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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俏佳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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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林葳蕤
林小曼重生了。
而且是重生到了一位即将被退婚的女人身上。
此时,婚还没退,原主遭遇的那些不公正还没发生。
攥拳:她的命运她做主。
标签:温馨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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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倒霉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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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曼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她出生的十年前——八六年的春节过后。
让她觉得悲催的是,她竟然重生到了她曾经听说过的一位老干部——年轻时候同村的邻居,外加前几个月刚刚订婚的未婚妻身上。
这位前世她就曾听说过的某市处级实权局长,据说一辈子兢兢业业,刚正不阿,帮助了好多人好多上不起学的贫困孩子和家庭,抓了好多罪犯,让她生活的那个城市成为全省唯一的一个连续几年犯罪记录最低,治安最好的城市。为城市招商引资提供了非常好的招商环境,多次被市、省里表彰。
可临退体之前家里却出了大事,因为他的妻子买凶杀人,杀的人正是她丈夫的前未婚妻,自己倒霉重生到的这个女人的女儿。
说起这位老干部,在当地流传的一句话:“老子英雄儿孬种”,老百姓私下里调侃都说这话说的是就是他。
他那儿子,学习学习不好,工作也没什么大的能力,用他的话说属于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那伙的。更是被他妈妈惯的不像话,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他儿子从初中开始处对象,典型的花花公子,处的对象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排了。这么个花花公子,却在他年近三十的时候,看上了一个农村姑娘,收心与其谈恋爱并且非她不娶。
老局长的爱人一辈子强势惯了,哪怕再疼儿子,可对于儿子的婚事寄予厚望的她,也不能容忍儿子要娶一个村姑大学生。
母子二人因为这事吵了无数次。
她想尽办法想拆散二人,却一次次失败。更是在无意中得知,这个女人的母亲,正是让她耿耿于怀了一辈子的,自己丈夫的前未婚妻。
因为退婚,害得前未婚妻被人嘲笑差点自杀这事,老局长一直心怀愧疚,曾经几次找到前未婚妻,想帮她生活的好一点,都被她拒绝了。
可这事,被她妻子知道后,深深恨上了那个可怜的女人。
知道儿子迷上的还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她心里的恨一下子爆发出来,觉得这就是那个女人的阴谋,想要报复她当年抢了她的亲事……
她买凶杀人这事被查出后,他儿子伤心之下远走国外,而老局长以前曾经退婚另娶一事也暴了出来,他的口碑和名声立刻崩掉了,骂声一片。
哪怕大家都知道他另娶之事是因为报恩也没有人理解。就连当时林小曼听说后也觉得不可能:“就因为报恩?不可能吧,不是说那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门路吗?”
大家都认为他是为了更好的前途才舍弃农村的未婚妻娶了城里的妻子。
直到后来来家里串门的一个叔叔,和这位老局长是莫逆之交,年轻时一起共过生死的那种。
林小曼听叔叔说了好多他的事,他妻子不仅买凶杀人,还查出她背着他敛财,多年前就包养情人。出事之前她把自己的钱都给了她的情人,而情人前一年已经在国外买了房子并且出国定居,说是她本来也是要等他退休之后,身上再也榨不出一滴油时就与他离婚。
要不是买凶的事查出来,又暴露了她包养情人这事,他还傻傻的以为二人只是感情不好。
“我们所有老战友都很为他惋惜,”因为他年轻时战功赫赫,在部队本来是前途无量,但他的那个媳妇在家作闹,还去部队闹,就是嫌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太辛苦,想让他转业到地方上去。
后来他心力交瘁,终于听从媳妇的心愿转业回了地方,当了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从普通警察做到副局长,从副局长做到局长,他本来有很多次升职的机会,却因为家庭原因没能成功。
而他那个媳妇从年轻时就不是省油的灯,蛮不讲理,又懒又馋,二人经常打架,也闹过几次离婚,可最后都不了了之。
就因为这个女人的哥哥,曾经在战场上救了他一命因此失去了双腿,后来因为抑郁而自杀。
为了报恩退了原本定的亲,娶了恩人的女儿,任凭她作闹,哪怕没有感情也容忍多年,却落得这么个结果。
多么大的狗血啊!
林小曼指指自己,我这就重生成了那个老局长的前未婚妻?那个倒霉的被退婚的女人?被他媳妇买凶杀人那姑娘的亲妈?
“他这个人重情重义,非常有能力。如果留在部队,不只这点成就。可也就因为太重情重义,才落到今天这种地步。”这位叔叔显然对他的事非常痛心,“如果当初他不退亲,也就不会有这种事了。说来说去,这都是命!”
林小曼觉得这不是命,而是他自己找的。
报恩有多种方式,退亲另娶本就是对原来未婚妻的不义,而又对这位贪心懒作的妻子一再纵容,才会纵容出她敢伸手到他的工作中的贪心和敢杀人的嚣张与妄为。
本来就是眼瞎心盲……
那位叔叔叹息着说:“可能因为感情不好,所以二人一直以来很少交流。我去过他家,有一次他喝醉酒跟我说,自打他转业回来,他们就是分房睡的,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分居。”
年轻一代的林小曼对此不能理解,“感情不好就离婚呗,这样不是双方都痛苦?”
“他妻子不肯离婚。而他答应过他的救命恩人,要一辈子照顾她的。”
所以把对方照顾进了监狱?自己则落得一身骂名?
林小曼对此嗤之以鼻。
叔叔说她:“你们年轻人不懂……”
不懂什么?
不懂他们为什么死守承诺?不懂他为什么抛弃未婚妻?不懂他为什么纵容他妻子还不肯离婚?
林小曼觉得,没有他一步步的纵容,就不会发生后面一系列的事。
说到底是他娶了人家又没有对人家好。
不过当时她就觉得这是别人家的生活,和她没有关系。
可谁想到生活中本来就不乏狗血,竟然狗血的把她弄来和他做了未婚夫妻。
想想自己成为一个因为这种原因被人退婚在村子里指指点点生活不下去,最后被逼远走他乡的女人,她心里跟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这又不是古代,搞什么嘛,还要来个“救命之恩,无以相报,大男人只得以身相许”的戏码之类的,最让人看不起了……
☆、第二章 只能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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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怕被退婚,她又不是原主,可她不想被窝囊的退婚。
要退婚,也是那个男人承认是自己的错误。
凭什么啊?
做错事的又不是她!
他退了婚拍拍屁股走了,结果把不能承受的后果给了这个无辜的女孩。
原主是个刚烈又有些一根筋的姑娘,初闻被退婚的当天夜里她就差点上吊死掉,幸好被她妈妈救了下来,后来被流言蜚语逼的受不了,全家商量过后,搬到几百里外她舅舅家所在的地方……
这些都是那位叔叔说的,所以这老干部才觉得对不起她,在知道她婚姻不幸后才想去帮助她。
她又不是原主,这样的男人她也不稀罕,可被人这样窝囊的退婚逼到在这里呆不下去,她却是不愿意的。
林小曼呆坐在炕上,长长的叹息一声。
她不知道这个男人具体是什么时候来退婚的,但傻坐在家里被动的等着,可不是她的风格。
可她总不能主动找上门去说“我要和你退婚”的话吧?
原因呢?理由呢?她又不能说,“你过些日子可能会和我退婚,所以我先和你退婚”之类的话。
人家还不得当她是精神病啊?
要真是精神病,那样倒能把婚退了,可她的名声也完了,这和原主的前世有何区别?
这可不是无理由出轨都能理直气壮的年代。
她要真敢那样做,那吐沫星子还不得把她给淹了,关于她的“某些不得不说的真相”那不得满天飞啊!
她想了半天,觉得她要主动出击才行,最起码不能让那个男人痛快的把婚退了。
要退也是她退。
她要给原主出出气,让自己置身于困境之中,那是那个傻原主,可不是她。
她一个新时代九零后的优秀女孩,还能拿不下一个当兵的?
看看,她多伟大,她可是决定牺牲自我一下下,拯救一个好军人,不让他落到悲催的境地,好保住他一世英明。
拿下他,让他看清那个女人的真面目,然后……
嘿嘿嘿……林小曼阴险的笑了笑,然后嘛,当然是一脚踹了他。
爱哪凉快哪凉快去吧!
敢退婚?敢让她背着流言蜚语差点自杀?
此时林小曼已经彻底把自己代入进去了。
她就是原主,原主就是……哦,原主可能不想再过一世不幸的生活,已经投胎去了。
看看,都是这个男人做的孽!
这样的人,也不配那身军装,被他媳妇作下来落得个身败名裂真是太正确了。
可就是我这样的好人,才会想要解救你……
林小曼胡思乱想了一会,开始努力回想:他到底是哪年受的伤啊?
原谅她上学的时候历史学的不好,她出生后经济发展的太快,大家都变得浮躁,她的脑子里除了各种技能就是关于挣钱,仅有的关于这年代的认知都是从网络小说上看来的。
“也不知道靠谱不靠谱……”她低声嘀咕着,“好像是八八年还是八、九年?”
她只知道个大概,具体的她还真不知道他在是哪?因为什么的伤?
要是那样,还有两年的时间,让他在这两年爱上自己是件很容易的事……可万一他要跟自己结婚,那这婚是结还是不结啊?
林小曼又开始纠结了。
她是不想退婚,可这是有前提的。要真把自己搭进去,也非她所愿啊,关键是这样没有担当的男人她也不想嫁啊!
算了算了,她觉得把头发想掉了也没用,没见着人想也白想。
这件事先缓缓吧!
林小曼这个遇事想不明白就不去想的老毛病又犯了。
现在更重要的,是她要从农村走出去才行。
这地方的人一点没有人情味,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要不是他们的嘲笑,原主上一世能想不开去自杀?能被逼得全家背井离乡搬走?能婚姻不幸一直耿耿于怀?
还有那男人他家里人,也不是什么好饼。
都是一个村的,就这么让他轻易退了婚,她被村民非议的时候也不出来帮着说几句话,能是什么好人?
别的她不知道,可她听那位叔叔说过,老干部可没少帮几个弟弟,同时又对他们拘的很紧,不让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利,他被免职后名声坏了,他几个弟弟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
她坐在炕上正琢磨呢,一个四十多岁的黑瘦女人端着一个碗口边破了好几块瓷的粗瓷二号碗,碗里放着两个鸡蛋,从外屋地走进来,“曼啊,还烧不?妈上你奶家借了两个鸡蛋,给你煮煮补补身子。”
林小曼从原主留下的记忆里知道,这个奶奶也不是省油的灯。不喜欢她爸她妈这个儿子和媳妇,连带着她和她哥也不受待见。
因为啥啊?
就因为这个儿子是她不得意的,是几个儿子中最穷最没能耐的。
林小曼家是真穷。
吃个鸡蛋都得去借,你就想想吧,这得穷到什么地步。
按理说,这么穷的人家,姑娘不太好找婆家。
可林小曼能订婚给非常有前途的军人,一来是因为她长得好看,二来就是因为她是初中毕业。
有文化。
对,别看林小曼出生农村,家里还穷得叮当响,可林家父母惯孩子,愣是让爱读书的女儿读完初中,反倒是不爱读书的儿子跟村里大部分人一样,只读了个小学就回家务农了。
这也是林小曼母女,连同她那个爹不受奶奶待见的一个原因。
“姑娘迟早是别人家的,谁家像你们那么傻啊,把那钱大把的花她一个丫头片子身上。”这是奶奶的原话,原主记得清楚,轮到林小曼也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自打她跟那人订婚,奶奶对她们家明显态度好起来。
要搁以前,别说生病了想借两个鸡蛋,就是要饿死了,他奶奶也不会施舍一粒粮食给他们家的。
那句“穷在闹市无人问”,在他们林家可是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好多了。鸡蛋留着你和我爸吃吧!”虽然前世是个娇养的女孩,但架不住她能干懂事啊,所以这话说的很自然。
她已经想开了,穿越小说不是常说:既来之,则安之嘛。
她不安也不行啊,她睡了一觉就到了三十几年前,可来到这睡了好几晚了,也没睡回去。而且估计以后的日子也不可能再睡回去,她也只能“安”了。
☆、第三章 想娶村花的哥哥
“我和你爸好好的吃这个做什么。两个蛋,你今天吃一个,那个留着给你明天吃。”
两个最普通不过的鸡蛋,饱含了林家父母对女儿浓浓的爱意。
林小曼想到自己的父母,眼眶有些发红,这辈子她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希望他们不要太悲伤,能一世幸福安康!希望弟弟能好好孝顺他们!
“咋了姑娘?还哪不好受?”林母一看姑娘这样,心疼了,忙过去放下碗,伸手去摸她的额头,“这也不烧了啊?你还哪难受?跟妈说说。”
心痛!
可我难受还不能说……林小曼虽然是九五后姑娘,但良好的家庭教养让她并不娇气,相反还很能看。“我没事。”她果断转移话题,“妈,我哥呢?”
林小曼的哥哥林大魁,一米七的身高,在这年代也不算高但也不矮。
只是他长的跟名字很不相配,一点不魁梧,相反很瘦,再加上个头不太高,长得又黑,黑不溜秋扔煤堆里都找不着,很不显眼的一个人。
和他妹妹林小曼一点不像一个爹妈生出来的。
林小曼一米六五的个头,长的漂亮,皮肤白晳,又有文化,在村里姑娘中间那是鹤立鸡群。
要不然也不能订给同村最有前途的军官当媳妇不是?!
林大魁比林小曼大两岁,今年二十岁了。
在村子里,这个年纪的男人都已经结婚了,有的都抱上孩子了,可林家因为穷,一直没有给儿子说上媳妇。
不过,那是以前,自打年前她和那人订了亲,上门来说合的媒人多了起来。
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什么心态?
原本被人挑剔的,现在倒是可以挑别人了。
林家夫妻两个年前给儿子选了一门亲事,是邻村的一个长相平平,家里也很穷却很能干的姑娘。
只不过姑娘家爹妈有些贪,彩礼要的多了些,张口就要六百块钱彩礼钱,林家要有这么多钱,儿子早娶回媳妇了,还轮得着她?
林大魁一听就嘟囔说不给,其实他是没看好,那姑娘他认识,和他同岁,就因为家里穷想把姑娘卖个好价钱……不是,是想把姑娘多留几年好给家里干活,所以才拖到这个年纪没有嫁人。
正好彩礼谈不拢,这事就拉倒了。
他自己看好了一姑娘,是本村西头的,跟林家沾着亲带着点故,是大魁大姑夫的表妹家的姑娘,今年十八跟他妹同岁,长得很俊俏,那双眼睛像带钩子一样,看人一眼能把人魂给勾走。
大魁喜欢人家有一年多了,可人家看不上他,他长的一般,可家里太穷,长得又黑,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之前人家家里也想着把她嫁给那连长的。
房玉玲和林小曼相比,比林小曼多了几分亲和,爱笑爱说爱闹,更受村里的小伙子们的喜欢。
那些闲得蛋疼的男人曾在私底下暗搓搓的评比村花,最后林小曼惜败,因为她太高傲,瞅人的时候好像瞧不起别人一样。
林小曼猜测,她被退婚以后被村民落井下石,可能与她平时对村民的态度有关。
穷得要尿血的人家,有啥好高傲的?又突然结了一门好亲,肯定让人羡慕嫉妒恨啊,结果这门亲又被退掉了,那不成了村民的笑柄还等啥呢!
和那些小伙子一样,林大魁也觉得房玉玲比自己妹妹漂亮,她每回看自己时都笑的那么甜,哪像自家妹妹成天板着个脸,好像谁欠她的似的。
本来,当初人家选媳妇就是从房玉玲和林小曼两人中间选的,结果林小曼那未来的永远没有未来的婆婆,觉得房玉玲文化水平太低了,只有小学一年级,有些配不上她已经当了连长的儿子。
还有,就是嫌弃房玉玲太招人了。
将来她儿子可是不能在家,这么招人,那要是守不住给他儿子戴了有颜色的帽子可咋整?
房玉玲落选连长未婚妻(咋听着像选妃似的呢),不知道抽了什么疯,来找了林大魁好几次。
林大魁现在听到房玉玲的声音,那腿就软的走不动道。“这声音太好听了,真甜,哪像咱家小曼,像谁欠了她钱似的,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
林小曼回忆起这一幕,就对这个“精虫上脑”的哥哥鄙视的不得了。
可是那姑娘和林大魁出去了好几次就是不表态,被他问急了就说家里不同意,他又拿不出彩礼钱,要是真跟了他还得土里刨食一辈子。
林大魁急坏了,可他又没什么能耐,急得一晚上嘴角就起了个大泡。
还以为这事要完,可峰回路转,前几天房玉玲提出,要是他能去城里当个工人,那她家里肯定会同意她嫁给他。
林大魁一听就傻眼了。
还是那句话,他要有那本事,还能等到现在没搂上媳妇抱上孩子?
可希望虽然渺茫,但未必没有啊!林大魁这几天就转着磨磨琢磨怎么能进城当工人这事呢!
林母听到姑娘问,叹了口气说道:“你哥魔怔了,一心想进城。那城里是那么好进的?这不,又跑到亮子家去了。”
她知道亮子,是他们家前趟房的邻居,和他哥从小就玩得好。不过,亮子自己也是农民,找他有啥用?
看小曼一脸迷糊,林母给她解释道:“亮子大姑家的表哥的表哥,在县里陶瓷厂当工人。”
林小曼听的牙都疼。
这亲戚拐弯拐的可真是。
她仔细回想了下房玉玲那姑娘,漂亮的像朵花似的,要说能干也挺能干的,农村姑娘哪怕再娇养该会的都得会,要不将来嫁进婆家怕被人家嫌弃。
“我哥真看好玉玲了?”都是一个村的,二人又一个年纪,小时候也在一起玩过,她对房玉玲也很熟悉。
不过那姑娘早早辍学不念了,而林小曼学习好,小学毕业读初中,要不是家里实在供不起,她其实还可以接着念高中的。她念书越多,就和村子里般大般的孩子接触越少,当然心气也就越高,所以和以前的朋友、小姐妹的,来往都少了许多。
☆、第四章 包子父母
说白了就是原主心高气傲看不上村子里的那些人了。
“唉!可不是咋的。要说玉玲那孩子是真漂亮,也聪明会来事儿。可咱家没钱,她家里肯定不能同意。她家条件比咱家好不了多少,她还有俩弟弟等着娶媳妇呢!”
林家一家子都是厚道人,也没什么坏心眼,看人都看人家的长处好处。
所以林小曼那暂时的婆婆的担忧,在林母眼里那是不存在的。
当然,在几十年后回来的林小曼眼里,爱美爱说笑,走到哪也不能算毛病啊!
对于她哥没看好的女人,和她哥喜欢的房玉玲之间,林小曼当然觉得,还是得她哥自己喜欢才行。
“妈你也别犯愁,不是说只要咱家能拿出八百块钱就行吗?”
林母听她这口气,更愁了,“你这孩子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这挣钱多难啊。别说八百,咱们家现在就连五十块都拿不出……算了,不说这个了,妈慢慢先给他看着别的姑娘,等玉玲家里给她订了亲,你哥就死心了。”
林小曼记忆里这个哥哥对她还是挺不错的。
他喜欢房玉玲,人家对他也有点意思,那她就帮着这个哥哥想想办法把人娶回来好了。
至于说这姑娘家提的条件,林小曼没放在心上。
这年代都穷,姑娘养这么大,还不准人家提些条件?
不是等会,刚才她说什么?五十块钱家里都没有?
“不对呀?”林小曼狐疑地看着她妈,“我订亲的时候,他们家不是给了二百块钱的彩礼钱吗?”
对滴!
她那个会算计想得多的未来婆婆,在她和房玉玲之间比来比去,一个要二百一个要八百,人家当然选择二百块钱又看着安全还有文化的她了呀!
林母脸色有些难看,还有些觉得对不起姑娘的不好意思,唉声叹气道:“这不是你爸前年摔断了腿看病还欠你二叔三叔他们钱吗?你订亲之后的第二天,他们就来家里要,不给就不走……”
她有些不敢抬头看自家姑娘,声音越来越小,“你爸那人你还不知道他啊,拉不下脸来,长了一脸磨不开的肉,这不,那钱就还你俩叔了。”
实际上是怕闹大了传出去让亲家知道了没脸。
林小曼努力调出订亲那些日子的记忆来,她订亲的时候,那个连长正在军校学习,根本没有回家。
怪不得说退亲就退亲,感情这是桩包办婚姻啊!感情从一开始人家就没把她放在眼里啊!
不对,现在重点不是这个。
“那啥,我记得,我爸摔断腿不是因为给我二叔家盖房子上梁才摔断的吗?他们家不应该给掏医药费吗?”她记忆里隐隐约约有印象,但不知道是不是换了芯子,反正最近这一年半年的印象还挺深,可再远的就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林母张了张嘴,最后叹了口气,无奈地道:“给啥给啊,人家还嫌你爸在人家上梁的好日子摔断腿是给人家添晦气呢!”
所以说,帮了忙把腿摔断,医药费还得自己承担?还得听人家埋怨的怪话?
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妻俩哟!
怪不得女儿被退亲什么话都没有,只能灰溜溜的带着儿女远迁他乡。
林小曼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过了好一会,林母端了碗正想去煮鸡蛋,林小曼开口了,“妈,我想进城去看看。”只有进城才有机会挣到钱。她对这年代不太熟悉,能做啥营生也不了解,所以想去看一看。
林母有些惊讶的回头,“进城?你进城干啥去?”
“我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干的,我觉得要有机会,让我哥进城务工也不错。总比种地挣得多吧!”穷则思变,不改变就要永远受穷。
“不行。”林母二话不说就拒绝了,“你婆婆说了,要找人帮你找个小学代课老师的工作,你去找啥机会找啊!再说了,你城里谁也不认识,就要招人的话人家也不能招你们啊?”
林母根本没意识到,她不是要找工作,而是要找挣钱的生意。
林小曼有些惊讶,“代课老师?”这可是原主不知道的事。
林母有些得意,“可不,要不说你公公婆婆都是敞亮人。当初你奶奶他们还说闲话,不满意人家只给了二百块钱的彩礼,嫌给少了。幸亏我没听他们的,咱们家又不是卖姑娘。看看,现在怎么样?那工作你婆婆要是给你办下来了,你一辈子都不用愁了,不比给那些钱强!”
林小曼沉默。
等到结婚以后,随军到部队上,人家给安排工作,以她的学历当个小学代课老师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也就这对老实巴交的父母觉得这家是厚道人。
不要她有一句话说得对,那要六百和八百彩礼钱的,在当时真的有卖姑娘的嫌疑。
可给二百,却也有些少了。
林小曼不觉自己是先入为主,对自己那未婚夫一家喜欢不起来,反正听到这家人做得事,她丝毫没感到幸运和荣幸。
“离小学开学还有大半个月呢,我先进城看看再说。”原主就是个倔强的姑娘,林小曼现在使出性子,她那对老实的包子父母对此丝毫没有办法。
林母中午饭的时候和老实巴交的男人说起来,林父用她以前上学写作业的本子卷了根烟,抽了一半才说:“那就让她去一趟吧!让大魁跟着,出不了什么事啊!”
“不是怕她出事,是怕亲家知道了不愿意。”林母低声道:“那边可说了,就是看她老实不爱出门才聘的她,这要是……”
男人又抽了两口说:“她是不爱出门,可也不能一次门都不出吧!再说,小曼这倔劲上来,谁能管得了她?她要去你就让她去。那挣钱是那么容易的?她看过了也就死心了。”
林母嘟囔,“可去一趟要不少钱呢。”
“去县里,早上坐车,下午就回来了,再烙几张饼给她们带着,用不了多少钱。”林父抽完最后一口,“她好像还是小时候去过县里,让她去吧,以后嫁了人,想出去也不自由了。”
☆、第五章 真能拽词
林大魁听说要他陪妹妹去县里,嘀咕着:“上那干啥?有啥好看的啊?”不过说归说,该去还是得去。
“那个,妈,”大魁搓了搓手,一副讨好的模样,“我想给玉玲买个纱巾。就是小曼订亲时人家给的那个,你多给我点钱呗?”
那条粉色的四方形纱巾,村子里有条件稍微好点的,给自家媳妇买了一条带着,吸引着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哪有钱啊,再说了,她又没说要嫁给你,你疯了给她买这个?”林母有些不乐意了,觉得儿子最近迷上房玉玲变得有些不懂事了。
林大魁忍不住道:“我给她买个纱巾,她肯定很高兴。说不定一高兴就答应了呢。”
林小曼听了觉得这个哥哥有些头脑简单。
五块钱的纱巾和八百块钱,人家傻了才会被你收买。
林小曼进屋翻出被无数姑娘追捧的粉色纱巾,往他怀里一塞,“这个给你了。”
林大魁慌得乍着手,不敢用手去碰纱巾,生怕自己粗糙的手把纱巾给刮出丝,嘴里急道:“你干啥呀?妈你看小曼——”
他还以为因为他要给玉玲买纱巾妹妹不愿意了呢。
林母更是一把将纱巾抽了出来,朝她背后就是轻轻的一巴掌,“你这孩子!这可是你婆婆给你的,你给了你哥怎么跟你婆家交待?”
他们家要退亲都没说声交待呢,不过一个纱巾有什么好了不起?
林小曼淡淡道:“我不喜欢这个。正好给我哥送人。”
林家众人都很惊讶,“之前你不是还可喜欢了吗?怎么就突然不稀罕了?”
那是因为换了个芯子啊!
林大魁试探着问:“小曼,你真不要了?你要真不要我可真给玉玲送去了?”
林母在儿子背上也拍了一下,这下可比打在姑娘身上的重多了,“送什么送?你妹逗你玩呢。”
“真不要了。你送吧。不过我劝你最好是咱们从城里回来你再送。”林小曼好心劝他:“要是知道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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