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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风月-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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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陈凛瞬间敏感地像是通了电一样颤抖; 下意识抬手抹去嘴角的酒; 往后退一步,“夫人; 没有别的事我先回去了; 营里晚上可能会有紧急训练。”

    没等杨蔓说话; 陈凛从客厅的窗户跳了出去,趁着夜色狂奔而去。杨蔓走到窗口; 幽幽看着跑进竹林的背影,这人看来还是个毛头小子; 所以才会这般不识相。

    将军年近六十,在床上已经不行了; 哈德逊那只白猪又太粗俗,她还不到三十,又是个需求旺盛的女人; 驻地里这些雇佣兵,当地人多半又黑又矮; 因此她挑来挑去只觉得陈凛最看得上眼。

    她看过他在河里游泳。

    尽管营地有洗澡堂; 但是很多士兵习惯在天气闷热的时候去山后面的河洼里洗澡; 她知道他们的这个习惯; 无聊的时候经常会站在竹楼的后窗口拿着望远镜看他们。

    和那些当地士兵比起来,陈凛显然是男人里的优良品种,他身材高大,骨架匀称而且肌肉精壮,遒劲有力的臀部让双腿看起来更修长,游泳时四肢舒展就像一条年轻的剑鱼,特别是当她透过望远镜看他胯‘下,更是满意。

    杨蔓暗地里观察陈凛很久,发现他平常除了训练,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不声不响从不惹事,这正是她喜欢的性格,只是没想到志在必得的一击竟然没有击中,让她很有几分不甘心。

    陈凛狂奔进竹林,一口气跑了好几百米,才把刚才那种情绪压制下来,然而一停下来,两条腿抽筋了一样打颤,让他站都站不稳,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上,他索性扑倒在地,喘着粗气。

    他想要女人,太想要了,他这个年龄,正是一个男人情‘欲最旺盛的时候,趁着还没有被欲‘火冲昏理智之前,他必须逃离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太危险,上了她的床无疑等于搭上一条命,一旦被将军知道,只有死路一条。

    每到这种时候,陈凛都格外想念白葭,她在他身边那些日子,不仅给他心理上的抚慰,也给他生理上的抚慰,她比他小几岁,还没成年,每次见到她,他都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住不碰她,但是也难免会有擦枪走火的时候。

    在竹林的泥地上打滚很长时间,陈凛筋疲力尽爬起来,缓缓走向营地,暗蓝色天穹下,一弯残月当空,老远听到众人赌博的吆喝声,长长出了口气。

    这次之后,陈凛很明白,自己已经得罪了杨蔓,为了避免麻烦,他尽量减少独处的时间,有什么事都拉上乔林,直到乔林因为赌博和人打架,被罚鞭刑差点被打死的时候,陈凛才意识到,这是杨蔓借哈德逊的手对他的报复。

    陈凛谨慎,哈德逊和杨蔓几乎抓不到他的错处,但杨蔓知道,如果乔林有什么事,陈凛肯定会他替出头,所以她让哈德逊从乔林那里下手,一石二鸟,收拾了两个人。

    陈凛挨鞭子的时候,远远看到杨蔓抱着波斯猫站在竹楼上眺望训练场,胸中怒火渐渐平息,总有一天,那个女人会自取灭亡。

    酒吧里乌烟瘴气,到处是喝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和浓妆艳抹、穿得五颜六色的□□,场面极其不堪,看到陈凛独自离开,杨蔓悄悄和哈德逊耳语。

    陈凛走到街上,穿过两条巷子,走进一个破旧的小楼。楼道窄窄的,长长的走廊上不时能听到男女欢合的声音,在二楼的某户人家停下,他敲了敲门。

    很快,一个黄皮肤长头发的少女来开门,少女很瘦,眼睛大大的,姿色只能算一般,但一看到陈凛,她的眼睛就亮了。

    房间里又脏又乱,仅有的家具是一张床和用来吃饭放东西的桌子,陈凛坐在床边上,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缅币给少女,“老规矩,叫大声点。”

    少女收了钱,熟练躺在床上,像她接待别的客人伪装□□时那样不断发出呻‘吟声,床吱吱嘎嘎作响,外面的人听到声音,只会以为房间里正在发生一场激烈的肉搏战。

    陈凛看着窗外,对面的房子也很破旧,一个中年胖女人正在晒衣服,这里是贫民区,住的都是最底层的穷人,相比之下,他这样领薪水的雇佣兵还算是“有钱人”。

    少女叫得差不多了,从床上坐起来,爬到陈凛身边,看着他,终于忍不住问他:“你真的不需要我为你服务吗?我没有病,会让你很舒服的。”

    常年生活在山林里,每天进行着严酷的训练,士兵里不赌不嫖不吸毒的人几乎没有,如果有,就会被视为异类,甚至是危险分子,继而被怀疑是其他武装力量打入内部的卧底,而格外受到盘查和歧视。

    陈凛摇摇头,要不是不想成为别人的眼中的异类,他根本不会隔一段时间就到这里来一次,房间里的腥臭味时常让他作呕,但是他也知道,这个叫琴薇的少女是唯一肯这样帮他、而且不会泄露秘密的人的。

    “你不干,又老给我钱,我都不好意思,你是我认识的客人里最好心的一个。”琴薇是土生缅甸人,但因为经常接待中国客人,会说一口流利汉语。

    “只要你不把事情说出去,我会一直给你钱。”陈凛吸了口烟,轻吐烟圈,眼神幽暗不明。

    琴薇眨巴着眼睛看着这个英俊的中国人,“你是不是不行?我知道很多看起来强壮的男人,其实那方面根本不行,你顶多二十出头,怎么会对女人没兴趣呢?”

    陈凛莞尔一笑,“我行不行自己知道就行,不用向谁证明。”

    “那你是嫌我脏,怕我有病?”琴薇说着,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纸,“我有健康证明的,我没有病。”难得遇到一个她喜欢的客人,她很想和他亲近。

    陈凛只是耸耸肩,不说话。

    这个男人,他笑不笑都这么好看,琴薇忽然说:“你来找我,又不跟我干,是不是怕被他们当成‘那个’啊,我听说你们军队里被当成‘那个’会很惨的,因为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发泄,就会发泄在‘那个’身上。”

    陈凛哧一声笑,“你看我像吗?”

    琴薇仔细端详他,手轻轻抚摸他胸膛到下身,“不像,你很有男人味,所以我才奇怪,你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干……我的技术很好的,就算你真不行,我也能让你行。”

    陈凛把她的手从自己身上拿开,并不想跟她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你是不是已经有心上人了?”

    “你知道?”

    “我能看出来,你总在想她,但是又见不到她,她长得漂亮吗?”

    “漂亮,她是我们镇上最漂亮的女孩子,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她还特别聪明,年年考第一。”陈凛说起这些,禁不住流露出伤感的情绪。他始终忘不了她,忘不了那个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的人,拥有过她,别的女人在他眼中不值一提。

    “那她现在怎么样了?”

    她……陈凛叹息一声,她应该已经上大学了,上国内最好的大学,还有个家庭条件和个人条件都十分优秀的男朋友,她的前程似锦,将来也会在男人的呵护下平稳幸福的生活,而那种生活是一无所有的他给不了的。

    虽然他没言语,琴薇从他的表情里已经看出一切,每一个背井离乡的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选择放逐,只是为了遗忘。

    “我也上过几年学,那时候我爸还没死。”琴薇微微撇嘴,瞬间有点伤感,“我活到二十一岁,我爸是对我最好的人。”

    “你有二十一?我看你顶多十六。”陈凛笑着逗她。

    “我才不是十六,我满十八岁了。”

    “到底十八还是二十一?”

    “十八。”

    “那你干这行多久了?”

    “四五年了。”琴薇低着头叹息一声,“其实我以前最不喜欢接待你们这些雇佣兵,一个个身强力壮都跟畜生一样。”

    “什么?都是畜生?”陈凛眉头一拧,觉得这个形容词实在不好。

    琴薇点点头,“都不把我当人,每次来都恨不得把我弄死才罢休,所以我最讨厌当兵的……但是你不一样,你斯斯文文的。”

    陈凛笑起来,半开玩笑地说:“我也能把你弄死你信不信?只不过我没有那个心情。”

    “我信我信,我们现在就来试试。”琴薇脱掉衣服,丰满的身体贴上陈凛,双手熟练地解开他衣扣。

    陈凛手臂挡开她,刚要说话,看到暗蓝色天空上升起一枚信号弹,知道这是驻地叫他们回去的信号,丢掉烟,迅速把被扯开的衣扣扣好,来不及走楼梯,他敏捷地从窗口跳出去。

    不到一分钟,他就消失在黑暗里,琴薇站在窗口把身子探出去张望,也看不清他走的是哪条路。

    回到驻地,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

 27。第 27 章

    回到驻地; 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 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

    解散以后,各人回到军营换上夜行的军装; 把弹‘药袋背在身上; 扛着枪出门。没有防弹衣,他们只能靠敏捷的身手保护自己不死伤。

    陈凛来了一年多; 除了日常的步兵基础训练,他学会的最重要的军事技能是开装甲车和远程爆‘破; 通常只有当了干部的人才能在行动的时候坐在装甲车里指挥; 大多数情况下,士兵只能荷枪实弹步行。

    缅北山区潮湿多雨; 突袭又往往是在夜间,远程爆破炸‘弹安装难度相当大; 不仅要有防水结构,还要炸点准确; 才不至于伤到自己人。和那些年老迟钝又不肯动脑子的当地士兵相比,陈凛心细又大胆; 安装爆‘破装置的任务往往落到他身上。

    割据一方的军阀们虽然有钱; 但也只愿意把钱花在购□□‘支上; 对于一般性的爆‘破装置和监‘听监‘控设备则舍不得多下本钱,一方面这些雇佣兵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缅甸当地兵不识字的大有人在,过于复杂的军事设备他们根本不会用,不利于实战;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花钱培养更优秀的士兵,免得他们被敌人杀死或俘虏而损失惨重。

    很多威力大的炸‘弹都是士兵们自己研制改装的,乔林在技校学过两年电子通讯技术,经过他改进的炸‘弹无论是遥感和威力,都比普通炸‘弹强很多,因此他经常额外受到嘉奖。陈凛跟他学了半年,逐渐也掌握了这门技术。

    按照上级发下来的侦查地图,两人仔细研究之后,确定了几个炸点,准备逐一安装炸‘弹。乔林负责技术性环节,而陈凛作为小分队队长,不仅要安装爆‘破装置,还要组织部署战场上几十个人的火力搭配、制定作战路线。

    缅北当地士兵虽然身强力壮,却不爱动脑筋,出门打仗从不考虑作战计划和路线,只知道敌军来了就一哄而上去打,这样的水平打打游击战还行,一旦遇上对方有重型武器,无秩序作战只会是以卵击石,而陈凛则不一样,他更愿意花时间动脑筋在战前部署作战计划,用最短的时间在战场上赢得效率。

    对陈凛的指挥才能,乔林一向佩服,觉得陈凛是那种天生具有军事头脑的人,虽然没有经过正规部队训练,但是脑子非常灵活。

    “这可比玩真人cs刺激多了。”乔林是个军事狂热分子,当年在家乡报考军校落榜以后想参军入伍,因为视力不够没有选上,在这里当雇佣兵正好圆了他的梦。

    陈凛厌恶战争,尤其是这样为了争夺地盘、割据一方而发动的战争,在这样的战斗里,牺牲没有意义,而他之所以参加战斗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活着离开这里。

    集合完毕后,部队整装待发,陈凛把头上的钢盔压低,摸了摸军装心口的口袋,那个银镯他一直随身带着,感觉就像带了个护身符,无论他身处什么样的险境,银镯主人的灵魂都会保佑他。

    茂密的山林里,陈凛指挥突击分队先行探路,而爆‘破分队则在乔林带领下去到事先选好的炸点安装炸‘弹,敌军派出了装备最良好的精锐部队应战,双方激烈交火,战斗持续了一个多钟头。

    山坡上,陈凛趴在潮湿泥泞的草丛里观察敌军的火力部署,各种不知名的蚊虫爬在身上叮咬,身后也不时传来爆炸声,让他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才能把精力集中起来观察。

    “□□(一种冰‘毒‘类毒‘品)要不要?”一个士兵悄悄问陈凛。

    “不要。”陈凛从来不沾这些。

    地方武装缺医少药,很多受伤的士兵用□□来当麻醉剂镇痛,军队里虽然没有严格规定,但人人都知道,毒‘品一沾上就戒不掉。

    乔林的爆破行动执行得不错,几个炸点先后爆炸,有效阻止了敌军的进攻,为攻坚战赢得了时间,占据了有利时机以后,陈凛利用地形优势,指挥士兵三面夹击包抄敌军,仅仅用了十几分钟的火力对抗,就消灭了对方一百多人,还占领了一个小型基地。

    士兵们争先恐后跳下山坡去抢夺对方的武器和食品,其中一个军用帐篷边上点着一堆篝火,篝火上还有一只正在被火熏烤着的肥羊,于是他们什么也不顾了,全都扑上去要吃羊肉。陈凛知道他们平常生活艰苦,难得吃一回肉,也就没有阻止他们。

    看到帐篷里似乎有人,陈凛警觉地端着冲‘锋枪过去勘察,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男孩又瘦又小,穿一身不合体的军装,看起来像是受伤了,瘫在地上起不来。

    当地很多武装组织因为士兵不够,经常招募一些未成年的小孩当童子军,其中不乏一些只有十二三岁的娃娃兵,陈凛见那孩子惊恐地看着自己,举手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只要投降,就不杀他。

    ‘

    男孩举起一只手做投降的手势,陈凛正要上前,说时迟那时快,男孩从褥子底下摸出一把手‘枪对着陈凛开枪,尽管陈凛反应灵敏地往边上避开,还是被打中的肩膀,手‘枪后坐力很大,他往后踉跄好几步才倒地不起。

    而几乎就在一瞬间,男孩被端着冲‘锋枪的乔林一通扫射打成筛子,粉红的脑浆和鲜血混在一起,场面惨烈。

    乔林解决了这个娃娃兵,跑去看陈凛伤势,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来,看样子肩膀被子‘弹贯穿,他已经昏迷了。

    火速把陈凛送回驻地,将军破格安排车送陈凛到十几里外的医院治疗,几百个士兵里也难得有一个有指挥才能的人,将军不想失去这个未来的军官。

    去医院的车上,乔林问陈凛要不要吃几粒□□镇痛,陈凛缓缓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都是汗珠。

    失血过多,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昏迷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一个少女的影子,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冒雨到工地上找他,不顾他身上的泥浆,和他紧紧拥抱。

    “白葭……你别走啊……等等我……你别走……”昏迷的陈凛呓语不断。

    到了医院以后,医生护士把陈凛抬进手术室,这里说是医院,不如说是个医疗所,设备比兰溪镇的镇医院还简陋,手术进行到一半,麻药的药力就失效了,陈凛疼到快失去知觉,拼命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叫出来。

    那种生死命悬一线的感觉,让两年来不知前途的茫然瞬间开朗,陈凛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他不仅要离开这里,还要活得更好,出人头地。

    我不要什么来世,我只要今生,白葭,你一定要等着我,我会活着去找你,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不管你在谁身边,我一定会把你夺回来。

    陈凛再次睁开眼睛是在病房里,脖子上非常温暖,他低头一看,是白葭织给他那条围巾绕在脖子上。

    乔林坐在一旁,看到他醒了,很高兴,“你睡了好几天,总算是醒了。”“围巾你给我拿来的?”陈凛声音嘶哑地问。

    “是的,我知道这条围巾是你最宝贝的东西,就做主替你拿来了。”乔林和陈凛认识两年了,知道他无论去什么地方,始终带着这条已经戴旧了的围巾,刚到缅北的时候,为了这条围巾,他和人打架,不仅被体罚,还第一次被关禁闭。

    “谢谢。”陈凛把脸埋在围巾里,忘却了伤口的疼,缅甸没有冬天,四季潮湿闷热,从来不需要戴围巾,但这条围巾对他来说意义不一样,能给他生活下去的勇气。

    “一直很想知道,这围巾是谁织给你的?是你妈妈?”

    “不是,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是我在国内的女朋友织的。”

    乔林点点头,知趣地没有再问下去,那女孩要是还跟他在一起,他怎么可能舍得丢下她独自跑到缅甸来当雇佣兵,国内再苦再累也比这里强,但凡来这里的人,都有一种自我放逐的意识。

    “我在国内的时候也有过一个女朋友,是我同村人,我们一起到广州打工,她嫌我穷,就跟了一个服装厂老板,那个老板不仅比她大二三十岁,还是结过婚的,我怎么劝她求她她都不听,铁了心宁愿当二奶也不愿再跟我过苦日子。”

    乔林头一次谈起他的私事,陈凛听着动容,劝他:“那种女人,你别放心上,早分开早好,不是过日子的人。”

    “我告诉你这些,也是想劝你想开点,别太把女人当回事了,我们现在这种情况,自己活着最要紧。”乔林说。

    陈凛苦笑,没做声。乔林尚有父母在国内,而他亲生父母早已去世,唯一心爱的人也已经离开他,孤身一人走投无路才漂泊在外,只把他乡当故乡。

    “乔林,你有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陈凛忽然问。乔林愣住,“离开?”

    陈凛轻轻点头,视线放得很远,“这种没有盼头的生活,日复一日不过是生命的重复和浪费,我很孤独,灵魂没有依靠的那种孤独,不知何处是归程。”

    他略带忧郁的表情让乔林心有戚戚然,乔林早就觉得这个伙伴不简单,他虽然没上过大学,却有着哲学家一般的思维和意识,不像自己,吃饱喝足就是一天。

    在医院住了几天,陈凛的伤势渐渐恢复,但因为营养跟不上,他还是没什么精神,护士每天来给他打针换药,过后就没人管他。

    自从那时到缅北,训练间隙和休假的时候,他经常看书打发时间,从国内带来的书都被他看了几遍,住院这些天又开始看。

    看书看到睡着,陈凛自昏昏沉沉中醒来,发现杨蔓站在床边,吃惊地合不上嘴,然而更吃惊的是发现自己半裸着身体,赶忙拉被子遮住身体。

    杨蔓看到他那种仿佛吃了大亏一样的表情,嫣然一笑:“都看过了,还遮什么。我看你睡着了,就给你擦了擦身子,你住院这几天大概没洗澡,身上都臭了。”

    他重伤未愈,脸上些许的苍白虚弱非但没减少他的男子气,反而增添几分让人怜惜之意。

    陈凛没想到她竟然会不顾舟车劳顿来看自己,更不知道她怀着什么样的心思,斟酌着说:“谢谢,陈凛人微命贱,当不起夫人这样的关心。”

    “有什么当不起的,除非你瞧不上我。我难道还不如一个妓‘女?”杨蔓的手在陈凛胸口逗留片刻,轻抚到他腰间。她永远知道男人的那些部位最敏感、最经不起挑逗。

    眼看着就要伸向□□,陈凛及时拿开她的手,眼神坚定看着她,“夫人,请自重,我是将军的属下,我不会背叛他。”

    这小子又冷又硬臭脾气,杨蔓气结,拂袖而去。陈凛松了口气,肩膀的伤时时疼痛,但更难受的是他的心,杨蔓的举动让他感到危机,去意更坚。

 28。第 28 章

    信念支撑着陈凛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 把伤养好以后,他回到营地; 开始花心思研究缅北这里的局势,很显然; 再在这种地方混下去; 十年八年也混不出头来,他必须离开这里; 去泰国。

    泰国的经济比缅甸好很多; 也有不少有钱人; 听说因为国内政局不稳,很多有钱人会出钱养保镖; 用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陈凛把自己的计划跟乔林说; 乔林一开始还有点不愿意; 觉得当保镖危险性更大,而且不能满足他对重型武器的酷爱,经不起陈凛再三劝说; 决定跟他一起出走。两人一合计; 都觉得去泰国是个好选择。

    在缅北当了两年雇佣兵之后; 陈凛和乔林以家里有事为理由想离开这支地方武装。将军见他们去意已决; 也就不再强留,反正这几年边境局势日渐稳定,战事不多,雇佣兵都是拿薪金的,走了一个还有后来者,没有必要扣着人不放。

    离开缅北之前,陈凛最后一次去找琴薇,哪知道敲了半天的门也没人来开门。对面门开了,一个女孩探出头看着他,“你找琴薇吗?她前两天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陈凛没想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死就死了。

    女孩招招手叫陈凛进屋,告诉他,就在两天前,有两个士兵模样的男人来找琴薇,因为之前也接待过士兵,琴薇并没有当回事,让那两个人进了屋。

    “他们轮番虐待她,把她当牲口一样用皮鞭子抽打,我听到她的惨叫声过去拍门,但是他们不让我进去,等他们离开之后,我进去一看,琴薇的床上都是血,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女孩哭泣着,为同伴悲惨的命运伤心。

    陈凛咬着牙,问她:“你记得那两人的长相吗?你认识不认识他们。”女孩摇了摇头。不知道是害怕还是真不认识。

    陈凛默然无声离开,这个小镇并没有多大,雇佣兵常去的地方也就那几个,他很快就从别人那里打听出那两个士兵的下落。

    花了几天时间,他跟踪那两名士兵,摸清了他们的活动规律,准备在夜间采取行动。乔林见他频频离开营地去镇上,以为他是舍不得琴薇,跟他开玩笑。

    “要不,把那缅甸小妞一起带过去?”

    “带她干嘛。”

    陈凛并没有把琴薇的事告诉乔林,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他决定单独行动。直觉告诉他,事情绝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两个害死琴薇的士兵极有可能是奉命行事。

    某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陈凛听到身旁的两个战友议论前一天傍晚发生在小镇某处的枪案。

    “听说两个人都被一枪爆头,将军派人通知了他们家属把尸体领了回去。”

    “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大概是xx邦联军的人,上次我们突袭他们一个阵地,杀了他们不少人,他们派人过来报复。”

    乔林注意到陈凛那种非同寻常又慢条斯理的表情,悄悄问他:“听说那两个人经常去的妓院和你去的是同一家,不会是你干的吧?”

    陈凛的枪法乔林最清楚不过,只要选好了角度,三四十米的射击距离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我杀他们干嘛。”陈凛矢口否认。

    “不是你最好,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不要节外生枝。”乔林并不是惋惜那两条命,而是替陈凛担心,怕他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当天傍晚,陈凛正在收拾行李,缅甸小孩又来找他,告诉他,将军要见他。

    预感到事情不妙,陈凛把□□别在腰里,跟着缅甸小孩去将军住的竹楼,果然不出他所料,杨蔓也在那里。

    蛇一样蜷曲着身体匍匐在将军身边,杨蔓身上只穿着缅甸女人常穿的薄纱织成的纱笼,性感身躯若隐若现,懒洋洋的眼神里尽是一副看好戏的神情。陈凛装作没看到她的目光,径直走到将军面前。

    “将军,您找我?”

    将军是缅甸人,会说简单的中国话,但语调听起来怪怪的,问起琴薇和那两名士兵的事。陈凛思忖两秒钟,和盘托出,“是我干的。”

    “为了一个□□,你杀掉我两个士兵?”将军生气地看着这个中国士兵,本想叫人带他出去处罚,但是他很快克制住了,又想听听他怎么解释。

    陈凛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掏出两枚西班牙金币放到桌上,“这是从那两名士兵身上搜出来的,我想您比我更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将军一看到金币,顿时火冒三丈,抓起皮鞭就去抽打身旁的杨蔓。

    这两枚西班牙金币他认识,杨蔓生日的时候,他特意从一个古董商那里买了一盒金币给她,金币是在一艘十六世纪的西班牙沉船上发现的,价值近百万美元,要是买武器装备,能装备一个团的士兵,哪知道这个风骚的女人竟然拿来送给外面的男人。

    “不是我给的,是他们偷的,是这个陈凛偷的,他一向对我垂涎三尺,偷了金币就是想陷害我。”杨蔓狡辩着,雪白的身体被鞭子抽打出血痕。

    将军更怒了,扯烂杨蔓身上的衣服,鞭子重重打在她身上,嘶吼着:“对一个士兵的名字你记得这么清楚,你他妈还说心里没鬼?你和哈德逊那些事你当我不知道?我送你那些金币就是想让你回心转意,哪知道你这条母狗的心比毒蛇还毒。”

    杨蔓浑身血痕,趴在地上苟延残喘,眼神怨恨地看着陈凛。陈凛喉咙干涩,眼睛也瞪得大大的,没想到平常待人宽厚的将军也会有暴戾的一面,对女人下这样的重手,本想说话,但一想到琴薇的死,默然不语。

    “将军,我陈凛只有一条命,你要取就取,但我敢对天发誓,我和夫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不信的话,我立刻用这把枪自杀。”陈凛冷冷地从腰间拔出枪对准自己太阳穴。

    将军本在盛怒之中,看到他这个举动,不禁也愣住了,缓缓放下手里的鞭子,他颓然坐下,“你去吧,既然我已经答应放你走,就不会食言。”

    陈凛放下枪,对着将军鞠了个躬,缓步退下去,从将军最后那个眼神里他能看出来,将军猜到他枪里没有子弹,但还是放了他一条生路。

    那两枚西班牙金币确实是他偷的,但不是在杨蔓那里,而是在哈德逊住的地方偷的,自从那次拒绝杨蔓而被她和哈德逊视为眼中钉,他一直在暗中部署,买通了伺候哈德逊的缅甸仆人,缅甸仆人告诉他金币的事。

    他答应缅甸仆人,只要对方偷几个金币出来,他就把找人把金币换成现金,缅甸仆人答应了,但也只偷了两枚金币出来,他留下金币,把自己几年的积蓄和出国前马丽珠给他的金镯子全给了缅甸仆人,谎称是卖掉金币换来的钱,缅甸仆人拿到钱后一夜间逃之夭夭。哈德逊明知道金币被盗,心里有鬼,也不敢声张。

    没想到,这两枚金币竟然救了自己一命,为免夜长梦多,陈凛回营地找到乔林,两人趁夜离开了山区,坐车去泰国。

    到了泰国之后,两人花钱托关系找了一户需要保镖的人家安顿下来,雇主家很富有,不仅在印尼拥有橡胶园,在北部也有不少生意,陈凛和乔林主要负责保护雇主太太和一儿一女的人身安全。

    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宿命,这天早上,陈凛出门的时候就预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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