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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高嫁的美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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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轰桃

  文案:
  出身贫寒的林夏夏,美貌如花却家徒四壁,本以为这辈子只能留在农村插秧喂猪,做一辈子农村妇女。
  谁知突然有一天,竟有人开着法拉利来林家登门拜访。
  对方是地产大佬之子,家里富可敌国,长得好看似神仙。
  林夏夏在自家小院里得意洋洋地和姐姐炫耀:“咱家来了财神爷,天上开始掉金元宝!我以后的老公超级有钱,我马上就要飞上枝头变凤凰啦!”
  谁知一出院门,即和“以后的老公”江楷泽狭路相逢。
  林夏夏心惊胆战:他……听了多久墙角?!
  对方慵懒地摘下耳机,表情漫不经心:“小妹妹怎么笑得那么开心,是遇到了什么好事吗,说出来让我也一起高兴高兴?”
  他讨厌她的虚荣和势利,不断告诫自己绝不能做移情别恋见异思迁的渣男,却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那颗蠢蠢欲动,想要拼命靠近她的心。
  ………
  刚认识时,林夏夏以为江楷泽是一座无人能征服的雪山。
  后来她才发现,他表面是雪山,地底下全是岩浆。

  *心机灰姑娘x腹黑富二代

  注:
  1。本文没有红玫瑰也没有白玫瑰,唯有女主是男主的人间小玫瑰~
  2。结局HE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励志人生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夏夏;江楷泽 ┃ 配角:林春儿;江美欣;李清宇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心机女骗婚富二代


第一章 
  据说德喜叔家今天来了几位金光闪闪的贵客。
  闻讯而来的村民们全都挤在林德喜的小院子外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林芳拉着她二嫂,一脸激动地说:“可惜你来迟了没瞧见,刚刚从车上下来了个估摸十八、九岁的男孩,生的真是太俊俏了,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儿!”
  林二嫂朱炜呵呵一笑,不屑道:“得了吧,你这话就太夸张了。他就算再俊俏,能俏过德喜叔家的两个女儿?能俊过我家坤儿?”
  林德喜的两个女儿是林家寨远近闻名的“春夏姐妹花”,美貌传遍十里八乡,一向是林家寨用来比美的标杆。
  而朱炜的儿子林坤不仅长得高大帅气,还是林家寨建村以来第一个博士,全村的骄傲。
  平时只要提起这三个孩子,每个村民都能闭着眼夸出一朵朵泡沫花来!
  只要在林家寨比美,不管是谁,想要赢他们,那就是天方夜谭。
  可这次林芳却嗤笑一声,道:“春夏姐妹花和林坤再好看,那也是女娲娘娘用林家寨的黄泥捏出来的泥娃娃。
  可是那个男娃就不一样了,人家一看就是神仙用最好的玉石,精心雕刻出来的美男子。
  嫂子,你觉得泥巴和玉石能比吗?
  从材质上就已经输了好吧!”
  围观的村民哄堂大笑,竟无一人反驳林芳。
  朱炜气得直跺脚:“我不信,我今天非得自个儿亲眼瞧一瞧才行。”
  很多还没到上学年龄的小孩子,也跟着自家大人来凑热闹。
  他们围在那辆经过长途颠沛依然蹭亮蹭亮的小汽车旁,好奇地打量着这种以前没见过的新款“拖拉机”。
  林家寨最有学问的人,小学语文老师(注:村里只有小学)林德文,笑呵呵地和孩子们科普:“这是法拉利,卖了可以换好几十辆拖拉机呢!”
  “哇!德文老师你没唬咱们吧?”村民们也跟着自家孩子一起哇哇大叫。
  对于这些一辈子几乎都没踏出过这座大山的林家寨村民来说,这漂亮的小轿车到底啥牌子的?要多少钱?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
  但是咱明白一点:能开这么贵的小车的人,那身家肯定跟咱不一样!
  要知道在电视机里,家里能有辆这么贵的小汽车的只有一种人──自己开公司的大老板。
  “他们家是在京里做地产生意的大户人家!”林德喜家的二女儿林夏夏得了一手消息,喜滋滋地出来和等在外头的父老乡亲分享。
  村民们纷纷倒抽了一口凉气:“夏妹儿,你们家这是要有大喜事了啊!”
  “这还用说,大老板就算只是随便扯根毛下来给德喜他们,那也是金线银丝啊!”
  “是啊,是啊,这可不就是传说中的祖坟冒青烟。”
  “难道说……是山里的黄鼠狼,黄大仙人昨夜终于拜月成仙了,今天要找以前的救命恩人报恩?!”
  “夏夏姐姐,你爸爸真的救过黄鼠狼啊?!”
  林夏夏:“……”
  林家寨作为一个大山里交通闭塞的贫困村,一直以来村民们都是你吃地瓜,我喝粥,大家都是无产阶级的兄弟姐妹。
  谁也没想到,平时和自己一样穷得响叮当的林德喜,居然闷声不响地,偷偷结交了在京里做大生意的富贵朋友!
  村民们一阵骚动,眼神里都是羡慕嫉妒,嘴巴上虽然道着恭喜,可心里头都在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也太魔幻了,别是……搞错了吧?
  林夏夏谦逊地摆了摆手,可红扑扑的小脸蛋上开心的神色哪里藏得住:“都没影子的事,大家伙儿可别先瞎猜啊!今个儿才正月初六,说不定人家就是来我们家拜个晚年而已呢?
  哎呀,先不说了,我可是趁着换茶叶切水果的空档出来知会你们一声的,你们也先回家去吧,我也还得赶紧回去给江叔叔上茶呢!”
  此时林家的小破客厅里,一位西装革履,保养得宜的中年男人正一脸激动地向林家人介绍他们的一家之主林德喜年轻时的英勇事迹。
  “当年我和德喜才二十几岁,我们俩一起在圳海的皮革工厂里打工。一天夜里厂里突然起了大火,我直接被浓烟熏晕在工厂宿舍里,要不是德喜冒着大火把我背出来,我恐怕年纪轻轻的就葬身火海了!” 江风和激动道。
  林夏夏正好端着刚切好的果盘进来,不由惊奇道:“江叔叔你没开玩笑吧?我爸爸现在这么怂,年轻的时候怎么可能那么英勇!”
  “我可不是在忽悠,你爸当年真是救火英雄。”江风和哈哈一笑。
  他喝了口茶,将往事娓娓道来:“当时你爸爸救了我,可他自己却被大火烫伤了,伤好后没多久便离开工厂回老家休养。
  我当时想,等德喜回来一定要好好谢谢他,可没想到他离开后却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在厂里打听,也没人知道德喜是哪里人,所以就算想找他也有心无力。
  后来工厂倒闭,我和厂里几个兄弟也一起离开圳海去了京里闯荡,一开始我只能在工地里搬砖,后来做小包工头,再后来有了更多的积蓄和人脉就开始试着做地产生意,也是赶上了好时光,生意越做越大,如今竟然也颇为成功。”
  林夏夏一脸崇拜地看着江风和,心里想,江叔叔真的好厉害!简直是网上热血逆袭小说里的励志男主角!
  “但是我总在想,我还欠德喜一句谢谢,要不是他,我早在圳海的工厂里就已经光荣了,怎么还会有以后的好日子。“说到动情处,江风和的声音里竟有了几分哽咽。
  林德喜有些不好意思:“不至于不至于,当年我被大火烧伤,你不也给我献了血吗?我记得你爱人当时就在我们厂附近的血站工作,还给了我很多照顾呢。”
  “那可完全不一样啊!”江风和心里想道。
  那时林德喜也是因公受伤才大失血,厂里工会问了所有人的血型,只有江风和和林德喜一样是稀有的RH阴性。
  于是厂里领导亲自上门给江风和做思想工作,就连他老婆也逼着他去,他这才不得不去献的血。
  此时林德喜心里也是感慨万千,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对着这样一个将近二十年没见,却依然在心中如此挂念自己的老友,换谁不会有所触动呢?
  林德喜的老婆苗翠翠亦有些激动,一开始她还担心死德喜是不是瞒着她偷鸡摸狗被人找上门追债啥的。
  没想到居然是他年轻时行过善积了德,人家发达后上门拜访来了!
  “怎么不至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江风和一把握住了林德喜的手,郑重其事地说道。
  江风和:“这些年来,我从未放弃过打听德喜的下落,可惜一直毫无音讯。
  也就是去年年底,我公司里新招了一应届博士,面试的时候我也去和他聊了几句,总觉得这年轻人的口音似曾相识。
  于是我便多问了他几句,竟然问出了他的三叔叫林德喜。”
  林德喜憨笑着直点头:“也是妙缘呢,阿坤是我们村最有出息的孩子,竟好巧不巧的去了你的公司,看来一切都是老天爷定下的缘分。”
  “对对,这就是天定的缘分啊。”江风和深以为然。
  江风和又说道:“其实当年我就想,将来如果我们各有子女,便刚好结为亲家。”
  林德喜:“……”这话题转得也太快了吧?
  江风和:“我儿楷泽,今年二十一岁,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现在正好是适婚年龄。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小时候你还抱过他呢。”
  林德喜点头:“怎么会不记得。”
  林德喜当然记得那个小男孩,又漂亮又聪明,仿佛是观音座下的童子,没人见了会不喜欢的。
  当时他还是厂里最红的人气小明星,谁家有女人备孕,都会去向江风和讨要他的照片挂家里。
  用现在的流行话说,叫“妇女杀手”。
  江风和笑眯眯道:“其实我刚才一进门,就看到你们家闺女青葱水灵,心里十分喜欢。
  我就忍不住在想啊,这么好看的姑娘,如果将来能进我们江家的门,那可就是我们江家小子三生修来的福气。”
  林德喜一时有一些懵,他简单的脑袋真的有些回不过味来:怎么一分钟前还是两个久别重逢的老友好好地叙着旧,突然就从天上掉下来个女婿了呢?
  等林德喜回过神来,他连忙起身推辞:“使不得,使不得!这怎么好……呢?”
  这怎么好意思呢?!
  当年自己也只是奉厂里领导之命,才不得不冒火进楼抢救公有财产。
  至于救了江风和的一命,真的只不过是顺路的事情而已。
  顺手救人,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怎么能趁机占人家这么大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新文《我不炫富会死的'娱乐圈'》求个收藏!谢谢大家!给大家拜拜了!
  【剧情版文案】
  只要能在竞争激烈的娱乐圈博得更多版面,观众缘差到狗都嫌的气人小花旦赵妙妙向来什么热点都敢蹭,什么绯闻都敢炒。
  为了在国内最热门的综艺上大出风头,她甚至不惜强征青梅竹马杜宪的家产给自己打造“炫富狂魔”的人设。
  没想到第二天就被火眼金睛的网友扒出其背后的“金主”竟然是AG集团的霸道总裁!
  赵妙妙只好硬着头皮在微博上回应:“对啊,谁叫我的男朋友真的超有钱!超能干!超宠我!略略略~”
  至于于@杜宪本人?那是死都不敢的!
  总之,这是一个装逼一时爽,一直装逼一直爽的爽文~


第二章 
  竟然还不愿意?江风和一时有些纳闷。
  若不是他已经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修炼多年,这句疑问怕是要脱口而出。
  在江风和看来,以他家优渥的条件愿意主动跟林家提亲,这就好比是财神爷突然对准了破落户林德喜的脑门儿弹出了一块金元宝。
  林德喜只要不是个傻子,就算眼冒金星,也会立刻欣喜若狂地收下来。
  谁能想到他却如此冷静,甚至还一口气连说了几个“使不得”?!
  得,看来瞄的太准也不行,居然直接把这人给砸傻了!
  林家二闺女林夏夏一直乖巧地坐在爸妈身边,时不时给远道而来的江叔叔端茶倒水切水果。
  虽然她表面上依然文文静静地坐着,可是心里头其实急得像快烧干的开水壶。
  今天早上,她一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跑到院子门口四处张望。
  忽然她听到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便看见江叔叔的儿子从车里走了出来。就这么一眼,她就看出他不是普通的品种了!
  ——周围叽叽喳喳的村民被他衬托得像一群土鸡土鸭,唯有他漂亮高贵,鹤立鸡群。
  能嫁给像江叔叔的儿子那样漂亮的少年,是每个少女都曾经做过的白日梦好吧!
  现在她要美梦成真,老爸居然说——“使不得”!
  自家的傻老头儿怎么总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哪里使不得了?!我看明明哪里都使得!”林夏夏气鼓鼓地想。
  眼看气氛变得尴尬,这时苗翠翠突然开口道:“江先生千万别误会,我们德喜不是不愿意,他就是嘴笨不会说话而已。”
  她看了眼自己漂亮的女儿,笑道:“德喜的意思是说,现在这个年代不是咱们当年盲婚哑嫁的时候啦,两家就算要结亲也要年轻人自己情投意合才行,就算我们老两口再乐意也没用,主要还是要看年轻人自己能不能对得上眼!”
  还好这时林家真正的一家之主——苗翠翠及时开口,这才没有让林德喜这糊涂老头儿一锤定音。
  林夏夏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江风和先是一愣,随即含笑点头:“也对,还是林夫人有见地,刚才是我江某太唐突了。”
  这话说得,苗翠翠老脸一红。
  在这林家寨里她有很多的称呼,她是大家口中的“林三嫂”,也是“苗姨”,还是“夏夏妈”、“春儿妈”或者“秋收妈”……可从来没有人会如此郑重地称她为“林夫人”。
  更不要说夸她有见地,还担心会不小心唐突了她,好像她也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而不是谁的附属品。
  撕下“嫁进林德喜家的女人”的标签后,她依然有其它的闪光点。
  苗翠翠下巴微抬,突然扬声朝林夏夏大声说道:“夏妹儿,马上就要准备午饭了,你去看看江家俩姐弟晕车好点了没,再问问他们中午想吃点啥,咱们也好提前准备呀!”
  林夏夏立刻心领神会,一脸害羞地出去了,脚步有些微微凌乱。
  江风和笑了笑,其实他方才与林家夫妇闲聊之时就一直在暗暗观察着他此行的目标之一——林夏夏,早就默默地将她举止之间流露出来的小心思全都看在眼里。
  此时又听出苗翠翠方才说话的语调已然发生了变化,他心里亦是暗暗松了口气,有预感此行应该不至于空手而归。
  林夏夏出去后,径直去了江楷泽休息的客房。
  可她敲了半天门却没人应,于是又去院子找他。
  正在夏夏东寻西觅之际,她的孪生姐姐林春儿刚好从外面回来。
  从小到大不管是遇到什么开心的事或者不开心的事,俩姐妹都要第一时间和对方分享,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林夏夏拉着姐姐的手,喜滋滋地问:“你看到我们家门口停的小轿车了吧?”
  林春儿笑眯眯地点头:“当然看到啦!我听乡亲们说,咱家今天居然来了京里的大户人家,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和林夏夏又脆又亮的大嗓门不同,林春儿的声音温柔低细,音量小了八度不止。
  “那你知道他们跋山涉水,千里迢迢来咱家,是来干嘛的吗?”林夏夏继续卖关子。
  假如林夏夏的屁股上长了一条小尾巴的话,此刻春儿肯定会看到妹妹的小尾巴正开心地摇啊摇。
  林春儿十分配合妹妹,乖乖地问:“不知道,夏夏告诉我嘛,求求你啦。”
  “他们是来向我林夏夏提亲的!”林夏夏得意地宣布!
  她还特地将“我林夏夏”和“提亲”这几个字咬得特别重,说得特别大声。
  “你说什么?!”林春儿更加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也太逗了吧?!
  “嗯嗯,你没听错!我林夏夏,马上就要嫁到城里做有钱人家的少奶奶去啦!林家铺子人全都要跟着我一起鸡犬升天啦!”林夏夏越说越开心,越讲越大声。
  林夏夏其实并不太在乎这些,可毕竟她只是一个才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儿,就算心里再喜欢江家小哥哥,也不好意思直接告诉别人:“我喜欢他,能嫁给他,我真的好高兴”。
  但她实在太开心了,太想和姐姐分享心中的快乐了,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这门亲事对整个林家的好处,这样就显得“我这么高兴,可不是因为要嫁人哦!我是为你们高兴!”
  虽然林春儿心里觉得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但是她依然被妹妹激动的情绪感染,俩姐妹开心地抱在了一起尖叫,仿佛刚刚一起兑了一张五百万的彩票。
  林夏夏抱着姐姐,在她耳边郑重地承诺:“春儿你放心,就算我以后飞上枝头做了金凤凰,我也绝对不会丢下家里人不管的,尤其是你!我的姐姐!”
  林德喜家一共有三个孩子,两女一男。
  其中夏夏和春儿是一对漂亮的孪生姐妹花,俩人刚满十八周岁。
  本来她们今年都要高考,可是家里穷,就算砸锅卖铁最多也只能供得起一个大学生。
  更何况她们还有一个今年才七岁的小弟弟林秋收,将来弟弟长大后,他读书、娶老婆、盖房子都是钱……
  这两年来,只要一想到这些关于钱的破事儿,林德喜和苗翠翠就愁眉不展。
  最后还是夏夏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主动提出姐姐性格文静读书也更认真,自己心思浮躁学习不好,就算考了也考不上什么好大学,还不如自己直接放弃高考,也好减轻大家的负担,让姐姐安心念书,将来考个更好的大学……这事才算得以解决。
  林春儿:“实在太好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现在不仅我可以继续念书,你也可以嫁入好人家,不用发愁前程了!真是两全其美!”
  两姐妹开心地相视而笑。
  “对了,那个江叔叔的女儿,她晕车晕得厉害,现在还在客房里休息呢,你去帮我看看她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呗,再问问她中午想吃点什么,然后跟妈妈讲。”林夏夏说道。
  林春儿点点头,又狭促道:“那你自己怎么不去呢?是因为急着要去找你的……未婚夫吗?”
  林夏夏娇/嗔地望了林春儿一眼,虚虚打了她两下:“就你话多!还不快去!你要烦死人啦!”
  林春儿笑嘻嘻地躲着林夏夏的魔掌,还顺手摘下了林夏夏头上的发卡:“你这个水莲发卡真是越看越好看!我觉得舅舅可真偏心呀,他只给你买不给我买!”
  林春儿一边说着一边把林夏夏的发卡别在自己的头发上。
  林夏夏无奈地提醒她道:“舅舅不是已经解释过好几遍,送我的发卡和送你的项链都是他在海城医院实习时,在跳蚤市场淘了半天才淘到的礼物。
  因为每样都只有一个,所以我们各拿一个。我那时还让你先选的,你自己选了项链,我才拿走了发卡,这有什么不公平的?”
  林春儿嘟着嘴笑:“可是我后来才发现,我也喜欢发卡嘛!”
  “……那我们今天换一天哦!”这时候林夏夏脑子里已经全都装着自己的“未婚夫”,可没心思和林春儿继续纠缠打闹。
  她乖乖接过了春儿递给她的樱桃项链戴上,让对方戴着自己最喜爱的水莲发卡离开。
  等林春儿离开后,夏夏继续满院子找她那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的未婚夫。
  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要像童话里的灰姑娘一样,和漂亮的小王子一起坐着南瓜马车去城堡……林夏夏内心就充满了澎湃激动。
  就在她想入非非之时,林家小院围墙外的枇杷树那边,突然传来一阵细细嗦嗦的响声。
  林夏夏闻声望去,只见枇杷树冠正摇摇晃晃,一看就是又有小贼在偷摘她们家的枇杷!
  她气急败坏,拿起鸡毛掸子就冲出院子去捉贼。
  可一打开院门,却见金灿灿的枇杷树下……可不正站着“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未婚夫嘛!


第三章 
  没想到她要找的人居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林夏夏手里的鸡毛掸子掉在了地上。
  江楷泽背对着林夏夏,对她的到来浑然不觉,正兴致盎然地在摇那棵硕果累累的枇杷树。
  一颗颗黄澄澄的枇杷不停地掉在地上,发出一阵“细细嗦嗦”的响声。
  也许是遗传了父亲的好基因,江楷泽的身材颀长清俊,就连后脑勺也十分精致帅气。
  金色的阳光透过枇杷树叶洒在他的头发和衣服上,好像给他整个人都镀了一层金光。
  唉,帅哥就是帅哥,连乱摇别人家的枇杷树,也不像小毛贼在作案,反而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像……一个初次下凡的神仙。
  林夏夏开心地看著江楷泽的背影,越看越满意,越看越觉得何其有幸,心里不停地冒着幸福的泡泡。
  不过,她突然想到一个要命的问题!
  ——既然他们之间就只有一墙之隔,那自己刚刚和春儿姐姐的谈话……岂不是被他听得七七八八了?!
  妈呀!她刚刚都说了些什么玩意儿啊?!好像说了什么……她要当有钱人家的少奶奶,飞上枝头变凤凰?!
  真是庸俗!
  林夏夏越是回想,就越生自己的气,简直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洞里去。
  他听到时是怎么想的呢?会不会觉得她是一个拜金虚荣的女孩子呢?
  等一下他会不会直接和江叔叔说他不喜欢像她这样势力肤浅,还别有所图的女孩?!
  其实她真的没那么势利眼!
  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江楷泽的,从第一眼看到这个高高帅帅的小哥哥就觉得喜欢,就算没有那辆蹭亮蹭亮的小汽车也真的喜欢。
  他可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最有气质的人啊。
  也是直到今天,她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以前实在是太井底之蛙了!
  原来世界上并非所有的人都像林家寨斤斤计较的村民一样,半斤八两的土,彼此彼此的俗。
  世界很大,还有一种人看起来高贵美丽,纤尘不染,就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天生就是下凡来让其他人倾慕、迷恋和自惭形秽的。
  然后现在,她林夏夏,居然要去和这个纤尘不染的小神仙说话了!
  林夏夏深吸了口气,在心里反复念叨了几句:“平常心,平常心,不要表现得那么像小人得志!”
  五分钟后,她总算觉得自己似乎没那么紧张和手足无措。
  她再次踮起小碎步,朝着自己还没煮熟的鸭子,不对,白鹤走了过去。
  走近后,林夏夏才发现原来江楷泽耳朵里还塞着无线耳机。
  她在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林夏夏你看你自己“要命!要命!”了半天,其实人家根本什么都没听到,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她的胆子又重新大了起来,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甜甜喊了一句:“小江哥哥,你在干嘛呀?”
  江楷泽回头看见林夏夏,朝她露齿一笑。
  妈妈呀他近看更帅!林夏夏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江楷泽不紧不慢地将耳朵里的蓝牙耳机掏了出来,慵懒地发出一句不确定的:“嗯?”
  他果然什么都听不见呢!林夏夏终于彻底放下心来。
  林夏夏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关切地问:“小江哥哥,你……是想吃枇杷吗?我们这里的枇杷可好吃了!不仅又大又甜,而且汁/水特别浓郁,果肉入口即融,天下第一枇杷王。”
  说完她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在心里又偷偷补了一句话:娶了我以后,你每年都可以吃到。
  江楷泽本来就比林夏夏高了至少一个头,此时她又害羞地把头一低,江楷泽只能看到她的后脑勺。
  他无声地笑了一下,声音低哑温柔:“嗯对,你家门口的枇杷确实又大又黄,我们在城里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新鲜漂亮的枇杷。我姐姐晕车反胃,现在难受得很,所以我想摘一些枇杷给她解解闷。”
  林夏夏立即道:“你们姐弟感情真好。”
  江楷泽笑了笑:“彼此,彼此。”
  “彼此”应该就是随便和自己客气一下,林夏夏没有多想。
  反倒是他对林家枇杷的肯定,让林夏夏心花怒放,她觉得心里美滋滋的,仿佛对方不只是夸了她家的枇杷,还顺道夸了她。
  林夏夏暗暗感慨,他怎么能连声音都那么温柔动听!
  她又忍不住开始想,像他这样的男孩子,要家世有家世,要相貌有相貌,还温润如玉,平易近人……
  按道理来讲,想做他的老婆,起码得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过枕眠吧?
  可她林夏夏,连自己家大门都没迈出去两步呢,他爸居然就把他给打包好,亲自送货上门来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等着收快递的女孩,怎么偏偏就让她林夏夏守株待兔,不劳而获了呢?哈哈哈!
  江楷泽正弯腰拣地上的枇杷,一抬头刚好看见林夏夏正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傻笑。
  他挑了挑眉,问:“小妹妹,你在想什么开心的事吗?说出来让我也和你一起高兴高兴?”
  “没,没!诶呀,这个枇杷你喜欢吃酸一点的?还是甜一点的?我可以帮你一起拣!我可会挑枇杷了!”
  江楷泽笑了笑,道:“谢谢,那麻烦你了。”
  林夏夏:“嗨!不用谢,我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自家人谢来谢去的干什么?!
  她可乐意为他效劳了,别说是捡捡地上的枇杷这种小事,以后就算是让她陪他去上刀山下火海,对于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也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
  ……
  这次江风和千里迢迢来林家寨探访老友,除带了儿子江楷泽,还带了侄女江美欣。
  江美欣是江风和大哥户口本上的女儿,并不是林夏夏以为的“江叔叔的女儿”。
  当年江风和的大哥英年早逝时,江美欣还在襁褓之中。
  江风和的大嫂估计是觉得孤儿寡母不堪重负,便在某一天趁着天黑丢下小美欣,自己一个人偷偷跑了。
  江风和只好把这个无父无母的小侄女抱回家,就这样一路养到大,如今和亲生女儿也没什么区别。
  江美欣本来不是一个容易晕车的人,可是从L市机场到这林家寨的山路又长又陡,再加上她这几天心里装着事情又烦,所以这次晕得厉害,一下车就吐得昏天暗地的。
  此刻她一脸苍白地坐在床上,望着窗外不远处郁郁葱葱的枇杷树发呆。
  “你觉得好些了吗?要不要喝口水?”林春儿一脸关切地问道。
  江美欣看了一眼春儿递过来的茶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祟,她总觉得茶杯的釉面上都是没洗净的黄泥,连着这水看起来都发着黄。
  她的胃里再次涌起一阵恶心,赶紧一手将林春儿递到她面前的水杯推开。
  林春儿没有防备,就被江美欣这么猛地一推,立刻就被杯子里洒出来的水泼了一身,衣服裤子全都弄脏了。
  江美欣漫不经心地看了林春儿一眼,有气无力地道歉:“不小心的,抱歉。”
  林春儿连忙摆了摆手,小声道:“没关系!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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