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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庶妃-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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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大约走了小半个时辰,平稳地停在了一座幽静的大宅子跟前。
孟晓对潞州不熟悉,所以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下了马车,略略一打量,只觉得这座宅子周围的环境很是清幽,种着很多梅花,而且只有粉绿和淡黄两种颜色。孟晓暗暗吃惊,因为她听谨太妃说过,这两种颜色的梅花很不常见,就是东盛王府的梅园里,也只有几棵而已。这位华服公子显然很奢侈。那么,他究竟是什么人?
见孟晓愣愣的,华服公子笑着邀请道:“姑娘,请。”
孟晓随着两个仆人的指引,跨过了门槛。
这座宅子不是很大,面积约有东盛王府的三分之一,可布局精巧,摆设奢靡,令孟晓心中的惊讶愈来愈强烈。
华服公子吩咐两名丫鬟:“带这位姑娘沐浴更衣。”
孟晓害怕脸上的假胎记被洗掉,急忙说:“不劳烦两位姑娘了,我自己来就行。”
华服公子微微一侧头:“怎么,姑娘害怕被我看见真容?”
孟晓顿时吓得手心里冷汗如注。这个华服公子是谁,他怎么见过自己真实的容颜?
华服公子微微一笑:“在醉春楼的后花园,你哭过。”
孟晓有些恼怒:“公子为什么偷窥?这也太不符合您的身份了吧”
华服公子无辜地说:“那么姑娘冒充红莲,是不是也太不厚道了?”
孟晓说:“我这是急人所急,跟你的鬼鬼祟祟完全是两码事儿。”
华服公子收起了笑容:“姑娘,我花了一万两白银将你赎了回来,不是来听你的教训的。你是我花钱买来的人,就应该听我的话。”
孟晓对这种买卖人口的行径深恶痛绝:“公子,如果你觉得买了我后悔,那么大可以将我退回去呀而且把你放心,我会想办法将你那一万两银子从余妈妈那里要回来的,你不损失什么。”
“你?”华服公子被噎住了,半晌才回过神来,“你可真是不知好歹呀,我花了那么多银子,把你从那样的地方赎出来,你不但不知感激,还胡言乱语。”
孟晓无所谓地耸耸肩膀:“又不是我求着你给我赎身,你自己愿意,我也没有办法。”
华服公子气得脸色通红,不过,他很快将这种不良情绪压制了回去,和颜悦色地说:“好了,这一路上,我们都很累了,请姑娘沐浴更衣吧。”
说完,吩咐两名丫鬟好好服侍孟晓,自己则走了。
两名丫鬟倒很有礼貌:“姑娘,这边请。”
孟晓知道自己逃不出去,只得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跟着她们来到一座厢房里。
这个厢房很大,坐西朝东,看来经常有人打扫,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家具也很考究,看来,这位华服公子家里真很富有啊。
两名丫鬟提来一大通热水,在里面撒了很多梅花的花瓣,规规矩矩侍立一旁:“姑娘,请。”
孟晓很不习惯让人伺候着洗澡,说:“你们出去吧,我自己洗就行了。”
这倒不是害怕脸上的假胎记被人发现。华服公子已经看见了自己在醉春楼后花园里被泪水冲花的脸,再遮掩也没用了。而是真的不习惯被人服侍得如此无微不至。在东盛王府,因为怀了未来小世子的缘故,她也很享受了几天养尊处优的日子,可洗澡的时候,还是把人都打发走,自己一个人来。
两名丫鬟倒也没有坚持,将换洗的衣服鞋袜放在旁边的椅子上,走出去,戴上了门。
孟晓走到门口,想把门闩拴上,想了想,这里既然是华服公子的地盘,那么,一个门闩是挡不住他的,于是放弃这个打算,走到木桶跟前,脱掉了烧火丫鬟的衣服,钻进木桶里,享受着自从东盛王府逃出来以后难得的片刻宁静。
水温刚刚好,而且在水汽的氤氲中,散发出梅花的清香。
孟晓一面撩起水泼洒在头发上,一面继续着刚才的疑问。这位华服公子,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忽然,门外传来华服公子的声音:“她洗好了吗?”
孟晓下意识地一惊,往木桶里缩了缩身子,可随即觉得自己这个举动很可笑。
果然,华服公子并没有闯进来,而是吩咐丫鬟,等孟晓洗完澡后,带她去吃饭。
孟晓洗着身子,不得不赞叹古代女子的肌肤就是好,这个金枫国的孟晓,真真是肤若凝脂啊,就像婴儿的肌肤一样细嫩,而且泛着莹白的光泽。其实,孟晓自己的皮肤也不错,可由于生长在一座污染很严重的重工业城市,皮肤有些粗糙发黄,而且她也用不起高档化妆品,不能像那些有钱的女人一样保养,所以,那时候的肌肤,与现在这个身体吹弹可破的肌肤简直不能相比。
孟晓洗干净了身体,用手巾擦干,换上丫鬟准备好的衣服,照了照镜子。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绸裙,绸子的质地很好,典雅而飘逸,另外还有一件灰鼠短袍子,穿上之后,刚刚及腰,衬得她那挺拔的身姿更加婀娜。另外,还有鞋袜。孟晓挺纳闷,这些衣物,都像是给自己量身定做的一般,难道那位华服公子早就知道自己会来到这里吗?
孟晓打开门:“我洗好了。”
随即就看看见两个丫鬟惊讶的眼神。
一个年纪较小的丫鬟轻声说:“姑娘,你真美啊”
孟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身装束:“这些衣服,原来是你家女主人的吗?”
那个丫鬟掩口笑道:“我们这里从来不曾有过女主人。这些衣服,是我家主人才刚刚叫人出去买的。”
孟晓释然。可是新的疑问又来了,华服公子这么优待自己,有什么目的?
年纪稍大的丫鬟说:“好了绿云,不要讲这些废话了,主人还在等着姑娘一起用饭呢。”
孟晓笑道:“原来你叫绿云,这个名字真好听。”
叫做“绿云”的丫鬟露出了娇憨的笑容,“这个名字,是我家主人取的。”
孟晓趁机又问:“你家主人怎么称呼啊?”
“你就叫他蒲公子好了。”好像是怕绿云再多话,年纪稍大的丫鬟抢先回答,又轻声责备绿云,“主人的吩咐你难道都忘了吗?”
绿云吐了吐舌头,样子甚是可爱:“对不起啊红玉姐姐,我看着这位姑娘,心里喜欢,就忘了。”
孟晓看见这个叫做“红玉”的丫鬟年纪不大却一脸老成,而且一举一动都十分谨慎,也不好再多问,跟着她们来到了前厅。
蒲公子已经准备好了一桌酒菜,每个菜品,都用很小的盘子装着,但都十分精致。一看见孟晓,蒲公子疾步上前迎接:“我果然没有猜错,姑娘的容颜,的确当得起那一曲《霓裳》。”
孟晓略略一弯腰:“蒲公子见笑了。”
“蒲公子?你怎么知道我是蒲公子?是她们告诉你的吗?”蒲公子转头看着绿云和红玉。
红玉急忙上前:“主人,是这位姑娘不知道怎样称呼您,所以奴婢才……”
蒲公子一摆手:“没什么事,我只是随便问问。”又对孟晓说,“既然以后你已经是我的人,那么,我们总要知道对方姓什么叫什么。既然姑娘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也就可以大胆地请教姑娘的芳名了。”
“我姓李。”孟晓犹豫了一下,没有说出真名,是怕走露了消息被贺清风找到。
第九十九章 王妃的戒指
第九十九章 王妃的戒指 “李姑娘为什么不说名字,只说姓什么?似乎不太诚心。”蒲公子显然对孟晓的回答不十分满意。
“可是我也只知道公子姓蒲,却不知道你叫蒲什么,我们都只知道彼此的姓氏,这不是很公平吗?当然了,如果公子肯说出自己的真名实姓吗,那么为了公平起见,我也会将我的全名告诉公子。”
孟晓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总觉得,这个蒲公子神秘的地方太多了。比如他为什么住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地方,刚才在大门口,孟晓发现,这里除了这座宅子以外,就没有其他房屋了,而最近的村落,远远看去,离这里至少有七八里路。再比如,红玉为什么要阻止绿云告诉自己这位公子到底怎么称呼。孟晓有一种直觉,“蒲公子”这个称呼,和自己的“李姑娘”一样,都是一个代号而已。
听到孟晓的交换条件,蒲公子笑了:“算了,姓名只是个代号而已,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我们就都不要计较了。好了,我们站了这么长时间,菜都要凉了。李姑娘,请入席吧。”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孟晓已是饥肠辘辘,很不客气地坐下来,端起一碗米饭:“我饿了,就不跟蒲公子客气了。”
蒲公子一愣,大概是没想到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子会大喇喇地跟一个很不熟悉的男人说,我饿了。
突然想和孟晓开玩笑:“李姑娘要小心啊,我这饭里面,说不定下了药呢,你吃下去之后,就会人事不知。到时候,我要是劫财劫色,你可是一点儿防备也没有了。”
孟晓故意用筷子挑了一大口米饭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将饭咽下去后,说:“难道蒲公子花了一万两白银,就是为了劫财劫色?这也太得不偿失了吧。蒲公子若是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倒不如去劫醉春楼的余妈妈呢,她的财,比我多多了。至于这色么,也包你满意。”
蒲公子刚刚喝了一口汤,听见孟晓的话,差点儿将嘴里的汤喷出来。好容易咽下去,瞪着眼睛问道:“李姑娘,你没有弄错吧,就余妈妈,那也称得上是‘色’?若果真是,那这‘色’也太浓烈了。”
孟晓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继续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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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王府,谨太妃已经派人找遍了府里的每个角落,就连平时不大有人去的地方都找过了,可就是不见铃儿的踪影。
谨太妃十分不安,对贺清风说:“风儿,我总觉得,铃儿的失踪,与那两封密信有关系。否则怎么会这么巧?晓儿跑了,萍儿死了,然后铃儿也不见了。”
就在贺清风竭尽全力寻找孟晓的这几天里,谨太妃严厉审问了那两名侍女,并且对她们的玩忽职守给予了狠狠的处罚。如果不是孟晓不见了,谨太妃是不会过于严厉地责罚哪个下人的。可是这一次不一样,事情太严重了。
从那两名侍女的口中,谨太妃大致知道了孟晓是怎样逃走的,可对于莫名其妙失踪的铃儿,却是一点儿头绪也没找到。谨太妃又审问了府里所有的下人,询问最近有谁见过铃儿,可是大家都摇摇头,说没有见过。也难怪,黎雨萍主仆两个平素不大出门,黎雨萍自不用说,卧病在床,而铃儿为了照顾她,平时除了到厨房拿饭、领取布料月钱之外,几乎也不踏出那个院落半步,所以,见到她们两个的人也很少。
叶婉柔见婆母很辛苦,劝道:“母亲,虽然失踪了一个侍女也不是小事,可毕竟母亲的身体要紧,不宜过于劳累,一些不太要紧的小事,就交给儿媳来办吧,母亲只管在一旁指点着就行。”
谨太妃叹道:“柔儿,你知道主动管家,这是好事,可是你腹中的孩子越来越大了,可不能有任何闪失。等你平安生下孩子,再说吧。”
叶婉柔点点头:“我听母亲的。”
其实,叶婉柔也觉得自己这一阵子不太精神,大夫们给她提供了很多膳食方子,给她滋补身体。
这一天,贺清风因为找不到孟晓,心中烦闷,信步来到池塘的长廊上面,呆呆地看着水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刚好叶婉柔也在丫鬟们的搀扶下来到这里散心。刚好看见好几天不见人影的贺清风,十分高兴,急忙上前施礼:“王爷”
贺清风虽然心情不好,可在叶婉柔面前,却不愿意表现出来任何烦恼,抬头一看,柔儿来了,急忙将心事藏起来,换上一副笑脸:“是柔儿呀,快过来让我好好看看,这几天,长胖了一些没有。”
叶婉柔嗔怪道:“我每天都吃很多东西,快成猪了。都是为了给你生孩子,我才弄得这样又肥又丑的,到时候,你可不许说我难看。”
贺清风疼惜地将她拥入怀中:“不会的柔儿,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心里最喜欢的,都是你。”
听了这句话,叶婉柔无端地有些心痛。她想问问贺清风,既然我是你最喜欢的人,那么孟晓,又算什么呢?你这几天几乎都不在家里露面,只是为了找到她,难道她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吗?其实,叶婉柔明知道贺清风必须要找到孟晓,就算他对孟晓丝毫没有感情,也必须这么做,可心里还是不舒服。叶婉柔与孟晓不同,她常常是感情战胜理智。
终于,叶婉柔还是忍不住,问道:“王爷,晓儿妹妹,找到了吗?”
当然,这只是一个引子,叶婉柔怎么会不知道孟晓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她只是找个话题。
贺清风摇摇头:“还没有。”
“王爷,如果能将晓儿妹妹找回来,你会怎样对待她?她的孩子,已经没有了。”
贺清风苦笑一声:“现在我还没有想到这么多。在刚刚知道她逃跑的消息时,我曾经暗暗发誓,一定要捉到她,并且要狠狠地惩罚她,让她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规矩。可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以后该怎样对待她了。她失去了孩子,我也很难过,因为那也是我的孩子,可是,为什么偏偏就她是朝廷细作呢?如果她不是,该多好。”
叶婉柔从贺清风的语气里能听得出,他对于孟晓,还是怀着深深眷恋的。她心里的不安越来愈强烈,甚至产生了孟晓最好永远也不要回来的念头。可是这个念头刚刚一闪现,她就觉得自己太卑鄙了,于是赶快转移了话题:“王爷,快要过年了,我们还是高兴一些吧,不要总想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对了,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母亲说要好好庆祝一番,王爷,你打算送我一件什么礼物呢?”
贺清风突然想起来,他的柔儿,已经二十四岁了。
要是搁在平时,贺清风一定会与叶婉柔缠温存一番,然后再逗逗她,让她自己说,想要什么礼物。可是今天,他实在是没有这个心情,于是敷衍道:“哦,什么都行啊。你喜欢什么,只管告诉我一声就行,我叫人去买给你。”
叶婉柔显然是失望了。贺清风居然如此心不在焉地敷衍自己,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其实,叶婉柔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这五年来,她时时处处顾全大局,既不和那些侍妾们争风吃醋,也不向贺清风提出过分的要求,因此,深得谨太妃喜爱,而且也在贺清风心中占据了无人可代替的位置。但是,她终究只是一个小女人。以前不计较,是因为她根本无需计较,贺清风和谨太妃把一切尊崇都给了她,那是其他女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可现在,似乎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个叫做孟晓的女人,已经在逐渐取代她在贺清风心目中的位置。即使她人不知去向,可依然牢牢抓着贺清风的心。
于是叶婉柔撅嘴道:“王爷就会敷衍我。算了,你不想给,我也不稀罕。妾身告退。”
抽身要走。
贺清风急忙拉住她,可是叶婉柔今天似乎很犟,使劲儿想挣脱他的手。两人拉扯之下,不知怎么将叶婉柔手上的一枚戒指弄了下来,掉进了池塘。
两人都愣住了。
贺清风知道,那枚戒指是叶婉柔的母亲在她出嫁的时候给她的,且不说这枚戒指十分名贵,是用海蓝宝石镶嵌而成,单说这意义,就不同于其他的首饰。叶婉柔平时十分爱惜这枚戒指,总是戴着它,尽管,贺清风也给她买了很多漂亮的戒指,可她几乎不戴,就戴这一枚。她常说,远离了京城,见不到母亲,戴着这枚戒指,就当是母亲在陪伴着她了。
可是现在,这枚意义重大的戒指掉进了池塘里。
贺清风有些自责:“柔儿,你别急,我这就命人打捞。”
叶婉柔的眼泪已经出来了:“这可是我娘给我的,千万不要丢啊”
贺清风一边安慰她,一边叫了管家来,派人下到水里去找。
可是,诺大的池塘,找一枚小小的戒指谈何容易?可是大家都知道,王妃事情再小也是大事,纷纷跳进水里,使出浑身解数寻找那枚蓝色的戒指。
一个年轻的小厮水性很好,游到水底去找,因为他想,王妃的戒指,镶嵌着海蓝宝石的一定是纯金,既然是纯金,那就会沉到水底。所以,他一个劲儿地往水底下游。
咦那是什么?
小厮看到了一个很大的东西。游近了一看,原来是一个人。
登时,这个小厮当时吓得魂儿都快没了,以最快的速度游到岸上,没命地大声喊道:“哎呀不得了啦死人啦”。
第一百章 铃儿
第一百章 铃儿 听到小厮的叫喊声,在岸上守候着的贺清风与叶婉柔同时吃了一惊,对望了一眼。叶婉柔胆子小,脸色已经有些发白。贺清风见状,怒斥那个刚刚从水面上露出脑袋的小厮:“胡说些什么?要是吓坏了王妃,你们一个都别想好过”
小厮大概是真的吓坏了,竟然顾不上贺清风的责骂,径自从水里地爬上来,哆哆嗦嗦的,也不知是吓的还是冷的,伸出一只手,指着水里:“王爷……小人没有撒谎,真的水里有个人呀。身子都泡得这么粗了……”用两手比划了一下。
贺清风即刻命人下去打捞。
不一会儿,一具已经被水跑得走了形的尸体被抬了上来。身上还穿着裙子和棉袄,一只耳朵上,挂着一只细珠耳环,脚上的鞋子被冲走了,不知去向,可是袜子被水一浸,反而难以从脚上脱下来,湿乎乎地贴在脚上。
叶婉柔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贺清风只得叫人将她抬回去,请大夫诊治。
谨太妃已经闻讯赶过来。她与儿媳妇叶婉柔可不一样,在皇宫里争斗多年,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她才不害怕看见死尸呢。
当下,谨太妃作出了初步的判断:“很可能是已经失踪数日的铃儿。”
又叫了很多下人来辨认。可是,尸体实在是变形得太厉害了,一些胆大的下人鼓足勇气,仔细研究了那发胀发白的身体、那皮肤已经有点儿剥落的脸庞和身上的衣服首饰,终于得出结论,这个人,就是铃儿无疑。一个胆子很大的侍女说,前几天,她见过铃儿去厨房拿饭,就戴着这样的细珠耳环。因为这对耳环很廉价,当时有的人还嘲笑铃儿,讥讽她的主子不得势,连带着她这个做侍女的都没有像样的衣服首饰。当时几个人还争执了几句,是厨房的苏大娘劝开了。因此,苏大娘也记起来了,好像整个王府里面,只有铃儿带这样廉价的耳环。
人已经认清楚了,可是贺清风与谨太妃依然不明白,铃儿为什么会掉在池塘里。是自己失足不小心掉下去的,还是有人将她推下去的?
有个年纪很小的侍女出来说:“王爷,太妃,奴婢记得畅风园的萍姑娘被赐毒酒的那天,铃儿姐姐曾经从萍姑娘那里很着急地跑出来,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反正是慌慌张张的,脸上还有泪痕。当时,奴婢问了她一句,问她去哪里,干嘛着急忙慌的,她看也没看奴婢,一边向外面跑着,一边说去望月轩。”
“后来呢?”听到这个线索,贺清风眼睛一亮。
“后来奴婢再也没见过铃儿姐姐了。奴婢还奇怪呢,平时她与萍姑娘好得像一对亲姐妹,即使萍姑娘病重在床,她也从没有嫌弃过,只是用心服侍。可是,萍姑娘去了之后,倒没有见到她来哭几声,也没见她给萍姑娘换衣裳。”
“你是说,自从萍姑娘被赐毒酒之后,你就再也没有见过铃儿?谨太妃盯着那个侍女的眼睛,“你敢发誓,你没有说谎?”
那个侍女年纪很小,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还梳着两个丫角,模样十分天真。听见谨太妃厉声喝问,赶紧跪在地上:“回太妃的话,奴婢所言句句属实,如有半点谎言,下场就和铃儿姐姐一样”
这可是个毒誓。谨太妃相信了她。
可是,按理说,既然铃儿都知道黎雨萍因为私通朝廷而被赐毒酒,她与黎雨萍又感情深厚,而黎雨萍身边也只有她这么一个侍女在服侍,那么,在黎雨萍饮下毒酒的前后和当时,她这个唯一的侍女应该守在身边才对啊,怎么会莫名奇妙跑到池塘里去?贺清风与谨太妃答应过黎雨萍的请求,而且他们也觉得这个女子病了这么久,身世可怜,就答应她,给她留个全尸,再赐一身寿衣,派人将她的尸体运回家乡。既然铃儿从那个时候起就失踪了,那么是谁给黎雨萍换的衣服?
因为出了人命,很多侍妾也跑来看热闹。因为她们的生活太空虚了,很需要一些刺激。当然,她们也不敢围得太近,只是远远地站着,一面看着这边的动静,一面窃窃私语,发表自己对这桩惨案的看法。
景蓝就站在人群之间,心里“咚咚”直打鼓。她没有想到,会这么巧,王妃的戒指刚好掉进了池塘。她原本以为,诺大的一个池塘,一年四季水波不断,根本不会有人下去的。
景蓝远远地瞧见了铃儿的尸体,虽然看不分明,却依然感到后脊背凉飕飕的,就仿佛一阵阴风刮过,让她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旁边一个平时与她很不对付的侍妾看见了,当即讥讽道:“”哎哟蓝姐姐,要是害怕,就回去吧,不要待在这里了。不过,妹妹很是不明白啊,死的人和你又没什么关系,你发什么抖啊?难不成,那个侍女是你推到池塘里去的?”
这个侍妾也住在望月轩,与景蓝比邻而居,当初贺清风娶她,是因为谨太妃说她身材好,能生养,可是后来,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错误的,于是贺清风很快将她丢到了一边。这个侍妾积攒了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刚好,景蓝住在了她的隔壁。景蓝喜欢唱歌弹琴,其实说实话,景蓝的琴艺和歌喉还是不错的,但是这个侍妾因为心里怨愤,就把一腔怒气撒在了新来的景蓝身上,说她弹琴唱歌吵得自己休息不好。刚开始,谨太妃还来给她们调节调节,可后来也乏了,而且这个侍妾很不讲理,谨太妃实在头痛,也不再去望月轩,让她们自己解决。渐渐地,正如谨太妃所料,时间一长,那个侍妾自己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自己先偃旗息鼓了,可是与景蓝的关系已经恶化无法挽回,两个人见了面,不免有个三言两语的。
所以,这个侍妾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逮着个机会让景蓝难看罢了,其实,她哪里知道铃儿为什么会在池塘里?
可是景蓝本来做贼心虚,听这个侍妾这么一说,不免慌乱起来,很激动地反驳道:“你胡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把铃儿推到水里去了?告诉你,没有证据,可不要血口喷人。这饭可以随便吃,但是话不能乱说。”
这个侍妾一听直撇嘴:“哎哟哟哟——我不过是随便说说罢了,你干嘛急成这个样子呢?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又没杀人,干嘛做贼心虚”
狠狠白了景蓝一眼,继续伸长脖子往池塘那边看过去了。
景蓝气得胸口发闷,可是真的不敢乱说话了。那天将铃儿推到池塘里去的时候,她很冷静,一路上都在观察周围的动静,并未发现有人。那么,这个侍妾这么说,是信口胡诌呢,还是真的抓住了自己的把柄。
景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飞快地分析了一下,很快释然了。因为,如果真的有人看见自己杀人,那么早就去向谨太妃和王爷禀告了,哪里会这么沉得住气。
定下神来,景蓝继续看热闹。
小厮们将铃儿抬走了。
不一会儿,铃儿的舅舅和舅母一路哭嚎着奔来,跪在贺清风和谨太妃脚下,请求他们给铃儿做主。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外甥女儿那么大一个人,是不可能自己掉到池塘里面去的。
铃儿的舅舅舅母也是王府家奴。当初,因为铃儿父亲死得早,母亲多病,所以他们出于好心,收养了铃儿。等到铃儿长大,也在府里给她谋了个差事,服侍贺清风的侍妾。这算是好差事了。因此,铃儿的舅舅舅母深感欣慰,觉得总算对得起死去的妹妹妹夫。可是没想到,就在他们觉得可以告慰妹妹和妹夫在天之灵的时候,铃儿竟然出事了。这叫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妇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铃儿的舅母哭诉道:“王爷,太妃,奴婢的这个外甥女儿一向本分,从不招惹是非,而且,这游廊上面的栏杆这么高,就是四五岁的小孩子也掉不下去,怎么铃儿会失足掉下去了呢?一定是有人将她推下去的……”
谨太妃十分头痛,因为现在还无法判断铃儿到底是怎么掉进池塘的,只得安慰了铃儿的舅舅舅母几句,转身走了。留下那对夫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文*人-书-屋-W-R-S-H-U)
看着这对夫妇可怜的样子,景蓝很是揪心。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她下意识地伸出自己的双手看了看,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就会将铃儿、将那个无辜的女孩子推向了死路?
景蓝狠了狠心,决定离开这里,不再听那对夫妇刺痛人心的啜泣声。
一路上,她不停地向佛祖祷告,不停地替自己辩解和忏悔。佛祖啊,我也是万不得已才这么做的。如果不将铃儿灭口,那么我就是死的那个人。佛祖啊,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我保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今后,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第一百零一章 蒲缡王子
第一百零一章 蒲缡王子 孟晓住在蒲公子的别馆内,被限制了行动自由,不能跨出这个别馆半步,只能在这座别馆内活动,而且就在这别馆内,她还有些地方不能去,比如别馆最东面的一个院落,蒲公子特别交代过,“李姑娘”不能进去。
孟晓本来对那个院子不感兴趣,可是这一被警告,好奇心反倒被勾起来了,心想那个院子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呀,里面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不能叫人知道。而且孟晓发现,红玉和绿云也不能进入那个院落。她曾经问过绿云,当然是趁红玉不在的时候,那个院子有什么神秘的,为什么不许人进。绿云一脸茫然,说她也不知道。绿云是个很守规矩的女孩子,主人说她应该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主人说不许她做什么,她就坚决不做,也许是当奴婢当惯了,竟然也不问问为什么。孟晓不敢找红玉去问,那个女孩子,总是一脸的阶级斗争,尤其是对待她,孟晓不想碰一鼻子灰。
可是,孟晓住在这里太无聊了,而且,本来她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
记得有一次,和同学去外地游玩,导游很小心,怕出安全问题,就反复强调,要走她指定的一条比较平坦的道路,当然了,大家都走这条路,也不是导游刻意要求。但是孟晓胆子很大,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反应敏捷,非要去走另一条崎岖陡峭的小路。因为当地村民说,那条小路也可以到达目的地,而且要比走大路快,但是路本身很不好走,有的路段,需要手脚并用才可以通过。
孟晓趁着导游没注意,自己悄悄拐上了小路,这才发现,这条路并不像导游说的那样可怕,不过,也许是孟晓喜欢登山,有了些经验和胆量。总之,最后她比大队人马提前半个小时到达了目的地。等导游带着其他人气喘吁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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