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前妻归来之邵医生好久不见-第6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秦远翔都一一接受了。
坐下来后,海鲜上的也很快,像清蒸虾,蟹,两盘两盘的就给端上来了,还有清蒸鱼,扇贝粉丝,这些都是很快的,海参,海胆,差不多每人一盅,就是这些上来的菜,已经是相当不菲了,没有点经济实力的人,是绝对不敢请人吃海鲜的。
就算能请,请个一两个朋友的还是可以,可是这么一大桌子人,十几个人一起请,那真的是相当破费的。
陶曼是总经理,薪水自然是不在话下了。
那些个部门经理,见了这些菜,真的是个个肉疼啊。
“吃吧,一会儿还有澳洲跟波士顿的龙虾,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这两款龙虾,到底哪个更好吃,一会儿都好好尝尝,我看看你们有没有区别的。”陶曼说道。
众人:“……”
人家吃海鲜,一次,来一个龙虾就不得了了,这人,一来就是两个,还都是顶级龙虾,这人跟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能这么大咧?
童欣乐看着那些人脸上僵硬掉的表情,也是有些无语。
要不是她知道陶曼就是这么个性情直爽的人,另外,她是真的分不清澳洲龙虾跟波士顿龙虾有什么区别,因为他们这样的人,小龙虾都一样好吃到爆,所以真的是分不清那些顶级的东西的区别到底在哪儿?
她也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不是知道陶曼是这样的人,否则,她会觉得陶曼说这话出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在炫富,不怕被人给踢出去啊。
陶曼当然不怕,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吃了一会儿,陶曼很高兴,所以提议喝酒,而她不太懂,以为吃海鲜配红酒会格调比较高,当她叫服务员开红酒过来的时候,秦远翔直接阻止了她,“要喝就白酒,来一箱白酒先。”
秦远翔直接对服务员说道,服务员收到后让他们稍等就出去了。
他们这个包厢大概是今天消费最高的顾客了,所以,一箱白酒很快就给送上来了。
陶曼直接扭开了瓶盖,将服务员一起送过来的杯子,都倒上,每人给了一杯,“今天高兴,都喝,喝了酒都不要开车,我给你们找代驾,明天到公司好我报销。”
陶曼说的豪爽。
童欣乐却听得蹙了眉头,陶曼今天怎么有点奇奇怪怪的啊。
可是她又不知道如何阻止她,只得陪着她喝了几小杯,她是有点酒力的,毕竟从小她就知道自己长大了,是要负责市场销售这块儿的,负责这块,必须得应酬,所以,她对喝酒不排斥,从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学着喝了。
大概她是有这个天分的,她开始喝酒的时候,就什么酒都能够接受,酒在她的口中,不会辛辣,不会刺鼻,反倒是带点甜滋滋的味道,且浓郁的香味。
陶曼此话发了,自然众人也都不拘谨了,开始喝酒。
酒这个玩意儿,还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这酒一下肚啊,之前放不开的人,紧跟着就放开了,聊天的时候也比较放得开了。
吃饭的过程也变得有些愉悦了。
陶曼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就好像她杯子里的酒不是酒,是白水似的。
童欣乐看着陶曼就这么一杯接着一杯喝,桌上那么多好吃的,她也不吃,一会儿她站起来敬大家,一会儿那些个人依依过来敬她。
陶曼都来者不拒,童欣乐看的心慌慌的。
童欣乐知道,陶曼更是个女酒仙,有号称千杯不醉之称,但是人醉不醉,跟酒量有关,更多的时候跟心情更加有关系。
如果一个人在心情差的时候,就算他平时酒量很好,但是也挺容易醉的。
“少喝点吧。”那些人看着陶曼喝酒这么厉害,还以为她这是高兴呢,也是啊,好朋友又一起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也就童欣乐,瞧出了陶曼的不正常。
“没事,让我喝吧。”陶曼红着眼眶,朝童欣乐笑。
童欣乐见劝阻不了,去看了秦远翔一眼,想求他帮个忙。
秦远翔朝她摇头,“没关系,我陪她喝。”
童欣乐:“……”
童欣乐顿时有点无语了,这两人。
一餐饭,从七点半一直吃到十点半还没有结束,再有半小时,人家店都要关门了。
童欣乐喝的最少了,可脸也让喝红了。
陶曼喝醉了,她瞧秦远翔也差不多了。
两人坐在那儿还有些语无伦次的,吵着继续要喝酒。
童欣乐无语的摇摇头,两个酒鬼。
她帮其他人叫了出租车送他们回去,有开车的,她也打电话叫了代驾,送他们回去。
最后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三个人了。
童欣乐买了单,然后用自己的手机给周启云拨了一个电话,第一次,没人接,她拨了第二次才有人接的。
“喂。”周启云沙哑着声音问道,他刚洗了澡出来。
“周启云,你老板喝醉了,我马上发个地址给你,你赶紧过来接一下,另外,帮忙把陶曼给安顿好了,我得回去了,我家里还有个儿子呢。”童欣乐焦急的对周启云说了一大通。
吃饭的时候,家里人就轮番给她打电话,说她不像话,第一天上班,就弄的这么晚,那以后还了得。
她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说是公司聚餐,马上就好,马上就回来。
周启云在那边说了声好。
童欣乐就一直守着两个酒疯子,等到周启云来。
周启云来了后,她全然相信他,所以就直接走人了。
周启云看她走的那么爽快,又看了下桌子那边还在拼酒的两人,他眼疾手快的伸手拦了下童欣乐,“你走了,那女的怎么办啊?”
“你就一并给安排了吧,不管是你安排他们住酒店,还是送回家,秦家别墅难道少了房间吗?真的,时间太晚了,我要再不回去啊,我妈得报警了,我还不想太丢人,我先走了。”
童欣乐说完还真的就走了。
周启云也是无语,然后头痛的看着趴在桌子上的两个人。
他走过去,看了一眼秦远翔,他弯身下来,开口叫了一声,“秦总,秦总……”
秦远翔眯着眼睛看了周启云一眼,“启云,你来了,他们要打烊了,你给我们换个地儿,我们继续喝酒。”
周启云眉头都皱在一起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秦远翔这么失态的一面过。
在老板娘的帮助下,他把两人都弄上了车。
秦远翔跟陶曼俩人都似醉非醉的,陶曼醉的要厉害些,她还以为跟秦远翔坐的是出租车呢,她微睁着眼睛,对周启云说道,“师傅,去青云国际大酒店,他们那儿的红酒超级好喝。秦总,我们继续喝,好不好?”
“好。”秦远翔很是放任的应道,“启云,听到没,就去青云国际大酒店,我们还要喝酒。”
“嗯,我们要喝酒,今晚不醉不归。”陶曼突然发酒疯似的,摇下车窗,探了脑袋出去,仰天高喊。
她没醉,所以她很清楚,这里是青云市,不是京城,京城是她的家,却不是一个可以任她想发泄就能发泄的地方。
所以,还是来青云市好,来到这一个陌生的城市,就算是家里人下达了什么新的命令,因为空间的关系,至少也有让她苟延残喘的时间。
------题外话------
最后一对cp出炉:秦远翔vs陶曼
反正不是秦桑,选其他的亲,就选对了,有选对的,可以来要奖励咯。o(@)o
第148章 打架 (1更)
“秦总,这?”前方开车的周启云看到发疯的陶曼,表情严肃,他们这么的招摇,就真不怕把警察给招来么?
陶曼的动作真的是太夸张了,就跟在拍电影似的。
人家拍电影,是有清过场的,可是他们这儿呢,身边呼啸而过的都是现实存在着的车辆,这个点,正是飙车一族出没的时间点。
好多飙车的都是些没教养的家伙儿些,这不,就在他当下开口询问的瞬间,身边就有几辆呼哧而过的摩托车,上面的人吹着响亮的口哨。
还有胆大的人,甚至流里流气的发问,“嗨,美女,还想喝酒啊?那下车来呗,哥儿几个陪你喝,你确定你车里的那俩老男人可以吗?”
秦远翔跟周启云听了后,周启云忍不住捏紧了方向盘,秦远翔一双犀利无比的眼神也扫了过去。
可是车窗外的年轻人一点儿都不畏惧,荷尔蒙旺盛的年纪里,他们的眼睛里,就只看得到陶曼这个漂亮的女人。
况且,陶曼不止漂亮,这喝了酒,带有点微醉的女人,那简直就是尤物级别的啊,今晚,除了飙车,还能有这样的刺激,那真的是爽极了。
“小牙签,找死啊?”秦远翔还没有发飙,陶曼猩红的眼眸瞪向车窗外的两个染了乱七八糟颜色的小年轻,骂道。
他们这种角色,她在国外的时候遇到多了,她都能化险为夷,这四个人简直就是小儿科,何况,他们竟然用老男人来形容秦远翔,陶曼就更加生气到不行。
有些人就是这样,像秦远翔这样的男人,他喜欢童欣乐,但是童欣乐不珍惜,也不能回应,她其实默默喜欢秦远翔好久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比童欣乐更早认识秦远翔来着,所以她更有资格得到秦远翔的青睐,因为她长得不比童欣乐差,甚至长了童欣乐几岁,又多了一些社会历练,她这样风情万种,又成熟成功的女人,才应该是秦远翔这种人喜欢的对象才是。
可是,她哪儿知道,在秦远翔这里,她就是不如童欣乐。
不过,没关系,这并不影响她跟童欣乐的友谊,再说了,童欣乐有个儿子,她直觉就觉得秦远翔的喜欢最后怕是要落空的。
可她完全没想到秦远翔为了童欣乐都追到青云市去了,当时她意外的接到老总让她来青云市顶个职的时候,想到这边的秦远翔跟童欣乐,她毫不犹豫的就来了。
再加上回到京城有一年多了,家里糟心的事情越来越多,她的家人,打着关心她的旗子,简直是无所不用极其的逼她结婚。
哼,她又不是家族联姻的武器,她对那种婚姻没有任何兴趣。
可是,毕竟她对她的那个家还是有感情的,当她看重的家人对她使用手段的时候,她还是会伤心,会难过,这不,趁着这个机会就给发泄了下。
可现在,她不许面前的人这样诋毁羞辱秦远翔。
哪怕老男人这三个字,还算不得是真正意义上的诋毁跟羞辱来着。
“哈哈,小牙签?老五,听到没,你这个夜场小王子,让美女给看扁了呢?”周边先是响起了一串爆笑声,笑声停止后,一个人对着那个说秦远翔跟周启云两人是老男人的人说道。
那个叫老五的一点儿都不介意,嘴角冷嘁了声,“小姐姐,要不要下车来,小弟给你看看,小弟的小弟弟到底是不是如你所想,是小牙签,如何啊?”
流里流气的男人,说着下流的话,倒是一点儿都不觉得丢人。
这几个人就是流氓,周启云没想到,陶曼都会去搭理。
这要是她一个人开车,或者坐出租车遇上了,岂不是吃亏吃定了。
秦远翔微微甩给周启云一个脸色,周启云一个方向盘甩过去,动作帅气无敌,将左右两边的摩托车都给逼退。
然后加速朝前,两辆摩托车都发出我操的咒骂声,周启云突如其来的甩盘动作,害他们差点从车上摔下去,下一秒,两辆摩托车就发出吼吼的声音,追了上去。
“五哥,确定要追吗?那人开的车,可是劳斯莱斯幻影,那里面的人,咱们可轻易惹不起。”老五前面开车的小弟,认出了车的牌子,提醒着。
“劳斯莱斯幻影?给我追,为了那么一个美女,今晚遇上的就是阎王爷,你五哥也要试一试。”老五不怕死的说道,此刻,他眼里心里都只有陶曼那个漂亮的只有梦里才能见到的女人。
“哈哈,小毛,你知道你五哥这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旁边的摩托车给了准确的解释。
一行四人,三个人笑得特别张狂的朝前狂追。
倒是老五前面的小毛,心里颤颤的,他跟他们出来一起玩,可真的是从来没有想过要主动惹事啊。
他只是想飙车挣钱而已,家里太穷了,这种午夜赛车,会让他来钱比较快。
“给我追。”老五下令,小毛只能加速追上去。
周启云的车技不错,但是在这监控遍地都是,路口又太多红绿灯的马路上,他车技再好也有点施展不开。
可是身后的人,就是社会的渣滓,他们不管不顾交通规则,闯红灯,超速,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所以,在周启云停在第二个路口等绿灯的时候,他们就被追上了。
陶曼狠狠的看着他们,“真是找死。”
砰的一下,有人抡起一根铁棍,就挥了下来,砰的一声响,车窗没有碎裂,但是也让陶曼吓了一跳。
这些人还真是找死,太岁头上动土来着。
“师傅,右转,那边有个空地,我要练手,打的这些龟孙子,让他们好好知道下,惹了老娘,他们就是在找死。”陶曼蠢蠢欲动的说着。
周启云+秦远翔:“……”
两人就像看什么似的看着陶曼,他们真没想到,陶曼这样子居然还有工夫。
陶曼是有功夫的,因为她从小就是女生,在会认字的时候,就时常看到新闻上女孩子遇上坏人,因为缚鸡之力完全不是男人的对手。
那些男人尤其的坏,最喜欢挑漂亮的女人下手。
所以,六岁那一年,她就求着她父亲,让她去学各种防身术,跆拳道,泰拳,拳击,几乎是啥都学。
而后证明,她的选择没错,在国外的那些年,她喜欢泡吧,这就必不可免的要出现晚归的时候,坏人都是这个社会的老鼠渣滓,他们白天不敢出来,一般都是昼伏夜出,她才能靠自己的能力去化险为夷。
周启云见秦远翔没有说话,他现在也是被这些不知死活的小年轻给弄的骨头都痒了,好久没活动活动筋骨了,那就拿这四个人先来开刀。
周启云是活动地图,陶曼说右转的时候,他就知道那边有个可以活动筋骨的场所。
四个人见那人转弯了,而且是右转,皆是心里一乐,那边可是个好地方啊。
转过弯后,周启云也没开快车,让那四个人可以跟上来。
到了空地,周启云停车熄火,就把四个车灯给打了开来,所照的地方那真的是亮到不行。
两辆摩托车随后就到,不到三十秒,也就停在了他们周围。
那个被小毛叫做五哥的人,抡着铁棍直接跳下车来,一棍敲在了车上,“下车,美妞儿。”
陶曼眼睛一眯,她手放在门把上,就要扭开然后下车。
秦远翔伸手将人给阻止了下,然后把人给拉到身后,他则坐到了陶曼原本的位置上,两人交换位置的这个时间,让车外的人以为他们这是怂了。
老五笑得更张狂了,“哈哈,怎么了?刚才不还挺牛的吗,这会就怂啦?唔……”
蓦地,秦远翔使劲一推门,那个叫嚣的老五就这么硬生生的挨了一下,下腹的疼痛,让他闷哼了一声。
秦远翔下车来,与此同时,周启云也从驾驶室那边下车了,陶曼也下车了,三个人,站在三扇门那儿,简直帅气逼人。
砰砰砰三声关门的声音传来。
在对方还来不及消化的时候,陶曼一脚踢着前面的石头,直中其中一个人的脑门。
那人啊的尖叫一声,捂着额头,傻傻的问着,“他妈的谁在偷袭我?”
“你老娘我。”陶曼不怂,直接认下来。
“你——”
“哥几个,给我上。”老五怒吼着。
于是,四个人一起围攻他们三个人,在这四个人眼里,对方三个人,尤其是里面还有一个穿着裙子的娇滴滴的女人,所以战斗力就是俩,他们在青云市这边,盘踞多年,能够围霸一方,他们也有自己的实力,所以他们不怕。
而且必胜。
但是过分的自信就是狂妄自大,过分的轻敌,那就是找死。
周启云一人对付俩,秦远翔跟陶曼各自对付一个,秦远翔打的那叫一个漫不经心,毕竟陶曼是童欣乐的好朋友,童欣乐离开,把这女人交给他,他就得护住了她的安全。
他一边打人,一边朝陶曼这边看过来,发现这女人还挺能打的,大概真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问题。
她一直处在上风,她的那个对手,一直在吃亏。
她把人逼的节节退,如果不是他这边也在打,否则,他都想给她鼓掌了。
他一直觉得女人温柔是好事,但是女人最好也得有保护自己的实力,就算护不了周全,至少可以拖点时间,让男人去救。
否则,那种没有点自救能力的女人,在遇上坏人的时候,就真的是悲剧了。
这个社会,太多悲剧了。
从陶曼身上收回视线,秦远翔专注的对付眼前人,然后,那人很快被打趴下了,他一脚踩上去,直接踩在了老五的脸上,他冷冷的问着,“叫五哥,是吗?”
老五混社会这么多年,今天晚上还是第一次让人用皮鞋给踩脸,哪怕这人的皮鞋是他所见过的皮鞋里最锃亮的。
老五没吭声,他不想说话。
他没想到,小毛还真挺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些人是他所惹不起的。
早知道,他就真不该追上来,自取其辱。
这会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
“记住一句话,你惹不起的人,以后见了,绕道走,做得到吗?”秦远翔阴冷的问着,同时,脚下的力道又加深了。
老五疼的要命,又不好意思出声,只得嗯嗯嗯了叫了两声,不断的点头,表示他做得到。
秦远翔满意了,“那还打吗?”
“不打了。”
这一次,不止老五应声了,其余三个人同时也点头应着。
秦远翔这才收了腿,同时,周启云跟陶曼也收回了各自压制人的腿。
------题外话------
喜欢咱们的曼曼吗?反正格子是很喜欢的,所以配给格子的二儿子了,秦远翔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呀,亲们觉得呢?
嗯,这些人都是来自京城的,所以呢,咱们的第二卷 ,会直接换地图到京城去,啦啦啦啦。
哎,一不小心就又剧透了。
今天不出意外,是三更哦。
第149章 留宿(2更)
三个人再次上车,直接离开,留下躺在地上嘶嚎的四个人。
其中一个,最是郁闷,让女人用高跟鞋的鞋跟那样踩着他的小手指,那感觉,真是酸爽不已,而且,他怀疑那女人就是属猫的,不然这么黑的夜,她到底是怎么瞧见他的小手指,然后准确无误的给踩上去的?
四个人狼狈不堪,但是又能怎么着呢?
惹不起的人,只能绕道走。
他么不是不懂,只是在青云市多年的根基,让他们以为,对付这些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很简单。
哪里知道,人家的有钱跟他们所以为的那种有钱人压根就不同。
那些人是可以任他们宰割的,这种,是他们这辈子都惹不起的角色。
老五最终只能认栽倒霉了。
到最后,他也不敢追着人家要什么医药费,毕竟那两铁棍挥下去,真的要算账,估计他们得倒赔钱,人家没有追究,算是他们的幸运了。
周启云将车开到路口,车内沉寂又带严肃的氛围,让陶曼突然发出来的爆笑声给打破了,看着陶曼突然间像个神经病似的,笑的那般花枝乱颤,秦远翔蹙了眉头。
刚才的动筋骨,让他的酒醒了至少一半了,此刻也没有了想要再喝酒的念头了。
今天晚上,他可以说是超级失态了。
什么原因,他也很清楚,毕竟,就这么放手了,他还是觉得仿若割肉般疼。
同时,他也清楚的知道,如果不放手,最终还是会痛,只是痛法不一样。
他醉酒是因为童欣乐,但是陶曼突然这么跟他醉酒,甚至比他醉的还离谱,他就不知道这人是为什么了。
他对陶曼的了解不深,但是就他所了解到了,他觉得陶曼不应该是那种会拿酒消愁的人,她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不管是喝酒,还是干嘛,她都是用一副享乐的心情。
像今天这样,真的是太让他奇怪了。
同时,陶曼有这样的身手,也真的是令他有些瞠目结舌。
穿着裙子,还有高跟鞋就冲出去打架的女人,大概这人刷新了一次新的世界纪录。
秦远翔想着这些,缓缓的摇摇头,无奈又佩服之至。
“怎么了?秦总,能请教你下,你这摇头是什么意思吗?”陶曼追问道。
从上车后,到她开始忍不住笑,她一直都在关注着秦远翔,她猜的到,她今天的一切让秦远翔都太过意外了,尤其是她那么能打。
哎,苦心在他面前扮演的淑女形象,今天晚上大概是彻底崩塌了。
所以,她今天晚上其实还是喝醉了,要是没醉,她也不会这样去打人,还好,那些人没说更过分的话,否则,今天那几个人,不死都得脱层皮。
她还是手下留情了呢,跟她对打的男人,都承受不住,被她打的哇哇叫,现在想来,妈蛋,那几个人,真的是太怂了。
就那几个怂包,都居然敢砸他们的车。
“没,就是觉得现代社会,出了个陶木兰,在下佩服。”秦远翔第一次这么隐忍不了自己的笑。
本来是赞扬陶曼的话,但是这陶曼怎么听那是怎么不舒服来着。
什么叫陶木兰?人家花木兰从军,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女扮男装混在男人堆里。
她又没混在男人堆里,她还是很小女人的,好不好?
“那秦总有没有兴趣跟我比划比划?另外,刚才看到秦总,打架都打的很帅,实在是惊艳到我了,所以,真心想请秦总赐教,还请秦总不吝赐教。”陶曼故意双拳抱在一起,朝着秦远翔来了个半鞠躬。
主要是坐在车子里面,她这会儿想来个全鞠躬也来不了啊。
她是很有诚意拜他为师的。
秦远翔摇头,直接拒绝了,“不比划,不管怎么比,我都不划算,吃亏的事情,我秦某人不做。”
陶曼呵呵笑了下,“秦总不是不做吃亏的事情,而是得看是为谁做吃亏的事情,为了乐乐,秦总那肯定是什么亏都肯吃的。”
陶曼看的很清楚,秦远翔对童欣乐的心意。
只是,童欣乐是真不知道秦远翔对她有这种心思,哪怕在她提示过后,童欣乐都还是选择不相信。
她也没办法了。
突然提到童欣乐,秦远翔就不吭声了,他今天就是为了这件是买醉的。
现在想来,他真是没想到,十八九岁的年龄都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情,如今三十一二了,竟然为了乐乐做了这么幼稚的事情。
就没有跟乐乐开始过,可是,他今天竟然有失恋的感觉。
见秦远翔没吭声,陶曼很清楚自己说到他心坎里去了,于是,她又开始叨叨叨的劝,“其实,秦总,每个人都会遇上失恋这种事,时间是良药,总会过去的。”
周启云:“……”
周启云无语极了,这陶小姐真的是在安慰人,还是给人的伤口上撒盐啊。
既然清楚这件事,那干嘛不像他这样,闭紧嘴巴啥都不要说,那时间才是良药,慢慢的才能遗忘。
这陶小姐倒好,明知道人家的伤口在哪儿,不止说出来,还一直戳戳戳。
这是生怕人家的伤口不会愈合了,是吧?
又到了一个路口,周启云开口问着,“陶小姐,先送你回酒店吧。”
“好,麻烦了。”陶曼点点头,扭头看向车窗外,她按下了一条缝,让夜风吹进车里来,给她灼热的脸蛋降降温。
“秦总,你要不要先给夫人打个电话,这么晚还没有回去,夫人会担心你的。”周启云提醒着秦远翔。
“嗯,我发了短信给她了。”秦远翔应道,他发的是今晚不会酒店去睡了。
章丽萍喜欢住酒店,所以,她来之前,秦远翔就帮她订好了总统套房,让她住一个星期的。
他这几天自然也是跟章丽萍住一起,陪陪她的。
刚才在路口,周启云那样问,也是因为陶曼的酒店跟章丽萍的酒店不在同一个方向,刚才那个路口就是分岔路。
“哦,那好。”周启云也就不多嘴了。
车子很快到达了陶曼下榻的酒店,她是临时过来任职的,所以这些天,她都一直住在酒店里,她长期住的地方还没有找好。
反正找中介去看房子的时候,要么就是这有瑕疵,要么就是那儿让她不太顺眼,总之她对长期住的房子,要求比较高,一番挑三拣四了后,这不,在酒店住了近一个礼拜了,都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来着。
她也是很郁闷了,她还从来没有住过这么长时间的酒店呢。
陶曼下车的时候,秦远翔也跟着下车了,周启云眼睛都瞪大了。
“秦总。”周启云忍不住唤了他一声,“今晚你不回去了?”
“嗯,我跟我妈说了,你要是想回去住,你就回去,不想回去住,你也下来,再开个房间临时住一晚,你不留下来的话,明天早上就过来接我就好了。”秦远翔应道。
周启云哦了一声,他是那种过过苦日子的人,所以哪怕现在有钱了,他也学不会铺张浪费了,那边的酒店就有他的房间,他换洗的衣服都放在那边的,况且,章丽萍来了,他还要负责章丽萍的安全,于情于理,他都不会在这家酒店再开一个房间的。
周启云直接开车走人了。
秦远翔去了柜台那边,陶曼陪着他一起去的。
她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对面有间总统套房退了出来,所以,陶曼的意思是想让秦远翔开房间开到她对门去。
其实就一个晚上,陶曼更觉得她可以借出一个房间出来给他住,她就是怕,自己这个建议一旦提出来后,秦远翔会有所误会。
而她,不想造成他的误会。
“对不起,先生,没房间了。”秦远翔掏出身份证来,还没有递过去,服务员就抱歉的说道。
“没房间了?怎么可能呢?我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对面不还退出来一间吗?”陶曼诧异的问着。
又不是每个人都舍得花钱住总统套房的。
“是这样的,陶小姐,今天下午突然来了一个老年京剧团,上百号人,把余下所有的房间都要走了,现在连个单间都没了。”服务员详细的解释着。
“那算了,没事,我重新去找家酒店就好了。”秦远翔接受了他们的解释,这种突发状况确实是难以预料的。
“别啊,我楼上是三个房间,秦总要是不嫌弃,就上去选个房间好就住一晚而已,你放心,我不会冒犯你的。”陶曼做出保证。
说完这话,陶曼原本就红扑扑的脸蛋,此刻更红了,也更烫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就说出这样的话来,好像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的心里话给说出来了似的。
她想冒犯他,而且已经想了好久了。
秦远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