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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之空间俏佳人-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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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这段感情注定无望,便选择了和我在一起。
我开始天真的以为,早晚有一天能够代替你时阿姨在他心里的位置,后来才发现,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我心灰意冷之下决定放手,嫁给了你的亲生父亲。
你父亲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也一定会是一个好父亲。
可惜,天妒英才,早早的就去了!”
“妈,你爱我父亲吗?”翟念辰问。
金花毫不犹豫的回道:“爱,只是那种爱和对你爸不一样,除了心动之外,更多的是感激和感动。”
“现在呢?你还爱他吗?”翟念辰小心翼翼地问。
金花点了点头:“将一个人放在心里,是不那么容易忘得掉的。”
“那你为什么还和爸在一起?”翟念辰眉头微拧。
金花理所当然地回答:“因为我爱你爸啊!”
“我不懂,一个人怎么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翟念辰不是很能理解金花的想法。
“傻孩子,这并不矛盾,就像是你有了相许,难道就不爱我了吗?不会的。”金花接着道,“你父亲现在已经成为了,我生命里必
不可少的亲人,你时阿姨在你爸的心里也一样。”
翟念辰拧紧了眉头:“这不一样,我父亲已经死了,可是时阿姨还活着!”
“这事不能这么看!”金花解释道,“你时阿姨帮了你爸良多,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她,就没有你爸的今天。
你爸心里有她,这并不能算是他的错,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是他重感情的表现。
慢慢的,我也就看开了。不去计较,日子才能过得好,计较得太多,失去的反而会更多!”
翟念辰若有所思。
她一晚上没有睡,在想她和时相许闹别扭,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最终发现,真的是她太过于矫情了。
第二天,翟念辰去找时相许,主动向他道歉,两个人又和好如初。
几天后,关于陈心晴的案子,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
吴大姐的前婆婆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一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大姐的前婆婆不服,提起了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时相许得知判决结果以后,对这事就没有再关注了。
不过,他仍旧抽空带着翟念辰去了一趟陈心晴的墓地,去看一看这个可怜的孩子。
回去的路上,翟念辰问:“如果没有出现这次医闹,你还会喜欢上我吗?”
时相许握紧翟念辰的手,十分肯定的回答:“一定会的!”
翟念辰笑了。
☆、第九百二十章 番外十六:妞妞,一步错,步步错
我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刘音染。
不过,因为我生在农村,这个大名鲜少有人提及,大家都叫我妞妞。
我的父母打从我有记忆开始就不存在,听我哥哥说,妈妈是生我的时候难产死的,而爸爸是得重症去的。
爷爷怜我和哥哥年幼,便带回了家里抚养。
奈何,爷爷和大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爷爷和大伯能容得下我们,大伯娘母子却不能。
大伯娘每天只给我和哥哥吃很少的食物,却让我们干活,干不好就用柳条打我们。
两个堂哥看到了,不但不帮我们,还会在一旁嘲笑。
每一次,我都藏在哥哥的身后,一边瞪着他们,一边在心里把大伯娘骂我们的话,默默地还回去。
在我幼小的心里,大伯娘母子就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我曾经向爷爷和大伯告状,希望他们能够为我和哥哥做主。
可是,他们前脚训斥完大伯娘,后脚大伯娘就克扣我和哥哥的食物。
如果不是哥哥偶尔从山上弄点野菜给我吃,我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一个问题。
那个时候的我,没有别的愿望,就希望能吃上一顿饱饭。
后来,哥哥有一天出去,竟然拿回来了一碗野鸡汤。
只可惜,我一口都没有喝到,全部进了大伯家的两个堂哥嘴里。
为了这事,哥哥和两个堂哥打了一架,最后却还是因为一句“家和万事兴”,而不了了之。
我怨,我恨,却也无可奈何。
哥哥看出我的难过,找机会带着我去了时家。
他说时爷爷于我家有恩,让我一定要听话,并同时家姐姐搞好关系。
我乖乖的答应了下来。
我从小饱受人情冷暖,只要我想,绝对能够讨得对方欢心。
我成功了,时家人都很喜欢我。
我也很喜欢时家,时家不仅有吃的,有喝的,有穿的,还有一个表情冷冷的,长得却很好看的小哥哥。
只是,小哥哥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肯和我说。
我有点伤心!
不过,我相信等时间长了,小哥哥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然而,现实往往是残酷的。
几年过去了,小哥哥不仅没有喜欢上我,反而更加厌恶我了。
他不仅厌恶我,甚至还暗中警告我,让我离时家姐姐远一点。
我不明白,我长得既可爱,性子又讨喜,哪里比不上时家姐姐了?
为何小哥哥的眼里只有时家姐姐,却没有我?
我本来很喜欢时家姐姐,后来却变得越来越嫉妒。
时家姐姐不仅有小哥哥的喜欢,还有时爷爷的疼爱,施奶奶的喜欢,就连我哥哥也天天依依长,依依短的。
明明我和时家姐姐一样,都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为什么她所得到的,要比我多得多?
这不公平!
随着时爷爷成为了青山绿水生产队的大队长,我这种不公平的情绪到达了顶峰。
既然不公平,那我就想办法还一个公平好了。
我听说棕头发蓝眼睛的人,不是纯种的华国人,而是有外国人的血脉,这样的人一生下来就是罪恶的。
时家姐姐不能控制自己的出身,她不算是错,那错的只能是她的爷爷。
我写了一封举报信,利用和时家有私怨的原村长媳妇,将这事捅到了镇上。
我倒是要看看,没有了时爷爷的庇护,时家姐姐还能不能那么好命!
我的计划成功了!
我在那帮人赶来之前,偷偷溜进时家,把放在炕柜上的盒子给拿走了。
我隐约记得,盒子里面装着时家的钱。
等那帮人来了,这个盒子肯定是保不住的,我把东西留下,也不会有人发现。
我告诉自己这不算偷。
可是,我心里十分清楚,这是不对的。
只是,我既然选择了走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时爷爷被带走了,我偷偷去看了一眼,时家姐姐并不在,不知道去了哪里。
哥哥很着急,我却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滋味。
既希望时家姐姐回来,又希望时家姐姐再也回不来。
最终,时家姐姐还是回来了。
她不仅回来了,还开始追查时爷爷被举报的真相。
我害怕,真的很害怕!
特别是哥哥已经隐隐发现了什么!
如果哥哥发现事情是我干的,我简直不敢想象,他会有多生气!
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于是,我把从时家拿到的那个盒子,趁着没人的时候埋进了地里。
这样一来,别人找不到东西,也就不知道东西是被我给拿走的了。
至于其它的事情,又没有证据,我只要矢口否认就行了。
把盒子处理好之后,我又写了一封举报时家姐姐的举报信,借着去镇上的机会,交到相关人员的手里。
我再一次成功了!
可是,回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
我遇到一个好心人,说会把我送回去,我傻傻的信了。
却没有想到,我居然着了对方的道,被拐到一个巷子里迷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是在一辆车上。
我的眼睛被蒙着,看不到四周的景象,我很害怕,开始剧烈的挣扎。
可是,我的手脚被束缚着,我的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堵着,我的挣扎显得是那样的柔弱与无力。
那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这一刻,我泪如雨下,我后悔了,真的后悔了。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我绝对不会鬼迷心窍,去举报时家姐姐。
也许,这就是我做错事情的报应吧!
车子不知道又开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一个人毫不温柔的把我从车里扛了下来。
我下意识得挣扎,对方一巴掌拍在我的后背上,让我老实一点。
那力度要比大伯娘打我的时候,大上好几倍,我吃了痛,再也不敢挣扎了。
既然暂时逃不了,我只能表现得乖巧些,少吃上一些苦。
我的想法是没错的,同批被拐卖的女孩当中,我挨打的次数是最少的。
我听这些拐子说,要把我们卖到深山里,给人当童养媳。
童养媳名义上是未来的儿媳妇,实际上,待遇不是一般的差。
不仅每天要没日没夜的干活,还不给好菜好饭吃,顶多不被饿死。
这样的日子并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虽然表现得很乖巧,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怎样才能逃出去。
一天夜里,我趁着拐子睡着了,伙同被拐卖的另一个女孩,偷偷溜了出去。
一个拐子不知怎么发现了端倪,火速追了上来。
眼看着人离得越来越近,那个女孩竟然一回身,将我推倒在地,然后一扭身,自己飞快的跑了。
我崴了脚,爬起来也跑不快,很快就被拐子给追上了。
拐子将我扛在了肩膀上,继续追那个女孩。
可是,有我这么几十斤重的拖累,拐子追人的速度,到底比之前慢了许多。
那个女孩成功逃脱了。
我真的把那个女孩当做朋友,要不然也不会和她一起逃跑。
却不曾想,我最后竟然成为了助她逃跑的垫脚石。
这个事实让我很伤心。
然而,让我更伤心的还在后面。
拐子把我带回去之后,将我的衣服脱光了,当众用鞭子鞭打我,用来警示那些也想逃跑的女孩子!
我又羞又怒,却又无可奈何!
我的身体很痛很痛,痛到几近麻木。
这次毒打过后,我发起了高烧,拐子也不给我看病,就让我这么烧着。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就这么死了也好。
可惜,我的命够大,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也许拐子怕我再次逃走,尽快脱手,把我卖给了一户山里的人家。
这户人家只有父子两个人,男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
他的儿子要比我大上三四岁,是一个除了吃,什么也不会的傻子。
据说,男人的媳妇就是因为生了个傻子,受不了这个刺激,偷偷地和人跑了。
男人花光了所有积蓄,把我给买了回来,就是为了让我将来给傻子做媳妇。
男人怕我跑了,出去做农活的时候,将我给锁在了屋子里。
我每天除了做些家务,剩下的时间都在陪傻子玩。
傻子似乎很喜欢我,我去哪里,他就跟着我去哪里。
然而,我却一点也不喜欢他。
如果将小哥哥比做天上的明月,那么傻子就是地上的淤泥。
两者的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
在见过明月之后,我又怎么可能看得上淤泥呢?
男人似乎发现了,我对傻子的不待见,对我越发的严苛。
他不仅限制我的自由,还不给我饭吃,除非我能把傻子给哄高兴了。
为了填饱肚子,我只能照做。
可是,我的内心却是极为不愿意的。
我暗中发誓,一定要离开这里!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机会。
男人要出一趟远门,一走就是几天的时间。
我哄骗傻子,说他爸爸不要他了,必须要赶紧去找,再不找就来不及了。
傻子信以为真,花了大力气,把锁着的门给砸开了。
我将这个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装进一个包裹里,然后带着傻子离开了村子。
到了镇上,我跟傻子说,让他等我,我去给他买点吃的。
之后,我趁着这个机会逃跑了。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我这次顺利的逃脱了。
只是,男人是个穷人,家里的值钱东西加在一起,也没有多少,我连个回家的路费都不够。
我必须要凑够了钱,才能够回去。
钱还不是最关键的,我身上既没有介绍信,也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
通俗点来说,我就是一个黑户!
身为黑户,我连去招待所住一晚都做不到,只能随便找个桥洞底下对付一宿。
我不敢睡实了。
可是,我今天跑了一路,实在是太累了,不经意间就睡了过去!
在梦里,男人找到了我,让我跟他回家,继续给傻子当媳妇。
我不禁害怕的呼叫。
瞬间,我被噩梦惊醒。
待我醒来之后,我发现我怀里的包裹居然不见了!
包裹里的东西是我所有的家当,没有了包裹,我现在身无分文。
难道要重新回到男人家里吗?
我不!
我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绝对不能就这么回去。
天无绝人之路,我相信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去找警察叔叔,希望他们能够把我送回哥哥身边。
哥哥就算再恼我,我也是他唯一的妹妹,他不可能不管我的!
然而,警察叔叔并没有把我带到哥哥身边,而是把我给带到了男人面前。
原来,男人之所以离开家,就是在镇上找了一份临时工的活。
傻子等不到我,闹得很大,正好被男人给看到了。
男人猜出来我逃跑了,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他之前找了关系,给我弄了一个假户口,警察叔叔见到男人提供的证明,不疑有他,直接让男人把我带回去。
我不愿意!
可我再反抗,也没有成年男人的力气大。
最终,我仍旧被男人给带回了家里。
男人虽然把我带了回来,却格外的不待见我。
他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安安分分和傻子度过余生的。
于是,他寻了一个门路,把我又给转手卖了出去。
上一家是打算把我嫁给傻子,尽管对我称不上好,但是也没有动手打过我。
这家就不一样了。
他们家没有女人和孩子,只有三个兄弟,年纪都在三十往上。
因为家境不好,没有钱娶媳妇。
所以,这三个人全是光棍。
他们把我从男人手里买过来,就是当媳妇用的。
他们倒是也想买个年纪大些,能生养的,奈何价格太贵了。
男人急着想要把我转手,要的钱还算公道,三兄弟才把家底给掏空了,将我给买了回来。
我还小,要拿来做媳妇,还得过上几年。
但是,他们也不能把我养着吃干饭,每天白天不仅让我做许多的活,晚上还对我动手动脚的。
我剧烈地反抗,换来他们的拳脚相加。
次数多了,我也就学乖了,不敢再去反抗,任由他们对我为所欲为。
我想过逃走,只是这三兄弟要比当初那个男人看管我,看管得还要严,根本就不给我逃走的机会。
看着黑漆漆的房顶,我经常会想,哥哥正在做什么?
他听到我不见了,有没有去找我。
如果他来找我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找到我?
若是他能在一个月之内找到我,我愿意这一辈子都做一个好人,再也不因为嫉妒,做昧良心的事情了。
可是,老天爷并没有听见我的祈祷。
我悲惨的生活仍旧继续着。
转眼间,我十一岁了,就在我快要认命的时候,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有一个小寡妇竟然喜欢上了老三,要给老三做媳妇。
而我这个童养媳,自然成为了碍眼的存在。
于是,我在小寡妇的帮助下,从三兄弟的家里逃了出来。
我这回再也不敢去警察局了,只能把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模样,一边往家乡的方向走,一边想办法博人同情,从对方手里讨点吃
的喝的。
尽管这种办法,毫无尊严可言,却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我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根本找不到工作,为了活下去,我只能这样。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好心的。
讨不到东西的时候,我只能饿肚子,运气不好,连着被饿一两天也是有的。
饿肚子还好说,最可怕的是生了病。
我根本看不起大夫,只能依靠和时家姐姐学来的浅薄医药知识,去山上给自己采点草药,直接咬碎了吃。
我自嘲的想,也许这就是我的报应吧!
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价,这是常理。
我只是想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一个头啊!
我走了两个多月,仍旧没有成功走回家乡。
慢慢的,我也不再执着于回家了。
也许,那早就不能称之为我的家了!
如果哥哥真的在乎我,又怎么可能找了几年都没有找到我。
就算他没有能力亲自来找我,至少要发个寻人启事啊。
可是,他并没有!
哥哥一直很喜欢时家姐姐,更是把时爷爷当成自己的亲爷爷一样敬爱。
或许哥哥早就为了他们,放弃我这个妹妹了。
只有我,还傻傻的在乎这一丁点亲情。
我从来没有那么重要!
从来没有!
有一天,我走到了一个村子,在我快要饿晕过去的时候,一位和时爷爷差不多岁数的老奶奶救了我!
老奶奶和时爷爷的五官,并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脸上却带着和他如出一辙的笑容。
那个笑容很温暖,带着包容和疼爱。
我情不自禁的哭了。
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时爷爷对我不错,我当初怎么能举报他呢!
如果我不去举报他,有时爷爷这个大队长照应着,我和哥哥现在的日子,一定生活得很不错,我哪用得着像现在这样颠沛流离
。
老奶奶见我哭得伤心,心疼的不得了,好一阵安慰我。
我求着她收留我!
我知道老奶奶家里也不富裕,可是我实在不想再去过四海为家的生活了。
老奶奶有些为难,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九百二十一章 妞妞:一步错,步步错
老奶奶有一个孙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谢勾哲。
老奶奶问我,我叫什么?
刘音染吗?
不!
我早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刘音染了!
我和老奶奶说,我叫刘迎新。
我要把过去开心的,不开心的全部忘掉,开始迎接新的生活。
老奶奶对我谎报姓名的事情没有任何怀疑。
对老奶奶来说,我以前叫什么名字,过着怎样的生活,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老奶奶是一个很通透的人,在她身边,我感到很开心。
但是,老奶奶的家境并不富裕,只能够得上温饱而已,养两个孩子有些费力,我和谢勾哲每天都必须要帮着做一些事。
虽然仍旧要做事,但是因为这次是我心甘情愿的,所以我既不感到苦,也不感到累,反而感到很踏实。
我希望能这样生活一辈子。
然而,对于我这样的人,连这点卑微的愿望,终究也是妄想。
老奶奶生了病,很严重的病,为了给她治病,我和谢勾哲把仅有的钱给花光了。
可是,我们仍旧没能从死神的手里,把老奶奶给拉回来。
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老奶奶彻底离开了我们。
老奶奶虽然走了,但是生活还要继续。
我们两个半大的孩子,如何继续活下去,成为了一个问题。
本来发生了这种事情,按照我之前的性子,应该找机会离开。
可是,老奶奶走之前,曾经拉着我和谢勾哲的手说,要我们互相扶持着走下去。
尽管老奶奶没有明说,我却知道她希望我将来能够嫁给谢勾哲。
谢勾哲比不上小哥哥,却也是一个十分勤劳的人。
我相信只要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去,谢勾哲将来一定能够成为,为我遮风挡雨的男子汉。
所以,我选择留了下来。
可是,家里除了一个破旧的房子,当真可以用一贫如洗来形容。
别谈生活品质了,就是想要吃一顿饱饭,都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为了活下去,我勾搭了邻居家哥哥。
我看得出王大志喜欢我,从他手里讨点吃的应该不难。
我成功了!
只是,王大志并不是一头小绵羊,而是一头狼,总想着对我动手动脚。
为了稳住王大志,我骗他说,我喜欢的人是他。
等我将来长大了,就嫁给他为妻。
他开始还相信,对我规矩了不少,随着我和他的接触越来越多,他越来越不满足于此,竟然骗我去他家,然后趁机强了我!
那天,我哭了很久。
王大志说:“你既然说要嫁给我,早晚都要成为我的人,我只不过是早一点行使了身为丈夫的权利,你有什么好哭的?”
我不能和他说,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嫁给他,只道:“我们两清了!”
他给了我食物,我把我最宝贵的第一次给了他。
从此,我再也不欠他的了。
我浑浑噩噩的回到家,换了一身衣服躺在炕上,沉默的看着布满蜘蛛网的房顶。
我头一次开始怀疑,当初决定留下来是不是错的。
谢勾哲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巴掌大小的鱼,兴高采烈的跑回来。
看到我肿成了核桃的眼睛,他关心地问,我是不是被人给欺负了?
看着谢勾哲满是担忧的脸,我摇了摇头。
即便我把我的遭遇告诉了谢勾哲,又能怎么样呢?
他还小,根本没有能力对王大志做什么?
报警吗?
细算起来,我也不是无辜的小白花,警察说不准认为我是自愿的。
最重要的事,我不希望颠覆我在他心里美好的形象。
我跟他说,我是太想老奶奶了,才会哭得这么伤心。
谢勾哲信以为真。
他拉着我的手说,老奶奶在天上一定会保佑我们的,看他今天就很幸运,从河里捞出来了一条鱼。
他待会儿就把鱼给炖了,给我补补身体。
我听了非常感动,将独自离开的想法给打消了。
在我满是黑暗的世界,老奶奶和谢勾哲就是一道光,带给了我光明,我又怎么会愿意离开光明呢?
只是,这个地方真的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我希望谢勾哲和我一起离开这里,谢勾哲不同意。
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从来也没有去过外面,对他来说,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陌生了。
况且,他和这里的人都很熟悉,多多少少能够得到一些帮助。
去了外面,他一个人也不认识,当真是求救无门。
我能够理解谢勾哲的心情,却并不认同他的观点。
外面的世界天高海阔,存在无数种可能,只要我们想,总会有办法生活下去。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事就被耽搁了下来。
后来,王大志又来找过我,我并不想见他。
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不从了他,他就把这事告诉谢勾哲。
被逼无奈,我只能从了。
不过,我再也没有收过王大志的食物。
拿我的身体换取来的食物,我嫌脏!
我迫切的想要离开,摆脱王大志,可是谢勾哲就是不肯走。
我心情压抑,加上每日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最终生起了病。
我躺在炕上,突然自暴自弃的想,就这么死了也好!
这也算是解脱了!
然而,谢勾哲却不允许我死。
他为了我将所有能求的人都求遍了,希望他们能救救我。
可是,人是善良的,却不是无私的。
看病需要花很多钱,村子里的人都不富裕,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把所有的积蓄掏出来。
我对谢勾哲说:“算了吧!”
谢勾哲绷着小脸说:“不行!你相信我!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明明谢勾哲也很害怕,却还要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安慰生病的我,这样的他真的很让我心疼。
我泪眼朦胧的道:“如果我活下来了,一定会和你好好过日子!”
只要能和谢勾哲在一起,粗茶淡饭一辈子,我想我也是愿意的。
谢勾哲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镇上有义诊的。
从没有出过村子的他,义无反顾地去了镇上。
王大志见谢勾哲走了,偷偷溜了过来,给我带了一个窝窝头。
他让我不要怨他,他是很想给我治病,让我当他的媳妇。
可是,他妈不愿意。
家里已经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年底的时候就结婚。
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但是从他的口里听到,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我仍旧非常愤怒!
我费力的拿起窝窝头,直接砸向他,想要将他给轰出去。
我的这个行为直接激怒了他,他又对我行了不轨之事,说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还生着病呢,他就这么对我,这和禽兽有什么分别?
我试图反抗。
然而,哪怕我健康的时候,都不是王大志的对手,现在浑身无力,就更拿他没有办法了。
也许是我惊怒过度,直接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王大志已经离开了,我不在村子里,而是在镇上的一家招待所里。
我旁边坐着一个人,不是谢勾哲,而是一个有着一头棕色的秀发,和一双碧蓝色眼睛的人。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认出来了对方是谁。
我以为我是恨时楚依的,可是看到她的时候,我心里涌现出最多的,不是恨意,很是欣喜。
我很想和时楚依相认。
然而,她早就已经认不出来我了!
她不仅没有认出来我,看向我的眼神当中,还带着一抹同情。
从小到大,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同情。
于是,我将到口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既然时楚依已经忘了我,那就让从前的事情成为过往云烟吧!
我从时楚依的口中得知,她就是来镇上义诊的大夫之一,是谢勾哲把我带到了这里,让她给我看病。
没有想到,我当初举报了她,她不仅没有像时爷爷一样死于非命,竟然还成为了一名大夫。
看时楚依的穿着打扮,她的生活水平应该很不错。
哪怕没有时爷爷的庇护,时楚依依旧是挂在天上的明月,而我却是那路边的野草,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倒。
我不禁感叹,果然是同人不同命啊!
时楚依并没有和我说太多话,就去厨房给我熬小米粥了,
等把小米粥熬好了,谢勾哲盛了一碗,一口一口的喂给我喝。
我的身体是很虚弱不假,端碗粥的力气还是有的。
但是,我并没有阻止谢勾哲。
我要像时楚依证明,哪怕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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