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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甭穿了!-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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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青回道:“那是面膜膏。”

一位男买家说:“我是看到图片才购买的衣服,结果那件那衣服穿在身上根本就不是我看到的那个效果!你这是欺骗行为!赶快给我想个解决的办法,否则差评!”

丹青回道:“重新投胎,试试。”

一位女顾客说:“青,你怎么都不搭理人家呢?我买了你家好多东西了,可你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过一句话。我已相思成狂,哪怕你和我说一个字也好啊。”

丹青回道:“滚!”

我看着丹青的皇冠,有些疑惑了。

丹青见我看他,立刻关上了电脑本,冲着我十分讨喜地笑了笑,说:“妻主,你不喜欢的那双拖鞋,让丹青卖掉了。”

我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大概两件前,我买过一双十分不喜欢的拖鞋,穿了一个星期后,毅然决定将其丢弃到院子里,去守大门。

我将手放到他的肩膀,问:“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卖掉的么?”

丹青说:“很容易啊。标明是我家妻主的二手闲置,很多人都愿意买的。”

我捂住心脏,问:“你这么卖东西,不怕别人找你吵架,给你差评么?”

丹青的眼睛里流动着璀璨的异彩,说:“妻主,你不觉得,和人吵架,然后把人气得半死不活,很有意思么?”

我无语问苍天了。

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看来,你对我算是很好了。”

丹青羞赧地一笑,说:“妻主知道就好。”

我捂着颤巍巍的小心脏,转身离开。

丹青又叫住我,说:“妻主,卫大哥很会骗人,你要小心喽。”

我微微一愣,回过身,问:“什么意思?”

丹青捂住了嘴巴,摇了摇头。

我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回屋补充睡眠去了。

刚要睡着,便接到了一条短信。短信是宁非白发给我的,上面有他在法国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安好”两个字。我知道,他到达法国巴黎了。

从我决定要留在这里的那一刻开始,便再也没有和宁非白联系过。不是不想联系,是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能不让彼此伤感。

很显然,宁非白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并没有让我去送行,甚至连出发去法国巴黎的日期都没有告诉我。

我将自己埋进被窝里,在黑暗中一遍遍看着那两个字——安好。

第二十九章:切肤之痛(一)

日子嗖嗖地过,虽然没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却在心里雕刻下了日记。

等到众人觉察到我和宁非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联系的时候,我才淡淡地交代了一句话,“他去法国了。”

听到这句话,丹青的表现最为直接,竟然十分开心地叫了一声,然后大大方方地掏出一千块钱,说要请我出去吃饭。

要知道,在丹青观念里,一直认为,女人就应该负担起男人的一切花销。而男人的钱,就要积攒起来,当自己的私房钱。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掏出钱,想要请我吃饭。

我除了受宠若惊之外,自然要点头答应。

可惜,还没等出门,李青榕再次登门拜访,为了我们招揽来一个比较有难度的生意。

这次的生意做成后,又接了下一单生意。

尽管我们努力走低调路线,但名气却越来越响亮。渐渐的,我们“金铭书”成为了一个专门解决高难度问题的神秘地方。

如此这般,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四个月。

霍去病看我的眼神儿越来越炙热,我都害怕他会在某天某月突然闯进我的房里,十分勇猛的结束掉我的处女生涯。

其实,我对处女膜那种东西并不在意。但是,从宁非白救了我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对自己说:我要这个男人!我也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这个男人!

我给宁非白发过去一条短信,说:即使没有时间,我也会抽空想你。

宁非白回了我“傻丫头”这三个字。

我将那三个字贴在了自己的胸口,幸福的睡着了。

醒来后,我做出了一个十分匆促的决定——我要去巴黎看宁非白!

我找到一个去巴黎的旅行社,然后将一切琐碎的事儿交给他们办理。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是既兴奋又纠结。兴奋的是,马上就可以见到宁非白。纠结的是,我竟然不知道要如何去和霍去病他们说。

终于等到旅行社的通知,说是后天就可以飞往巴黎的时候,我整整一夜都没有合眼。

隔天,当我想对大家说出即将远行的计划时,大姐竟然先我一步说:“妹子,咱们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也该歇一歇,享受一下生活了。咱们商量了一下,看看去哪里度假吧。”

还没等我答话,丹青便喊道:“巴厘岛!巴厘岛!我们都去巴厘岛!”

众人先是点头附议,然后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说:”你们去巴厘岛吧。“

霍去病用那双深潭般的目光看向我,问:“那你呢?”

我避开他的眼睛,回到:“我去巴黎。”

丹青立刻调转船头,兴奋地喊道:“那我们也去巴黎!去巴黎!去巴黎!”

众人再次附议,然后又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垂头不语。

魏小侯爷冷嘲热讽地说:“丹青,你就别跟着凑热闹了。你家妻主是要去和宁非白约会,哪儿会带着你这个大灯泡?”

丹青一把攥住了我的手,十分紧张地问:“妻主,你要去找宁非白吗?他不是走了吗?他不是不要你了吗?你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丹青不好吗?”

我的小心肝开始抽痛,咬了咬牙,抬起头,直视着丹青的眼睛,说:“丹青,你看清过自己的感情么?爱情不是依赖。”

丹青的身子一抖,似乎想要放开我的手,但却在放开的那一瞬又再次用力抓紧。他的唇颤了颤,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他的眼睛里划过迷茫和痛苦,最终页只是轻轻地垂下眼睑,静静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这时,霍去病却开口道:“你说丹青看不清自己的感情,那你呢?你以为执念就是爱情吗?!”

我就像被人用钢针刺伤,张口大声吼道:“那你告诉我,什么叫做爱情?!爱情到底是什么?她是不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她是不是可以为了所谓的爱,抛弃所有!?在我看来,爱情就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吼完,我掉头就跑。那一年的记忆,就像地陷一般,张开了大口,想要将我吞噬。

有人说,如果爱,请用力爱。

而我,能付出的爱,只是比喜欢多一点儿,比真爱少一些。

我怕自己遗传了母亲对爱的渴望和疯狂,怕自己让身边的人受伤,怕自己为了爱情点燃了自己的灵魂,怕自己为了爱情而尸骨无存!

所以当我口口声声江浙爱情的大道理时,当霍去病识破了我的虚伪时,当那些记忆将我残忍地撕开时,我非常孬种地逃跑了。

在外面游荡到天黑,将记忆再次封存,我又嬉皮笑脸地回到了锦绣公墓。不得不说,我的自我修复能力向来很强。如果不是因为最近情绪不稳定,内分泌严重失调,我也不会那样失控。

面对众人关心的眼神,我笑嘻嘻地说:“只要让我去巴黎,我就没事儿了。”

众人的眼神立刻由关心变成了另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可以解读为——丫就是一没皮没脸的无赖!

天亮后,我背上了行李,与众人挥手告别。

当我坐上了出租车,渐行渐远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影子始终站在了锦绣公墓的门口。即使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人就能感觉到他那承载了苦涩的目光,一个烙在了我的身体上。

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

倒车,换乘飞机,随着旅行团一路颠簸,终于在我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到达了巴黎。

我和导游交代了两句之后,便挥手与他告别了。

我背着包裹,打了一辆车,直奔宁非白现在的居所。

要问我如何和法国人沟通,其实很简单。在我出国前,便让魏小侯爷帮我用法文写了几张卡片。其一便是宁非白的地址,其二就是一些简单的沟通语言。例如:我要吃鸡肉。再例如:请问厕所在哪里?

到达宁非白的住所时,我被看门的法国大叔拦住了去路。

我立刻将宁非白的地址和另一章写有“我是宁非白未婚妻”字样的卡片一同递给他看。

法国大叔看过后,却并没有马上放我上去,而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两眼后,这才有好地笑了笑,然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点头致谢,屁颠颠地跑到电梯旁,一路飙升到宁非白所在的楼层,然后捂着急剧加速的心跳,按响了他的门铃。

第二十九章:切肤之痛(二)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零五分,我想他一定会在家。

随着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跳出嗓子眼儿!我激动得有些难以自持,两条大腿早就没出息地颤抖了起来。我不知道,宁非白在看见我的那一刻,是会傻傻地呆愣住,还是会将我紧紧地拥抱?

我想,他会给我一个紧紧地拥抱,外加一记火辣辣地吻。

我下意识地张开了双手,想要扑入他的怀中,但当门被打开的那一刻,我却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法国美女十分不悦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转过身,给站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一个法式的告别吻。

那个法国美女又说了两句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懂。直到她踩着红艳艳的高跟鞋,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才恍然回过神儿,对宁非白咧嘴一笑,打趣道:“艳福不浅啊。”

宁非白有些无措,但马上恢复了震惊。

他张开了双臂,将我抱紧,玩笑道:“莉莎是我的导师,为人很热情,我不是第一个被她费力的男学生。”

我点了点头,藏起心中的不快,调侃道:“看来,法国人的热情,我确实消受不起。”

宁非白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暧昧到:“我的热情是国产的,你应该可以接受。”说完,将我抱起,走进屋子,直接扔到了大床上。

他热情似火地扑到我的身上,一边动手解下我的背包,一边沙哑道:“傻丫头,这回你来了,就别想走了!”

我心中划过暖流,冲刷掉了之前弥漫起的醋味。

我主动拥抱住他,大声喊道:“宁非白,我想你!”

宁非白的笑容仍旧是那么的勾魂夺魄。他深情地凝视着我,用温柔的唇瓣亲吻着我的鼻尖,用修长的手指解开了我的衣衫,用沙哑的声音诉说着对我的思念,“傻丫头,我也想你。”

我配合着他的动作,将双手举到了头顶,好方便他将我身上穿着的套头衣服脱掉。

当他将我的衣服推到我的小臂上时,当他准备解开我的胸衣时,我的手指在枕头下摸到了一个被撕开了的小薄片。

我捏了捏,没摸出那个是什么东西。

我甩开堆在双臂上的衣服,将那小小的薄片凑到面前看了看,然后又将其地道了宁非白的面前,问:“你能解释一下,这里面的东西,哪里去了吗?”

宁非白愣怔了一下,然手将那个小薄片攥进了手里。

我坐起身,将被脱掉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上,然后背起了自己的包,默默无声地向门口走去。

这一颗,我觉得自己的世界好像被装上了消音器。寂静与死寂缠绕住我的脖子,啃着着我的灵魂。

在我拧开了门把手的时候,宁非白跳下了床,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我。

他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挣扎着拉开了房门,向门外迈出了一脚。

宁非白立刻又将我紧紧地抱住,急切地喊道:“别走!”

我垂下眼睑,没有回话。

宁非白收紧手臂,沙哑到:“元宝,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此刻,我很想质问他,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必须要靠其他女人来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吗?!难道一个真长的男人,就必须将感情和肉体分开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无法忍受四个月的寂寞吗?难道一个正常的男人,就一定要伤害爱着他的那个女人吗?!

我想吼他,想骂他,想打他,但最终只是掰开了他的手,说:“宁非白,我也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我不敢再停留,生怕自己会在他的面前落下眼泪。

都说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这种武器只会对心疼她的那个男人有效。我不知道。宁非白是否心疼我。所以,宁愿将眼泪吞进肚子里。我,自己心疼自己!

大步走进电梯间,在电梯门关合的那个瞬间,我看见宁非白追了出来。

他用祈求的、惶恐的、不安的、痛苦的目光凝视着我,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想要挽留住我。

我真的很想恨他,很想让他看见我痛苦的表情,很想让他知道,他伤我至深!很想让他后悔,让他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但是,我眼前的那个男人,他是宁非白啊!

我攥紧手指,用疼痛迫使自己变得冷静。在电梯门关闭的那个瞬间,我对他说:“要幸福!”

是啊,要幸福。因为我不介意你的放纵,所以我们都可以继续幸福。别有负担,别有罪恶感,你就是宁非白,你要过最好的生活。你,要幸福!

。。。。。。。。。。。。。。。。。。。。。

走在热闹的大姐,我第一感觉到什么叫做寂寞。寂寞就是别人眼中的繁华世界,在你的眼中却变成了落花。

寂寞是个复杂的东西。

在歌者的眼中,她变成了一曲忧郁的小调。细细地钻入你的心扉,勾动你最纤细的情感,触摸你痛苦的G点;在诗人的眼中,她变成了一个个寄满相思的词。倘若不能催你落泪,便只能将那靡丽燃烧成灰;在我的眼中,她却变成了狗屁!很臭,熏得我想吐。

我昏昏沉沉地走着,十分想哭,却找不到可以掉落的那颗眼泪。

妈地!人怎么就这么奇怪?不想哭的时候,要忍着眼泪;想哭的时候,却偏偏流不出眼泪!

我漫无目的地溜达着,知道后半夜两点钟的时候,精疲力竭的我伸手叫停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将导游给我的行程表拿了出来,指着其中一家旅馆,用力地点了点。

车子回到旅馆后,我敲开了导游的房门。

他一脸煞气地看着我,我目无表情地瞪着他。

最后,他败下阵来,帮我拿到了钥匙,送我回到了房间。

我脱掉衣服,将自己泡在温度很高的浴水里,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感觉到一丝温暖。

水凉了,放掉,再次注满热水。

水又凉了,再次放掉,仍旧注满热水。

当我第三次注入热水的时候,我整个人钻进了水里,嚎啕大哭。

是的,我想嚎啕大哭,所以我要嚎啕大哭。

然而,我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眼泪将淡水变咸。

第三十章:风起(一)

巴黎之行,很快便结束了。

总结下来,无外乎两个字——浪费。

是啊,浪费。出了一趟国,我却一张照片没拍,一件衣服没买,一处风景没看。整个巴黎之行,我用了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来吃饭。至于吃得好坏,我压根就没尝出味来。这次出国,既浪费了我的时间,又浪费了我的感情,还浪费了我的钱财。

眼见着就要登机了,我才恍然回神儿,冲进了一家店铺,为丹青他们每人选购了一顶帽子作为礼物,也算是不虚此行。

回国后,我直接回了家。

丹青他们已经集体去巴厘岛玩了,家里除了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以前一个人住,也不觉得怎么样。现在再次一个人住,竟然十分不习惯,整颗心都变得空落落的。

独自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直到夜幕降临,我也没挪动一下位置。

半夜时分,我听见有人在开我家的房门,当即警觉起来。

我站起身,找到魏小侯爷的棒球棍,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到客厅的入口处,躲在了墙的一侧,屏住呼吸,举起了棒球棍,准备在小贼进入客厅的那个瞬间,将他打得脑袋开花,满地找牙!让他知道太岁头上动土的后果!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我发起攻击,不但没有打到小贼,反而被他一脚踹到了小腹上!

我的身体重重地跌落到茶几上,痛得我半天都没爬起来。

那个小贼身形一晃,便跌至我的面前。

我立刻喊道:“霍去病!”

与此同时,他也喊出了我的名字,“元宝?!”

下一秒,我俩再次同时开口。

我问他:“你没去旅游?”

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沉默三秒后,霍去病问我:“自己能动么?”

我试着自己坐起来,却痛得又跌了回去。

霍去病将我从茶几上抱了起来,然后扶着我在地上走了两步,见没有伤到骨头,这才放了心。他说:“你躺到床上,我用碘酒给你推拿一下。”

我咬着牙将衣服向上拉,将裤子向下褪,露出了小腹和胃部,乖乖地躺在了大屋的床上。

霍去病将碘酒倒在温热而粗糙的掌心,揉向我的小腹。

我痛得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喊着,“轻点儿、轻点儿,痛死我了!”

霍去病稍微减缓了力道,说:“你瘦了。”

我咧嘴一笑,调侃道:“你难道不知,现在最流行的事儿,就是减肥?我这事实顺应审美的潮流而已。”

霍去病微微用力,我立刻发出一声狼嚎,“嗷……”

沉默了片刻后,他问:“回来,怎么不开灯?”

我微微垂下眼脸,回道:“我以为就我一个人在家,所以就没开灯。”最后,又最浅地加了一句,“省电呗。”

霍去病又是一个用力,我再次发挥出了一声狼嚎,“嗷……”

我求饶道:“大哥大哥,是我嘴欠还不成么?我再也不胡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我一准儿用做思想汇报的形式,老老实实地交代。”

霍去病点了点头,说:“我没什么好问的了。”

我忙道:“那换我问你吧。你怎么没和大家一起出去旅游呢?”

霍去病回道:“这边有事情需要处理,暂时走不开。”

我问:“处理完了么?”

霍去病答道:“完了。”

我见霍去病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一时间,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才好。沉默半晌后,我又开口道:“大家好不容易出去玩一次,你既然处理完了自己的事情,明天就去找他们吧。”

霍去病回道:“他们明天就回来了。”

我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觉得眼前的霍去病和以前不大一样了。仔细想想,大概是他对我的态度有些不一样了。以前,他深邃的眸子里总有我的影子。现在,他只是埋头帮我推拿着小腹,甚至连个正眼都没有看我。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在我的心里萦绕而起。

看看、看看,我是多么的自私。

我拥有宁非白的时候,我一个劲儿地推拒着霍去病给予我的感情。在失去宁非白的时候,我竟然开始渴望霍去病给我安慰。

骑驴找马我不擅长,但吃锅望盆却很在行。

我代表自己,十分严肃地鄙视我自己!

我想,如果我向霍去病哭诉宁非白的背叛,他一定会将我抱入怀中,给我最真诚的安慰,和最温暖的拥抱。并用他的爱情,填补我内心的寂寞。

但是,我不会这么做。

其一是我的自尊心不允许。其二是因为我尊重霍去病的感情,珍惜他的爱情。

他是那么倨傲的一个人,我怎么忍心让他做我的感情备胎?

这次去巴黎,我走得是那么决然,伤他是那么的彻底,哪里还有脸在失去宁非白之后,跑去他的怀里寻求安慰?

路是自己选的,脚上的泡是自己磨的,是好是坏,我一个人抗着!

转头,看向窗外的明月,发现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看在我的眼里,却不大一样了。这,也许就是心态的原因吧。

幸福这种东西,果然是可遇不可求的。

霍去病是个好男人,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女人。错过了,也就失去了。

只希望,有一天,我们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幸福就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吗?我看,未必。

都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那就是干柴遇见烈火,没有不嗷嗷燃烧的道理。

然而,我却在心里为霍去病取了一个名字——塞柳下惠。

丫揉着我的肚子,动作那叫一个一丝不苟、心无杂念,就好像在揉着面团似的。

而我呢,在他宽厚温热的手掌下,终于睡了这些天以来的第一个好觉。

。。。。。。。。。。。。。。。。。。。。。。。。。。。。。

一夜无梦,清晨时分,我被一阵欢呼声吵醒。

那声声欢呼充满了蓬勃的生气,和压根儿就不像压制的快乐。

我的唇角忍不住上扬,欢欢睁开了眼睛,从床上爬起来,火速冲进了客厅,与归来的众人抱成一团,一同分享着他们旅游后的快乐心情。

这一刻,我告诉我自己,我是最幸福的人!所以,不要再妄自菲薄,不要再顾影自怜,不要让我自己憎恶自己!我他吗地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流氓,爱咋咋地!

我撒欢地与每个人拥抱,紧紧地拥抱。

魏忠贤笑呵呵地说:“老夫的这把老骨头,要被你勒断喽。”

大姐说:“妹子,我给你买了两件衣服,你快试试看,合身不。”

魏小侯爷骂道:“死元宝!瘦死你!”

丹青问:“妻主,你给丹青买礼物了么?”

我这才想起来自己买回来的礼物,忙打开行李箱,将那几顶帽子拿了出来,每人送一顶。

第三十章:风气(二)

大家十分开心地戴上帽子,然后纷纷拿出给我和霍去病买回来的礼物。

就在这时,这才明白,这次伸手的人不是丹青,而是卫玠。丫在和我要礼物!

这个……让我很为难啊。

当初买东西,是按照人头算的。压根儿就忘记了卫玠和丹青是两个灵魂的事儿。

眼见着卫玠将手缩了回去,我忙扬起了璀璨的笑脸,将自己选得帽子扣在了他的脑袋上。

幸好我为自己选的东西,向来走中性路线,那顶帽子戴在卫玠的头上,虽说有点儿不搭调,但胜在并不十分女气。

卫玠对着镜子照了照,缓缓勾起了唇角,看样子还算满意。他转过身,从包裹里掏出几袋零食,扔到了我的怀里。

下一秒,就见他将头上的帽子取了下来,又兴冲冲地戴上了我送给丹青的那一顶。然后美滋滋地照了照镜子,嚷嚷道:“卫大哥,丹青的这顶,比你的那顶好看哦。丹青今天就带着这顶帽子了!”

再下一秒,他又将头上的那顶帽子拿了下来,扣上了我给送给卫玠的那顶帽子。

我知道,这是卫玠和丹青在争戴帽子的权利,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大姐一边欣赏着做工精致的帽子,一边感慨道:“看看人家巴黎做得帽子,就是精致。不但样子好,质量也是顶呱呱的。”

这时,魏忠贤指着帽子里面的英文标签问:“小侯爷,这是什么意思?”

魏小侯爷探头去看,然后皱了皱眉,斜眼看着我,冷飕飕地问:“元宝,你说Made in china是什么意思?”

我不屑道:“你真当我是文盲啊?Made in china,不就是中国制造的意思吗?”

嗖嗖嗖……所有人的目光悉数射到了我的脸上。

我……用手捂住了脸。

。。。。。。。。。。。。。。。。。。。。。。。。。。。。。。

大家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很快便带了下午。

我们正准备出去吃饭,却听见有人来敲门。

魏小侯爷跑去开门,随口问了两句后,便冲着屋内喊道:“霍大哥,有人找。”

霍去病走到门口,与门外的人低声说了些什么。

我十分好奇啊,竟然有人会来找霍去病,于是伸头去看。

门外那人看见我,立刻冲着我甜甜一笑。

我笑着点了点头,问霍去病:“你从哪里淘来的小萝莉啊?”

门外那个小萝莉立刻对着我自报姓名,“哥哥,我叫白晓苏,是来找霍大哥出去玩的。可是霍大哥说要在家里吃饭。”

哥哥?丫竟然叫我哥哥?如果不是她眼神儿不好,就是找揍呢!我挑了挑眉毛,没说什么。

白晓苏眨了眨眼睛,冲着我羞赧地一笑,说:“我可以到家里做客么?”

我十分不明白,她为什么询问我的意见,为什么将我当成了一家之主?虽说我确实是一家之主,但毕竟没在脑门上刻下那几个字啊。

白晓苏这个小丫头的嘴很甜,样子也十分可爱,但女子和女人之间就是有种奇怪的直觉。我的直觉就是——我不喜欢她。

所以,我直接将皮球踢给了霍去病。回道:“我和你不熟,不好开口请你进屋做客。这事儿,你得为你霍大哥。”说完,去洗手,准备开饭了。

也不知道那个小萝莉白晓苏和霍去病说了什么,她最终还是进了我的屋,坐在了饭桌旁。

这一回,我终于体会到了霍去病他们曾经经历过的心情了。那时候,宁非白来,他们集体排斥他。这一次,白晓苏,我开始排斥她。这种感觉十分奇怪,就好像自己的领土被人侵占了一样。

白晓苏一做到饭桌旁,就将在场的每一人的都夸奖了一遍。

她对大姐说:“这位阿姨年轻的时候,一定很美。”

她对魏小侯爷说:“这位小弟弟好可爱,眼睛真漂亮。嘻嘻……”

她对魏忠贤说:“大叔的皮肤真好,都看不见胡子耶。”

她对卫玠说:“姐姐不但人漂亮,而是手艺更好。”

她对我说:“哥哥的气质很邪魅呢。”

我们一桌的人,除了霍去病之外,统统勾起了唇角。

有时候,勾起唇角,并不代表就是微笑。而微笑,不一定都是在表达善意。

在这里,我来用语言诠释一下大家的心声。

大姐一定在想:妈了个把子地小丫头,老娘我还很年轻!少管老娘叫阿姨!

魏小侯爷一定在想:你他妈才是小弟弟呢!你全身都长小弟弟!

魏忠贤一定在想:这个贱民,竟敢掀我九千岁的伤疤!一个字——死!

卫玠一定在想:我生平最讨厌两件事物。一是元宝这个女人,而是别人叫我姐姐!

我在想:既然叫我哥哥了,我总不能不表示一下吧?于是,我开始等待时机。

白晓苏将大家“讨好”了一遍后,竟然抱住了霍去病的胳膊,一脸幸福地说:“霍哥哥救了我一命,我以后就是霍哥哥的女朋友了。请大家多多关照。”

我们集体看向霍去病,霍去病在不动声色中抽出了被白晓苏抱着的胳膊,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白晓苏却不依不饶地又抱住了霍去病的胳膊,撒娇道:“霍哥哥,吃完饭后,我们去看电影不好……啊!”她突然发出一声短处的惊叫,然后十分不安地扭了扭身体,向霍去病的怀里钻去。

我环视一周,见每个人的脸色都十分正常,根本就看不出是谁向白晓苏下过黑手。看看、看看,这一屋子的人,果然都是玩打击报复的高手。

为了对得起她的那几声“哥哥”,我用十分色情的手法,摸向了她的大腿。

白晓苏的身体一僵,又向霍去病的身上靠了靠。

我右手拿着筷子,面不改色地吃着饭,左手却乘胜追击,继续摸着白晓苏的大腿。

白晓苏飞快地扫了我一眼,然后对霍去病说:“霍哥哥,我们换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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