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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第2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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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砂锅居的买卖过午不候这是皇城根儿流传的谚语。现在不会了,日伪时期,因砂锅居风味独特,名气很响,所以日本和汉奸中的要人,常在此吃喝请客。这些人不管什么店规店矩,经常是下午和晚间来此吃喝,店主慑于日伪的淫威,不得不改变多年的经营习惯,实行了全天营业。从此,砂锅居中午不摘幌子,增添了晚餐。娄锐在《首都杂咏》写的‘打破旧规添晚卖,为合时代也牺牲’,说的就是这件事!”
    “形势比人强!”
    老字号,砂锅居。
    三层楼典型的清代建筑,门脸上挂着一副对联,曰:名震京都三百载,味压华北白肉香。天还没黑呢!里面已经人头攒动了。
    “走吧!”贺军尧拥着方默南上了三楼的雅座。
    来砂锅居,吃的就是砂锅菜。事先定好的位子,所以菜上的很快,经典的菜式,砂锅白肉。两个一鹰人要了六个砂锅,谁叫他俩都是吃货,饭量大呢!
    由于急着赶回医院,加快吃饭的速度,不过玉哥儿可不能直接埋头进入砂锅里叼肉吃,那还不把鹰头给烫熟了。
    所以贺军尧亲自拿筷子把猪肉都夹出来,放在碟子里,稍微凉凉后,玉哥儿吃的那个叫香。
    “这家伙有了熟食就不吃生的,以后放飞,瞧你怎么办!”贺军尧说道。
    “小灰和大叶子,在农场也是吃熟食,不过这猎物都是他们自个儿抓的。我就成烧饭的了。”方默南笑着道,“不提起他们不说,还真有点儿想他们了。”

    第710章

    “余长龙的病大约还要多久?”贺军尧手里的筷子不停,头也不抬地问道。
    方默南筷子一顿,“大约还要一个多星期,他的双腿就能恢复的差不多,不过想要走路,还得复建。复建可是很漫长的,比治疗还漫长。不过这些就交给医院的专业人士吧!咱不和人家抢了。”
    贺军尧点点头,看着方默南地眼神满是柔和。
    “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就是不差!”方默南抬眼正好看见他柔情地眼神,打趣道,“不会又说我比花好看吧!”
    “咳咳……吃饭!”
    “嘻嘻……这砂锅白肉真好吃!”方默南看着贺军尧难为样儿,傻笑道。
    砂锅白肉吃时蘸油、蒜泥、腌韭菜花、腐乳汁和辣椒油,汤味浓厚、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方默南吃的是喷香,满嘴流油。
    “在三九隆冬之季,吃上一个砂锅白肉,香在口中、暖在心头。”贺军尧给玉哥儿夹完才开始吃。
    接下来一门心思吃饭,这速度自然就快。
    方默南吃饱喝足放下筷子,贺军尧这边也是吃了个底朝天,两人结完帐,穿戴好衣服,向外走去。
    贺军尧去了厕所,所以方默南则和玉哥儿就站在走廊上等他们。无所事事的她打量着建筑,内部装修典型的清代宫廷式样。
    这也难怪了砂锅居本来就是官府菜的典范,清宫廷在每年的正月初二。有一种独特的满清风俗,吃皇帝亲祭的神肉。祭祀用的猪,必须是通体纯黑,无一根杂毛。因此,民间称这种祭神的黑猪为“黑爷”。
    祭神后分给侍卫大臣吃,大块的猪肉不进盐,祖制禁用酱油,成了名副其实的“白肉”。皇上皇后率领百官祭祀,皇后亲自打理祭肉,赏给王公大臣“进克食”用满族话叫“吃祭肉”。
    吃祭神肉时。君臣都一律不加佐料。白嘴吃白肉,又称“吃晶饭”。这实质上是“忆苦饭”,皇家如此赏宴群臣,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昔日围猎射骑之艰苦生活。使得子孙后代不忘满洲习俗。
    拜帝王赏赐。即便白肉无味。王公大臣不得不吃。当差的侍卫苦不堪言,尤其是宫廷晚上当班的,每天凌晨下班刚回到办公室。白煮肉准时端上来了,谁也无法下咽,宫廷内想出了各种应对办法。
    其中在乾清宫当差的侍卫,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预备一种渍过酱油的草纸,吃时将草纸浸在肉汤里,将肉浸在肉汤里吃,有酱油之用,无酱油之名,就不违反祖制了。
    要说这清宫白肉煮的是没的说,功夫到家了。肉片有手巴掌大小,有肥有瘦,切薄到可以跟京城冬天卖羊头肉媲美,真是凝脂玉润,其薄如纸。
    当然白肉蘸酱汁,夹在卷子里吃,甘腴适口,肥而不腻。而要是干巴巴的啃,味道自然就不那么好吃了。
    王府吃祭神肉时有剩余,就把祭祀用的全猪赏给更房的更夫们享用。以后,更夫们与曾经担任过御膳房的厨师合作,用一口直径约四尺的大砂锅煮肉。那口据传是明代年间的大砂锅,实则是铁锅上面接了半截缸沿。由于这口大砂锅,久而久之,人们就将和顺居亦称为砂锅居了。
    方默南站在走廊外看的正出神,一个大力的撞击,直接把她给撞的踉跄地退后两步,直接撞到了熟悉的胸膛,身体才稳住了。
    贺军尧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这一幕,吓得他飞也似的接住了方默南,“南儿,没事吧!”
    玉哥儿则飞了起来扑棱、扑棱地扇着翅膀,一双鹰眼瞪着撞人的人。
    “对不住!不好意思,俺急着上厕所,真是对不住!”来人弯着腰,双腿夹着,一脸的痛苦的样子。
    贺军尧眼睛眯了起来,扯淡明明是想抓玉哥儿,他眼睛又不瞎!别有深意地看了下他的腰间,他不动声色的拉着方默南侧了下身子。
    方默南抬眼看向他时浑身打了个机灵,“人有三急,你先走吧!”虽然心中震惊,但脸上亦是不动声色,掂起脚尖,在贺军尧耳边小声嘀咕道,“他手里有枪,不是官身,还背着人命。”
    玉哥儿灵性可比人类强多了,所以扑棱着翅膀就没停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声。
    “笨蛋!”方默南恨不得拔光玉哥儿身上的毛。
    而就在他和贺军尧两人擦身而过时,两人同时出手。他摸向腰间,而贺军尧一道暗劲打出,掌风直接击中了他的丹田。枪还没有拔出来,人直接便向后飞撞出去,这么近的距离直接撞在墙上,‘砰……’的发出好大的一声响,栽落在地,木制的墙皮震落了半面墙壁,盖在他的身上,人却是一动不动了。
    贺军尧心念一动枪自然落到了他的手里,南儿说他不是官身,“五四手枪,不是境外流进来的那么就是警用的,警用的都有编号,相信很快就能得到相关的信息。”
    贺军尧这边发生这么大的动静,早有店内的人报警了。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就赶到了,看见贺军尧手里的枪,民警同志纷纷举起了佩枪,“举起手来!”
    其中一个高大的民警向贺军尧走去,身后的同事急切地叫道,“疯子,你干什么呢?没看见他手里有枪啊!”
    他走到贺军尧面前,举了个军礼。“啪……队长!”
    顿时碎了一地的下巴,原来认识啊!
    “封志!”贺军尧看着眼前的眉清目秀地脸孔,熟悉的脸孔勾起他的回忆,随即叫道。
    “是!队长!”封志激动地热泪盈眶地说,他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大队长。
    “齐哥!自己人!”封志回头朝同事说道。然后回过头来又道,“大队长,怎么回事!”
    “这是他身上的,这枪来路不明,回去查一下,一准能出来。”贺军尧把枪放进别人递给封志的塑胶袋里。
    封志一看见贺军尧手中的枪眼神猛的一收缩,把五四手枪递给同事,直接拿出手铐,铐住了还躺在地上的危险分子。
    地上的人,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摇摇头,冰冷的手铐,让他的神智立马恢复了,他抓狂的叫了起来,“民警同志,你们凭什么抓我,他无缘无故打我,你们干嘛抓我!”
    “叫什么叫!老实点儿!”封志直接甩了他个大耳瓜子,打得他是眼冒金星。
    “小子,看看这是什么?”齐哥拿着枪在他眼前晃了晃。
    “这……这枪……”这回真的是在劫难逃,交代是个死,不交代说不定还能拖上一段时间,那人干脆眼睛一闭,对民警的问话置之不理了。
    这人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走南闯北跑了那么多的地方,干了那么多次活,民警都拿他没辙,谁知道这此不过是看见海东青,心里痒痒,刚起了个念头,又没有成功,过去就算了,没想到!竟然栽在这俩人身上,真是阴沟里翻船。
    他老家是东北的,可是真的稀罕海东青,尤其是看见极品的玉爪,这心痒难耐的,就想着从一个丫头片子身上抢过来,还不是手到擒来。没想到……
    “不说是吧?有你掉眼泪的时候……带走!”齐哥喊道。
    他身后的两个民警直接上前,把人给架了起来。
    这样的人民警们见得多了,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回到派出所一查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说也不怕!
    贺军尧上前拍拍封志的肩膀,“这里交给你了。”
    贺军尧从兜里掏出一些钱,递给了站在外面围观的大堂经理,“修理费。”然后拥着方默南下楼!
    “疯子,他……他就这么走了……,这笔录怎么写啊!”其中一个民警喊道。
    “回去再说!”齐哥说道。
    坐进绿色的帆布吉普车里,齐哥看着封志问道,“刚才那个人是谁?”
    “我部队的老领导。”封志激动地说道。
    “我记得你是特种大队的吧!”齐哥哆嗦着嘴问道。
    “嗯!”
    齐哥倒抽一口凉气,接下来就不再问什么了。
    派出所内,封志和齐哥他们几个守着办公室内的传真机旁,等待局里反馈回来的信息。
    “xxx,三十岁,东北xxx市人,一九八三年杀害驻地民警抢得枪支后在逃,**年在南方某市抢劫了运钞车,现金20万,还打死了四名押钞员,国家a级通缉犯!”
    公安内部专门有一套对全国在逃的犯罪分子的详细记录的网络系统,等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通报就发了过来,在那份传真上,还有一张面目清晰的照片。
    “啧啧……这小子胆真肥儿,居然藏在这天子脚下。”其中一个民警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人,五条人命啊!可是这报告怎么写啊!”
    办公室内的民警都看向封志,羡慕的眼光怎么都掩饰不了,毫无疑问,人家队长摆明了不想出头,那么捉到这条大鱼的首功,肯定要落在封志的头上了。
    不过封志这小子也不傻,是个厚道人,直接说了是大家的功劳,真是一个大大的馅饼儿直接砸到他们派出所的头上。

    第711章

    方默南他们从砂锅居出来后,天色渐暗,华灯初上,清幽的月色流泻着七彩的霓裳。高楼林立,灯火辉煌,张扬而温暖。提醒着脚步匆匆回家的人们,其间总有一盏灯,切切亮着等着回家的人。
    “你这只臭老鹰,要沉得住气才行啊!”方默南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巴掌拍在站在她腿上的玉哥儿脑袋上,笑骂道。
    玉哥儿翅膀扑棱、一番嘶鸣,弄的持枪歹徒是心烦意燥,所以就铤而走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只是这会踢到铁板了。
    玉哥儿不满地瞪了方默南一眼,那意思,人家还不是好心提醒你们嘛!
    “笨蛋!要不动声色!”方默南拍着它的脑袋继续说道。
    贺军尧听着方默南数落玉哥儿,嘴角上弯,翘起一个圆滑的弧度,“南儿怎么知道,那家伙是歹徒的。”
    “你忘了我会看相啦!”方默南蹭蹭鼻子笑着道。
    事实上也确实是看出来的,方默南倒在贺军尧怀中,站稳后,第一时间就看向那个人,看着他娴熟的表演,没有一点儿破绽,给人老实忠厚的感觉。
    虽然他这个身材不高,年龄三十上下,但非常的粗壮,脖子和肩背几乎连在了一起,看上去就和个石墩子差不多,非常的壮实,然而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的那张脸。“贺大哥还记得那人的面相吗?”方默南见他点头,接着又道。“那人双耳和头侧的角度,差不多有45度的样子,是典型的兜风耳,在面相口诀里,两耳兜风,卖田祖宗。”
    “嗯!”贺军尧点点头。
    “而且这类人性格极其固执,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方默南顿了一下接着道,“他这人除了耳朵之外,那个男人的天庭处明显的凹陷了下去,而且嘴唇很厚。说明他对物质的**十分强烈。”
    “这种面向很普通吧!”贺军尧挑眉道。“普通人谁没点儿物质**的。”
    “嗯!招风耳虽说是破败祖业同时自尅,其实也不完全如此,有此耳者性格叛逆,硬颈的意思是说倔强。一条道走到黑。拉都拉不回来的意思。”方默南接着又道。“相不独论,就比如说同一个形状的耳朵和鼻子在脸型不同的人的脸上所得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富贵有的人却得要饭。相术不能常常看一个部位来断定一些事情是很片面的。”
    既然这么说,“你还看出了什么?”贺军尧挑眉问道。
    方默南轻蹙着眉头说道,“就像你说的,如果单是上面这些,倒也罢了,毕竟这种面相的人为数不少。”她当看到他的眉眼时,心跳忍不住加快了几分。
    贺军尧感觉到方默南的情绪不对时,直接把车停在了路边的黑暗中,拉上手刹,倾身上前把方默南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怎么了?”
    “没什么?”方默南摇头,故作轻松道,“那人眉骨反刀,眉乱如草,双眼不与人对视,却隐隐露出一股子凶光来。相法有云:眉骨横露主性凶,须分燕尾主刑克。眼恶露光主犯法,鼻钩无灶主蛇毒。只一眼就可以断定,那人身上一定背有命案,而且还不是一桩。”
    方默南都不用动用天眼就能感觉到他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身上肯定是携带了凶器,这让方默南也微微有些紧张起来。
    尤其看到他狰狞的双眼,让她想起了前世因抢劫而身死之事。潜意识里她害怕这种抢劫,尤其是在那种狭窄的空间里。又有玉哥儿这种有灵性的生灵,对危险的嗅觉超过了人类,所以才会不停的乱扑腾着使得气氛更加的诡异,那种令人窒息的感觉!令她想起来打了个颤抖。
    见惯了大场面了,会害怕!不是人矫情,而是那记忆太深刻了。
    这浑身都颤抖了,“真没事!”贺军尧不放心地问道。
    “没事?”方默南被他搂在怀里,近得能闻见他身上清冽的男性气息,如同厚重的大地,令她有著微醺的感觉!仿佛置身于飘渺太虚,让人沉醉,让人迷离。
    方默南拍拍他的双臂,示意他放开,抬眼望去,却一下子撞进男子漆黑如墨,又深邃明亮的眼眸中,自己如同被盯住猎物一样,脑中顿时警铃大作。
    方默南瞬间便要往后退,可惜他的两个手臂如铁箍一样,把她困在他的怀里,脑袋向下压低。
    方默南眸底眼神一变,莞尔一笑,哪能那么在让他轻易得逞,周身灵气一开顿时震出一道暗劲!
    贺军尧双臂被震开,直接震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软玉温香顿时没了,唉!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不是不能制止住她,他的功力也不差,而是不愿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伤害了她。宁可自个儿受伤,不愿伤她一分一毫。
    方默南挣脱后,两人相视一眼,在这狭小的车子里,两人上演了全武行!
    两人同时出手,二人的招数颇为精妙,挟着劲风而来,端的是讯若飘风,疾如闪电,凌厉无匹,有雷霆万钧之势。
    两人身法极快,身形变动,人影飘飘,点、打、扫、拂、拐、劈,动作大开大合,妙招纷呈,倏忽见贺军尧向方默南连攻了七八招,招招都暗指向她的周身大穴。
    方默南眉眼含笑间,眼神波光流转,轻轻松松地拆掉他的招式。两人上三路攻个不停,下三路也没闲着,缠、踢、摆、扫,你来我往,是招招凌厉,招招不虚!
    方默南是越打眼睛越亮,贺军尧则是奉陪到底,唇边泛起一丝笑意。
    陡然间贺军尧的攻势刚猛起来,招数奇幻,或五虚一实、或七虚一实,配以奇快的身法,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瞻之在左,忽焉在右。一使开来,就令方默南眼花缭乱,摸不透招式的去向。
    突然间贺军尧停止了攻击,方默南发现自己已然躺在了他的怀里动也不能动。“迷踪点穴法!”方默南惊呼道。
    “嗯!”贺军尧点点头,看着她因刚才运动而渐渐绯红的脸颊,在她耳边低沉地呢喃道,“不害怕了吧!”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性感,她的脸更加红晕了。
    “有你在,不怕。”方默南抬眼望向他娇嗔道。
    两人尽情地打了一通下来,方默南一扫先前的颓势,车子里静了下来,两人彼此的呼吸都没有紊乱,缠绕在一起。能感觉彼此的气息,感觉彼此的心情,空气中变得暧昧旖旎起来。
    贺军尧倾身上前,方默南抬眼望去他的眸色在她的眼中,渐渐的微沉而黑如墨,静静的,能感觉道眼底深处的暗流涌动,能感觉到他胸前精劲而有力的肌肉和烫人的温度。
    贺军尧压低了头,轻轻的贴着方默南的额头上,两人鼻息间已经紊乱、急促,彼此的心跳加快,无声无息的吻上稚嫩的唇瓣。
    方默南抬起了手,轻轻搂着他的脖子。
    贺军尧心神一震,垂眸望去,看着娇笑嫣然的她。晶亮乌黑的水眸,酡红的脸颊,纷嫩娇艳的红唇,洁白的贝齿轻咬着那纷嫩的唇,看起来那样可口,诱人……这样的默认无异于火上浇油,彻底点燃了他的热情。
    他压抑了已久的气息顿时变得充满了掠夺、侵略。一双一手臂,穿过她的腰身,眨眼间本来还躺在他怀里的精灵,已经被他抱在了怀里,稳稳地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
    瞪大眼睛,惊呼声!方默南还没喊出来,就瞬间被他吞没在唇齿之间。
    他的唇火热的烫人,吻没有任何的技巧,厮磨啃咬,依旧粗鲁霸道,带着占有的气息,像一只发情的雄狮在宣告着自己的专属权,被贺军尧搂在怀里的她没有一丝的反抗余地,被动的承受了着他最直接如此直白的掠夺方式。
    那红艳柔软的唇,香甜,仿佛是毒品,令他沾上便欲罢不能。
    他精壮而有力的手臂,紧紧地困她在自己的怀里,有力的大手,沉稳有力的摩挲着她的后背,这一吻不知持续了多久,她感觉自己的唇越来越痛,他才放开怀中的少女,幽深的眼眸看着她酡红的小脸,那晶亮澄澈的水眸,锁住了被他啃得红肿的唇。
    “嘶……粗鲁的家伙。”方默南轻扯着嘴角说道。
    “抱歉!”贺军尧看着唇瓣沁出丝丝血丝,“你可以咬回来。”
    “去!咬回去,不还是你占便宜啊!”方默南粉拳捶在他的肩头。
    方默南微微抬头,朝着他嗔怪一眼,黑夜里的星眸异常光亮。她这般娇俏妩媚的模样,看得他心头悸动,黑眸渐渐幽深起来,头再次压了下来。
    “痛!”字还没喊出声,他的吻落在了她的脖颈上。两人同时轻颤,男人的双唇转而开垦他如凝脂般的脖颈,辗转吮吸,双手不安分的抚摸着娇嫩的躯体。
    那双浸染**的黑眸热情如火,那迷人灼热的气息仿若随时都可能将她燃烧成灰烬。
    感觉到他的狂野,让她有些招架不住了,双手抵住他的胸口,企图推拒他,可他哪肯轻易放过他,他的双臂如铁钳一般牢固,这时的她依着本能扭动着推拒着他。
    但她这一扭动,明显感觉他声音嘶哑闷哼声,便感觉到他火热的滚烫,抵住自己的下身。

    第712章

    方默南自然清楚那是什么,浑身打了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过来,“军尧,放开!”她声音沙哑且性感。
    眼前的男人第一次听她呢喃着他的名字,顿时一个激灵,身下的**有变大了。“别动!让我抱会儿。”声音暗哑而压抑,他不在有任何动作,头埋在她的脖颈之间。
    他强制按捺着自己的**,冷汗滴落下来,而她是一动也不敢动,乖乖地坐在他的腿上。直到他的**渐渐退却。
    贺军尧把方默南抱到副驾驶座上,她自个儿扣上安全带。
    两个人都沉默着不说话,气氛静谧而紧绷,好像随时都会断裂。方默南则看向车窗外,天已经黑透了,窗外黑漆漆的,她能感觉背后男人粗喘的呼吸,压抑地意味十分明显。
    下一刻车子便呼啸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车子就这么开进了医院,车子停了下来。贺军尧转身从后座上拿过方默南的羊绒大衣,给她穿上。又把她的高领毛衣的衣领部分彻底放开,遮住了整个脖子。
    他这样的动作,方默南还能不明白脖子上意味着什么?她气恼地瞪看着他,“你干的好事!”更像是撒娇。
    “我送你上去。”贺军尧穿戴整齐后,下车牵着她的手朝里面走去。
    行动之间,方默南不放心的使了个‘净身咒’,起码衣服不在褶皱。
    幸亏是冬天有高领毛衣,方默南又拉拉衣领。这一路上的时间,足以平复了自己的情绪,恢复如常了。浸着血丝的红唇,已不再红肿,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电梯门刚刚打开,魏启红就等在电梯口,看见方默南的到来,偷偷地松了口气,总算回来了。
    “抱歉!来晚了!路上出了点儿事!”方默南眼含地歉意说道。
    魏启红一听她的话。立马担心起来。“路上出了什么事?”
    方默南边走边说,把在砂锅居的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现成的挡箭牌。
    “这天子脚下,首善之区。竟然还是这宵小之徒。你没受伤吧!”魏启红略带气愤的小脸。关切地问道。
    “没有!没有!人已经被抓了。”方默南摇头说道。
    “谁被抓了。”余老抬眼问道。
    魏启红把事情简单的复述了一遍,其结果不言而喻声讨声立即一片。
    “人已经抓了,相信他很快就会得到应有的报应了。不用在惊动什么人了吧!”方默南制止住他们打电话的冲动。一个无权无势的犯了法的小老百姓,不用那么兴师动众的,法律一定会秉公处理的。
    “小潜儿和余先生,今天感觉怎么样!”方默南话锋一转问道。
    一说起他们这父子俩,魏启红婆媳两个就像打开了话匣子说个不停,当然最多的是父子俩的病情比昨天更进一步。
    不是医生的她们,肉眼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气色更好!
    方默南先去看了看小潜儿,护士正陪着玩儿呢!所以也没进去打扰,饭吃了,药也喝了,剩下的就是护士哄着睡了。
    重新回到余长龙的病房,方默南从自己的房间里抱出陶罐,魏启红婆媳二人不用说,自动的消毒洗手。
    贺军尧则趁机告辞离开,方默南去送他,站在电梯口他低头在她耳边小声地且沙哑地叫道,“南儿!”舌尖轻舔了下她的耳垂,在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时,他快速的闪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刹那别有深意地目光,让方默南的心漏掉一拍,感觉着耳朵热乎乎的,红彤彤的都能滴出血。
    方默南深吸两口气,平复了自己的情绪,转身回了病房,推开房门魏启红她们已经出来了,拉回了方默南的心神。
    站在电梯里的贺军尧苦笑地看着自己身下支起的分身,一路飙回了松园,在后院打拳打到后半夜,才发泄完多余的精力,稳定了心神之后,才开始打坐修行。
    “今天还是疼痛!忍着点儿。”方默南把白纱布,团成团。
    “疼痛!不怕,只要不像昨儿一样,痛咱不怕!”余长龙表现的非常英勇及大无畏。
    魏启红她们二人在他的腿上均匀的抹上黑漆漆的药膏。
    “咦!好像和前两天有所不同。”余长龙闷哼说道。
    “咋地啦!很疼吗?”余老太太一听见儿子的声音,手顿住,立马关心的问道。
    “妈!没事,感觉上比昨儿疼痛减轻了。”余长龙皱着眉头,细细感觉道。
    “那只是心里作用,尤其昨天收到那种无力感的刺激,下意识的才会觉得疼痛减轻了。”方默南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他道。
    玉哥儿倒是谨记贺军尧的嘱托,没有站在她的肩膀上,而是站在沙发的靠背上,当然离的她非常的近。
    方默南的话音刚落,破碎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余长龙的嘴角溢出,同往常一样,又是折腾了一夜,期间方默南盘腿打坐,继续吟唱清心咒。而余长龙则是疼的晕了就晕了,醒来了接着是难熬的疼痛,来来回回的折腾。
    天还没有亮,魏启红看着自己的丈夫又一次疼的晕了过去,拿出白毛巾擦拭他发迹的汗水。
    方默南睁开眼睛,看了下窗外,“把药膏擦拭掉吧!”
    “哎!好嘞!”魏启红是立马精神百倍,一扫先前的疲惫。兴致高昂的快速的把他双腿的药膏抹了去。
    听着他细细的鼾声,魏启红高兴地终于又熬过了一天。一兴奋就睡不着了,再说昨儿她可是一天都被余长龙给困在床上,让她睡觉,这些天熬的眼圈都红了。
    睡着了,两人自然在外面的套间聊天,魏启红问道,“这两天都上哪玩儿了。”
    方默南简洁地说道,“大冬天,冷飕飕的一派萧瑟,也没什么好去处,没上哪玩儿,而重点都花在吃上面了。”
    说起来吃,魏启红可是地道的皇城根儿脚下的人,那可是比谁都清楚,还一套一套的,“老京城的饭庄有约定俗称的规矩,叫堂的最大,所谓堂,即可办宴会,又可以唱堂会,饭庄里不仅有桌椅,还有舞台和空场,很是气派,最早的堂一般都在皇城周围。”她接着说道,“福寿堂的翠盖鱼翅,同和堂的天梯鸭掌,东兴楼的烩鸭条鸭腰加糟、盐爆肚仁、乌鱼蛋汤;什刹海会贤堂的什锦冰碗,外加玉华台汤包、春华楼银丝牛肉、丰泽园糟蒸鸭肝、厚德福糖醋瓦块……正是南北荟萃。”她是如数家珍啊!
    魏启红抿抿唇接着道,“比堂略小的才叫庄,再次之的叫居。它们与堂很大的区别在于只办宴席,不办堂会,是一般官员或进京赶考秀才落脚之地。清未民初号称京八大居,即是如此。八大居包括:前门外的福兴居、万兴居、同兴居、东兴居(此四家又称‘四大兴”),大栅栏的万福居、菜市口北半截胡同的广和居、西四的同和居、西单的砂锅居。其中福兴居的鸡丝面颇有名,光绪皇帝每次逛八大胡同,必去那里吃鸡丝面。砂锅居你去过了。
    广和居是鲁迅先生邀朋聚友常去的地方。广和居是道光年间专为南方人开设的南味馆,其中南炒腰花、酱豆腐、潘氏清蒸鱼、清蒸干贝、蒸山药泥,都驰名一时。京城里最早的粤菜馆叫醉琼林,至光绪年间红火的粤菜馆要数陕西巷的奇园和月波楼两家。陕西巷即八大胡同之一,自南而北的走向,这两家粤菜馆在南端热闹之处。
    这京城还有八大楼、八大坊、八大春。”她不无遗憾地说道,“经过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沧桑后,能开到今天的已经不多了,许多具有历史性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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