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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农媳的开挂人生-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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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晓芬“噗”地乐了,“臭小子,其实你不是害怕你妈我担心,而是你担心我见不得你对川川好,是吧?我这个人看得很开,子女有子女的世界,陪伴我一生的人,是你爸爸;陪伴你一生的人,是川川。所以啊,妈巴不得你们好。跟媳妇争风吃醋的,都是些脑壳穿孔的,为什么看不到,多了一个女人照顾她儿子呢?”
  听了这一席话,李远征的心总算安定了,“妈,谢谢你!”
  夏晓芬摸摸他的头,“傻小子,去吧!”
  院门外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车头绑着一朵大红花,这是李大伯借回来的,他的侄儿、侄儿媳妇,都是人中龙凤,婚礼当然要办得最体面。
  李远征把孙婆婆扶到了后排座,喜得孙婆婆见牙不见眼。小车子她做梦都想坐坐,果然感觉比班车舒服多了!“这结婚的排场,我在云市还是头一回见,川川那孩子命好啊!”
  “是我命好,像川川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都被我娶回家了。”这是李远征发自肺腑的话。
  马路两旁不断有看热闹的人围过来,李远征和孙婆婆都会从打开的车窗里递糖果出去,川川说过,分享幸福的人越多,以后就会越幸福。
  没多大会儿功夫,汽车在停在了陆家院墙外。


第四百一十章 幸福得像个傻子
  西装笔挺的李远征如同电影里迎娶公主的王子,浑身上下散发出喜悦、自信的光芒。
  “哇!新郎哥好帅啊!”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感叹道。
  “是啊,我头一回见这么帅的男人,新娘真幸福。”这个女人口里是满满的羡慕。
  “听说新娘子也很漂亮呢!跟新郎是男才女貎。”
  ……
  原本从不在乎别人看法的李远征,这一刻居然听得心里美滋滋的,他和川川原本就是天作之合,要不然,老天也不会给川川重生的机会。
  他大踏步进了院子,周保生等人一一向他道贺,说些讨喜、吉利的话。
  “多谢大家能来参加我和川川的婚礼,我以茶代酒敬大家,祝大家家庭幸福、生活美满!”李远征颈项一仰,喝下了一杯红糖姜茶,他的小兄弟早已急不可耐,等着辛勤耕耘了,他怎么可能喝酒呢?
  “远征哥哥,你今天真帅!”周天福抱住李远征的大腿,在他心里,李远征就是个大英雄!
  李远征轻拍他的小脑壳,“等到你结婚的那天,肯定比我更帅。”
  周天福似懂非懂,“真的吗?那我哪天结婚呢?到时候也是娶晴川姐姐吗?”
  “那当然不是啊,你晴川姐姐是我的妻子,除了我,谁也不能娶她。”李远征话刚说完,猝不及防被人从背后抱住,并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
  “哈哈哈,你真好看!”
  李远征正准备来个过肩摔,却看到凑过来的是一张黑黄的、布脸皱纹的脸,她干瘦的颈项上挂着的那条珍珠项链很眼熟,“周大娘?”
  周大娘笑得像个孩子,“你是来娶我的吧?”
  李远征听陆晴川说过,周大娘老年痴呆了,邓大爷又得了癌症,很同情这对可怜的老人。他制止了上前来劝阻的邓大爷,和颜悦色地问道:“周大娘,你为什么想嫁给我呢?”
  “因为你给我送酸柚子时,就是这个模样啊!你怎么才来?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了!”
  原来当年送酸柚子的自己,在老伴心里这么帅气!邓大爷心头一热,揉了揉泛红的眼眶。
  这段故事李远征也听说过,“那你还想吃柚子吗?”
  周大娘摇摇头,“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娶我。外面的那个黑车车,是你来接我回家的吧?”
  听得邓大爷心里难受极了,“当年娶她的时候,家里穷,轿子都请不请,就是牵着家里一头大牯牛把她给驼回来的,都怪我没本事。”
  “时代是这样,能怪得了哪个?”周保生安慰他,周大娘却硬要上花车,“我就要坐这台牛车!”
  “邓大爷,你带周大娘上花车,我让司机带你们兜一圈。”李远征说道,就当圆老人们一个梦吧!
  邓大爷不肯,他和老伴都有病,怎么能坐接新娘的婚车呢?多不吉利!“使不得!远征啊,你快把川川接出来,莫错过了吉时。”
  “周大娘,邓大爷用花车来娶你了,快上车吧!”李远征不由分说,先把周大娘扶上车,周大娘高兴得像个孩子,“真好,真好!”
  邓大爷在大家的劝说下,只得上了车。
  司机带着他们在城东转了一圈,两位老人很满足,邓大爷不停地道谢。
  “好了,远征,可以去接新娘子了。”孙婆婆领着新郎倌进了陆晴川闺房。
  尽管李远征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这一刻,他还是被眼前的玉人惊艳到了!化了妆的陆晴川比照结婚照的那天多了几许娇羞,更加动人!
  从今往后,对面的那位,便是跟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了!陆晴川的小心脏咚咚地跳着,是啊,这三年来,她每天尽最大的努力改变着所有的人的命运,现在,她终于彻底摆正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川川,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李远征认错道。
  “你没有错,我喜欢这样的你。”
  刚才李远征帮助邓大爷和周大娘实现梦想的事,陈小凤已经告诉她了,这是做好事,陆晴川怎么会生气?
  李远征动情地把新娘子搂进怀里,“川川,我永远爱你!请允许我永远陪伴你吧!”
  “嗯。”陆晴川娇羞地点点头,旋即被李远征公主抱着走出房间。
  院子里传出热烈的掌声,所有的人用最真挚的祝福目送一对新人上车,不是都说他们能带来好运吗?大家沾点喜气,说不定都好事临门了呢?
  按照规矩,女人不能送亲。所以,李远征请陆文忠和陆晴朗上了车。孙婆婆、李远征、陆晴川坐后排,李民朴父子挤在副驾座。人逢喜事精神爽,挤也挤得心情好极了!
  怕撞了热脸,夏晓芬早就躲进了卧房里。
  女方送亲的人尊之为上亲,男主得好好伺候着。所以,汽车还没停稳,李大伯跟李民就忙着开车门,接上亲了。
  作为晚辈,陆晴朗不好意思,“李大伯,不用客气,我自己来。”
  “那当然不行,该依的规矩还是得依的。”李大伯坚持打开车门,“晴朗,请下车!”
  李民朴也请亲家公下了车。
  “夫人,我们到家了。”李远征将陆晴川抱了下来,知青办的伍主任撑开了早准好的红伞。
  “新娘子到喽!”院子里的客人涌了出来,把汽车围得水泄不通,眼前那才貌双全的一对璧人,甜蜜、幸福的模样让众人看着都欢喜,大家说着赞许、祝福的话,李大伯和李民朴一个劲地道谢。
  “川川,这就是我们的家!喜欢吗?”
  陆晴川被李远征放到了床沿上,大红的喜字、崭新的家私(家具)、定格着幸福的结婚照、深情对视的爱人……
  一切,是那么美好,就跟做梦似的。陆晴川一边不住地点头,一边捂着嘴傻笑。
  李远征把她揽在怀里,柔声问道:“怎么了?”
  “感觉太幸福了,自己都变成傻瓜了。”
  听了陆晴川的话,某人一脸坏笑,“还有更幸福的事等着你呢!”


第四百一十一章 999,长长久久
  嗯?更……幸福的……事?
  “远征哥哥,你坏!”陆晴川的小脸快烫得熟鸡蛋了,某人那张帅得无可挑剔的脸放大在她眼前,“我哪里坏了?明明是爱你的表现!”
  说着,两瓣湿润的唇封住了那张红嘟嘟的小嘴,味蕾在贝齿间灵巧的游走,然后爬上那光洁如绸缎般的脖子。
  李远征一手搂着陆晴川纤细的腰身,另一只手将她轻轻按倒,游走在细滑水嫩的肌肤上。很快,他感觉身体跟着了火似的,越来越燥热,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像一只吹到了极限的气球,再不释放,就会爆炸了!
  陆晴川的眼神越来越迷离,宛若一朵被清风撩拨得微微颤栗的红山茶,皮肤上镀了一层浅淡的红,令她看起来更加诱人。这种想要获取更多的感觉,前世她对林大军从未有过,没错,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
  “宝贝,我忍不住了!”李远征边说边拉婚纱上的拉链,却被陆晴川一手按住了,“外面的客人都等着我们招呼呢!”
  “我今天的主要任务是结婚,又不是招呼客人。”
  李远征的话才落音,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是夏晓芬,“远征啊,该筛茶了!”
  顿时,李远征的心是崩溃的,这还是他亲娘么?明明晓得他每天在盼着这一刻,好不容易把这一刻给盼来了,他娘居然来搅局!有这么当妈的吗?“妈,我是不是你亲生的啊?”
  夏晓芬是过来人,当然晓得儿子在干啥,可这不是没办法吗?刚来了一大帮李大伯的朋友,非吵着要新郎、新娘出去筛茶呢!
  “川川,大家都等着,你们快点啊!”今天是儿子大喜的日子,夏晓芬不想惹他不开心,丢下这句话,便走了。
  好事被打断,李远征气不打一处来,“以前吧,每到最关键的时刻,不是这样被打断,就是那样被打断,我可以理解,毕竟没结婚,老天不让我玷污了你的清白。今天咱们都结婚了,还这样,难道是逼着我当一辈子大太监?”
  陆晴川“噗”地乐了,吧唧亲了他一口,柔声哄道:“客人们都是来给我们送祝福的,如果我们连个面也不见,就会显得失礼。快点起来,听话。”
  某人坏坏地问道:“听话有什么好处?”
  陆晴川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道:“晚上随你处置。”
  呃呃呃,就是这么一句而已,李远征因生气降下去的温度立马又烧上来了,再不起床,恐怕就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了!
  “宝贝,做好准备,我的能力很强的!”
  李远征帮着陆晴川整理好衣裙,牵着她双双走出新房。
  云市以前的老规矩是,结婚时新郎倌不用亲自接亲,而是派四个冰清玉洁的小姑娘去。新郎倌的任务是筛茶。等客人们上席了,准备上菜前,新郎便给酒席上的每个客人送两个用红糖水泡着的剥了壳的煮鸡蛋。
  当然,这茶不是白筛的,客人们吃了蛋,就不能放空碗回去了,得给碗里放钱。关系一般的百客,得放五角,时常往来的,得放一块钱。亲朋好友是由新郎、新娘一起筛茶,起码也得两到五块钱了。
  眼下正在“破四旧,立四新”,普通人家结婚就是领个结婚证而已。不过,李家不是普通人家,朋友多,大家都想来凑个热闹。李家也不想把婚礼办得太寒碜,免得委屈了儿子、媳妇。于是,请了厨子回来,在家摆流水席,顺便把女方的酒席也包了。
  在夏晓芬的授意下,李远征和陆晴川先筛了李大伯的朋友那桌,众人对这对新人赞赏有加,出手也极为阔绰,都是统一的六张五块胶票票。
  也许是因为李家不收礼金,百客最少也是回两块的。
  陆晴川把这些钱摸得平平整整,数了两遍,甜甜的说道:“总共999块,数字真吉利,长长久久。”
  “是啊,象征着我们生生世世不分离。”李远征从背后搂住妻子,下巴在她头顶的发丝上摩挲着,“站了一整天,累了吧?”
  “有你陪着,不累!远征哥哥,我们先把钱给妈送去。”
  李远征顿了顿,“好!”
  陆晴川把今天收的茶钱全塞给了李远征,自己提着小藤箱,敲开了李民朴的门,“爸,妈,我们是来上交公款的。”
  李民朴和夏晓芬对视了一下,不解地问道:“什么公款?”
  “这是我娘家的陪嫁,一共是一千八,这些是今天收的茶钱,999块。妈,你点一下。”陆晴川打开小藤箱,连同茶钱一起,摆在了写字台上。
  这媳妇会来事!李民朴内心更为赞许陆晴川了,虽然他们不会要小两口的钱,但人家起码有这份心,表示出对他们的尊重。
  夏晓芬万万没想到,陆晴川这么懂事,忙把钱往儿媳妇面前推,“这钱你们自己存着,我一个当婆婆的,怎么能拿你娘家的陪嫁?”
  “爸,妈,我嫁给了远征哥哥,就是李家的一分子,我的东西,也是属于这个家的,坚决不能搞小金库。你跟爸是当家人,钱当然得交给你们保管。”
  陆晴川言辞十分肯切,可无论她怎么说,夏晓芬就是不收钱。李民朴见她们婆媳推来让去的,做起了和事佬,“既然孩子们这么有心,那咱们就收两百块意思一下。川川,现在是新时代了,我和你妈绝不会干涉你和远征的生活。钱是你们自己凭本事挣的,你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不用上交,咱家允许小金库。”
  公公婆婆通情达理,陆晴川也懂得尊重丈夫,“远征哥哥,你拿主意吧!”
  “在我们家,你的主意就是我的主意。不过,我觉得爸妈说得在理,这次就给两百块好了。”李远征担心妻子难做,从茶钱里挑了四十张五块的,放到他妈手上。现在都七点了,他可不愿意再在这里磨嘴巴皮子浪费时间,还有更幸福的事等着干呢!


第四百一十二章 更幸福的事
  “哎呦,好痛!远征哥哥,轻点!”陆晴川皱着眉头叫道。
  李远征看了看卡在拉链里的头发,小心翼翼往上提了提,“现在还痛吗?”
  “你干脆拔断算了。”
  “我再试试。”李远征研究了一下,哪怕是川川的一条头发,他都视若珍宝,“可以了。”
  此时的陆晴川,如同一只刚剥壳的鸡蛋,白嫩、光洁。李远征轻轻掰开她护在胸前的双手,这是他头一次在灯光下欣赏陆晴川,每个部位就像精雕细琢出来的一般,玲珑有致。
  小腹的那团火顷刻间被点燃,并迅速蔓延向全身,李远征极力隐忍着,细细亲吻着身下的人儿,好担心会弄疼她。
  陆晴川睁开眼睛,见李远征正痴痴傻傻地望着她,便问道:“怎么了?”
  李远征犹疑了片刻,“担心你害怕。”
  害……怕?哈哈哈,她陆晴川从重生到现在,无时无刻不想着给李远征生儿育女,不扑倒他,难道还等着邓思文和余楠木给他们来一场人工授精?
  光想不干假把式,陆晴川的小手爬上了李远征的胸膛,小红唇也笨拙地覆了上去……
  李远征已经忍无可忍了,像捧着一只水晶娃娃似的,极小心、极温柔地将她拥在怀里,一朵朵嫣红与大红的垫铺盖融为一体……
  天亮的时候,陆晴川感觉全身的骨头都散架了。她慵懒地睁开眼睛,对上了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既温柔,又霸气!
  某人长臂一弯,又把她带进了怀里,“川川,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是啊,终于在一起了,终于没有再错过了。陆晴川乖巧地像猫一样温驯地窝在他怀里,“远征哥哥,有你,我真的好幸福!”
  李远征亲了亲她的额头,“宝贝,拥有了你,我就觉得拥有了全世界,谢谢你嫁给我!”
  “哎呀,八点了!”扫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陆晴川顿时一慌,“新媳妇进门第二天,该给公公婆婆奉茶呢!我居然迟到了!”
  她想翻身起床,不曾相动作幅度稍微大了一点点,一个不小心,小手触碰到了不该碰到的地方,霎时被压在了身下。
  “宝贝,你这叫做欲擒故纵吧?好吧,一天之计在于晨,我马上陪你做个晨运。”
  苍天啊,大地啊,这什么跟什么啊?预谋了三年的将某人推倒、吃干抹净呢?到底谁推倒谁?谁吃干抹净谁?怎么就不按套路出牌呢?陆晴川一动不敢动。
  只见某人揭开铺盖起身,匀称的身材、结实的肌肉,简直完美得不要不要的,陆晴川脸一红,把头埋进了被子里,特么的,为毛她现在变成小白兔了?啊?谁能回答一下?
  某人笑得跟只大尾巴狼似的,“看看你,望着为夫的脸都快流口水了,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为了证实自己,陆晴川把头别向一边。
  “快把小手手伸过来,要不然我怎么给你穿衣服?”
  嗯?帮穿衣服?陆晴川乖乖的起身。
  “好好在床上躺着,不乖是要挨罚的。”李远征在她唇上来了个蜻蜓点水,开门出去了。
  “禽兽啊禽兽,你把我们家温润如玉的远征哥哥藏哪里去了?快把他交出来!”陆晴川对着镜子碎碎念,脖子上的草莓一个接一个,给别人看到,多难为情?
  外面端着一盆洗脸水的人听得清清楚楚,迷人的笑容在帅气的脸上荡漾开来。
  他推开门,把挤了牙膏的牙刷递过来,温和地说道:“快过来洗漱吧!”
  陆晴川难以置信地盯着他的脸,呃呃……在床上的,跟在床下的,怎么是两个人?
  “我脸上有花儿?”李远征不动声色问道,陆晴川摇摇头,自言自语道:“难道男人都有多面性?”
  见她刷好牙,李远征递了水给她漱口,接着拧干毛巾,动作轻柔地帮她洗脸,“别人我不清楚,我的多面性是分为床上跟床下的。上了床我做主,下了床你做主。”
  听得陆晴川满头黑线,“那我们能把床换成沙发吗?”
  “随便你喜欢,反正我在哪里发挥都一样。”
  咳咳,发挥……都一样!咱做人能谦虚点不?陆晴川只差咯了一口老血。
  收拾妥当,陆晴川进了灶房,大方桌上放着十只煮好的鸡蛋,半碗红糖。她摸了摸,蛋还热的了,肯定是婆婆帮煮的,这么好的公公、婆婆都让自己给遇上了,陆晴川感觉特别幸福、幸运。
  她剥了六只,分别放进三个碗里,加上红糖,各倒了半碗开水,用调羹搅了搅,让红糖全部化开,用茶盆托着三只碗往院内的客厅去了。
  李大伯、李民朴、夏晓芬正坐在里头闲聊着,看样子已经等了很久了。
  头一天奉茶就让长辈们等着,陆晴川很难为情,“大伯,爸,妈,让你们久等了。”
  “不久不久,我们也刚起来一会儿。”夏晓芬忙着宽慰她,刚结婚,起床得晚,抱孙子就早啊!
  陆晴川端着茶盆走到李大伯面前,正要下跪,被李大叔拉住了,“现在是新社会,新时代,咱不兴这套。”
  “对对对,站着说话就好。”李民朴也说道。
  陆晴川便端着茶盆弯下腰来,恭恭敬敬地喊道:“请大伯喝茶!”
  “好好!”李大伯眼里盈满了笑意,一边端碗,一边往茶盆里放了十张十块的茶钱。
  按照规矩,这茶钱是必须得收下的,陆晴川甜甜地说道:“多谢大伯。”
  然后款款走到李民朴和夏晓芬面前,弯腰说道:“请爸妈喝茶!”
  “乖!”李民朴两口子心里比喝了蜜还甜,放了二十张十块的票子到茶盆里。
  陆晴川照单全收,然后又悉数放到夏晓芬手上,“妈,麻烦你帮我们把钱存着。”
  夏晓芬下午就带回来一张存折,上头写的是陆晴川的名字。


第四百一十三章 三天回门
  幸福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陆晴川回门的日子。
  夏晓芬准备了六斤新鲜猪肉、六斤苹果、六斤香蕉。这两样水果是李民朴专门托人买回来的,比一般人买些面条啥的回门礼显得稀罕。
  陆家四口今天全部请假了,一大早就望着女儿、女婿回门。特别是杨喜莲,女儿嫁出去这三天,她跟丢了魂似的。
  “川川去落烟坪也没见你这么难受。”陆文忠忍不住说了句,结果就换来一阵痛批,“那能一样吗?她去落烟坪,还是咱陆家的人。”
  这又是哪门子的歪理?陆文忠哭笑不得,“那照你的说法,她现在就不是咱陆家的人了?”
  “那还能算吗?以前,无论她在落烟坪呆多久,回的也是咱们家。现在好了,回的就是他们李家了。”杨味道莲越说,心里越不是滋味。
  陆文忠拍拍她的肩,宽慰道:“好了好了,女大不中留,你不可能一辈子把她留在家里当老姑娘吧?再说人家李家,也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现在多了一双父母疼她,多好!”
  眼下也只能这么想了,杨喜莲起身去灶房,陈小凤正忙着杀鸡。落烟坪的乡亲们送来的鸡,他们一只没舍得吃,都给川川留着。
  “凤儿,辛苦你了。”杨喜莲蹲下身来,陈小凤把簸箕往后一拖,“妈,不辛苦!这事我来就行了,你别弄脏了手。”
  好贴心的儿媳妇啊!杨喜莲不忍心看她一个人忙活,去揉面粉,擀饺子皮。
  陆文忠两父子忙着打扫卫生。
  “晴朗啊,听你民朴叔说,你又要去外地学习了?”陆文忠乐呵呵的问,以前就觉得这个儿子老实、木讷,不会有大出息,便让李民朴给他谋个送信的工作,没想到邮电局李主任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很重用他。
  陆晴朗把垃圾扫成一堆,“前几天李主任找我谈了,但这次有三个提名,不晓得我能不能被选上?”
  陆文忠习惯了与世无争,“看上级安排吧,让我们去,我们就去;不让我们去,也没办法。”
  “爸,很多机会是我们自己争取的呀!”陆晴川边说边挽着李远征的手走了进来,前世,她对待事物的态度也跟她爸一样,所以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如今,她再也不会这样了。
  近几年,陆晴朗也受了她很多影响,把她那句“不试怎么晓得行不行”记在了心底,所以,刚才他老爹发表了意见之后,他不再说话。
  现在,川川的话让他很受用,“远征,川川,民朴叔跟你们说过了吗?”
  “是啊,李叔叔跟我爸说,所有职工中,他最看中你。只要你继续保持下去,去学习的机会肯定是你的。”李远征见到大舅哥眼底的那抹惊喜很欣慰,那个榆木疙瘩终于开窍了!
  听到说话声,在灶房里忙碌的两位女同志出来了,杨喜莲接过李远征手上的东西,“都是一家人,拿东西太见外了,下次可不许这样。”
  “也没什么,就是一点肉和水果。”陆晴川说道,杨喜莲立马不高兴了,“看看,这才出嫁了三天,就跟我不亲了。”
  陆晴川无奈地拉住妈妈的手,撒着娇,“妈,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当女儿的,带点东西孝敬一下你跟我爸,有什么不对的吗?”
  “好好好,你怎么说都对。饿了吧?”
  陆晴川在李家吃了早饭出来的,当然不能说饿呀,否则她这多心的娘亲又会以为,李家待她不好了,“本来是不饿,但闻到了鸡汤的香味,就饿了。”
  “就你嘴馋!鸡还炖着呢,我给你找点零嘴吃着先。”杨喜莲乐呵呵地找了些糖食果品出来。
  三个男人忙着搞卫生,陆晴川和杨喜莲进了厨房帮忙。
  “在那边过得不习惯吗?”现在只有她们娘仨,说话方便,杨喜莲怎么看,都觉得女儿这几天瘦了。
  “有什么不习惯的?大伯、爸妈、远征哥哥都对我好得不得了,每天我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都快变成猪了!”陆晴川说的是大实话,在李家她莫说做饭,连扫个地夏晓芬都不让,说新媳妇得进门一个月后才让干活。
  杨喜莲半信半疑,“那你怎么会瘦了呢?”
  陆晴川拍了拍小脸蛋,“哪里瘦了?明明就长胖了好不好?”
  收到她眼色的陈小凤,假装仔仔细细地打量她,“是啊,我也觉得长胖了,脸比以前圆了点。”
  “是吗?”杨喜莲再看了看,好像……是胖了一点点,算了算了,只要女儿在婆家没吃亏就成,“回去的时候,带两只鸡回去,剩下的那只我给凤儿留着。”
  鸡是周保生他们带来的,总共四只。既然说到了这里,陆晴川便问道:“周支书他们什么时候走的啊?”
  “就你上车去李家一阵就走了,说是要赶下午四点半的火车。川川,幸好你料事如神,我提前让你爸买了些糕点、糖果让他们带回去,要不然,让人家打空转身,该多失礼啊?”
  凝视着越来越优秀的女儿,杨喜莲有一瞬间的恍惚。前些年,她每天为两个孩子操碎了心,一个木讷,一个胆小没主意,好像川川从插队前,主意就大了,再后来,晴朗也变了不少。如今,两个孩子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她也安心了。
  见到她们三人聊个没完没了,李远征决定晚上就住丈母娘家了。川川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刚嫁给他,肯定对这里很怀念,还是让她慢慢适应婚姻生活吧!
  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灶房里天南地北的聊,倒也其乐融融。
  陆晴川看出哥哥有好几次对着她欲言又止,便借口出来。
  不一阵,陆晴朗也跟了过来。


第四百一十四章 夫人,就忘家规了?
  “哥哥,有事吗?”陆晴川晓得哥哥是个闷葫芦,于是先开口问道。
  陆晴朗抓抓后脑壳,“是有点事,你能来我房间吗?”
  “好啊!”
  两兄妹一前一后进了睡房,陆晴朗请陆晴川坐下,“川川,我还是想得到去京市学习的机会。虽说李主任稍微看重我一点,可我没做出什么成绩来。你办法多,能不能帮我想个能提升我们邮电局业务的点子?”
  这个……当然不难,为了适应发展,邮局从寄信一步步转型,先是开通了公用电话业务,到后来,又发展成了储蓄银行。眼下大家都穷得叮当响,做成银行跨度太大,公用电话倒是可以考虑。
  “公用电话?”陆晴朗觉得不可思议,不过转念一想,现在普通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全靠写信,信在路上走的时间又长,等收到信黄花菜都凉了,如果有电话就不一样了。只是,电话怎么公用呢?“川川,你能不能说得具体点?”
  “就是在邮电局装上电话,普通民众都可以用,按分钟收费,不够一分钟的,收够一分钟的钱。”这个陆晴川清楚得很,九几年时,她偶尔去乡里用公用电话打给林大军,因为不足一分钟会按一分钟收费,她总是死盯着计时器,等到59秒时,迅速挂上电话。
  陆晴朗听完,竖起了大拇指,“川川,你真行,这么好的办法都能想出来。咱们是同一个妈生的,怎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呵呵,因为经历得多呀!陆晴川笑道:“我也是偶然想到的。”
  “反正这个主意好,我明天一早就找李主任说。”陆晴朗非常高兴,能有好的提议,学习的机会非他莫非了。
  陆晴川提醒道:“你还是先认认真真写个方案,这样显得比较正式。”
  “对啊!”陆晴朗一拍脑门,川川想问题就是周全,“我现在就写,一阵你帮着我把把关。”
  “好。”陆晴川在写字台上拿了本书,静静地坐在一旁看。
  写方案对于陆晴朗来说,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跟公牛挤奶似的,写写停停,抓破脑壳才挤出几行字来,不好意思地拿到陆晴川面前,“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呢?”
  陆晴川一看,写得太粗枝大叶了,当然,这也不能怪哥哥,毕竟他没有经历过。
  “我们应该细化一下公用电话的使用步骤,并将它的好处一一列举出来,这样领导就能一目了然了。
  在陆晴川的细心指点下,陆晴朗茅塞顿开,又重新做了一份,“川川,再帮我看看。”
  “嗯,现在很完善了。哥哥,这次的学习机会一定是你的。”陆晴川很欣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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