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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老公蜜宠甜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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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说了我和那个混血美女的名字,并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他显然是故意的。
“带着女佣来参加派对?隽你这是怎么了?”她继续用英语说。
凌隽还是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小妹妹,家里很穷吗?这么小不念书就出来当女佣了?”露妮用英语问。
我摇摇头,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她得意地笑起来,她笑的样子风情万种,别说男人了,连我看了都不得不赞她的确漂亮。
“你们聊,我去那边坐一会,我有些累。”我说完走开,向放甜点的地方走去。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对这样的场合我并不陌生,但我真心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装得彬彬有礼,脸上都挂着微笑,但其实内心各有各的煎熬,就如我一样,那么多的不幸让我的心千疮百孔,但我还得亲热地挽着那个混蛋的手,面带微笑地陪他应酬,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派对上面带微笑的人中,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其实心中悲苦。
不断地有土豪和美女走过去和凌隽打招呼,露妮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哪跟到哪,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很熟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无法猜测,也不想去猜。
坊间一直传凌隽低调神秘,以前没嫁给他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老头,今天看来,其实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对于传他是老头的人,那肯定是没能融入他的圈子,所以从没见过他本人。因为他在投资方面作风老练,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很多没有见过他的人判断为一个老头,真是可笑。
第23章 挑衅
我开始思考凌隽带我来这里的目的,他一向讨厌我,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以他的条件,要想找个美女作为女伴参加应酬,只要他说一声,愿意来的人估计能排成长龙,那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呢,他明明就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带我来参加这样的酒会?
我正想得出神,这时露妮走过来了。
她性感而成熟,是那种可以让男人称之为女神的类型,我和她相比,不管我怎么打扮,还是显得稍显青涩和稚嫩,有些气质和韵味,还真得需要时间和阅历才能修炼而成,如果我现在返回学校念书,我那些曾经的同学们和我相比,也一样会显得青涩而稚嫩,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露妮没法比,也许若干年后她人老珠黄我却芳龄正好时我会胜过她,但现在就单纯的女人的魅力而言,我确实输给她一大截。
她坐在我身旁,挑衅地看着我。
我并不接招,只是眼睛看向别处。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我和她魅力没法比,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招惹她,我知道她对我没什么善意,从她看凌隽的眼神来看,她极有可能是凌隽众多的追求者之一,她视我为情敌,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凌隽对我说了,你是她花钱买来的。”她轻蔑地说。
其实她的国语说得不错,她实在没有必要在华人聚集的派对上说外语,在我看来,能说一口外语也不并见得有多高端大气上档次,外语也只是一门语言而已,只是用来沟通的工具,外语从本质上来说和鸟语猪语狗语并无区别,只是交流沟通的工具而已。
“是。”我只答了一个字。
她略显惊讶,她应该以为我面对她的挑衅会暴跳如雷,可是没想到我却直接承认。
如果换作以前,我对这样挑衅性的语言确实会暴跳起来,但是现在不了,和我受过的那些苦难相比,语言上的羞辱算什么?更何况她说的确是事实。
“他说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你,你又土又幼稚,还是个太平公主,你甚至都还没有发育好,就你这样的身材,隽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喜欢你?”她接着挑衅。
我瞄了瞄她丰满的胸脯,忽然笑了:“是啊,像你这样的身材,别说男人了,连狗都会想扑上去啃两口的,最近街上流浪狗多,你要小心,别让狗把你当肉包子啃了。”
我承认这样的反击幼稚得像小孩子吵架,但是对她却很有用,她马上气得脸都变了颜色。
“你怎么说话呢?”露妮叫道。
“没怎么啊,我非常的羡慕你的身材,我只是提醒你别让狗给啃了而已。”我笑道。
“你真没教养,你看起来本身就像一条流浪的小母狗,全靠凌隽收养你。”
她虽然很漂亮,但终究耐性和修养还是不够,就这么短兵相接两句,她就由挑衅开始转为漫骂了。
前一秒我还为自己粗鲁的反击语言有些自责,听她这么一骂出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说的话远远不够恶毒,她靓丽的外表下面,其实一样的丑恶不堪。
第24章 你不认识我?
“我确实没教养,但总比你没人性的好,我是凌隽收养了我,我知道你也渴望被他收养,所以你才嫉妒我,他那样的人渣,你如果想要,拿去便是,不用来找我的麻烦。”我淡淡地说。
“你敢这样说话,你胆敢骂凌隽是人渣?我现在就去告诉他!”露妮说。
“你不用去告诉他,一会他过来,我当着他的面骂他是人渣就行了,不用麻烦你跑去告状。”我还是淡淡地说。
“你倒是挺勇敢嘛,行,我把他叫过来,你要真敢当面骂他,就算你有种。”露妮说。
“你们在说什么?”没等露妮去叫,凌隽已经走了过来。
“隽,这个你用钱换来的女人一直不停地骂我,而且还骂你是人渣,他说你一文不值。”没等我开口,露妮就开始告状。
我一言不发,静等凌隽的反应。不管他如何反应,我都无所谓。
“好好的你为什么要骂人?”凌隽冷冷地问我。
“我喜欢骂。”我都懒得解释是露妮先过来挑衅。
“你”
这是在酒会上,我知道凌隽不会像在家里一样对我施暴,所以我根本就不惧他,在家里我都不惧,更何况在这里。看着他生气的样子,我很畅快。
“隽,看来这个小孩很不懂礼貌,还是把她送回家去吧,这样没教养的小孩,如果让她影响你的心情,那多不值得。”露妮说。
“确实,她说得没错。”我淡淡地附和。
凌隽和露妮都很无语,很显然我说出的话都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他们以为我会为自己辩解,但我他妈偏就不辩解,他们以为我会生气,我就偏不生气,看谁熬得过谁?看谁真正的生气?
我说完对着露妮笑了笑,她以为凌隽是男神,但我用行动证明,在我眼里,凌隽什么也不是,我根本就不惧他。
她视为男神的人物,我根本不当回事,虽然我气质和身材包括脸蛋都比不过她,但我气势上彻底压过了她,这让她很有挫败感,她的脸色越发的变得难看起来。
这世上犯贱的人很多,你不去招惹她,她就偏要招惹你,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她自取其辱,让她如吞下鱼骨一样难受,短时间内还吐不出来。
“隽,我们去跳舞吧。”露妮看出了凌隽的愤怒,柔声对他说。
像她这种熟知风月场的女子,对于男人的心理和需要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她懂得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能有效地讨好男人,现在凌隽已经被我惹得生气,她及时安慰,当然会非常取巧地让凌隽对她产生好感。
这样的伎俩我虽然不会,但我看的明白,我只是不屑去模仿而已。
凌隽果然搂着她的腰走开,我又一个人坐在了角落里。
这时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西服的男子走了过来,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中等身材,发型讲究,脸很白,五官也算俊郎,算是少有的美男。
“你好,我叫吴星星。”他举着酒杯对我笑。
我微笑着点头,并没有站起身,我知道他是来搭讪的。
“你不认识我?”他接着说。
听他这话的意思,我不认识他是一件极为可笑的事,就像看世界杯不知道梅西和C罗一样的可笑。再反推回去,就意味着他应该是很有名的人物,至少是阔少一类的,而且经常出席这样的高端酒会,所以他认为我不认识他是有眼不识泰山。
第25章 你陪我喝?
别忘了我以前也是富二代,只是爸爸管得严,所以我并没有融入那种颓废的富二代的圈子,但我对富二代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像他这样油头粉面的男子,不过是靠着父母的光环而寄生,就像当初的我一样,一但哪天家道中落,他们的生存能力几乎为负,也许比我还活得不堪,所以我真没把他当回事。虽然他长得确实挺好看的。
“不认识。”我实话实说。
虽然我知道这样的回答会让他尴尬,但我也总不能为了保全他的面子就违心地说我认识他。
“我爸是昊天集团”
我挥手制止了他,他要说的话在我听来实在无趣得很,一个男人,开口就说我爸是XX,这样的男人,肯定是没出息的男人,你爸是你爸,你妈是你妈,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生在王室,你爸是国王你就是王储,你爸一商人,就算暂时有几个小钱,说不准哪天就垮了,有什么好炫的?
换作以前,我断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但自从爸爸去世后,我就明白了繁华如梦的道理。二叔以前在任何的场合也是开口就说我哥是谁谁谁,总打着爸爸的旗号装逼,爸爸一去世,他就露出无能的真面容,最后还得让我这弱女子出面来救齐家。
所以我从内心厌恶这种没有能力却又装逼的公子哥,他们以为他们无限荣光,但在我看来,他们就是三国时的刘阿斗。
“我记住了,你叫吴星星。”我淡淡地说。
“你听过我的名字?朋友们都叫我吴少,我爸”
“别提你爸,如果你泡妞的时候还要打着你爸的旗号,那你爸泡妞的时候怎么办?打你爷爷的旗号?”我打断他说。
他果然愣住,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回答。想必在他以前漫长而辉煌的泡妞生涯中,没有任何女孩像我这样说过他,对于他这样的富二代,习惯了美女们的投怀送抱,应该极少遭遇我这样不解风情的女子。
“你说话很有趣。”他笑着说。
“是吗?你如果不总是提你爸,你说话也会很有趣。”我说。
“你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你不喝酒吗?”吴星星说。
我忽然心里有了主意:“喝呀,你陪我喝?”
“好哇。”他开心地说。
来参加酒会的人都是来混圈子的,极少有真的喝酒的,就算是喝,也只是向征性地喝一点,绝不会有牛饮的。但今天现场出了一个例外,我和吴星星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就像那种因为没有钱的酒鬼终于借到钱而拼命过酒瘾一样拼命牛饮。
“齐秋荻,咱们真的要这样牛饮么?这样的场合这样喝很丢份,要不,我们换个酒吧喝?”吴星星说。
“你不喝拉倒,我一个人喝。”我说。
“行,我陪你喝,对了,你一个人来的吗,没有男伴?”吴星星问。
“好像有吧,我忘了。”我说。
“她是我带来的。”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凌隽过来了。
第26章 靠不住的富二代
吴星星抬起头,看到是凌隽,脸上有些惊讶。
“你……他?”
他应该是没想到我这么一个小姑娘,竟然会是凌隽的女伴,所以他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什么你我他的,咱们接着喝酒。”我完全无视凌隽,看着吴星星说。
“这……”吴星星有些犹豫。
这货果然在关键时撑不起,一看到凌隽板着脸,立马怂了。我猜想他爸可能也压不住凌隽,不然他肯定就把他爸的旗号打出来了。
我鄙视他果然是有道理的,他就是一靠着他爸的光环寄生的废物。
“秋荻,我们回家。”凌隽说。
没等我回答,他一把将我拽住就走,我穿了高跟鞋,被他这一拽,差点摔倒。
“星星……”我装着恋恋不舍地回头看着吴星星,叫了他一声。
没想到我这一声叫竟然唤起了吴星星这个怂货的血性,他跑了过来,拦住了凌隽的前面。
“秋荻正在和我喝酒,你凭什么带走她?”吴星星虽然动作看起来异常生猛,但说话明显底气不足,也许是他出身优渥,从来都是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极少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所以业务相当的不熟悉。
再说了,这样的富二代大多数内心本来就是缺乏自信的,离了父母的他们什么也不是。自然是纸老虎的多数。
“滚开。”凌隽冷冷地说了两个字。
“我知道你是凌隽,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昊天集团……”
“我知道你是吴昊天的独子,自称什么万华市四公子之一对不对?吴昊天在我面前尚且忍让三分,你算老几?给我滚远点。”凌隽冷声道。
“我……”
吴星星这个怂货在气势上完全被凌隽这个混蛋给压了下去,我心里一叹:果然是烂泥扶不上墙的主。
凌隽没理他,继续拽着我离开。
这事就这样算了我有些不甘心,于是又叫了一声:“星星……”
吴星星看到我可怜的样子,似乎又激起了他作为雄性本能的保护欲,他再次冲上来拦住了凌隽,“她不愿意跟你走,你放开她。 ”
行,这才有点男人的样子,勉强打六十分的及格分,小子,你不用挂科了,我心里暗笑。
凌隽这一次没有再理会他,只是面向左前方比了一个手势,很快走过来两个穿黑西服的彪形大汉,硬生生地将吴星星给架开了。
真没劲,我很是失望,这戏一点也不精彩,根本没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我几乎是被凌隽扔进车里的。
其实和吴星星那个怂货喝酒,我就只是想看看凌隽这个混蛋是不是会生气,如果会生气,那就说明他其实并不如他外表看起来的那么强大。他一向把我当佣人使唤,如果一个佣人和别的男人喝酒他都要生气,那他就太逊了。
当然,我最想要的结果还是希望他和吴星星爆发剧烈的冲突,然后我在旁边看大戏,一方面是为了报复他,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剂一下这无聊的酒会。
只是没想到吴星星比我想像中还要怂,战斗力实在太差,这还没交锋呢,就完败给了凌隽,富二代真他娘的靠不住,腹诽吴星星的时候,我差点忘了自己也是个富二代。
回凌家的路上,凌隽一直没有说话,只是铁青着脸看着窗外。
“下次如果你胆敢再和那小子纠缠,我就杀了你!”他终于发话,声音冷到极点。
“好,下次我换一个。”我淡淡地说。
这话一下捅了马蜂窝,他转过身来,一只手狠狠地扼住了我的咽喉,似乎真要杀了我的架势。我呼吸困难,但我并不惊慌,他吓不住我,我知道他不会杀我,如果他真起了杀心要杀我,他就不会说出来。
他眼看我就要窒息得晕过去,放开了手。
“那酒会上很多美女主动亲近我,你是不是吃醋了?”他问。
我大笑起来,然后剧烈地咳嗽,刚才被这混蛋掐得狠了,呼吸至今没通畅,现在又大笑,当然会咳嗽。
我笑得前仰后合,好像听到天下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愕然,呆呆地看着我发笑,然后脸色越来越怒。
他的话当然没有那么好笑,我只所以夸张地笑,自然也是为了气他。
“好笑么?”他冷冷地问,看得出来他抑制住了再次想掐死我的冲动。
“嗯。”我收住笑,认真地点点头。
他咬牙切齿,然后深呼吸,似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是聪明的人,应该是猜到了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激怒他,所以他不想让自己上我的当。
看着他那极力控制自己情绪的样子,我心里畅快得像酷暑天吃了冰淇淋。
“很多女人追我的,或者说,是倒贴,而且她们全都是美女,比如说露妮,她是名模,在时尚界也是知名人士,她追我一年多了,我都没答应她。”他接着说。
他这话说的很奇怪,听起来好像是在炫耀自己有多招花一样,可是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如果一个男人认为自己有很多女人就算是本事,那就太可笑了,只有没有出息的烂人才会炫自己的女人多,因为烂人大多没出息,其他方面没什么成就拿得出手,只有拿自己的女人多来炫了。
“佩服。”我鄙夷地说了两个字,用嘲讽的语气。
“你不吃醋?”他再次问。
“别闹了,就你?值得我吃醋?你是我老板,我是你仆人,但抛开老板这个身份,你在我心眼什么也不是。”我淡淡地说。
他狠狠地盯着我,目光像一头狼,我知道我的这话对他很有杀伤力,他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男人,他这样的男人,更需要别人的认可,尤其是女人的认可。所以他才会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才会问我是不是会吃醋,在他的逻辑中,他这么优秀的男人和我朝夕相处,我当然要对他动情。
如果我给了他肯定的答复,他未必会有多欣喜,因为追他的女人太多,多一个女子喜欢他对他来说是不值一提,但若我给了否定的答复,则会刺伤他,这是什么样的心理我也解释不清楚,但从他目前的表现来看,事实就是这样。
自从爸爸去世,齐家衰败以来,我确实学会了细心去观察这个世界,看到了以前从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无处不在的博弈,大到争权夺利,小到感情纠纷,博弈不处不在。
要想在这无处不在的博弈中胜出,就得戒除掉人自身的弱点,人本身的弱点很多,比如说贪婪、恐惧、急躁、虚荣等等,人之所以会犯很多低级的错误,就是因为受自己的弱点所影响,才让自身的智商变低,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弱点,那就能窥探出对方的弱点,然后找到致胜之道。
有一句话说的好,如果一个人一个月内不犯错,那他就能拥有全世界。当然,人非圣贤,又怎么可能不犯错,所以只能尽量地少犯错,尤其是像我这样寄人篱下的人,更要少犯错,我可以为了齐氏向凌隽下跪,但我不能将自己一直地放在卑微的角度让他欺负,如果自己把自己当垃圾,那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会把你当垃圾,我需要适当的反击来确保我存在的意义,证明我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堆可以随时扔掉的垃圾。
凌隽再没有和我说话,司机很快将车开回了凌家。
平时我极少穿高跟鞋,所以非常不习惯,回到凌家,我迫不及待地回房准备换掉高跟鞋和家居服,在我准备关房门时,凌隽闯了进来。
没等我有任何反应,他就将我抵在了墙上,用力地亲我,我始终紧闭双唇,有意抵触他的吻,他怒极,将我扔在了床上,剥掉我所有的衣物。
我木然地接受他狂风暴雨般的亲吻,然后照例接受他的一次又一次冲击。
“你不是说我不值得你吃醋吗?你这个残花凭什么那么骄傲?你不过是我的玩物,我随时都可以要你,你牛什么?”
办完事的他还不解恨,恨恨地盯着我说。
我又笑了起来,“是啊,你随时可以要我,这屋子里你是主人,不仅是我,如果你想要阿芳阿进,你也都能要,你那么强大,连香草你都可以要。”
香草是凌家养的一条哈士奇,是条母狗。
他再不说话,穿衣离开,我冷笑着目送他离开。
第二天凌隽再没有和我说一句话,我也懒得理他,我们相互视对方为空气。
两天以后,我正在琴房里弹琴,阿芳走了进来,神情有些紧张。
“怎么了?要我帮着干活吗?”我问。
“太太,你多弹一会,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我心里奇怪,阿芳这是怎么了,怎么还让我多弹一会?为什么不让我出去?
“到底怎么了?你犯什么错了吗?你放心吧,凌隽那个混蛋没在,我不会告诉他的。”我轻声安慰。
“不是,凌先生回来了。”阿芳神情怪异地说。
“回来了?那就回来了呗,这是他家,他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淡淡地说。
“他……总之你暂时不要出去了。”阿芳说。
第27章 偏不吃醋
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调情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他妈的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小三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贱男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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