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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民的快乐生活-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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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小时候就爱玩枪,可惜玩的是木头玩具枪。
大帅撂倒两个杀手,得到他们的两支怕是世界上最现代的冲锋枪,一支倒背在后背,一支平端在手里。这看上去大帅已经成了一个战士。
大帅从得到武器的地方打理一下自己后,就快速的向前窜了过去。当他看到正在打马唱主意的唐莎莎身影之后,大帅抬手一枪就向站在一棵大树后唐莎莎射去。
大帅手里的这支冲锋枪,里面足以装一百发子弹,而大帅不知道里面还剩下多少发子弹,所以他要省着用,他只是一个点射,这已经打去了三发子弹。这是三发爆裂子弹。
大帅的夜视本领不亚于夜视仪,所以他对自己这一枪打去,信心十足,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唐莎莎居然在和前面的马唱对射的同时,能够辨识后面的攻击,一个地伏,就躲过了大帅的三发子弹。
“果然厉害!”大帅叹道。就在他感叹的同一时间,一排子弹向他射来,这是唐莎莎在地伏的同时,回手一个反击。
大帅是凭着本能闪身躲过这排子弹的。
大帅枪里剩余的子弹都是新型号的高穿透型子弹。不过,这种子弹不具备爆破效果。但它打人的身体已经足够了。
唐莎莎躲过大帅射出的三发子弹后,就势从一块大石头上跳了下去,她保持着高速向前奔跑的姿势,而且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的做着闪避动作。这是一种非常规路线躲避子弹的方法,可以避免她的身体被大帅的冲锋枪瞄准锁定。
进入激烈场面了,这是对大帅的一种考验和历练。
章节 第253章 大帅化掉唐莎莎一根中指得到一枚钻石
唐莎莎没有盲目地跑,而是有目的地出击,她的攻击目标就是马唱。唐莎莎已经看出来了,刘大帅身边的这个年轻女孩子不一般,她是刘大帅的得力配合者,要制服刘大帅,必须先制服这个年轻女孩子。
马唱见大帅哥又夺到了武器,且正在从那个厉害的女人背后射击,心中便踏实了许多。
而这时唐莎莎正快速地向马唱冲来,马唱便又一次举起枪来瞄准唐莎莎。不过马唱的夜视本领指数几乎为零,所以她无法准确瞄准唐莎莎。
就在这时候,林外的公路上,又开来一辆高级越野车,从车上下来四个人,中间两个人在高速的奔跑。另外两个人在两侧作掩护。
这是汪和玲派来的增援人员,刚才唐莎莎用专用电话向汪和玲报告,说刘大帅这个人会邪术,伸手能化掉枪管,要制服刘大帅,必须再来些顶用的人员。
汪和玲派来的这些增援人员是从前面方向开来的。这就和唐莎莎的人一起,造成了对大帅和马唱的夹击状态。好在唐莎莎的两个杀手已经让大帅废掉了。
受汪和玲指派新来的这些人,也都是武林高手。他们对汪老板很忠诚,执行任务的精神是很专注的,他们从车上一下来,便立刻投入到这种看似不对称的战斗当中。他们信心十足,觉得对方就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那不是很好对付的吗,他们哪里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经过了异化的人。
现在大帅和马唱都处在不断的移动过程当中,他们两人都很少再开枪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这一方没有弹药储备,只有枪里的这些子弹,打一颗少一颗。而且他们也看到了战场形势,他们的增援人员一来,战场上还是敌众我寡的态势,所以他们要做好长时间战斗的思想准备。
大帅和马唱没有时间和机会沟通,两人却都在尽量节约子弹。他们要战斗到最后。敌我双方,谁的子弹多一颗,谁获胜的机会就大一些。
大帅可以信心十足的说,如果双方手里都没有了子弹,进行近身肉搏地话,那就是他的优势了,他有把握能够在三分钟内解决掉一个对手。他估计对方又来了三到四人,加上这个幽灵般的女人,总共是四五个人的样子,要是近战,可以在半小时内结束战斗。
论近身博击,大帅有的是力气,从上次夜战以来,大帅还真没有怕过谁。不过大帅也知道,对方新来的这些人,弹药储备是相当丰富的。
权衡利敝,大帅决定还是不要去管新来的这些人,而把全副精神集中在这个幽灵般的女人身上。他有个感觉,这个幽灵般的女人才是最难对付的,把她解决了,等于获胜一半。
于是大帅施展可以攀树飞行的本领,只用了几个腾飞,就闪到了幽灵般的女人面前。
唐莎莎顿时一愣。
她没想到这个年轻男人,不光可以赤手化钢铁,而且可以像传说中的凌空飞行一样的快速行动。
唐莎莎枪法厉害得恐怖,而且躲闪本领极其高强,却没有攀树飞行的本领。
大帅和唐莎莎的夜视本领都不错,大帅和唐莎莎对视一眼。大帅忽然发现,这个女杀手,原来是个漂亮得让人心动的出色女人。都说漂亮是女人花不完的资本,可真是邪了,唐莎莎这么一个娇艳超群的女人,却为何要做杀手?
面对大帅,唐莎莎的眼里也是一亮,以她的阅历,一眼便可看出,这个叫刘大帅的男人,长相虽然不是十分出色,气质却是一个咄咄*人的让女人为之心颤的家伙。
不过唐莎莎的眼睛里的亮光转瞬即灭,眸子里立刻闪过一丝杀气。她当然明白自己是干什么来了,她知道这时候在气势上压住对方才是最关键的。
接下来,两人两个人都没有废话,几乎同时飞身一跃,扑向对方。
大帅想把对方擒住,所以他右手抓住冲锋枪,左手去抓唐莎莎的手腕。而唐莎莎也是一手持枪,而另一只手的手指呈勾状,哪儿也不抓,这个手指勾子直取大帅的眼睛。
唐莎莎经过特殊训练的这个手指勾,运足功力后可以抠进坚硬的水泥墙面。
汪和玲单独对唐莎莎有个秘密交待,今夜要么杀掉刘大帅,要么活捉刘大帅。而这两个结果的奖励是不同的,杀掉刘大帅的奖金是两个亿,而活捉刘大帅的奖金是十个亿!
其实活捉刘大帅,这不是汪和玲的兴趣,而是背影的兴趣,背影野心庞大,他早已看好刘大帅,要是把这个年轻人收服,对背影集团来说,无疑是一个翻倍式地加强。
真是巧了,大帅要抓的唐莎莎这只手,恰好是唐莎莎要抠大帅眼睛的这只手。论武术,大帅可谓是一无所知,所以他在技术性动作上,自然不如唐莎莎快速。
就在唐莎莎的手指勾闪电般地闪到大帅的面前时,离大帅的眼睛大约只有半公分之处,这时候大帅的左手到了。
旋即,大帅感受到了唐莎莎的手勾的尖利,这哪里是手指啊,简直就是钢铁做的勾子!甚至比钢铁还要硬!大帅觉得自己的手掌有种被勾穿的感觉。
然而更加感到恐怖的是唐莎莎。
唐莎莎当然知道大帅左手的恐怖,然而唐莎莎这个手指勾的音速级速度,让她足以相信,在刘大帅的左手使用之前,她已经抠掉大帅的一只眼睛,并在这个男人的剧烈疼痛之中将他制服。可她里知道大帅的左手,已经不完全是受他的神经支配,而是受兔仙那五百年功力的支配。
当唐莎莎的手指勾信心十足的想把大帅的眼睛抠掉一只时,她的手上感觉到了一阵钻心裂肺般的疼痛。接着就觉得自己的这只手上少了什么。
唐莎莎明白了,大帅的左手,可以在瞬间把钢铁做的枪管化掉,何况人的肉体!
这个不可一世的女杀手,平生第一次有了一丝失落感,知道今夜她要付出代价了。
其实大帅在如此紧急关头,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左手在瞬间可以释放至少过千度的高温。他只是想把唐莎莎的手腕抓住。毕竟大帅对自己的左手还不是太了解。这完全就是意外的一种本领。
大帅似乎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不过这味道不是很好闻。接着就觉得自己的左手掌里,似乎多了一个小东西,大帅本来没有时间细看这是什么东西,可这时唐莎莎一声尖叫,然后向右边的树林里窜了过去。
在唐莎莎的惊呼声中,大帅这才意识到了什么。而且唐莎莎没命地尖叫着逃了。
危险暂时解除,大帅便有时间看看左手里多了个什么。
竟然是一枚重量级钻石。大帅只纳闷了三秒钟,便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他的左手,刚才阻挡唐莎莎攻来的手指勾时,瞬间释放的高温,把唐莎莎的中指,生生给化掉了,同时化掉的还有唐莎莎的中指上的钻戒,那钻戒的金属部分成了液体,而钻石却留了下来。
大帅不知道这颗钻石有多重,却知道它很重,是一枚非常值钱的钻石。
大帅便把顺手这件战利品装入自己的口袋之中。
刚才大帅的左手在紧急时刻抓住了唐莎莎的一根中指,要是大帅一把抓住唐莎莎的手腕的话,唐莎莎恐怕今夜就不能再战斗了。
这时候马唱过来了,见大帅哥正瞅着前面的密林发呆,提醒道:“大帅哥,他们的人正向这里包围过来呢!”
“嗯,我看到了,马唱,走,咱们到那边去,这里石头太多,不好行动。”大帅道。
大帅和马唱快速地离开这片森林,大约向北跑了有几公里,突然眼前有了灯光,原来他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小村庄里。
这个时候正是村民吃晚饭喝小酒的时间。这个老式村子里,密密麻麻的都是老式农村房子。大帅没有细想就和马唱进了村子。
大帅知道,包括那个幽灵般的女人在内,那帮家伙还会追来的,大帅不知道新来的人有什么本领,也不知道他们带来了什么先进武器,所以要先弄清楚再和他们决战,因此大帅想要寻找一个隐体。
寻找隐体,这在一个散居式的村子里,这是一件非常的容易的事情。
大帅向四周看了一下,立刻选中一个破旧的房子,这似乎是个仓库,看上去很坚固。
大帅冲马唱一招手,两人便进入到这个破旧却非常结实的仓库之中,里面散发着十分陈腐的气息,不过里面的一些干草很柔软,两人也奔波了一两个小时了,此时也好休息一下,大帅和马唱都摘下枪来,看看里面的子弹,子弹已经不多了,他们相互看了一眼,意思是更不能在无谓的地方开枪浪费子弹了。
其实,大帅和马唱如果在这个时候脱离战斗也是非常好的一次机会。但是,大帅为了将这几个潜在的危险份子除掉,自然也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从上次夜战之后,大帅深深地明白,最大的安全,便是把敌方打垮,最好打得对方没有战斗力。还要把他们的背后指挥者打怕。
而唐莎莎无论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完成组织交代的任务,她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脱离战场。失去一根手指头,对一个冷血杀手来说,并不算什么。她只是用一方手绢把左手包扎一下。好在伤的是左手,她的右手打枪比左手更精准。
唐莎莎带着新到的四个杀手,风风火火的向大帅进入的村子追来。
在不明真相的路人看来,这些人更像是一帮在夜间玩耍的孩童。没有人能够想象,在这太平盛世,还有一帮不怕死的人,他们这么急急忙忙的窜来窜去,其实是要去进行生死决斗。
唐莎莎在靠近大帅和马唱藏身的仓库前停了下来。
作为超级杀手,她的感官,比经过训练的警犬还厉害,唐莎莎没有看到大帅和马唱仓库,却一下子就感觉到,这两个家伙就在里面。
唐莎莎知道这两个人手里都有枪,所以她先看看库房结构,看看哪儿可以向外射击子弹,她选了一个子弹打不出来的角度。
几个身穿黑衣、戴着面罩的男人杀手也向这边跑了过来。他们都坚决按照唐莎莎的意图行事,否则,胡子男就是他们的下场。
即使处在仓库里面,大帅也已经感应到了一种凛凛杀气。现在,对唐莎莎这人身上释放出来的残酷气息,大帅已经非常熟悉。
大帅启动透视能力,想看看外面的情况,然而,很意外地,石头他都能看透半尺,这墙体却看不透!
大帅只能从大铁门那儿看看,然而目光穿过大铁门,只能看到一个角度,从这外角度上看,外面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
仓库基本是密封的,所以里面的光线极暗,打手势,马唱看不到,大帅却能看到马唱,只见这个太极姑娘,一脸的坚毅,一脸的自信,一脸的豪气,大帅心中便更加喜欢马唱了。
大帅要和马唱沟通一下,告诉马唱外面的情况,便伸出右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了“沉住气”三个字。
马唱看不到大帅哥,却能感觉到大帅哥的手上,全是坚强的温暖,坚强的自信,马唱心里更加自信了,她紧紧地握了下大帅哥的手,以示明白大帅的意思,并用这个动作告诉大帅哥,她什么也不怕,她相信今天会取得胜利。
此时大帅已经明白,虽然自己这一方人少,但是靠他和马唱两个人的战力,已经让唐莎莎来不敢小看自己这一方。
外面什么也没有,说明所以唐莎莎此时肯定非常地小心。再说她又被自己化掉了一根中指,就是她的意志再坚强,她也会有些怕了。
这场战斗,关系到大帅在燕京的地位,所以他必须要打胜这场战斗才行,不过要取得胜利,也是必须要进行艰苦战斗的。。。。。。。
章节 第254章 大帅和马唱成了浴火金刚
不过,大帅也以为,唐莎莎这么快地带人追到这个小村庄,而且一下子把自己定位在这一片地域,说明她也有着超人的感知能力。
而且明摆着,无论大帅和唐莎莎他们在哪儿进行博杀,唐莎莎的同党都能借助快速的反应赶来支援。而在这一点上,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还不具备,就是有一些保安力量,大帅也不想轻易调动他们。
大帅还知道,冷血杀手,往往都是非常自负的人,唐莎莎今天一定认为他们这次是志在必得了,所以会全力以赴进行捕杀。
大帅的脑海里现在思考一个问题:背影集团几次三番地谋害和追杀自己,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刚刚出道的学生,自己当真在他们眼中如此重要?
大帅不知道这种被一个庞大的暗势力看重是不是应该庆幸。但有一点大帅想明白了,自己已经注定成为燕京的风头人物了。
大帅刚才用手在马唱的手心里划字给马唱暗示的时候,还顺便在她的手上摸了一下马唱的枪。马唱的枪紧紧地握在手里,这让大帅稍稍放心了。
大帅细听外面,外面毫无动静。
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
大帅知道,这帮杀手再怎么厉害,也不过就是杀手,他们不过是执行者,包括汪和玲在内,实际上都是执行者,而背影才是对自己有预谋的布局者。
此刻大帅还不太知道汪和玲的底细,而对背影已经相当了解了,因为对背影作了详细调查,不过对汪和玲,大帅也没的轻视,这个女人的特殊身份实在是太让人敏感了。
此刻,马唱虽然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却绷紧了警惕之弦。马唱也接受过系统的军训,也曾经和一个兵哥教练学过打枪。然而过去马唱对枪不怎么看重,而现在,在她进入一场特殊的战斗之后,她才知道枪是很重要的,然而集团不给保镖配枪,就是配了枪,平时也是不允许佩戴在身上的,更不是可以轻易使用的。
今天,马唱对这种黑乎乎的枪很是喜欢。大帅送给她的这把来复枪很漂亮。这让马唱像爱那辆大帅哥送给她的车一样爱不释手。她想,平时要是有这种枪能够时刻带在身边该多么好。
想到枪,马唱就联想到了自己心爱的那部车子,那车的性能太好了,于是马唱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和大帅哥离开那片森林时太匆忙了,自己和大帅哥离开之后,那辆车会不会被杀手们破坏掉……马唱此刻竟然还惦记着她的爱车。
黑暗中,马唱把枪从怀中往身体的上部拿,直到枪管贴到了自己的脸。当冰凉的枪管贴在她的娇嫩的脸蛋上之后,她觉得这枪管贴脸的感觉真好,马唱禁不住地长嘘了一口气。
原来,进入激烈的战场之后,枪是一种最大的精神寄托,怪不得有人说枪是战士的命根子。
然而大帅此刻想的不是枪,而是外面那些人在准备干什么。大帅明明感受到了唐莎莎和几个杀手的气息,可他们却迟迟没有动静。
当一帮杀手把你包围起来,却不进行什么动作,这种精神压迫还是很大的。尽管大帅心里不怕他们,但他们这种沉默也让他精神上微微紧张。这是难免的一种自然的心理反应。
于是,大帅又一次启动透视能力,目光穿过仓库的墙壁,向外面看去,然而外面黑乎乎的环境之中,还是不见一个人。
真是怪了,大帅明明感觉到了他们的冷然气息,却为何不见一人?
突然!
大帅刚刚收回透视能力,就似乎听到外面发出一年怪怪的声音―――“呼!”
这是什么声音?
还没等大帅再次启动透视能力,大帅就感受到了一种极大的热量,像一阵风一样和仓库内部卷了过来。
原来,唐莎莎带人把大帅和马唱所在的仓库包围起来之后,她并没有立刻采取过激行动,因为通过几番交手,她已经知道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要是贸然闯进去,很难抓到刘大帅不说,极有可能还会受到他的怪异左手的伤害。
于是,唐莎莎悄声向一个杀手问道:“那个东西,你们带来吗?”
唐莎莎怕仓库里面的刘大帅听到,所以她问得很含蓄,被问的这个杀手却一下就听明白了,因为此刻有着特种语言环境,这个杀手便知道唐莎莎问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哦,没有啊,它在车里!”这个杀手道。
“快去取!越快越好!”唐莎莎命令道。
经过严格训练的这个杀手动作是极快的,快步如飞,赶紧去取“那个东西”。
在那个杀手去取“那个东西”之际,唐莎莎一挥手,便和留在原地的三个杀手隐蔽起来。
这便是造成刚才片刻沉默的原因。
大约五六分钟吧,那个杀手就把“那个东西”取来了,他一手提着,交给唐莎莎,唐莎莎握在手里,掂了掂,嘴角露出一丝寒笑。
“那个东西”,是一个世界上最现代的微型火焰喷射器。普通的单兵作战火焰喷射器,比较笨重,不光火焰喷射管很重,而且身后还要背个大大的燃料筒,而唐莎莎手里握的这个微型火焰喷射器,只有普通火焰喷射器十分之一大小,火焰喷射管只有微冲那么大,且不用附加燃料筒,火焰喷射管下面一个类似冲锋枪子弹匣的装置里,装有最现代的特种燃料,别看这种火焰喷射器这么小,可它喷出的火焰,比普通火焰喷射器喷出的火焰,温度高三倍。
“哼哼,刘大帅,你小子不是左手会放火吗,一报还一报,我也来和你玩玩火!”唐莎莎心里默念着,一个飞身就站到离仓库二十米远的地方,双手*作微型火焰喷射器,一条紫红色的火龙,“呼”地一声飞向仓库,刹时间就把仓库烧成个火房子。
这种世界上最新高科技产品燃料造成的高温,迅速穿透仓库的墙壁,引燃仓库的门窗,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里,就把仓库内部的温度提高到百度以上,而且还有火舌、浓烟,这要是一般人,是无法存活了,立刻就成了烤鸭了。
马唱就差点葬身在这火海里。
马唱一身好功夫,然而毕竟是肉身凡胎,而此时身处一个被火焰封死大门的仓库之中,就是有再好的功夫也施展不出来,一刹那间马唱便觉得一阵窒息。
关键时刻,大帅救了自己的保镖!
大帅也是个凡人,但是他拥有腕上乾坤之后,自由进出桃源,身体多次经受时间扭曲激变,加之他用过一朵极寒花,饮用过妖蝎子酒、九龙汤,吃了一枚温度高达900度的火岩果,特别是兔仙给了他五百年功力,这一切,使得大帅这个凡人的身体,可在特殊情况下完成自保应激而不受损害。
就在高温火焰喷射进来的一瞬间里,大帅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体迅速膨胀,感觉像是穿上了一层特别厚的衣服一般。
确实,马唱看到,大帅哥的身体周围,此刻突然放出紫红色的光芒,马唱吓了一跳,她还以为是大帅哥被火焰烧着了。
“大帅哥……”在极度难受之下,马唱绝望地叫了一声。
“马唱……”大帅赶紧应了一声。
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其实就是他身上的能量在自发地释放。这紫红色的光芒好生了得,唐莎莎喷射进来的化学之光,虽然比普通火焰厉害许多倍,但在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面前,却是无能为力。火焰喷射器的火舌,遇到这紫红色的光芒之后,竟然不可思议地像是遇到威力极大的灭火材料一样,火舌转眼消失了一大截子,这样就在大帅身体周围,形成了一道屏障。
大帅自己感到了这个变异,便明白是自己身上的能量在发挥作用,心中一阵释然。但是,他马上想到了马唱,马唱身上可是没有这种能量的保护。
紧急之下,大帅也来不及细细思量,只是凭着保护马唱的本能,一下子把马唱拽到自己的怀里,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地护住马唱。
你说怪不,大帅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可以抵消掉火焰喷射器的火舌,却一点也伤害不到马唱。原来兔仙给他的五百年功力,那不是一般的功力,是一个修炼了三千年而得道的仙子的功力,这种功力,可受潜意识支配,此刻大帅虽然没有明确的想法,但是他的潜意识里,却是保护自己的保镖马唱,在这种潜意识的作用下,那紫红色的光芒非但不会伤害到马唱,相反,倒把马唱也保护和隔离起来了。
平时马唱是大帅的保镖,到了这种非常关头,大帅倒成了马唱的保护者了。
马唱紧紧地靠在大帅的怀里,感觉和刚才大不一样。刚才,那火焰烤得她窒息,而此刻,她竟然再也感觉不到一点高温,只是觉得大帅哥的怀抱里很温暖。
“大帅哥果然是个大能人,他又一次保护了我!”马唱心里想道。
而此刻大帅想的是,虽然身上的紫红色的光芒把自己和马唱保护起来了,但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再大的能量,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永远发挥作用的,能量也有疲劳的时候。所以大帅借着火光观察仓库,想寻找除了大门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出路。
外面,唐莎莎还在得意地*纵着火焰喷射器,发狠地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射邪火。作为一个冷血杀手来说,深深知道不下杀手则罢,一旦下手,就要下死手,否则,让对方缓过劲来,主动权便会再次失去。
“喷!喷!喷!我喷!喷!喷!……”唐莎莎的手里,仿佛把持着一条火龙,她的杏眼圆睁,一下死盯着仓库!连续不断地发狠地向仓库里喷火。
而旁边的那四个杀手,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新任老大如此地恶毒和厉害,简直像个女恶魔一样,四人都自叹不如。
唐莎莎一边向仓库内连续不断地喷火,一边仄起耳朵听着,她要亲耳听到里面的惨叫声,这惨叫声由小到大,直到消失,到那里她再住手,然后她再进去看一眼烧成黑肉团的两人,报自己那失去一根玉指之仇。
仓库里面,大帅看了半天,发现这个仓库,除了一个被火焰封死的大铁门之外,再无其他出口,连个窗户也没有,而且,四面墙壁,竟然都是石头和水泥垒成的,看上去极其结实,心中便感叹,自己的农民兄弟,干活就是实诚,盖的这仓库,比二战时的碉堡还结实。
大帅还没有兔仙那样的本事,还不能钻地,只有打房顶的主意,然后大帅伸手摸了一下房顶之后,心中凉了半截,那房顶竟然也是厚厚的水泥做成的。我的农民兄弟啊,你这个仓库存放什么宝贝啊,竟然弄成个水泥筒子。
尽管大帅身上有了保护层,却也能感受到,仓库内的热量越来越大了,这个地方显然不能再呆下去了,要是那个女杀星再整个什么爆炸物进来,岂不麻烦?
急中生智。
大帅忽然有了主意,不过,这是一个进行极大冒险的主意。
“马唱,闭上眼睛,抱紧我,我不让你挣开眼睛,你一定不要挣开。”大帅急切地道。
“嗯。”马唱知道大帅哥要采取行动了,便两条胳膊一伸,紧紧地抱住了大帅哥的腰。把脸部紧紧地伏在了大帅哥的怀里。
马唱心道:“我这算什么保镖啊,简直成了大帅哥的累赘了。”
马唱心中又道:“不过,大帅哥,早晚我会在你的身上尽到我一个保镖的责任的!”
马唱这倒是实话,女儿有功用不上,只是未到可用时。
唐莎莎正越来越起劲地往仓库里喷火,突然觉得不大对劲了。
天啊,那是什么!
唐莎莎突然看到,在她喷出的火焰中,竟然走出一个人来!这么高温的火焰里,竟然活生生地走出一个人来?
经历了这种艰险,还怕不成功吗?
章节 第255章 密林里,马唱持枪劫车
今天有事出去,本章节提前上传。而且,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这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哦,是那个女的抱住男的。
难道这两个人要在我唐莎莎面前玩自杀?而且是成双成对地自杀?
不对呀,就是玩自杀,在这么高温度的火焰之中,他们怎么没有烧成黑肉团?嗯,别说黑肉团了,按理说应该是烧成黑灰了。
然而那两个紧紧地抱在一起的人,就这么一步一步地从蓝色的火焰里走来!
我勒个去!唐莎莎心下一狠,把火焰喷射器的开关一抠到底,火焰更加迅猛,发出呼呼地烈叫,更加迅猛地向前喷射,这看上去,有点像特大号的电焊枪,喷出大约十米多长的火舌。
然而,诡异的是,这么激烈的火焰,竟然在那个刘大帅的身前,被生生“吃”掉了一大截子。
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功能?
由于大帅有特殊能量,在他面前形成一个大约两米的真空带,所以,他和马唱没有受到伤害,只是身体感觉到一股很大的热量,而他们手中的枪,也没有被烧坏。
大帅看到了唐莎莎,看到了她正在像个疯狂的魔女一样手持喷火器玩喷火。
大帅愤怒至极。这个狠心的女杀手,简直是像把我化成灰啊。
大帅两手端起了冲锋枪,快速地来了一个点射。
然而,枪里射出的子弹,竟然瞬间被火焰喷射器里喷出的火焰生生化掉了!
可见,这世界上最新高科技产品火焰喷射器里喷出的火焰是多么高的温度!
“呀―――仓库着火了!”
这时候,村民们已经发现这个仓库着火了,一个个从家门里涌出来,大呼小叫着,提前水,拿着铁锨、三齿、扫帚等农具,纷纷赶来灭火。
“快撤!”唐莎莎一见涌来这么多的村民,立刻命令道。
倒不是她怕村民们,而是不想给自己惹一身麻烦。村民们要是张扬出去,是谁在这里拿个火焰喷射器玩喷火,肯定会惊动了警方。
唐莎莎下达命令之后,立刻关掉喷火器,带着四人消失在黑暗中。
火焰一停,大帅立刻感到了一阵轻松,大帅扭头看到一大片赶来的村民们,也不想让村民们看到自己,便也带着马唱消失在黑暗中。
自然,大帅也不想给自己惹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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