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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的现代生活-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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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阻止房子自然的腐朽。一具尸体往往只有三四天的保鲜期,在冰雪天气里,时间又要长一些。可过了这个时期,还是会自然的发臭腐烂,让小丫不得不自己放弃,所以小丫就形象的称之为‘穿新衣’。

    因为想要重生的条件实在是太苛刻了,所以目前小丫只能被熊冲用养小鬼的形式养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丫的魂魄不会在自然界消散。

    而安馨的状况就比较特殊,严格说起来,她也可以算是一种借尸还魂,可是以前安馨的躯体却对穿越过来的安贵妃的灵魂一点排斥都没有,可以完美的契合,这个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熊冲现在就把小丫能够重生的希望,放在了安馨的躯体上。他现在最想的就是把安贵妃的灵魂从安馨的躯体里祛除出去,让小丫能够取而代之,重新再活过来。

    小丫又开心的出门去找安馨了,熊冲并没有阻止,因为他清楚知道小丫迫切的想要重新活过来的期望有多大。从安馨进入了长白山开始,小丫就抑制不住自己焦躁的心情,一直在跃跃欲试……

    几乎在同时,孟德子听安馨描述了那两个人的外貌后大吃一惊,他惊惧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俩个人的?”

    李元昊不解的问道:“怎么啦,这两个人有什么问题吗?”

    孟德子严肃的说道:“你们还记得在我家里时,我爹所说的那个银狼王的故事吗?安妹子刚才所描述的那两个人的外貌,就是在我爹这个故事里,失踪了的那三个偷猎者中的领头人和那两兄弟中的弟弟。不过,这个事情发生的时间是在十年前了。”

    “什么?安馨,你是在哪里见到他们了吗?”李元昊奇怪的问道。

    安馨没有回答他的提问,她只是低着头不可思议的喃喃自语道:“都有十年了?我记得孟老伯说他们都被银狼王给咬死了,就连尸体都不见了,可是他们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梦里?”

 第二百零七章 突兀的枪声

    孟德子出于对长白山上那对罕见的银狼王的保护,所以对外人他总是说孟老伯是老眼昏花看错了。要不然,在这十年的时间里,也不知道会招来多少对银狼垂涎欲滴的疯狂偷猎者,奇怪的是,除了孟老伯再也没有另外一个人看到过那对银狼,和它们的孩子。

    而在孟老伯故事里所出现的那三个偷猎者,在这十年里渺无音讯,就连他们的家人都认为他们可能在深山里落入某只野兽的肚腹,成为了粮食。

    不料在整整过去十年以后,从没有来过长白山的安馨不但梦到了他们,还能精确的形容出了他们的外貌,这怎么不让孟德子觉得胆战心惊?同时让他对于这次的长白山之行,莫名其妙的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只不过他在山下时因为感激安馨出手,为孟老伯治好了病,所以答应了要带她和李元昊一起进山去挖一只年份快达到五品叶的野山参。那只参孟德子一直留着没有舍得去挖,就是因为像这样的极品野山参是越来越少,基本上可以说是挖一只就少一只。这次如果不是看在安馨的面子上,他还真舍不得现在就把它给挖出来。不过这人既然都已经上来了,总不能因为安馨的一个梦就半途而废吧,孟德子咬咬牙,还是决定继续走下去。

    三人吃过早饭后,又把木屋整理了一番,把用过的锅碗,用烧开的雪水清洗干净。烧过的柴火又给补充好,最后小心的把门给栓好了,免得有找不到避风港的野兽闯进去。用孟德子的话说。这是为了给下一个在这间木屋歇脚的山民做好准备。

    在做好这一切以后,孟德子,安馨和李元昊三人,再加上那几只撒欢乱跑的猎狗又一起上路了。不过孟德子和李元昊的身上都多了几个口袋,里面装的就是昨天吃剩下的野猪腿。

    走了大概有六七个小时,来到了一个叫‘猞猁沟’的地方,根据孟德子所说。这个地名是当地人给取的,在地图上是根本找不到的。据说猞猁沟里有成片成片的柞树。榛子树和红松,是野猪群冬季最爱找食吃的地方。夏天的时候,那里山高林密,即使打到了猎物弄出来也很麻烦。可是到了冬天大雪封山的时候。很多食物都被埋在了雪下面,野猪群就常常聚集在猞猁沟里捡橡子吃,那里就成为了偷猎者常去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也设下了无数个歹毒,危险的陷阱,一窝一窝的捕捉着那些没有防备的野猪群。如果在那里碰到了那些杀红眼了的偷猎者,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可那里也是去那只五品叶野山参生长处的必经之地。要是放弃这里走别的路去挖参的话,起码要多绕两天的时间,在思考良久以后。孟德子还是带着安馨和李元昊走进了猞猁沟。

    在进入猞猁沟以后,孟德子就走到了自己这个挖参小分队的前面,安馨和李元昊跟在他的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厚厚的积雪在他们的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抬眼望去,两座高山耸立在南北两侧,山顶根本就看不清楚,被浓重的雾气给环绕着,看不清它们的真实面貌。一条蜿蜒曲折的峡谷向东北方向延伸开去,大片大片的松树和榛子树。柞树长在一起。即使是冬天落叶的季节,整个峡谷也被茂密的树木遮挡的密不透风。加之两侧的高山阻挡,使人进到这猞猁沟,就觉得天色暗了不少,比外面平添了几分阴森。

    进到沟里又走了二里多路,孟德子就发现有柞树下有被猪拱过的痕迹,偌大一片林子几乎都被猪群翻了个个,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几乎连成了一片,雪地里的蹄子印也是杂乱无章。

    孟德子蹲在地上仔细的查看着,发现地上的蹄子印很多都有拳头大小,按说这种情况猪群里的大猪应该在二三百斤左右,除了看蹄子印,孟德子还用手按了按地上的猪粪,虽然不是热的,但是里面却还有些软,并没有被完全冻硬,这说明这群野猪离开的时间绝对没有超过一个小时,那群猎狗围着猪粪嗅了嗅,显然它们已经闻到了浓重的野猪味,个个都在绕着圈兴-奋的狂吠着,然后一个接着一个往东北方向窜去。

    孟德子也有些兴-奋的说道:“这么大的一群野猪,还跑的挺快,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走,我们也跟着去看看。”

    安馨却一把拉住了他,她蹙着眉头侧耳细细的聆听着,孟德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李元昊却知道她一定是发觉到什么了,于是开口询问道:“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安馨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那如白瓷般的小脸绷得紧紧的,她神情严肃的说道:“就在前面,我闻到了很浓郁的血腥味,真的很浓郁,很刺鼻。我们要小心些。”

    “怎么会?真有那么大的血腥味,我那些猎狗们早就会发现了,是你闻错了吧。”孟德子却是一脸的不以为然,要知道,狗的嗅觉比人类要灵敏上很多倍,怎么可能猎狗还没有发觉,安馨就先闻到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在他想来,一定是安馨作为一个姑娘家听自己说发现了野猪群,所以胆怯了,又不好意思直说,就随便找个借口,不想跟过去。

    想到这里,孟德子又乐呵呵的说道:“没关系,如果真的有野猪群,我们就撤退,不去惹它们就行了。我们有猎狗又有枪,它们是不敢靠近的。”

    安馨却没有孟德子那么乐观,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恐怕你所说的野猪群已经不存在了,罢了,我们还是一起过去看看吧。”

    “怎么可能会不存在,它们留下这么多新鲜痕迹,一定不会跑太远。我们加把力就可以追上。”孟德子边带头往前走,边充满自信的说着。不过很显然,他并没有听懂安馨话里的意思。

    李元昊却听懂了,他和安馨跟在孟德子的后面边急急地赶着路,边询问道:“你的意思是说前面有偷猎者,已经把那群野猪给捕杀光了?”

    “具体是什么情形我不知道,不过,从我所闻到的血腥味道的浓郁程度来说,起码有十头以上的野猪被弄死了。”安馨的眉头依然皱的紧紧地。

    “那些偷猎者都是些亡命之徒,因为长年累月的杀戮,早就视生命如草芥。而且他们手上的火力一定不低,待会我们要是真的碰到了他们,你自己千万要小心些,不要仗着身手好,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小心阴沟里翻船。”李元昊不放心的耐心嘱咐着安馨要提高警惕。

    就这样,三人一起追在那群猎狗的后面,如履平地般矫健的在雪地上快速穿行着。孟德子见安馨和李元昊在林子里穿行的速度居然一点都不比自己慢,而且他们还脸不红,气不喘的,显然并没有到达速度的极限。

    孟德子不由暗暗起了争强好胜之心,他加快了脚上的速度,就像是林中最矫捷的猎豹,不停的在雪地上,沟渠中,树林里跳跃,奔跑,滑行……可孟德子在使出了浑身解数以后,自己都开始觉得有些气喘了,可他回头一看,安馨和李元昊依然紧紧地跟在自己的身后,如闲庭漫步般悠闲,居然一步都没有被落下,让孟德子不心服口服都不行。

    孟德子那点争强好胜的心思,安馨和李元昊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在一番激烈的你追我赶之后,见孟德子的速度终于慢了下来,两人不禁心造不宣的相视而笑。

    一路上,孟德子虽然在急速的奔跑,可他同时也注意到雪地上那些野猪蹄印的变化。从蹄印上看,那些野猪走得好像很随意,在大队野猪走过的两侧也有杂七杂八的蹄印,两旁的树底下也有零零星星被拱过蹭过的痕迹。

    那群猎狗见主人奔跑的速度慢了下来,它们也不得不跟着慢了下来,它们还不时的跑回到孟德子的脚边热切的吠着,还频繁的低头,哈腰,来回的抽动着鼻子,似乎在表达它们想要迅速出击的迫切愿望。

    林子实在是太密了,光凭眼睛看根本就看不了多远,孟德子死了和安馨还有李元昊争个高低的心思,自然速度就不会那么快了。三人又在这猞猁沟里穿行了有十来分钟,突然几声沉闷的枪声,在这片广阔的寂静的雪域高山上响起,显得那么的突兀和惊心动魄。

    三人吃了一惊,几乎同时把身子蹲了下来,把身形隐在了枯萎的灌木丛里。这时,一股淡淡的铁锈般的血腥味飘了过来,随着这股味道一起飘过来的,还有隐隐约约嘈杂的人声和动物的哀嚎声。

    那几只猎狗也收起了原本的悠闲,它们把尾巴紧紧地夹了起来,喉头发出‘呜呜’的哀鸣声,仿佛在给主人做着警告。

    孟德子大惊失色的说道:“前面有偷猎者。”

 第二百零八章 偷猎者

    孟德子在进入猞猁沟前,心里就一直在暗暗的祈祷。祈祷着千万不要碰到那群穷凶极恶的偷猎者。谁知老天却像是聋了一般,偏偏就是要和他作对,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相对于孟德子的一惊一乍,安馨的脸上却显得很平静,她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所以只是蹙着眉头并没有出声。李元昊也早在安馨的提醒下有了心理准备,于是他提议道:“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一个人先过去看看,你们说怎么样?”

    “你都说了,那些偷猎者都是些亡命之徒,视生命如草芥。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冒险?我和你一起去。”对于他的提议安馨并不赞同,于是她不容置疑的进行了反驳。

    “那怎么行,你们都是第一次来长白山,地形根本就不熟。真要有什么事,让我怎么跟赵所长交待!李兄弟,你这个时候还是不要逞英雄了。这样吧,还是你们留在这里,我一个人去看看,万一那些人我都认识,有什么事我也好处理。”孟德子也不甘示弱的说道,他可是一向都认为这长白山就是自家的后花园,他怎么能让自家的客人在后花园里遭遇危险。

    “你们都别说了,孟大哥,我真不是要逞英雄。现在就算你常年在这长白山行走,认识你的人和你认识的人都比较多。可要是真的碰到了那些偷猎者,说不定他们还会怕你走露了风声。会对你不利。我就不一样,我的身手要比你好得多,是绝对不会被发现的。所以。还是我去最好。”李元昊耐心的对孟德子分析着目前的形式。

    “这……那该怎么办?”孟德子有些犹豫了,他不能否认李元昊说的很有道理。

    “你的身手就算再好,只要是他们那边同样也有猎狗的话,你还是躲不掉,那又有什么用?”安馨毫不留情的对李元昊进行着打击。

    “那你说怎么办?”李元昊无可奈何的反问道。

    安馨微微一笑,提议道“我说,干脆就当他们不存在。我们绕路走。”安馨会这么说,是不想和陌生人多做周旋。以免夜长梦多影响到自己的寻宝计划。

    “那怎么行。”出乎意料的是,一直就对安馨惟命是从的李元昊,这次却不肯妥协了,他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进山前我就答应了赵黑子。要替他找到那群可恶的偷猎者,要是实在没碰到也就算了,现在既然碰到了,我就不可能置之不理。我就算不能亲手抓住他们,也要给赵黑子留下线索。好了,就这样决定,你们就带着这几条猎狗藏在这里,注意别被他们给发现了,我自己去看看。”说完。他也不容安馨和孟德子反驳,转身就快速的朝着传来枪声的方向飞快的掠了过去。

    一路上,李元昊注意到周围的大树树根附近有很多被刮擦后留下的痕迹。很多低矮的灌木枯枝也被刮断露出了新茬儿,很明显是有野猪群从这里经过。李元昊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他的动作优雅而有力,就像是一头最矫捷的猎豹。他能够感觉到那股血腥味已经越来越浓了,透过枝杈的缝隙往前看去,他已经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树林间有人影在走动。只是前方树木太密看不真切,他再凝神细听。似乎还听到了随风飘过来的只言片语。

    就在这时,“砰砰”,沉闷的枪声又响了起来,紧接着“啪啪啪”熟悉的56式半自动的枪声也跟着密集的响了起来。枪声在这空旷狭长的山谷里面回荡着,绵延不绝,不时还有野猪凄惨的“啾啾啾”的叫声传出来。血腥味也越发浓重了,看这个架势,被放到的野猪似乎数量不少。

    在枪声第一声响起时,李元昊便下意识的爬到在地上,等过了几分钟以后,枪声平息了下来,他才悄悄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这时,他看到了在不远处,有一棵被冰雪给覆盖住的高大的桦树。他立刻如猿猴般,轻盈的爬了上去,很快就来到了树顶,他把自己的身体影藏在了桦树那茂密的枯枝里。因为位置够高,从这里往下看去视野极其宽广,李元昊刚好可以把下面的情形尽收眼底。

    就在他前方的不远处,有六个男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枪,正在一个个的审视着地上的那群野猪有没有落气。碰到有没有死绝的,他们就会补上几枪。李元昊就这么粗粗的看过去,在那雪地里大大小小起码有十五六只野猪的尸体,它们都挤在一起。小猪拱在母猪的肚子底下,而公猪则围在猪群的外围,一副想要保护家小的样子,可是它们一个都没有逃脱这群偷猎者的魔掌。

    从地上的那一大滩的血迹看,都是拳头大的暗红色血块子,滴落在雪地上后把表面的雪都给融化了了一层,就像是在洁白的雪地上铺上了一层刺眼的红地毯。其中有一头最大的公猪,它起码有四五百斤重,有着一对又粗又长的锋利獠牙。它虽然中了枪,可是还依然的站在一群死猪的前面,在和这些残忍的灭了自己整个家族的人类进行最后的对峙。

    从它周围血迹喷涌出的情况看,子弹的威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并没有打中它的骨头,而是直接打在了它的身体里面,应该是打在了猪肚子上,从它的腹部不断的有血源源不断的留出来,应该是被伤到了内脏或者是肠子。

    这头处于极度疯狂中的公猪,还在试图用自己的獠牙对面前的仇人进行反击。可是因为失血过多,它的速度变得非常缓慢,它所攻击的对象都能轻易的躲过去。如今它虽然还能站在那里,可是看它流血的速度估计也挺不了多久了。

    偏生那些偷猎者还嘻嘻哈哈的一枪一枪的打在它的身上,而且中枪的部位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什么屁股啦,尾巴啦,脚上啦……总之就是不让它痛痛快快的死,要让它零零碎碎的受苦。那头公猪痛苦的嗷叫着,却偏偏无可奈何。终于在又中了五六枪后,它才蓬的一下倒了下去,正式宣告这个野猪家族的全部灭亡。

    “真是一群畜生不如的家伙。”李元昊的眼睛里射出一抹冷冽的寒光,他躲在桦树上,刚好目睹了这一切。

    李元昊从怀里掏出了手机,开始偷偷拍摄这些人的照片,准备把这些照片交给赵黑子作为以后抓他们的证据。

    在他小心翼翼的按了几张照片后,就看见那六个男人中,有一个长得尖嘴猴腮,黑眼珠少白眼珠多的四十多岁男人,警觉地抬起头来往四周打量着。

    他叫刘金威,是这伙偷猎者的头,他原本只是长白山脚下普通的一个猎户,据说还有一身家传的好功夫,可以一个人对付四五个人不在话下。

    刘金威仗着自己手上有些本事,就纠结了五个平时也喜欢好勇斗狠,却都是眼高手低。一天到晚总想着要发财的伙伴一起上山偷猎珍稀动物,然后拿到海外去赚大钱。还真别说,在前些年,他们把这长白山里的珍稀动物给折腾出去,还真的赚了不少。

    但是在近几年政府部门抓的紧了,一旦抓到他们这些偷猎者,处罚力度都不小,就连刘金威也被抓进去关了两年。于是他们只得无可奈何的收手了一段时间,可是早就他们早就适应了这种来钱快的生活,要他们正正经经的去打工赚钱,他们怎么都不能适应。于是这伙人在两年后又重新聚集在一起,决定拿起了猎枪继续偷猎赚钱,而出狱后的刘金威依然是他们的头。

    其他人开始收拾那些野猪的尸体,刘金威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细细的观察着四周,其中一个外号叫瘦皮猴的家伙笑嘻嘻的说道:“老大,你怎么站在那里发呆呀,还不快过来帮帮忙,这十多头野猪可有得忙活了。”

    刘金威却低声啐到:“你小子给我闭嘴安静些,我觉得周围有什么东西在窥探我们。”

    瘦皮猴大大咧咧的说道:“怎么可能呀,真要有什么大型动物也会被我们这密集的枪声给吓跑了。”

    “所以我要你给我安静些,让我仔细看看。可惜大黄和二黄前两天被那头熊瞎子给拍死了,要是它们还在的话,那用我这么小心翼翼的。”刘金威不耐烦的开口抱怨着。

    瘦皮猴知道他的脾气不太好,立刻闭嘴不语,不敢再打扰刘金威。躲在树上的李元昊并没有发觉自己快要暴露了,还径自拿着手机拍的正欢,他边努力给每个偷猎者来个面部大特写,边得意洋洋的自言自语:“赵黑子,你教官我可真的算是够意思吧,什么时候都不忘帮你破案。等到我出了这座大山以后,就把这些照片交给你,你怎么也得请我吃顿大餐吧。”

    就在他‘咔擦咔嚓’拍的痛快的时候,刘金威却脱离他的小集体,一步一步慢慢的来到了李元昊藏身的树下。他眯着眼睛抬头望上看去,同时他手里紧握着的那只56式半自动步枪已经上了镗,刘金威端起手里的枪,瞄准了这棵高大的白桦树的树梢,右手食指也已经伸进了扳机里。

 第二百零九章 被发现了?

    其实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昏暗,再加上周围都是同样高大的树木,交错着长在一起,上面又挂着厚厚的积雪,所以刘金威并没有看清楚树上到底有什么。可是在他的潜意识里就是觉得在那些高大的树上,有让他觉得胆战心惊的危险,抱着宁杀错不放过的思想,他打算对着树顶开上几枪,好让自己放心。

    就在刘金威想要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李元昊的手里也紧紧的握着几节从树上摘下来的枯枝蓄势待发,他瞄准的正是刘金威的额头。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只可爱的小动物从树梢上朝着还仰着头的刘金威的面部扑了过来。这个小动物四肢短健,后肢比前肢稍长,它弯曲的利爪还半伸缩着。它全身的毛发为褐色,只有耳朵的部位带着一点白毛,它的耳朵大且直立,略呈三角形,尾巴不但粗大,而且尾毛非常的蓬松。起码有它身体的三分之一那么长。在它的身后直愣愣的立着,就像是降落伞一样。

    刘金威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惊喜的叫道:“是紫貂,野生紫貂。快,快,大家别管那些死猪了,先逮住它要紧。”

    他顾不得那棵让他觉得不安的白桦树,立刻开始追逐那只难得一见的野生紫貂来。要知道这野生紫貂可是东北三宝中的一员。貂皮为名贵裘皮,它皮板细腻,结实耐用,绒毛丰厚,针毛灵活。色泽光润,华美轻柔,历来被视为珍品。有‘软黄金’之称。

    其还有“风吹皮毛毛更暖,雪落皮毛雪自消,雨落皮毛毛不湿”这三大特点。在我国古代,皇帝的侍从们爱用貂的尾巴来做帽子的装饰。《晋书赵王伦传》中有记载,当时由于任官太滥,貂尾不足,就用狗尾巴代替。因此人们讽刺道“貂不足。狗尾续”“狗尾续貂”的成语就来自于此。

    在清朝,有过严格规定。只有少数高贵显爵才能穿着貂皮,以少数皮毛来抬高少数统治者的身价。实际上,当时官府垄断了貂皮的生产,因此曾流传过这样一句说法:“头品玄狐二品貂。三品四品穿倭刀。”(倭刀是青狐的别称,毛色兼黄黑,贵重次于玄狐)。到了现代,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一直比较平稳,一张紫貂皮的售价可以达到150-300美元。

    那只野生紫貂虽然身子小巧,可它的动作却非常的灵活。它的小眼睛骨碌碌的转着,小爪子往地上一蹬,小身子一纵纵的往远处飞快跳去。刘金威和那群偷猎者怎么可能让眼前这一堆‘钞票’给逃走。便大呼小叫的追了上去。

    躲在树上的李元昊见那群人追着那只野生紫貂渐渐跑远了,他暗暗的舒了一口气。这时一只柔软的小手抓住了他的手。他反手握住了那只手,定了定神才回过头来对着她微微一笑。有些劫后余生般庆幸的说道:“幸好你来的及时,不然恐怕会有一场恶战。”

    安馨抿嘴笑道:“是幸好那只饿昏头的紫貂刚好被我给抓住了,不让也没有办法把那群见钱眼开的家伙给引走。”

    “你的事办好了吗?”安馨小声问道。

    “好了,我给他们每个人都来了一张特写,谁都别想跑掉。我看他们在那边扔了几个很大的袋子,我想去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你还是先回孟大哥那边去,别让他着急。”李元昊在安馨的耳边低语道。

    安馨觉得有一股暖流热乎乎的吹到了自己的耳朵上。她有些怕痒的缩了缩脖子,然后坚定的说道:“我和你一起去,两个人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李元昊沉思片刻后说道:“那好吧,可是你一定要跟在我后面,别走远了。”

    安馨点点头答应道:“你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知道轻重的。”

    李元昊带着安馨悄悄的从树上滑了下来,他们飞快的朝着林子一侧的山坳跑了过去,刚才在树上的时候,李元昊就无意中发现在那个山坳里丢了好几个旅行背包,看样子应该是那些偷猎者放在那里的。

    这个山坳的底部距离地面大概有一米多深,看情形应该是以前猎人挖的陷阱。不过时间应该很长都荒废了,里面还长出了不少的杂草,还有不少枯枝烂叶和一层厚厚的积雪。就算是这样,洞口距离地面还有一米多深的样子,可见当初这个陷阱刚挖出来的时候有多深,估计就算是一头东北虎掉进去,都爬不上来。

    安馨和李元昊顺着边缘利落的‘刺溜’一声,滑到了洞底,到了底部,两人便毫不客气的解开那些旅行袋。安馨在连着拉开了三个旅行袋后,她喘了口粗气,摇着头说道:“我不想再看了,真的是太残忍了。”

    原来里面装的都是鲜血淋淋的熊掌和刚剥下来的熊胆,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那些熊掌有大有小,看来最少有一家子的棕熊被祸害了。还有一些胡乱卷起来塞进袋子里,连血迹都没有干透的动物皮毛,有紫貂皮,有野兔皮,其中还有好几张棕黑色的狼皮。看着这一堆触目惊心的,血淋淋刚从活生生的动物身上弄下来的物件,心理接受能力差些的,还真的会受不了。

    李元昊默不作声的拿着手机一个个的拍着那些旅行袋里的东西,他边拍边暗暗咬着牙,因为太用力了,导致他太阳穴两边的青筋直跳,安馨见状,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她安抚性的拉拉他的手小声说道:“别气了,我们把证据交给赵大哥,让他为这样枉死的动物报仇。”

    李元昊冷笑一声说道:“哼,就算是抓到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罚笔钱。顶多再关上几年也就没事了。”

    “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罚,那这些动物岂不是白死了。”安馨惊讶的说道。她看李元昊这么小心翼翼,郑重其事。还差点把命都给搭了上去。搞得她的一颗心也跟着一起七上八下的,还以为事情很严重。没想到,就算是抓住了这些偷猎者的证据,他们也受不到什么伤筋动骨的处罚。难怪他们个个都这么胆大妄为,这些疯狂的偷猎行为也是屡禁不止。

    原谅安馨确实对这些事不太了解,因为在她以前生活的年代,根本就没有什么要保护动物的意识。上山狩猎是很正常的行为。甚至有些贵族还专门圈起一块山林,专门用来打猎取乐。所以要不是这趟长白山之行。安馨还不知道居然这里的动物都是受保护的,还不能随便捕杀,这确实让她又长了不少见识。

    “因为暴利的趋势,这些偷猎行为总是屡禁不止。说到底。还是没有买卖才会没有杀害。”李元昊指着其中一个旅行袋里装着的那几只血呼呼的熊掌说道:“你知道,这么一道菜,在酒店里要卖多少钱一份吗?”

    安馨眨着水汪汪的杏核眼,迷茫的摇了摇头,李元昊恨声说道:“这样一只野生熊掌在酒店里可以卖到5000块一斤。而且还供不应求,需要提前预定才吃的到。可是那些食客们在大快朵颐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过有一条生命在哀嚎着逝去。正是有了他们的捧场,才会有这些为了赚钱而疯狂杀戮的偷猎者。”

    他又指着袋子里一个长扁卵形,上部狭细。下部膨大,呈灰黑色的囊状物说到:“还有这熊胆,因为是一味名贵的中药。具有清热解毒,息风止痉,清肝明目的作用,所以很多药方里都要用到它。现在市场上风干了的熊胆可以卖到1000元每克。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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