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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妖孽等你收[出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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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3点,坐在艾明附近的小吃摊上,老姑娘点了几串新疆羊肉串,狠狠嚼着味道鲜美的烤羊肉,两眼透着一股子“凶光”,狠狠盯着艾明的方向。

  为了能够用“革命的友情”感化艾明的负责人,她不惜提前两个小时就跑这儿蹲点来了。无论如何,她今儿个势必要拿下“艾明”这尊看似不可攻破的堡垒!

  两眼冒的狠光太过扎人!气场太过强大!来往过路的游人都是绕着烤羊肉串的小摊儿走,生怕惹到个煞神出来!

  原来,羊肉串的摊子生意多好啊。

  如今,这位新疆大叔拼命摇着扇子把香味散出去,连个小猫小狗都不来沾一下。

  可把这位憨厚老实的新疆大叔给郁闷坏了。

  他苦着张老脸,纳闷道:“姑娘啊,你觉得这羊肉串好吃吗?”

  刘伶一边嚼着口感甚好的羊肉,一边狠狠点头,“好吃!”

  新疆大叔无比纳闷:“既然好吃,为啥大半个下午了,都没人来买羊肉串?”顿了顿,他似乎终于发现老姑娘这里的气场颇有些可怕,于是,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道,“姑娘啊,你慢点儿吃,这棍子是木头做的,不能吃的。”

  你说刘伶到底有多造孽啊!

  新疆人素来彪悍!

  她能把这么彪悍的新疆大叔吓得小心翼翼,可见她竞标成功、签下单子的决心到底有多么的强烈了。

  被人这么一提醒,老姑娘愣了愣,这才发现自己啃了半天棍子。

  木棍儿一丢,老姑娘守着有些无趣了,干脆找人聊天排遣一下寂寞,“大叔啊,你知道那家公司大约啥时候下班吗?”

  “知道,咋不知道,他们五点下班,一下班可是要来我这儿买羊肉串的,那时候生意最好!”

  一说到羊肉串的生意好,新疆大叔憨厚的脸上笑得像朵菊花。

  刘伶一听有戏,立刻兴致勃勃地问:“那你知道……那个高个儿、瘦瘦的,明明是男的,却偏偏喜欢穿红衣服的那个人不?他也在你这儿买羊肉串?”

  新疆大叔:“可不是嘛,他平常最爱吃这里的羊肉串!”

  刘伶撇嘴:“昨天没见着他来买啊!”

  新疆大叔多憨厚啊,道:“是啊,昨天没来,平时他雷打不动地来买我烤的羊肉串,可听他同事说,他昨天是在躲人呢……”

  轰隆……

  刘伶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觉得晴天一道惊雷,狠狠霹到了自个儿脑门上。

  躲……躲人?

  自个儿可不就是前天交的投标书,然后约对方来吃饭,可对方居然在躲自己?这得是多大的正直啊?

  连这种场面上的交流,对方不仅不交流,而且还要躲着自己?!

  老姑娘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其强烈的打击。

  忽然发现原本对自己有着强烈优势的赌约,如今看来就像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姑娘,他不在我这儿买羊肉串,可还是喜欢喝后门那家羊肉汤,你如果要找他,不如到后门那家买羊肉汤的地方去找找。”

  “谢谢你了,大叔!再给我来十串羊肉串!”

  “好嘞!”

  炭烤的羊肉冒着咝咝的油沫儿,流溢出喷香的味道。

  刘伶的狠劲儿被激了出来,毫不文雅地大口咬着羊肉,心里狠狠想:老娘让你躲,老娘跑羊肉汤那儿蹲点,就不信和你培养不出来“革命的友谊”!  

下午五点一刻。

夕阳还没落下,撒落温暾的光芒,将整个世界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浆,一过五点,是小吃摊最热闹的时候,人来人往,到处可以听见嗡嗡嗡的声音——世界似在一瞬间鲜活了起来,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份掩饰不住的疲态与欣喜。

这是一天结束了忙碌工作的休闲。

角落,某人中透着不自然的亢奋,阴测测地盯着某个穿红衣的中年男子侧着头和同事有说有笑地进了一家装潢简单的小吃店。

一看见对方坐稳,她嘴角立刻露出阴测测的笑容。

整理了一下仪容,刘伶深吸了两口气,然后跨步走入小吃店,先叫了一碗羊肉汤——眼角的余光瞥见某个红衣中年男子在看见自己后,脸色倏得变得惊讶、疑惑又尴尬,那么多表情糅合在一起,极为精彩。

她心里狠狠大笑了三声。

貌似不经意的情况下,忽然站起来,和老板娘吩咐了句羊肉汤里不放香菜。

本来只是很小的一件事,但是在“影帝刘伶”的精湛“表演”下,这件事不是普通的加香菜时间,这发展成了“羊肉汤店偶遇熟人”的事件。

就见着老姑娘忽然惊讶地看着某个红衣中年男子,惊呼道:“哎呀,这不是金先生吗?居然在这里遇见你了,好巧啊!”

对方脸色精彩得很,心里狠狠腹诽着:巧?巧个屁的巧!这不就是你折腾出的“巧”嘛!

想是这么想,他到底没好意思直说。

“刘小姐。”

他说了一句,就想走人,可这次被刘伶逮着了,岂会让他那么容易溜走,“金先生,既然偶遇,不如我请客吧,顺便咱们谈谈投标的事儿。”

在人际方面,老姑娘到底还嫩着。

有哪个客服管理部的主儿在培养革命感情的时候,开口就提这么深入的事儿?

艾明负责人脸色有些尴尬,看了看周围的同事,实在恨死她这张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嘴巴,当即冷然道:“有件事,刘小姐可能还不知道。我只是前负责人,公司觉得顾经理在能力上强于我,如今负责竞标这件事儿的,并不是我,而是我顾楚雄顾经理。刘小姐如果对竞标有任何的疑问,都可以和顾经理谈。我还有些私事,就不奉陪了。”

原本,金文是不想说这么多的。

可刘伶居然在这个节骨眼儿来个“行贿”事件。

金文是要面子的人。当即管不得顾楚雄拜托自个儿的那些事,一股脑把事情真相全说了出来。乍闻“顾楚雄顾经理”这么个名字——天雷一道接一道霹在身上的同时,刘伶颇有些傻眼。

——想到当初小顾干的那些事儿,她只觉身后寒风一阵阵剐着头皮呼啸而过。

她脖子僵了僵,顺着“前负责人”艾明手指的方向,毫无意外地看见了某个脸蛋雪白,五官俊俏,此时面色却分外古怪的年轻男孩儿……

这人不是小顾,又会是谁!

刘伶可丁点儿也不想和这丫打交道。

谁知道这个素来没原则的主儿,什么时候会发个神经,找一群人来“轮”什么的。

可公司的任务往那儿摆着,马虎不得。

老姑娘不动声色压下退后的心理,将脸蛋上几近消散的笑容往嘴角拢了拢。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冯栗的电话号码,只准备顾楚雄一有什么不良企图,立刻找冯栗来救场!

听团子说:小顾这家伙鬼的时候鬼得很,纯的时候也纯得很。

这就一纯粹的北京爷们!

对他而言,人生乐趣无非是吃、喝、玩、乐。

吃得精、喝得好、玩得开、乐得起。

恣意人生,挥斥方遒——

似乎除开这四样大事儿,也没别的能让他放在心里去。

团子也说:虽然这丫平时私生活的糜烂,浑得让人发指。可幸好他也是一可以让你顺毛的主儿,毛顺舒服了,神马都是浮云。

提起顺毛也很简单。

只要你摸准了他的胃、凑对了他的喜好,就算他看你不爽,或者心里打着什么歪主意,都会被丢到一边——开开心心地和你勾肩搭背。

……

以上,就是团子被小顾“骚扰”了N+1次以后,总结下来的血的经验。



每次小团子说到这些时,苹果似的小脸总是一派严肃,两只眼睛亮晶晶的——那架势,就仿佛你只要让她握紧了拳头,她就能给你燃烧起来。

刘伶一见她这模样,就发憷。

团子那神情,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其他的很多YD的事情。

即便她不猜团子把这些经验用到啥地方去,大约也明白了这俩相处的模式。



如今,培养革命友情的机会就在眼前。

刘伶觉得自己应该把握。

她脸上扯开了一个极灿烂的笑容,和善地冲着小顾笑,“顾经理啊,好久不见,咱们可是老熟人吧。”

可怜顾楚雄伤势才好,一见刘伶,就想起冯栗。

一想起冯栗,就觉得嘴角被揍的地方隐约作痛。

他就算是瞎子,也看得出冯栗对刘伶有几分另眼。

冯栗的女人,他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躲到现在,没想到如今居然被人堵个正着。

他顾楚雄向来横行霸道,只有他堵人的份,什么时候他被人堵过啊!

倒霉催的小顾觉得心里窝着一团窝囊——他本来就长得极好看,长手长脚,身量挺秀,此时雪白的脸蛋上,文秀的眉毛皱了起来,更添了几分孩子气的可爱。

“姐姐,我前辈子是不是偷了你家下蛋用的老母鸡啊?你这辈子特意找着我来还债的吧?我懂了,你要多少只鸡,全记我帐上,我一次还清还不成吗?”

周围的同事哪有不熟小顾的。

都知道这是一操蛋的主儿!

人长得好,能力强,脑瓜儿好使,就是性格有些张扬过头,就变混蛋了。

——哪位家里有十六到二十六岁的漂亮女儿的,都得跟防贼似的把女儿藏得好好,千万不要让小顾看到了。

这丫不是省心的主儿,见到漂亮姑娘,眼睛都直了。

倘若被他看上了,那不得了,谁抵得住他满肚子坏水的算计?

可如今,眼前这个锦盈的负责人刘伶,不像是手腕儿极强、人际使得溜溜儿的那号人啊!

为啥顾经理见到她,不仅丢了百八十年的礼貌捡回来了,不仅叫着人“姐姐”,还说出欠债还钱的话儿?

艾明的这些个人纷纷疑惑地看着小顾,又看了几眼刘伶。

刘伶可不知道自己在那帮人眼里有了多可喜的变化,兀自笑得阳光灿烂,热情地说:“顾经理,哪儿能是您欠我东西啊。您太客气了!当初九桃瓶那事儿,还是你免了零头,不然我们团子到现在还得愁眉苦脸欠您债呢!”

这是场面话,主要也就是为了叙叙旧。

她选的角度,若舍去“冯栗”这一因素,可以说角度选得不错。

可加了“冯栗”背后做的那些事儿……

可了不得了!

她不说九桃瓶还好。

一说九桃瓶,小顾就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脸蛋刷的白了。

他还记得当初冯栗为着“九桃瓶”的事儿,跑自己的收藏室砸了自己好多的珍藏,钱算个什么啊,艺术才是无价的。
一个九桃瓶算啥啊!

冯栗那个不识宝的主儿,砸了他新收集的那些个宝贝,哪个不比九桃瓶价值更大!

顾楚雄想到那些,都觉得舌根发苦,坐立不安,他无奈告饶道:“姐姐啊,求您了,快甭提那瓶子的事儿了。你一提,我这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顾经理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不满?”

一连几次被拒,老姑娘终于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提到九桃瓶的时候,小顾眼神明显有些闪烁,而且转移话题,似乎要回避一些什么问题。

原来从来只见过小顾扯着这话题不放,今儿个换了个环境,他怎么就……

不过,想了想,她也觉得自己似乎太敏感了。

小顾这样的主儿,天不怕、地不怕,还有什么好回避的。

她沉了下脸,决定好好反省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对她而言,对方是金主儿。

对于金主,咱们就要跟对待上帝一样对待他,要捧着、供着、哄着、宠着,不能有半点儿含糊让金主不满——

免得到时候砸的是自个儿的饭碗。

她沉脸只是一个思考性的动作,但如今倒霉催的小顾已经到十面埋伏四面楚歌的悲惨境地,哪儿分得清她每个表情各自代表什么意思。

“姐姐,您有什么事儿可劲儿的说了吧,咱们趁早解决,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  

周围那些个同事,只觉得公司里向来威风八面、笑容粲然的小顾顾经理,今儿个十分不对!大大的不对!

窥探秘密可不是个好事儿。

以顾经理的人品,你损他一分,他回头立刻回你十分颜色——

偏偏,这十分颜色还不带重样的,在极大程度上能够让你领略啥叫三温暖,当真是虐得你连哭都不知道怎么哭。

是以,公司年龄比他大的有、资历比他深的有、学历高的比他也有……

但无论是谁,都不敢轻忽这个看似简单的漂亮男孩儿。

按照大伙的话来说,这就是:

“惹龙惹虎,千万莫惹笑容满面中的顾楚雄。”

吃瘪无数的惨痛教训,让不少新来公司的孩子们在前辈们的经验中,捡了条小命。

这会儿,看顾楚雄一副抑郁难解,壮志难抒的孙样儿——

神马羊肉汤!

神马吃好喝好!

那都是浮云!

原本也是小顾最近迷上了羊肉汤,大伙儿舍命陪太子。

如今“太子”都变“孙子”了,谁还敢留啊。

这一个个结了帐,连羊肉汤都不喝了,闪得比兔子还快。



刘伶见人都走光了,小意道:“我想请顾经理吃个饭。”

小顾皱着个眉头,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了然了,他抬起头,郁闷地掠了她一眼,坚定道:“姐姐,我已经有团子了,不会喜欢上你的。你如果缺男人,不如找冯栗去凑合凑合,好歹男人该有的他都有了,而我下面的雄风,只是属于团子一个人的……”

他激情万丈地表着决心。

刘伶嘴角抽抽,敲死他、丢黄浦江的心都有了!

刘伶:“想什么呢,只是请你吃饭,你乱七八糟的满脑子装的些什么?浆糊?还是棉花?”

小顾充满了激情的宣言倏的似被人用一泼儿冷水狠狠泼了下来,他无辜地睁着润黑的眼眸儿,含着花瓣似的红唇,学着孩子的语气,稚声稚气地说:“嗳,姐姐不是因为看上我啊……唔,我觉得就我这长相,被女色狼看中,在大街上扑到然后QJ的几率很大啊……”

他眨着湿漉漉的黑眸儿,严肃总结。

刘伶:“……”

满头的黑线,她实在服了这丫了!

论自恋,眼前这位排第二,绝对没人敢自封第一。

见她不吱声,小顾张着无辜的眼眸儿,疑惑道:“难道姐姐不这么认为吗?你懂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有这样的联想是很正常的事儿啊……你不是空闺寂寞,想找一个有钱又有能力的帅哥为你抚慰寂寞的夜晚,又怎么会忽然想请我吃饭呢!”

眼见这丫又要开始口沫横飞,唠叨出什么事儿来。

刘伶忙道:“停停停!我找你是为了和你说我们公司投标的事儿,听说你们要购入一批香水发往市场……”  

——神马“曲线救国”!

——神马先“培养革命感情”,从而拿下订单。

客户服务部给的那些经验,一条都没用上。

刘伶几乎是以飞的速度,快速将自己来这儿蹲点堵人的原因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激她说实话的目的已经达到,小顾眼底掠过一抹释然。

知道她原来是为了投标而来,小顾松了口气。

“合同呢?”

“呃……顾经理,那个香水……”

“合同。”

小顾什么都不提,只提合同。刘伶实在没弄懂怎么一回事儿,磨磨蹭蹭地从包里掏出合同,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小顾抽出笔,刷刷两下,看都没看,合同上已经签好了“顾楚雄”这仨金光闪闪的大字。

落笔定乾坤。

这合同可算是这么定了。

“顾经理,你不听听我们的公司的香水是怎么回事?”

“不用了。”

这字签的太快,有一个现代网络十分流行的字,太能表达刘伶此时的心情和面部表情了——那个字,就是囧。

一个那么大的单子,你说这顾楚雄想也不想就能给签下来。

真让人琢磨不透这家公司怎么就请了这样一个胡闹的主儿当经理。

更让人想不透的是,顾楚雄不是个公私不分的主儿,他怎么就敢这样做个决策。

艾明不是一家小公司,如果公私里这些人的办事风格都如顾楚雄这样,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本地扎稳了根?分明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合同,但是在刘伶心里,怎么想怎么怪异。

不过,老姑娘从来不是追根究底的人。

她本来就不是管客户方面的,这些疑惑从脑海里一闪,过了也就过了。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说起来,刘伶的生活,简单如风平浪静的湖水。微风不吹,不起波澜。纵是风吹,也起不了多少波澜。平淡安静,细水长流,这是普通人的生活。

在刘伶小的时候,也曾想过轰轰烈烈地活一场。每天都出点什么事儿,让她体会到“奥特曼打小怪兽”的痛快与酣畅。

后来,她的婚姻的确轰动了一下。

就像是一盏灯烛上的芯,在一个瞬间“哔剥”一声炸开,灿亮的也有几分惊心动魄。

可这样的惊心,显然不是什么好事儿。

恢复平静后的刘伶,在心境上好歹有些进步,她再不想什么波澜壮阔高潮迭起的生活境遇。

然而,谁让她遇上了冯栗。

遭遇冯栗,生活又岂会静若止水。

不提别个,单是那一场老友聚会,就绝没表面上那样简单。

你真当冯栗平白无故去出席一场聚会,就是带着刘伶亮相一下就算完了?呵,你要这么想,可真是太不了解冯栗了。这丫又岂是心软好相与的主儿,说白了,这样腹黑阴沉的家伙,永远是笑里藏刀。

别人惹到他不行,惹到他的女人也同样不行,他怎会放任自己的女人被人欺到头上还没有丁点儿表示。

他知道朋友娶的女人是苏家的长女。

也知道届时,刘伶的前夫和那个小三都将出席。

他不会怎么样,他只会让自己的女人,以花开锦绣的粲然,站在聚光灯下,成为全场的瞩目。

让那个伤害过刘伶的人知道,他错过的到底是怎样的珍宝。

***

施华洛2011年新款顶级奢华水晶礼服。

在没看到之前,刘伶只在时尚杂志或者是电视里,见过那些五官深刻身材高挑的欧美模特,穿着闪亮亮的礼服,走着优雅的猫步,行走在T台。

对刘伶而言,也就结婚、照艺术照,能接触到这些张扬艳丽的衣服。

可真正看见冯栗手中托着的礼服。

还没有展开,刘伶已经觉得自己被那些亮闪闪的碎钻水晶闪瞎了狗眼。

“栗子同学,你丫为了出风头,下了多大的血本啊!这衣服上有这么多的钻,得卖多少钱啊?”

老姑娘心里一遍遍疯狂地喊着“狗眼瞎了”、“狗眼瞎了”,嘴巴都惊得何不拢了。

略微有些儿打颤儿的手指从流光璀璨中掠过,压根连衣料都不敢沾上一下。

——这件礼服一看就是正品,而且忒贵那种真品!

——婚纱影楼那些个货色,跟这儿一对比,压根连拿都拿不出手!

——就连自个儿结婚那套婚纱,也远不及她的奢华明艳!

虽然自家银行卡上也算是小有薄本,可让她买这么一件礼服……那就是杀了她刘伶,她也不愿意花钱砸这身行头啊!

她费力地吞了吞口水,终于将目光从这件礼服上移开了。

“换上试试。”冯栗微笑道。

“你让我换……它?”

冯栗:“嗯,拿去试试,换出来给我看看,不合适的话,再选别的方案。”

刘伶:“……”

好半天,她嗫嚅道:“那咱们还是别的方案吧!”

冯栗拧眉:“这是小顾根据你的气质量身为你定做的礼服,他虽然混账,但素来最懂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什么样的打扮,我想你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很美,不然先试试?”

刘伶憋了半天,脸红脖子粗,闷声道:“我换一下,万一一不小心把礼服弄坏一点儿,估计你那老友聚会一下来,你就得变我债主了……”

老姑娘表情分外逗趣。

冯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慢条斯理道:“怕什么,这是送给你的,你就算把它穿成一条抹布都没问题。”

刘伶郁闷地鼓着脸蛋儿,被他把衣服塞在了手里,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低下头,小家子气地小声嘟哝:“你现在是这么说,到时候谁知道你会不会找我急啊!”

冯栗迫不及待看见她穿上这身礼服的样子,推着她往换衣间走,含笑道:“好了好了,快去换吧!”

刘伶:“可是……”

冯栗:“或者你想让我帮你换?”

刘伶:“不用,谢谢。”



换衣间。

伸手,那一条水钻镶成的奢华就这么流泻而下,在灯光的照射中,闪耀着动人的光泽。老姑娘心情忐忑,感受着手里冰凉的触感,咬了咬牙——

换就换!



礼服很美、很闪耀。

刘伶皮肤很白,五官还算不错。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当刘伶怯怯推开试衣间大门的时候,她美得仿佛迷路人间的精灵——

冯栗不隐瞒自己有刹那间的窒息。

可随着她走出来,所有的糗样全部爆发出来!

……

小顾曾经私下对冯栗说过,他为刘伶量身定做的这套礼服,让刘伶穿出来,应该会有两种效果——

一种可能是女王出巡、君临天下;另外一种嘛,那就是极可能会压不住场儿。

冯栗接触过的女人,用两只手数的出来——

无论是冯家姐姐还是冯家妈妈,都能将衣服穿出自己的特色,高雅大方,自信从容。所以在冯栗的心里,从没想过衣不衬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一开始小顾说那些话时,他只觉得好笑:衣服是靠人穿出来的,怎么会有压不住场儿的衣服?

可真等刘伶穿出来,走上两步——

冯栗素来从容的面容上,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伶子,你的肩……”他皱眉。

“嗯?”刘伶疑惑问。

“能不能展开……把胸挺起来。嗯,对,没错,就是这样……可是你的头,怎么低下去了……”

冯栗从小接受的是军事化教育。

对于气质的培养,从来是放在首位。

国人认为,抬头挺胸是最基本的气质。

倘若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必然会瑟缩卑微,自然也抬不起头,挺不起胸。

说实话,冯栗其实挺不喜欢看见这样的人。

他认为,相貌是爹妈给的,气质却是由心而发,一个瑟缩的人如何能成大器。

然而现在的他,看见的是什么?

一个惶惶然的怯弱女孩儿。

刘伶穿着这身衣服,的确是漂亮,可从她的精神到灵魂,都烙印着谨慎的卑微与胆怯。

礼服散发着强大如女王般的气势。

刘伶却束手束脚,完全被礼服的光芒所掩盖。

这样的人,穿这样的衣,有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  

冯栗不开心。

他忍到极点,脸色隐约发青。

“腰挺直,挺胸,收腹,你的眉毛不是毛毛虫,给我把眉头展开!还有你的手,不要总是举得那么高,这礼服不会因为你把手放下来,就压皱成抹布。还有你的步子……你这是,腿抽筋了吗?”

他劝久了,刘伶还是那么一副模样,他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

刘伶泪目:“你说得简单!万一手放下来,衣服皱了怎么办?不就是参加一个老友聚会,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

“隆重?”冯栗气急反笑,“这就叫隆重?只是穿件礼服,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模样了?到底是你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你?你可不可以自然点?”

刘伶咬着下唇,嗫嚅:“一想到这套礼服居然要七位数,我就自然不起来!”

冯栗:“人和衣服,到底是人重要,还是衣服重要?”

刘伶:“……”

她知道冯栗在生气,却不知道冯栗到底在气些什么。

刘伶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那样——纵是对朋友再大方,对自己却异常吝啬。

在极度的奢华与璀璨面前,她小市民心理的谨慎与自卑,终于如岩浆一般喷薄爆发。



纵是冯栗一再避免触碰到她性格中,那些不被自己喜欢的存在。

一厢情愿只愿意看见她与自己所处圈子里——那些被磨砺得异常圆滑、矜持女子们不同,只为她纯粹的温软与善良,热血和义气而心动……但再多的欢喜与心动,也无法改变刘伶骨血中被烙印了深层阶级立场的事实。

这时候的她,卑微而怯弱。

这样的小心谨慎,丁点儿也不像冯栗所认识、所以为的那个可以陪伴自己,自信站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儿。

冯栗生刘伶的气。

与其说气她的怯弱,不如说是气她把两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泾渭分明!

他根本不管什么所谓的“门当户对”,只要是自己欢喜的女子,他愿意将自己所能给予的宠爱,全部付与她一人。

他有一,可以给二!

只要她开心,他可以为她做到自己的极限。

可刘伶呢?

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揪心,会为柴米油盐的俗事儿闹心,会为生活精打细算。

虽然还没到一分钱掰成两分用的地步,但毕竟画地为牢,根本容不下除去自己圈子外的一切事物,而她圈子外的世界,就包括了冯栗……和这件散发出奢华闪耀气息的小礼服。

她看见的,只有自己脚下所站的那块地儿!

除此之外,一切她不了解、不明白的存在,都被拒绝在心房之外,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

阶级的观念,是刘伶自个儿给自个儿强加上去的。

冯栗气的,恰恰是这一点。  
 
“刘伶,我拜托你想清楚,这个聚会是你要求要去的。你在我面前是怎么样的无所谓,但是你穿上这套礼服面对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在那么多人的面前,你就是这样……束手束脚,一副被衣服QJ了的模样,我请你想一想别人会怎么看你,又会怎么想我?”

年轻男子的声音,清越好听,透着淡淡的失望与冷漠。

可以说,冯栗从来没和刘伶说过一句重话。

最重也不过是这一句了。

刘伶拧着眉毛,浑身的不自在,恨不得立时将礼服脱下来还给冯栗。

不让她为难,冯栗压根看都不看她一眼,冷言道:“如果你穿着它浑身压抑而自卑,你脱了它吧。”



不过是一件衣服,试出了两人之间背景环境与文化思想的差异。

冯栗的心有些发冷。

连指尖,都冰凉下来。



分明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的错,可刘伶却觉得心中似被什么狠狠扎了一下,瑟缩着,那是疼痛的感觉。

两人之间似有什么,在冰冻。

那是一泼儿冰水浇下,浇凉了冯栗的热情,也浇出了刘伶心中不一样的愧疚。

一句话都没有说,她默默回到试衣间。

再次出试衣间的时候,刘伶依然穿着那套小熊睡衣。

粉红色的睡衣,平价低廉,却异常温暖。

换回自己本来的衣服,缩回到她原本所在的世界,她心中稍微好过了些。

她手里捧着那件流光溢彩,碎钻闪闪的衣服,还到冯栗的手中。她刚要说些什么,却忽见眼前一道流光闪过,哗啦一声——那件天蓝色,镶嵌了碎钻水晶的小礼服,居然就这么被冯栗直接丢进了垃圾篓。

眼睛倏的张大了。

刘伶不可置信地看着垃圾篓里的那抹流光。



“冯栗,你……”

她的眼睛倏的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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