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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魔手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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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声音轻柔如风,又有种神秘的磁性。若是放在以前的时代,或许有成为超级巨星的潜质。
第二天清晨,阳光将游荡的腐狼赶回了巢穴,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头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射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女孩并肩站在洞口,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破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性更加深沉宽广。
女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口,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精细挑选过的喷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干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女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一起向荒凉得让人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色色的人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陆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人,如果杀了人,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人物,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人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人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人物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人特别注意到进入小镇的少年。
镇上的屠夫同时经营着惟一的旅店,在收了一根上等喷火蚁刀锋后,他非常高兴地给少年和女孩开了一个房间,还表示可以免费提供一顿晚餐。当然,如果要低辐射的上等货,一根喷火蚁刀锋可还不够。
少年让女孩在房间里休息,便带上余下的喷火蚁刀锋出了旅店。听说这东西在杂货店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临出门前,少年在房门上小心地布置了个不起眼的机关。
从屠夫已有些不自然的笑容里,少年已预感到可能会有麻烦,但他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刚刚过了一个路口,少年就被两个人拦住,从手中蠢蠢欲动的方头木棒就可以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嗨,小子!听说你有喷火蚁刀锋卖,我们头儿想和你谈谈!”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这两个人拐进了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再走进一间还算完整的大房子里。房中央大大咧咧地坐着个大汉,看样子就是头儿,后面三个人则有意无意地将门口堵住。
头儿显然对始终低垂着头少年的态度感到很满意:“小子!你可以叫我蝰蛇。听说你那有喷火蚁刀锋,很好,不管你有多少,我都要了。这是给你的报酬!”
少年看着滚到脚边的一条硬得象石头的黑面包,慢慢弯下身拾了起来,同时将背上的三根喷火蚁刀锋放在地上。这块面包虽然够硬够久,可是辐射度并不算高,女孩已经长大了,可以承受这种程度的辐射。
当他站直身体的时候,发现身后的三个人并没有让开门口的意思,握着木棍的手明显在用力。
蝰蛇也站了起来,从后腰上拔出一把手工自制的单管火药短枪,狞笑着道:“你很上道又识时务,本来做了这笔交易,就应该放你条生路的。可惜屠夫报信说你还带了个细皮的小妞,这就没办法了。其实我不是头儿,只是老二,头儿叫黑熊,现在大概正趴在那个小妞身上搞得正带劲呢!没办法,头儿的块头快追上变异人了,却偏喜欢搞小孩。好了,小子,该送你上路了!希望我赶过去的时候,那小妞还没断气!”
此时此刻,少年掩藏在绷带下面的耳中,忽然听到一声微弱的滴音。那是他在房门上架着的金属片被折断摩擦发出的声音,这种高达几万频的音波根本不是普通人的耳朵能够听见的。
他霍然抬起头,虽然面容深深掩藏在毛毯的阴影里,然而那惟一的左眼却亮了起来,就象一团碧绿的火焰!
“你……”蝰蛇惊叫一声,叫声便嘎然而止,随后房间里响起了火药枪发出的巨大枪声。枪声将惟一一块完好的玻璃也震得粉碎,随即空气里迅速弥漫起刺鼻的火药味。
裹紧了黑色毛毯的少年仿如幽灵,出现在屠夫旅店的门口。
旅店那用木板胡乱钉成的门半开着,很远就可以闻到里面透出来的浓浓血腥气。旅店里,是非同寻常的寂静,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个小小的声音正在抽泣。
少年在门口停了一停,才走进旅店,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的血迹。
屠夫就呆在少年的房间门口,双眼瞪到了极限,极端的恐惧凝固在他脸上。他剩下的只有一颗脑袋,身体则不知去向。
房间的门虚掩着,血如泉水般不住从门下涌出,多得让人心悸。
少年站在血中,肌肤上的感觉告诉他,血还很热。他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然后无言。
女孩抱膝坐在房间的中央,头深深地藏在双膝后面,正轻声地抽泣着。那件总是裹在身上的黑色毛毯扔在了房间角落,粗木搭成的床也彻底塌了。女孩身上穿着一件做工粗糙却是十分干净的裙子,那些露在外面肌肤,不论是手臂还是半截小腿,都白晰柔嫩得让人发狂。她虽然年纪还小,然而即使是放在旧时代,也有可能让整个城市的男人变成野兽。
房间里已成地狱。
这里到处都散落着人的血肉和肢体,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有些鲜活的脏器甚至还在蠕动着,墙壁则被喷溅的鲜血彻底染成了黑红。血仍在不住从肢体碎块中涌出来,在地上积成了几公分深的血洼。不知道屠夫的身体是不是在这里,也不知道哪块肉属于黑熊,更不清楚躺在这里的,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什么都被切碎了,然后混在一起。
女孩就这样坐着,坐在血与肉构成的地狱中央。
她那头美丽的苍灰色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好象一匹绸缎,发梢已浸没在血水里。在女孩的身旁,一柄巨大的、刀身足有一米长的方刃斩骨刀正插在地上,刃锋上遍布缺口,上面还挂着许多细碎的筋肉。只有在对付骨头硬得快比得上岩石的狂暴铁甲熊时,屠夫才会动用这把由不锈钢铸成的方刃斩骨刀。
听到房门响动,女孩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少年。她立即展露出彩虹般的笑颜,在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下,眼角仍挂着的泪珠晶莹闪耀,如同两颗璀璨的钻石。
少年叹了口气,小心地在满地的肢体中找着落脚点,向女孩走去。
女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一跃而起,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路上踢得碎肉横飞、血水四溅。少年轻轻抚摸着她苍灰色的长发,发丝依然柔软温暖,尽管在鲜血中浸过,却没有任何血珠能够在上面稍作停留。
“我怕!”女孩轻轻地道。她的小手死死抓着少年身上缠满的绷带,甚至拉扯得他很痛,少年知道,她真的害怕,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聚居地总是意味着麻烦,但在荒野中,却是越来越不容易找到食物。最缺的,则是干净的水。这个时代,每一个人,每天面对的第一件事都是生存。在生存面前,没有宽容,没有分享。任何一个人,在其它人的眼里,都有可能意味着干净的食物和水分。
旅店外突然响起喧闹嘈杂的人声,有人大声喊着:“外来人杀人了!屠夫死了!我看到他们还在里面!”
人群叫喊声越来越大,时时可以听见金属敲击的声音,从声音分辨,少说也有数十人团团围住了这个只有四个房间的旅店。少年轻轻拍了拍女孩儿,默默地从黑毯下取出一个仔细收藏的喷火蚁刀锋。这柄刀锋截去了一半,只留下最锋锐的尖端,刃锋上每一颗锯齿都闪动着幽幽的青光,并且仔细打磨出握把,紧紧缠上了粗布带。若论威力,这东西已经比得上旧时代的军用匕首了。
少年握紧刀锋,静静地等着人群破门而入的一刻。女孩也不再哭泣,闪烁的美丽蓝色眼睛在房间中环视一周,又落在了那把方刃斩骨刀上,于是伸出小手,想去抓那把刀。这东西她用得很顺手。
少年左手一伸,已把女孩拉了回来,不许她去碰那把刀。他将女孩挡在自己身后,安静地望着房门和窗户。窗户虽然用木条钉死,可难保不会有人从这里冲进来。
“安静!”旅店外响起警长雄浑的声音,喧闹声立刻小了些,显示出警长的权威,虽然还不大够:“先让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该死的,好重的血腥味,里面到底死了几个人?”
咣当一声,旅店的房门被警长一脚踹开,人群立刻一片惊呼,然后哗啦一声,警长的乌兹已经拉开了枪栓。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森冷且充满了杀机的声音:“都滚开!给夫人让路!”
少年立刻听到几声惨叫以及重物坠地的声音,显然来人根本没有给人留下闪开的时间。可是外面方才还汹涌澎湃的喧嚣已彻底消失,暴民,甚至包括了警长,全都鸦雀无声,无人敢发一点响动,更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插进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发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发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代中世纪宫廷盛装的女人。她头发高高盘起,用金丝蔷薇花纹的发带束成髻。她看上去刚刚二十左右,浅灰色的双眸带着典型的贵族式冷漠,皮肤细嫩得似乎随时可能会被风吹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符合哪怕是最苛刻的古典美的标准。
女人一下马车,约克斯顿镇的居民顿时忘记先前被射杀还躺在脚下的邻人,轰的一声,你推我挤,想要凑上前看得更清楚些。这里大多数人一辈子从没有看到过皮肤光洁的女人,更不要说她身上那旧时代才有的礼服以及那些足以让旧时代贵妇名媛们嫉妒得眼睛发红的珠宝。
这个女人身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时代如此的格格不入,确切点说,是奢侈到超出人们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
兴奋而且激动的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马车挤了过来。只要在群体当中,哪怕是最懦弱的人也会有莫名的勇气,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人与野兽的差别已然模糊。
就在人们情绪快要失控的时候,一名卫士忽然抬起枪口,枪口猛然喷出炽热的火流,暴雨般的枪声中,数以百计的子弹轻而易举地将挡在前面的肉体撕碎,从拥挤的人墙中切割出一个突兀的空洞!
直到将整条弹链打光,卫士才放低已经发烫的重机枪,木然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只是十几头牲口而已。在约克斯顿所有镇民的耳中,卫士更换弹链的喀嚓声是如此清晰、冰冷。警长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悄悄将自己的乌兹藏在了身后。
女人根本没向屠杀现场看上一眼,自从下了马车的那一刻起,她便盯住了女孩。她优雅地抬起手,用黑红相间的指尖向女孩一指,说:“这个女孩我要了。”
她的口气不容置疑,不容违抗,即是对少年说的,也是对管家的吩咐。管家微微躬身,说:“遵命,夫人。”
少年明白,这是命令,完全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自女人下车的一刻起,他便始终低垂着头,完全没有向她看上一眼。然而他的身体却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那个女人每走近一步,他的颤抖就强烈了一分。
以手臂作扶手的老管家也随着她一步步走来,不过他是恭敬而谨慎地走在地毯之外。虽是行走于血流遍地的废墟中,老管家的皮鞋却是一尘不染,而且与侍者们不同,他的鞋底也是干净的。事实上,他走的每一步都不曾真正接触过地面。
女人一直走到少年面前,伸手将女孩从他身后拉到自己面前,微微俯身,仔细地看着女孩无比精致的面容,许久才吐出一口气,赞道:“好漂亮的眼睛。”
自出生时起,女孩便漂亮得过份。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美丽更是与日俱增。或许因为年纪的关系,女孩并不知道畏惧,而是有些好奇地同样回望着女人。
自始至终,少年都是垂头站着,动也不动,任由女人将女孩拉走。虽然裹着厚厚的毛毯,可是他身体的颤抖却怎都掩饰不住。
女人有些诧异地向少年望了望,点头道:“你畏惧的居然是我,而不是我这些手下,很好!看样子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做怎样的选择。你觉得,我会给你什么样的选择呢?”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说:“我活着,她是你的。或者我死了,她还是你的。”
女人更有些惊讶了,不过不是因为少年的答案,而是因为他的声音。她的语气柔和了一些,问:“告诉我你的名字。”
“……苏。”
少年每说一句话前都会沉默片刻。他需要控制住身体的颤抖,才能使声音保持平稳。
女人露出一丝微笑:“好吧,苏。我的全名是安吉莉娜·芬·拉娜克希丝。这个女孩我带走了,你现在还保护不了她,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天赋。记住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你足够强大了,可以来找我。好了,现在,给我看看你的脸。”
她身体前倾,用左手食指长长的指甲将少年的下颌挑起,两张脸相距不到十公分,她呼吸中的神秘香气甚至完全笼罩了他的脸。然后,她又用两根指甲将少年脸上缠满的绷带慢慢拉了下来。这些绷带看上去非常的脏,却奇怪的没有任何异味。
黑红指甲的尖锋缓缓在他的皮肤上滑过。
站在一旁的老管家低着头,目光只看着自己皮鞋的鞋尖。卫士们全都转过身去,背对着这边,手中的武器则指向了围观着的人群。那些黝黑的枪口让约克斯顿的镇民们也变得聪明了些,知道光是低下头还不够,还必须转过身,才有可能活下去。
在极端寂静之中,对时间的感觉便成了问题。似乎只过了一瞬,又仿佛过了许久。
不知何时安吉莉娜已将少年的绷带重新拉了上去,掩口笑道:“我很期待你来找我的那一天哦!”
说完,安吉莉娜便拉着女孩向马车走去,在她身后,那清脆、高亢、肆无忌惮而且暧昧的笑声不住抖落在红得象血一样的地毯上。
女孩并没有哭,也没有丝毫抗拒的动作,只是一路频频回头张望着,直到马车的车门将她深蓝色的双眼挡住。
马车车窗上,安吉莉娜忽然掀开车帘,露出半边充满古典美的面容,向少年道:“在这个时代,最艰难的事,就是有尊严地活着。希望你没有选择这条最糟的路。”
直到四驾马车完全驶离了约克斯顿,少年才慢慢抬起低垂的头。
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拉娜克希丝这个名字的真正含义。也不知道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血腥议会的蜘蛛女皇意味着什么。
第一卷 动荡年代 章一 头狼
第一卷 动荡年代 章一 头狼 上
本该有四季的地方,在这个全新的时代,依旧有着四季,只是含义有些不同。
春天意味着苏醒,大到暴熊、石龙,小至吸血蝇和荧光跳蚤,都会从沉眠中醒来,饥饿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它们自然格外的凶猛。吸血蝇这一类的小家伙危险程度并不比铁甲暴熊差多少,这个时代天知道有多少种可以迅速致人于死地的瘟疫,而几乎每一类细菌抑或是病毒,都将吸血蝇当成最合适的载体。而每一年,瘟疫的种类都在急速增加着。医生这个职业,从来没有如此重要过,也从来没有如此无力过。
然而春天仍然是最好的季节。
夏天是酷热的,阳光中强烈的紫外线对于大多数生物来说都是致命的,甚至于那些变异的动物或者人类也不例外。秋天不再是收获的季节,旧时代的粮食和水果早已因为不适应新的环境而灭绝,因此一切生物,需要发愁的都是食物。那些能够在最恶劣环境下仍愉快生长的植物,大多数甚至要比石龙还要危险。至于冬天,要考虑的惟一问题就是在春天到来前没有饿死。
天空中薄薄的灰云不断变幻着,露出了一片极美丽的蓝天,阳光如火一般倾倒下来,浇在因酷热而干裂的大地上。
在阳光落下的瞬间,特纳就放下了头盔上的护目镜。
这个产自旧时代的单兵护目镜能够过滤强光和紫外线,保护眼睛。虽然如今的紫外线已经比过去强烈了不知道多少倍,但是幸存下来的人类也在适应着新的环境,至于那些娇弱的人类早就变成了荒野中的枯骨。透过护目镜的紫外线虽然强烈得足以致盲,但对特纳来说,这不过是稍嫌耀眼而已。在他身后跟着的八名士兵也足够强壮,此时的阳光虽然会让他们不舒服,但还不致于影响行动。
特纳右手扶在翻新过的M3A自动步枪上,看了看周围的地型,左手打出个手势,队伍便跟随着他继续前进。队伍中的每一个士兵都穿着迷彩服,装备着自动步枪,而且里面还包含着一枝榴弹枪。虽然士兵的制服有些破旧,而且武器的式样也不统一,从旧时代精锐的M3A到大众的AK系列都有,可这仍然表明他们是一支真正的军队,而不是暴民土匪那种随意拼凑的武装队伍。这支军队有军衔、有战术、有后勤、有训练,最重要的,则是能够养得起这样一支军队的组织肯定不小。
四十三岁的特纳有近二十年的军旅经验,也是一个可以依赖的好长官。此刻他率领着队伍走在一条光秃秃的山脊上,这样的好处是视线很好,可以将十几公里的范围尽数收在眼里。至于有没有可以遮挡阳光的树林,特纳并不在意,大片的绿色往往意味着无法预知的危险。
群山中回响起了腐狼的嚎叫,特纳立刻向狼嚎的方向望去,他的瞳孔迅速扩张收缩,眼球的形状也相应地微微改变。无需望远镜,他的目光便锁住了数公里外的几个小黑点。特纳这才举起望远镜,镜头里面,可以看到几头毛色灰黑的腐狼正在红褐色的山岩上不安地转来转去,时不时仰天发出几声长嗥。
特纳的视力范围是正常人的1。5倍,代价则是耗费了一个进化点,或者直白点说,一次基因改造的机会。普通人或许一生只有一到两次基因改进的可能,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强化肌肉力量或者是身体防御力,特纳却毫不可惜自己将进化点用在了视力上。荒野中的战斗,能够早一刻发现危险,便意味着多了一点生存的机会。
“该死的!看上去这些家伙的个头又长大了。”特纳咒骂了几句,便领着手下转向山谷进发。
这几头腐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居然在阳光这么强烈的白天出来活动,它们可是习惯夜行的族类。不过特纳并不需要知道这些,根据经验判断出山谷中有个狼窝,这就足够了。夏天也是腐狼繁育的季节,这个时候狼窝里应该有几只才断奶的小狼。他的任务就是摸清这一带腐狼及其它生物的变异进行情况,察看有没有新的未知生物出现,以及每隔三个月就要带回几只腐狼的尸体供基地研究。
一般说来,这个任务需要特纳和他的手下在荒野中走上大半个月,但难度并不高。这片方圆一百多公里的荒凉地区,特纳早已了如指掌,什么地方适合哪种生物栖息生存,他闭着眼睛都能数得出来。以他这只九人小队的火力,就是遭遇了拥有上百只腐狼的大狼群,也完全应付得了。
然而问题在于,在这个时代,一切都在飞速变化着。特纳是眼看着腐狼的个头逐渐增大,最初只需一发子弹就能解决的成年腐狼,现在往往要两个三连发点射才能杀死。它们正在变得速度更快躯体更强。用基地研究主任的话来讲,就是在过去的12个月中,成年腐狼的平均体重增加了12%,肌肉力量增加23%,敏捷提升18%,而抗击打能力提高35%,对辐射强度的抵抗力则是增加了50%。
特纳当然记不住,也没兴趣去记如此精确严谨的表述,他的思维方式更加简单形象:腐狼正在变大,而且越来越危险,他的小队从前可以对付一百五十只腐狼,现在只能应付不超过一百只的狼群,就是这样。虽然好象一切都还在基地的掌控之中,但是特纳每次出任务,心里不安的感觉都会变得更加强烈一点。想象得出大如老虎、并且拥有和人一样智慧的腐狼吗?特纳就曾经不止一次地梦到过这个。
几公里的山路对于特纳和他精擅山地战的小队来说,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路程。看到特纳等人的到来,山岩上的成年雄性腐狼伏低了身子,呲着直滴口水的獠牙,不住从喉咙中发出低沉的咆哮。
这是非常典型的腐狼保护领地的行为,说明它们身后有个狼窝,里面还有不少尚未断奶,没办法跟得上大狼脚步的幼狼。
腐狼的领地通常很大,到处都是洞窟的山谷可能只有这群腐狼。特纳可不想一个一个山洞去搜寻,他作了个手势,身后一个老兵便端起自动步枪,第一个点射将一头腐狼打得凌空飞起,然后第二个点射接踵而至,三发子弹全部射进腐狼不住挣扎的身躯,将它打得连翻了几个跟头。
余下的腐狼们呜咽着,顾不得同伴,夹着尾巴向山谷深处逃去。
特纳将M3A一摆,道:“卢卡斯,看你的了!”
“明白!”一个看上去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摘下了面罩,露出足足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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