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双面总裁-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书名:我的双面总裁
作者:林镜玄

高考前夕碰上个疯子。

五年后再次落入恶魔之手,她只想逃,却意外发现他的秘密……

“我曾经患过人格分裂,不过现在已经痊愈了。”

“我管你人格分裂还是精神病,我们之间早就两清了!秦深,你休想再纠缠我!”

她拼尽全力要逃脱,命运却一次次将他们捆绑在一起。

“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儿子……”

他摁灭烟头,双眸猩红,一把掐住她的下巴,与她鼻尖相抵:“沈尽欢,你好样的,居然将我秦深的儿子藏了五年!”

…………
【关于想你这件事儿,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

==================

  ☆、【001】叫错男人的名字是最大的忌讳

  整整三天!
  她被困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三天三夜生不如死!
  眼泪无声滑落流入耳中,床单上血迹斑斑,空气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她痛得浑身痉挛,而男人却没打算就此放过她。
  秦深双目赤红,整个人疯了似的折磨她。
  “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
  他沉默无言,却以最直接的方式最简单粗暴的动作证明不需要任何理由,他就是能这么对她!
  沈尽欢眼冒金星,身体痛得颤抖不已,她哭着请求:“不要……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
  嗓子早就喊哑了,三天没有进食,甚至连一口水都没喝,这会儿稍一说话便火辣辣得刺痛,身下的被单早就被她的指甲划破,她用力抠着床板,有血从指甲缝里渗出也不自知。
  疼吗?
  疼。
  但比起身体的疼痛,更疼的是她的心!
  “放过你?”男人仿佛听了多么好笑的一句话,竟露出恶魔般诡谲残忍的笑,他一手掐住她脖子阻碍她的呼吸,一手扣住她纤细的腰,而后将声音拉得阴鸷,“下辈子吧!”
  “咳咳……你毁了我的人生还不够吗?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怎么可以这样……”沈尽欢痛不欲生。
  不,这不是秦深,眼前的男人分明就是个陌生的疯子!
  男人赤红的双目紧紧锁住她的瞳孔,眼睁睁看着她落泪却丝毫无动于衷,平日里那个她皱一下眉头他都要嘘寒问暖的男人此刻竟完全被一个陌生人所取代,他的一言一行都和平时大相径庭。
  “我为什么不可以?我只是你继父前妻的弟弟,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他略带薄茧的大掌突然轻抚她的脸颊,动作轻柔令人窒息,沈尽欢浑身颤抖不已,她紧咬着唇,唇瓣早就被她咬破,血充斥着口腔,四处尽是血腥味。
  “不,不可以这样,我们不能乱来!”
  “尽欢,你不是喜欢我么?我们可以在一起……”他笑容蛊惑,动作却愈发猖狂。
  “不行、不行……”
  沈尽欢承受不住那样的力道,她只感觉腰都快被折断了,她拼命挥舞手臂反抗,长指甲在他结实的肌肉上抓下一道道血痕,蜿蜒狰狞如盘踞的长蛇。
  “两情相悦的事情,为什么不行?!”
  秦深一只手按着她的头,让她的呼吸全都埋进枕头里,尽欢脸色涨得通红,每一下反抗换来的都是一个响亮的巴掌。
  是,她是喜欢他,可她也清楚自己的身份,从不敢对他有任何妄想。
  “秦深,你会有报应的!”最终,她第一次将他的全名喊了出来。
  身上男人突地停住动作,一双利眸鹰隼般攫住她的瞳孔,大手陡然扼住她的脖子,死命掐下去,他眼睛猩红嗜血,一字一顿地纠正道:“我不是秦深!!”在床上叫错男人的名字是最大的忌讳!
  “咳咳……”
  死亡的窒息感轰然而至,沈尽欢双手扳住男人的胳膊,企图将他的手从自己脖子上移开,然而男女力道悬殊太大,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男人却岿然不动。
  “秦深你疯了!你这个神经病!这张脸就算烧成灰我也认得!我恨你,这辈子都恨你!你会下地狱的!!”她用尽气力死死诅咒,睁大双眼不甘心地瞪着他。
  怎么就不是秦深?这张脸曾经无数次出现在她少女怀春的梦中,哪怕是化成灰烬她也认得!
  少女眼中的倔强与恨意促使男人受到刺激,手上力道更甚,他掐着她的脖子,逐字逐句强调:“我不是秦深!沈尽欢,你他妈给老子听清楚了!上你的人不是什么狗屁秦深!”
  他双目癫狂猩红,神情极其反常,手中动作丝毫不留情面,稍有不慎就会将她掐死。沈尽欢瑟缩着肩膀,两行清泪滑过脸颊。
  他疯了,真的已经疯了……
  “你究竟是谁……”
  肺部的氧气被一点点抽去,沈尽欢脑海渐渐空白,她看到面容狰狞的男子嘴唇翕合间吐出两个模糊的字眼。
  他说他是谁?
  临死前她回忆起初次见面时,庭院梧桐树下,他身着白衬衣身长如玉,站在继父的身边,对她笑得温文尔雅:“你好,我是秦深。”
  呼吸被褫夺的最后一秒,沈尽欢一个愣怔,猛地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抹了下脸上的冷汗,伸手摸过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2点。
  身上早已被汗水浸透,她从床上坐起来,双手紧紧箍住自己的膝盖。
  她又做了那个梦。
  没想到事情都已经过去五年了,她依旧无法释怀。
  沈尽欢伸手捂住脸颊,任由滚烫的泪滑落而后变得冰冷至极。
  五年了,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忘记那个人,却没想到当年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002】直击秦深回国现场

  关于秦深是怎么将她绑架,怎么将她囚禁在地下室里,侮辱了她整整三天三夜,她将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只是最后她被人发现的时候,秦深已经出国了,再也没有回来,至此,她的生活天翻地覆,一切都偏离了命运原先设定的轨道。
  她的母亲沈岚,因为那件事精神受到刺激,没多久就离家出走,至今没有下落。
  至于继父李斯年,自然是单方面和母亲离婚,也离开了原来的城市,现在究竟在哪儿发展,沈尽欢就不清楚了。
  无论是继父还是母亲,他们的容貌在她脑海里已经逐渐淡化,很快就要记不起来了,但唯独秦深,她记得清清楚楚,怎么也忘不掉。
  那件事终究在她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恨她痛她彷徨,但最终却输给了现实。她记起来,那时候,驰骋在她身上的男人一直在强调,他不是秦深。
  可那张脸明明是她的小舅舅秦深,她不可能认错!
  呵,他一定是为躲避自己犯下的罪行所以才欲盖弥彰!
  沈尽欢抹了把脸,索性也不去多想了,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迟早是要忘记那一切的。
  生活不光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啪嗒。”
  床头灯亮了,沈尽欢慌忙擦去脸上的泪痕,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突然响起:“欢欢,你又做噩梦了吗?”
  小家伙从自己的小房间里跑了过来,穿着可爱的蜡笔小新睡衣,脚上趿拉着一双凉拖鞋,这会儿见尽欢魂不守舍,便踢掉拖鞋,爬上了床。
  沈尽欢在见到孩子的那一秒,目光总算柔和了下来,梦魇过后她伸手将儿子纳入怀抱,轻声呢喃:“没事儿,睡觉吧。”
  “欢欢,你是梦见爸爸了吗?”
  小家伙名叫沈焱,小名火儿,是沈尽欢的命根子,当年被秦深强暴致孕,她当时年龄还小,可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竟然就这么独自将孩子生下来,眨眼五年过去了,这其中的酸甜苦辣个中滋味只有她自个儿最能体会。
  沈焱非常懂事,自他出生开始,沈尽欢就没瞒着他的身世,不过出于对孩子成长的考虑,她没敢告诉沈焱他是她被秦深强暴意外怀上的,那样未免太打击他了。
  “欢欢,你别多想了,爸爸会回来找我们的。”小家伙最喜欢叫她欢欢,很少会叫妈妈。
  孩子的眼睛又黑又亮,在这凌晨时分,冷不防地望着她,竟让她心脏陡然漏跳了半拍。
  太像了,火儿这张脸,分明就和那男人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极了那个男人。
  难怪她过了五年,都无法将那人忘记。
  沈尽欢抱着儿子,摇了摇头苦笑一声:“没有,我是梦到外婆了。”
  “哦……”小家伙眨了眨眼睛,有些困了,便在她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胖胖的手指紧紧攥着她的手心,似乎是害怕她再做噩梦,小声嘀咕,“早点休息哦,外婆总有一天会回来的,欢欢,有我陪着你,你就不会做噩梦了。”
  “好。”
  “明天早上的面试别忘了哦。”
  “嗯。”
  沈尽欢将空调打到28℃,而后替儿子掖好被角,这才撑着脑袋侧过身子揉了揉儿子柔软的头发。
  “火儿,你想爸爸吗?”
  火儿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不过听到她说话便下意识地哼哼唧唧地回答:“想,不过只要能和欢欢在一起,火儿就心满意足了。”
  沈尽欢无言以对,眼泪无声落下,她却顾不上擦,轻轻地搂着儿子。
  一夜未眠。
  ……
  “传第一集团首席执行官秦深今日抵达S市,据悉第一集团将全面入驻中国,此次S市将成为其扩充商业帝国的第一站,下面请看本台记者直击秦深回国现场……”
  街头LED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今日头条。
  人潮涌动的机场,身高一米九几的秦深眼戴GUCCI新款墨镜,一套深色西装衬得他身形挺拔俊美,短发精练帅气发丝如墨,微扬的下巴彰显着他的尊贵与倨傲。
  他薄唇紧抿,高视阔步,修长的双腿笔直有力地迈在机场VIP通道上。
  男人身后跟着一群黑衣劲装保镖。
  记者疯了似的围追堵截,只可惜人尚未靠近,就被他身后的那一众保镖架开。
  传闻第一跨国集团的总裁身价无可估量,永远只活在头条新闻中,外界甚至连关于他一张正脸的照片都没有,只是听说,此人帅极,乃人间极品。
  传闻第一集团旗下财产不计其数,所涉猎的领域皆是行业佼佼者,第一集团早在创立之初就成为亚洲第一大跨国集团,而秦深也被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富豪。
  关于他此次回国,外界传闻是商业联姻……
  联姻。
  这样一个立于金字塔顶端的天之骄子,若非皇室血脉,又有谁能配得上他?
  沈尽欢站在大太阳底下,手中的伞不知何时滑落,阳光晒在她白皙柔嫩的皮肤上,迅速就起了一层红晕。
  此时此刻她耳膜嗡嗡作响,仿佛是有一群蜜蜂在她脑海里炸开了锅,她不敢确定地再看了看街头屏幕上的新闻,刚巧是秦深戴着墨镜,一身名贵西装轻扬起嘴角的俊脸,那一抹笑吓得她当即双腿发软,“咚”的一声跌坐在地上!
  是他!
  真的是他!
  那笑容,她这辈子都忘不掉!
  秦深!他为什么会来S市?!
  她原本以为这个男人已经从地球上蒸发了,却没想到他竟然会和她来了同一个城市!
  “小姐,你没事儿吧?”
  沈尽欢跌坐在地上,盛夏地表温度高达四五十度,她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热,反而浑身发冷,整个人止不住地颤抖,吓得旁边的路人以为她癫痫发作,甚至有好心人已经掏出手机来拨急救电话。
  半分钟后,沈尽欢神色淡然地从地上站起来,顾不上对周围的人道谢,步伐极快踉踉跄跄地消失在街头。
  就算是秦深回来了又如何?
  当年早已一走了之,难道还指望他如今还记得她这一号人物不成?呵,他早该将她忘记了。
  何况新闻上也说了,秦深这次回国发展传闻是商界联姻,都要结婚了,更加不可能有空来找她麻烦。
  他如今是第一集团的总裁,出行都有保镖跟着,一般人想和他见一面都得提前好几个月预约的吧?
  沈尽欢心中这么想着,便愈发笃定,S市这么大,她肯定是不会和他碰上面的。
  她曾经的人生被他搅得翻天覆地,好不容易能够重新开始了,决不能在这种时候被街头一则八卦新闻吓得退缩。
  不巧的是,墨菲定律说过,越是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便越会发生。沈尽欢不想见到秦深,但命运有时候往往就是那么巧

  ☆、【003】回国的第一天就碰上了

  沈尽欢面试的是一家建筑甲方公司,她应聘的是项目经理一职,这种工作普遍要求下工地吃得苦,所以前来应聘的也多半为男士,沈尽欢算是为数不多的女士之一。
  “沈小姐,你是女人,为什么会选择这份职业呢?”
  “我没觉得女人就不如男人,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女人不能担任项目经理,更没有说女人不能下工地。”
  “可是工作会很辛苦,这种工作性质常常需要出差,你可以接受吗?”
  “我可以。”沈尽欢笃定地点了点头,火儿已经四岁了,不像一两岁的时候那么黏人,等她手头稍微充裕一些就给孩子找个保姆,如此自己便能适应出差。
  面试官一如之前的几家,起先对她还算满意,但在细看了她的学历之后,不由地皱眉质疑:“沈小姐,你没念完高中?”资料显示她高三辍学了,这很令人费解。
  沈尽欢坐在椅子上,手平静地摆在膝盖上,她迎上对方略带鄙夷的目光说道:“是,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错过了高考,但是我自修到了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我有能力胜任项目经理一职。”
  “方不方便透露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你没能参加高考?”
  “抱歉,这是我的隐私。”
  对方翻了翻她的简历,跃过她的工作经验:“你连中学都没有毕业,是如何参加建造师考试的呢?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的,才有资格申报考试,所以……”
  对方没有明说,但那话已经很明显了,怀疑她的证书是造假的。
  沈尽欢坦然笑了笑:“这种国家级的证书系统里都有档案记载,贵公司可以对我的证书真伪进行核实。”因为没有学历,所以她想要考到证书就要付出比常人十倍的努力,个中辛酸只有亲自体味过一番才清楚,她说再多,这些人也不会相信。
  对方眉头拧得更紧了,显然对她已经很不满意:“很抱歉,我们公司很注重员工的学历,你没有正规大学的毕业证书是没办法录用你的。”
  “……”
  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
  沈尽欢大方一笑,从面试官手中拿过自己的简历,朝着他们深深鞠了一躬,而后挺直腰杆,在他们窃窃私语的嘲讽声中踏出面试室。
  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没有学历,即便通过努力考到了职业证书,那些人也会怀疑证书的真伪,在S市闯荡的这段时间,沈尽欢更是将这人情世故体会得透彻。
  面试大厦门前不远处驶来一辆加长轿车,沈尽欢认出那是林肯的标识,倒也没觉得有多好奇,毕竟这社会有钱人实在太多了,他们随随便便一辆车就是穷人拼尽一生都赚不到的资本。
  “嘀嘀”加长林肯按了按喇叭。
  可能是被方才那个面试官气到,沈尽欢心情糟透了,她低头踢飞石子,不巧的是那小石子不偏不倚砸中迎面而来的林肯加长车的大灯,“嘭”的一声大灯碎得四分五裂!
  完了。
  这下把她卖了也赔不起啊!
  沈尽欢太阳穴突突直跳,只见车子不偏不倚地停在她脚边,而后一个穿着打扮都极其考究的中年男子下了车,他弯腰检查了下轿车的车头,当看到碎掉的大灯时,忍不住皱了皱眉说:“这是你弄的?”
  这人天生就有一股魄力啊,沈尽欢吓得腿都软了,完了,她算是摊上事儿了。
  “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踢坏您的车子,我可以……”沈尽欢后面的话卡在了喉咙口,她本想让对方出个价她来赔偿,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咽下去了。
  她拿什么赔?
  如此名贵的轿车,全S市都找不到第二辆,修理费动辄上万块,她现在浑身上下剩余的钱只够自己和火儿再渡过一周了,如果她在接下来的一周还找不到工作的话,她和火儿将会沦落街头。
  假如在这个时候再支付给别人一笔修车费,日子根本过不下去。
  当然了,沈尽欢也清楚,现在不是支付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她根本就没那么多钱。
  中年男子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走到后面,轻轻敲了下窗户,沈尽欢便看见后车厢的窗户应声降下,一张堪称惊世骇俗的俊颜露出来,他戴着GUCCI的墨镜,将他俊气的五官衬得更加立体深邃。
  男人朝这边看了过来,斜飞入鬓的剑眉轻蹙了下,看不出他面上究竟是怎样的神情。
  即便隔着一些距离,沈尽欢还是一眼认出对方的身份!
  顿时,浑身血液逆流,大夏天的竟觉毛骨悚然!
  沈尽欢只愣了半秒,急忙偏过头去,生怕对方认出她来,她用一只手挡着脸,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中年男子同后座的男人交谈了几句,之后对方升起车窗,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态度没有一点儿跋扈,反倒恭恭敬敬:“小姐,我们少爷说了不用你赔,你走吧,下次走路的时候小心点儿。”
  “谢、谢谢!”
  沈尽欢看都不敢看他,扭头落荒而逃。
  是秦深!
  竟然是秦深!
  那张脸,即使戴着墨镜她也不会认错!就算是化成灰,她也能认出!
  她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与他交集的,没想到居然在他回国的第一天就碰上了!
  好在,刚才相隔距离较远,他应该没看见她。
  沈尽欢走得匆忙,几乎是逃窜似的躲进了公交车上。
  加长林肯重新发动,带着一边残缺的大灯在宽阔的马路上缓缓行驶。
  车内。
  秦深依旧戴着墨镜,头靠在垫子上,仰头凝视车顶,男人长得帅极,生来便是上帝的宠儿,那张脸挑不出一丝瑕疵,当真是人间极品,一身深色西装衬得他气质沉稳内敛,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烟草味,对于女人来说致命的性/感。
  “这次来S市打算待多久?还是说准备定下来了?”
  旁边一位同他年纪相仿的男人调侃一声,黑眸瞟了他一眼,秦深眉心微拧,似乎在思考什么事情。
  “喂,秦深,跟你说话呢,你该不会真打算跟林氏千金联姻吧?凭你现在的身价,找皇室公主都绰绰有余了,我听说那个林笙箫作风不太好,你要是娶了她以后指不定头顶一片绿。”
  “……”
  依旧没人搭理他。
  沈让愠怒,挥拳砸过去,秦深动作迅速地避开,他摘下墨镜,鹰隼般锐利的眸子盯着好兄弟的脸,许久才问:“你刚才看清那女人的容貌了么?”

  ☆、【004】遇到他后她的世界兵荒马乱

  沈让明显愣住了,他们不是在谈论回国定居的事情吗?怎么就扯上女人的容貌了?
  他诚实地摇了摇头:“你说哪个女人?”
  秦深拧眉,默了默,摇头:“算了,当我没问。”
  “诶,你这人说话怎么说一半啊?成心吊我胃口是不是?”
  “……”
  秦深星眸浅眯,没再多说什么,他重新仰头看着车顶,脑海里却突然多了一抹熟悉而陌生的身影。
  如墨的发丝随风舞动,雪白的肌肤、精致的五官,那细而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乌黑明亮好似能看透人心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不点而朱的唇……
  她娉娉袅袅地笑着,在老家的梧桐树下翩翩起舞。
  她说:“小舅舅,长大后我要嫁给你哦~”
  “阿深!你今天怎么老是走神儿?昨晚没休息好?”旁边男人手肘撞了他一下,秦深敛眸沉吟,从回忆中拉回思绪,他透过墨镜看了眼沈让,语气清冷:“别打林笙箫的主意,她是我的人。”
  沈让皱眉:“你来真的?”
  秦深长腿交叠,漫不经心地勾了下嘴角,弧度几乎微不可见,说:“她该感激自己有个优越的身世背景。”
  沈让抿了抿唇,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对,林笙箫的父亲林建东是S市鼎鼎有名的房地产大鳄,手握重权,秦深想入驻国内,势必要拉拢一个强大的背景,林建东只有林笙箫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传闻林建东将其宠上了天,只要秦深娶了林笙箫,他在S市就能站稳脚跟,事业会更上一层楼,而等到林建东百年之后,林家所有的财产都将归秦深所有。
  不得不说,秦深有着商人最睿智的头脑,眼光独到,手段极狠,为了公司他可以用自己的婚姻做赌注。
  只不过,沈让却有些发愁:将婚姻当作一场交易,他以后遇上真心喜欢的女人时就不会后悔么?
  ……
  面试失败,又倒霉催地遇上秦深,沈尽欢一下子掉了魂似的坐在公交车上烦躁地看着窗外后退的景色。
  现在该去哪儿?
  火儿去上补习班,家中空无一人,她回去说不定会碰上房东太太,到时候又要催她交房租,她现在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
  沈尽欢伸手捂住脸颊,这一刻竟觉得深深的疲惫。
  从前再苦的日子她都挺过来了,只要有儿子陪着她,她都认为没什么风浪是过不去的,然而今天在见到秦深之后,她平静的心湖瞬间炸开了,她的世界顷刻间兵荒马乱,久久无法恢复宁静。
  为什么当年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如今却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为什么她前途被毁活得连蝼蚁都不如而他却高高在上受尽万人景仰?
  为什么同样是人差距却如此之大?
  她不知道方才在大厦门口的偶遇对方有没有认出她,但她清楚地看到那张墨镜下遮住的俊脸在瞥见她的那一瞬明显透着鄙视。
  对,她穿着寒酸摆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他和那位司机一定都以为她是故意碰瓷的,想要借此机会敲诈一笔或者是想借故吸引他的注意力从此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沈尽欢内心已然崩溃,她从没想过和秦深的再遇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知道今天会遇上他,哪怕是错过面试她也坚决不会出门的。
  “嗡嗡嗡”
  布袋里的手机震动不停,沈尽欢回过神来,慌忙摸出手机,她现在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面试邀请的电话。
  老版的诺基亚手机很具有时代的气息,在如今这个满街都是智能机的时代,她的手机档次太低,与整个城市都格格不入。
  沈尽欢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喂,玲珑……”
  “……”
  ……
  沈尽欢接到电话之后匆忙赶到警察局,在大厅等候座椅上找到了狼狈不已的玲珑。
  对方一见到她,立马哭得梨花带雨:“呜呜呜,欢欢,老娘今儿个差点儿被人撞死啦!你要是晚来一步就只能去医院太平间认尸了!”
  “别哭别哭,你慢慢说,究竟怎么回事?你有没有伤到哪里?那个肇事者找到了吗?”
  沈尽欢抱住她,掏出面纸给她擦了擦眼泪,玲珑穿得清凉,脸上化着浓妆,明明和她年纪相仿,但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充满了风尘气。
  她哭得昏天黑地,妆容都晕染了,眼线描过的地方黑乎乎一片,越看越滑稽。
  “我胳膊疼腿疼肚子疼浑身都疼,欢欢,我感觉自己快死了,身体好像被掏空了一样,你要替我做主啊……”
  “……”
  看来没什么大碍。
  沈尽欢暗暗松了口气。
  没错,玲珑本名王玲,是沈尽欢的高中同学,同样高三未毕业就辍学了,之后来到S市打拼,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要好的闺蜜。
  王玲家境贫寒,她妈生下她之后嫌贫爱富便抛弃她爸和外面的野男人跑了,她爸后来精神失常,最后不得已王玲被送到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
  王玲16岁那年乡下老家起了一场火,烧死了她奶奶,自此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万念俱灰之下她选择离开老家,到大城市闯一闯,于是便来了S市。
  一个没有学历的农村女孩能做什么活儿?王玲选择了夜总会,所以便成了现在的模样。
  王玲性子大大咧咧,热情似火,在S市有名的夜总会百乐门里也算混得风生水起,成了里头鼎鼎有名的坐台小姐,听说连百乐门的老板都对她客客气气的。
  有时候沈尽欢觉得她俩的命运挺相似的,都太可悲,然而大部分时间她却认为自己要比王玲幸福一点,虽然都是众叛亲离,但最起码她的亲人们还活着,而不像王玲,孑然一身。
  王玲抱住沈尽欢痛哭:“欢欢,我现在这个样子问对方索赔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可是你知不知道,对方居然诬赖我是故意碰瓷的,而且还报警抓我!我太委屈了!以为自己开辆加长林肯就了不起啊?”
  “以为自己有点钱就了不起啊?凭什么说我是碰瓷的?把我撞伤了给点医药费是应该的啊!凭什么连警察都帮着他们说话?欢欢,你是不知道,那车子本身右边的大灯就是碎的,现在那司机居然一口咬定是我撞坏的!还倒要我赔偿修理费!”

  ☆、【005】那是秦深的车啊

  “那车子本身右边的大灯就是碎的,他居然瞎了眼诬赖是我撞坏的!还要求我赔偿修理费!”
  王玲哭哭啼啼断断续续地将事情原委说了出来。
  原来是她早上出门打算去夜总会找妈妈桑说一点事情,结果在某个十字路口被一辆豪车蹭到,人当时在地上转了个圈便摔了下去,她手肘着地擦破皮流了血,脚踝也因为穿着高跟鞋而扭伤了,当时豪车司机下车检查了下,她拉住那人的腿要求赔医药费,结果那人就说她是碰瓷的,故意敲诈。
  王玲何等的心性?她怎么能容许别人那么冤枉她?于是便在大街上和那人吵了起来,对方看起来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起先是司机说了点什么,之后车后面的男人也不耐烦地甩给她一沓钞票要求私了,这下王玲更加炸毛了!本来是打算拿点钱贴补医药费,但现在姑奶奶还偏就不让他如意了!
  何况若是收了那钱,岂不是更加被他们看不起?觉得她就是碰瓷的吗?
  她索性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车子停在十字路口很快就导致那一片的交通瘫痪,后来实在没办法,对方报警,在车来人往的大街上,王玲被警察当众带走了,到了警察局,她似个泼妇,对方也不依不挠反咬一口,说她撞坏了车大灯,要求赔偿损失。
  沈尽欢听了她的描述,心里顿时有股不详的预感。
  加长林肯……
  右边的大灯是碎的……
  车后座的男人……
  为什么越听越像是她面试出来后碰到的那辆车?
  那貌似是秦深的车啊!
  “你说我能不生气吗?本来也没打算怎么闹,给点钱就拉倒了,结果他们却要赖我碰瓷,谁能咽下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