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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少就擒,有妻徒刑-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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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
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
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如此想道。
离开学校以后,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不禁坐了下来,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欣赏起别的事物了。
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乌黑亮丽,同样黑色迷人的,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时而幽深,时而清澈。她的鼻子很小巧,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赤着双脚,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
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
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然后吐吐小舌头,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的,颠倒众生,怎么不是呢?就连自己,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
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不过可惜的是,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这小美人的名字。
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但今天,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这种感觉很奇妙,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去触碰,去深深地感受。
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他才回过神来。
洛锦庭皱紧眉头,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心头不悦。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这是不理智,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
那一边,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摸了摸冰凉的脚背,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所以踩在长椅上,是种不好的行为,可是她忍不住,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这样想着,她就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
洛锦庭正要离开,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一震,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
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
容华心里恹恹的,已经不想再走了,想着就留在这里吧,等着二哥来找自己,可转念又想,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这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
女孩抬起头,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她眨了眨双眼,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一脸“原来是他”的表情。
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恐怕也就她一个了!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
“喝吧,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这一路一定受了寒。”洛锦庭并不爱笑,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不过对着容华,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谢谢。”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现在已经有点饿了。牛奶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
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满足地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道:“不过我认为,迷途的羔羊,会是比较‘官方’的形容。”
“可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
如果是别人,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可容华看了,却觉得挺可爱的,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
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优雅自然,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
“那么,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光着双脚出来散步?”洛锦庭顿了顿,加了一句,“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
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即便是容华,也没能生一点气,或产生丝毫不悦。她甚至低声笑了笑,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
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不禁想道,果然是个妖孽男,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
“因为……”容华咬了咬下唇,似乎是在组织措辞,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声音有些飘忽:“如果有两样东西,他们对你都很重要,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你会怎么办?”
洛锦庭想了想,还是反问道:“这很难抉择,你觉得呢?”
“是的,很难。”容华点点头,苦笑道:“我很贪心,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可我害怕,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我更害怕,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两者都放弃,才是最好的结果。”
“可你不是说,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如果都放弃,你会怎么样?”洛锦庭好奇,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
“反正不会死。”容华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她说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她突然发现,人总是更愿意,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想,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更加随意,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洛锦庭仔细想了一下,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硬要全都拿在手里,你就必须花费很多的心思和力气去守住。这是得到与付出的恒等式,你得为自己的收获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既然已经得到了,那为什么要放弃呢?你要做的是努力经营,哪怕费尽心思,也要抓住它们并且照顾好它们。”
“是这样吗?”容华觉得被洛锦庭一说,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就好像……醍醐灌顶,瞬间理清了思路,平和了心情。
“是这样。”洛锦庭肯定地说:“放弃是懦夫的行为。只有拼命去得到并保有,才是你的勇气。”
容华好像就这样被点醒了似的,她怔了一会儿,慢慢闭上了微张的小嘴,拉开唇角,灿烂地笑了起来。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
“如果有帮上你,那么我接受道谢。”洛锦庭微愣了一下,他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开心时的她,那样甜美的笑容,娇俏的表情,醉得人只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回过神,淡笑着如此回了一句。
“当然有!”容华笑着摇了摇已经空荡荡的牛奶杯,她调皮地眨了眨双眼,“至少它安慰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该走了,拜拜。”说完,她将牛奶杯塞进了男人的怀里。
“等等!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洛锦庭见容华要离开,一着急竟然直接问了联系方式。这不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如果是平常的洛少,他一定只会问一个名字,然后回去慢慢将这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个遍。
容华的心思已经飞到了那两个男人身上,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在洛锦庭身上找了一圈,从他胸口的袋子里拿出了银色的钢笔,拉过他的大手,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挥挥手转身离开。
直到容华慢慢跑远,洛锦庭才恍然发现,他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已经太久了。而自己竟然没有问一问她的名字,他惯常的行为被他方才的焦急给打破了,只是这会儿想起来,他也没有想要去彻查容华的身份。
这种感觉很特别,他想把容华当做特殊的存在,希望亲自将裹在她身上的面纱一层一层扯去,而不是借助他的手下。
容华沿着来时的路走着,双脚已经酸痛得不行,特别是一路上那些细小的石子,刺得她脚底生疼,可是避开了这颗石子,还有下一颗等着自己,如此一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全部踩上去了。
“楚楚!”袁毅听袁林说容华没有穿鞋子,就知道她一定走不远,所以立马就去了学校,问了门口的警卫她离开的方向后,一路找来。
容华正烦恼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袁绍让他来接自己的时候,就听到了袁毅的声音。她抬头看去,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正站在草地上,温柔地看着自己。
对,就是这种温柔。明明不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男人,明明性格阴沉,为人冷酷,却偏生要对她这般出奇的好。就是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温柔和安全感将自己拉入了他编织的情网当中,再也无处逃生!
当袁毅靠近自己的时候,容华嗅了嗅,又皱了皱鼻子,嫌弃道:“你怎么满身酒味儿?”她说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袁毅穿的,还是昨晚那件衣服,看起来潮潮的,就好像在告诉自己,这个该死的,令人心疼的男人淋了一夜的雨。
袁毅看容华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猜到了一些事实,所以这时候再说谎也是没用的。他昨天开着车回了家,拿了一箱子的烈酒去了天台,淋了一夜的雨,喝了一夜的酒。直到今天早上才昏昏沉沉地睡着。
随即,他就被袁绍的电话吵醒,被告知了楚楚愿意和他们两人在一起这样天大的喜讯。
而他来不及高兴哪怕一秒钟!袁绍就告诉他,如果自己在今天之内找不到容华,容华就再也不会理他!他当时就吓得立马跳了起来,衣服也不换,拿上车钥匙就出了门。
容华仰着头,看着这个一脸平静的男人,不争气地酸了眼眶,落了泪。她看着他因为自己的哭泣而打破了平静开始慌乱无措,终于忍不住扑进了这个满身酒味的胸膛。
她重重地举起拳头,又轻轻地落在了他的身上,骂道:“你以为你这样折磨自己,我就会心疼了吗?我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心疼,一点也不!”
袁毅听了女孩的话,只是慢慢将双手收紧,好像要把她的身体都嵌入自己的胸怀中,骨血里。他将嘴贴在女孩的耳边,轻轻地,认真地说道:“楚容华,袁毅很爱很爱你。”
容华不敢张口说一个字,她怕自己一出声就会哭出来。好一会儿,她也只有力气点点头,“嗯”了一声。
袁绍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两个相拥的人的身后,面色阴沉地看着抱在一起的他们。果然,自己还是很难忍受这种事情,可凭良心说,哪一个人会愿意和别人分享爱人呢?若不是太爱她,天之骄子的自己,如何会做这种事情?
“楚楚。”袁绍终于还是忍不住,喊了心爱的人的名字。
袁绍只是一出声,容华便离开了袁毅的怀抱,她看着站在另一边的自己的爱人,不禁通红了脸颊,一会儿又成了惨白。她这样红白交错的小脸,看得袁绍心里一揪,顿时没能舍得。
他叹了口气,扬起了笑脸,伸出手说道:“还不过来,我们回家。”
容华愣了愣,然后看看袁毅,又看看袁绍,慢慢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小跑着伸出手抓住了袁绍宽大的手掌,粗糙但温暖的手掌。
她跟着袁绍走了几步,然后回过头,看着袁毅也伸出了手,说道:“我们回家。”
袁毅抿了抿唇,大步上前,紧紧地、紧紧地握紧了女孩的小手,他侧头看向另一边的大哥,颔了颔首。
渐渐变得耀眼的阳光下,三人的影子交织在一起,随着草坪因风形成的绿色波浪慢慢起伏。
三人决定在一起以后,就最先告诉了柳芸和袁烨,柳芸只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就高兴地手舞足蹈了起来,在她想来,这才是最圆满的结局,两个儿子都不会伤心,女儿也不会左右为难,真好。
袁烨倒是皱紧了眉头,他抱着女儿的双肩,一遍遍地问她是不是真的喜欢袁绍和袁毅,他要她不要勉强。而当他得到女儿数次的肯定回答时,再怎么觉得不合规矩也终是点了点头。只要女儿高兴,那什么规矩的,通通去死。
大厅里,一家五口其乐融融,而袁林站在二楼的长廊上,看着楼下的情况,沉下了眉眼。他知道容华并没有喜欢上自己,这时候他出去搅和,必得不到好,他能做的,只是等待,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容华的生活,让她开始慢慢依赖自己。
即使袁绍不想承认,但事实是,自从三个人在一起后,他的确轻松了许多,他可以不必每天都在军部和学校之间奔波。可同时,他的福利也少了一半!以往想抱抱容华,那是多么容易的事情,可现在,他必须将拥有容华的时间一分为二,将一半拱手让人!
容华也觉得轻松了许多,因为以前几乎每晚,袁绍那只饿狼都会要自己,整得她经常腰酸背痛。现在有一半的夜晚是由袁毅陪着的,而她也不愿意立刻就和袁毅发生一些那啥,所以她一直都是和袁毅盖棉被纯聊天来着。
袁毅其实忍得挺辛苦,不过他知道容华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疙瘩,所以一直安静地等着,忍耐那积聚得越来越多的欲望。
☆、102 比试
和洪清婉约定的比试之日已经到来,但因为这天不是周末,她只得让吴德给自己请了个假,准备下午出门去约好的比试的地方。
袁绍三兄弟都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本来是想让其中一个人陪着去,毕竟对方是洪家的人,他们不放心。可是袁林前两天就飞去了纽约,他要去开一个金融会议,大抵是讨论如何解决现在这种经济不景气,金融环境不稳定,各国出口严重受阻的情况。
袁毅则是在今天被上级叫去报告半岛军事形势的预测和防卫工作。袁绍也在三天前的早上临时接到了人在海南军区的一名空军上校的来电,希望能够就海南的空防、海防两大防御领域的配合做一个详细的计划。这一个计划,让袁绍几乎天天都睡在了军部里,直到今天都没能回学校亲亲他的宝贝女孩。
一下子,本就不算清闲的三兄弟更是忙得没了影子。容华对于这种情况,也不是太在意。她觉得就算没有袁绍三人的陪同,她去见洪清婉也不会有危险。
毕竟,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今天下午她和洪清婉比试的事情,如果真的出了事,洪国瑞铁定脱不开关系。这样的明目张胆,他还不敢做,因为现在的他还没有能力去承受袁烨的疯狂报复。
和她有同样想法的不在少数,包括袁绍三人。所以当容华走出校门的时候,便只有她和吴德二人。
“你抖什么?”容华走到自己的车子边,正要钻进去,却瞥见了吴德那两条抖得跟筛子一样的双腿,不禁无语道。
“容华,真的要去洪清婉指定的地点吗?那可是洪国瑞的女儿,说不定就会对你不利呢?杨淇可不在这里给你保驾护航!”吴德的心思到底没有容华等人来得透彻,加上对于具体情形的未知,所以他觉得,容华去见洪清婉,无异于身入虎穴。
“如果她敢,那她就做吧。”容华轻轻地耸了耸肩,随意地笑道:“众目睽睽之下,连洪国瑞都不敢动我一根头发,更何况是他女儿了。我爸爸可不是吃素的,我要是受了非正常的伤害,洪家就等着倒霉吧。”
“你倒是自信。”吴德面上鄙视地看了容华一眼,心里却是同意了她的话,认识袁烨的人都知道,这个强大的上将大人对他养女的疼爱,简直是逆天的。
“对了容华,上次你们好像是说都不用内劲来比武吧?可你就不怕她出尔反尔,用内劲来对付你吗?到时候你来不及调动内劲,不就输大了?”吴德跟着容华坐进车里后,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道。
“所以,这个给你。”容华似乎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杨淇一走,洪清婉就会觉得威胁不存在了,到时候因为无法制胜而坏了规矩用内劲,容华还真是不得不防,毕竟,她是绝不想在别人面前用内劲的。
吴德听到女孩的话,便好奇地扭过头伸出了手,接住了对方递过来的沉甸甸的东西。他只觉得这东西是黑色的,等他定睛一瞧,顿时吓得差点将手里的东西给砸出车窗去!原来,落到吴德手里的,是一把黑色手枪,尺寸大小正适合男生用,里面已经装满了子弹。
“你!你给我这东西干嘛?!”作为吴家子弟,又是优秀的军校生,吴德当然玩过真枪,而且成绩还很不错,虽然无法和实力非人的容华相比。
“威慑用。”容华挑起右眉,嗤笑道:“怎么,一把枪而已,就把你吓成这样?”
“这不是枪的问题好不好!我可是小平民一个,哪里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会拿到一把枪?!”吴德瞪大了双眼,随即又摇头晃脑了起来,他酸溜溜地说道:“诶,这就是人的区别啊,你瞧瞧人家啊,一出手随便都是一把好手枪呢……”
“你不要,我就收回了。”容华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幽幽叹气道:“本来还想着,今天用完了,这把没有登记在册的手枪就送给某人了,可现在看来,某人的平民主义思想极为根深蒂固,不愿意接受呢。”枪的众多种类里,吴德最喜欢手枪,这是班里很多人都知道的,容华也不例外。
“我错了,大小姐,我错到灵魂深处了,您原谅我吧……”吴德一听,顿时眉开眼笑地抱住了手枪,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心中念念有词——果然,跟着大小姐有肉吃,有枪玩儿……
对此,握着方向盘的女孩只是不咸不淡地轻哼了一声。随着她和吴德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容华也渐渐将他纳入了自己人的范围,对他越发纵容和宽待起来。
洪清婉所说的地点在京城近郊区,那里虽不如主城区来得热闹繁荣,可也绝不萧条。一条条商业街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当容华开车穿过其中一条商业街时,很多行人将目光投向了她的车子。
目的地是一家武馆,它位于一条人流量一般,环境较差的商贸街中心的附近,走两步就是一个大的十字路口。
“在这里停车,不会被开罚单吧?你这车可没有人知道它主人就是袁大将军的千金。”吴德探出车窗做左右看看,然后如此说道。
“管它。”容华斜了他一眼,率先下了车。
“这里的建筑物,倒像是五十年前的风格。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的了。”吴德一下车,就摸着下巴这样评价道。
“是啊,很诡异的地方。”容华环顾一周,如此说道。
“诶?诡异倒没有吧,同一个世界里,总会像硬币一样拥有两个面,不可能总是如你所见的一样,全然是美好的。只是黑暗的地方,你还没有领略过而已。”
面对吴德这一脸“孩子,你还不懂大人的世界”的欠拍表情,容华扯了扯唇角,要笑不笑地哼了一声,一马当先跨过了吴德的身侧,甩着车钥匙向后一投扔进了他怀里。
“打的架没我多,杀的人没我多的家伙在我面前说我没领略过黑暗,孩子,你可真天真,你改名叫吴天真得了。”容华讽刺的话从前面传来,噎得吴德差点没喘过一口气。
吴德将钥匙放进口袋里,快步跟上,他想了想,道:“我觉得吴天真这名字不错啊,这样,我以后叫吴天真,你就叫楚吴德,怎么样?我觉得你用我的名字最配了。”
“你确定你最近没有皮痒?”容华脚步不停,一边哼道。
“……我什么都没说。”吴德哈哈笑,扭头在容华看不到的地方做了个鬼脸,他低声,含含糊糊地说了三个字——“暴力女”。
“别以为我听不清楚。”容华回过头就一巴掌拍向了他的后脑勺,骂道:“我这是以暴制蠢!”
结果显而易见,吴德捂着后脑勺,苦哈哈地跟在女孩身后,再也不敢多嘴。
容华见他终于乖下来,这才解释道:“以洪清婉的个性,你认为她为什么会选在这种地方?”
被这么一点拨,吴德就回过味来了,他仔细想了想,说道:“你这么一说,倒真是有些不对劲。她选在近郊区还可以理解为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你们之间的比试。可是选在这种偏僻甚至脏乱的商贸街里的一家不起眼的武馆,这可真是不符合她一贯自以为高贵不凡的个性。”
“精辟。”容华赞美了一声,然后将双脚停在了武馆的大门前。
这时候正是下午,武馆的生意还不错,进进出出的都是些三大五粗的男人,他们看见容华,眼睛就好像黏在了她身上似的,怎么都移不开了。若不是吴德痞气十足地摸了摸腰间,给他们看了手枪的一部分,恐怕两人还很难顺利地走进这家店。
“啧啧,有个好相貌也不是件好事儿啊,如果你没钱没势没武力,可就惨了。”吴德说到后来,猥琐地笑了起来,似乎在脑海里演绎了一段阴暗的、少儿不宜的场景,比如美丽却弱小的容华被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围在角落里各种调戏,手无缚鸡之力的容华却只能哭泣着进行毫无意义的反抗。
“如果你再露出这种表情,我不介意把你关到北极去!我想,你会和爱斯基摩人相处得很好!”容华虽然不知道吴德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但她猜测,估计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吴德也意识到自己刚才那样YY大小姐是不对的,所以忙狗腿地点头哈腰,笑得依然猥琐非常……
武馆中很嘈杂,呼喝声和叫骂声聚集在一起。容华走进门之前就把自己休闲衫上的帽子给拉了上来,盖住了她俏丽的脸庞。但即使如此,她妖娆的身段也还是惹来了众人的关注。
这时候,吴德同学又派上用场了,他故技重施,自以为帅气地撩起T恤下摆,露出了一大截手枪的枪柄。
只听得室内众人倒抽一口凉气,四周嘈杂的声音也低了下来。他们都不是什么正经人,闲着无事的时候(比如保护费已经收齐了的时候)就喜欢来武馆和人打打架,吹吹牛,其中几个混得开的不仅见过真枪,甚至幸运地摸过几回。
两三个眼神毒辣的男人将吴德和容华两人看了好几遍,最终敲定,这是两个富家子弟,不知为了什么原因才来了他们这种鱼龙混杂的小武馆。
不用吴德再做什么,一个伙计模样的人就跑了下来,对着容华弯了弯腰,礼貌地问道:“您是袁小姐吗?”
“对。”容华应了一声。
“您要找的人就在上面,请跟我来。”伙计又说道。
容华和吴德互看一眼,随即跟着这伙计走上了楼。
二楼一个人都没有,一条长廊只有两盏灯,视线所到之处都比较昏暗,但好在,容华看得一清二楚。
伙计敲开了第三个房间后,容华就见到了等在房里的洪清婉。她也穿着一套休闲衫,抱着硕大的胸部站在一边,极为嫌弃地看着有些破烂的沙发。
“袁大小姐可不怎么准时。”洪清婉在这种肮脏的地方受够了,一见到容华过来,便不悦地说道:“我还以为你不敢来了呢!”她更恼恨自己的二妹洪荷婉,因为这地方是洪荷婉选的,昨天之前洪清婉根本不知道二妹会把地方选在这种地方!但是二妹的理由又听起来很充分——选在近郊区,不容易被人围观,这种比试的事情要是被父亲知道了,可能会被骂一顿。
可是,就算是近郊区,也不用选在这种地方啊!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一个个看起来粗鲁又无理,真是卑贱低下的一群人!洪清婉在心里将所有人都骂了个遍。
容华扬起一抹冷笑,勾唇道:“洪大小姐的趣味也挺特别,喜欢来这种比较……热闹的地方。”
听容华这样说,洪清婉立马察觉出她这是讽刺,她气得涨红了脸,看到吴德的时候,才抬高了下巴,高傲地说道:“这地方的确很差劲,人多混杂,怎么你害怕了?说来倒也可以理解,毕竟你没怎么见过市面,加上杨淇也不在你身边了。”
吴德一听,非常自觉地跳出来,这一回是装作不经意地让洪清婉看到了他腰间的手枪,他插腰道:“洪小姐,天黑之前我们得赶回学校,这比试就赶快开始吧。”
洪清婉看着吴德腰上的手枪,皱眉道:“楚容华,你这是什么意思?”
“嗯?”容华故作疑惑,顺着洪清婉的眼神看过去,然后恍然一笑:“没什么意思,只是父亲担心我,就给了我一把枪罢了。”
“难道你以为我会蠢到在这里害你?”洪清婉脸色很不好,她本来还趾高气扬,准备乘着那个实力强大的杨淇不在,好好刁难容华一回,却不想楚容华竟然带了枪!
今天出门时,她一个人都没有带,一来是她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二来也不想身边有人干扰她的行动。现在一番相较下来,她还是落了下风,早知道她也该带个人出来给她拿着枪威胁对方的!
☆、103 强盗OR杀手
听了洪清婉的话,女孩竟然极为刻意地慢慢挑起了右眉,讽刺的笑声就从她的樱桃小嘴中一连串地流泻而出。
“原来你倒是有点脑子。”容华掩嘴轻笑,那一脸“对不起,我低估你了”的表情,令本来就黑了脸的洪清婉更是气得直跳脚,可又碍于吴德端着枪在一旁虎视眈眈,只得气得发抖却什么都做不了。
“废话少说!上台去比!”洪清婉再也看不下去,因为对面女孩那张本就妍丽非常的小脸因为笑容而更加璀璨,她讨厌每一个比自己好看的女人!她指着身侧的一个台子,尖声叫道。
洪清婉一说完就率先跳上了台,动作潇洒自如,看得出来,她的身手比两个月前更为利索了,应该是没少下苦功,即使那时候她的手还伤着。
容华和吴德两人同时抓住了擂台边缘的一根粗圆的围绳,脚尖一点,同时利用右手的轴心作用,翻身上台。她本以为两人这一番如出一辙的动作看起来该是比较帅气的,可没等她站稳,身边就传来了一声惨叫,随着她双脚脚跟落地,惨叫的地方又发出了一声沉重的闷哼,脚下的台子都抖了三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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