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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赢家[娱乐圈]-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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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清楚,从这个速度来看,往常马车要走上一天的路程,这种汽车恐怕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到了。
  姜琬一向最怕舟车劳顿,去远一点的地方,哪怕车上加了厚厚的软垫,一天下来也被颠簸得腰酸背痛,可是这汽车居然一点儿也不颠,平稳得几乎感觉不到它在跑动,而且也非常安静,跑得那么快,居然听不见一点呼呼的风声。
  难怪看电视里现在的人都用这种车子,虽然外表看起来怪模怪样的,但实在是好用得多。
  甚至连兰兰所说的那种空调都能装到车子上来,外面太阳火辣辣的,可在车子里面却感觉不到一丝热度,清清凉凉的很是舒适。
  既然这车夫说他是义父派来送她回家的,那想来自己是没有车的,看来也得想法子弄上一台才行,不然日后出行也不方便。
  于是便问司机:“这个车子要多少钱?”
  司机回答:“这辆车是邵先生平时常用的,裸车一百三十万左右吧!”
  姜琬先是一阵感动,义父居然让他平时常用的车来接她,说明他之前虽然说得那样绝情,但心里面还是很看重她的。
  随即才反应过来,一百三十万,她记得义父之前跟她说,给了她一百万让她以后好好过日子,原来她这么穷啊,连一辆这儿几乎人人都有的车都买不起。
  说真的 ,她真的觉得在这个世界,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过得挺宽裕的,前世里哪怕是最简陋的马车,也不是普通的人家所能够买得起的,可是从电视上看,这里普通人家,好像家里都能够有这样的一辆汽车。
  以后真的要好好努力才行,不然连辆车都买不起,也太给义父丢人了。
  车子开进一个不大的小区,算是闹中取静吧,邵宗棠给姜琬选择这里的时候还是花了点心思的,不是什么高档的小区,但胜在安静、整洁,人员也不复杂,单身的女孩子住在这里也比较安全。
  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社区,周围生活设施配套十分完善,衣食住行都能很好地解决,再在附近找一个普通的工作,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是不成问题的。
  以之前那个姜琬那样的性格和智商,就只适合过这种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邵宗棠能够为她考虑那么多,已经算是非常地仁至义尽了,只不过如果之前的那个姜琬还在,在享受过名车华服的奢华日子之后,还能不能回来过这种生活,那就不得而知了。
  邵宗棠给姜琬准备的房子不算太大,一百二十多平方,三室一厅,一个人住再加上一个兰兰都是绰绰有余了,房子已经让人布置好了,她之前所有的东西也都搬了进来,收拾得妥妥当当,干净整洁,是一个能令人安心的地方。
  姜琬从电视里看到,现在的人住的房子跟以前不同,都是一栋大楼里面分出来的小格子,一般都没有院子,地方也不大,一大家人挤在一起住着,十分地不成体统。
  相比之下,现在这个房子的条件也算得上是不错了,现在暂时只有兰兰一个人跟着自己的情况下还是能住得下的,以后人多了就不行了,最起码如果她买了车,车夫总不能跟她们两个女子挤在一个屋子里。
  以后有了钱,总要买下一处大宅子,里面有几进的院子,才好分派得开。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先好好地生存下去。
  屋子不大,姜琬花了不多的时间就将整间屋子巡视了一圈,除了基本生活所需的家具之外,这个屋子里似乎并没有什么贵重的摆设,不过想来也是,之前的姜琬本来出身就差,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东西,邵宗棠想让她自立,也不可能再给她什么,能给她置办齐生活必需品就已经不错了。
  回到主卧打开柜子一看,原主的衣裳倒是不少,只是颜色大多比较俗艳,那款式与姜琬这些天所了解到的这个世界的正常口味也大相径庭,今天出院穿的这身,她已经穿得十分勉强,柜子里的这些,她是打死也不愿意穿上身的,还有旁边那一堆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包包鞋子,看得姜琬眼晕。
  之前的那个姜琬果然是小家子出身,穷人突然暴富,品位实在是让人一言难尽。
  姜琬指了指整个柜子:“里面的东西全都扔掉,找人来做新的。”
  兰兰瞪大了眼睛:“小姐,这些全都是名牌啊,很贵的!”
  姜琬皱了皱眉:“丑死了,伤眼睛。”
  “可是就这么扔掉太浪费了,要不挂到网上去卖掉?”兰兰毕竟是现代人,乡下也是有网购的,知道有个二手网站叫“咸鱼”,这些二手的奢侈品放上去,能卖不少钱呢!
  按照姜琬以前的想法,自己穿过的衣物,被不相干的人摸了一下,都要把那人的手剁掉的,可是如今形势不同,自己手头并不宽裕,将来要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似乎也是应该适当节约一些。
  而且以前穿这些衣裳的人并不是自己,应该也算不上是自己的衣裳吧!
  给自己做了一会儿心里建设,姜琬才终于勉为其难地对兰兰说:“那就按你说的处置吧,不过全部先搬到你的房里去,不要留在这里碍眼。”
  兰兰的眼珠子都瞪直了,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的奢侈品呢,居然能够让她在堆满了这么多奢侈品的房间里睡觉,简直是睡觉都要笑醒啊,虽然这都不是自己的东西,但能够看一看,想想它们有多么值钱,也让人高兴啊!
  见她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姜琬有些嫌弃地说:“等将来日子好过了,我给你买更好的,这些就别惦记着了。”
  兰兰连忙说:“不不,不用的,我没有惦记着的,怎么能让小姐给我买东西呢,我工资已经很高了。”
  姜琬笑笑,她现在啊,还是见识太浅短了,以前兰沚刚跟着她的时候,也是一枚金簪就当成是了不得的贵重东西了,后来跟着她见惯了好东西,便是最上等的羊脂白玉摆在她面前,眼尾也不带扫一下的。
  还是太嫩了,还得好好磨练呢!
  兰兰哼哧哼哧地把柜子里的东西往她住的房间里搬,堆放的时候还得小心翼翼的,生怕刮花弄坏了,那可就卖不上好价钱了。
  “小姐,您真的不要留下几套吗?最起码得留下一两套这几天穿吧!”
  姜琬这才十分勉强了留下了两套还没有剪掉吊牌的真丝睡衣,兰兰说在外面买回来的衣服上都有这样的吊牌,还没剪下来的话说明就是没穿过的,不然的话她还真不愿意要别人穿过的贴身衣裳。
  真是过惯了好日子,都养得身娇肉贵了,现在这衣裳穿在身上是怎么穿怎么不舒服,总觉得布料粗糙磨得厉害,恐怕也只有这两件丝绸的能穿一穿了,可是这款式,也太过伤风败俗,也就只能在这屋子里穿了,见外人是万万不能的。
  姜琬把留下的那两套真丝睡衣扔给兰兰:“先给我去洗一下,烘干了穿。”她现在是恨不得马上脱下身上这套箍得十分难受的衣裳,换上顺滑的丝绸。
  兰兰只好停下手头上的活儿,先去洗衣服了,姜琬叹了口气,人手不足就这点不好,想以前她宫里几百号人伺候她一个,什么活儿都有人专职去做,哪里有贴身大宫女还要去洗衣裳的道理。
  不过兰兰拿着睡衣出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姜琬惊讶:“这么快?”
  “嗯。”兰兰理所当然地说,“已经放到洗衣机里了。”她们出来工作之前在家政中心都是受过培训的,对各种家用电器的使用都非常熟练,姜琬这里的洗衣机比较高档,有专门洗丝绸的档位,还有丝绸专用洗涤剂,可以选择自动烘干,这些都难不倒她,大概一个多小时之后,就能拿出来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睡衣啦!


第12章 
  姜琬这才想起,在这个世界,科技很发达,大部分以前要人手干的活儿都可以用机器代替,嗯,这倒不错,即便暂时人手不足也不至于太过狼狈。
  另外在一个盒子里姜琬找到了很多亮闪闪的零零碎碎,看样子应该是首饰,可仔细看并没有多少真正上好的珠宝,看材质也没有多少金玉,多数是银质或者其他不知什么材质,姜琬随手翻了一下,一件也看不上,索性全部丢给兰兰:“这里有个金手镯式样还行,你可以拿去戴戴,其他的看看能不能卖掉,不能的话也都丢掉吧!”
  兰兰吓得好像接了个烫手的山芋:“那怎么可以呢,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的。”
  姜琬瞪她一眼:“别那么小家子气,往后赏你的好东西还多着呢!”
  兰兰只好乖乖地捧着盒子回了房间,一颗心还在砰砰地跳个不停,小姐对自己也太好了吧,随随便便就把这么贵重的首饰给自己了,还让自己帮忙处理这么多值钱的东西,不行,她一定不能辜负了小姐对她的信任,一定要好好完成任务才行。
  兰兰拿出手机,开始准备给待卖的奢侈品拍照片。
  整个屋子看完一遍,姜琬终于可以确定,之前的那个姜琬确实是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她知道这个世界的通用货币是纸币,可是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看到有这种东西,大概就是存在他们所说的账户里了。
  姜琬习惯用自己所熟悉的事物去理解这里的新事物,这里的人说的银行,她自动对应为钱庄,那银行账户,自然也就是钱庄的账户了。
  她记得义父说给她的那一百万是打入了自己的账户里的:“兰兰!”
  兰兰赶紧放下手机跑过来:“小姐,还有什么事?”
  “你去帮我清点一下,我的账户里还有多少钱。”这些可能就是今后一段时间里她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了。
  兰兰吓了一跳,说话都不利索了:“小,小姐,这,这怎么可以呢,我这么可以动您的钱。”
  姜琬不满:“有何不可?”
  难不成还要她自己亲自去点钱不成?以前她所有的财物都是兰沚帮她打理的,她只要偶尔看看账本就可以了,要是连这种小事都要自己管,那还不得头疼死。
  唉,如今这个兰兰还是太嫩了,这段时间还是得自己辛苦一些,把她带出来才行。
  兰兰被姜琬的眼神压迫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战战兢兢地找出了姜琬的钱包,里面有一堆卡片,还有一些现金,清点一下,大概有一千多块钱。
  可是卡片里……,兰兰一脸为难:“小姐,可是我不知道你的账户密码啊!”
  姜琬一愣:“对哦,我也不知道,我不是失忆了吗?”
  “那,那怎么办?”
  姜琬知道,他们以前的钱庄也有这样的操作,双方约定一个暗语,只有持着信物和暗语前去,才能拿得出钱,但如果是不记得暗语,那也总有法子的,总不能拿钱就永远拿不出来了。
  “那你去银行问问,不记得密码了怎么办。”
  兰兰说:“其实您带着身份证亲自去银行办理的话,应该是可以重置密码的。”
  “身份证?这东西我有吗?”
  “有啊,在这儿呢!”兰兰从钱包里抽出一张浅蓝色的小卡片,那上面印着一个姜琬的头像。
  真丑,姜琬在心里吐槽:“那走吧,现在就去办,那个,我们现在没有车,可以租一辆吗?”她记得以前是有车马行可以租用马车的,现在这儿应该也有类似的机构吧!
  姜琬做事一向是这种风风火火的性子,当她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就一定要马上做好,容不得拖拖拉拉。
  “不用坐车的。”兰兰说,“你这是招商银行的卡,刚才进来的时候我看见咱们小区门口就有一家,走几步过去就到了。”
  “那行,走吧!”姜琬站了起来。
  两人到银行里重置了密码,又查询了余额,卡里面一共有一百三十多万,除了邵宗棠刚打进来的一百万,那么这三十多万就是之前的姜琬的所有积蓄了,看来她还真挺笨的,以前义父这么捧她,就赚了这么一点点钱?
  统共还不够买一辆车的钱,姜琬是真的看不上,随手就把卡片扔给了兰兰:“你拿着吧,尽量省着点儿用,应该还可以撑过几个月吧!”现在她这身体的状态不行,还得好好练练才能出去赚钱,这段时间里就只能够吃老本了。
  兰兰这一天所受到的惊吓实在是太多了,原本以为自己就只是个做饭打扫卫生的小保姆,谁知道小姐这是要让她当大内总管啊!
  而且姜琬的态度那么强硬,好像如果她不答应帮她管账,就是她能力不足,马上就要把她辞掉另外换人一样,突然觉得肩上的责任好重大啊,今后可不能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地过日子了,必须努力地学习好各项技能,才能不辜负小姐对自己的信任。
  可是小姐为什么说一百多万只可以花几个月呢,换成是她自己的话,都能花一辈子了啊!
  不过这钱是小姐的,她说要怎么花就怎么花,自己只要负责帮她管好,记好账就行。
  换上刚洗干净烘干的丝绸睡衣,姜琬总算感到舒服了些,又提起让兰兰找人来给自己做衣裳的事。
  这要放在之前,兰兰她肯定就说了:“小姐,现在都不兴做衣裳的,衣服都是在外边买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啊,她不再是一个只管洗衣做饭的小保姆了,她是全能管家,遇事不能推诿,要想尽办法做到雇主吩咐下来的事情。
  所以兰兰一口答应下来,跑回房里开始打电话。
  她说自己是邵宗棠请来照顾姜琬的,但当然不可能是邵宗棠亲自去请,而是让他们家的一个保姆去家政中心把她带回来的。
  那去带她的保姆让兰兰叫她群姐,是在邵家干了很多年的老人了,比较有在有钱人家做事的经验,一路上提点了她很多。
  兰兰记得群姐跟她说过,有钱人家的衣服可不能胡乱洗,有很多贵重衣物是不能洗的,一旦洗坏了她们几年的工资都赔不起,就比如她们家女主人的衣服,大多数都是从国外手工定制的,就是人手一针一线缝出来的,一件要十几万块钱呢,她平时拿在手上都得特别小心,生怕钩了一点丝。
  但是兰兰的心里还在想,怎么现在的有钱人还爱穿手工缝制的衣服啊,他们村里的人都不穿了,都爱上商店里买,买的衣服款式又新潮又好看,她还以为那些有些人都只穿什么香奈儿啊、爱马仕之类的名牌呢,没想到现在她们才刚刚能认全这些奢侈品牌的名字,人家又已经开始穿手工缝制的衣服了。
  可是现在听姜琬这么一说,又觉得要穿手工定制的衣服也是很合理的了,以她这样的容貌,外面卖的那些大众化的衣服哪里能适合她啊,当然是得找专门的设计师专门量身定制的才行啊!
  所以现在兰兰就专门找群姐打听手工定制衣服的事了,幸好那时候群姐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了给她,告诉她有什么事不懂的就去问,毕竟群姐也担心自己找来的人办不好事惹雇主不高兴的。
  群姐在邵家干了十几年了,心当然是向着顾夫人那一边的,自然对姜琬也是百般看不顺眼,听到兰兰说她想要找手工定制衣服的门路,一时没忍住就有些阴阳怪气起来:“哎唷,不过是个清洁工出身的丫头,倒是长本事了呀,一般的名牌都满足不了她了,还学着人家做手工定制?我倒是可以帮忙问一下联系方式,可是她出得起这个钱吗?随随便便几件衣服那可都是要十几万打底的,我们夫人可是说过,再也不许给她钱了的,怎么,这是又傍上别的有钱的主儿了?”
  兰兰听得面红耳赤,着急地说:“群姐,你怎么这么说话呢,我们小姐不是这样的人。”
  “你这小妮子怕是给那狐狸精灌了迷魂汤了吧,你认识她才多久?她是什么人我还能不清楚吗?兰兰,听姐说一句,你要是还能找到别的门路,就趁早别在那儿干了,免得把你也带坏了,唉,我当初去选人的时候就是看你单纯听话才找的你,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后悔了,就不该祸害你这个好姑娘。”群姐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倒不是她故意针对姜琬,而是她亲眼看着姜琬对邵家做出那些恩将仇报的事,对姜琬的印象实在是太差了。
  “算了,我不问你了,我自己去想办法吧!”兰兰赌气地把电话挂了,姜琬现在在她的心目中,那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哪里能容忍得了别人这样诋毁她。
  不过既然别人说手工定制的衣服动辄十几万块钱,那小姐的这一百多万岂不是顶多就只能做十件衣服?那怎么行,做完衣裳以后还要不要过日子了?
  不行,作为一个有志向的大内总管,兰兰觉得,她还是要向姜琬提一下意见的。


第13章 
  姜琬正站在一面全身镜前边照镜子。
  现在的技术就是好啊,能把镜子做得那么清晰,照得人纤毫毕现,但同时,所有的缺陷也都毫无遮挡地统统出现在眼前。
  姜琬对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体是非常不满意的。
  大概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女人以瘦为美,之前的那个姜琬也拼命地减肥,再加上住院的这段时间所受的折磨,这个身体真的非常非常地瘦,几乎都到了那种皮包骨头的可怕程度了,穿上衣服可能还不觉得,可是一旦脱下衣服,连姜琬自己都没眼看。
  因为身体不健康,所以皮肤虽然白,但并不是健康的莹白色,没有那种白里透红的光泽感,年纪轻轻地就显得有些老气,姜琬看过她的身份证了,二十二岁了,竟然还一事无成。
  当年她遇上夏瑾珩的时候是十八岁,二十岁成为她的妻子,登上皇后宝座的时候也不过年方二十二,而她香消玉殒,魂穿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四岁,才比这里的这个姜琬大两岁,可她一生跌宕起伏的经历却比后者要深厚太多太多。
  “真是一把年纪都活在狗身上了。”没人的时候,姜琬通常不会像在别人的面前那么持重,偶尔也会说几句吐槽的话。
  还有这个头发,原本姜琬的头发是非常美的,乌黑垂顺莹亮,披散下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匹上好的黑亮锦缎,丰厚的发量抓在手中沉甸甸的,无论什么复杂的发式都能做得很好看。
  可是这里的这个姜琬搞的什么鬼,好好的头发给染成了姜黄色,还烫成了蓬蓬头,就像是一只顶着一头干枯稻草的大狮子,就这样都会有人觉得她漂亮,实在是因为这张脸实在是长得太出色了。
  再仔细看看,脸上皮肤干燥,眼角有细纹,眼底有一圈浅浅的乌青,这些东西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张年轻的脸上,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造成的,可以想见之前的那个姜琬的生活习惯是多么的糟糕,亏得自己现在过来接手了这个身体,不然用不了几年,迟早被她糟蹋得不像样。
  姜琬无奈地摇摇头,看来改造这个身体的计划,比自己预想中还要艰难啊!
  “小姐!”兰兰轻轻在房门上敲了两下。
  姜琬回过头:“怎么了?”
  “是让人来做衣服的事,如果要请国外的设计师手工定制,一件起码要十几万以上,以我们现在的经济能力,可能还不太能负担得起来。”兰兰小心翼翼地观察这姜琬的神色,总害怕她会突然暴怒起来,说也奇怪,姜琬大多数时候都是很温和的,或者会表现出对很多事情都不怎么在乎。
  但兰兰面对姜琬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压力,明明她的年纪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可是总感觉她身上有一种自己在同龄人身上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威严。
  姜琬果然皱了眉:“为何要找国外的设计师,那些奇形怪状的衣裳有什么好穿的,你去帮我找做绸缎衣裳的。”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如果是钱不够,也不必非要找最好的。”
  当年她还是万春班台柱子的时候,穿的衣裳和戏服就都是请京城最好的锦云裳里手艺最好的绣娘做的,价值千金,后来当了皇后,当然也是针线局里最好的绣娘专职给她做衣裳,要求自然是很高的。
  但是现在条件不好,那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姜琬觉得,自己还是很识大体,明事理的。
  兰兰明白了,应了一声之后回去赶紧上网,查询国内知名的设计师,还是专攻古典服装的那种。
  同时姜琬还给她布置了很多任务,将屋里最大的一个房间清空,地面全部铺上软垫,还在其中一面墙上安装了整面的镜子,当成练功房。
  当年她从小练功,可不仅仅是拉一拉筋,练练身段那么简单,义父还让她从小习武,蹲马步、踩梅花桩、练剑法,所以她从来就不是那种弱柳扶风,纤细娇弱的人,她身形高挑、四肢纤长,腰肢柔韧而有力,是那种充满了动感和活力的健康的美。
  如今这个身体如此孱弱,但该练的也还是要练起来,姜琬把自己以前练功的那一套器具用纸笔画了下来,让兰兰找人打造一套一模一样的,放在练功房里,然后她还与时俱进地添加了一台跑步机。
  然后又觉得练功房的面积实在是不够大,又干脆地决定把连通客厅的墙打通了,那些杂七杂八的家具全部扔掉,将整个客厅都做成练功房。
  可怜的兰兰,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保姆,硬生生地被逼成了精明强干的大内总管,当她把这一切都按照姜琬的要求磕磕绊绊地完成以后,她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什么能够难得倒她的事情了。
  姜琬是不会随便见外人的,当装修工人在外面“叮叮当当”地工作的时候,她就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咿咿呀呀”地吊嗓子,这个身体难得天生一副好嗓子,但一点中气也没有,而且音域也不够广,这个嗓子,闺阁之中唱点糜糜小调是够的,可要是想要登台演唱,那可就差得远了。
  装修工人在外边听了觉着新鲜,好奇地探问,兰兰就得意地告诉他们:“我们家小姐是歌星呢,上电视的那种,唱歌可好听了。”
  装修工人连连点头感叹:“原来这年头当个歌星也不容易啊!”
  给姜琬做衣裳的设计师也请来了,考虑到她们现在的经济情况,兰兰没有去找国内顶级的设计师,说真的那些眼高于顶的设计师她们现在也请不来。
  所以找了本地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设计师,专攻传统古典服装的,得过几个小奖项,是属于有天赋有才气的那种,但是她这种服装的受众不广,所以开的工作室也一直处于一种不温不火的状态,估计也是经营得很困难的。
  因为她一接到兰兰的电话说想要请她设计衣服的时候,兴奋得都有点不太符合她的名气了。
  当然兰兰也是把这个名叫司韶的设计师的作品照片给姜琬看过,获得她的首肯之后才把司韶请回来的。
  司韶的年纪也不大,二十六七岁,就算在姜琬的古代眼光看来,在这个年纪取得这个成绩也算是很不错的了。
  司韶来的时候,梳着马尾辫,身上穿着一套简单的休闲装,看起来就像是电视上的那种女大学生,洋溢着青春活力,身上背着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她吃饭的家伙,大本的参考画册、布料小样,还有卷尺、剪纸等各种裁剪工具,以及记录客户需求和身体尺寸的速写本和铅笔。
  兰兰给司韶开门的时候屋里还在搞装修,那一瞬间司韶怀疑自己是不是受骗了,犹豫了一下究竟要不要进去,但一想到工作室的租金,还有兰兰真诚的眼神,还是跟着她进了门。
  兰兰敲了敲姜琬的房门:“小姐,设计师来了。”
  里面传来一声懒懒的回应:“进来吧!”
  司韶的心猛地跳了一下,这声音怎么这么好听?
  兰兰把门推开了窄窄的一条缝让司韶进去,幸好从门缝里可以看出屋子里很明亮,似乎还能看到阳光,否则的话司韶还真不敢就这么进去。
  屋子里的女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真丝睡裙,慵懒地斜倚在一张贵妃椅上,半个身子沐浴在透过白纱窗帘照射进来的阳光中,修长笔直的双腿在阳光下白得耀眼,整个人美得像是一副中世纪的油画。
  司韶瞬间被震撼得似乎都不会动了,作为一个天才少女,她骨子里还是有点儿傲气的,如果是换做别人,用如此怠慢的态度来待客,她恐怕早就气得拂袖而去了,可是面对面前这个女人,她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似乎她天生就是应该这样高高在上,作为一种俯瞰众生的存在。
  有种什么东西在心中蠢蠢欲动。
  兰兰走过来介绍:“小姐,这就是司设计师。”随后又转头对司韶说,“这是我们家小姐。”
  姜琬朝司韶点了点头,慵懒而随意地站了起来,她起身的那一刻,司韶几乎不能呼吸,天哪,太美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美人,一瞬间大量的灵感在脑海里爆发,司韶终于明白了,心中那蠢蠢欲动的东西就是她遇到了心目中最完美的模特,自己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将在这个人的身上诞生。
  司韶生怕自己会抓不住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伸出手做了一个停下的手势:“等一下。”然后飞快地从包里掏出速写本,疯狂地涂涂画画起来。
  “诶?”兰兰奇怪地问姜琬,“小姐,她这是在干什么?”
  姜琬抬了抬手,没说什么,示意她先出去,然后坐了下来,手里拿起一本史书,一边慢慢地翻阅一边等待,据说有本事的人都是有那么一点怪癖的,反正现在她也不着急,稍微等等也算不了什么。


第14章 
  现在姜琬看的是大启朝的历史,正在翻阅的是关于启宣帝夏瑾珩的篇章,她主要是想看看在自己离开以后,夏瑾珩究竟是封谁当了皇后,是丞相的女儿关窈窈呢,还是太后的娘家侄女赵羽萱。
  没想到在史书上关于她的篇幅还是挺多的,原本姜琬以为,自己作为一个出身梨园的草根皇后,是上不了台面的,史书上就算无法规避,也只会寥寥一句带过。
  不料史书上竟把她描绘成了救国救民于水火的巾帼英雄,深受民众的爱戴,是一位传奇皇后。
  姜琬确实是上过战场没错,只不过当时确实是情势危急,而夏瑾珩又伤重昏迷,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束手就擒,另一条就是拼死挣扎出一条生路。
  然后不过是侥幸成了得胜的一方而已,自古成王败寇,如果是拼输了,恐怕也只能得到一个无知狂妄、妄图蚍蜉撼树的骂名罢了。
  当时姜琬已一己之力解救全城围困,被解救的百姓们自然是很感激她的,甚至还有人编了戏文,说姜琬是天上神女降世,专门来辅佐当时还是太子的夏瑾珩拯救天下的。
  姜琬特地寻了那戏本子来看过,觉得那作者挺有才华,写得很是不错,还想着将来如果有机会,她要亲自来唱这出戏呢!
  可她虽然受到百姓的拥戴,实际上当时的朝廷官员们,没有一个是看得起她的,夏瑾珩力排众议,不顾朝臣们的强烈反对,一定要立她为后,闹得差点儿连他自己的皇帝都做不成。
  据说当时还有一个须发皆白的阁老,在金銮殿上以头抢地,涕泪横流地痛斥是个媚上作乱、祸国殃民的狐媚子,就该架起来用火烧死。
  现在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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