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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傻瓜爱上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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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九点钟了,我起床之后走到客厅,方与大概是听到了我开门的声音,从房间里钻出来说,林溪,你醒了,还发烧吗。
  “嗯。”我应了一声,“不发烧了,感觉精神好多了,你怎么起得这么早。”
  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方与不再喊我“林妹妹”,而是直接喊我的名字,让我突然地感到了生疏。
  方与说,我习惯早起,煮了皮蛋粥,买了包子,等你和糊糊起来就可以吃了。
  “呀,我老早就闻到粥的香味儿了,一直没敢出来,怕控制不住自己。”米糊糊从房间里走出来,笑着说道,“我担心这爱心粥没我的份呢,这下好了,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吃了,真是沾了某人的光。对了小溪,感觉好点儿了没。”
  我点了点头,说,“你这个吃货,只要是听到吃的东西,鼻子比谁都灵,耳朵比谁都尖,嘴巴比谁都馋。”
  方与转身去了厨房,从厨房里盛出来三碗粥,端到了餐桌上,对我和米糊糊说,吃吧,包子应该不凉。
  “凉也可以吃,又不是冬天。”米糊糊坐下来吃完了一个包子,喝了一口粥道,“老方,真有你的,没想到你这个男人居然还有这么细腻的一面,这粥煮的是忒棒!”
  我说,你不知道,方与的爸妈就他一个儿子,没有女儿,所以他小的时候他爸妈是把他又当儿子又当女儿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他全能,粗活细活都会干。
  米糊糊白了我一眼,说,我又没夸你,你跟着邀功什么呢。
  我笑了,说,我一听到被夸,不管是夸我还是夸别人,都会觉得很开心,你说,我是不是骄傲了呀,啊,米糊糊,米糊糊,是不是,是不是?
  米糊糊又白了我一眼,说,神经病!
  也许是因为心情好,看哪哪儿都好,看到方与更觉得好,我故作语重心长地说,方与呀,你终于长大了,姐,咳咳,可以瞑目了,咳咳……
  方与不说话,看着我和米糊糊神经质的对话,只是微微地笑着。我接着说道,方与,我今天晚上让白静娴到我们家里来吃饭吧,你觉得怎么样?
  方与颔首,说,你说怎样就怎样。
  米糊糊问,白静娴是何许人也。
  我说,我方嫂,哈哈。
  吃完早餐,我回到房间里,给白静娴打了电话告诉她晚上过来吃饭之后,我说,静娴,恭喜你啊,一切搞定。
  我把昨夜方与的话告诉了白静娴,我以为白静娴会激动地跳起来呼喊,但白静娴却很沉着,她说,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怎么忽然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激动劲儿呢。
  我说,那好吧,要不你再考虑考虑,等考虑成熟了之后,你们再交往。
  白静娴叫了起来,别呀死丫头,女孩子家要表现的矜持一点儿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才能达到最高境界。我下午就去,还可以帮你做饭。
  我说,不用,我们家里有大厨,方与做饭可好了,就是他让你过来尝尝他的手艺呢。
  成人之美,无疑也是一件比较快乐的事情,我把功劳都加载到方与的身上,也算是对他昨夜忙了一场的报答吧。
  到了下午,方与买回来菜,问我,白静娴什么时候过来?
  我说,怎么,开始猴急了?放心啦,她今晚一定会过来吃饭的。
  方与点点头说,知道了。
  下午三四点钟,白静娴带着水果登门。我开门看见她的第一眼,忽然感到她与往日不同了。
  白静娴做了一个头发的造型,身上还有香水的味道,面容也是精心修饰过的,精神焕发。
  待她把东西放下,我和她来了一个拥抱,一边拥抱一边神经地说,静娴啊,你差点就见不到我了,呜呜呜!
  白静娴推开我,说,这孩子怎么了,没发烧吧。
  方与走过来说,静娴你来了。她昨天夜里发烧,今天好了。
  我被白静娴推开后,竖着拇指说,静娴,高人呐,未卜先知,居然知道我发烧了。
  “嗨!方嫂,我是米糊糊,和老方小溪同室而居,相互照应。请多指教!”米糊糊冲着白静娴打了招呼。
  白静娴一时之间没明白,小心翼翼地对米糊糊打了个招呼,倒是方与不好意思了起来,对米糊糊说,糊糊,你别胡言乱语。
  白静娴这才明白过来,当下羞红了脸,说,跟小溪在一起住的人,都被小溪传染了神经质的特性,哪有什么方嫂。
  我对方与说,方与,要不你准备晚上的饭菜吧,我们几个女孩子去聊会儿天。
  白静娴说,我帮着做吧。
  我说,静娴,你是客人,哪里有客人进厨房的,这不合适吧。
  米糊糊拉了我一把,对我挤了挤眼睛,说,合适,非常合适。走,到我房间去,我还有事儿请教你呢。
  我稀里糊涂地被米糊糊往房间里拉,进她房间之前我还冲着白静娴说一句,静娴,要是觉得热的话,你就到我房间里来。
  进了房间,米糊糊关上门,翘着手指指了指我的额头说,你呀,真是个傻瓜,人家两个人想独处,你干嘛要棒打鸳鸯,脑子不开窍。
  我一琢磨,说,也是哦,我怎么就没想起来呢。
  坐下之后,米糊糊说,因为你傻呗。我问你,是不是你撮合老方和方嫂认识的。
  我说,是啊,我是不是很有做红娘的潜质?
  我又像往常一样,等着被米糊糊夸,但米糊糊却没有夸我,她说,你这是乱点鸳鸯谱!


  ☆、19 军人

  我不明白米糊糊的意思,也许是担心把他们硬凑在一起他们会不幸福吧。我说,也许他们会幸福呢。
  米糊糊只说了两个字:傻瓜。
  之后,米糊糊跟我说了她和她男朋友的故事。
  米糊糊的男朋友“派大星”是个军人,之所以米糊糊叫他派大星,是因为她觉得,胖胖的男朋友与《海绵宝宝》里的派大星一样可爱。军人的爱情,注定要比一般人坎坷。他们用电话维持,用手机倾诉思念,彼此感受电波式的爱情。
  米糊糊说,派大星是她高中的同学,两个人在一起,本来她的家人就不支持,后来,派大星参了军,家人更是横加干扰,她本来在家乡的小城里没有打算出来,但家人一次一次的给她介绍男朋友,不得已,她离开了家乡,只身来到这个大城市里,虽然身处繁华,但和派大星一样,承受着两地相思的煎熬。
  派大星曾跟她说,假如家人真的不同意,那就分了吧,不被家人祝福的爱情,最终会有收获吗?那一次,她哭的很凶,她对派大星说,这辈子既然认定了他,不管路有多远,我都会坚持,那么你呢。
  派大星说,这样的感情,会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他也害怕被抛弃,害怕被遗忘,怕错过今生的最爱,又怕耽误了米糊糊的青春。
  那一刻,电话两端的眼泪同时落下,米糊糊说,只要心中有爱,就不怕时间的变迁。
  从那以后,米糊糊已经习惯了24小时开机,24小时手机都在身边,哪怕是洗澡也不落下,只为一个偶尔的电话。
  我问米糊糊,这样的等待累吗?
  “累。”米糊糊幽幽叹了口气,苦笑着说,“即便是累,也等了好几年了,这样的等待快结束了。”
  待米糊糊沉默的时候,我在想,她与我一样,这样的等待,她的等待有目的,而我的等待呢,到底哪天才是终点?派大星至少许了米糊糊一个未来,但李小白呢,我好像从来没有让他许我什么未来。
  我一直偏执的认为,他不说,我就不问,这样的爱情最终会凭着心有灵犀走下去。但是,我不问,他为什么不说呢。
  想了太久,只会徒生烦恼,我甩甩头,宽慰自己,何必将未来想得那么忧伤,等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我的李小白自会说出来。
  每个女孩子都有做梦的权利,如同《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我也觉得,我的心上人李小白,他一定是一个盖世英雄,至少也是我的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
  直到白静娴喊我们吃饭的时候,我才从我的梦里醒来,走出去一看,满满一桌子饭菜,还进行了精美的摆盘。还没等我说话,米糊糊已经站在了桌前,看了看闻了闻,笑容满面的对白静娴说,天哪,要不是知道,真以为你们是从饭店里叫来的外卖呢,不行不行,我已经馋涎欲滴啦。
  饭菜全都上了桌,几个人围坐好,米糊糊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当她尝了几个菜之后,忽然搭拉着脸似乎受了满腹的委屈。
  方与说,是觉得味道不好吗?我们可以诚恳接受批评,争取下次进步。
  我哈哈笑出声来,对米糊糊说,你上次笑话我做的不好吃,这下好了吧,枉这一桌子菜,中看不中吃是不是。
  我说完之后,夹起菜,咦,味道不错啊。再夹起其它几道菜,依然味道很好。
  米糊糊拉着哭腔说,这么好吃的菜,方嫂,你以后要经常来啊,我怕你三天不来,我会想念你做的菜。
  我心想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这米糊糊的演技,未免太过于浮夸了,难道是没吃过这么好的菜。
  大概是白静娴已经习惯了米糊糊喊她“方嫂”,也不辩解,笑着说,可以啊,以后我经常来做给你吃,不过呢,这菜大部分都是他做的。
  方与点点头,说,这话不假,大部分都是我做的,要觉得不好吃,批评我,我进步了,也不用麻烦静娴跑来跑去的。
  米糊糊刚吃了一口菜,几乎被呛到,说,老方你真是笨死了,我想尽办法帮你你自己拆自己的台。
  方与抬眼想了想,说,没明白。
  白静娴大概是明白了,立刻低着头不好意思地磨着手指。我说,方与,我们糊糊的意思呢,借着让静娴来做饭,你们见面的机会不就多了么。
  方与听完之后,咧嘴笑着说,你们知道我笨,说话说简单点嘛。
  方与倒也并非完全木讷,可能是做一顿饭下来,两个人有了一些交流,吃饭的时候相互也比较自然,米糊糊最喜欢听方与说他当兵的时候,方与就说一些在部队里发生的事情。
  米糊糊指着方与左耳上方的疤痕问,你这伤疤是怎么来的。
  方与说,我当兵是在陆军部队,陆军一般都比较苦,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遇到了山体滑坡,我从山上滑落下来,脑袋被石头划破了。
  白静娴说,有道疤,更显得有男人味道,你脑袋受伤也是那次么。
  方与点点头,还没说,我接着说道,说起方与受伤,其实并不是他不小心,如果他要不是特别注意的话,估计就不是受伤这么简单了,那次,他是为了救他的战友自己才受了伤,所以说啊,我们方与是一个英雄。
  方与笑笑,说,其实也不是什么英雄,他们都是战友,我脑袋受了伤却救了他们的命,值得的。
  这个时候的方与,在我的眼里真的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我也明白,为什么白静娴会选择这样一个男人,尽管方与有些木讷,但他真的不失为一个真的汉子,哪怕他现在只是一个保安,但职业和身份,与一个男人的魅力是没有关系的。
  吃完了饭,白静娴没有做太久的逗溜,毕竟第二天还要上班,我交代方与把她送下来送上车,这一天也就安然过去了。
  后来的日子里,白静娴果然隔三差五的过来,成了我们这里的常客。她和方与的恋爱,似乎就没有什么悬念,日子也慢慢步入正常轨道。
  转眼距离李小白的离开即将一个月,算算该是李小白的归来之期,这个晚上,我拨通了李小白的电话。


  ☆、20 失眠

  挂了电话,我一阵落寞。李小白在电话里说,他可能还要再过些日子回来,具体什么时候,他自己也不清楚。也许,这就是一个新闻工作者的生活吧,流浪着,漂泊着,如同一个孤儿。
  沉沉地躺着,我想起我来上海,为什么要找一份这样的传媒公司,也许是受了他太多的影响。李小白已经在我的生命里无孔不入,我血液里的每一寸相思里,都有他的存在。如此地惦念着他,我进入半梦半醒之间。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一群白鸽飞起,我穿上洁白的婚纱,李小白英俊潇洒,随着婚礼进行曲的演奏,他牵着我的手走进教堂,给我戴上了戒指,我嫁给了他。
  牧师问他愿意娶我吗?他说,我愿意。
  牧师问我,愿意嫁给他吗,我说,我也愿意。
  但就在这个时候,自天上飞来一只灰色秃鹫,一声长啸自教堂外面钻进来,抓起李小白,往外飞,李小白大声喊着“小溪救我”,我哭着飞奔,抓住了他的手跑,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秃鹫带着他越飞越高,我的手再也拉不住他,松开手之后我继续追赶,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秃鹫带着李小白消失在天际。
  我蹲下身子大哭,嘴里念叨着“李小白,李小白”,直到我自己听到我在叫他,我方知是梦,从梦里惊醒,屈身抱着腿,黑夜里留给我长长的孤寂。
  我拿起电话,想给他打个电话,但看看时间是夜间的三点多钟,我爬起来走到客厅里,打开空调打开电视机,一个人无聊地看着电视。
  这个夜晚,米糊糊出差去了外地,方与值夜班,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电视里放着什么我不知道,大概是只想听到一点声音。
  有人说,当一个人最寂寞的时候,能陪在自己身边的,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也不是最爱的人,而是,螨虫,它们永远永远躲在皮肤下面,距离人最近的地方,即便是伤害,至少是陪在身边。
  我有这个奇葩的想法的时候,忍不住凄然一笑,笑自己如同深闺怨妇一般,愈发想依赖,那个人始终不来。
  就这样,我在客厅里坐到天亮。
  门开了,方与从外面进来,手里拎着豆浆油条,看见我从外面进来,说,你怎么起的这么早,我还以为你在睡懒觉呢。
  我说,我失眠了,在这里坐到了天亮。
  “你不是又生病了吧?”方与把早餐放到餐桌上,走过来就要摸我的额头。
  “呸!”我把他的手拨开,白了他一眼,“大早晨的就诅咒我生病。”
  方与垂下手,笑了,说,没生病就好,赶紧洗脸刷牙,趁热把早餐吃了吧。
  我说,方与,你每天都给我带早餐回来,如果你要是不在这里,谁给我带早餐?为了避免我赖上你,以后不要再带了吧。
  方与张张嘴巴,嘴角带着些许的笑。他说,从明天起,我不带了吧,你要记得自己买早餐。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在不经意之间,方与变得这样敏感。我点点头,毕竟每天吃着他买回来的早餐,我总觉得欠他似的。
  方与回房间休息,我收拾好自己吃了早餐,便去了公司。白静娴看见我,凑到我的办公桌前,小声地说,你听说没,公司走马上任过来一个经理。
  经理?我说,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听来的,我怎么不知道。
  白静娴说,你没看见今天办公室里收拾的非常干净么,宫胖子让我们一起收拾的,说是新任经理今天要来部门里训话。
  “男的女的?”我问。
  “不知道呢。”白静娴说,“应该有些来头。”
  宫胖子从门外进来,满脸堆着笑,说,同事们,今天公司来了一个新的经理走马上任,我们部门里同事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样才能显出我们铁血军团的力量。
  紧接着,她又说了一通话,具体什么内容,我走神没有仔细听,无非就是各种套路的战斗檄文。
  紧绷了两个小时,困意来犯,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一夜没有睡好的我终于在办公室里平日里听来枯燥无味,现在听来如同摇篮曲的音乐里,伏在桌面上睡着了。
  有人推了我一把,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擦了一把嘴巴,转头看看白静娴,白静娴往我左侧指了指,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短发姑娘。
  我对白静娴说,我们又来新同事了。
  白静娴惊惶地看了我一眼,把头转了过去。我看着这个姑娘,说,你好!
  那姑娘穿着一身职业装,正冷冷地看着我。正当我有些迷糊的时候,宫胖子叫道:“你干什么呢,大上午的就在睡觉!”
  我心里咯噔一下,低着头没敢搭话。那姑娘说话了,问,“宫主管,她叫什么名字。”
  “冉经理,她叫林溪。”宫胖子说道。
  天!我竟然把宫胖子交代过今天新任经理要来的事情忘掉了。我透过余光看着身旁的这个姑娘,看着比我年纪还小,我心里叹息:完了完了,我不仅忘掉了新任经理要来的事情,还不知道身边的这个姑娘就是新的经理,她第一次见我,我就给她不好的印象,她一定会像宫胖子一样,给我穿小鞋。
  信任的这位姓冉的经理没有说什么,走到办公室的中央,说:“大家好,我叫冉夕,是公司经理,负责本公司的三个部门的调配工作,其中就包括本部门。今天第一天上班,就是和大家简单认识一下,希望大家以后能够携手并肩,不遗余力地为公司工作,也为自己的将来奠定基础,以后我有什么做的不到的地方,各位也可以直接指出来。”
  领导皆是如此,上任的时候,都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到了最后,还不是都一样,比如说宫胖子。初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她是好人,是凭着自己的真实能力坐上主管的位置,若不是我看到那一幕,恐怕我还傻傻以为真是如此呢。
  但好在,这个新来的经理冉夕没有为难我,和同事们交流了很久之后,冉夕出门欲走,我总算松了一口气,可没想到,冉夕转头眼睛直视着我,冰冷地说,林溪,你到我办公室里来一下。


  ☆、21 旧人

  我紧跟在冉夕的身后去往她的办公室,我也明白,夏天暴风雨来临之前一般都没有风。
  冉夕的办公室新添的,房间里的办公家具还有刺鼻的味道。她坐在办公桌前的旋转靠椅上,纤细的手指慵懒地抬了一抬,轻巧着声音说,坐吧。
  我坐下,两只手拘谨地交叉放在腿上,等着雷雨降至。我偷偷瞄着冉夕,像一只可怜的小猫儿,或者是等待被她涮着玩的猴子。
  冉夕端起骨瓷杯子,优雅地喝了一口水,瞥了我一眼,说,你来上海多久了。
  不是训话么,这套路怎么不对?她的话语显得柔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样子。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惊愕地说,问我么。
  “嗯。”冉夕点点头,放下杯子,从鼻息里面窜出一丝无声的笑,“这房间里除了你我之外,还有别人么?”
  “嗷。”我眨了眨眼睛说,“我年初过来的,半年多了。”
  “在这里习惯吗?”
  “感觉,还好,习惯的。”
  “你今年多大?”
  “22岁。”
  冉夕顿了顿,靠在座椅上仰着头,似乎在算着什么。末了坐直了身子,冲我笑了笑,说,那你和他认识五年了对吧?
  他?我怔怔地看着冉夕,我问,他是谁?
  “你说呢。”
  “你说的他,不会是……李小白吧?”这个时候除了李小白,我不知道还能想到谁是和我正好认识五年。
  我睁大眼睛看着冉夕的动作以及冉夕的唇形,我多希望冉夕说的他,与李小白无关,若是有关,,他们之间或许有故事,这个世界不可能这么巧!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巧,冉夕点了点头。我说,你认识他?
  冉夕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她似乎在叙述起了故事。
  “我和李小白是大学校友,认识到现在十三年了吧。我们念书的时候,他学新闻媒体,我学营销管理,毕业之后,我们一起来到上海。我说得这么明白,你也应该清楚了吧。”
  “你就是他说过的前女友?”虽然我已经猜出了大概,但是我宁愿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波澜不惊的生活,不希望这么狗血,也不需要多这一笔色彩。
  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宁愿与世无争平庸的活着,也不想惊涛拍岸一不小心拍在脸上。
  可现实就是这么狗血!在我的疑问说出口之后,冉夕淡然地回答了我,她说,对,我就是李小白的前女友。
  我笑笑,冷冷地回答,你是他前女友,关我什么事呢,你不至于是为了追述你和他的逝水年华而专程来找我的吧。
  冉夕轻哼一声,笑出来的样子都是那么的冷傲。即便是她在冷傲,这也与我无关,我必须要捍卫我的主权。她说,我还没无聊到这种地步,不过,也善意的提醒你一句,毕竟你还年轻,有些事情未必是你看到的样子。
  我说,冉经理,您要是没什么事情,我要去上班了。
  冉夕说,好,我们现在说正事。眼下有个大的项目,需要有人接管,我呢,初来乍到,好像这里的人其他也没有认识的,对你比较熟悉,所以,这个项目交给你来做吧。
  “什么项目?”我在想,她不会是存心刁难我的吧,说完之后,看着冉夕的眼睛,又仔细地在她脸上打量了一番。
  说实话,冉夕是漂亮的,至少我觉得比我漂亮,比我成熟,比我丰姿绰约,比我有气质,比我更具有女人味。若是她真的和李小白有过恋爱,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和李小白分卡,或许,是她放弃了李小白吧。
  冉夕打断了我的思绪。她说,盈锐地产新项目上马,广告项目正在做系统招标,需要有人把个拿下来,我看过你做的一些文案,觉得你可以胜任这个项目。
  “可我是网络部,不是广告部的呀。”
  “从明天起,调你去广告部,广告部还是由我负责。”
  我迷迷糊糊地,以为是来被训斥的,谁知道,不仅没有训斥我,还给了我一个广告项目。只是,我更在意的是冉夕和李小白之间究竟是不是藕断丝连。至少冉夕能知道有我存在,就让我已经肯定,李小白和她之间一定有联系。
  “林溪,林溪……”冉夕连喊了两声我的名字。
  我“啊”了一声问,冉经理,你刚刚说什么。
  冉夕摇了摇头,说,我跟你说了半天,你究竟有没有听到。
  “哦。”我想了想,还是选择说了实话,“我刚刚走神了。”
  冉夕摇头吐了口气,说,你呢,先要去盈锐,拜访一个叫张长生的人,他是盈锐的营销总监。
  “那我什么时候去,有没有他的照片,他的联系方式什么的。”
  “你农村来的吧?”冉夕白了我一眼。
  “嗯。”我点了点头,故作委屈地说,“我没做过这样的工作,什么都不知道,我担心我无法胜任。”
  “如果你的工资比现在要多一倍,我不知道你能不能胜任呢?”冉夕自信地看着我。
  我能感到,我的瞳孔开始放大。浑浑噩噩二十多年,以前没操心过柴米油盐,现在的我,可是什么都不缺,只缺钱的人啊,我怎么可以和钱过不去!即使是我不懂,那我也要快速学会。我点点头说,能,我肯定能胜任。
  “OK。”冉夕坐正了身体,“你现在可以回办公室了,我会把关于这个项目的内容发到你的E…mail的。”
  我思考着往门外走,我想,我和冉夕初次认识,她为什么要帮我呢,难道,是因为李小白,因为他们认识,他们有过恋情,后来,冉夕嫌贫爱富,踹掉了李小白,现在心里产生了愧疚,就想借着帮我来弥补对李小白的伤害?
  左右思考了一番,我想,一定是这样,不然的话,冉夕为什么会是公司经理,一手掌控三个部门。她这么年轻,估计也是和宫胖子一样,靠着出卖色相上位吧。宫胖子色相不佳,所以上位了主管,而冉夕模样姣好,所以上位了经理。
  “你为什么要帮我?”想到此,我转身问冉夕此刻我更为纠结的问题。


  ☆、22 疑问

  冉夕轻笑了一声说,我没有帮你,我只是在帮我自己,所以你无需感恩戴德。
  我楞了两秒钟,觉得她这话无可辩驳,说多了也不过是自讨没趣,便离开了冉夕的办公室。
  回到位置上之后,白静娴问我有没有挨批,我摇了摇头,说,冉经理让我去广告部,负责盈锐的广告。
  “好事儿,盈锐地产那么大,真为你感到高兴。”白静娴对我握了握拳头,“加油,我看你呦。”
  我点点头,浑身懒洋洋的,不想在说话,我反复地想着冉夕为什么要帮我,帮了我却又不承认是在帮我,为什么呢?
  中午接到人事部的通知,让我移交这边的材料去广告部,自此,我觉得我与网络部这个我待过半年的地方要做一个简短的告别了。虽然在同一层大楼 ,虽然以后和这个部门的同事依然抬头不见低头见,但离开这儿,我竟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下午整理完资料,我带着我零碎的东西去广告部报到,广告部主管乔懿带着我进门,指着角落一个采光不好的空位说,你就坐在那儿吧。
  我说了声“谢谢”,乔懿没有说话,就离开了办公室。
  广告部的人我大都认识,所以相互之间并不陌生。而我们公司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阴盛阳衰,或许,这是所有做文化行业工作的共同特点吧,
  毕竟是刚刚跨了部门,新部门同事对我不冷不热,幸好我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在这个下午,我对着电脑看着冉夕发给我的关于盈锐的资料,不知不觉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听到桌子被敲的砰砰响的时候,一下睡意全无,抬起头,就看见乔懿站在我的办公桌前。
  乔懿是那种看着比较干练的三十来岁的女人,个子矮身材瘦,一脸严。我自知理亏,毕竟是到新部门的头一天,我竟然就表现得这么失败。我深感内疚地说,对不起乔主管,我……
  还没待我把话说完,乔懿说,你在网络部的事情,我也是略有耳闻,宫主管说了难对付,看来果然如此。
  对乔懿从宫胖子那里听来的关于我的评价,尽管我心里有一百个不认同,但只能咽到肚子里面去。我吞了一下口水说,对不起。
  “不用。冉经理把盈锐的项目交给你,还专门把你从网络部调到这边来,说明你肯定是有一些能耐的,你要联络好盈锐的张总监,明天去拜访他,还有,媒体推介方案需要做出来,你不懂的地方,可以问唐果。”
  乔懿说完之后,离开了办公室。我坐在办公桌前束手无策恶时候,唐果坐在椅子上滑到了我的身旁。唐果这个姑娘大概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明亮的眸子被额前的一些细发掠过,看似小溪流一样的清新。因为之前跨部门,大家交流甚少,我对她也不了解。
  唐果凑过来脑袋,诡秘地笑了笑,小声地对我说,姐,我叫唐果,你也可以叫我小糖果儿,甜甜的。姐,你知道乔大总管为什么不待见你吗。
  “乔大总管?”我指了指门外,想问是不是乔懿的外号叫乔大总管。
  唐果点点头,小声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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