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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爱着谁-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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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怎么做的?”
雷瀛浩笑得激赏,“他去批发市场买了最大最好看的苹果,再买了礼品盒仔细包装,在学校里进行拍卖,打着‘邓爷爷亲手摘的苹果’及‘某个同学募捐’的旗号,一个苹果起价20元,5元叫卖一次。”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最后一颗苹果居然被叫卖到800块钱。”
我乍舌,“果然是经商的料,你眼光真好。那,他挣来的钱呢?肯定是装进自己的腰包吧?”
“不,他留了1000块起来,剩下的2560全捐给了那位同学。当时,我还记得,他在讲台上,对底下的同学鞠躬,然后来了场即兴演讲。”
“即兴演讲?”
“对,他把自己的家庭状况和这次的拍卖起因包括我与他的堵约全告诉了全校师生。你肯定不知道,他居然还在台上教授同学们,怎样营销。他的一番演讲,迎来了满堂喝彩,至今还写进了营销经典案例里。”
我满心满身的钦佩,“这人太厉害了,难怪,风华会被他管理的那么好。”
“是呀,当时我就震撼了,然后当场决定,立即与他签下终身合约,然后送他去国外深造。”
“你好奸诈哦。一辈子与你做牛做马。”
他笑意加深,“我当然知道人才的重要性,所以,我除了给他千万的年薪外,还给了他股份分红。”
“反正不管怎样,赚的最多的仍是你,不是吗?”
他笑得很是猖獗,“那是自然,资本主义市场就是如此,出资的永远是老大。”
“而拼了老命替你挣钱的永远只是个打工的。”
“对。”
“除了钟子昂外,你公司里还有其他亲人任职没?”
“以前有,现在都清退了。”
“为什么?”做事不得力?
他淡漠道:“他们认为我赚的钱够多了,理应给他们高工资。”
“但凡是亲戚,都有这种想法的。”我说,以前我开店时也遇上这样的,师娘亲兄长的儿子来师娘店子里帮忙,90年代一个月开500块钱还包吃包住,已算是很不错了,至少比得过其他小妹小弟了,但师娘的亲戚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小伙子累死累活才得几百块钱,而师娘什么都不用做,却能得到惊人的几千元,非常的不舒服,话里话外都在指责师娘太黑心肝了,自己挣那么多钱,却对亲人这么苛刻。
其实按资本主义市场定律,打工的永远只能拿打工的薪水,干的好可以额外得些奖金,而利润当然就归老板。因为老板出了资金,并且承担了风险。这是他们应得的,但身为打工的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总觉得自己干了那么多的活儿,而老板什么都不用,却尽享他们的劳动果实,这是极不公平的。但不管如何,这就是老板与员工的区别,身为员工,如果不给老板创造财富,那么老板请你来做什么呢?总归一句话,出资的永远是老大。如果坚持了这个道理,给老板卖命也不会有太多怨言了,否则,只能自找不痛快。因为这是市场定律,也只有某些想法极端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委屈。
雷瀛浩笑了起来,“可不是,我的两个堂妹,就是你见到过的,叫素清的那个,她在我公司里做会计,因为她是新人,但我仍是给了她其他员工相同的薪水。而她会计水平真的不敢恭维,每个月总会出那么多错,因为顾忌着我的关系,财务处并没有扣她多少薪水,可是他们却不肯满足。总是在亲戚面前说我黑心肝,资本家。因为之前一直满世界跑,所以这些话都是充耳不闻。就当花钱养几个米虫罢了。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得寸进尺跑来惹你。”
我轻道:“他们肯定更加恨死你了。”
“都是些吸血虫,与其与他们虚与尾蛇,还不如撇清关系,省事些。”
我点头,遇上这种亲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么说来,钟子昂倒是个异类了。”
雷瀛浩笑了起来,“是呀,确实是个异类。改天给你们介绍介绍。”
……
回到家,管家对我们说,一个叫马克的先生,给我送来了一份大礼,还放在客厅里头,请我笑讷。
马克我认得的,是黑帝斯的头号助手,他能前来,想必是奉了黑帝斯的命令,带着好奇心,来到客厅,几个巨大的包裹放在沙发旁边,拿出剪刀剪开包装带,里头居然又装着许多个或大或小的包裹,是一堆毛耸耸的布偶,布狗熊,洋娃娃,每个布娃娃都用精美的包装包裹着,里头都附有一张纸条,上头龙飞凤舞地写着“给妹妹一岁的礼物。”我傻眼,这是毛耸耸的毛线绒布偶,拆开一个巨大的灰熊布偶,里头写着“给妹妹10岁的生日礼物,”然后,带着异样的心情,把所有的包裹都数了下,刚好二十八件,每件包裹里都有礼物,也附有一张字条,分别写着“给妹妹1岁到28岁的生日礼物”,10岁这前的礼物便大大小小的礼物,每长一岁,礼物体积就要比头一年的大一号。而10岁过后的礼物全是清一色的首饰,发卡,项链,鞋子等等,20岁以后的生日礼物更是可观,21岁的礼物是一辆车钥匙,22岁的礼物是一串手链,是卡地亚的牌子,23岁的礼物是一个镶满了钻石的皇冠,24岁的礼物是一条项链,也是卡地亚的,25岁的礼物是一块名表,是欧士奇的,26岁的是一个小巧精典的白色提包,LV的精典款。27岁的礼物有两个,仍是一把车钥匙,另一个则是一个一箱精致的玩具,纸条上附言是“祖贺外甥涎生之礼”,我眼睛忽然湿润了,27岁,正是雷汐允出生的那一年。
“这人是不是疯了?”望着全被礼物堆积的客厅,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雷瀛浩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但似乎又在情理当中,“他这是在弥补以前对你缺席的每一个生日。”
鼻头酸酸的,我说:“他没必要这样做的。”
“这家伙……不过看他对哈妮雅的宝贝程度,也不难看出这人是个十足十的妹控吧。”
“哈妮雅,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呢?”上次在意大利我也献过血给她的,但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她。
“是个很柔弱的小女孩,是黑帝斯的堂妹,比黑帝斯小十六岁,从小跟他生活一地起,完全算得上是被他亲手养大的。”
“堂妹?”我惊呼,“他,他对堂妹都这么好……”实在难以想像,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黑道教父,居然是个十足十的宠妹成痴。这要是传出去,谁能够相信呀。
“是呀,他对堂妹都这么好,没理由不对你这个亲妹子好呀。”
我摇头,语无论次,“可是,我们毕竟不同父亲,还有……我们并没有相处过。”哈妮雅虽然与黑帝斯不同父母,但总归有血缘关系,并且还是他亲手养大,感情肯定不能相论并论的。
忽然我又疑惑了,“哈妮雅没有父母么?为什么要让黑帝斯抚养?”
“我不知道,或许你可以亲自问他。”
☆、第109章 幸福的滋味
“……”咬唇,不知该说什么,这时候,心情很是复杂,即感动于黑帝斯的大手笔与不按牌理出牌的性子,又矛盾于他一反以往冷酷脾性的作风。
先前都还没把我这个妹妹放眼里的,怎么短短不到几天功夫就大变样呢?
手机响了起来,是黑帝斯打来的,我无声地接过,却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紧紧咬着唇,不让声音里的颤抖泄露出心里的复杂。
“礼物收到了吗?”那头传来黑帝斯懒洋洋的声音。
“嗯,收到了。你没事送我这么多礼物做什么?”
他不答反问:“喜欢吗?”
我没好气地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你那些礼物我也用不着了。”
“没关系,可以让我的外甥玩呀。”
他把外甥叫得那么自然,我再一次说不出话来,手机被雷瀛浩抢走了,“黑帝斯,你这家伙,是吃饱了撑着是不?送那么多礼物过来,你钱多的没地方花是不?漫浓是我老婆了,以后该由我来疼,你再疼她也改变不了她是我老婆的事实。我奉劝你,以后不要做傻事了,谁稀罕你的破礼物?你觉得我该感谢你吗?妈的,你把漫浓惹哭了,你知不知道?好了,闭嘴,礼物我收下,不过你过生日我才不会送你礼物。你这只猪头,有点骨气好不好?行了行了,不要再打来电话了,我代表漫浓,正式承认你这个兄长还不行么?不过我不允许你们私下见面。瞧你妹控成什么样了,德性。”
挂了电话后,雷瀛浩对我说:“好了好了,你也别太感动了,这家伙主要是疼了十多年的妹子被李晨澜那个亲哥哥给抢了去,心里难受,所以便把丰沛的爱全集中你身上了。你也别介意这些破礼物,反正他钱多的没地方花,就纯当是给世界经济作贡献吧。”
……
八号,黑帝斯三十二岁的生日,我和雷瀛浩一道去了希尔顿饭店,他坐在沙发上看文件,屋子里还有好几名男女,每个人面前都有些零散的文件,看到我们后,黑帝斯又迅速交代了些事宜,挥手让他们全都离去,这才懒洋洋地开口,“来了呀?随便坐。”发现雷汐允后,朝他招手,“乖宝贝同,过来,让舅舅抱抱。”
雷瀛汐缩在他父亲肩膀上,不肯过去。我抱过他,把他抱了过去,黑帝斯接过他,放在没受伤的右腿上,低头瞅了又瞅,笑道:“果然是外甥肖舅,你们瞧瞧,长得多像我。”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从来没见过还有往自己脸上贴金贴得如此自然的人。
雷瀛浩拉着我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冷嗤一声,“你眼光有毛病不成?”
一名男子进来把重新清理了下,又端了两杯茶进来,我飞快望了他一眼,又继续盯着眼面前的茶水,不知该如何开口。
“我的礼物呢?你们该不会真的空手就来吧?”
我有些心虚,忍不住瞪了雷瀛浩一眼,他理所当然地道:“又不是三岁孩子,还需要什么破礼物,我们人来了已经算是给你面子,别不知足。”
我飞快地说:“我实在不知该送你什么礼物,所以我和瀛浩商量了下,等下请你吃饭,你想要什么礼物我再给你买。”
雷瀛浩拉我一把,“别把话说得太满,如果他说要天上的星星,你也给他摘下来?”
我白他一眼,“没问题呀,我立即去买一堆玻璃做的星星也可以替代呀。”
“嗯,那倒也是,喂,你要星星吗?”
黑帝斯摸着下巴,“服了你们了。算了,就陪我吃一顿饭就成了。你们请客。”
我说没问题,然后又东拉西扯混到中午饭时间,又移驾去了楼下餐厅,黑帝斯驻着拐杖,慢腾腾地出了房间,我问他既然有椅轮椅,就坐轮椅呗,他说不喜欢,我也就没再勉强,本想伸手扶他,但见他走得稳当,也就淡了心思。
虽然腿上有伤,但并不影响黑帝斯无边的魅力,这种不笑时给人一种冷酷贵气笑时又如沐春风的极品帅哥,不管走到哪,都是非常吃香的,比绝世大美女驾到的回头率还要高。
从电梯一路出来,再来到餐厅,一路上接收到诸多回头目光与打量,而黑帝斯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目光,并不以为意,把菜单递给我,说:“女士优先。”
从来不知道,混黑道的男人居然还有绅士风度,我又把菜单递给他,“你是寿星,应该是你点。”
漂亮的女服务员笑得一脸温柔,“原来今天是这位先生的生日,生日快乐哦。”
“谢谢。”
“需要点一份生日蛋糕吗?”
“不了,我不爱吃蛋糕。”黑帝斯语气温和,看了菜单一眼,然后问我:“真要我自己点?”
我说是的,黑帝斯点了几道菜,服务员有些讶异,“就这些菜么?今天可是您生日呢。”
他微笑地说:“吃了再点。吃不完浪费就可惜了。”
“是的是的,节约可是美德呢。”
黑帝斯继续微笑,“我点的菜记下了吗?”
“啊,记下了,记下了。”
“那麻烦拿菜单去厨房可以吗?我肚子有些饿了,想尽快尝到美味。谢谢。”黑帝斯依色淡然有礼地微笑着。
我讷闷,如果不是知道他的为人和性格,还真的被他良好的修养与风度所折服,真是个风度翩翩又礼貌周全的男人,尽管心里说的只是客套话,但听在耳里,却让我异常舒服。
服务员脸一红,赶紧走人了,雷瀛浩轻嗤一声,“果真是帅哥走到哪都吃香。”
黑帝斯眨眨眼,轻笑一声:“你这辈子与帅哥无缘了。不过,你有资格当帅哥的爸爸。”然后摸着雷汐允的脸蛋,“幸好我外甥长得像我。相信长大后肯定也是帅哥一枚。”
我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雷瀛浩瞪他,“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儿子当然长得像我。与你可是八杆子打不着。”
黑帝斯并不以为意,摸着雷汐允的脸蛋,淡淡地道:“中国内地富豪家族大都富不过三代。想要让你的事业后继有人,从现在开始就得好好培养我外甥了。”
“那还用你说?”雷瀛浩轻嗤。
菜很快就上来了,服务员热情而周到,笑容甜美又亲切,连带我们也受惠颇多,尤其是雷汐允,得到无微不至的疼爱与照顾。
期间,黑帝斯不小心打翻了一碗汤,溅在雷瀛浩身上,“真抱歉。我不是有意的。”
雷瀛浩瞪他,闷声说了句“我去洗手间”,等他离去后,我瞪黑帝斯,“你分明就是故意的。”
他不可置否,转头部服务员笑了笑,“我听到隔壁餐桌在叫你,你不过去么?”
服务员不甘不愿地走了过去,他转过头来望着我,“你和雷瀛浩是怎么在一起的?”
很是讶异他会这么问,我斟酌着语言。“相互看对眼,就在一起了。好端端的问这个做什么?”
他轻哼一声,“你爱他吗?”
我犹豫了下,点头,“应该是吧。”
“什么叫应该?”
“他对我很好,”
“以前呢?”
“以前……”
“以前他可没少欺负你,对吧?”
我睁大眼,“你怎么知道?”
他轻哼,“让我猜对了吧,他以前对你很不好,是吧。”
我轻声道,“嗯,不过现在他对我很好呀。”
“你们女人就是那么容易心软。”
似乎,他在不满。我轻皱眉头,“黑帝斯……”
“叫哥哥。”
哥哥……这么陌生,这么盟的称呼,打死我都叫不出来呀,如果在二十年前,肯定自然而然就能叫出来,但现在以我这种年纪,还真的有些难度。
“怎么,不打算认我这个兄长?”
我摇头,“不是。”只是觉得,哥哥这个称呼,真的太盟太幼稚了,就好比小时候叫母亲为“妈妈”,而长大后就只叫一个字“妈”是一样的道理。
“那还不快叫?”
理所当然地命令式语气居然让我没有勇气拒绝,我清清喉咙,“大哥。”叫“大哥”总比“哥哥”要正式些,端庄些吧。
他不大满意,不过也没说什么,“如果他对你不好,就告诉我。”
怎么,如果雷瀛浩对我不好,他还会替我出气揍他不成?
雷瀛浩从卫生间里出来,脸色不大好看,左右望了望我们,“有背着我说我的坏话吗?”
“没有。”
“有。”黑帝斯大方承认,“我对漫浓说,如果在A城呆不下去就去意大利找我。”
“你养她一辈子?”
“有何不可?”黑帝斯扬眉,“必要时,还可以重新给他介绍个优秀的男人。”
“不好意思,你的妹夫,只能是我,这辈子恐怕你也没机会叫别的男人一声妹夫了。”
黑帝斯淡淡地笑着,“我也希望你能当我一辈子的妹夫。”他举起酒杯,与我们碰了杯,“好好教导汐允,我喜欢优秀的孩子。”
“会的,不劳你操心。”
“漫浓,这阵子你心情很好?”同事胡红蕾从我手头接过文件,不经意地问道。
我点头,大方承认。
“有什么开心的事发生吗?说来听听。”
我想了想,“也没什么的,就是感觉,我很幸福,呵呵。”
“是吗?那你的家庭一定很幸福美满。”
我的家庭幸福美满么?应该算是吧,不用为经济发愁,没什么烦心事,工作带给我的只是责任与挑战,回到家有可爱的孩子等着我,有男人为我遮风挡雨,如今,还让我多了个实力雄劲的靠山,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第110章 钟子昂
胡红蕾看了我的稿子,“你就这样写,不怕钟总拿你开刀。”
我接过稿子,仔细看了遍,“怎么,不可以么?”前不久,在总经理钟子昂的带动下,公司成功打败所有竞争对手,拿下了国内最盛大的建筑工程,并且还承包了A城所有公共设施的修建与维护,预计有八个亿的毛利润五个亿的净利润,总部发下文书,钟子昂正式升任中国西部与北部片区执行总裁。
而公关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新任总裁仔细包装,再对外公布这一消息。
这篇洋洋洒洒的3000字介绍,可是花了我几天几夜的心血呢。
胡红蕾道:“太长了,写的也太详细了,还有,你把钟总的童年写的太悲惨了,又把他的青少年时间光写的太天才了。这个用100元挣了30倍的利润,这则消息有没有事实依据?”
我说:“如果没有事实依据我也不会乱写啦。虽然这里头是有些夸张的成份,但对于白手企业家来说,我个人觉得,是有必要的。”看看那些大人物的发家史,大都是“贫穷不可怕,只要努力上进,总有一天会发光的”之类的故事概括,更甚者,为了灌输大家创业的艰辛,通常更是写得一把血一把泪,成功的背后,是汗水与挫折的结晶,这事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而真正能挑起大梁的人物,都是从挫折中站起来的,这就叫逆境而生。
胡红蕾又拿给经理看了下,经理发表意见,“写的很好,很感人,把钟总发奋图强遇上逆境仍能顽强拼搏的精神刻画的很是深入,可是,你这样写,岂不让外界人觉得咱们在王婆卖瓜,自我吹嘘?”
我直了眼,这个我还真的没有想到呢。
“这个,经理,要不这样吧,咱们把钟总的发家史再重新整理出来,给杂志社,让他们以杂志社的名义采访,然后再拿出去发表刊登,你觉得呢?”
经理想了一会,“这个方式不错。可是,身为公关部的新闻代言人,我们还得向媒体公布钟总个人的成就和简介。字数不要太多,就控制在三百字内好了,漫浓,人把握写好吗?”
我摇头,苦着脸,“我恐怕不能完成任务呀……”我又没读过新闻系。那些格式与新闻用辞我是真的学不来的。
“没关系的,你先打个草稿,如果可行,我们再润润稿。”
我真的不想接这类的活儿的,真的太费脑细胞了,实在是这类工作,真心不是我的专长,可是,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尽管不情愿,仍得接下任务,绞脑汁去矣。
谁叫先前那位专事这一工作的同事回家生孩子去了呢?
用了三天的时间,总算把握这三百字凑够了字数,又给雷瀛浩看,他下达结语,“差强人意。”
我双眼一亮,“那,你猜通过的可能性为多少?”
他叹口气,把稿子折成四折,“等下我让柯秘书通知公关部,以后这类活儿由其他人接手好了。”
“为什么呀?”他这是在分明瞧不起我哦?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你不适合做文秘类的工作。”
我不满地道:“这几个月的工作月结都是出自我写呢。”
“那只是意外,你更适合与业务有关的工作。”
我皱眉,“难不成你要我去业务部?”
“不,公关部也很适合你。你只需做好锣丝钉就成了。”
这家伙,居然看不起人呢,不过,我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还是满清楚的,确实不擅做文字工作的,我的特长就是与客户聊天哈啦拍马屁之类的工作。
钟子昂升任为风华总裁不久后,我那篇有关钟子昂的详细个人报告也由某间知名商业杂志录用发表,得了860元稿酬不说,还被其他刊物转载,又分别得了好几回几十块钱的转载费,我的个人好处就是在未来半年内陆续得到一千多块钱的稿酬,而因为公司CEO的正面光辉形像,使得公司业务量陡增,紧接着,又传出钟子昂要结婚的喜迅,新娘子居然是一间杂志社上班的女记者。
钟子昂要结婚的消息一传出,公司里立马有了无数哀嚎声,未婚的女性同胞起码有一半以上伤心不已,不甘心之余,又四处打听新娘子的身份,得知是上回采访钟子昂时,与钟子昂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短短一个多月就闪婚,实在是跌破众人眼镜。
不过,同事们大都对这桩婚姻不抱希望,毕竟如今闪婚现像很是普遍,但闪离状况也是很多,我也讷闷钟子昂那种商场战将居然也势衷于闪婚,有些不可思议,问雷瀛浩是否认识新娘子,他说:“刚开始我也很吃惊,不过,见到朱小姐后,我便知道,他们会幸福的。”
“啊,为什么呢?你也认识她?”
“子昂和朱小姐以前曾是校友,在学校里也曾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一会误会而分手,如今,十年过去了,他们又在A城重逢。”
“哦哦,原来还是破镜重圆呀,真浪费呢,可是,一对分手了十年的恋人,为什么在第二次见面后就决定走进婚姻呢?”这也太冒险了吧。
“我问过子昂,他说他这些年来一直忘不了初恋情人。尤其他们意外重逢后,第二天就上了床,然后,他就向朱小姐求婚,而朱小姐也同意了。”
我乍舌,“就这样?”这也太快了。
“不然你以为还能怎样?再来个十年爱情长跑,子昂已经三十三岁了。”雷瀛浩倒不觉得有多稀奇,“子昂一向是速战速决的性子,在商场上尤其如此。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火速下足马力去争取,想不到在婚姻里也是如此。”他笑意加深,对这个表弟也有着由衷的钦佩,“我想,明年肯定连小孩子都会有了。”
我想了想,也跟着笑了起来,“改天介绍我们认识认识。”
“还需要改天么,今晚他们两口子就会来咱家做客了。”
……
钟子昂是雷瀛浩失终多年的表姨的儿子,也是雷瀛浩众多亲戚中唯一关系亲密的,平时候从他的言语中得知,他对这个表弟还是很看重的,是以,今晚我不敢马虎,把衣橱里挂了两个多月都没有拿出来穿过的真丝连衣裙穿了出来。并化了点淡妆,抹了点口红,脖子上还挂了串珍珠项链,还佩戴了耳环,在镜子里仔细看了又看,优雅又不失庄重,应该配得上雷太太的身份与表嫂的身份。
又向钟子昂的秘书打听了钟子昂的个人喜好与风格,及未来钟太太的喜好,做到万无一失后,我这才带着闲适的心情下了楼。
雷瀛浩说与钟子昂约的时间为七点,而在6点40分左右,他们便提前到来。
与雷瀛浩的高大比起来,钟子昂要瘦削不少,也矮了大半个头,五官比较普通,戴着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可谁又能知道,这人就是风华的经营者,和王意磊,夏少铭,徐智,马利辉,邱泉一道凭为A城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雷瀛浩隆重向我介绍了钟子昂和她的未婚妻朱梦娟小姐,朱梦娟身形高挑,长相清丽,身材纤细,穿着紫色长裙,同样化了淡妆,整个人看起来优雅又清爽,与钟子昂站到一起,还真是登对。
双方相互介绍后,钟子昂和朱梦娟一道叫了我一声“表嫂。”
我笑眯眯地说:“不要客气,菜已经做好了,我们先用餐吧,边吃边聊。”
在商界侵淫多年,再来发号施令惯了,钟子昂身上有着与斯文不符的强悍与冷酷,虽然他说话带着如沐春风的轻声细雨,但言语间却带着令人生畏的肃杀之气,比如说起肖景辉的母亲葛春红时,这人语气仍是带着斯文的气息,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已经把那段录相带给了纪委,还有,肖家的财产信息也差得差不多了。再等一段时间,便可以收网。”
朱梦娟轻轻蹙着眉头,“肖家?哪个肖家?”
雷瀛浩看了她一眼,淡道:“就是你那个表姨,市委书纪夫人,葛春红女士。”
朱梦娟睁大眼,“是她?”
我吃惊不已,“葛春红是梦娟的表姨?”
“是的。不过我们没怎么往来。”朱梦娟道,不无自嘲地道:“我爸妈只是普通的退休工人,两个人加起来才拿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哪能与官大权大的表姨一家相比。”
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与肖家并没什么来往,也没什么感情可言,我稍稍放下了心来。
雷浩浩道:“这回你和子昂结婚,会邀请肖家吗?”
“我这边肯定是不会请的,虽然在同一座城市,但一直没怎么接触来往。”
我说:“子昂身份不同,想必肖家也必会出席的。”到时候,看到新娘子居然是自己的穷亲戚,不知作何感想。
朱梦娟也明白我的心思,与我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吃过饭后,男人们去书房谈务事去了,我和朱梦娟仍在客厅里聊着天,朱梦娟比我大一岁,枞牛津回来后,一直供职于本市比较有名气的《名流》杂志社,先前我拿着稿子联系了名流的编辑,把我的想法与对方沟通后,《名流》便派了名记者过来采访钟子昂,而那名记者便是朱梦娟,与她有两次的接触,然后她把我的稿子拿去做了下润色,发表后,确实起了较大反响,当期杂志卖的相当好,对风华,对《名流》也算是共赢。
“真想不到呢,你居然是子昂公司幕后董事长的妻子。”朱梦娟非常意外。
我也笑了笑,“我也是呀,想不到才见两回,你就要嫁给子昂了。咱们还成了亲戚了。”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幻想和巧合。”
☆、第111章 婚礼上的插曲
十月国庆节,风华总裁钟子昂结婚的大喜日子。公司所有主管都要前去庆贺。而公关部则全体出席,当然,不是为了前去庆贺,而是帮忙招呼客人啦。我虽然是枚小小员工,但也是颗很有作用的锣丝钉,肯定也是必不可少……去帮忙,当个打杂的。
别丧气,公关部的作用除了对外发言,维护公司的形像,还有一项重大作用,那就是上司办喜事时,还得全权搞定,没得商量。
一大清早就被挖了起来,去了饭店,忙里忙外忙过不停,因为代表着公司的门面,所以公关部的员工一律清一色的高跟鞋配长裙,累得要死要活的,所幸,十来点钟时,客人陆续到来,也没有其他重要事务,只是偶尔观察,是否有突发状况,及维护现场秩序外,也没别的事可做了。我总算得了空,偷溜着跑到角落里歇了口气。
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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