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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2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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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若看着好几盆饺子,一时间不知道从何下手,便问迟生:
“爸爸,哪种饺子最好吃啊?”
“你每种都试试嘛,总能找到最喜欢的。”叶秋桐建议。
“妈妈说得对,你每种都试试?”迟生也建议道。
“唔,这不知道什么馅的,都是肉,真好吃。”迟子若也是有肉万事足啊!
看着她鼓鼓的两腮,叶秋桐觉得象只小松鼠似的,不禁乐了,道:
“你吃的是羊肉水饺,妈妈最爱吃的。”
“妈妈,那分你吧。”迟子若很乖地挟了一个饺子,虽然还挟不稳,却往叶秋桐嘴里送去。
叶秋桐简直是美滋滋的,女儿懂得孝顺她了。
把饺子吃到嘴里,叶秋桐觉得这是她两辈子吃过的最香的羊肉馅饺子。
“喏,还有白菜馅的,韭菜馅的,玉米瘦肉馅的……你们都尝尝。”迟生好象是个热情的掌柜,在极力推销他的饺子。
一家人你一个我一个,不一会儿,就把饺子都消灭掉了,当然,肯定吃撑了,不过迟生和叶秋桐都是小时候挨过饿的人,当然不舍得把好好的饺子当成剩菜扔掉,便都吃了。
“妈妈,我肚子都鼓出来了,咱们去散步吧。”迟子若摸着肚子,对叶秋桐建议道。
“行啊,咱们也去逛逛,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总不能人家问你们家在哪,咱们自己都不清楚吧?”
叶秋桐觉得迟子若这个建议好,便欣然采纳。
如果以后迟生不用东奔西跑了,叶秋桐也希望每年四季都能和他一起到京城住一阵,毕竟,她上辈子最后的岁月都是在京城度过,对这里有第二故乡般的感觉。
迟生当然不会有意见,他收拾好垃圾,夫妻俩便一人一手拉着迟子若出门散步。
门槛很高,迟子若要跨过去还挺吃力的,叶秋桐和迟生把迟子若双手向上一提,便把她提了过去。
迟子若象荡秋行一样,觉得很有趣,笑个不停。
反正只要和父母在一起,她便觉得是最开心的。虽然妈妈有时候会严肃地批评她这里那里没做好,虽然爸爸的胡子很扎人,但是她还是喜欢和他们在一起。
只要和父母在一起,比得到什么玩具、比穿什么漂亮衣服,都让她开心。
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在身畔,迟生和叶秋桐心情怎么能不好呢?他们带着迟子若慢慢地在胡同里走着,这条胡同很长,有些院落的门都敞开着,但是院子里看进去虽然大,但却是挤挤挨挨的,一看就是住了多户人家的样子,杂乱无章。
叶秋桐不知道当初叶秋生是怎么机缘巧合买下现在的院落的,但是觉得弟弟在做地产方面还是颇有天份和运气,才来京城几天,就能帮她办妥这件大事。
后来叶秋生也学着姐姐在京城也置办了两处院落,但是面积都没有她这套的大,叶秋生说,如今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大家都似乎意识到了四合院的价值,有地点和格局好的四合院,一下子就被抢光了,都轮不到他这个外地人。
不过,叶秋桐也不会为这些土著担心,随着京城房价的一路走过,只要产权是住户的,这些土著们谁不是千万身家?要嘛以拆致富,要嘛把房子租人,也能过得轻松惬意。
“哟,这里也有吃早餐的地方,煎饼摊子,豆汁油条,不错,明天可以在这里解决了。”叶秋桐看到胡同口的小店,兴致勃勃地道。
“不吃豆汁,味道好怪。”迟子若反对。
“那你吃煎饼吧,可好吃了,饼皮煎得焦黄,里面还有薄脆,咬一块,香喷喷的,卡几卡几地响,味道可好了。”
叶秋桐形容间,迟子若不由被她绘声绘色地形容引得垂涎欲滴,好半天没合上嘴。
“瞧你,就会馋孩子。”迟生不由乐了。
“真的是这样啊!煎饼可畅销了,你别看这小小的煎饼摊子,一年人家能赚好几万块呢!”叶秋桐道。
“真的?那咱们就搬到这来住,然后在巷子口支个煎饼摊多好,你收钱,我负责摊饼。”迟生畅想“幸福”生活。
“行啊,这个建议不错,以后咱们退休了,就来摊煎饼。”叶秋桐想起来,这在21世纪,也是月薪三万的活,心向往之。
散步就是融入的过程,熟悉了周边一带,叶秋桐不禁对这里也开始有了家一般的感觉。
谁能想到,上辈子到死还租房的她,这辈子能在京城拥有价值上亿的四合院。
暮色中,京城的气息重新烙进了叶秋桐的生命里。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三章朝阳群众
再平凡的风景,有了两世的垂眸,一切都变得不同起来。
叶秋桐和迟生牵着迟子若,踩着夜风,返回自家宅院。
才进门不久,叶秋桐便听到门铃响了起来,她不由地感到奇怪,自己也没告诉手下住进来了,谁会来拜访啊?
不过,家里有迟生在,她也不担心,迟生就是她最厉害的保镖,要是有人心怀歹意,正好下手收拾了。
叶秋桐打开门,劈面却看到一张热情的笑脸:
“姑娘,你是这里新的住户吧?才刚搬进来的?”
叶秋桐一看对方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娘,手里端着一盆花生,笑咪咪地看着她。
“是,我刚搬进来,不好意思,邻居们都不认识。”
叶秋桐一见她这架式,就知道是邻居前来交好的。
胡同里的人还保持着一些热情的遗风,叶秋桐要在这里长久居住,当然免不了要经受这样“热情”的洗礼。
叶秋桐熟络地道:“我姓叶,叫我小叶好了,请进来坐坐吧!”
“哦,不了,我就住你边上,我姓胡,叫我胡大娘就好了,这是我们乡下娘家带来的新炒花生,你试试吧!”
胡大娘将手里的花生递给叶秋桐,叶秋桐自是不会拒绝,便接过来,一边热情地邀请胡大娘进屋,一边找了个搪瓷缸接了花生,想了下,便拿了迟生带来的茶给胡大娘。
来而不往非礼也。
她现在手头上也没有趁手的山货可以回馈,也只有茶了。
还好,胡大娘虽然有点过份热情,但并不啰索,和叶秋桐聊了几句,又夸了一通迟子若聪明可爱,也就走了。
叶秋桐轻舒口气,在京城象这种热情的大妈还真不少,最有名的当数“朝阳群众”了,方才胡大娘也不是光来聊天的,眼睛四下打量呢,估计也是来刺探情况的。
叶秋桐理直气壮,也不是做坏事的,所以坦然开门让她进来,看完了满足了,下次应该也不会过来打扰了。
不得不说,京城群众的警惕性还是很高的。
还好,有胡大娘一番主动前来探访,没发现什么问题后,叶秋桐家的门铃也没有再被邻居按响过。
第二天,叶秋桐在熟悉的京城气息里醒来,恍恍惚惚的,要不是身边还躺着迟子若,她都几乎以为又回到了前世。
不对,前世她可没有这么舒服的大房子住……
叶秋桐披衣起床,迟子若还在呼呼大睡,难为她一个小短腿了,昨天又是凌晨早起,又是走了一圈故宫,也没有哭闹,叶秋桐对她很满意了,就让她再多睡会。
洗漱完穿着家居服在屋里游荡,叶秋桐对这套宅子装修的风格还是很满意的,既没有破坏宅子原来的格局和风韵,又加装了许多方便的现代化设施,如热水器、空调等,重点对厨房和卫生间进行了改造,便得更加适合现代人的生活。
梁民夫妻各判了十年和三年刑,若不是如此,叶秋桐觉得梁民还算可用之材。
把权力放进笼子是必须的,不然,一个失去了监管的掌权者最终容易误入歧途。
大厅左侧的餐厅里,已经放上了热腾腾的早餐,就是昨晚上商量好的豆汁、油条和煎饼什么的,还有叶秋桐提过一嘴的驴肉火烧。
迟生不见人影,叶秋桐不禁有点奇怪,不过也没多想,坐下就吃了起来。
等她吃好了,才听到屋外传来开锁的声音,接着,迟生闪身进来,身后还跟进了两个人,吭哧吭哧抬着硕大的绿植盆栽,叶秋桐才知道迟生一大早去买花草了。
除了大的绿植,外面停着的三轮车上,还有如红豆杉、云柏、巴西铁等,还有一些盆花,如兰花、月季等家常喜庆的花草。
等这些花草都一一摆放好,错落有致地安置在属于它们气场的角落,迟生才笑着问叶秋桐:“怎么样?是不是感觉有生机多了?”
“当然啦,这下更有家的味道了。”
叶秋桐十分满意,拿了块湿布,替花草清洁起来。
迟生这才去洗了手,吃早餐。
“你早饭都没吃就出去了?”叶秋桐吃惊。
“想让你一早醒来就有家的味道嘛!”迟生嘴角一挑道。
“哇,好漂亮啊,我们家更漂亮了。”这时,迟子若奶声奶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过这回小家伙懂得穿上外套。
“迟子若,你醒啦,快去洗脸刷牙,然后吃煎饼。”叶秋桐用吃的来诱惑迟子若屡试不爽。
迟子若果然马上被说服,顾不上看花草,立即跑进卫生间刷牙洗脸起来,别看她年纪小,这些基本技能已经纯熟,都不用叶秋桐操心了。
迟子若把自己收拾干净,拿着雪花膏出来,对叶秋桐道:
“妈妈,香香打不开,你帮我打开。”
雪花膏是好用,叶秋桐也愿意支持国货,所以能用国货她就会尽量用国货,但也会避开从前听说过的“毒产品”。迟子若从小就用雪花膏,也喜欢这股香香的味道。
不过,雪花膏有个缺点,就是盖子不好打开,有时扣得太紧,大人打开都吃力,别说小孩子了。
叶秋桐轻轻把盖口把迟子若打开,又吩咐道:“不许涂太厚了知道吗?”
“知道了,我就滋润一下就好。”迟子若乐呵呵的捧着雪花膏去了。
叶秋桐对迟生道:“现在国货在受洋货的冲击,雪花膏不用多久也会没市场了。”
“不会吧,全国上下,城里农村,谁不在用它啊?怎么可能会被洋货击垮。”迟生也不相信。
容不得他不相信,叶秋桐可是亲眼见证过雪花膏的没落,期间销声匿迹几十年,后来又被怀旧派拾起。
“就是你这种思想,所以它也不思改进,光是这个瓶盖就难倒多少人?如果我是它的厂长,一定要设计修改一下瓶盖,只要基本风格不变,外观多一些变化有什么不好?现在的消费者都图新鲜。”
叶秋桐道,还是蛮痛心的。
“你想法这么多,不如提笔给它们厂建议一下?没准人家会接受呢!”迟生笑道。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在一起
“也行,我一会就写。”叶秋桐还真上心了。
迟生笑笑。
好吧,他能理解首富老婆的心理了,从昨天看升旗他就看出来了,自家女人如果不管这份闲事,好象还不正常了。
“妈妈,你这么认真,写什么啊?”
迟子若抱着她的洋娃娃走进书房。
这书房还真是书房,不光紫檀实木的书架上摆满了线本书,还有天文地理、野史百家,够叶秋桐静心看十年八载了。
“我呀,在给雪花膏的厂长写建议信,这样就能让雪花膏的盖子好拧了,以后你一个人也能把盖子拧开,不用再找妈妈了。”
叶秋桐说完,把信也写好了,封进信封里,用浆糊封好信口,又在书桌里找到邮票,贴好。
叶秋桐发现,经手办理这套房的人还真是细心,事无巨细都替她想好了,真正实现了拎包入住。
不过,寄送信件的地址叶秋桐还不知道,但这也难不倒她,她让迟子若拿来雪花膏的罐子,找到上面写的厂址写了上去,直接写了厂长收,应该能收到吧?
这是一封来自未来的建议信,如果厂长能听得进去,也许能改变雪花膏消失在市面上的命运。
在信里,叶秋桐除了提出要改雪花膏的外包装,还对雪花膏的营销提出了意见,比如虽然国货亲民,但是大家也有崇洋心理,如何能帮助大众战胜这种心理呢?叶秋桐建议厂长可以找国内有影响力的明星代言,甚至也可以找香港的明星代言,提高国货在人们心目中的档次。
除了价廉物美的雪花膏,还可以开发一些高档产品,如人参系列的雪花膏等等,让消费者在产品中都能从容选择。
洋洋洒洒的建议写了两千多字,叶秋桐反正也是尽力了,至于人家厂长听不听一个陌生人的话,那就由不得她了。
强按牛头不喝水。
叶秋桐把信写完,对迟子若道:“咱们一起去寄信吧?”
“好。”迟子若觉得这是个蛮重大的任务,欣然应允,道,“妈妈,是不是你寄了信,以后雪花膏盖子就好开了?”
“嗯,也许吧,就看人家接不接受妈妈的建议了。”叶秋桐拉着女儿的手,母女俩步履轻松地往巷子口走去,叶秋桐记得昨天晚上散步时,正好看到那里有个大肚邮筒。
“哟,寄信啊?您来得正是时候,要再晚几分钟,今天早上的信我都收走了,只能等下午再寄了。”
叶秋桐和迟子若走到邮筒前时,正好看到邮差打开邮筒,从里面取信。
迟子若好奇地蹲下来,看着邮差把里面一大堆信都拿出来,塞进绿色的邮包里。
邮差也热情地和她们打招呼,叶秋桐便顺手把信递给了他。
邮差瞄了一眼,叶秋桐顺口问道:“这样写能寄到吗?”
“应该没问题。你这落款还是写下自家的门牌号,如果收不到,会退回来的。”邮差道。
叶秋桐一时激动,倒是忘了这点,便点头,找邮差借了笔,写了自己的门牌号。
邮差便把信收走,又把邮筒的小门锁上。然后骑着二八邮车走了,车后座上,是装得满满的邮包,报纸信件还有更重要的汇款单什么的。
邮差虽然天天要收信取信,是个辛苦工作,但也很受群众的尊敬,因为邮差现在实在太重要了,不管是大人记挂的汇款单,还是孩子记挂的《童话大王》,或者是学子们记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都是通过邮差的手送到群众手上。
有的邮差送了一辈子邮件,和片区的居民处得象亲人一样,刘烨曾经主演的《那山那狗那人》就讲了山区一对父子邮差的故事,好象还在国际上拿了奖。
不过,再有十来年,邮差这项工作也没落了,大家有了方便的手机和电邮,基本上没什么人会寄信了,邮差还要兼职做快递员……
邮差走了,迟子若却好奇了,总觉得那小门里装着什么宝贝似的,留连不肯走。叶秋桐也顺便看了下贴在邮筒边上的收信时间,早上是九点,下午两点半。差过这两个时间寄信都要等隔天才能收了。
拍了拍大肚子邮筒,叶秋桐问迟子若:“看够了吗?咱们回家吧?”
“妈妈,我长大了要当邮递员叔叔。”迟子若天真地道。
“哦,很好啊,为什么要当邮递员叔叔?”叶秋桐问道,没想到迟子若竟然萌生了人生第一个职业方向。
“因为邮递员叔叔有钥匙,能打开邮筒,里面有好多信啊,那些信封颜色都不一样,真漂亮。”迟子若一脸向往。
叶秋桐并没有反驳,而是赞许地点点头,道:“你要当的是邮递员阿姨,不是叔叔,另外,你必须要会骑自行车,还要有一个棒棒的身体,才能天天给大家送信。”
“妈妈,我会学骑自行车,还要锻炼身体。”迟子若一听有门槛,也没有犹豫,只要妈妈不反对就好。
“行,咱们回向阳,妈妈就买一辆自行车让你骑好不好?”
儿童自行车现在也不少,不过以前迟子若年纪小,腿也短,不能控制好自行车,便没让她学,现在她五岁了,是可以学儿童自行车的时候了,现在她自己有兴趣,便是时机到了。
叶秋桐拉着迟子若的手回到家里,迟生正在洗抹布,他把叶秋桐没有抹完的花草抹了一遍,现在一草一木都显得精神抖擞的。
“中午你们想吃什么?我去买菜,咱们在家里做饭。”迟生问母女俩。
“我都可以,看你做什么我都爱吃。”叶秋桐大言不惭地道。
这样惬意的小日子,是她梦寐以求的。
“我要吃红烧肉。”迟子若大声道,好象怕意见不被采纳似的。
迟生有点哭笑不得,自家的女儿怎么这么爱吃肉呢?听起来象三年没吃肉似的。
不过,再一想,其实也不奇怪,这语气,和小时候的叶秋桐不是一模一样吗?一样霸道,一样自我。
“好,我做红烧肉。你们在家里待着吧,我去买菜。”迟生道。
“我们一起去吧。”叶秋桐喜欢和迟生在一起做任何事……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放飞自我
“好吧。”见叶秋桐要陪他前往,迟生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两个人拉着迟子若的手,往胡同口的菜市场走去。
“哇,好大的鱼啊。”迟子若看到养在木桶里的草鱼,不禁欢喜地惊叫。
叶秋桐这才想到,在向阳,他们从来没有带迟子若去过菜市场,迟子若见到的鱼,都是端到桌上的鱼肉,难怪看到大鱼这么惊喜。
叶秋桐这才觉得,迟子若慢慢在长大,必须让她接地气了,不要变成“何不食肉糜”的富二代小公主:长大了要是连草鱼都不认识,她岂不得羞死?
叶秋桐想什么,迟子若是不知道,反正她进了菜市场看到什么都新鲜,看到鹅蛋也想摸一下,看到关在笼子里的鸡鸭也探手进去逗弄,很快就把菜市场当成了儿童乐园,放飞自我了。
叶秋桐一脸无奈,看着迟子若渐渐变得脏兮兮的小手,一回头,却冷不防看到迟生一脸笑意。
“你笑什么?”叶秋桐下意识地摸了下鼻子,难道她鼻子上有灰?
“我觉得迟子若和小时候的你很象,越看越想笑。”迟生说着,便笑出了声。
叶秋桐听了脸上一红,羞恼地道:“就知道你笑得不安好心。”
“哈哈,这不是很可爱吗?”迟生也不管迟子若到处乱摸,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家里的“女人”捣乱的样子。
小时候的叶秋桐,可比迟子若调皮多了,她被钱秀花宠得,就差上房揭瓦了,而不敢上房揭瓦,也是因为她恐高呗。
“你记得不?小时候有一次你踩着院墙去掏麻雀窝,结果麻雀掏完了,你站在院墙上下不来啦,一个人呜呜哭。”迟生继续笑。
“记得啊,好象是有这么回事。”叶秋桐早就忘了这件丑事,但是被迟生一提醒,不由便记起来了。
“后来我叫你跳下来,是我接着你的,忘了?”迟生得意地一挑眉头。
“哦,这段还真不记得了。”叶秋桐努力回想,却没有印象。也是,她小时候干过的皮事太多了,她哪里可能每样记得。
“哎,我还以为你会想起来呢。”迟生一脸郁闷地道。
“切,那时候我才几岁啊,怎么可能每样事都记得。”叶秋桐送给迟生一个温柔贤淑的甜笑,回身步态优雅地去照顾迟子若了。
迟生嘿嘿一笑,嘀咕了一句:“记得你也不会说。”
是啊,那时候的野丫头,现在淑雅无害的叶总,麻雀们看到了也不会相信的。
“妈妈,你看这只小狗狗好可爱,咱们把它买下来吧?”
这时,迟子若象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指着一只被主人关在笼子里的小奶狗,对叶秋桐道。
“这是中华田园犬,小朋友,这可是咱们国家最正宗的土狗,和外面杂交犬不一样,还是咱们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的活化石,在咱们国家已经养了几千年,被称为中华国犬。”
卖狗的老大爷看着貌不惊人,可是张开口来,一段高大上的柴犬历史听得叶秋桐和迟子若一楞一楞的。
果然皇城根下,天子脚下,老百姓的阅历和知识水平都和一般城市的普通市民不一样。
反正这就是叶秋桐很迷京城的一个地方,你随便看到一个踩黄包车的老大爷,可能就是一个正黄旗什么的后人,张口一段祖上的历史,绝对能听得你嗑掉下巴。
眼前这位大爷,没准也是个扫地僧式的人物,看他不疾不徐,淡定从容,也不象特意来卖狗的,反倒象是借此来找人唠嗑的。
迟子若脸上露出了神往的表情,对大爷道:
“老爷爷,这只狗狗好漂亮,我想要买下来。”
“可以啊,小朋友,你若是真的喜欢,问问你的家长,如果他们愿意,我就卖给你。”
老大爷一看迟子若这么可爱,心生欢喜地道,还打开笼子,把小狗抓出来给迟子若玩。
“妈妈,我可以养这只小狗吗?”迟子若摸着小奶狗圆乎乎的脑袋,一脸期待地看着叶秋桐。
小奶狗一身黄毛,右眼睛下方有一圈黑毛,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濡濡地看着迟子若,萌死人了。迟子若抱着它就不肯放手了。
叶秋桐一阵犹豫,带迟子若第一次来菜市场,没想到迟子若就想买一只狗。
养狗可是终身事业,不是喜欢就带回家,不喜欢就扔掉。而且他们也不可能长住在京城,等他们回家,这条狗交谁养?
“让她养吧,她那么喜欢,大不了回家的时候,咱们托运回去。”迟生在边上发话了。
“好。你爸同意了。”叶秋桐便点点头,表示应允了。
“啊,太好了。小狗狗,你要跟我回家了。”迟子若开心极了,抱着小狗就不放。
“大爷,多少钱?”迟生赶紧问卖狗的老人。
“五块钱吧!小孩子喜欢,也是缘分,我这只狗可是纯种的,养着你就知道了,可机灵了,看家护院玩耍什么的,孩子带着它出门,你们大人都放心。”
老大爷气定神闲地道。迟生赶紧付了钱。
迟子若知道这只狗铁定是自己的了,高兴坏了,一路笑呵呵地,也不和菜市场的鸡鸭鸟鱼交朋友了,只是一路对小奶狗嘟囔着什么。
“妈妈,我给它起名叫圆圆。”迟子若抬眼对叶秋桐兴奋地道。
小奶狗似乎能听懂迟子若的话,配合地叫了两声:“汪,汪”。
“真有你的,一下子就收服了一条吠天犬!”叶秋桐调侃。
说起来,《西游记》里的吠天犬应该也是中华田园犬啊,这可是几千年血统传下来的。
“人家叫园园,不叫吠天犬。”迟子若不服气地道。
“我败给你了,小文盲,今晚给你讲《西游记》的故事。”叶秋桐笑道。
三人一犬在菜市场里继续买菜,叶秋桐包里的呼机忽然震动起来。叶秋桐拿出呼机一看,却是丁晓生在呼她。
“谁呼你啊妈妈?”迟子若献上八卦地一问。
“哦,是公司里一位叔叔。”叶秋桐答完,转脸对迟生道,“咱们多买点菜,丁晓生要过来。”
正文 第一千一百零六章下得厨房
叶秋桐呼机是汉显的,丁晓生也怕叶秋桐回电话不方便,直接发了信息在上面。
“哦,好。几个人过来?”迟生一手提着鱼,一手提着肉和菜,两手满满当当的。
“三四个人吧,没事,多买点,多做点。不够的话,再到外面菜馆里叫几个菜。”
叶秋桐要帮迟生提菜,迟生轻轻一闪,避开道:“不用你来,我能提得动。”
叶秋桐迎着他的眼神一笑,知道他就是这样,只好罢手。
迟子若抱着小奶狗,突然感觉到一阵被隔离的气场,还好,也就几秒而已。
她总觉得,那几秒钟里,她好象“孤儿”一样,爸爸妈妈的眼中都没有了她……
还好,她有小奶狗可以作伴了,呜呜呜,小电灯泡真可怜……
买好菜,一家三口各有斩获,便相携回家。
“生哥,这条草鱼我来做个酸菜鱼吧,其它的肉你来做。怎么样?”叶秋桐商量道。
“酸菜鱼?新鲜,我还没吃过这道菜呢,老婆你真厉害,总是给我惊喜。”迟生一听欣然应允。
“行,那我来做,你去忙其它的。”叶秋桐换了家居服,又围上围巾,动手抓起鱼来。
“哟,老婆,你这手法可真熟练,可以开饭馆了。”迟生看着叶秋桐娴熟地杀鱼、剖鱼,不禁夸道。
“是啊,以后我失业了就天天在家里做饭给你吃,赚你的生活费。”叶秋桐笑道。
“妈妈,我给圆圆洗个澡吧?它身上有虱子。”迟子若跑过来报告。
什么?有虱子?那还了得。
叶秋桐赶紧支使迟生:“你去帮小狗洗澡,然后下午有空再带它去打下疫苗吧。”
叶秋桐可不想陪着虱子睡觉,尤其是迟子若这么小,皮肤娇嫩,要是被虱子叮上了那还了得。
迟生一听,也赶紧放下手头的菜,找了个大的塑料盆给小狗洗澡。
小奶狗还算乖,迟生是洗澡的主力,迟子若纯是添乱,在边上玩肥皂泡泡。
洗完澡,又给小奶狗吹干了毛发,迟生看到,叶秋桐手里的鱼肉都片好了,一片片晶莹剔透的,看上去十分诱人。
“老婆,这鱼肉都可以做生鱼片了。”迟生笑道,“你这手艺,放在日菜小馆里,也是一流的。”
能不一流吗?前世她为了练这一手功夫,手指没少被削到,刚才她刚开始片时,手势还有点生疏,片到后面就好了。
毕竟很长时间没练习了,而且手指的肌肉走向也不一样,有练过的肌肉自然有记忆,第一次能片成这样,叶秋桐也还挺满意的。
在菜市场看到草鱼时,叶秋桐就已经想好要做这道菜了,所以她也顺手买了腌酸菜。
腌酸菜买也有讲究,不是腌的酸菜拿来就能用,还要闻起来有干鲜香味的,解开来叶脉分明完整,这样的酸菜品质才是上乘,不会败了上好的鱼片。
叶秋桐把酸菜撕开来清洗干铲刀,切成均匀的小段,然后便着手开始做菜。
迟生用电饭锅把饭焖上,如今的电饭锅主要还是日本品牌,叶秋桐家里是当初装修房子的人买的电器,可能是觉得叶总一定喜欢高大上的外国货,所以买的基本都是进口家电。
好处是,这些进口家电如今说起来确实比国货要强一些,国货至今还在追赶的阶段。当然,如果让叶秋桐选,她还是会尽量选择国货的,不为别的,只为民族当自强。
如果连区区电器也要受制于它国之下,国家还怎么谈兴盛发展?
她记得上辈子时,网上流传一个故事,说高丽国遭遇经济危机,全国的女人都把自己的黄金首饰拿出来献给国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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