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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名门世家(凌波)-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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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会,饺子好了,两人又坐在小餐桌上吃了起来。
  “那男孩是做什么的?”杨阳首先开口了。
  “银行的,同事介绍的,人还不错,我有他的照片,你看看”说着便放下筷子拿出手机递给杨阳。
  “挺好的,靠谱的话就好好处下去,顺便改改你的大小姐脾气,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包容你的”杨阳把手机重新递给郝思嘉。
  有一个星期过去了,杨阳刚忙完今天单位的一个项目企划,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怎么了丫头?上班还打电话?”是郝思嘉打来的。
  “我今天请了半天假,你忙吗?不忙的话来帮我看看婚纱吧”
  “婚纱?这么快?”杨阳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是马上恢复正常。
  “是啊,我姨也说我岁数不小了,合适的话就嫁了。现在不都流行闪婚吗?他对我也挺好的。”
  “好吧,我刚忙完,你在哪?”问道地址之后杨阳便和领导打了个招呼离开了公司。
  刚踏进婚纱店一眼就认出了郝思嘉,她穿了一件低胸的白纱。
  “好看吗?”郝思嘉有些羞涩的问着。
  “挺好看的啊,你都看好了还让我来干嘛”
  “我让你来试试男装的,你的体型跟他差不多,他今天有例会。抽不开身”
  当杨阳也换了衣服之后和郝思嘉站在一起照着镜子,这时婚纱店的店长从外面进来了,看到两人在照镜子就过来看了看。
  “两位这一身真的好配啊。小姐你真有眼光,衣服挑的好,老公挑的更好”到底是店长,嘴巴不是一般的甜。
  杨阳脸一红说道“我是她哥哥。来帮他老公试下衣服”
  这下弄的店长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陪着笑然后借故离开了。
  “来咱们照张相呗~”没等杨阳说什么,郝思嘉就拿出手机对着镜子开始拍了。
  “等等,我再换一身别的试试”郝思嘉又冲回了试衣间,但换好衣服出来后杨阳却不见了,旁边的服务员说杨阳刚才接了一个电话,说是公司有急事,先走了。
  郝思嘉听到这气鼓鼓的说道“这个家伙,连招呼都不打一个。”
  一个月后。郝思嘉告诉杨阳她要出嫁了,杨阳也为她高兴。不停的说“终于解脱了啊,不用给你做饭了”,然后杨阳开始给朋友打电话,想借一身正装,他不是没有,而是觉得这种大事应该穿的更像样子些。
  “你的衣服我给你准备好了”说完便跑回自己房间拿出一套西服,杨阳拿起来一看
  “这不是上次我试的的那件吗?”
  “是啊,就知道你没别像样的衣服,我也没时间陪你去买,所以就这件了啊,还有一件事告诉你,我结婚当天你得跟我一起”
  “废话,我肯定到啊”杨阳觉得这就是废话。
  “哎呀,不是那个意思,你陪我一起从教堂中间走过去,搀着我,然后把我交给新郎”
  “这活不是得你的伴娘们做的吗?”杨阳感到有些摸不到头脑。
  “那一群胖子,我才不让她们出来了”
  就这样,两天后的婚礼上,杨阳穿着那件郝思嘉挑的礼服一步步陪着她在朋友祝福下走过了教堂走廊,当把新娘的手放在新郎手里时,杨阳这一刻真心替郝思嘉感到幸福开心。
  两个月后的一天,这天下着小雨,气温微凉。
  一个男人拿着一本日记,慢慢的看着。
  天气:晴
  虽然今天是晴天,但是对于我的世界来说是黑暗的,当我吃了一片杨阳的维生素片之后感觉天旋地转。休息了好一会就过来劲。然后我去了医院,当医生用难以置信的表情问我怎么吃这种药,我说这不是我的,然后医生才告诉我那是什么,那是强效止痛药,这种药有依赖性,医院只给癌症晚期的病人开这种药。
  我听完之后感觉天塌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的医院,然后我疯了一样跑回家,开始翻他的东西,终于让我找到了更让我心碎的东西,杨阳的诊断报告,他已经晚期了。
  今天我哭了好久,他怎么劝我我都没说,我不想说,我真的不想说。
  天气:多云
  我决定为他做些什么,我想嫁给他,但是我知道如果我说出来只会让我们更难受,与其那样,我还不如什么都不说,还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陪他开开心心的过好剩下的日子。
  晚上吃饭时候我问他有什么愿望,他居然反过来问我上面愿望,我能有什么愿望!我差点说:我只想嫁给你啊!然后我说我想和我心爱的男人在教堂办一场婚礼。
  结果他说希望我尽快找个男人嫁了。好,如果这就是他的愿望,那我就做到。
  天气:晴
  杨阳,我看到今天你也来到国贸大厦了,我看到你远远的看着我在和别人吃披萨。你难道没有发现当你转身离开之后,没走多远就扶着墙壁,我知道你很疼,我马上就站了起来,衣服还把桌子上的红茶打碎了。
  然后我也离开了餐厅,跟在你的后面走着,我听到你的哭声,我看着你捂着嘴,我看着你不停擦眼泪的背影,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多想冲上去抱着你,说这一切都是假的,我只是为了你的愿望。但是我忍住了,我不想在这仅有的几天里你更加难受。
  天气:阴
  今天我和杨阳拍了一张婚纱照,虽然只是手机拍的,但是已经足够了。
  天气:小雨
  杨阳,今天和你一起走过教堂,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看过很多书,他们说最幸福的婚礼是心爱的两人走过教堂。我做到了,我今天很幸福。
  天气:晴
  你走了,今天在你的葬礼上我没有哭,我一滴眼泪都没有留下,因为我知道我们很快就要再见面了,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哭,你说我眼睛肿的时候很丑。
  天气:暴雨
  我都收拾好了,杨阳,我化了你最喜欢的淡妆,我穿了那件我们的婚纱照上的那件婚纱,我来了,等我。
  男人合上了日记并且和一个坛子一起放在了一个架子上,和另坛子放在一起,那个坛子上写着“杨阳”。两个坛子中间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婚纱照。

  ☆、第一百八十九章 该结束了

四月一号 天气 晴
  我的婚纱就快要完成了,我的头疼也越发频繁,但是相比之下更让我难受的是你每天你喝醉后的晚归,每次我听到你卫生间传来的呕吐声都让我难受的让我窒息。
  你不要这么折磨自己了好吗?我一直有听你的话,我有按时吃饭,我没有再淋雨,我只是在你的隔壁而已,只要你不再每天喝酒喝到醉,那我也不会再把自己灌醉。我求你了,我求你不要再这样好吗?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我真的受不了。
  你知道吗?昨天晚上你很晚才回来,你醉的甚至让你分不清方向,你拿着钥匙在我的门锁上开了半天,而就在门后的我早已经泣不成声。
  你知道吗?我的手都已经放在门内的插销上了,但是我依然没有勇气打开这扇门,直到楼上的大妈被你的骂声吵醒,下楼告诉你这不是你家,你才打开自己房门走了进去。
  你知道吗?就在昨晚我跟自己做了一个约定,只要你再敲一次我的房门,我就会打开,告诉你一切,不管你怎么责怪我,我都能接受,我会陪在你身边直到我生命结束,直到我不能再爱你了。
  今天你又喝多了,但是今天你不是一个人回来了,一个女人搀扶着你打开房门,那个女人我见过,就在你公司,那个为了得到你可以自杀的女人。你不会知道那时我心里是多么的难受,如果不是因为我的消失你不会每天喝那么多酒。不会醉成这样。
  可能你不相信,我看到那个女人小心翼翼的扶你进门时我只是生气了一会,因为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会这么快就移情别恋的人。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我甚至有一些欣慰,因为你总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的。
  相比你重新认识别的女孩,我觉得她更适合你,至少她愿意为你付出生命,可能我都没有这个勇气,她对你的爱并不少于我。我相信你和她在一起后,她会把你照顾的很好,你要学会珍惜。学会接受新的人。
  看来今天晚上你不需要我的陪伴了,至少之前我是这么想的,但是不大会我就听到了你房间内传出的玻璃碎的声音,我赶忙来到那堵墙前。把耳朵紧紧的贴在上面仔细听着。很快又传来一个声音,这次我听的很清楚,是碗砸在地上破碎的声音,你到底怎么了?
  然后我听到了女人哭的声音和你的咆哮,接着我听到了你房门打开的声音,我又来到屋门口,透过猫眼看着发生的一切,看着摇摇晃晃的你把她推到门外然后狠狠的关上门。看着你对她喊着让她走,看着她在你关门后瘫坐在你门外。看着她疯狂的捶打你的门,看着她绝望的哭泣。杨哲,你不要这样对她好吗?她只是一个想得到你爱的女人。
  人类的语言真的很神奇,“我爱你”和“对不起”都是由三个字组成,而前者可以让人幸福一世,后者则让人生不如死。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得到你的爱却无法去承受,而同样爱你的一个女人却被你撵到门外,你应该接受她的。
  我知道现在你还爱着我,但是我却不能享受你对我的爱了,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永远的离开你了,而你也会逐渐忘记我不是吗?毕竟生活还得继续,如果可以,请接受她,我不会怨恨你的,真的,我不会的,知道有人可以替我照顾你,那么我就可以离开的更安心。
  我不相信什么找个天使替我来爱你这些鬼话,如果真的有天使,那么为什么要让我这样呢?所以这个世界没有天使,只有笑着看我哭的魔鬼。
  重新回到我的小屋子,看着已经快完成的婚纱,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坐在它对面,想象着我穿上它的样子,想象着你拉着我的手一起走过教堂,想象着我们把手放在圣经上对上帝发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想象着我们一起说着i do,我愿意。
  然后我们会在自己的房子内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会把漂亮的婚纱照挂满整个屋子,我会每天给你做最好吃的东西,我会在你休息时候陪你一起去海边,我知道你喜欢那里的日出,然后我们会有一个可爱漂亮的孩子,我会给她买漂亮的衣服,看着她一点点学会走路。
  一阵猛烈的疼痛感打断了我的想象画面,头又开始痛了,痛得我扔下了酒杯趴在地面上,疼的我眼泪直流,但是让我流眼泪的痛不是脑子里的肿瘤,而是我的心。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科技已经这么发达了却治不好一个人的病。
  好半天我才重新站起,来到客厅中吃了两片药,当我重新听到你的门打开的声音后,我看到你把她扶起然后让她重新进到屋子内,这就对了,你要心疼女人,不管你是否爱她,但她对你的爱是没错的,你可以讨厌她恨她,但是请不要把这些情绪怪在她的爱上。
  因为一个女人一辈子能做的事情不多,一个女人一辈子想拥有的东西也不多,只想找到一个爱自己的,自己也爱的人而已,为了爱,女人可以放弃一切。
  我来到餐桌前,给自己重新倒了一杯酒,打开音乐,听着那首almost lover,歌词是那么的美,但是却那么忧伤,我的泪也再次滴入酒杯里,只是这次我将独自品尝。
  你的之间轻滑过我的肌肤
  棕榈树在风中翩翩起舞
  这一幕
  你为我吟唱那西班牙摇篮曲
  你的眼中映出甜美的忧伤
  和那狡黠的恶作剧
  我不愿看到你的悲伤
  我以为你也一样
  再见了,我无缘的爱人
  再见了,我无望的梦想
  我试着不再想你
  请让我独自离去
  再见了我不幸的爱
  我将转身离去
  早该知道你只能带给我无尽的心伤
  无缘的爱人总是如此
  我再也无法回到昔日的海边
  我再也无法行驶在午夜的街道
  我再也无法在清晨醒来
  若你在我心中从此消失
  但你离去我却还留在原地
  希望你一切都好
  而我是否能轻易的
  让你走入我的生命再离开
  再见了,我无缘的爱人
  再见了,我无望的梦想
  我试着不再想你
  请让我独自离去
  再见了我不幸的爱
  我将转身离去
  早该知道你只能带给我无尽的心伤
  无缘的爱人总是如此

  ☆、第一百九十章 该结束了(二)

四月七号 天气 多云
  婚纱已经完成了,我端着咖啡站在它的面前欣赏着,它那么美,这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我决定穿上它,再不穿,怕是没机会了。
  我来到浴室,仔细的把身上每个地方都洗的干干净净,打上我喜欢的沐浴乳,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我才洗完出来,这也是我洗的时间最长的一次了,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一点点全部吹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瘦了很多。
  接下来是化妆,我没有和平时一样只是淡妆,我想让自己在这个时候是最美的,拿出了许久都不曾用过的睫毛膏,口红,眉笔。
  一切都准备完毕之后,我重新来到我的小屋子,慢慢将婚纱从用于做立体裁剪的模特上取了下来,很小心的穿在了身上,然后我双手掂着蓬裙慢慢走到镜子前,纠结好久我才鼓起勇气抬起头,缓缓睁开眼,羞涩的看着镜中的自己。
  婚纱是女人最美的礼服,也是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样子,洁白的一字肩婚纱让我看起来也是那么的动人,我忍不住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长长的裙摆,微微甩在身边。
  我慢慢走出小屋子,在客厅里来回的走着,想象着这里是庄重的教堂,想象着花童在我身边不停的向天上抛洒粉红的花瓣,想象着我和你站在十字架下,娇羞的听着牧师念完那一成不变的承诺,然后等着你亲口说你愿意娶我。
  哲。你知道吗?我就在你的隔壁,我穿着最美的婚纱,画着最美的妆。但是我等不到你了,我站在门口,看着面前这道铁门,我和你就的距离只有三米之远,我可以几秒钟就走过去,但是我实在迈不出那一步。
  我知道你回来了,今天你很听话。没有之前那么晚,这样就对了,不要再找我了。忘了我就好,珍惜眼前的人,她甚至比我还要爱你。
  突然我又想到了什么,我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小屋子。拿出一束手捧花。给自己戴上头纱,然后重新回到客厅,我来到那堵我们共用的墙前,侧着身子,我知道你就在那边,我把左手手肘紧贴着墙壁,这样我可以感觉到你在一旁缠着我的样子。
  我就这样在墙边来来回回一直走着,呵呵。我这时候的样子一定傻透了,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以为这里闹鬼了。一个穿着婚纱的女鬼在墙边来来回回走着,我每走一趟脑中的场景就换一下,除了教堂,我还想了很多别的场景。
  在海边,沙滩上,你拉着我的手踏着白色的浪花跑着。在草原上,蓝天白云,我们面对面,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我甚至还想像着在空中,其实我一直想跟你去蹦极的,但是一直都没有能去成,因为我想让你抱着我一跃而下,在尖叫中体会生和死的瞬间。
  想象着和你一同来到中国的最北漠河之边,看着变幻莫测的神秘北极光。躺在公园的草坪数着天上一颗颗星星,寻找着属于你和我的星座。站在普罗旺斯紫色的薰衣草海洋之中,感受着那宁静的芳香。
  哲,你能感受到吗?谢谢你陪我一同走过这最后的时光,因为你,我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女人,因为你,我才有能完成我最后的作品,因为你,我才有勇气穿上婚纱,而我对你现在能说的,却只有对不起。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能实现的所有梦想,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我也可以安心的离开了,我不想最后一个人躺在冰凉毫无生气的医院里,望着那陌生的天花板。那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觉得一个女人在最后离开的时候应该留下她最美的时刻。
  我现在就已经很美了,我穿上了自己设计的最美的婚纱,我头上带着头纱,手里握着手捧花,难道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吗?应该是知足了,因为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在这最后的时间里,我有了一个爱我的人,我找到了我爱的人,作为一个女人,我是幸福的。
  那天在摩天轮上我就已经得到了所有,不知道你怎么想到用那么多孔明灯来表白的,而且还恰好形成一个心形,我问了你好久你都没告诉我,我只是记得最后你给我说,每个孔明灯上都有写字的,你傻傻的在每个灯上面都写着江南嫁给我吧。
  从桌子上拿起了那个小瓶子,里面是白色的小药片,说明书上写着处方药,每天最大剂量一片,必须在医生嘱托下严格服用。说真的,搞到它真不容易,想了好多理由,但是这都不是重点也都无所谓了。
  我不想用水服下,而是倒了一杯酒,因为听说这样会更舒服一些,还是那一杯温莎,不兑饮料不加冰。
  看来我的日记也只能到此为止了,然后我把之前的日记全部从日记本上撕了下来,烧掉了,我只想我的日记本里只有你的存在,一切从三月十号那个晴天开始,因为从那天开始我的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相比这短短的日子里,之前的我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我在想如果有来生,你要怎么找到我呢?我没有给你什么信物啊,对了,你要记住,我喜欢每天下班后去酒吧喝一杯,永远是温莎威士忌,不兑饮料不加冰。而我也会努力寻找喝着伏特加和我一样爱好的人的,对了对了,还有你一定要注意下雨天,我期待着来生还在雨中被你撞到。
  好了,最后的日记也记完了,我一会会抱着日记走的,能留下多少记忆就留下多少吧。第一次雨中相见,第一次一起在酒吧喝酒,第一次在半山腰上的烧烤,第一次激吻,第一次与你共眠,第一次给一个男人做饭,第一次看到有人给我求婚,那些画面开始不停的在脑海中闪现,如果说没有不舍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一刻我只想回忆那些好的瞬间,除了美美的离开之外,我还要笑的灿烂。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不愿提起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
  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你相信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在大学期间,我大概会嗤之以鼻;而现在的我,可能会相信。
  但与其说相信,不如说我希望这种说法是对的。
  或许当我70岁时回顾人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但对于现在二十多岁的我而言,只觉得艰难的岁月似乎都过去了,从此将平稳、安定地过日子。
  所谓“艰难”的岁月是从何时开始?
  大概可以从我24岁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养了一条狗,它叫龙猫。。。
  有没有很搞。。。
  第一次带它去打预防针时,兽医很亲切的问它叫什么,当我说出龙猫这个名字后,医生也是一愣,然后看到我的表情是如此认真,才笑了起来。
  郝佳那时是我的女朋友,我在大二快毕业时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
  我们年纪相同、兴趣类似,也很谈得来,一个月后便成为男女朋友。
  其实认识她的时间点并不恰当,因为我一毕业就得去当兵。
  俗话说:男当兵女变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担心的事就是这句话成真。
  记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等车。
  月台上还有几对和我们一样因入伍而即将分离的情侣,
  他们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甚至如丧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车终于进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郝佳笑着说,“放假时一定要来找我哦。”话的内容不错,但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少了一丝难过?或许吧。
  难道我希望她这时哭得一塌糊涂?
  “为什么妳不难过?”我很疑惑。
  “妳在逞强吗?”
  “哪有。”她轻轻推了推我,脸色稍微有些发红。
  “快上车吧。”
  我上了火车,走进车厢前还依依不捨回头望着她。
  “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她说。
  这时我才看到她眼角里的。。。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的心瞬间下沉。
  “我——会——等——你。”她双手圈在嘴边。一字一字小声说。
  我心头一热,眼角有些湿润。
  “bye…bye。”她挥挥手。
  “不准你追着火车跑。”火车起动的瞬间,我大声喊道。
  “我才不会。”她又笑了。
  郝佳果然没追着火车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断挥手,
  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视线消失为止。
  但有几个女孩真的追着火车跑,边跑边哭边呼喊情郎的名字,
  其中有一个穿高跟鞋的女孩还不小心跌倒。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吗?
  果然艺术源于生活。。。到处充满狗血。。。
  新训时我的心情还好。但下部队前我居然抽到了边防。我心想完了。
  果然在那里服役期间,我只回家了三次。
  虽然每次都见到郝佳,而且她的笑容依旧甜美,但我担心这只是假象。
  部队的老鸟说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后,才会说出已变心的事实。
  因为她们怕男孩想不开而成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于是发疯抓狂,
  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后开枪扫射同袍。
  一年十个月后,我终于等到退伍这天。
  听过《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这首歌吗?
  我的心情就像歌裡所唱的一样。但我没叫郝佳在月台柱子上绑黄丝带。
  我先坐车回到了省内,之后打通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她。
  告诉她我退伍了、刚回来。
  下了火车,走出车站,竟然看见她站在出口处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没有变心哦。”
  我感动莫名,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要跟这女孩一生一世。
  郝佳在我服役期间离乡背井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两年。
  退伍后半个月,我也离乡背井到郝佳所待的城市裡,
  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
  这年我和郝佳都是26岁。
  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很努力工作存钱,不放过任何加班的机会。
  原本工作很稳定,但后来公司受不景气影响,开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
  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工资的窘况下,老板跑掉了。
  好吧。。。我认了。。。
  郝佳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郝佳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
  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唸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郝佳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郝佳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盯着我,我发誓。。。这是我见过她最凶狠的表情。。。
  “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么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馀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上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郝佳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
  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里像是只属于我和郝佳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里两个多月后,家里就遭小偷。
  家里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打印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郝佳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继续拍着她的背,因为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郝佳说。
  “养狗?”我有些诧异。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我说的很决绝。
  “为什么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有些事我不想再提起。
  郝佳满脸疑惑看着我。认识好几年了,我猜想她认为已足够了解我。
  在她的认知里,我应该是不讨厌狗才对。
  我突然这么反对养狗,也难怪她会觉得惊讶。
  其实我不讨厌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欢狗。
  这种喜欢,恐怕比一般喜欢狗的人还喜欢。
  我反对养狗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再养狗而已。

  ☆、第一百九十二章 逃不掉

在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条黄褐色短毛狗,我们叫它小黄。
  小黄其实是我爸养的,据说他希望让家里三个小孩接触狗、爱护狗。
  他说爱护狗的人会比较善良,也会从狗身上学会忠诚、尽责等特质。
  我不晓得我是否已具备这些特质?
  我只知道小黄的存在让我很开心。
  我常偷偷把小黄抱上床一起睡,也常把便当中的肉块留给小黄吃。
  妈妈发现后总是一顿骂,既骂我,也骂小黄。
  但后来最疼小黄的人,反而是妈妈。
  每天早上小黄会跟在妈妈的脚踏车后,陪她到菜市场。
  然后小黄会在菜市场入口安静等待,妈妈买完菜后小黄再陪她回家。
  “小黄好乖。”妈妈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摸摸小黄的头。
  有次小黄钻进墙角液化气旁,把困扰妈妈很久的那只大老鼠咬死。
  “谁说狗拿耗子叫多管闲事?”妈妈笑了。
  上小学时,放学后走到离家门口还有十步,
  小黄总是突然从家里冲出来扑到我身上,然后我抱着牠,又叫又跳。
  那是我一天当中笑得最开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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