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席少霸宠:闪婚萌妻不准逃-第2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负一个小孩子,你们的良心上也过的去伐?”
小白很少见到这样蛮不讲理的人,差点都被气笑了。
“你女儿坐在地上是因为她跑步的时候没看人,撞到了我朋友,我朋友肚子现在还被撞的很痛,你女儿就是因为惯力作用坐在了地上而已。”
“什么惯力作用不惯力作用的?你别跟我瞎扯!”
这个小女孩的母亲一看就是很不讲理的人。
她一直指着小白跟阿妙,说是她们欺负了自己女儿,还要叫她们赔钱,而那个小女孩也一直在哇哇的哭。
小白想让那个小女孩自己说清楚事情始末,可那个小女孩却一直在哭,根本不理她。
小白无语极了。
如果不是眼前这个中年女人穿的衣服还算可以,她真的以为这两个人是在碰瓷的。
而因为她们几个人在争执,四周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两个女学生在旁边看着阿妙跟小白,好像隐隐的认出了她们。
“咦,我怎么觉得这两个人很眼熟?”
“是啊,你不说我也不知道,看着的确很眼熟,该不会是什么明星吧?”
小白皱起眉头,阿妙的肚子被撞的那一下力度真心不小,小白一抬头,见她脸都白了。
摄影师小哥哥用力地点头。
小白觉得这样的父母真的很让人可怜。
这简直是在变相的毁坏一个孩子的人生!
阿妙这么一说,小白突然茅塞顿开,赶紧走过去找那两个小哥哥。
一开始,那个小女生的母亲还一副你在推卸责任的模样,根本不相信小白的话,但是等她看完了视频之后,她突然脸色就变了。
“算了算了,原来就这么一件小事。好了,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宝贝,我们走吧,今天这次就当作自认倒霉,小心下心一次,别再遇到这么晦气的事了。”
她们生了孩子,却没有进行教导的义务,既然如此,还不如不生。
小白凉凉的道:“真相你也都看到了,现在,你还要说这些都是我们的责任吗?”
“阿妙姐,你没事吧?”
阿妙摇了摇头:“我还好。赶紧把这个女孩子的事情给处理清楚吧,你看,四周围观了太多人了。”
小白压着嗓音问她。
“这是刚刚发生事情的所有始末,你自己好好看看,到底是我们不小心把你女儿推到了,还是是你女儿猛地撞了上来,自己没站稳摔倒的。如果这个你不相信,你还可以去调商场的监控,反正这件事跟我们没关系,这个锅,别想乱甩别人!”
她仰着头,感觉终于能扬眉吐气了。
那个女孩的母亲看完之后脸色的确不太好,但她非但没道歉,反而还一副也不过就是这么点小事的口吻,根本没有要道歉的意思。
小白感觉这事一时半会都说不清楚了,阿妙提醒她:“不是还有摄影师在我们后面吗?他刚刚应该把那一幕拍下来了吧?”
“哦,是这样啊!原来是我搞错了啊!”
小白松了一口气,把dv机拿过来,直接走到那个女孩母亲跟前。
小白冷冷的看着面前的女人,现在很多孩子嚣张跋扈,得理不让人的坏习惯,根本不是自己养成的,而是都是从自己父母身上学来的。
“刚刚你们又拍到这个女孩子扑过来的始末吗?”


 第七百四十章:嫩模的绯闻男友

小白跟阿妙两个人瞪大了眼睛,真的没想到那个女人会这么教育自己的孩子。
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在旁边都看不下去了,拦住那个要走的女人,道:“喂,大婶,这件事本来就是你女儿的错,你作为她的母亲不赔礼道歉,刚刚说的那些话是什么鬼?你就这样教导自己的孩子吗?简直是在误人子弟啊!”
“就是啊。”
旁边围观的人群也一个个都长着眼睛,她们看得懂是非黑白,也都觉得那个小女孩的母亲过分了。
每个人都指着那个女人,在讨论她的过错。
如果阿妙或者小白是那个女孩的母亲,现在肯定已经满脸羞愧不知道该怎么见人了,可一个人的心理素质一旦强大到一个地步,那就绝对非常人可比。
“喂喂喂,你们还想怎样啊?我的女儿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难道你们还想逼着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给你们道歉吗?”
“没说要你女儿给我们道歉,但最起码你作为她的母亲,也应该给我们道个歉吧?你看我朋友的肚子刚刚那一下被她撞的多厉害?如果我朋友是个孕妇,你女儿现在可能都变成了杀人凶手你知道吗?”
小白脾气急的时候,说话就变得很冲。
那个女人也不是一个省油的主,一听小白这么说,当即就开喷了。
“哎哟哎哟,你们这么大的人现在跟一个小孩子在计较?你们可真搞笑啊!你说我女儿把你朋友肚子弄痛了,可我女儿的头难道就不疼吗?你们毕竟这么大的人了,我女儿皮娇肉嫩的,怎么能跟你们比啊?”
小白从来没遇到过这么不讲理的人,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阿妙赶紧把她拉住。
这样的人,她之前也遇到过。
跟这样的人是说不通的。
因为她们的世界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世界,她们把自己还有自己的子女当成了主宰,所有人都应该为她们妥协。
撞到这样的人,是她们的晦气。
“好了,小白,别跟她们再理论了。跟这样的人,你就算说一万遍都说不通!”
阿妙拉住小白的手,想带她去结账,而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也认不了,他们刚刚在小白跟这个女人理论的时候就在暗中拍摄了,准备等节目播出来的时候把这个画面插进去,让所有人都看看这个女人无耻的一面。
但那个女人的眼睛很尖。
她见小白跟阿妙走了,而刚刚那两个摄影师手里拿着一个小dv,脸唰的一下就变了。
她扑过去,想把那两个摄影师手里的dv抢过来。
“喂,你干嘛?!”
“你们还问我干嘛?刚刚你们在干嘛呢?是不是在录我的象?我告诉你们,未经他人允许,是不能轻易录像的,你这样是在侵犯我的肖像权!”
女人梗着脖子,说的话特别大声,好像自己非常有理。
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也火了。
dv是公司的,也算是他们吃饭的家伙,哪是别人想拿就拿的啊?
四个人,一下子就僵持住了。
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围观的人群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把阿妙小白她们全都带到了商场的休息室。
摄影师小哥哥把自己录下来的视频给警察看。
警察看完,便指着那个胡搅蛮缠的女人道:“这件事就是你女儿有错在先,你不教育竟然还护着她?呵呵,我真是头一次遇到你这样的奇葩母亲。”
“我女儿这么小,有什么错难道不应该被原谅吗?她们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跟我女儿计较?”
“什么叫人家故意跟你女儿计较?一开始你看人家有要跟你女儿计较的意思吗?是你自己这个做母亲的不知道如何教导自己孩子,惹恼了人家,还要抢人家东西!好了,现在你该给人家道个歉,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那个女人不情愿的看了阿妙跟小白一眼,很不愿意的样子。
警察压低声音跟喊似得道:“还不快点?我们派出所事情每天都很忙,没工夫天天来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自己主动点,别给我们找麻烦!”
那个女人属于软的其硬的怕的人。
她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她道歉的时候那很敷衍的态度,但阿妙跟小白也不想跟这样的人计较了。
因为她的思维跟世界观都跟她们不一样。
跟这样的人无论你说再大,她都是听不进去的。更何况,小白好像赶晚上的飞机。
她就没理那个女人了,跟警察道了谢,便跟阿妙还有那两个摄影师小哥哥离开准备返家了。
“哇,真的从没见过那么奇葩的人,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在这个世界上,象她那样的人还有很多,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恶心人的事情?全都是这种人搞出来的。”
“刚刚我们两个在旁边看的都气死了。”
阿妙跟小白在回去的路上,还在讨论刚刚的事情。
身后的两个摄影师小哥哥提起来也是气哄哄的。
“她竟然还要来抢我们的摄影机?真的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啊!”
“哈哈,没事!好在你们的摄影机都没问题,如果万一被她弄坏了,就狠狠地讹她一笔!让她知道,长着一张嘴然后到处乱说话乱喷人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
小白笑呵呵的跟她们开玩笑,阿妙朝她比了一个牛掰的手势。
到了小白家,阿妙帮小白又收拾了下行李,两个人说了会话,阿妙便准备走了。
这时,两个摄影师小哥哥又赶紧扛起机器,拍摄阿妙跟小白分别的片段。
因为是要拍出阿妙跟小白好朋友的感情,所以在分别的时候,小白还特有综艺感跟阿妙来了一个爱的抱抱。
阿妙之前也拍过综艺节目,虽然对这些东西挺抵触的,觉得很不真实,但是拍电视的东西就是这样。
你不能展现那些太过普通的东西,所以自然而然表演出来的时候就变得夸张了。
“好了,那我先走了!等你到了之后给我打个电话记得报平安!”
“好哒,没问题阿妙姐!”
小白朝阿妙比了一个ok的手势,阿妙关上门,离开了小白家。
阿妙本来是打算跟席瑞麟一起出国留学深造的。
可当时赶上沈越泽车祸出事,所以后来阿妙只好暂时放弃了留学的打算。
国外的教学一旦开课,便是一学期。
一学期有三个月,不能中途插班,所以,就算现在阿妙想去美国上课,也要等三个月之后。
于是,阿妙每天在家闲着无聊,就想找点事情做,但除了唱歌,阿妙实在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兴趣爱好。
阿妙抱着韩峻尘送自己的小猫,每天窝在床上发呆看书看电视。
这样的日子一连过了几天,突然阿妙在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图片,黑色的标题硕大刺眼——
三线嫩模胡莎莎疑与人热恋,对象为星媒集团老总沈越泽。
新闻上贴出的照片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在逛街的图片。
阿妙看那个男人的背影,的确很像是沈越泽。
阿妙又想到当时沈越泽对自己的态度,阿妙越看越生气,直接把手机扔到一边。
萌萌刚刚醒过来,听到动静,摇着尾巴,晃晃悠悠的跑到阿妙身边。
阿妙看了一眼萌萌,心都化了。
她把小家伙抱起来,眼睛里跟盛了水一样,波光潋滟。
“萌萌,你说,那个叫做沈越泽的家伙是不是很讨厌?他当时说的那些话,那么伤人,我现在却还在想着他的腿有没有好,身上的伤还会不会痛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很天真啊?”
“喵呜~”
萌萌已经三个月了。
它总是爱黏在阿妙的身上。
阿妙把小家伙抱在怀里,小家伙一直喵喵的小声叫。
“你在说什么?你是不是在跟我说以后都别理那个家伙了?嗯!我觉得萌萌说的对,像沈越泽那样的人,我们以后都不要理了!就算韩峻尘说他之前做的那些都不是故意的又怎么样?你看看他现在的态度,那么差那么拽,难道我跟他分手之后,就不能再找到更好的了吗?”
阿妙还是挺清楚自己的优点跟缺点的。
先不说她的家世背景,自己的身段还有脸盘走出去,绝对是引人注目的那种。
自己没有什么太让人反感的地方,所以想找到一个好男人,不会是什么难事。
“萌萌,既然他都能重新找个女人,那我们也应该放下过去那些事情。我也要谈恋爱!学会接受新的感情,这样,我才能忘掉那个让我难过的讨厌家伙。”
阿妙看着自己手腕上的手镯,这个粉色的手镯,是沈越泽当年送给自己的。
阿妙一直没有摘下来过,就连洗澡的时候都没有。
可现在,她想摘下来了。
既然已经过去了,那她就不能再恋恋不舍。
做人,要学会往前看。
阿妙把怀里的小猫放下来,想把手镯摘下来,但是她突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用力,手上的镯子就跟黏在她手上了一样,不管她用多大的力气,也摘不下来。


 第七百四十一章:摘不下来的手镯

阿妙一下子就懵逼了。
“咦,怎么会这样?!”
阿妙试了好几种方法,又是用肥皂水泡,又是借助工具的。
后来她连钳子都想拿出来了,但最后,阿妙还是没舍得。
毕竟她只是想把这个镯子取下来,而不是想把它弄坏。
阿妙想了想,就先开车去了附近最近的一个珠宝店。
“老板,我这个镯子摘不下来了,可能是长时间呆着开关坏了吧?你帮我看一下。”
阿妙已经带了最起码十年以上了。
她想会不会就是因为她长时间佩戴,导致开关出现了问题,没办法把东西取下来。
店老板研究了一下,然后对阿妙摇头:“不行啊!席小姐,你这个虽然有一段时间了,可开关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啊!”
店老板说完之后,也觉得很奇怪。
“不过我饰品店这么多年了,还从没遇到过这样奇怪的饰品,既然戴的上去,却取不下来?席小姐,这个手镯一定跟你很多年了吧?哈哈,我看它是跟你有感情了,不愿意下来了!”
店老板随口开了一句玩笑,阿妙也没当真,她苦笑了一声:“算了,我再自己想办法吧。”
阿妙从饰品店出来,又去问了两家。
结果给出的答案都是一样。
阿妙觉得这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她垂着头,失魂落魄的从另外一家珠宝店正打算离开,突然旁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冲了过来:
“等下!这位小姐,你能不能让我看一下你手上的镯子?”
“啊,你说我吗?”
阿妙指了指自己,然后见那个老人激动的点头。
“是啊!”
阿妙哦了一声,没所谓的把手伸过去,那个老人认真的看起来,非常仔细,像是在研究一样,阿妙见他的眼睛都快贴到镯子上了,很想好心的问他一句需要不需要放大镜。
可老人这时却突然激动的叫了起来:“研究了这么多年,原来真的有凤灵镯的存在!看来我之前的那些研究都没白费,我没有再胡思乱想!这么多年了,我终于看到凤灵镯实物了!”
老人特激动,眼睛跟黏在镯子上了一样,但一直在喊。
阿妙都听懵逼了。
“等等,老人家,什么是凤灵镯啊?你说的是我手上的镯子吗?”
“是啊!你难道不知道这个是凤灵镯吗?!”
老人用很惊讶的眼神看着阿妙。
阿妙摇摇头。
“这是当初我朋友从一个小商贩手里买下来送给我的。当时也不是很贵,才十几块吧。”
“什么,小商贩?十几块?!”
老人听了,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凤灵国公主非常珍爱的藏品,当时凤灵国被一场大雪吞没,后来关于那个国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不见了,很多寻宝人都想找到属于那个国家的东西,哪怕是一点点都好!这是非常珍贵的文物啊!”
“……老伯伯,你别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什么凤灵国,我怎么都从来没听说过哇?”
老人见阿妙不相信自己,他伸手在自己口袋摸啊摸,然后掏出一个小本子给阿妙看。
考古学教授,杨一本。
阿妙把名片拿过去,接在手里翻看了一下。
“您还是考古学校的副校长?”
“呵呵,是啊,我接触考古已经有三十年了,所以,刚刚打你手上的镯子一看,就觉得这镯子不同凡响。你看,凤灵镯的手镯内侧有她们国家专门的雕纹,这个镯子里的纹路,非常符合,所以,我敢断定,这就是凤灵镯!”
老人越说越激动,指着那个镯子,眼睛好像都会发光一样。
阿妙低头也看了一眼,倒没什么太大的起伏情绪。
不管这镯子是不是古董,它值多少钱,她都不在意。
阿妙晃了晃手上的镯子:“你想要这个什么凤灵的手镯吗?”
“姑娘,你愿意卖给我们?”
“不是卖,是赠送给你们。但前提是……这个镯子,你们得帮我取下来。”
阿妙耸了耸肩,说的非常随意,那个教授一下子有点不确定了。
“你真的要送给我们?”
“是啊!这个镯子我不想要了,如果我放在家里丢掉也是浪费,既然你们要研究,那就当我为国家的考古事业做份贡献好了。”之
阿妙想过了,既然决心要忘掉一切,那就不能恋恋不舍。
老教授高兴坏了。
阿妙把手伸出去,老教授想把镯子取下来,可等他准备取手镯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不太对劲。
“咦,怎么取不下来?”
老教授尝试了几次,最后都不行。
他不解的看向阿妙,阿妙见老教授也是一副蒙圈的样子,顿时感觉这个镯子拿下来是没希望的了。
“这个镯子我带了大概有十年了,但是我一直没有把它取下来过,今天想把它拿下来,可发现这个镯子就跟长我手上一样。所以,现在您也看到了,不是我不愿意把镯子给您,而是这个镯子,它自己不愿意下来。”
杨一本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阿妙。
因为他刚刚也看了开关,这个镯子的开关是好的,也就是说,它应该是可以取下来的,可现在,却不能把它从阿妙的手上拿下来……
这种怪事,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怎么会这样?”
“我也不知道啊!”
阿妙摊了摊手,也很无奈啊!
老教授看了看阿妙手上的镯子,又看了看她,索性道:“这样吧,姑娘,你给我留一个电话。我回去跟我的学生研究研究,兴许还有办法。”
“好吧。”
阿妙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帮杨一本存进去,然后她就开车回家了。
这个镯子阿妙试了很多次,既然拿不掉,那她索性就放弃了。
阿妙后来回家,晚上睡觉却还在做梦。
之前梦里总会出现一只狸猫,可这一天晚上的梦却跟以往的都不太一样。
阿妙的梦里,没有再出现那只狸猫,而她好像化成了空气,站在一栋房子外,看到里面有一对男女还有一个小孩子,她们看起来似乎是很温馨的一个家庭,可突然一队人马冲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杀人。
整个庭院血流成河,本来被女人抱在怀里的孩子也死了。
而就在这时,那个女人突然发狂,一席长长的黑发突然变红,赤发烈焰,手里猛地多出两把泛着紫光的长剑,直勾勾的捅向对面男人的心脏。
而就在这时,突然一大片樱花雨下,一个女人姿态妖娆,笑容勾人的出现。
她拿着一把花色的雨扇,指着赤发烈焰的女人。
阿妙根本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只是看到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
那个站在赤发烈焰女人旁边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父亲,他后来不知道是听到对面的女人说了什么,突然发怒,扬起手里的长刀,猛地挥向那女人,那个女人站在原地,见男人提刀朝自己冲来,却没有任何害怕的意思。
就在电光火石的刹那,突然那个女人猛地一个后空翻,躲开了男人手中的长刀,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
四周噼里啪啦的,全都是雷电的声音。
梦境就到这里,戛然而止。
阿妙醒过来的时候,有一秒觉得自己甚至还在那个场景里。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晚上都在做梦。
而每一天的梦有时候都是一样的,可有时候,又不太一样。
阿妙觉得自己可能是心里想的事情太多了,所以导致晚上都睡不好觉。
她想着,从今天晚上开始,她就去跑步。
回来的时候洗个澡,然后累累的睡觉,这样肯定不会再做什么奇奇怪怪的梦了。
“妈!”
阿妙从房间出来,乐多雅跟席御臣今天都没去公司。
乐多雅正坐在沙发上插画,席御臣在旁边看,阿妙抱着萌萌哒哒哒的系着拖鞋下来。
“妈~这是什么花啊?看着挺漂亮,还挺少见的!”
阿妙一到客厅,就把花瓶里紫色的小花吸引住了视线。
乐多雅笑了笑回答:“这是紫荆花。平时都是生长在高山树林上,昨天你阿布叔叔刚刚爬山回来,见那边有人在卖,特地带了一些回来。”
“咦,这就是紫荆花?还真挺好看的!”
阿妙不太喜欢仿若牡丹的张扬,就喜欢梅花山茶花啊这种小巧秀丽的。
阿妙低下头嗅了嗅,还挺香的。
她转头问乐多雅:“那阿布叔叔呢?我已经有段时间没见他了,昨天他带东西过来,怎么也没见到他人哇?”
“这不是今天一大早又被你爸派去处理公司上的事情了吗?”
乐多雅指了指身旁坐着一言不发的男人。
席御臣被点名了,脸一沉,故意装的自己很委屈的模样道:“我今天不让他去公司,那我怎么留下来陪你?我已经一周没休息了,今天公司正好也没什么需要我主持的事情,我辛辛苦苦争取机会留下来陪我老婆大人,难道老婆大人不高兴么?”
“诶呀,你别这样说!你这样说的搞的我是古代那些祸国殃民的妖精,祸水红颜一样!耽误君王上朝,我可不背这锅啊!”


 第七百四十二章:考古教授杨一本

虽然乐多雅跟席御臣现在已经是快五十岁的人了,可两个人还跟二十多岁新婚时一样,斗嘴玩笑,扮可怜装萌,一点都不觉得唐突或者是不舒服。
阿妙早都习惯自家父母秀恩爱撒狗粮了。
她捂着眼睛,赶紧先逃离客厅沙发。
“好了好了,我带萌萌出门溜达溜达,给你们腾地方!接下来,不管你们说什么做什么,我都听不到!”
阿妙一边说,一边往外跑。
外面的阳光很好,现在还不到夏季,春风徐徐,撩拨着人的鼻尖,让人感觉很舒服。
阿妙把怀里闹腾的小家伙放到门口的草坪上。
席家的门口有一个大院子跟喷泉,萌萌不喜欢去喷泉那个地方,因为它知道那边有水,所以一直躲喷泉远远的,只在草坪上蹦达。
阿妙就蹲在旁边,时不时的逗下小家伙,喊它一声,就看到萌萌屁颠屁颠的跑回来,整个猫身子都黏在了草坪上似得,一直蹭啊蹭。
阿妙见状,赶紧把相机开起来给她抓拍了两张。
“嘿,这是我写的第几回~看鸟儿成双成对飞,这次又写给哪位……”
铃声突然响起,阿妙低头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哪位?”
“席小姐,你好,你还记得我么?”
电话内传出苍老的男声,但这声音阿妙听到,隐隐的觉得有些熟悉。
“前几天我们还在珠宝店遇到过,当时我自我介绍过,我是考古系的教授,我姓杨。”
杨一本。
阿妙被一提醒,就想起来了。
“杨教授,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萌萌还在阿妙的脚边蹭来蹭去,根本没有理会阿妙手中的电话。
她把小家伙抱起来,放到膝盖上,小家伙就软绵绵的朝她叫。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你不是说你的手镯摘不下来吗?我回去跟我的学生研究了一下,发现了一些事情,我想,应该跟你说一下。席小姐,你现在有时间吗?不如我们见面聊。”
“唔,我现在倒是有时间啊。”
阿妙刚开始接到杨一本的电话还觉得挺奇怪的。
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打电话给自己,但他说是跟手镯有关,阿妙好像就能理解了。
“那这样吧,在贵友商场一层的星巴克,我们在那见面吧。”
“好。”
“席小姐!”
阿妙到星巴克的时候,杨教授已经到了。
他一看到阿妙就立刻站了起来,他身旁还坐了一个年轻的男生,一看自己老师站起来,他也立刻跟着起立。
“席小姐,这是我的学生,也是研究凤灵国历史的,叫做汤明。”
“嗯,你好。”
阿妙笑了笑,没有伸手。
汤明是想跟她握手的,可见阿妙没有那个意思,顿时有点尴尬,掩饰的把手收了回来。
“杨教授,你在电话里跟我说关于镯子有事情要跟我讲?”
阿妙对考古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她会过来,也单纯的是因为手上的镯子而已。
杨一本点点头,道:“我回去之后就又重新调查了了一遍凤灵镯跟凤灵国的资料,发现,这个镯子其实并不属于凤灵国,它是由帝都王朝来的。”
“帝都王朝?”
这些都是阿妙从未听过的朝代称呼,她觉得很新奇。
杨一本见她好像挺有兴趣的样子,就继续解释:“帝都王朝跟凤灵国一样,并不被记载在教科书上的历史上。至于原因,现在也没人能说的清楚,但当年的帝都王朝很大,相当于我们现在一半国家的领土,领导着四周无数个小国,凤灵国本来也是受它领导的其中之一,可后来,帝都王朝爆发内乱,当朝的两位王爷皇甫峻皇甫则分别效忠皇朝的两位皇子,战火一触即发,整个帝都王朝都陷入了杀戮之中,后来,凤灵国见机发动战乱,说是要平息军火,解决内乱,却利用当时最好的时机,一举灭了帝都王朝,取而代之。”
“这些历史,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算是一段野史,但的确是真实存在在我们国家中过的。你可以看看我带来的这些资料。”
阿妙本来以为自己对考古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她随手翻看了几下杨一本带来的资料,阿妙突然觉得,这些过去古代的历史,也挺有意思的。
很多东西,都是她闻所未闻的。
每一段都跟个小故事一样。
只不过……
“你在电话里说说不定有办法解开这镯子,那,你是不是从这些历史中找到了打开它的方法?”
“不不不,我找席小姐你过来,其实是有另外一件事要跟你说。这个镯子……”
杨一本突然变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我们根据资料调查,席小姐你手上的这个镯子,虽然是凤灵国公主的陪葬之物,但这个东西本不属于凤灵国公主,这是帝都王朝当时王爷皇甫则的妻子,黎妙的东西。”
汤明在旁边一直没说话,但杨一本说到这里,他就突然很激动,好像自己知道很多东西,现在终于有机会讲出来,有用武之地一样高兴。
“关于那个黎妙有许多传闻,但是历史上也没有正确的记载。可是根据历史上零零碎碎的描述,那个王妃黎妙可能不是人,而是一只妖精。这个手镯本是她的东西,后来,却流落到凤灵国公主的手里。”
妖精?
在现代社会听到这个词,而且还被人用这样郑重其事的表情说出来,阿妙真的是忍不禁的挑了挑眉毛。
汤明见阿妙似乎不太相信,继续道:“在来的时候,教授一直嘱咐我,让我不要说太多关于这个镯子的事情,因为他怕你听到会吓到。但是我觉得,既然这个镯子现在戴在你身上,你就应该有权利知道这些事情!”
汤明是一个典型的热血青年,讲话做事都有点不经大脑。
阿妙看了看杨一本,见杨一本也是一副很沉重的模样,阿妙却并不害怕或者是好奇。
她现在生长在二十一世纪,什么妖魔鬼怪,这些都是小说或者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东西,阿妙真不会太轻易地相信。
汤明看了看四周,神秘兮兮的道:“关于这个镯子有一个传说,当年皇甫则的王妃黎妙刚刚生下第一胎,结果帝都王朝就爆发战乱,凤灵国趁势攻入,当时,凤灵国公主很喜欢皇甫则,想要让他入赘,可皇甫则不肯,于是凤灵国公主就暗中妒忌起他的妻子黎妙。在知道黎妙是一只妖精之后,凤灵国公主特地请了当时最厉害的一位驱妖师。黎妙被重创,自己跟皇甫则刚刚出生的孩子也在战乱中死去。黎妙当场发疯。因为当时黎妙手上的镯子是她的贴身之物,而凤灵国公主却很喜欢,她便把黎妙手上的镯子派人抢了下来,黎妙将自己所有的怨念都化为诅咒,封印在了那个镯子里面。而皇甫则见自己妻子如此痛苦,自己的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