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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_顾安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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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你坐一下。”
  现在人不多,所以张起的烤串很快就上了桌。
  张起很有主人风范,他热情的招呼李冬过来吃东西。
  李冬见张起和常欢关系很好,就有些奇怪的问常欢:“这人谁呀?”
  常欢皮笑肉不笑:“路上认识的一大叔!”
  咚!
  常欢的脑袋又被敲了一下,张起笑的灿烂如花:“常欢妹妹,你刚才还喊我哥哥来着。”
  常欢捂着头,这个神经病,怎么老是喜欢动手打人啊!
  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小白牙,阴森森的笑:“哥哥~”
  张起忽然就觉得蛋疼,他忙把手背在身后,生怕常欢又给他来一口。他呵呵干笑:“来,吃,吃,别客气!”
  李冬觉得两人莫名其妙,这到底唱的哪出啊?
  不过常欢最近神神秘秘的紧,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两人还在吃烤串的时候,张起直接付了钱,又外带了几十串烤串,准备带回去给同学吃。
  他拿着烤串对常欢挥了挥手,满脸不舍:“小欢欢,再见!”
  常欢翻了个白眼:“最好再也不见!”

  ☆、第10章

  奥数比赛结束,第二天关老师就带着常欢和李冬回去。
  汽车刚要开走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急急忙忙的从后面赶了上来。常欢眼尖,连忙开口:“司机等一下,还有人没上车。”
  司机立马踩了刹车,抱怨:“这人也真是,赶车也不早点来!”
  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车,对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擦汗一边往里面走,想看看有没有空余的座位。
  关老师连忙朝他招手:“这里还有个位置,快来座!”
  “诶,好嘞!”那人朝关老师那边走过去坐下,才对关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他就顺便和关老师拉起了家常,开始问问题:“诶,这位大哥你知道去黄水镇的红旗村怎么走吗?”
  关老师一听,连忙指着常欢和李冬笑道:“我这两个学生刚好就是红旗村的人,等会儿我让他们带你去啊。”
  “啊,是吗?那我运气可真好。”那人惊讶,很高兴的看着常欢和李冬:“待会儿,就谢谢你们两个小朋友了。”
  李冬对外人有些腼腆,倒是常欢抬眼看着他:“这位大叔,你去红旗村干啥?”不怪常欢会这么问,红旗村穷山僻壤,这人穿着白衬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去哪里干啥!
  “哦。”那人听常欢这么问,立马开口:“我是报社的编辑,我叫冯晓龙,这一次去红旗村是想去找个人。”
  常欢一听,立马截住他的话:“哦,哦,你不用说了,我们没兴趣,到时候带你去就好了。”
  冯晓龙一听,拿手顶了顶的眼睛,斯文一笑:“那成,到时候就谢谢你了。”
  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
  直到他跟着常欢进了屋,看到了常欢的手稿和互相来往的信件。又再三确认了,这个家里只有常欢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外婆。这才震惊无比的相信了常欢就是宁安,消息太过震撼,直接让他石化在当场。
  常欢给他倒了杯开水,任由冯晓龙直矗矗的呆愣在堂屋里。
  她跑到厨房帮外婆烧火做饭,外婆对于自己孙女能写小说的事情也很惊讶。不过她以为的小说,就是常欢写个五百字的作文,被报社征稿了。所以也比较淡定的一边炒菜一边问常欢:“你那个小说作文,刊登在报纸上,是不是大家都能看见啊?”
  常欢也没纠正外婆的想法,她怕老人家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一个情绪激动直接来个高血压。她可承受不住,不过看老人家高兴的合不拢嘴,她也就甜甜一笑:“对哒,大家都能看见。”
  外婆欣慰了,他们家几代泥腿子,终于出了个读书人!
  这时候,冯晓龙从堂屋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常欢往外面走。
  外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报社的编辑,所以也就笑眯眯挥着锅铲问他爱不爱吃辣?冯晓龙随意点头:“我什么都吃,啊婆您随意就好。”
  外婆点头,口里只念着:“什么都吃啊?这倒是难办了。”然后特意去逮了只公鸡,杀来做了菜。
  冯晓龙和常欢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他眼神直直的望着常欢,再次问道:“宁安?”
  常欢点头:“恩,我是!”
  冯晓龙眨眨眼,伸手扯常欢的脸皮,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刷爆了我的世界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娃居然会写书?还是结合历史写的言情小说。天啊!天啊!我没做梦吧!”
  常欢黑线,她很想深沉的告诉他自己是重生滴。不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秘密,她绝壁只能一个人悄悄捂烂在心里。
  等冯晓龙震惊完了之后,已经是吃饭的点儿了。
  等吃过了饭,他才彻底正常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常欢:“这是华谊公司想购买《情迷大清》的影视改编权的伙同,你看看。”
  常欢实在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她仔细的看了合同,才问道:“他们想买没问题,可是我有条件。”
  自从得知常欢就是本书作者之后,冯晓龙对眼前这个小女孩就不敢抱有轻视之心。他点了点头:“你说,你有什么问题我会转告给华谊公司的。还有你放心,我是你的编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常欢点头,这才道:“我只卖拍摄权,不卖改编权!”
  冯晓龙惊讶了,常欢这个问题直接切中要害。要知道很多新手得知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非常高兴地就签了合同,所以导致很多小说在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遭到胡乱改编,有的甚至改编的和小说完全不搭边了。
  惊讶过后,冯晓龙忽然有些高兴。
  宁安果然是宁安,这么明智这么有远见!

  ☆、第11章

  不过一般情况下,影视公司都不会将这两种版权分开卖。而且常欢在文学界来说,还是是个新人。
  要知道,在当今的社会下,新人无论做什么都是比较受欺负的。
  不过冯晓龙作为常欢的责任编辑,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常欢打点好一切。两人又聊了会关于合同版权和条约的事情。等缓过神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的样子了。
  农村人本来就睡得早,此时万籁俱静,只有虫鸣鸟叫之声。
  外婆也早就睡着了,常欢站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身子,然后转头问冯晓龙:“吃宵夜吗?”
  冯晓龙眨眨眼,他心底忽然有种感觉。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子,而不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常欢见他发呆,忙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回神啦。”
  冯晓龙这才反应过来:“啊,什么?”
  常欢扑哧一笑,觉得冯晓龙这人实在呆的不行。她又问了句:“吃宵夜吗?”
  本来还不饿,被常欢这么一问,他还真觉得自己饿了。当即起身开始挽袖子:“你喜欢吃面吗?我最拿手的是清汤挂面!”
  常欢有些嫌弃:“来者是客,怎么能让你动手呢。我来煮面吧。”
  冯晓龙摇了摇脑袋,一本正经的说:“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哪能让你动手的呢。”
  常欢呵呵一笑,径直往厨房里面走。走到门口,她站定身子,回头看着冯晓龙笑道:“别忘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古代十三岁的女子已经开始掌管家中庶物了。”
  冯晓龙呆了一呆,昏黄的灯光下,少女一脸无奈又好笑的看着自己。他忽然凝眼看着常欢,心底那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总觉得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少女身体里面,一定住着一个成年女子的灵魂。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她太过早熟的缘故?
  刚想到这里,冯晓龙的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自古以来的聪慧的神童不是没有,战国时代还有甘罗十二为丞相。如今这样一对比,常欢十三岁写小说,倒也不是那么惊世骇俗了。
  常欢手脚麻利的生火烧水,不一会儿就下了两碗面条。就着外婆晚上炒的辣子鸡,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宵夜。
  常欢拿手帕擦掉额头辣出来的汗水,抬头看着冯晓龙道:“冯编辑,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儿吗?”
  冯晓龙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的说:“啥事……?”
  常欢嘻嘻一笑,夹了块鸡肉在他碗里,卖萌道:“冯编辑,要是我们村的人问你来干啥,你就说你来农村取景,顺便看我作文写的好,给征收了咋样?”
  冯晓龙把鸡肉放进嘴里,想了想才明白,人怕出名猪怕壮,常欢这个岁数因为这件事出名确实有些浮夸。也就点点头:“成,反正我来乡下,刚好可以拍摄点素材,然后国庆节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一个普天同庆,农民大丰收的主题。”
  常欢深觉冯晓龙上道,够义气,于是又给他夹了块鸡肉。
  冯晓龙啃着鸡肉,问:“对了,你作文写的怎么样?”
  常欢哽了哽:“大概……不怎么好……”
  冯晓龙点点头,不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会写作文。所以对常欢的回答他也是心有戚戚焉,不过这就来问题了,要是常欢的作文写的不好,那还怎么圆谎啊。
  所以责任心很强大的冯晓龙当即一板拍定,让常欢写个作文,他再指导指导。要说这冯晓龙,当初读书的时候,那可是文科状元,所以帮常欢知道一个作文是小问题。
  常欢一听,深举得这个主意好。
  当即去屋里拿出她认为写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给冯晓龙看。冯晓龙仔细看了看,拿着笔就专心改了起来,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才满意的把作文本递给常欢:“成了,这绝对会被我们报社采用的。”
  常欢拿过作文一本一看,当即就残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没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词已经焕然一新,这已经可以算是冯晓龙自己写的作文了。
  冯晓龙仰着头,哈哈笑:“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常欢只能呵呵哒!
  常欢洗了碗,又烧了洗澡水,让冯晓龙去洗澡。
  冯晓龙是城里长大的人,第一次进农村的厕所,恩,觉得一边洗澡一边和猪圈里的猪两相对视的感觉很微妙。
  他洗了个战斗澡,然后被常欢带去睡觉。
  常欢平时和外婆一起睡,冯晓龙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应事物俱全,外婆铺床的时候还特意洒水打扫了一下,所以屋子里空气清新,还干净的很。
  冯晓龙对常欢的家还是很满意,虽然简陋了些,可处处都很干净,透露着主人家勤劳节俭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冯晓龙打过招呼,就背着书包去上学了。
  冯晓龙拿着相机开始穿梭在田野间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对他这个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爱和他搭话,冯晓龙第一次感受到农民们的热情,不过他也算明白了。在这农村里面,确实没啥秘密。
  瞧这些人连他昨晚歇在常欢家,几点熄灯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开始了解,常欢为什么要他帮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毕竟,谁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在别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欢正在桌位上写早上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就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诶,常欢有人找你。”
  常欢抬头,朝外面望去。只见冯晓龙挂着相机站在窗户旁朝他招手,常欢放下笔,走到外面:“咋了?”
  冯晓龙扬了扬手里的相机,笑到:“今天的收获很丰盛啊,今天我才彻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欢点头,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乡下,都觉得很稀奇。就算冯晓龙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冯晓龙感叹了几句乡下如诗如画的生活,然后才对常欢道:“我准备坐末班车回去了,那个合同的事情有后续我再联系你啊。”
  常欢点头:“那成,我下午还要上课就不送你了。”
  冯晓龙点头,仔细看了眼常欢才道:“你该去买个手机了,这样我方便找你。”
  常欢抽抽嘴角,她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好几百的手机不要太惊悚了。现在的黄水镇,能有手机的人绝对不超过二十个。她还是低调,不要装b的好。
  看她的模样,冯晓龙有些好奇:“咋了,你买个手机你还不愿意!”
  常欢呵呵一笑:“没事儿,我们乡下穷,俗话说钱财不外露。我这小小年纪就用这东西,我外婆会被人说的。”
  冯晓龙这才点了点头,也对,他自己的手机也是挣扎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了上去:“你有事儿也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哦,对了……”他抬起头,看着常欢:“你们村里有电话不?”
  “有,我们村公社有一个电话。”常欢说了一串数字,公社的电话,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谁家来个电话,搞得全村的人都晓得。想到这里,常欢又加了句:“你要给我打电话,就说你自己的名字,千万别说报社啊。”
  冯晓龙点头:“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欢将他送到校门口,目送他离开之后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台上,好奇的看着常欢:“你最近咋老是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欢嘻嘻一笑:“我人缘好呗。”
  李冬:“…………。”
  话说冯晓龙回了城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条,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报社,将作者宁安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诉了主编。主编也是被震惊了,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着主编瞠目结舌的样子,冯晓龙心里那个爽啊。
  谁让他是宁安的责任编辑呢,不过主编下一句话就让他陷入沉思中:“照你这样说宁安本人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过没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就算喜欢看书,可小说里面的爱情观和字里行间表现出的旖旎情丝。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拥有那么丰富的感情?”
  冯晓龙怔住,这些他当初震惊之后完全没想到。
  主编又开始说了:“小说里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世界观和贴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义、社会发展形势,你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能写的出来?”
  冯晓龙内心有些动摇,不过他还是点头:“我想宁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情迷大清》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倒不是说常欢的小说写的有多好,而是当时的文坛背景,金庸和琼瑶分别代表了武侠和言情的泰斗。但是常欢的小说胜在创新和奇葩,这让她在当下的小说中有脱颖而出的资本。
  主编翻了翻华谊的合同,然后把手里的一份资料递给冯晓龙:“你看一看。”
  冯晓龙拿过资料,翻开一看,蓦然睁大了眼睛,大声道:“我不同意这么做,就算金灵玲近来名声鹊起,可也不能让她顶着作者宁安的名字,来为自己再镀上一个才女的名声!”
  主编沉默了一会儿,神色深沉的看着冯晓龙:“别忘了,我们报社的赞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属于华胜公司的。而且,如果宁安真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将著作权卖出来,能获得的钱远远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赚到的钱。而且,让一个新生代女明星作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远远比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作为原作者,来的更有真实性!”

  ☆、第12章

  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资料,试图说服主编:“如果金灵玲真的想给自己镀上一层才女的名声。他们公司完全可以找枪手来写,只要出得起的钱,还怕没人愿意写?”
  主编叹了口气:“我当初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华胜公司准被买下《情迷大清》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再加上金灵玲是华胜新捧的女明星。如果报纸上刊登出当下畅销的小说是由主演金灵玲自己写的,再加上华胜暗中造势。华胜公司和金灵玲会名誉钱财双丰收,你觉得换做任何一个有眼光的娱乐公司,会放弃这块美味的大蛋糕吗?”
  冯晓龙语哽,娱乐公司里面的肮脏事情,简直数不胜数!
  而且,以华胜公司的强势手段来说,常欢完全没有反抗的资本!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神情郑重的看着主编:“我想宁安是不会同意的,没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主编意味深长的笑看着冯晓龙:“你可别忘了,华胜出的可是天价!”
  事已至此,冯晓龙知道主编是铁了心要帮华胜完成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讽刺的笑:“想必主编已经是胜算在握,我作为报社的一个小编辑自然是无话可说。”
  主编深沉的看了眼冯晓龙,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不也是一样怀着一颗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学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愿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后这个年轻人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冯晓龙出了主编办公室,走到阳台上抽了一只烟。才给常欢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个中气十足的大爷,问明了缘由,让他十五分钟之后再打过来,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此时,常欢正在家里写作业,就听见高音喇叭里面,传来村支书那高昂充满韵律的声音:“下面出个通知,红旗村的常欢有个叫冯晓龙的人找你,你听到通知以后十五分钟之内到公社接电话。”
  这句话,村支书反复说了三遍,才关上广播。
  常欢一听是冯晓龙找自己,心想可能是华胜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着落。忙放下手里的笔,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见常欢笑眯了一双眼睛,纷纷打趣:“怎么了,小才女又写了作文上报纸?”
  常欢弯眼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现在有些忐忑,毕竟是自己的第一本书,能被影视公司看中,这是她一开始想都没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钟的时间。
  公社的支书正带着老花镜在算账,见常欢来了,忙找她招了招手,从抽屉里摸出一颗水果糖塞给她:“你吃。”
  常欢拿着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书见状又呵呵笑了起来:“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们黄水镇第一个上报纸的女娃娃。这颗糖你吃,你吃!”
  常欢腼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谢谢爷爷,我不吃。”
  这可糖是沾着芝麻的软糖,常欢一拿到就晓得这大概是村支书的子女卖给他吃的。所以她实在没好意思把这颗软糖吃下去,村支书见状,对常欢这个懂礼貌的孩子更加喜欢了。
  他仔仔细细询问了下常欢的学业问题,常欢也一一回答。
  没过多久,冯晓龙又把电话打了过来。常欢满心欢喜的接起电话,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冯晓龙干涩的声音:“常欢,你听我说。”
  听到这个声音,常欢心里一沉,她想自己只卖拍摄权不卖改变权的事情,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同意。
  却没想电话那头沉寂了片刻,冯晓龙才语气失落的道:“华胜公司拿二十万块钱想买你的著作权,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灵玲。”
  “金灵玲是谁?”
  “是一个新生代二线女明星,是华胜公司准备力捧的新人。”顿了顿,冯晓龙又道:“也是准备拍摄电视剧《情迷大清》里的女主角!”
  常欢一听大约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应!”
  就算这年代二十万块前很多,可她并不需要贩卖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来赚这种钱。
  冯晓龙一听,心里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常欢。当即松了口气,对常欢道:“那行,我会告诉我们主编的。不过……”他话风一转,又小声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就这样作罢的。”
  常欢点了点头,才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冯编辑。”
  冯晓龙笑了笑:“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刚挂电话,常欢还没走出公社。
  又听见公社的电话响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村支书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大声喊道:“常欢,又找你的。”
  常欢偏头,眨了眨眼,走进去接起电话:“喂,是冯编辑吗?”
  “常欢您好,我是报社的主编。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著作权贩卖的事情。”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中年男子的声音,他开门见山的和常欢说起了这件事。
  常欢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没有贩卖它的打算!”
  电话那头顿了了一下,才传来主编胸有成竹的声音:“既然如此,我想见一见这本书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晓得您可以帮我们引荐吗?”
  常欢呆了一下,原来主编不相信那本书是自己写的啊。她过了一会儿,才轻笑一声,慢悠悠的答:“主编您好,我就是宁安。”
  主编也笑了一下,直接道:“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您觉得,你说出去有人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写出那样一本书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主编不信这很正常。
  但确实写出这本的书是自己,只不过是带着记忆重生,灵魂二十四岁的常欢。这种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诉任何人的。先不说可能会被抓去做研究,这种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还是被禁忌的。
  她缓了缓,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宁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欢的话一出口,电话那头就传来低沉的笑声。她皱了皱眉头,这笑声代表着轻视和不屑一顾,她忍着心里的不悦,没有挂电话。
  等那边笑够了,主编才叹了口气,开口:“既然如此,那我会把那比钱给你寄过来的。”
  常欢蹙眉,冷道:“我说过我不卖!”
  “你不能代表宁安,如果三天之内,宁安不亲自出面的话,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这句话刚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
  常欢看着被挂的电话,简直被气笑了。报社主编这股‘唯我独尊’的霸道总裁风,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还是他觉得一个十三岁的小女生,是偷来的小说稿子发表?还是他觉得,真正的‘宁安’既然不想出面,那这件事情就任由他们拿捏?
  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报社主编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几口气,又给冯晓龙打了个电话。电话刚拨过去,就被接了起来:“常欢,你听见我们主编说的话了吗?”
  常欢忍住怒气,咬牙切齿:“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不过……”她顿了顿,才道:“你们主编听不懂人话吗?这著作权我不卖!”
  冯晓龙小心翼翼的道:“主编不相信你一个小娃娃能写出这样的书,所以……”
  果然是这样,常欢反而不气了,只觉得啼笑皆非。
  她轻笑了几声,才道:“你是我的责任编辑,你可以代表我出面吗?”
  “那个……”冯晓龙弱弱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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