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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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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雄王01


第一章 联盟历1179年

 暴风城的中心广场上,一名年轻人正看着英雄王的雕像发呆,他的相貌很普通,不过他的肩膀上,却站着一只雄鹰。

“你说这个雕像是我?不会吧,我哪里有那么帅!”年轻人惊讶的说道。

“世人总会将崇拜的事物理想化,他们因为崇拜你,所以将你美化了。”雄鹰竟然开口说话了!

“可他们怎么知道我姓王,在艾泽拉斯世界,我是没有姓氏的啊!”年轻人继续用震惊的口吻说到。

“你是英雄中的王者,在世人看来,怎么可以没有姓氏!可惜所有的姓氏都无法配上你尊贵的身份,于是他们便用《王》这个姓氏来尊称你为诺斯*王。”雄鹰耐心的解释着。

“我尊贵?不可能啊,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已!”年轻人不解的问道。

“可你的丰功伟绩,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雄鹰以违反物理法则的方式,飘到了年轻人的对面,它的身体竟然是完全由能量构成的!

“我只是对某些东西看不惯,就像拍苍蝇一样,拍了那么一下而已,我所作的一切,根本就不伟大,甚至可以称作自私!”

“我破坏了提瑞斯法之源,让世人再也无法用金条转职,我又摧毁了太阳之井,让高等贵族失去力量源泉,我甚至又毁灭了永恒之井的残留力量,我根本就是个恶魔!”年轻人大声说道

“不!你挽救了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你,这里已经被燃烧军团占领了,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奴隶,你给了世人幸福的权利!”雄鹰有些狂热的说道。

“我……甚至还亲手杀死了你……我的兄弟……麦迪文。”年轻人忽然充满哀伤的说道。

“我是自愿的,甚至感激你杀了我,正是你解救了我的灵魂,摧毁了我被恶魔之主控制的身体。”雄鹰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发自内心的感激道。

“呃,还是不聊这个问题了,你之前说,世人给我建造许多的雕像?”年轻人忽然问道。

“洛丹伦大陆的每个城市,都有你的雕像,供世人膜拜!”雄鹰将目光转移到了身旁巨大的雕像上。

那是一名异常英俊的战士,帅气的能让所有女人着迷,身穿金黄色的精良重甲,高举着雕花双斧,呈英勇战斗姿态,给人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

“如果我去皇宫里,跟他们说我是英雄王,他们会借我些金币作为零花么?”年轻人突然两眼发直的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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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里有着一块完整的卡利姆多大陆,被无尽的海洋环绕着,大陆的中间,是一个蕴含着神秘魔力的湖泊,世人称之为永恒之井。

不过在末日浩劫时,永恒之井的魔力,暴躁的沸腾起来,并引发了爆炸,永恒之井的爆炸引发的强烈地震摧毁了世界的骨架,海水呼啸着涌进了大陆的裂痕。卡利姆多大陆将近百分之八十的陆地被撕裂,只留下了少数支离破碎的大陆环绕着新形成的海洋。

在新海的中心,那片曾经是永恒之湖的地方,是一个翻腾着混乱能量的巨大漩涡。这个可怕的伤疤被称为大漩涡,它永不会停息地疯狂旋转着。这是那场大灾变的遗迹,也意味着一个理想时代的终结……

联盟历1179年冬天……

天空飘落着雪花,从洛丹伦大陆'东部王国'飘洋过海,一直飘到他东方的一处巨大的岛屿上。

虽然称之为岛屿,可它的面积并不小,近百万的人类在这里居住着,并且建立了一个小公国,由那些贵族统治着。

这一天晚上,这个世界本来应该诞生两个改变历史的婴儿,不过也许是神灵们打了个瞌睡,在岛屿的一个小村落里,同时诞生了一个被后世称之为英雄王的婴儿。

“哇!”剪掉脐带的剧痛,让一个婴儿痛嚎起来,声音非常的响亮,从这个漏风的茅屋中,远远的传了出去。

“听,好像是布玛生了。”村子里一间房屋里的中年妇人,被叫声惊醒,向身旁的丈夫说道。

“哎,布玛这辈子算是毁了,谁也不愿意去娶一个带孩子的寡妇的,而且那孩子的父亲,还说不清是谁的。”男人说道。

“这该死的初夜权!”妇人恨恨的嘟囔着,又把身上的破被子紧了紧,“布玛是咱们村最漂亮的姑娘,也不知道当初谁嘴巴那么缺德,竟然把她结婚的消息传了出去,把那领主给引来了……你说,会不会是村东头那家?”

“别乱说,毕竟没凭没据的,不过他男人也是够苦命的,好不容易把布玛娶回家,新婚之夜却被领主过了,刚过一个月,却又被公国征兵,死在海外,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你说,那孩子会不会是领主的?”妇人问的声音却是弱了下来,似乎有些困了。

“谁又知道呢,被领主糟蹋的姑娘可不少了,如果真要认儿子,那得有多少?就算是他亲儿子,他也一样不会管的。”男人说完,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已经睡着了,便往中间靠了靠,搂着她睡了。

寒风从一间间漏风的房子中吹过……

依据当地风俗,亡夫生子是不吉的,所以接生婆早早的就走了,茅屋里便只剩下了虚弱的布玛。

“孩子会不会冻着呢?”年轻的布玛有些担忧,毕竟茅屋里太冷了,轻轻的抱着正熟睡的孩子,又往自己的怀里紧了紧,希望自己的体温,能让孩子更暖和一些。

“宝宝,你叫什么好呢?让我想想……布莱斯?特昂?要不就叫诺斯吧,毕竟这个词还代表着希望之光。”布玛说完,郑重的在诺斯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是一种冠名礼时的祝福,本来应该由长者施礼的,可惜布玛的婆家,拒绝承认这个孩子的血脉,并将她赶出来了,至于她的父母,在几年前就病逝了,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她可能已经被这诸多的不幸击垮了。

不过布玛坚信,这个孩子是神赐予自己和死去的丈夫的,自己为了他,要坚强的活下去!

这时,墙缝中钻进来的一缕月光,正巧照在诺斯的眉心,让布玛看见了他那里的紫痣,竟然是美丽而高贵的紫罗兰色,她轻轻的抚摸了下那里后,疲惫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低声对孩子说道,“你就是我的希望之光。”

不过,布玛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灵魂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这个灵魂,以前叫做王岚。

当太阳升起来时,诺斯'王岚'醒了,或者说诺斯再一次醒了,因为他第一次苏醒时,其实是被接生婆剪断自己脐带时,给疼晕过去的,不过很奇怪的是,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肚脐竟然已经不再疼了。

刚一清醒,诺斯便发现自己重生了,毕竟连身体都变了,不是重生又是什么?

前世的诺斯,其实对重生丝毫都没兴趣,因为他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已经不相信吃个土豆,便能成为法神的幻想,他更知道残酷的现实,总是能轻易的击碎那些幻想。

对于莫名其妙的重生,诺斯终归会有所不安,不过他很快便稳定了自己的情绪,毕竟那种感情对自己毫无帮助。

诺斯看了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这是一间破旧的茅屋,就像记忆里那些贫困山区,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尤其墙上竟然还有几条塞着茅草的裂缝,让诺斯有些苦笑,看来自己真没投好胎,竟然重生到社会最底层了。

诺斯很想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里,是已知世界还是未知世界,自己的父母又是谁?不会是刚出生便被遗弃了吧,怎么会没人呢?

直到中午的时候,才有一个扛着农具的年轻女人来到这里,而她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小心的将诺斯抱了起来,解开自己的上衣来给他喂奶。

随着娇嫩的乳-头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让拥有成熟灵魂的诺斯,多少有些尴尬,不过这种尴尬瞬间就被突如其来的饥饿感击溃了……

诺斯吃饱后,呆呆的看着那红发蓝眼的母亲,她竟然刚生下自己就下地干活了,看来自己对今后的生活,更要做好心理准备了。

不过,只过了一段时间,诺斯便融入了这个世界,并认同了这个家,他竟然感觉自己很幸运,他甚至感谢这次穿越,因为尽管贫穷,可他有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在每个寒冷的夜晚,布玛都会将自己的唯一的薄被,裹在诺斯的身上,而且布玛只要一有空闲,便会抱着诺斯讲故事,这类的事情很多,虽是点点滴滴,可却汇聚成了无微不至的母爱,让诺斯一次次的被深深感动。

不过再怎么感动,有些穿越原则他还是坚持的,一个就是将这个秘密永远的封存,另外一个就是装小,装嫩……

在村里人眼里,诺斯是很懂事的,毕竟他便是装娃娃,但哭嚎、尿床的事却总是不肯干的,刚出生三个月,便会奶声奶气的喊“尿、尿,吃、吃”,才几个月的孩子就如此省心,倒是让村里人羡慕无比。

而且诺斯非常的聪明,不到一岁便能简单的说话和蹒跚而行,让村里人着实惊叹了一阵子,甚至有街坊开始期待他更多的表现,不过可惜的是,除了说话和走路比其他孩子早以外,其它的便变得其他孩子一样了。

因为诺斯记得前世的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担心自己如果表现的太明显,会引起别人的妒嫉,至于造玻璃水泥之类的事情,他更是从没想过,先不说他会不会造,就算造出来,在这个世界,要不了几天也会被贵族强占的。

届时,如果运气好,会失去财物,运气不好的,则会丢掉生命,毕竟这里可不是法制社会,便是前世的“法制社会”,真要是有了事儿,还不是凭谁关系硬么?

从学会说话开始,诺斯便开始努力的去了解这个世界,不过村子里都是农民,他们所知也并不多,只知道要给领主缴税,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权利,农民有么?

不过诺斯还是了解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这个公国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人口据说有近百万,传说外面还有一个叫做洛丹伦'东部王国'的大陆,不过诺斯却没有印象,让他以为这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不过诺斯五岁的时候,却从一个村里的老人口中,听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提瑞斯法议会'西方神话中为特瑞斯福'在世界上建立了许多的职业协会,携带金条和木晶便能在那里转职称为强大的战士。

这时,诺斯才知道,这里竟然是魔兽世界'WAR'!不过转职的代价,却实在太昂贵了,即便是转职成最基础的步兵,都需要数百根金条,而转职成为骑士,则需要上千根金条外加数百颗木晶!

当时诺斯曾经弱弱的问道,“这个世界上,金条和木晶很多么?”

“哈哈,小诺斯,你可千万别逗我了,一根金条就足以让你十年不愁吃喝,至于木晶就更值钱了,我砍了一辈子树,都没碰见过木晶!”老人大笑的说完,摸了摸诺斯的脑袋,却又有些沧桑的说,“农民的儿子,永远都只能是农民,因为只有农民才是免费转职的。”

第二章 诺斯的理想

 神秘提瑞斯法议会建立在2700年前,并且在人类和矮人的国度里,建立了步兵、重骑士、牧师、火枪兵,狮鹫骑士这五种职业殿堂,不过这种建造殿堂的神秘技术,已经随着时间失传了。

也许是因为提瑞斯法议会被人类所掌管,所以人类的选择便多了一种,可以转职成步兵、重骑士、牧师,而铜须族矮人则是步兵、火枪兵,另外蛮锤族矮人是步兵、狮鹫骑士。

其实矮人也是可以转职成牧师的,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几千年前,矮人便有了一个教条,禁止学习任何魔法!

任何人,无论年龄,无论性别,只要进行了转职,便会拥有提瑞斯法的力量,这是一种强大的魔法力量,战斗时可以让敌人受到更大的创伤,被刀剑攻击时还会减少伤害,并且,还会拥有一种强大的职业技能。

当然,提瑞斯法是吝啬的,想拥有这种技能,还需要再花费比转职时更多的金条、木晶!

提瑞斯法的魔力,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即便是最廉价的步兵,依旧会让一个平凡的贵族破产,246根金条的价钱足以让一个平民富足的生活千年。

可转职,才仅仅是投资的开始,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没有人会对自己的生命吝啬,可如果想学会技能,甚至想拥有更高的防御和攻击,则需要继续砸钱,而每次再学习时,所需的花费,是翻着番往上窜的。

一个步兵转职246金条,学习盾牌防御技能又是246金条,而后面还有三阶的攻击、防御等级,如果学全,需要近万根金条!

至于重骑士,则更加恐怖了……

庞大的开销,并不是没有获得的,只要转职,便可以拥有常人所不及的力量,人们称他们为提瑞斯法英雄!

提瑞斯法的英雄,提瑞斯法的魔力,就是用钱砸出来的,不过,即便是贵族,也并不是那么富有,绝大多数贵族和富人,则是通过刻苦的修炼,成为了各种战士和法师等普通职业。

那些普通职业,如果能修炼到顶峰,还是能击败提瑞斯法英雄的,不过英雄们也在修炼普通职业,他们同时拥有着提瑞斯法和修炼的力量,所以英雄永远是世界的主导者,奴役着整个人类!

当年幼的诺斯知道这一切后,他就有一种欲望,毁灭提瑞斯法的魔力源泉,让人类拥有为自己抗争的权利!

可他也知道,前世有一句话叫做穷文富武,意思就是说,穷人也就能看看书,只有富贵的家庭,才有资格和能力,学习并获得强大的力量。

即便是修炼普通职业,可找老师需要钱,上学院需要钱,购置武器和盔甲更需要钱,至于神秘的法系,恐怕他就算积蓄一生,都不够一次魔法试验材料的价钱。

这个繁华的世界,实质上是建立在剥削底层人民的基础上的,并且是一个没有公平的金字塔,一直延伸到诺斯所在的里杰村,在这个村子里,作为领主的走狗,权力最大的自然是姆特村长一家。

联盟历1187年——英雄王8岁

“诺斯,过来!”姆特村庄的长子,肥胖的穆纳斯,向着年仅八岁的诺斯喊道。

忘了说了,平民是没有姓氏的,所以名字和父母往往没有任何的关系。

“穆纳斯少爷,穆奈斯少爷,您们找我有事么?”诺斯紧了紧手中的野兔,这是他第一次猎到的猎物。

“你的兔子是哪里偷来的!”穆纳斯说完,用舌头舔了下自己的上牙膛,他感觉自己分泌的唾液有些多了。

“这是我在森林里猎到的!”诺斯低声说道,面前那两个胖子的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不过诺斯却有些拿不准主意。

按理说,将兔子交给他们是上选,总比被这两个恶霸打一顿再抢走,要强的多了,可他真的不甘心,因为母亲前几天病了,他想炖点肉,给母亲补补。

也正是因为如此,诺斯才跑到危险的树林里,依照前世的记忆,设置了陷阱来捕捉小动物,否则他不会展现自己任何的不同之处。

“你那么小,怎么可能打的到兔子!明明是偷来的!”作为弟弟的穆奈斯,却是等不及了,伸手便要来抢。

“等等!”诺斯猛然将兔子藏在身后,又继续说道,“我母亲病了,我得留半只,等下次打到兔子,我再送你们一只完整的!”

“穆奈斯等下……让我想想。”穆纳斯说完,便开始用他塞满肥油的脑子,计算起一只兔子和一只半兔子的区别来,觉得区别太小,便大嘴一张,“两只!”

“好吧。”诺斯有些无奈的说道,毕竟这样还能剩下半只来应急,母亲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不久之后,诺斯提着小半只兔子回到了家,处理一番熬了汤,小心的喂给母亲,就像她当年喂自己吃饭时一样,一抬头,却看见向来坚强的母亲哭了。

诺斯轻轻的抹掉了她的眼泪,用瘦小的身子抱住了颤抖的母亲,暗自发誓,“我一定要保护母亲,让她幸福!”

这一天起,诺斯便将自己当作大人,也就是要撑起这个家的唯一男人。

从此以后,布玛负责家务和田里那三亩地,年幼的诺斯则开始了猎人的生涯,不过村长家的儿子们,并没有满足于两只兔子,而是将近诺斯所有猎物的的一半。

诺斯捕猎的地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老人们都说,那里居住着魔物,所以村民除非不得已,都不会深入那片森林,即便捕猎,也只是在森林的外围。

刚开始的时候,诺斯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的森林外围,通过陷阱的方式捕猎,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们也变得聪明了,知道陷阱是危险的,而避开那些陷阱。

诺斯对此很是无奈,为了猎到更多的动物,只好开始在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在那些茂密的巨大灌木中,诺斯并没有碰见过魔物,而危险的猛兽,却是见到了几次,幸好都被他机智的躲开了。

这次诺斯进入森林,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适合捕猎的地方,而这里,其实才距离村子不到五十里。

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走,绝不是轻易的事情,尽管他已经是个熟练的猎人,可这两天时间,依旧让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再次多上了十多到划痕。

“我讨厌灌藤。”诺斯嘀咕着,他身上的小伤口,都是被路上的灌藤造成的,那是一种长达数十米的植物,就跟绳子一样,而且还长着尖锐的倒刺,最讨厌的,就是它经常将很大一片范围都围绕住,如果不想在森林里迷路,就不得不忍着疼,从它们中间穿过去。

诺斯发完了牢骚,又吹了吹手背上新鲜的伤口,再次将视线转移到了灌藤上,几个小时后,便用灌藤做成了几个套索陷阱,布置在了附近隐蔽的地方。

这片区域的小动物,显然还没见识过这种陷阱,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诺斯便收获了七八只小动物,在他看来这就足够了,毕竟即便是这些,他拿起来也是很吃力的。

当诺斯背着长长的一串猎物,去取最后一个陷阱里的狸时,奇怪的发现,本应该已经逐渐干枯的灌藤陷阱,竟然还依旧是葱绿色,就好像还依旧扎根在地下,吸取着养分一样。

对于奇怪的事情,诺斯总是有兴趣观察一下的,他很快便发现,相对于它其他地方的柔软,竟然有一段灌藤极端坚硬,就好像里面长了石头一样。

怎么植物也会得结石?难道它喝三鹿了?这些疑问让诺斯更是好奇,便用小刀开始割起了它的表皮来。

当剔除了那段灌藤的表皮后,诺斯手中便多了一块墨绿色的条状石头,跟小手指一样小,却比合金还要坚硬,看着不起眼的它,却让诺斯的心脏,怦怦的剧烈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因为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木晶。

诺斯很清楚木晶的价值,自己打一只兔子才几十个铜币,可一个木晶据说在港口能卖三十多金币,如果它真的是木晶!自己就能带着母亲,去有城墙遮挡寒风的城里,花几个金币买上一间房子,用剩下的钱……

'1金币=1万铜币=100银币'

可诺斯光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件重要的事情,木晶只要暴露在空气中,便会散发出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会对野兽产生致命的诱惑,而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中五百万大奖是什么感觉?诺斯在前世没体会过,可现在他体会到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中,激动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可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浑身变得冰冷,用恐惧的眼神,盯着眼前不远处,那头几乎有半人高的癞皮狼。

诺斯从不怕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甚至在前世他一直都渴望着死亡的解脱,可现在他不想死,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将手中的木晶交给布玛,自己今世那善良的母亲,自己要活着去将幸福献给她!

这是诺斯第一次产生求生的欲望,而且是那么的强烈,如熊熊烈火般,瞬间便驱散了内心的恐惧,直面着面前的猛兽,将手中的柴刀对准了那头癞皮狼。

这一瞬间,诺斯内心无比的平静,而他眉心那颗紫罗兰色的痣,仿佛活了一般,向着四周扩散着神秘的花纹,非常的诡异,甚至让对面的癞皮狼暂时放弃了攻击。

当紫罗兰色的花纹布满诺斯全脸时,整个世界的时间仿佛都瞬间顿了一下,而那花纹更是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魔力,而诺斯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啪”的一下,碎裂了。

席卷而出的魔力,以诺斯为中心,向着周围冲击着,将身边茂密的草,压的弯了腰,那些小石子,则直接被击飞到远方,让这里变得,好似被直升飞机降落时,碾压的景象一样。

至于那头癞皮狼,则在第一时间,就放弃了木晶的诱惑,转身拼命的逃窜而去。

狂暴的魔力,让诺斯感到剧痛,精神开始模糊,尤其是眉心的位置,仿佛一个钻头在不停的打洞,更是疼得他几乎昏厥,幸运的是,魔力风暴只持续了一会儿,便平息了下去,只留下了这里的一片狼藉,随着魔力的平息,诺斯脸上的花纹也消退了,退回了那个紫罗兰色的痣里。

诺斯仰躺在地上,重重的喘着粗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庆幸着,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感觉非常的累,浑身都在酸疼,便把眼睛闭上,休息了会才重新睁开。

“幻觉?”诺斯刚睁开眼,便惊叫起来,然后又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又惊疑不定的重复了许多次,才确定了一件事。

“我怎么有了第三只眼睛?”

诺斯有些震惊,他发现自己的眉心处,就好像有了第三只眼睛一样,可以单独睁开或者闭合,而这还不是他更震惊的!

因为诺斯愕然的发现,第三只眼睛能看见,也只能看见一幅图像,而这幅图像竟然是……魔兽争霸Ⅲ冰封王座的英雄属性技能面板!

人物:诺斯'英雄'

生命:700

魔法:225

攻击:26-36'必须使用武器才能生效'

防御:2'受到的伤害减少11%'

力量:24

敏捷:11

智力:15

技能:风暴之锤'1级',通过短距离魔力冲击,造成敌人晕眩0。5秒,附加100点攻击,如果目标比诺斯强大,则效果酌减,使用间隔十分钟,消耗魔法75点。

第三章 提瑞斯法的魔力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旧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性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肉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肉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性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肉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压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肉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棍,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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