算光明了一些。这老房子前面是一条黄泥大路,再往前就是一条二十米宽的大河,大河的那一侧是连绵的丘陵,在夏日傍晚的余晖中泛着青黑色的绿意,蓊郁生岚。
这个时候的村庄,干净整洁,纯粹朴实,还不是几年后工业发展,灰天臭水的模样。
而她,也还穿着破旧的棉质衬衫,希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懵里懵懂地满心都是七彩未来的年纪。
她扶着窗棂,思绪天马行空起来。
既然重活,她就不是原来那个懵懂茫然的颜晗了,她应该利用条件做一些事情,起码可以改善她和段向晨的生活。
尽管她有段向晨爸爸的资助,能够过跟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可段向晨不行,他爸爸和妈妈在他三岁时就离婚了,爹不疼娘不爱,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一度只能在大街上流浪。
曾经的她,因为种种原因,和段向晨是见面就能打起来的仇人。机缘巧合之下,他们两个却住到了一起,相依为命,直至死的那一刻都未分离。
她和段向晨的故事,几天几夜都说不清楚,。她只知道,她对不起他。因为段爸爸的缘故,她对他满怀愧疚,所以她容忍他,爱护他。今后,她也得靠自己的本事让他过得好一些,毕竟是她把他害成这样的。
段爸爸说他不是他的儿子,坚决不肯抚养,便是法院判决了也只肯每个月付三百的抚养费。至于他妈妈,因为对段爸爸的恨,对她妈妈和段爸爸的误解,眼里根本就没这个儿子,跟段爸爸一样,每个月给他三百就算是应付了。
三百加三百,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如何经得起挥霍,况且他们正处在高三这个关键时刻。上一世,段向晨就是因为高三的时候营养跟不上,身子一直很差,直至高考前夕,还生了一场大病,最终只考了三本学校。否则以他的聪明和本领,绝对能够上一个很好的大学,未来也不会那样黑暗。
她,绝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
这个时代还是宽容且充满潜力的,她应当可以利用她“预知”的信息,做一些不会引人注意的大事,就像游戏玩家利用作弊器一样。
现在是2007年,她能做什么呢?
正在她攥着拳头苦思冥想时,背后的人发出了阵阵呜咽声,急忙转身:“向晨,你怎么了?”
“我……”此刻的段向晨,是满心的悲伤,是他害死的晗晗,是他害死了颜晗!可是面前这个人是谁?是晗晗吗?
她的眼睛晶亮如玉,鼻子白皙如瓷,嘴唇嫣红若血,她双眉蹙起的样子和晗晗一模一样,还有熟悉的关怀与担忧,似乎还含着浓浓的愧疚之情。
“晗晗?”段向晨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可是她站在窗边,背对着夏日的余晖,犹如圣光笼罩。她的模样圣洁而美丽,冷艳而遥远。他终究还是抓不住她,留不住她的,段向晨方才忽然升腾起的希望瞬间消失殆尽,蓦地颓丧起来,重重垂下了手。他一定是在死之后,因为怀恋少年时的日子,回到了过去。等他看上一眼,上天就会召他回去了。
或许到了那里,他就能见到晗晗了,就能跟她说一声抱歉。是他不好,是他不该,他真的是个讨厌的神经病!是他夺走了她的幸福,夺走了她的笑容,夺走了她的生命。他把她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最后,害死了她也害死了自己。
若有机会重来,他一定离她远远的,绝不做令人生厌的“祸水灾星”。
颜晗不知他是怎么了,许是因为身体难受,许是精神压力太大,一醒来就捂着脸,仿佛在哭泣。因为前世的遭遇,现在的她,对他有一丝本能的抗拒,可是她又不能推开他,毕竟她也有错。
“向晨……”颜晗上前,抱住了他的头,叫了他一声之后,却再也开不了口,她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她感受到了他的悲伤,满溢的悲伤,好像全世界都找不出一个字来安慰他,只能沉默。
段向晨埋在她怀中,清晰地闻到少女的馨香,萦绕在鼻端,熟悉又陌生,却给他带来一种安心的感觉,隐隐地又有一丝忐忑心慌。
晗晗她,会原谅他的所作所为吗?会愿意,和他在另一个世界,相亲相爱吗?
☆、第5章
晗晗是他害死的,她大概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思及此,段向晨就如得了失语症一般,嘴唇颤抖着,发不出一丁点儿声音。
“向晨,你怎样了?”颜晗心急问他,奈何他埋在她胸前,双手攥着身下的灰白被单,什么话也不说。两个人就僵持着,颜晗无计可施,碰了碰他的额头,他已经彻底退烧,放开他一些,看着他泛红的双眼:“向晨,你,饿了吧?我去做饭给你吃。”
做饭?段向晨未反应过来,颜晗已经蹬蹬蹬下了楼梯,只余木门吱吱呀呀地摇晃着。
为什么这一切,看起来是这么真实。段向晨的手指抠着床沿,用尽了力气,直至无名指的指甲里冒了鲜红的血丝,十指连心疼,他才去想另一种可能。
他能感觉到痛,能听到隔着木地板传来的锅碗瓢盆声,他甚至能闻到夏日傍晚独特的香气。
尽管刚才颜晗对他态度有异,可是周遭的环境不会骗他。眼下,多么像高中时期,那个辛酸却满心幸福的时刻。这一切,和曾经的感觉一模一样。他和颜晗还平平静静地住在一起,甚至能够毫不避讳地拥抱,能够毫不顾忌地躺在一张床上,能够肆无忌惮地嬉戏打闹。她还是一张纯洁无暇的白纸,还是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她还是八年前的朴素模样,偶尔矫情得像林妹妹,偶尔暴躁得像一头豹子。这些,都是她特殊的属性。
他忽而瞧见桌上的黄历,2007年8月25日。不就是高二那年的暑假?那个暑假只有十天假期,他陪颜晗回来看外婆的。眼下,也正是他落水后醒来的那一刻。
难道,这,真的是真的?他重生了,重生到了那个可以扭转乾坤的,可以决定未来的时候。
但是,如果,眼前这一切是真的,他真的回到了过去。那么按照命运的轨迹前进,他最终还是会害死她。他害过她一次,绝不能再害她第二次。他只是个讨厌的神经病而已,不值得她一次次为他牺牲。
他应该离开她,他应该逃得远远的。段向晨猛得站起身,几步奔到楼梯口。隐约能看到晦暗的厨房中忙碌的身影,大概是因为许久不用灶台,她手忙脚乱地,几次都差点将烫手的锅盖扔出去。
那袋饺子,还是他们从镇上买了带回来的,芹菜猪肉馅,他最爱的味道。他不知道他在楼梯口站了多久,就一直站在那里看着她。热腾腾的的饺子出锅了,像一个个白胖胖的娃娃,水晶般剔透的白皮还透着翠绿,散发着诱人香气。桌上两盘菜,一个是西红柿炒蛋,一个是酸菜豆腐汤。这两样菜,是她的最爱,二十几年都没变过。
她知道他爱吃芹菜猪肉馅的饺子,他记得她最爱的西红柿炒蛋和酸菜豆腐汤。他们对彼此是那样熟悉,就像左手熟悉右手一样。
他舍不得,舍不得放开她。
可他终究是要离开她的,否则只会害了她。
他该怎么办?
他能改变曾经的命运吗?
“向晨,吃饭了。”颜晗摆好碗筷,抬头叫道,恰对上他复杂的眼神。他正扶着把手,面色通红,嘴唇微肿,正是发烧过后的症状。
他见她抬头,似乎有点被吓到了,下意识要躲开,颜晗急忙放低声音,柔柔道:“向晨,吃饭了。吃完饭还得吃药呢。”
她还是那样细心,体贴入微。段向晨想要离去的念头,只冒出一点火星就被掐灭了,踩着楼梯,缓缓下去,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把大部分的饺子分到他碗里,推到他面前。
“快吃吧,把这些都吃完,我们明天就回H市。”
H市?那个已经在他脑海中剔除的地方,虽然那里有着他和颜晗最美好的回忆,可是因为儿时的遭遇,他深深地感觉到抵触。但是,他还是要回去的,因为现在的他,还只个学生,没有任何理由挑剔。
段向晨点点头,颤着手腕夹起一个饺子塞到了嘴里。
“你冷吗?”颜晗看他抖着手,身子也随着门外蹿进的冷风哆嗦了一下,疑惑不已。按理说这大夏天的不会冷,不过他才感冒发烧,身子弱,还是注意些好。
段向晨刚想说不冷,颜晗就已经脱了衬衫盖在他身上,露出贴身的纯白小吊带。那包着的地方还只是个小山丘,有着少女独有的魅力。虽然身上的衬衫就是段向晨的,但上面有她的体温,还有她的味道。
颜晗见他脸蛋越来越红,神情怪异,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好似是怕她担心,忙探手贴了贴他的额头:“没有发烫,怎么脸还这么红。向晨,你哪里不舒服要告诉我。”
“我没事。”段向晨忙否认,心急地喝了一大口饺子汤,“只是汤太烫了,我热的。”
“如果真的撑不住,我们晚上就去县城的医院。”颜晗还是不放心,看他一个劲摇头,才作罢。
吃完饭,段向晨很自觉地去洗碗,颜晗见他吃完后精神好了很多,便没拒绝,只站在他旁边帮忙:“向晨,回到H市,我想给你爸爸打个电话。”
“有什么好说的?”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又到高三了,花销不比高一高二,所以我想找他借点钱。我本来不想跟你说的,可是怕你知道了又闹别扭。”颜晗绞着手指,异常忐忑,“你放心,等我以后赚了钱,一定会还他的。”
爸爸?那个只存在于颜晗口中的男人,自打五岁起,他就再没见过他。他只每个月固定地寄三百块钱给他,虽然那是他的义务,但在他看来,更像无可奈何的施舍。他不要他的施舍。但眼下不是逞强的时候,而且颜晗主动跟他提,他也不该胡闹,毕竟他不是曾经那个毛头小子了,他不会拿自己和颜晗的前途开玩笑。
颜晗见他脸色大变,正要改口,段向晨却冷着脸说道:“欠他的,以后还了就好,你要借就多借一些吧。”
颜晗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竟如此爽快,但最终也只是讷讷地应了个“好”。
两个人沉默半晌,段向晨忽而意识到,他的态度是不是太强硬太恶劣了。这样的他,会吓到她吧?曾经的他,可是个话痨,现在却一言不发。她肯定会觉得怪异。
颜晗只觉得他沉默了许多,似乎与印象中的那个时候大不一样了,但是联想到他才病愈,可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就释怀了。她刚要找话说,段向晨便嘻嘻一笑:“晗晗,你还记不得记得我们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游戏,你能用泥巴做出各种形状的食物,我就用花草给你编花环。”
“我当然记得,那时候你扮爸爸,我扮妈妈,易馨只能做女儿,可气坏了。”颜晗顺着他的话题,才说了一句,就愣住了。
段向晨的神情也滞了一下,随即嘿嘿一笑:“白痴,明明是你扮医生,易馨扮护士,每次都要我当病人,然后拿绣花针当针筒给我打针。没想到有一次真的扎到了我屁股里……”他话说一半,也顿住了。
为什么这些话,再次提起,会这样尴尬?
颜晗立时接道:“哈哈,没错,每次受苦的都是你。额,我身上有点黏,去冲个澡。”
段向晨点点头,颜晗就已经逃也似地跑走了,嘭一声关上了浴室的门,没多会儿就传来了哗哗哗的水声。
等颜晗慌慌张张冲了个凉水澡,才发现刚才太心急,连衣服都没拿,里面甚至连条擦身子的毛巾都没有。她在里面站了一会儿,隐约听到段向晨已经洗完碗了,只好开了一道缝朝外叫他,窘迫不已:“向晨,我忘了拿衣服。”
段向晨擦着手,闻声转头去看,隐约能看到半透明的门后面优美的曲线,喉咙一干,身子又热了起来,忙扭头,往楼上走去:“我帮你拿。”
等段向晨上去翻箱子,才发现颜晗总共才带了两套。因为他早上落水,颜晗已经洗掉了一套衣服,还有一套,大概被她扔在卫生间的地上了。就是她的睡衣,也还挂在外面晾干。他挠了挠头,只能拿了一件自己的T恤和内裤下去。
“晗晗,你的衣服没了,穿我的吧。”段向晨递了衣服进去。
要是以前的颜晗,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套上他的,因为她只把他当弟弟看待。可是自从他们做了夫妻,她和段向晨之间就有了性别分明的界限。但是她再尴尬,也只能接过了段向晨的衣服。他太敏感,如果她表现有异,定会察觉的。
段向晨看着她小心翼翼地捂着臀部从浴室里出来,好像是怕风会吹起衣摆。但她小小的身子套在他的长T恤里面,一走动就晃动得厉害。那雪白细腻的大腿,就像两根青葱。他不由得身子一震,似乎有了异样。曾经的他,没有什么性别意识,就是看到了也没什么感觉。为什么,现在的他,会对她有那么强烈的冲动?
是因为他曾占有过她吗?
☆、第6章
颜晗见他盯着自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像一个男人看到了他想要的女人,可他还未满十八周岁呢,顿时窘得满脸通红,不由得扯了扯T恤的下摆:“向晨,你……”
“我,我去洗澡。”段向晨话音还未落,就擦过她身侧,一低头钻进了浴室。他十分讨厌现在的自己,几乎是厌憎。颜晗还是原来的那个颜晗,他却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了。她那样单纯,他却满脑子都是龌龊的思想。
颜晗自觉她没惹着他,只是语气生硬一点罢了,有必要这样躲避她吗?她看着他的背影,略为委屈,撇撇嘴,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胡乱收拾了一下屋子就回到了楼上。
段向晨木然地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一遍从头顶冲下,身体也一点点地僵冷起来。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纸,双颊怪异地红着,两眼无神,神态萎顿,这是高烧后的症状,但是他看到了他自己,那眼底是不可掩饰的*。
尽管重活一世,他还是做不到,做不到放手,反而变本加厉,他甚至想现在就占有她。
镜子有点脏,手触上去就会留下一道痕迹。他攥着拳头,伸出手指,在镜子上迟疑却仍旧一笔一划写道:我想要她。
为什么?
“为什么?”段向晨一边写一边默念出来,侧头思忖一瞬,毫不犹豫写道,“因为我爱她。”
“我想要她,我很想很想,现在就要了她。”
“我爱她,我爱颜晗,我想要颜晗。”
“因为怕失去,所以现在就想独占她。”
“我太爱她。”
“颜晗,我爱你。”
他就像一个被老师叫到黑板前进行造句练习的学生一样,句式简单粗暴,不带半点营养。但他还是不停地写,字迹越来越潦草,直至最后他自己都看不出自己写的是什么。但是他知道,他反反复复写的只有一个意思:他爱颜晗,他想要颜晗,即使重生,他还是想占有她,无论她的身体还是心灵。
但是他,有精神疾病,用普通人的理解来说,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你是个神经病!”段向晨重重地在原来的字迹上写着,大大的几个字,覆盖了原来所有的字。
那字迹就像巫师的咒语一般,告诉他必经的宿命轮回。
你的爱,会害了她!
他默默站在镜子面前,不知道呆立了多久,直到颜晗在外面拍玻璃门:“向晨,你感冒了,不能冲太久,快出来。”
她的声音很响,盖过了水声,也盖过了他的声音。
段向晨关了水,伸手一抹镜子,上面的字便消失殆尽,忽而看到胸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青紫伤痕,就像她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因为水冲得太久,伤口边缘有些翻了出来,泛着死鱼眼似的的白色,微微还有点疼。他蘸了点水,抹了抹,冰凉之感沁入心脾,似乎快意许多了。
“向晨?向晨!”颜晗听他只关了水,却久久不肯出来,甚至一句话都不回答她,愈发心焦,捶着玻璃门。
正在颜晗准备破门进去时,段向晨忽而开了一道门缝,闷闷道:“我忘了拿衣服。”
颜晗愣了片刻,噗嗤一笑,转身往楼上跑去。他们两个都是傻瓜,一样的傻,连犯的傻事都是一模一样的。
段向晨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他太心慌,在她面前,表现得太过心虚,这样下去,她肯定会察觉到的。颜晗是多么聪明的人,她一定会意识到,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了。不行,他不能让她知道。
“向晨,你的另一套衣服也洗掉了,还没干。但是我的睡裙干了,你能穿这个吗?”
不料,颜晗风风火火跑上楼,风风火火跑下楼,塞进一条纯白的睡裙给他,段向晨哭笑不得:“你可以把你身上的T恤还我。”
“哈?我,我脑子坏掉了。”颜晗怔忪半晌才回过神来,一拍自己脑袋,随即又否认,“不,不对,是你把傻气传染给我了。”
段向晨不禁无语,这也能成为她犯傻的借口?他就看着她收回了手,蹬蹬蹬又跑去楼上,换好睡裙才下来,尴尬地把T恤和内裤递给他。
两个人一番折腾,已到晚上七点,这小村子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天微黑,外边就没人走动了。只有少数老人仍旧坐在自家门口摇着蒲扇,左右挥赶蚊子。
这老房子有两层,却只有一个卧室,卧室里本有两张床,可是另一张木床的床杠被白蚁蛀掉了,根本不能睡人。颜晗只能和段向晨睡在一张床上。
若是原来的她,定不会顾忌,甚至会像树袋熊一般挂在他身上。可是她已经不一样了,面对他,特别是只穿了件T恤和内裤的他,分外羞窘。可是避无可避,她只能背对着他,把头埋在枕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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