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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鬼手千金-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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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样荒唐的情况却彻底勾起了林素的好奇心,她那颗已经被渐渐发掘出来的侦探之心,彻底苏醒。

    所以第二天一早,她便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穿上皮衣,带上鸭舌帽便出了门,她打扮得像极了一个侦探。

    而林素并没有按照匿名信上的要求去什么景山公寓,和平路,3608,而是直接去了另一个和苏合的死有着密切关联的地方——姜家。

    以应轩助理的身份,林素很容易的便混了进去。

    而她今天最想要找的人不是姜雪,也不是杜慧芳,而是张妈,整个姜家最不起眼却待的时间最长的佣人。

    今天她是林素的主要调查对象。

    “姜家还真是大啊!”

    压了压鸭舌帽的帽檐,林素抬眸朝着这仿若欧洲城堡一般的房子看去,心中不由感慨,果然是富人富的无法想象,穷人穷的无法成活啊。

    她没想到自己那个曾经在小镇中受尽街坊邻居的谩骂和欺凌的母亲,居然曾经生活在这样的房子中,居然是闻名世界的四大家族中的姜家大小姐,命运真的是充满了万万想不到。

    不过,那些只是曾经罢了。

    微微扬唇,鸭舌帽下的那张脸,肌肤胜雪,灿若骄阳,一身利落的皮衣将林素身上那种独有的英气承托的极其完美。

    轻轻背了手,林素便径直朝这杜家的正房之中走去。

    刚进去没多久,林素发现二楼除了姜雨杉的房间外,每个房间都锁了门。整个姜家大院都是一片沉寂,虽然这里的房子很多,房间也很大,但是这个大院却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繁华似锦,反而正是因为这里太大,真个姜家都显得一片冷清,没有什么人情味儿。

    而大白天的众人房门紧锁,这真是有些古怪的景象。

    林素不由皱了皱眉,接着朝着姜家内部走去。

    没过多久,林素看见一个人在厨房忙碌的张妈,便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剥毛豆,开始献殷勤,套近乎。

    难得今天姜家没别人,她正好跟张妈聊聊。张妈起先有些意外,后来看她是真心要帮自己,便爽朗地答应了。

    “林素,你的名字真好记,让人一听便记住了,是谁取的?”张妈一边削土豆,一边跟她拉起家常来。

    “是我爸爸取的,我爸爸没有读过什么书,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记好听的名字了。”

    林素想到林志刚,那个几乎将自己的一生附注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她喜欢跟林志刚在一起的缘故,林志刚虽然没有钱也没有权,但是对她可是说是付出了自己所有的爱和温柔,不像杜温纶,虽说他才是她的亲生父亲,但是在林素的记忆里一年四季都没有过关于他的记忆。

    虽然他也是温柔的,但是林素想,她可能还是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真正的接受他。

    “那你妈妈呢?”似是无心,张妈开口问道。

    “我妈妈在我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林素似是无所谓,她的语气平静的有些惊人。

    张妈一惊,削土豆的动作慢了两拍。

    “是怎么去世的?生病还是…”

    “是生病,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得的什么病,我爸爸一直没说,我也没问。”林素一边剥毛豆,一边小声说。

    对她来说,妈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称呼,但可能从小到大她就没再见过妈妈,所以她也并不是很伤心。一句话,她是习惯了。

    也或许是,时间真的能够冲淡一切。

    “你爸一个人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现在他退休了吗?”

    “我爸身体不好,没有上过什么班,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没有什么退休不退休的。”

    “那你们父女俩这么多年一直相依为命?”

    “嗯。”林素点点头。

    “真可怜。”张妈充满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我们两个人过简单舒服,也没什么不好的。”林素笑笑,她不喜欢被别人同情。

    “对了,你和妙戈那丫头是好朋友?”张妈突然提起了妙戈。

    “嗯,怎么了?”

    “那孩子也挺可怜的,她不仅没有爸爸,还没有妈妈。”张妈有些叹息的说到,自小她也算是看着妙戈长大的,那丫头可以说是最令人忍不住心疼的。

    “确实,妙戈是个好姑娘。”

    林素的眉宇之间不由一阵伤感,妙戈是个不错的姑娘,而且命运可以说是和她几乎一样,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林素总是和她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让她忍不住的想要和她成为朋友。

    “不过,妙戈那丫头总算是幸运,认识了杜少那样的人,杜家条件那么好,是J国最大的家族,有权有势,而且杜家大少爷长的又好,高大帅气,而且又聪明,又有能力,是很多J国女孩做梦都想要嫁的人。

    孩做梦都想要嫁的人。妙戈的福气来了,林素。”

    一边说着,张妈一边用沾满土豆皮的手拍拍她的手背笑嘻嘻地说。

    林素却有些无奈的抽动了一下嘴角,想起来当时妙戈跟自己已经说的,她已经和杜熙郎绝交了。

    妙戈说,一想到杜熙郎,她的心里就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本来对他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有点点依赖,有点点佩服而已,以前他也到外地去过好几天,他们也不是每天见面的,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他家住,他做出那副怪样子后,她心里就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突然间莫名其妙地对他产生了一种怜惜的感觉。

    所以这次他走了以后,她特别想念他,有时候走到路上不知不觉就想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也没什么事要说,就是想跟他说说,一说话,就觉得他离她很近。她是克制着把所有事集中在一个电话里报告给他的,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在跟他套近乎。她很想念他,那是事实,但是往后的事她就不敢多想了。

    “上次他来,我看他人长得也很清爽,帅气,妙戈的福气来了。”张妈还在说,这话听得林素心里有点不好受。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林素很希望妙戈和杜熙郎在一些,现在他们绝交了,她的心里有些不好受。

    “我觉得妙戈和杜少,或许并没有我们看起来的那么好。”林素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

    “两个人相处哪会时时都好?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张妈向厨房外张望了一下,轻声说,“告诉你个秘密,一年前,我们家太太曾经想把杜熙郎少爷介绍给姜雪。那时候,姜雪刚失恋,心情不好,我们太太很担心她,着急想给她找个男朋友,结果就想到了杜先生的儿子。太太那时候提出,如果杜先生的儿子肯跟姜雪好的话,他们姜杜两家的合约便顺利续约。可惜最后还是被回绝了。据说杜先生有些介怀姜雪的亲生父亲不是姜明哲先生,真是可怜我们姜雪长的那么漂亮。”

    林素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故事,虽然她早就看出来姜雪对杜熙郎有着不一样的情愫。

    “他为什么拒绝?”

    “你这傻丫头,当然是因为妙戈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不就是说妙戈吗。”

    林素不由勾唇一笑,这杜熙郎还算有点儿良心,不过她还是需要继续考察,毕竟杜熙郎这样的王老五,身边一定要不少的女孩,什么B伴侣、T伴侣、W伴侣的,谁知道他是为谁啊。

    “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林素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张妈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姜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林素真心地说。

    张妈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林素想到了4个月前杜慧芳母亲的不幸遭遇。

    张妈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姜弱惜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

    张妈一提起姜弱惜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姜弱惜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姜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张妈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姜弱惜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林素禁不住笑了出来。

    看来这次林素来找张妈了解情况是对了,这个老太太很八卦…

 21。强烈直觉,新的发现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林素笑着问道。

    她,自然是指姜弱惜。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张妈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林素问道。这一招是应轩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杜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林素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张妈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林素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姜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周丽丽?

    难道是那个传说中的小雨?

    不知道为什么,这是林素的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她敢肯定那个周丽丽就是小雨。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合跟她一起唱?”

    林素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合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张妈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张妈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林素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合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林素见张妈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杜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姜弱惜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姜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合没啥机会见面。”

    张妈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林素进一步问道。

    “姜弱惜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林素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姜弱惜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林素觉得那个小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杜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林素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姜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林素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丽丽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林素暗暗记下,准备告诉应轩和杜熙郎。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小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小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小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小雨。

    而且这也是林素的一种猜测,不过直觉告诉她,她的猜测应该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因为她有鬼手之力,对一切事物都有先知的能力,不过力量却有些薄弱,不然的话,凶手是谁,她应该能够很快知道。

    不过到那时,应轩和妙戈估计都要失业了。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张妈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张妈道。

    这么说来,杜慧芳应该是很喜欢苏合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林素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林素林素,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林素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张妈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林素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张妈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张妈开始跟林素一起剥起毛豆来,林素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林素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然后就是张娥一家搬来了,真是一群讨人厌的家伙。

    一想到张娥那副嘴脸,林素就忍不住一阵干呕。

    张妈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姜大姐。”林素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张妈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林素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张妈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林素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杜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林素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姜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姜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真不愧是母女俩。”

    “那姜雪呢?”

    “姜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张妈说起姜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林素觉得,跟杜老太太相比,张妈好像更像姜雪的母亲。经张妈这么一说,林素对姜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杜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林素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杜慧芳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张妈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林素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发现她偷偷出来了了?!现在已经下午三点。林素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无欢来的短信:“我来接你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咖啡馆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杜熙郎那里?她知道杜熙郎一般不回家的时候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可是,无欢为什么要见杜熙郎呢?这俩人见面一般都会掐起来,尤其是杜熙郎,总是跟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似乎极其看不惯无欢似的,令人讨厌。

    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得想办法保护自己的男人免受杜熙郎那个怪家伙的毒害。

    “我出去一下,张阿姨。”她有着快速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张妈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杜熙郎摊牌就回来。

    她要告诉那个大家长般的哥哥,无欢是她的,她,也是无欢的!

 22。大打出手,唇枪舌战

    一接到无欢的消息,林素可以说是马不停蹄的赶到了他所说的地点——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

    看着这似乎是金碧辉煌般的大厦,林素的眸子不由轻轻眯了眯,心里暗自感慨,这杜熙郎真是败家的玩意儿,自己住的地方还要选一个这样繁荣昌盛的黄金地段。

    他难道就不知道考虑一下,身为J国第一元道世家的大公子,他就是一个明星版的公众人物,在这样一个人流量极大的地方,他难道就不怕被什么狗仔拍摄什么不好的新闻吗?

    想着,林素不由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压了一下鸭舌帽的帽檐,她便迈起大步径直朝着约定的地点走去。

    她不相信无欢来这里不是为了找杜熙郎,她也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会一片祥和,平平安安。

    虽然不知道无欢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林素觉得自己还是尽快的赶到现场会比较好。

    维护世界和平,人人有责。

    而与此同时,一切情况都如林素所想象的一样,正在发展。

    彼时,杜熙郎私人公寓的会客厅,精美的水晶吊灯闪烁着璀璨的光华,这片光华笼罩之下是一张长方桌,桌子的两旁,无欢的杜熙郎相对而坐,而他们的身边,杜城和Jstar也是西装革履,屏气凝神的静默而立。

    房间内,一片沉默。

    四目相对中,无欢和杜熙郎的唇角皆是含了一抹似笑非笑的意味,一双黑色的眼睛波澜不惊的对上一双恶狼般碧色的眸子,倏然,空气中的气氛也似乎变得有些怪异起来,而这样怪异的氛围,房间内的四个人都已经习惯。

    就好像无欢和杜熙郎的关系,互相不服气,却又互相惺惺相惜,而这样的见面方式更是他们的习惯,每次见面都好像是在赌博一样,加长方桌,相对而立,而今天杜熙郎也确实为无欢专门准备了扑克牌。

    因为今天是杜熙郎邀请无欢来的,林素也是。

    “好久不见,你还是老样子。”慵懒而又随性的将身子靠在椅子背上,杜熙郎点了一支烟,稍稍咧嘴,似笑非笑:

    “还是和我讨厌的样子,一模一样。”

    “彼此,彼此”勾唇一笑,无欢似是完全的不以为然的模样,他低头摆弄着自己的一根手指,微微扬了扬眉,瞟了杜熙郎一眼,

    “让素素回归家族,是你的主意吗?”

    “是,素素必须回归我们杜家。”

    杜熙郎知道无欢的意思,林志刚是他的恩人,他一定站在林志刚的一边,一定不希望林素回归杜家。

    “没得商量?”

    无欢轻轻的将手放下,抬眸直视着杜熙郎的眼睛,声音清越中似乎带了一抹隐约的沉重和失落,但是他的容颜依旧温润如故,波澜不惊,与他的声音完全不符。

    “我知道你背着我做了一些东西,但是我告诉你没用。”扬了扬眉,杜熙郎从桌子上放着的香烟中抽出一支,准备点燃。

    无欢不语,静默的盯着杜熙郎点烟的动作,他轻轻抿了抿唇角,面色似乎变得有些不好看起来:

    “那你今天找我干嘛?!”

    无欢的语气似乎也透着不悦,他不喜欢杜熙郎这样唯我独尊的模样,他希望一切都能够尊重素素的选择。

    “你居然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明显的,杜熙郎的话语间也开始变得不友善起来,原本静默的空气中也似乎慢慢开始弥漫起一层火药味儿。

    他轻轻撇了撇嘴唇,似乎是十分不爽的模样,伸手掐掉了手中的香烟,丢进了烟灰缸里。

    “砰!”

    一声震响,无欢拍案而起,实木的桌子被他拍的极响,似乎是愤怒到极致的模样,无欢伸手指向杜熙郎,原本温润白皙的脸庞因为怒气而微微发红,他大声喝道:

    “现在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什么?”

    杜熙郎抬眸反问,他的眸中碧光一片,虽然依旧坐着,但是明显的他的脸上也开始被怒火蔓延。

    “你问过我吗?”无欢的声音不再清越,他问过他吗?私自将林素带到J国,要不是后来的巷子相遇,无欢也不知道林素也来了J国。

    “我为什么要问你?”似是失笑,杜熙郎完全不明白的模样,朝着无欢摊了摊手:“我是在履行一个做哥哥的职责。”

    “可你带走的是我的女朋友!”

    再也忍受不了杜熙郎的专断,无欢的眸子似乎要喷出火来,若是在华夏,他一定会忍不住一枪崩了杜熙郎。

    “你的女朋友?别忘了,素素是我妹妹,若是论亲疏,我和她是拥有血缘关系的至亲,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她是我们杜家的人,她就应该回归杜家,这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且我做这些事有什么不对吗?”

    杜熙郎的情绪也变得有些激动,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妹妹要和别人一个姓,为什么要叫别人父亲,虽然是养育之恩,但是她始终是杜家的人,现在一切都已经确定,她为什么不能回归家族?

    想着,杜熙郎也不由站起身子,面色不善的朝着无欢一字一句的开口理论:

    “当今社会,很多家庭都是全家团圆,一片和睦,别人能够得到这样的幸福,为什么我不能?凭什么我不能?所以,这次无论素素同不同意,我都要让她回归杜家,认祖归宗,改回本姓,改回小时候的本名。”

    小时候的本名。”

    现在,无论是什么人什么事都已经无法改变杜熙郎的决定了,无欢知道,他这么多年找妹妹找的太累,让林素回归杜家是杜熙郎一直以来的心愿,但是他的心愿太过霸道,会伤害很多无辜的人,比如说林志刚。

    不由得,无欢有些气急,他知道无论说什么都没有用了,紧紧的抿起嘴唇,半晌,他冲着杜熙郎吐出三个字:

    “你混账!”

    “你混账!”

    杜熙郎也不由嘶吼回应,他最讨厌别人骂他,而恰恰无欢也是。

    不由得,原本淡定无比,波澜不惊的无欢听到他回应自己的骂声,一个箭步冲着杜熙郎而去,彼时,杜熙郎也冲了出来。

    无欢一把揪住了杜熙郎西装的领子:

    “你还敢骂我?!”

    “骂的就是你!”

    杜熙郎也毫不示弱,一把握住了无欢的肩膀,瞬时间,两个西装革履的帅气男人,似是孩子一般扭打在一起,原本安静的会客厅,此时彻底的变得热闹起来。

    两个人的格斗能力不分上下。

    外面的杜城和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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