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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文物她办案超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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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凤途》未拍先火,不料剧组骨干接连惨死。案情扑朔迷离,证据总少一个。
  是欲望的扭曲还是心灵的深渊?她有一双眼,可以窥探你的秘密。
  ——凶手不止一个。
  案发现场——
  云景俯身,沾了沾地上的灰:以我的经验来看,这个案件另有蹊跷。
  荀湛没有抬头:你一个演电视剧的能有什么经验?
  证人从眼前经过,傅戈:那个人在说谎。
  荀湛站起身迅速招呼警员:去,把那个人提搂回来,我亲自审。
  云景:……老子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为了证明我的cp,我觉得有必要放出以下片段:
  夏夜,流萤漫天,烟花璀璨。
  傅戈眉目高雅冷然,看向云景:“你想做什么?”
  云景轻声嗤笑,低下高贵的头颅,眼中一片霁色:“傅戈,我是一个明星。如你所见,我很红,可是我也很低调,狗仔从来抓不到一点我的绯闻,而今天我愿为你升起满城烟火,向全世界宣布我喜欢你,这说明什么?
  傅戈眨眨眼眸,“……说明你想让狗仔知道你还活着?”
  云景:“……说明我喜欢你喜欢到不得了,喜欢到愿意为你放弃原则,喜欢到不介意别人怎么看我,喜欢到……喜欢到不知道该如何去讨好你。”
  这是一个三人成团,吵吵闹闹欢乐破案的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当真。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娱乐圈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傅戈,云景 ┃ 配角:荀湛,凤衷,诸葛玥 ┃ 其它:
  文案
  《凤途》未拍先火,不料剧组骨干接连惨死。案情扑朔迷离,证据总少一个。
  是欲望的扭曲还是心灵的深渊?她有一双眼,可以窥探你的秘密。
  ——凶手不止一个。
  案发现场——
  云景俯身,沾了沾地上的灰:以我的经验来看,这个案件另有蹊跷。
  荀湛没有抬头:你一个演电视剧的能有什么经验?
  证人从眼前经过,傅戈:那个人在说谎。
  荀湛站起身迅速招呼警员:去,把那个人提搂回来,我亲自审。
  云景:……老子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为了证明我的cp,我觉得有必要放出以下片段:
  夏夜,流萤漫天,烟花璀璨。
  傅戈眉目高雅冷然,看向云景:“你想做什么?”
  云景轻声嗤笑,低下高贵的头颅,眼中一片霁色:“傅戈,我是一个明星。如你所见,我很红,可是我也很低调,狗仔从来抓不到一点我的绯闻,而今天我愿为你升起满城烟火,向全世界宣布我喜欢你,这说明什么?
  傅戈眨眨眼眸,“……说明你想让狗仔知道你还活着?”
  云景:“……说明我喜欢你喜欢到不得了,喜欢到愿意为你放弃原则,喜欢到不介意别人怎么看我,喜欢到……喜欢到不知道该如何去讨好你。”
  这是一个三人成团,吵吵闹闹欢乐破案的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当真。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娱乐圈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傅戈,云景 ┃ 配角:荀湛,凤衷,诸葛玥 ┃ 其它:


第1章 楔子
  汉代末年,桓灵无道,群雄并起,四方割据,世间生灵涂炭。
  相传,世间有一幽谷,谷中有一谋士,得之则得天下,于是幽谷之中连年门庭若市。
  虽然求贤者络绎不绝,却从未听说有人可以得偿所愿,甚至无人得见谋士真颜。
  直到有一年,谷中来一少年,少年身着白衣,清风朗月,眉宇之中意气尽显。
  至此谋士出山,天下为之震撼。
  谋士出山第一年,天下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
  谋士出山第二年,群雄争霸,血流成河。
  人们纷纷说:“所谓天下第一谋士,原来不过尔尔。”
  于是,那个被人们传得神鬼莫辨的天下第一谋士摔下神坛,成为人们的饭后谈资。
  自此,天下谋士沦为无稽之谈。
  第三年,天下局势瞬间倾变,凤氏横空出世,各路诸侯纷纷面北而拜,于是战争平息,天下逐渐安定。
  凤氏之主凤衷,字元缨,尚白衣,清风朗月,绝世姿容,传之门客三千,唯令一身材纤弱者伴其左右。
  世人奇之。
  后天下初定,凤氏夺桓灵之政,凤衷泰山封禅,次日举行封后大典,皇后者,乃天下第一谋士——傅戈,傅子雅。
  百姓奇之,纷纷以皇帝有龙阳之好为乐。
  凤氏掌政一年初,皇帝喜得一子,小名阿鸳。阿鸳天资聪颖,然不幸五岁夭折。皇帝大怒,赐毒酒一杯,皇后于中宫饮鸩而亡。
  天下百姓哭者数不胜数,笑者亦数不胜数。
  此第三奇也。
  凤氏六年,诸侯叛乱,南蛮侵扰,朝堂不宁,凤氏皇位岌岌可危,然凤衷励精图治,三年既定天下。
  万民庆幸免于流离。
  凤氏九年,战乱初息,皇帝凤衷死于中宫,原因未知。
  此第四奇也。
  凤衷无后,于是政权旁落,再归汉室。自此历史竟无凤氏任何痕迹。
  此第五奇也。
  作者有话要说:
  很紧张,希望看的小天使给个收藏,谢谢


第2章 风雨
  晚上九点半,C市李氏酒店五楼512号房中,一个体态颇有发福状的中年男子正倚着床吸烟,身边躺着一个年轻娇美的女人,女人露出一截光洁的手臂,清澈的杏眼一眨不眨的望着举在前面的手机屏幕。
  她忽然坐起来,光着脚走下床,往两个高脚杯中各自倒了半杯红酒,又走回床上,将其中一个杯子递给依旧躺在床上吸着烟的男人。
  酒杯轻晃,男人轻蔑一笑,和女人对饮一场。
  就在此时,床头柜上手机振动,中年男子看了看屏幕上陌生的电话号码,放下酒杯,不耐烦的接起电话,“喂,你是谁啊?”
  电话那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放下电话之后,男人就在屋子之中疯狂的翻找着什么。
  “你干什么?你疯了?”女人被他的举动吓到,用被子遮住身子,缩在角落里惊愕的看着他。
  男人突然回过头,满脸惊恐的看着女人,嘴唇也在微微发颤:“房间里有摄像头!”
  女人慌了神,瞬间从床上弹跳起来,脸上的苍白不输男人一丝一毫,她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反问道:“摄像头?谁说得?”
  男人没理她,满屋子乱找,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女人反应也快,很快便从噩耗中清醒过来,加入到搜找摄像头的行列之中。
  很快,一个手指肚大小的黑色隐形摄像头在放红酒的桌子上找到,它被隐藏在一盘甜点下,拍摄方向正是他们刚刚所在的床。
  男人脸色更白了,女人从他手中抢过摄像头,急着销毁其中的内存卡,此时电话再次响起,男人接起电话,过了一分钟之久,他颓然的放下手,电话那端只传来规律而恐怖的忙音。
  “怎么了?他又说什么?”女人紧张的追问,剧烈的晃动男人的身体。
  男人脸色突然变为绛紫色,他捂着心脏,五官狰狞到一起,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他颤巍巍的指着床头方向,气若游丝的说:“药,药!”
  女人顾不得再询问摄像头的事,急忙返回床头去找,在靠近枕头的地方,她发现了一个药瓶,握在手中攥了攥,瓶子冰凉的温度渗入肌肤,打开闻一闻,清凉微苦的味道刺激着味蕾的每一根神经。
  “愣着干什么?快把药给我!”男人发出歇斯底里的嘶吼。
  女人没说什么,沉静的把整瓶药递到男人面前。
  男人蜷缩的跪在地上,弓着背,颤抖的夺过女人手中的药瓶,他迫不及待的从瓶中倒出一把药丸,然后迅速的颤抖着将它们全部捂进嘴里。
  女人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瘫在地上极其狼狈的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她轻笑一声,语气刻薄道:“就那么怕死啊?”
  男人跪在地上,仰着头,生生咽下所有药丸,然后他睁开眼睛,锐利而精明的眸子望向高高在上的女人,他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轻哼。
  女人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俏丽的眸子里露出一丝惊恐。
  男人慢慢的,慢慢的站起来,突然,他停住了,他使劲地掐住自己的脖子,五官全部拧在一起,他在地上打滚,看起来痛苦至极。
  女人呆呆的站在他的身边,已经忘了任何行动,尽管经历了无数风雨,看到了无数丑陋形态,但是像今天这样的她却从未见过,那样狰狞的表情已经不能用丑陋来形容,那是一种恐怖到令人窒息的神态,也许她这一辈子想忘都忘不掉了。
  地上的男人已经不怎么动了,但是双手仍然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
  刹那间,窗外呼啸起了狂风,地上的手机又震动起来,暴风雨真的要来了。
  地上的男人已经不动了,像是睡着了一般,他的身子呈现出微微的粉红色,那样漂亮的颜色,也是女人半生所未曾见过的。
  他死了。
  这是女人过了好久才明白的事实,脚上似乎灌了铅,怎么也动弹不了。
  那个她恨了很久的人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死了。
  她极力保持着以前的姿态,从容的穿上衣服,优雅的迈开步子,将那个黑色的隐形摄像头慢慢装进背包里,戴上口罩与帽子,她推开门,迎着无尽的黑暗走去。
  房间里,那具尸体旁的最新款水果牌手机,在空荡的房间里,再次规律的发出了一声声沉重的闷哼。
  9102年的第一场雨伴着呼啸的风下了起来。
  也许,暴风雨真的来了。
  ***
  C市市中心。
  暴雨袭来的时候,喧哗的街道瞬间变得兵荒马乱,隐藏在暗巷角落的一辆黑色吉普中,一个抱着一桶红烧牛肉面正吃得带劲儿的男人迅速抬起头,看着外面混乱不堪的景象气急败坏的骂道:“艹,老子没日没夜蹲了三天的垃圾非得让这群人跑丢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啃着半个硬面包,带着一副金框眼镜的男人吊儿郎当的半假半真道:“着什么急?那孙子我们迟早能抓住,再说了不就一个小毛贼嘛,就算再给他几天蹦跶的时间,他也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就一个敢偷偷电动车电瓶的怂包!”
  “哎哎……荀湛!你干什么去?”
  眼镜男自顾自说着的时候,荀湛早已经蹿起身跑了出去,眼镜男顺着荀湛奔跑的方向看去,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衣服,佝偻着腰左顾右看神色紧张的猥琐男人出现在视线中,他正站在一个面包店旁往店里面望着。眼镜男眼中冒出精光,他扔掉手中的面包,像猎犬一般和荀湛一同冲向了那个猥琐男。
  雨有些急了,砸在整个世界的声音变得大了起来,啪嗒啪嗒的,有几分嚣张的架势。
  繁华的市中心寂静了很多,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了,那个猥琐男自以为像他这种只偷了一块电动车电瓶的小偷小摸,只要藏两天事情就过去了,可是当他看到两个年轻男人像饿狼一样扑向他的时候,他瞬间泪流满面:现在的警察都这么敬业了吗?为了一块电瓶竟然要如此大动干戈吗?
  天空忽然打了一个惊雷,荀湛他们跑过来的时候,猥琐男早已经抱头蹲在了地上,嘴里还念叨着:“我错了,别打我,别打我!”
  “早知如此,你当初干什么去了?还敢偷人家电瓶!”眼镜男踹了小偷一脚以示威慑,气喘吁吁的弯腰换了口气,然后伸出大拇指,对荀湛说:“可以啊,湛哥,反应够快!这回我看他沈鸿霄还有什么可说的!”
  沈鸿霄是C市公安局局长,也是他们两个的顶头上司。
  荀湛没有说话,他掏出手铐,拷起地上的男人,手机铃声恰在此时响起。
  “少爷,我是吴伯,家里出事了,老爷让你马上回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带着少有的惊慌。
  “知道了,我马上回去。”荀湛挂断电话,胡乱的抹了一把被雨水打湿的脸,略微停顿了片刻,转过身看看地上的家伙,那家伙竟然还在发抖。用脚踢了踢他,荀湛笑着问道:“兄弟,至于吗?当初你在人家电动车上贴‘天下第一侠盗’的时候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怂成这个熊样吗?”
  地上的男人颤颤抖抖的愣是没敢说话,荀湛一把将他拎起来交到搭档手上:“秦阳,你把他带回警局,我回趟家。”
  秦阳嘴上叼着那个没镜片的眼镜框,手上揪着犯人,大咧咧的对荀湛道:“滚吧,这孙子我带回去就行了,对了,代我向荀老问好。”
  “知道了。”说完,荀湛拦了一辆出租车,消失在雨夜之中。
  荀氏别墅内,荀老爷子拄着拐杖站在落地窗前,黑暗之中,窗外的树枝正在随风剧烈摇晃,雨滴打在窗子上发出阵阵响声。
  管家吴伯走过来,将一件外衫披在荀老爷子身上,“老爷,夜里凉,要注意身体啊。”
  荀老爷子依旧望着窗外,苍老的双手紧紧握住拐杖,沉重道:“老吴,暴风雨要来了。”
  吴伯恭敬地垂着头,道:“老爷,风雨只是短暂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愿吧。”荀老爷子叹一口气,慢慢转回身,拄着拐杖往沙发走去,他坐在沙发上又问:“阿湛快回来了吗?”
  老管家点点头道:“已经打过电话了,估计正在往回赶了。”
  荀湛回到荀宅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外面的雨下得实在太大,从大门口走进屋门的功夫,衣服和头发早已经湿透了。他打开门,发现客厅的灯还亮着,一个瘦弱的身影挺拔的站在窗子前,似乎已经等了他很久。
  “爷爷。”荀湛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嗓子出奇的干涩。
  荀老回过头,有些苍白的脸上一副刚毅的神情,他慢慢走向沙发,坐下来道:“你还知道回来?”
  荀湛抹了抹脸上即将落在地毯上的雨水,依旧站在原地,平静的问:“出什么事了?”
  荀老借助拐杖的力量站起身子,没看荀湛,说:“跟我去祠堂。”
  荀氏祠堂在别墅的地下一层,那里面藏着荀氏惊天的秘密。
  打从荀湛记事起,他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进入祠堂进行所谓的“晨昏定省”。
  荀氏祠堂供奉的并不是荀氏历代的列祖列宗,而是一个女人,一个格外美丽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女人,她被放在水晶棺中,自荀湛三岁那年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她就从未清醒过,可是奇怪的是在没有用过任何防腐药物的情况之下,她的身体却不见任何腐烂现象。
  走进地下室,还未来得关上房门,荀老便说:“跪下!”
  荀湛立刻跪在地上,他抬起头,眸子中却是不卑不亢一派坦然,“爷爷,我做错了什么?”
  荀家人丁单薄,从荀老爷子那一代起便是一脉单传,再加上荀湛父母死的早,荀老爷子因为儿子儿媳的意外离世身子突然垮了下去,所以家里家外所有的事情就都落在了荀湛一个人身上,说好听点他是荀氏新一代家主,说难听一点他就是一个为荀家卖命的。
  荀湛从小听话,骨子里带着几分正义凛然,高考结束之后他本应该遵照老爷子的指令报考经管专业,将来接手荀氏,可是他却偷偷报考了警校,那是他第一次忤逆老爷子的意思,也是第一次被罚跪在荀氏祠堂。
  今天是第二次。
  “湛儿,我问你,咱们荀氏家训是什么?”荀老看着地上的孩子,突然问。
  荀湛想也未想,开口便背了出来:“竭忠辅主,不饶侵犯。”
  “你是怎么做的?”
  “爷爷,孙儿自认一直谨慎恪守,从未逾越。”
  “谨慎恪守,从未逾越!”荀老手杖顿地,大动肝火:“先主棺椁被盗,你还敢说谨慎恪守,从未逾越!”
  荀老突然火急攻心,咳嗽不止。
  荀湛惊惶抬头:“什么?!”
  他站起来往内室走去,屋子里那个停放了将近二十五年的水晶棺果然不见了,而屋子中其他的东西却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
  “湛儿啊,我们荀家世代以守护先主为首任,其余之事都是次要之事。而你却屡次为些小偷小盗之事而弃先主于不顾,至此犯下如此大错,这让我如何向荀氏列祖列宗交代?”
  荀湛沉默许久,突然开口:“爷爷,先主尸身被盗是孙儿的错,可是除了守护先主,孙儿还是一名人民警察,所以我要履行一名警察的义务,为人民服务。这些天我一直在盯一个偷盗案,上面催得太紧,我一时没有抽出时间,再加上先主在我荀氏多代守护之下,一直安然无恙,因此孙儿大意,才使先主尸身被盗,是孙儿的错。”
  荀老叹息道:“多说无益,既然你以服务人民为己任,那么寻找先主尸身之事我便全权赋予与你,限你十天之内破获此事,否则你便履行家法,以死谢罪。”
  “孙儿领命。”
  “先主之事是我们荀氏秘事,除了历代家主谁还知道这件事呢?那些人盗走先主尸身的目的是什么?”
  荀老眼睛微眯,似是在回忆遥远的过去:“也许是他们。湛儿,你要万事小心啊。”
  “他们是谁?”荀湛问。
  “我记得你太爷爷曾经说过,有一个组织一直在寻找先主的下落,至于原因他也并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纯属虚构,完全出于情节考量,不带有任何偏见。
  湛哥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瓜蛋子,大家不要对他期望过高啊。


第3章 轰动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新闻二十分,今天是9102年2月15日,是情人节之后的第一天,也是流量偶像云景的25岁生日,于是各大粉丝站展开了空前盛大的偶像庆生活动。
  承包水陆空,攻陷全世界,在这个二月粉丝们用尽了各种方式和金钱,告诉全世界他们的偶像二十五岁了。比如在全国所有的海洋里用25艘潜水艇摆出‘云景’的字样,告诉不见天日的海洋生物云景的存在;又包下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LED屏幕和广告牌,让世界人民知道今天是云景的生日;甚至还以‘云景’命名,向天空发射了一枚人造卫星。
  云景粉丝的应援能力向来不容小觑,这次的生日应援依旧刷新了吃瓜群众的三观,也让我们见识到了一名优质偶像的巨大影响力。”
  保姆车的电台里正播放着今天娱乐圈中的所有消息,可是听来听去,所有的消息就是——云景今天过生日,生日会闪瞎了所有人的卡姿兰大眼睛。
  “小红,关了吧。”和云景一同坐在车子后座的兰姐说,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骄傲和开心。
  兰姐是云景的经纪人,一个事业有成的成功女性,现在功成身退,只带着云景在圈子里混吃等死,只是一不小心云景也火了,所以她目前的状态是一边抱怨自己工作太多,一边拼了命的数钱。
  小红是云景的助理,今年刚刚大学毕业,梦想是成为一名成功的剧本编剧,希望剧本中的男主角由云景来演,兰姐听说之后当然是一百个不同意,说是虽然自家艺人比不上她以前带过的任何一个,可也不带这么糟践的。不过云景倒是多次表示只要她能写出一部作品,不论作品多么惨不忍睹,他都是愿意帮忙的,毕竟是跟在自己身边三十多天,吃饭睡觉形影不离的好搭档,他不能见死不救。
  小红关掉电台,车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一场春雨过后,外面的空气中飘荡着雨后特有的清香。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分,距离云景生日结束只有十分钟了,很久之前网络上就有传言,说是粉丝们会在2月15日的最后一秒内送给云景一个独一无二的最美的25岁生日ending。
  兰姐有些期待的看看身旁的男人,却发现他正闭着眼睛,对于电台中与自己相关的报道无动于衷。
  他看起来很疲惫,脸上还带着舞台上的妆,外面灯光辉映,打在他的脸上,梦幻而又不真实。
  兰姐有些心疼,云景从十几岁就跟着她,演艺圈不好混,在别的孩子还在老师和父母的保护下幸福生活的时候,他已经要独自承担起责任负重前行了。
  作为一个顶级的流量明星,他没有私人时间,就连他的生日,他也不能叫上亲人去庆祝,他需要做的是在安排满满的行程中挤出时间去排练,然后为他的近亿粉丝准备一场盛大的生日演唱会。
  演唱会上他唱了二十首歌,展示了十场个人solo,舞台上那个笑容温暖的男孩儿,他轻轻抬头,眸中似是藏着星辰大海,那样干净澄澈的少年,简直惊艳了时光,就在那时她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来这个男孩子好像从没有真正为自己过过一个生日。
  兰姐心中微涩,却在此时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将她心中的异样驱散干净。她抬起头望向上空,几秒过后,绚烂的星子划破暗蓝的夜空,宛若流星坠落般,带给人无尽的震撼。
  那是烟花的姿态,带着惊鸿一瞥的决绝。
  它在2月15日的最后一秒中盛放。只为云景而盛放。
  它只是一个美丽的开端,仿若一瞬之间,寂静的夜空之中升起无数的烟火,烟花绽放,便是——云景,往后余生,承蒙不弃。
  那是用烟火制造的浪漫,金光消散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似乎也跟着黯淡下来,云景睁开眼睛,望向寂寥的夜空,疲惫开口:“兰姐,你说她们是爱我年轻的容颜,还是爱我无懈可击的演技?”
  兰姐本来还沉浸在星空的梦幻之中,回忆着自己的年少轻狂,忽然听到身边的小子突然来这么一句,所有美好的感觉瞬间就烟消云散了,“她们爱你那是因为眼神不好,什么年轻容颜,什么无懈可击的演技,你就说说,你比得上我以前带过的哪个艺人?”
  早就习惯了自家经纪人明贬暗捧的套路,云景毫不在意的说道:“兰姐,你就承认吧,我可是你带过的所有艺人中最帅的一个。”
  车子中坐在前排的司机李哥和助理小红偷偷的乐。
  兰姐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她就知道心疼什么的完全没有必要,这小子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生日当回事。
  兰姐轻轻嗓子,道:“行了,别贫了,你睡觉也睡够了,接下来我和你说点正事。”
  “兰姐,我说得也是正事啊,”云景坐直身子,一本正经道:“我强烈建议你弄一个刘欣兰艺人颜值排行榜,认真看看你带过的艺人里到底是不是我最帅!”
  刘欣兰是兰姐的大名。
  兰姐又飞过一记眼风,示意云景适可而止,云景笑嘻嘻的当作没看见,继续说:“要不然让小红和李哥投票也行。”
  听到云景这句话,疾驰在公路上的车子渐渐慢了下来,似乎真的在等待一个投票的机会。
  兰姐感觉自己心脏有点不舒服,和这小子呆在一起再长一点,她恐怕就要少活几年了,实在是太皮了,哎,心累啊。
  难道这就是粉丝们常常说的“少年感”?
  云景看到兰姐眉头紧锁,知道她快要发飙了,于是急忙悬崖勒马道:“好,好,我们不说了,毕竟颜值排名这种事情还挺伤感情的,到时候排出来谁垫个底,怪尴尬的,算了算了,我心里清楚自己什么样就行了,何必在乎什么形式呢?不排了不排了。”
  听着话的前半部分,兰姐刚想松一口气,可再听后半部分,一口老血没喷出来,可是看到他说完这些话瞬间变得正经起来,她也只好不了了之,把话题转到她早就想告诉他的事情上。
  兰姐从自己背包里掏出一个剧本,递给云景,云景接过去,剧本表皮上用加黑宋体写着两个大字——凤途。
  兰姐眉开眼笑的看着云景道:“我为你争取了将近一年的剧本终于到手了,这算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云景翻开剧本,嗓音突然深沉下来:“东汉末年,群雄并起,皇帝曾孙帝喾(ku)之后凤氏逐鹿中原,夺桓灵之政。”
  兰姐眼睛看向剧本,如数家珍道:“这可是个大制作,由国家影视广播局直接监制,斥资2亿,是一部大型历史剧,讲述了一个史书中从未记载过的朝代的风云变化和人物命运,噱头很足。”
  云景看着剧本,与兰姐的兴奋截然相反,他皱起眉,问道:“东汉末年,桓灵之后,不就是三国时期吗?凤氏又是哪里来得?”
  兰姐波澜不惊道:“这是一个大事件,据国家影视广播局的负责人说,这是国内著名史学家孙莱教授根据史书中的蛛丝马迹发现的一个新朝代,而这部作品也是孙莱教授根据史书中的零星记载勾勒编纂的,虽然真实性还待考察,但是却有,让观众了解到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也许真的还存在着一个扑朔迷离却又格外迷人的朝代。”
  云景道:“剧本上写着男主称帝,统治八方,如此重大的事件,历史之中怎么可能没有记载?剧本的情节发展明明与现在流行的偶像剧如出一辙,我不认为我接拍这样一部电视剧就能从流量明星变成演员。”
  兰姐有些不悦,“作品如何先放在一边,重要的是这可是国家影视广播局直接监制的,而更重要的是这部作品你是男主角,这就够了。”
  云景看着剧本,突然笑了,眸中似扑簌落下漫天星子,“傅戈——傅子雅。”
  兰姐凑过去看一眼,不以为然道:“剧中女二号,最大的反派。结局好像挺惨的吧?记得是被皇帝杀了,尸体扔在荒郊野岭五日,最终被野兽分食而尽。”
  云景没有搭言,自顾自的念着剧本中的人物简介:“非男非女,非臣非妻,列朝堂,统后宫,挟天子,杀皇嗣,饮鸩而亡,暴尸荒野。是个出彩的人物。”
  兰姐皱皱眉:“那么奇特的高岭之花,不会符合观众审美的,倒是女主角诸葛玥会更加符合观众的口味。”
  云景又念道:“天姿国色,敏慧贤淑,深明大义,颇懂帝心。唯一为皇帝生下皇嗣的女人。也是皇帝凤衷唯一深爱的女人。又是灰姑娘式的人设,嗯,也是,凤衷自诩英雄,内心的保护欲一定很强,不过桓灵之时可是一个鄙视儿女情长的时代,那时候像凤衷这样为一个女人而屠城的人到底是怎样号令群雄,逐鹿天下的?”
  “剧本上说,男主以为女主被城中守将所杀,一时心如死灰,决定用全城人的鲜血来祭奠女主,因此屠城。哎呀,这段我最喜欢了,如果我这辈子能遇到一个为我屠城的人,我死也无所谓了。老师,你演这段的时候要好好演,必须演出我心中凤衷的样子啊。”坐在前座的助理小红突然转过头,满面向往的说。
  云景看看小红,毫不留情的打断了她的少女幻想:“这段与史实严重不符。当时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男人们心中只有对建功立业,后世留名的渴望,怎么会有人为一个女人这样大动干戈?这样难道不会被天下人耻笑吗?”
  听了云景的话,小红撇撇嘴刚想说话,车子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然后就听到身边的司机李哥大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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