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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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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收烟,一路跟着他去打仗,干小日本鬼子。
他是早憋着想打一张,身为军人,不打仗怎么还叫军人。
他钱多,兵强,武器足,自信满满。
但很快,他就失算了。
学校里教的那一套,在真实的战争环境里效果甚微,甚至恰恰相反。小兵们在青阳县和文县吃饱喝足,日子过的很好,谁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去送死。
打一打,逃一逃,总想着回去继续过好日子。至于国家存亡,民族生死,才不关心。
而他这个师长也不作脸,虽然心有壮志,但身体拖后腿。炮声一响,他就头痛欲裂,吃止痛药都不管事。
如此兵败溃散,一路逃回青阳县。
热河已经乱作一团,唐继尧扶着脑袋,心慌意乱。
他以前总觉得自己不怕死,可以为了壮志豪情慷慨就义。但现在想着家里的老婆和刚出生的孩子,身边的情人和未出世的孩子,还有银行里的美金,箱子里的银元,他就舍不得死了。
不想死,那就只好逃了。
咬牙狠心,他也不要脸了。
放话出去,拔营掉头去察哈尔。
师长都打定主意要走了,下面的小兵都跟疯了似的,蝗虫一样在青阳县和文县疯抢。
到了五月中旬,唐继尧带着他的军队,压着一车又一车的烟土,银元,金条,和他的小情人一起回察哈尔去了。
把满目疮痍的青阳县和文县丢在脑后。
自此,老百姓才不得不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来的强盗去的贼,唐家的少爷都是一个样。
第182章 相忘于江湖 5
1949年5月。
香港一年四季都 是烈火骄阳,这样火辣辣的热和闷,让唐继尧真心住不惯。
半山的别 墅里还有一丝凉风拂过,他坐在面朝大海的阳台里,听着收音机。
南京政府死到临头还在谎言连篇的欺瞒世人,而外国电台里早已经满是共@产@党的胜利消息。
他早就看透,南京政府是气数将尽,所以及早抽身,保全根本。
听说老头子已经去了台湾,把南京扔给了白先生。白先生也只是拖延时辰,这天下还是泥腿子来坐。
他要是不走,大概也是跟着去台湾的。可台湾有什么好?他又不是浙江人,跟着老头子去也不会受到重用。还不如在香港,自由自在。
当然香港真是太热了,一年没有四季,住不惯。
不过没关系,香港是通商口岸,他可以移民去外国,重新感受一年四季。他大哥就在英国,快五十岁的人了还不肯结婚,在大学里当教授教书,宁可跟书本过一辈子。二哥在法国,接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生出一堆杂种,也不好好养,平时散放散养,过年过节就赶到他这里。看着这一批中不中西不西的侄子侄女,他真心头疼煞。
但又不好赶人,毕竟孩子们没有完整的家庭已经很可怜。然而这群小恶魔十分可恶,除了花钱别无长处,也很讨人厌。
至于内地,是回不去了。那边正共产呢,他这种成分不好的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前几天他在维多利亚大酒店过了四十岁的生日,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很是热闹了一番。
都说四十不惑,回顾前半身,他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以前真是太傻了,以为自己能做英雄。其实到头来就是一个普通人,怕死,贪财,好色。
这没有什么不好,他现在儿女双全,身体健康,很满意。
当然也有烦心事,人家羡慕他一妻一妾齐人之福,殊不知齐人之福哪里那么容易。家里两个女人,时时刻刻闹翻天。
而膝下的儿女双全也是烦恼诸多,因为生母不同,故而一点也不和睦团结,每时每刻勾心斗角,争宠夺爱。
他就是家里一块唐僧肉,人人都要咬一口。
年轻的时候觉得这叫万众瞩目,现在才明白这叫烦恼缠身。
大女儿已经十八岁,定下了人家,是家世相当的少爷。大儿子在读高中,资质平平,平时呼朋唤友,就知道花天酒地。他很看不惯。可姨太太就这么一个儿子,宠着不放。他也没办法。
还是老三最有出息,十三岁读国中,年年都拿最佳学生奖状。但是少年老成,一点也不天真浪漫,让他不得亲近。而且小小年纪自有打算,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未来,不劳他父亲大人指手画脚。真叫人郁闷的很!
最疼爱的是十四岁的小女儿,蘑菇头,学生装,粉嫩的脸蛋,青春逼人,娇艳无比。会对他撒娇,甜丝丝软绵绵的抱着他叫爸爸。他送她去香港最好的贵族学校,宠她像一个公主。然而小公主天生骄纵,脾气不好,而且智慧也不高。小小年纪除了吃穿打扮攀比男友,读书一点也不行。不过凭着一副好相貌,将来挑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成婚,倒也可以过日子。
最小的儿子才八岁,正读小学。顶着一个马桶头,小小年纪就一副啤酒瓶的眼睛,看起来是个书呆子的未来,真叫人丧气。
可孩子们虽然这不好那不好,但也都是他的孩子。
在这一片兵荒马乱的乱世里,他能保全自身,保全全家,真可谓是奇迹。
值得他一生庆幸。
只是活到如今,他还不知爱情是何物。
虽有一妻一妾,但说到心动情痴,从来没有。
不可谓不是遗憾。
但人生哪能尽如人意,他也不能强求。
第183章 相忘于江湖 6
五十岁的时候, 唐继尧终于无法忍受香港的闷热,移民加拿大,安心养老。
然而长大 了的孩子们都闹翻天,大女儿已经嫁了人成了家,自然是要跟丈夫在一起,不会跟他走。
大儿子留恋香港的繁华,又捧了当红的明星,也不肯走。
最有出息的老三早已经自作主张去美国留学,比他走的还早。而且过年过节也不肯回来,说家里人多烦闷,他喜欢外面自由自在的空气。不孝子一个!
而最宠爱的小女儿结婚又离婚,坑了前夫一大笔钱财之后,现在开始脚踏两条船,一边养着小白脸,一边又跟四五十岁的有钱老男人勾勾搭搭,败坏门风。他把这小畜生赶出家门,岂料对方展翅高飞,活的不要太潇洒。
而家中两位太太,一个沉迷麻将,一个沉迷美容,也把他扔在一边。只剩下书呆子的老小,一直老老实实安分守己。五年前在美国做了激光手术之后,终于脱下啤酒瓶。 现在没了眼镜,打理好头发,十八岁的小伙子相貌堂堂。
只是内向,腼腆,宁可在家看书,也不愿意出去邀女同学游玩。
在英国的大哥终于老树开花,然而晚节不保爱上了自己的女学生,两个人相差四十岁也结了婚。小妻子第二年就生了孩子,叫人大跌眼镜。
大概是考虑到自己年纪真是大了,大哥过年过节就带着小妻子和孩子来加拿大过年,是希望万一有事,有人可以帮忙照顾他的家人。
二哥还是满世界飘,那些杂种侄女侄子也一个个大了,再不像小时候那么缠着他要钱。
他现在钓钓鱼,健健身,已经过上了老人家的日子。也许不久的将来,人生就这么完结了。
而爱情,自始自终没有来过。
与此同时,在国内,青阳县正发生了一件大事。
自打苏平安离开之后,哑巴就让歪嘴佬住了进来。和歪嘴佬像夫妻一样过了几年,他觉得自己快要老的时候,就想办法给杀猪佬娶了一个媳妇。
当然不会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是一个逃荒来的外地婆,黑黑的皮肤,不好看。
外地婆一家都死光了,只剩下她一个,正是举目无亲走投无路。男人给她一碗饭吃,半张床睡,也就嫁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娘家可以依靠,所以心甘情愿的当牛做马伺候男人。
吃了饭,瘦精精的外地婆就跟吹气似的,涨了胸脯胖了屁股。歪嘴佬动了心,就睡了她。第二年就生了一个黑面孔的大小子,认了哑巴做干爹。
哑巴不喜欢外地婆,因为她抢走了歪嘴佬。但很喜欢她生的黑小子,所以抢走了她的孩子。黑小子是他喂养大的,将来可以给他养老送终。等到孩子两岁的时候,他就过继到自己名下。歪嘴佬住着他的屋,吃着他的饭,还睡着他买的女人,满口答应。因为身强力壮,可以再生一堆孩子,不在乎一个两个。
而哑巴只认定这一个,越养越欢喜。还给这孩子取名叫平安,平平安安长大成人。
然而小平安活到八岁,不知怎么爬到院子里那棵槐树上,跌下来头朝地碰在石板上,脑浆都撞出,一命呜呼。
定然是老七不肯罢休,所以作祟。他再三告诫小平安不要爬树,如果不是老七作祟,平安怎么会去爬树!
天意!是老天爷罚他,要他断子绝孙,没人送终。他自己做的孽,自己受。
哑巴痛哭了一场,拿着斧子要砍了这棵槐树。
狠狠砍了两斧子,树没倒,他的手差点脱臼。
树虽然没倒,但也元气大伤,从此半死不活。
外地婆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跟小平安很像。这一次他再也不提过继的事,也不再抱来养,让外地婆自己养。
外地婆头一次养自己的孩子,养得心花怒放,也不管歪嘴佬了。歪嘴佬在老婆那里得不到安慰,就又回过头来找他。
哑巴心想就这样了,大家平平安安就好。
孩子长到十四岁,平平安安。但他心里还是不放心,院子里的槐树死不死活不活,终究是邪祟。他提出让孩子参军当兵,外地婆舍不得,歪嘴佬也跟他闹别扭。
他是为了孩子好,这院子里有鬼,孩子还是出去才能平安。
这家里他当家作主,他说了算。
好在孩子自己也喜欢参军当兵,人也争气,文化课体育课都很优秀,很快就被部队招去了。
送孩子上车,他满心欢喜。部队里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阳气重,邪魔鬼祟不能作怪。
这一回,平安总算平安了。
日子一转眼就到了五月里,一个旱天雷不知怎么就在夜里劈中了一棵半死不活的槐树,引发了一场大火。因为天干物燥,这一场火借着风烧的如火如荼。这一条街都是木头搭的老房子,风一吹,就都着起来。
这一场大火烧了两天一夜,整条街的房子都被烧掉了,死了不少人。
后来调查起来,起火的正是哑巴和杀猪歪嘴佬住的那个老屋。杀猪佬两夫妻和哑巴都烧死了,一个也没逃出来。
只有参军去了的儿子逃过一劫。拍电报去部队里报丧,歪嘴佬的儿子请了假赶回来,已经是三天以后的事了。
回到家,烧光了的房子都还是原样没动,只有歪嘴佬夫妇和老哑巴被乡亲们捡了出来。三个大活人被烧成了两尺长的焦炭,惨不忍睹。
十七八岁的孩子哪里懂得操持丧事,还是乡亲们帮衬着才把他的爹妈和哑巴干爹葬了,入土为安。
而烧光了的老宅,一时半会也收拾不好。小孩子过了头七,就擦干眼泪回部队去了。部队里横竖会管他吃穿将来,倒是比留在这儿强。
人民政府一面组织群众重新安置,一面派人收拾老宅,准备新建。
扒开哑巴家院子的时候出了怪事,从烧焦的槐树底下挖出了很多带血的泥土和一袋腊肉一样的尸块。也不知多少年了,竟然一点也没烂。
没想到老老实实的哑巴家里竟然有这种东西,真是人不可貌相。但有见识的老先生说,那些泥土里的不是血,是朱砂。但尸块是千真万确,叫人看了恶心。
一时人心惶惶,谣言乱飞。现在是新社会,不讲牛鬼蛇神,人民政府出面,把那一袋脏东西当众烧成灰烬,破灭谣言。
老百姓见妖魔鬼怪也不是政府的对手,便个个心安。把旧房子扒到,叮叮哐哐的开始造新屋。
等到第二年开春,这一片街就换了新鲜模样。人也陆陆续续的住进来,比往日更闹热了。
一对外地来的小夫妻租了新街其中一间平屋,开始新生活。
妻子很快就怀了孕,九个月之后生下一个健康白胖的大小子,把丈夫乐的笑开了花。
外面春光明媚,人人都是一派新鲜气象。
第二部 香江旧卷
第184章 大逃港 1
1962年,干 旱的阴霾已经离开神州大地半年有余,然而饥饿的阴影却还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中国如同 一个重病初愈的人,逃过了九死一生,却还在虚弱中挣扎。
神州大地上,四万万人口嗷嗷待哺。经过三年的煎熬,每一个中国人仿佛连灵魂都被熬瘦熬轻熬干。
当灵魂失去了分量,人便渐渐会变成兽。
饥饿的兽。
彼时,在中国还并没有一个叫做深圳的城市。但这块土地早已经存在,60年代它叫安宝县,是一个穷的掉渣的小渔村。
安宝县山多水多,又面朝大海,能耕种的良田不多。祖祖辈辈的村民多是靠打渔为生,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渔船。
然自新中国成了之后,公社运动轰轰烈烈的搞起。家家户户的私有小渔船都尽数充公,改渔民为农民,都去重地。
不能打渔,只能种地,虽然村民有怨言,但种地能出粮食,只要能吃一碗饱饭,中国的老百姓还是情愿忍耐。
只可惜,一场历时三年持续灾害效应高大六年的天灾人祸却降临到了整个神州大地之上。干旱连接着蝗灾,让这个本来就田不多,粮不足的村庄陷入了饥饿的阴影之中。
人穷则思变,安宝县的老百姓不能眼看着自己活活饿死。
安宝县的西南有一座并不很高也不陡峭的梧桐山,梧桐山下有一条并不算多宽阔的河流。这条河像一把刀,划分出两岸截然不同的世界。
河的这边,是安宝县。饿殍遍地,苦难深重。
河的那边,是香港。灯红酒绿,富饶繁华。
河的这边,是新生的社会主义阵营。
河的那边,是罪恶的资本主义阵营。
人人都知道社会主义好,可是身处社会主义却只能吃草根啃树皮,而对岸万恶的资本主义却天天牛油面包,如此强烈的对比之下,便不由得叫人怀疑,到底是哪一边更好?
理智尚在挣扎,但本能已经做出选择。
安宝县的人民用脚投了票,高达百分之九十的村民选择了——逃港!
安宝县自开国以来就用逃港的习俗。
建国初,逃港的大多为国民党旧部残兵。因为怕受到新政府的清算,便冒险越过边境,逃到仍属于英国殖民地的香港,求的庇护。
55年之后,逃港的人员就变成了饥饿的难民。全国干旱,粮食减产,饱受了大跃进之苦的人民口口相传,纷涌来到广州,从陆路,水路两方面,千方百计突破边境的封锁,以便逃到香港,求一碗饭吃。
在难民们的嘴里,香港成了一个黄金遍地,吃喝不愁的仙境。只要能逃到香港,便是从地狱到了天堂,从此可以享福。
然而通往天堂的乃是一座独木桥。梧桐山上,深圳河里,不乏为了逃港而丢掉性命的孤魂野鬼。
这些鬼魂徘徊在此处,遥望着河对岸的灯火辉煌,一年又一年。
天堂,离它们只有一步之遥。
而它们却已经再也跨不出这小小的一步。
四月末五月初,天气一日热过一日。艳阳炙烤着大地,然而青山不在,绿水不流,昔日熙熙攘攘的村庄因为三年自然灾害的缘故,早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繁荣。
只是1962年的4月,安宝县却一改往日的静寂,变得热闹起来。
这热闹不是好热闹,因为并非是本地繁荣昌盛,乃是从全国各地纷涌而来的难民,一股脑的都挤进了这个小渔船。
人们口口相传着这样一个福音。
“对岸香港英女皇生日,大赦三天,开了口子。”
所谓开了口子,便是指对岸的边境巡逻警察会刻意放水,睁一眼闭一眼放过越境逃港的内地难民。
而逃港难民只要能到达市区,获得住房或者和在港亲人相聚,便可自动获得香港居留权。登记在册之后,达到一定年限,香港政府便会发放合法居留证,从此就成了拥有香港身份证的合法公民。
如此之大的诱惑,怎不令人向往。
当然,获得住房对于穷苦的逃港者来说,是不可及的梦幻。而逃港者之中也不乏孤身前往,并无亲戚朋友在港的人员。然而与其在内地饿死,哪怕是去香港要饭,卖苦力,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也是好的。
只因为,能吃一碗饱饭,成了每一个心中最起码的美梦。
可惜,香港政府愿意放水,内地政府又岂会坐视不管?
逃港,除了要克服穷山恶水,更要躲得过边境巡逻的军队,逃得过风驰电掣的军犬。
这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一旦被抓住,变回被收容。遣返回籍是最轻的惩罚。若是碰上成分不好,更有可能会被判刑送监。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可这,仍然止不住逃港难民的热情。
1962年四月中旬,小小的安宝县里就已经聚集起了几万人,都是等着英女皇大赦的三天,好越境逃港的难民。
而我们千年不死,怨气冲天的苏仙姑,正混在这群难民之中,等待逃港!
第185章 大逃港 2
陆爱国坐在一条 破板凳上,耳朵里听着货郎苏的絮絮叨叨,眼睛却偷偷的瞄准了坐在角落里的苏平安。
苏平安说 是货郎苏的女儿,然而和黑皮脸大身板的货郎一点也不像。首先这个十五岁的少女一切都是小小的,小小的脸,小小的嘴,小小的手和脚。宽松的旧军装穿在她身上,简直是要把她吞没。在这个人人都营养不良的年代,她却仍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齐耳短发,宛如一朵厚重的香菇盖,罩在她的头顶上,一下就盖住了她半张脸。
整齐的刘海下,是一双贼溜圆贼溜大的眼睛,黑漆漆眼仁好似两颗紫葡萄。
其次她又一身雪白的皮肤。在渔村里见惯了黑皮妹子的陆爱国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白的女人,她白的就像一块雪糕。白,而且香,而且甜,而且冷。虽然,他并没有尝过。
但,将来未必没有机会尝一尝。
“爱国兄弟,我父女两个就全拜托你了,路上多多照应啊。”货郎苏在唠叨了一通废话之后,总结一句,顺便又把手里的三五香烟递了过去。
香烟壳子因为捏的紧,皱巴巴的,里面只剩下可怜兮兮不到五根。
陆爱国看了他一眼,满不在乎的抽出一根三五叼住,划了一根火柴点上。先不忙不说话,过瘾似的猛吸了一口,在胸腔里憋了一会,才从鼻孔射出两道白烟。
对面来的烟,就是不一样,够劲。
咂巴了咂巴嘴里的烟味,他轻描淡写的一点头。
“那行老苏你平时也没少给咱们兄弟几个好处,如今你把这事托付到我手里,我能不应承?回家就等我的信吧,佐不过就是前后这几天了。”
“诶诶,这就太好了,那就拜托爱国兄弟了。”得了应承,货郎苏连忙点头哈腰的站起身,对着角落里的苏平安轻轻叫了一声。
“平安,我们回去了。”
苏平安站起身,跟在他身后走了。
陆爱国盯着她小小的背影,发觉她虽然小,但窄肩细腰翘屁股,却是一个很风流的体态。
只是,太小了。
十五岁,能干啥。
大概是盯得太入神,在窗口破书桌里看书的马秀丽蹭一下站起来,啪的在他背上击了一掌,瞪眼说道。
“怎么?还看上瘾了!你直接追出去呀。瞧你笑得那样,感情是想给老苏当女婿了吧。”
陆爱国受了一掌,然而高大的身形只是小晃了一下,伸手一把抓住马秀丽的手,他咧着嘴扭头一笑。
“吃醋了?小丫片子,哪能跟你比!”
说着,眼睛就往她高耸的胸脯上划过。
马秀丽饶是铁铮铮的革命儿女,脸也红了。呸的啐一口,使劲把手往回抽。
可他握的紧,还顺势在掌心里挠了一把,叫她不由倒抽一口气。
“放手,你这流氓!”
陆爱国硬是不放,腆着脸说。
“流氓?我还能更流氓,你要不要看?”
这话就太不上路了,以至于同屋的马胜利听不下去,咳嗽了一声。
陆爱国便放开了手,扭回头朝着马胜利又是咧嘴一笑,神情坦然的摸了摸干瘪的肚子。
他这样厚脸皮,马胜利也没办法。横竖十八少女总怀春,陆爱国不要脸,可他自己的妹子也不作脸,偏偏喜欢上这个不要脸的东西。
而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又还是他们这个逃港小集团的主心骨。
马胜利上前,一把推开自己的妹妹马秀丽,凑到他跟前问道。
“陆哥,咱们跑路就跑路,干嘛非得带上货郎苏和他女儿?一个老一个小,多累赘。”
“他还不是看上了那只小狐狸,眼都直了。”马秀丽在旁边哼了一声,醋劲远没有消。
马胜利瞪了妹子一眼。
“别瞎说,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边上去。”
陆爱国懒洋洋的瞥了这对兄妹一眼,扭头看向靠墙破床上躺着的白建国,喊了一声。
“文明白,我饿了,给弄点吃的。”
白建国脸上盖着书,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
“没有。”
“老苏不是给拿了两筒饼干嘛。”
“那得留着明天晚上吃。”
“啧,我现在就要饿死了,还等得着明天?快拿来。”
白建国蹭的一下坐起身,脸上的书啪的掉落在地。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话虽是这么说,但他还是从床角里拿出一筒饼干,扔给了陆爱国。
陆爱国接住饼干筒,在手里掂了掂。份量不重,顶多也就两斤的样子,还是连着铁皮桶一起算的。
用牙一咬,用手一撕,就把饼干筒打开。一股面粉加奶油的香味飘了出来,屋子里的三男一女都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
在这个吃草根啃树皮的年代,奶油饼干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
两筒奶油饼干也确实抵得上加入费,所以马家兄妹虽心里有疑问,但刚才也不敢随便乱说。
拿着饼干筒,陆爱国伸手进去掏了一把,毫不客气的塞进嘴里大嚼。满口甘甜酥脆,真是人间极品。
屋里其他三个就眼看着他大嚼,没有人敢提出异议。
陆爱国一嘴巴嚼了四块饼干,咽下肚后又伸手掏了一把饼干塞到马胜利手里。马胜利什么也不说,抓过这把饼干就转过身去往嘴里塞。
第二把饼干,陆爱国塞给了白建国。白建国一声不吭的接过,掉转头一块一块的也往嘴里塞。
第三把饼干递给了马秀丽,马秀丽伸手接过,接过陆爱国张嘴在她手里大咬了一口。他人高最大,这一口咬去起码三块饼干。急的马秀丽哇哇大叫。
他还得意洋洋,抿着嘴在旁边笑。
可马秀丽爱死了他这无聊的痞子样,嘴里骂着脸上气着,可心却怦怦的乱跳,差点被咬到的手痒痒的,尤其是碰到他嘴唇的那一片皮肤,像火烧一般烫。
背过身去,把饼干往自己嘴里塞。吃着那些破碎的半块的饼干,她觉得格外香甜。
第186章 大逃港 3
就在小破屋里的 三男一女大嚼奶油饼干的时候,地窝子里的苏平安却在啃着红薯干。
在苏平安 有限的记忆里,红薯干虽然比不上奶油饼干,但也别有一种香甜。可是如今地里贫瘠,连长出来的红薯都失了往日的香甜,变成了一块块干硬的米糠,除了能管饱,就再没有别的优点。
但外人都已经饿得只能吃草根树皮,她还能有红薯干吃,也已经应该知足。况且,奶油饼干是假如逃港小集团的入门费,该花的还是得花。
货郎苏蹲在地上,眯着眼把红薯心检出来塞到她手里,自己则吃着带皮的。
苏平安也不跟他客气,麻木着一张脸往嘴里塞干巴巴的红薯心。
吃到半饱,货郎苏便把装着红薯干的布口袋一扎。
“剩下的留到明天吃。我瞧着陆爱国话里的意思,应该就是在明天了。咱们得吃饱了才行,不然没力气赶路。”
苏平安把嘴里的红薯心咽下,舔了舔嘴唇看着布口袋,一言不发。
货郎苏见她眼馋,叹了口气,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小小的红薯干塞到她手里。
她撩起眼皮,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接过这块带着土腥气的红薯干塞进了嘴里,慢慢的咀嚼着。
货郎苏看着她把这块小小的红薯嚼碎,咽下。如同自己也跟着吃了一块红薯似的,咂巴了咂巴嘴巴,这才低下头把布口袋扎紧,转身掀开草席,抛开烂泥,把布口袋藏好。
吃过了红薯,两个人就坐在草席上,肩碰着肩。
货郎苏伸手揽住她,像一只干瘦的猫头鹰揽住一只同样干瘦的小乳鸽。
她竟然这么瘦了,分量轻的如同一片羽毛,让他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
那是1941年的夏天。
那个时候她也是这么瘦,这么饿,带着一身的土腥气,出现在他的面前。
起先他只是可怜她,一个小女孩,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孤身一人流浪。她的家人在哪里?她的未来又在哪里?
他给了她一碗饭吃,结果她就赖着不走了。
他是走街串巷的货郎,二十来岁孤家寡人。她是流浪的孤女,十四五岁一朵花的年纪。日子长了,他不是没有想法的。
可是她身娇肉贵,鲜花似的人物,不是他一个小货郎能养得起。他能给她的,只是粗茶淡饭,男耕女织。
可她就是不走,吃着他的粗茶淡饭,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而他也跟魔怔了似的,养了她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明知道她不会属于自己,可小货郎做起了白日梦,宁愿不醒。
他养了一朵娇花,冰雕玉琢,高不可攀。然而一养五年,她除了身材胖了一些,气色好了一些,眼睛活了一些,却是一点都没有长大。
直到这时,他才仿佛明白过来,自己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也许是鬼魂?也许是妖怪?
然而她不怕太阳,不怕符咒。会饿,会疼,要吃,要睡,要穿,不会法术,从不变身。香喷喷,软绵绵,热乎乎,跟人没有丝毫区别。
只是,不会老。
他是一个体面机灵的小伙子,小货郎虽然不能发财,但腿脚勤快,脑子灵活一点,也能成家立业。烧饼铺的老板娘三番五次的要给他介绍姑娘,他已经找不出理由在推辞。
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
****
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
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
小妻子那么小,然而那么漂亮,足矣叫人惊叹。
他爱她,所以哪怕她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做妻子,苏平安是很不称职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连收拾一下屋子都懒得动。他须得从早忙到晚,收拾屋子,照顾生意,同时还要喂饱她。
累,但心甜。只要看到她想花朵一样开在他的身边,他就已经满足。
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
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
他养她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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