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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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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书韵最多也就二十来岁,她童年的记忆还很深刻,她记得自己从记事以来就是自己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筷子自己吃饭的。也许更小的时候妈妈有喂过她,但是她没有一点记忆。
有时候成长就是各种烦恼,看到小朋友能得到妈妈亲自送到嘴里的米饭,而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当吃,在心里就感觉憋了委屈。
现在黎池也这样,让莫名地就像重温了一遍当时的情景似的,书韵思绪全无,就听凭感觉吞下第一口。
煮过汤以后的肉咬起来就跟嚼蜡似的。瘦肉为数不多的鲜美油汁都被熬到汤里去了,自己所剩的就跟干巴巴的肉干似的,完全没有红烧肉、糖醋排骨等或鲜嫩或外脆里嫩的感觉。
书韵嚼了几嘴,又想吐掉。
黎池立刻沉下脸,做给她看:“不许吐了!你知道养殖户要费多大的时间才能养出来这么一瓢肉吗?最快的都得3个月。别人3各月的辛苦你就这么辜负了你过得去吗?换个身份想想,如果你辛辛苦苦养了三个月的猪肉也被人这么糟蹋了,你心疼不心疼?”
“呃,心疼。”书韵吞了吞,最后还是把嘴里的肉咽下了肚。
“我还是不吃肉了吧。”书韵说着,从玉米排骨汤里舀出来一爿切片了的玉米梗,当口粮似的,啃了起来。
今晚所有菜种,如果还有一个菜算是色香味全的话,就这一碗汤还行。
但她饭后要和药汤,却不敢喝排骨汤。
本来就小鸡肚肠的食欲,怕喝过了排骨汤,就喝不下汤药了。
黎池都说了,他辛辛苦苦每天上山采来的药她不好不喝的。她又怎好意思说喝不下呢!
反正原则性的东西是不能在黎池跟前讨价还价的,即使讨了也是自讨没趣,所以,书韵还是……将就着吃点吧。
本来就食量小,又都不是她的菜,晚餐书韵就跟完成任务似的,匆匆扒了两口,就说饱了。
黎池自己都还没怎么吃,才看到她愿意吃了,就又把筷子搁下了。
没办法,只得耐着性子,又是哄,又是教育,又喂了她小半碗米饭。
后来她实在头摇得频繁,黎池也不好真拿她当不爱吃饭的小屁孩 一样教训,猜测以她的食欲大约也有个八 九分饱了,就没再逼她,起身到厨房里看了下药和火,又回来自己吃了饭。
书韵就坐在餐桌前看着黎池吃饭。
有些人的胃口简直就叫人嫉妒。
一样的菜,书韵连多看几眼都没兴趣,黎池却分卷残云似的,除了那个甜的蒸藕,其余的剩菜都被他裹进了腹中。
吃完后,黎池抹着嘴巴道:“待会把药吃了,藕片就赏给你当点心了。”
“知道了。”书韵小声地应声。
药药药!就知道让她吃药!她想吃肉、吃鱼、吃虾,他怎么就不记着一点呢?
苦药汁在黎池吃晚饭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就端了上来。书韵瘪着嘴问他:“我这样还要吃几天?”
吃药期间禁吃什么什么老中医是当着书韵的面吩咐的,书韵当然知道,吃药期间就只能吃些清汤寡水的东西。
但她就是不甘心,还有一点点投机取巧的心思。她就赖着黎池对她的好,希望他能对自己开恩一点,虽不能大鱼大肉,小鱼小肉的来一点也好过现在这样。
黎池却这时候非常严肃地比出四根手指,他立场坚定地说:“四天。”
“哦买噶!我都老老实实吃药了,你就不能放宽一点条件吗?四天呀!我苦可以吃,可是没有海鲜、没有美味的日子过不下去呀!”
“忍忍就过去了。”
说完,黎池已经收拾起了碗筷,准备回厨房。
临走前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回到书韵跟前,盯着她的药碗不放。
“好吧,碗都比我金贵了。”
书韵 捏起鼻子,一口气吞完药汁,把碗丢还给黎池。
也不用筷子,直接用手捏了片藕片,塞到嘴里去洗刷满嘴的苦味。
藕片上浇的是红糖汁,所以甜地带味,只吃了两片,就感觉嘴里的苦味都被甜味给取代了。
先苦后甜,吃过苦以后,当初并不看好的蒸藕也变得美味起来了,黎池在厨房里洗刷的那一段时间,书韵吭哧吭哧,竟也嚼下了小半盘的糖藕。
要不是她胃小提醒她撑着了,大约一整盘都能被她吃下。
黎池洗完碗出来,看也没看,把书韵剩下的都吃完,连她咬了一半放在一边的都不放过。
书韵急忙拉住他说“我吃过的”时,只见黎池毫不在意地将已经送到嘴边的食物塞了进去,说:“有什么关系!”
是没什么关系的,连亲嘴都亲过的人,吃对方剩下的食物又有什么关系呢!
书韵一时噎住没想明白这道理,只是恍惚发现,这感觉跟一家人的感觉很像。
不过她现在最关心的还是自己未来四天的口福问题。杀千刀的黎池,刚刚她都撒娇了他还不松口,书韵值得绞尽脑汁再想别的出路。
她折了折手指,算了一下。廿七,今天就算是过去了。廿八、廿九、三十、初一。
等她吃完要都过完大年初一了。
还有几天就过年了,在黎池这里行不通,到爸爸那里去怎么样?
新爸爸才刚跟她相认,说不定一看她可怜,就给她好吃的了。
不得不说,吃货的脑袋是丰富的,为了得到美食,连爸爸们都能利用上的。
书韵歪着脑袋跟黎池商量道:“池,快过新年了,要不,从明天起,咱们轮流到两个爸爸家里去过年吧。”
“好!”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凡是书韵的要求,黎池几乎全都满足她。
其实,就算是原则性的问题,只要不是对她身体不利的事情,黎池就是毁掉原则,也会第一时间满足书韵的。
男人宠女人时连到手的江山都能拱手相认的,还有什么是他不能为她做的?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黎池因为自身的缘故,有意要把书韵送出去,他都不愿意她喝这些苦药。
跟着他,只要是她就好了,有没有孩子又有什么关系 呢!
但不是他的话,她如果因为孩子的问题而跟幸福擦肩而过的话,他宁愿她现在苦一点,以后幸福一辈子。
这就是男人,大度得让人无法理解。
书韵看到黎池点头以后,伸出手指比了一个“V”字。
“我明天要先去凌峰爸爸那里。不能有了新爸爸就忘了他,不然他会失落说我喜新厌旧的。反正新爸爸是他自己承认的,逃也逃不掉。我就后天去吧。哈哈,池,你不给我好吃的没关系,我跟他们要去。他们才舍不得饿着我呢!你个小气鬼,喝凉水!”
阴谋得逞似的,书韵奔奔跳跳出了餐厅。
“明天见!池!”
书韵心情好的都快要飞起来了。
黎池看着她一步一蹦地跑上楼梯,半是气馁,半是欣慰。
“悠着点儿,别摔了。”他朝她喊道,“刚吃完药,也别太早睡了,先去看会书或者玩会电脑也成,我这里的活完了就来检查你。别以为我不在,你就怎么欢喜怎么来,等我来给你按摩了小腿上的 肌肉再去睡,晚上你玩得有点疯了,小心晚上腿涨。”
“知道了,管家婆。”
管家婆?!黎池有点哭笑不得。
。
第二天一大早,书韵就开始收拾起行李,她还想着赶个早,到凌氏老宅去吃个丰富的早餐去。
好多年没去老宅了,都开始怀念起那里阿姨烧的蛋饼了。
凌峰爸爸三十多年没有换过家里的阿姨,不是没有理由的,那阿姨做的蛋饼,绝对是叫人吃了不能忘,忘了都能想起来。
就像她,除了上次听说身世以后去过老宅,再之前的一次,什么时候回去过老宅都忘了。印象中是好久远好久远的事了。
商门五年,商怀瑛总有办法回避跟她一起回娘家拜年,她也因为当初凌峰的出卖而耿耿于怀五年整。
仿佛上一次回老宅,还是商怀桓跟她去登记后,她把户口本送回老宅的那一次。
可书韵却记得,那晚破天荒地凌琪的妈妈留了她和商怀桓在家里住一晚。
那时候凌琪已经出国留学,姐姐凌满晴又有自己的事业整天不着家,书韵想想,她其实也挺可怜的,为了两个孩子,跟爸爸不好不坏地将就了快一辈子了,到头来却连个孩子都不能陪在身边。
也许是天妒红颜的缘故,凌琪妈妈早几年就被查出来患有不治之症,全靠凌氏殷实的家底和医药世家独特的行业领域能找到全世界最先进的药品,才一直硬撑着没有倒下。
其实那些年早已经是风烛残年,只是没有看到两个孩子成家立业心有不甘,才这么一直拖延着。
可惜直到现在,她都已经去世两年整了,大的和小的都还没有结婚。
书韵也算是她养大的,倒是结过两次婚,可惜两次都惨淡结局。
书韵想,也许这妈妈生来就是个结,不仅她自己,就连她的子女婚姻道路都坎坷不平。
凌满晴其实早在青少年期就在外祖父的家族宴会中发展了一个少年才俊,可惜对方的门第太高,看不上凌氏这样的商贾之家,认为凌氏无法在他们家宝贝的仕途道路上助益,所以,百般地阻挠。
两个孩子倒是也争气过,不过,最后是凌满晴先放的手。
凌满晴也是个心高气傲的,等了那男人十年,都等不到他家里的点头或者他自己舍弃一切跟她一起浪迹天涯。
最后凌满晴放了人自由,她自己则劬劳办厂,研究起化妆品配方。
其实这也是最适合凌满晴的行业,她既懂得分析化学元素键。身为女人又最了解女人的皮肤特性。
凌琪怎么被耽误的或许书韵之前不知道,但到现在了,她也能知道些缘故了。
大半是因为她吧。她以前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这么坏,现在她知道了,哥哥不是对谁都坏的,他对她坏,是因为他喜欢她,她在他心上。
也许是爱屋及乌的关系吧。书韵想。
凌琪是他妈妈心尖上的肉,他在意的人,她就不好动手。
其实到后来书韵大约也知道凌琪妈妈在早年试图要过她小命的想法。但一来事情还没来得及发生就被凌琪给阻止了,二来其实长大后作为女人的书韵在换位思考问题后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就没有再提起过了。
想来那一年凌琪远走他乡,他妈妈看到她想起远方的儿子,忍不住思念的缘故就留了书韵住在老宅。
第二天一早,书韵照例吃到了老宅阿姨的蛋饼。
那次是书韵最近一次吃的蛋饼。
上一次,不久前去老宅,书韵哭得稀里哗啦,凌峰也没什么食欲,阿姨做的也不是蛋饼。
书韵想着自己一早过去的话,即便凌峰爸爸早晨吃的不是蛋饼,她撒个娇什么的,爸爸也一定会安排阿姨给她特别做来吃的。
想想昨晚上吃的都跟蜡烛似的食物,再回味一下蛋饼的味道,书韵觉得,现在满是都是蛋饼的香味,满嘴都是蛋饼的鲜味。
蛋饼,都快成了她脑海里的唯一一个名词了。
如果,她不是看到黎池在往车上搬运小红泥炉的话,她一定已经乐不思蜀了。
书韵忙拦住黎池往上搬的动作,“去爸爸家,你拿药炉做什么?”她问。
“你中午要吃药的呀!”黎池理所当然地答道。
“大过年的,你搬药炉、药罐去人家家里多不吉利呀!”
“啊?”黎池貌似恍然大悟,“那怎么办?要不我留在家里,中午把要熬好了,给你放保温瓶里送去?”
“算了,我还是不去了吧。”书韵本想说,她不吃药是最好的办法。
本来么,大过年的,吃什么药!简直就是没事给自己找事!
可是她又不想让黎池失望,就只能叫自己失望了。
决定去的时候很兴奋,决定不去的时候很失落,反差那么大,黎池又不是白痴,不会看不出。
但是,过年前,他确实想 要跟她两个人好好地呆一起,没有旁人,只算他们两个人的时光。
黎池默默地将书韵搬上车的行李又一件件拿下搬回屋里。然后,他又转身哄着她去凌氏老宅。
她既这么想念那里的蛋饼,他去看一眼,学来做给她吃就是了。
只要不带行李,她不住在那里,中午回来一趟,下午再过去,晚上又回来,跟旅游似的,也费不了他们多少时间。
书韵起先还推辞着,可一想,要是以后每天都有蛋饼吃的话,来来去去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蛋饼不是风城的菜,是阿姨老家的特色早点,离开老宅,在风城找不到第二家能吃到蛋饼的。
书韵自己的手艺几斤几两她是知道的,不过黎池的手艺却是可信度高的,他既然说去学,就一定会给她学来的。
于是最后,书韵被没事迷惑,上了黎池的车。
。
从秀园到凌氏老宅不远不近的距离,二十几分钟的车程就到了。
书韵原本就是打算去那里蹭早餐的,所以起得早,到那边时,刚刚赶上他们的早餐时间。
凌峰在家,凌琪和凌满晴也都在家。
书韵进家门后发现亏大了。
家里的“大人们”都在,她只得乖巧地走到他们跟前,一口一个爸爸、姐姐、哥哥地叫过去。
黎池跟在书韵后边,也跟着一一招呼过。
“大人们”就点点头表示知道。
老小就这点吃亏,她叫他们得用敬语,而他们回应她却随便点头就是了。
书韵自己也就罢了,可黎池分明比凌琪都大,这会子跟着她叫“哥”,连书韵都替黎池觉得亏。
可有什么办法,以后要是一家人的话,就得这么称呼了。
偏凌琪还是个不上道的,以为自己在别处吃了败仗了,在这口舌上他倒是要赚足了,黎池怎么叫他,他都美滋滋地接下。
书韵很不屑地蔑了眼凌琪,一会的功夫,阿姨就为书韵和黎池补上来早餐了。好在她口福还算有,连凌满晴都在家用早餐,家里的早餐里必定是有鱼饼了的。
黎池看到蛋饼上有葱,蹙着眉把书韵跟前的早餐移走,倒到自己盘中。
“你干什么?”一大早被人抢了嘴馋了许久的东西,书韵就跟被抢劫了似的,大喊大叫。
120 旧雨纷纷,烟花易冷
更新时间:2014…1…20 16:19:29 本章字数:7844
黎池看到蛋饼上有葱,蹙着眉把书韵跟前的早餐移走,倒到自己盘中。
“你干什么?干什么?”一大早被人抢了嘴馋了许久的东西,书韵就跟被抢劫了似的,大喊大叫。
黎池却完全忽视书韵,转头跟阿姨说道:“麻烦您,给她准备没有葱的,谢谢!”
然后,就见黎池麻利地吃完碗里的两块蛋饼,连同书韵的份一起。
随后黎池默不作声地推开餐桌椅,跟凌峰和凌琪、凌满晴比了一个“歉意”的手势,转身进了厨房。
黎池不是跟书韵说大话的,他说过,既然蛋饼书韵喜欢吃,他就去学来给她吃,这会就去说到做到了。
蛋饼其实并不没有特别的制作工艺,就是把鸡蛋打碎、调匀,之后拌入面粉、水调匀,这整个过程费了点时间和手劲。
面粉和水以后很容易结块、需要使用较大的力气才能调均匀。
面粉、蛋调好以后,加入盐、糖、味精等调料,就可以开火、热锅、倒油。
直至火热到七分热,把调好的面粉蛋液倒入油锅、铺开,直至煎熟。
如果想要调料吩咐点的,可以再撒些葱、火腿等。
当如果什么调料不放,如果自己喜欢,也同样是一道口味不错的早餐。
黎池原先一直弄不明白什么是“蛋饼”,直到看了阿姨做了一遍后,他也不需要多请教了,直接跟阿姨道了声“谢”,就将装了盘的蛋饼端出厨房,亲自递到书韵跟前。
“这个是阿姨重新给你做过的,正喝着药你,你不要吃喊葱、姜、蒜的东西。你放心,阿姨说了,没有葱,也不会影响蛋饼的味道。而且过程我也都看来了,以后你要是想吃,跟我说一声就是了。”
黎池都当她家人的面上说到这份上了,书韵也不好多说他什么。
人一男的都愿意为你洗手作羹汤了,你还计较这那的你好意思吗?书韵不是不知深浅的人,往些时候她或许娇气,但也要分时间、地点的。
两个人的时候,她不需要在乎别人看待的眼神,但在外人面前,她需要给黎池留点面子和尊严。
再怎么宠女人无度的男人,也都是有尊严的,如果你连对为爱你的人保持尊严都做不到的话,那么,你也就别想着他能有多爱你了。
人生在世,其实,你尊重人的时候,人也就自然地尊重你了,否则,即便你得到别人假情假意的尊重,也无法得到人从内心里的肯定。
餐厅里用餐的一共五位,出去书韵与黎池以外,凌满晴最先离席。
当黎池几乎俯首帖耳,半哄半说教地让书韵吃蛋饼时,凌满晴第一个扔掉手里只啃了一半的蛋糕。
“看不下去了。”她用餐布插嘴的时候,冷不丁地丢下一句话,就走了。
凌满晴与凌书韵年岁相差并不小,而且,满晴正懂事的年纪上书韵到了他们家。
印象中,母亲因为小书韵的到来而整日忧心忡忡。
女孩子不仅懂事早,而且还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自己的母亲为何心情不好,那时候的凌满晴至少还是看得明白的。
不像少年凌琪那样,不仅不懂母亲的良苦用心,还胳膊肘往外拐去,处处、时时维护着小书韵,防自己的母亲跟防贼似的。
凌家人制药出身,大约天生对药的嗅觉就比旁人敏感。
不是只有凌琪在当年就知道母亲要对小书韵下手的,就是凌满晴也是第一时间从母亲恍惚、徘徊、时而有凌厉充满杀气的眼神中就看出了端倪。
父亲当年委托照顾书韵的姑姑素来与母亲交情匪浅,凌满晴又是凌氏的长女,自由跟在父母身边备受宠爱,她在家族中的身份、地位,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决定了与凌峰后来子女的不同,无可逾越的高贵。
即便凌琪身为凌氏家族最值得期待的继承人,同样也无法跟他姐姐当年一样,自小就盛气凌人得要命,好似她振臂一呼,就有百万人众相随一样。
虽然没有百万,但是,姑姑还是会听取满晴的意见的。
满晴虽然也跟自己的母亲一样不喜欢这莫名其妙多出来的妹妹。但是,那些年岁上,满晴至少知道,伤人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
所以满晴悄悄给姑姑支了一招,让她找闺蜜尹柔来阻止悲剧的发生。
并不是说当年的满晴有多识大体,而是她始终认为,为什么样的人付出多大的代价,要上下左右权衡一下利弊,值不值得。
在满晴以为,为像书韵这样的小三母女付出自由的代价,不值!
确实,很多年来,凌满晴始终视书韵的母亲为小三,书韵为小三生的同样是卑鄙、无耻的小人。
在世家当中,正统这个概念正如秘方一样,早已深入人心。
无需要大人多做解释,那些年岁上的自家孩儿都懂。
凌满晴与凌书韵自小以来关系就不亲不厚。
不用于凌琪,凌琪至少还可以仗着自己年纪比书韵稍大一点欺负她一下下。
凌满晴却一方面忌讳着书韵的出身而不会主动去搭理她,另一方面又因为岁数上的差别终究从小到家都跟书韵保持住了不远不近的距离。
其实未必就不远,只是因为同是一个家的人,跑得再远也逃不了家人的名义。
所以凌满晴是当真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妹妹,也一向是以无视来看待这个妹妹的。
凌书韵又不是个会讨人喜欢的主,她最大的本事就是装傻充愣不去主动招惹别人。
所以,凌满晴从小不把她看在眼里她也从来不在乎。
她只要,凌满晴不给她使绊,她就心满意足。
她不比凌满晴,天生就具备让整个家族都尊重的身份,以她私生女的身份进入凌家,她甚至连路边的一朵野花都不如,她有什么资格在这个家里颐指气使?
即便这个家的主人是她的亲生父亲,她也没有资格。
苦难催人成长,书韵年岁虽小,可成熟却早。
从小被母亲抛养在农户家中,从小没有父亲备受小伙伴们的讥讽。从小就习惯了别人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
书韵从小就会告诉自己,没关系,只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离开这里,就不会有人再会因为你的身份而看不起你了。
逃避,不,是逃离风城是书韵自小到大的愿望,也是她一辈子追求不屑的目标。
这不是逃避人生的态度,而是,现实实在没办法扭转了,只能选择一走了之。
不是三十六计也有说“走为上”吗?
道理,其实只要行得通,就都是对的。
凌满晴从什么时候改变对书韵的看法的?大约就是从她看出来书韵有这种“走为上”的想法开始的。
书韵自从到凌家以来,连下人都能感觉到她软捏可欺,以凌满晴这种高贵、冷艳的大小姐是不屑与之一视的。
凌满晴从小到大做过最愚蠢的事情大约就是从来都没有正眼瞧过她这个大智若愚的妹妹,从来都没有把凌书韵当一回事看待过。
家里人对书韵提出的任何要求,书韵从来都只有点头答应的份。
为了自己,爸爸连读书的兴趣爱好都要书韵不可以跟她一致,当凌书韵满心答应爸爸时,凌满晴就确定了凌书韵胸无大志。
事实上,也只有当事实出现的时候,凌满晴才总算明了自己有多愚蠢。
她自以为是的一招投石问路,自以为是把书韵的真实底子给摸出来了。
书韵就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私生女,为了维持住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身份或者生活保障,甚至连自己的灵魂都可以不要。
这样一个毫无竞争压力的人摆在面前,凌满晴压根就从来没有想过她会给自己带了不可估量的压力。
书韵从来给凌家人的感觉就是乖觉、听话,甚至有些缩头缩脑、仰人鼻息生活的小丫头片子。
可是,当凌满晴忽然有一天看到父亲愁眉苦脸,她去偷看了父亲所在保险箱里的资料以后,才忽然明白,越是平实看着无害的人,越是无声无息最容易致你于死命。
凌满晴当时看到了什么?她看到父亲保守了一辈子的秘密正在一层又层抽丝剥茧一般地被凌书韵剥开来。
那一刻,凌满晴觉得自己的头都裂了,平实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居然居心这么深沉。
她想要知道自己母亲真实的死亡原因,这才是她愿意寄居凌家的最初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
书韵刚到凌家的时候她才多大?那么屁点大小的小女孩竟然就懂得了什么叫谋篇布局、计算长久厉害关系。
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女孩呀!而他们这么多人,竟然全被她蒙蔽了。
凌满晴后来没有隐瞒她的父亲,她偷看了父亲的秘密。
她也同时像父亲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既不满意自己父亲的出轨行为,也无法理解父亲为何要当这冤大头这么多年。
但她,必然会全力支持自己的父亲。不管他老人家是对还是错。
凌满晴不同凌家任何人的身份就在于此。她是凌峰的女儿,却可以谈判似的跟凌峰讲话,又可以以女儿的姿态支持自己的父亲。
有这么一个亦敌亦友的女儿,做父亲的,怎么能不欢喜呢?
那一年凌满晴和凌琪的母亲病势已经沉珂,凌琪看待凌书韵异样的眼光起先凌满晴不懂,在知道书韵身份之后也就懂了。
所以凌满晴全力支持自己父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协助父母,把凌琪赶出了风城。
美其名曰是出国游学,其实在那个时候,则是全家人对凌琪的保护。
他毕竟是被凌氏家族寄予厚望的纯正血统的继承人,她无条件无理由也没有犹豫地第一时间只想保护好他。
血缘的亲厚在这时候显得十分明显,同样是一个父亲生的,在关键时候,凌满晴最先考虑到的却只能是她一母同胞的弟弟。
那一年凌满晴同样才从失恋的悲痛的走出来。
结束一段坎坎坷坷、拼拼凑凑的爱情长跑,整个人对爱情,就跟体力虚脱似的,就像学生似的的八百米一样,每次跑完都发誓不要再跑了。
可是爱情毕竟比跑八百米来得伤身更伤神。
十多年男人摇摆不定的抉择,最终让凌满晴痛下决心,长痛不如短痛。
她割腕一样割掉自己爱护了十多年的情感,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创业中去。
却在刚刚风生水起的时候,遇上了几乎毁天灭地的打压。
那一年,凌满晴从来不寄望凌书韵能救她,对她来说,或许死亡更是一种解脱。
既可以一如既往地帮父亲保持住秘密,又不用再为了爱情而伤筋动骨。
再疯子一样的女汉子,都有她刻骨柔情的时候,凌满晴一生的软肋,也不过她是个重情的女子。
凌满晴的事业坐到如今国内屈指可数的几家上档次化妆品公司的地步,人人都羡慕有这么一个女人,有这么一个家庭,有这么一个身份,有这么一个条件。
可是,人人谁能知道,也有这么一个女人,因为爱情之花的过早枯萎,有这么一个时候,怎么也看不得别人幸福满满的样子。
凌满晴并非羡慕嫉妒恨,她这样年纪的女人,早过了那样幼稚的时代。
她看不下去黎池满溢的情怀,一来她觉得男人都是一路货色,爱你的时候恨不能帮你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而不要你的时候你就像穿旧了的鞋子,想扔就扔。
二来,凌满晴自己也有过被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经验,她看妹妹这么被捧的时候,无意就想到了自己的过去,触景生情,情更真切。曾经深爱过,即便逝去了这么多年,也依然无法释怀。
在凌家没有人不知道大小姐的那一段过去,也没有人敢过问大小姐关于那一段的经历。
凌书韵亦是其中之一。
比隐私更隐私的,是明明不是隐私却要装成它还是隐私。
书韵当然知道凌满晴为什么看不下去,包括凌琪、凌峰其实也都知道。
凌满晴能够选择忽视已经是对大家最好的交代了。要换成是从前那个颐指气使的大小姐,不当面浇一盆水给书韵都算客气。
凭你愣样的幸福美满,在我凌满晴看来,也不过尔尔。
只是因为曾经欠着书韵一份情,虽然始终不认为这是欠了,可却也不得不正面面对。
虽然是父亲有点不成体统地给女儿下跪的结果,却也是书韵救了凌满晴。
俩姐妹都为爱重生过,一个选择了义无反顾地继续为爱疯狂,而另一个则彻底淡漠爱情,一心一意做大做好自己的企业。
这大约就是女汉子与小女人对打的区分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凌满晴其实也曾怨过自己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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