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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胜者为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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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哥儿这些日子很是读了些书,虽说王子胜到太子等,都只当故事和他讲,间中认识几个常用又不太复杂的字儿罢了,小家伙却已经很学了些道理,孝义礼仪不说通晓,大致总知道些儿了,因此想起自己都还没能好生孝敬一回爹爹呢,就为了小媳妇,倒将他委屈上了,很有几分不好意思。只是他虽自忖不是也不肯做那些余震中,曾客居府中的小孩儿们偶尔学舌说起的什么“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一类的不孝子,可要他堂堂大男子,只为了不委屈爹爹一夜就将小媳妇随时可能致命的危机又延长一时,却也不肯。
因想着此事之后,好生儿学本事上进好让爹爹继续随心顺意的万事不理,再和媳妇儿一道多多孝顺爹爹也就是了,便将小脸儿仰得高高的,眼睛里虽带了好些羞愧,却还是坚定地祈求。
修行人虽说有神仙洞府,却也不过视为外物,餐风饮露是等闲事,王子胜虽爱洁,却有自己常人不能及的手段,就像他身上的衣服,看着还是因为来不及换大半身仁哥儿的泪痕鼻涕,其实不过障眼法,真正的脏污早去掉了。那农家不说如何,王子胜也不至于委屈了自己,再说,他也不舍得小家伙难过。
不过是看着小家伙真那般将穆家小子上心,虽说已经知道了,到底看着不爽快罢了。
沉吟一会,看小家伙眼底的期待祈求虽是依旧,却因为扫视过自己身上污衣越发愧疚了,王子胜便故意叹了口气,很是为难地应下:“也罢,就随你了。”
果然,王子胜故意露出几分为难,却又还是应了下来,更温和地拍了拍小家伙的大脑门,那种虽然为难却还是因为疼爱儿子所以各种乐意慈爱显而易见,小家伙也是个知好歹的,只年纪到底还小,看不出王子胜的故意逗弄,心下越发惭愧,偏又不是个遇难则退只知躲避的,挠了挠鼻子,便学着记忆里头小厮们服侍他伯父上马时的样子,屈下小膝盖,胖脑袋垂了下去,垂完觉得不对——学几分像除了看演技,还真要看身高,王子腾跟着出门儿的小厮屈膝低头,看到的应该是王子腾的膝盖以上,恰好能和现在小家伙站着时的视线差不太多,可小家伙屈膝也罢了,再一低头,只能看见他爹的鞋子并略上头的半截小腿罢了,那胖手儿伸出去,更是不足以让王子胜借力,小家伙极力将胳膊往上伸,可因要保持屈着那条大腿与地面齐平,伸到极致也不过到王子胜大腿上方。虽是王子胜略一弯腰就能扶着的姿势,可这么着还真不如他直接跃上马背去呢!
可小家伙如此孝心,别说王子胜看着欣慰不已,就是那些小厮看了,虽都觉得有几分好笑,也无不感叹,当然也少不得有那要把小家伙抱起来的,有那抢着蹲下去当人凳的,可小家伙执拗,他一时之间也就想出这么个好生孝敬爹爹的法子,哪里是小厮们劝两句“这是奴才们的事儿,不是仁哥儿该做的”之类的话儿就能改的?
孝经他没正式通读,但二十四孝的故事却都听过,人家尝粪卧鲤的都有,他不过屈一屈膝怎么了?儿对父,即便双膝跪地俯首跪拜都是应该的!因此小家伙两巴掌拍开那两个想抱起他的小厮,应都不应一声儿,只抿着嘴儿,眼神坚定而清亮,王子胜看得一笑,也不管小厮们大惊失色恐他压坏了仁哥儿摔坏了自己,略微弯下腰,伸出右手在小家伙努力往上举着的掌心一拍,左脚尖在小家伙大腿上轻轻一点,便上了马去。
他动作太快,一旁几个小厮都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稳稳坐在马上。小厮们惊呼一声,都赶忙去看仁哥儿,只恐他压坏了不好交待,却只见仁哥儿动作利落起身,在屈着的那条腿尚未完全伸直时,两条腿狠狠地往蹬了一下,原比马镫都矮点儿的小身子一下子往上一腾,惹得原要不顾他反抗抱起他的小厮们又是一片惊呼,因实在惊惧交加,虽说这些小厮好些其实是跟着老伯爷上过战场的家兵后人,平日也还算训练有素,地震中都没乱过套儿,此页也不免七手八脚的忙乱,有那想给他当垫子的,有那要在半空里捞住他的,倒有五六个跌做一团,那两个幸免的给脚下跌倒的一绊,也没能赶上捞住仁哥儿!
亏得那些跌做一团的地方还好,正是小家伙摔下来时着地的地方,那两个小厮就一左一右往两边补住,做好了安全周到的肉垫子等小家伙摔下来,就是被压在下头的小厮惨了点,身上起码压了四个半人——其中五个只压了或手或脚的半身上去——不过他倒真是个忠心的,跌倒时眼睛也没离了仁哥儿,因此一眼就看出其他人的打算,也毫不挣扎,反而因怕头上木簪刮到小主子,忍着闷气,连脑袋都自动挤进去给另一个小厮压在身下了。
没想到,小家伙却全不像他们想的那般跌下来,只是在半空中伸出胖爪子去,王子胜也果然和他心有灵犀,右手仍握着马缰,左手却伸了出去,正好让小家伙的胖爪子搭了个正着,却又不肯主动再伸出一点将小家伙直接揽过来,好在小家伙原本就胆大,早前几番刺激也没让他颓废下来,反而心性更加坚韧,胖爪子在王子胜左手上一搭上,立刻团起握住,难得他眼明心定,虽说小胖手不足以捉住王子胜整个手掌,却也个捉住了他的两根手指,再团起一用力,他的胖身子也跟着扑了过去!
这么一来,小家伙的身子已经是横在半空,而且头部已经超出了小厮们垒起来的肉垫子,偏生王子胜还没伸手帮他的意思!因角度问题,底下倒数第二个的反而先发现了这点,少不得就挣扎起来,上头那两个也很快反应过来,也顾不得踩着的是哪个的手脚、哪个的胸腹、甚至哪个的头脸,挣扎着起来要去接住小家伙,却不等他们直起身,小家伙那儿,胖拳头里拽着的几根手指都滑开了,几个小厮目眦欲裂,心跳如狂,不管老爷为何明明在场却不出手,保护小主子是他们的职责!让小主子在眼皮子底下除了差错,真真儿是,莫说他们没脸去见夫人,就是他们的父母祖辈,也没脸去见老伯爷了!
不得不说,果然知子莫若父,这些小厮都小看仁哥儿了。虽说王子胜也做好了万一不谐出手护住小家伙的准备,小家伙却真真儿争气,并不需要王子胜出手。虽说因为早前各种原因,他掌心出了些汗,又不够谨慎没在跃起前擦干净掌心,导致手滑没握紧王子胜的手指,但小家伙却不愧是打学步就想跑、打会跑就各处儿爬树登山闹腾的主儿,也不枉了王子胜这些日子故意泄露给他洗涤身体的灵力,胖爪子堪堪在王子胜的膝盖上抓了一下,借着抓住那麻布下摆的力道又将小肥腰往前一扭,右脚就踩在了马镫上头,一借力,胖身子再往前扑了一点儿,胖爪子就够着王子胜的衣襟!
这下子再两下攀爬,他就好好儿坐在了王子胜的马背上,胖脸儿因这一串儿动作略微泛红,大眼睛里头却丝毫不见惊惧,反而有几分兴奋之色。倒是那两个跌跌撞撞扑过来的小厮一个在马腿上撞了一下,一个直接磕到地上,倒都在脸上挂了幌子,其他六个也多多少少受了点儿伤。不过此时见小家伙安然坐在马背上,又想起他刚刚那一串惊人至极的动作,也明白他并没有因为给王子胜做了马凳而有所损伤,一个个倒不觉得身上伤痛,反而为王家有这样的小主子欣喜不已。
小家伙兴奋小会,看了低下小厮们的惨状,反有些儿不好意思,因他这些日子听多了各种故事,又和震中灾民也处了些时候,虽不觉得主子和奴才是平等的,却也不觉得奴才天生就该无缘无故任打任骂,又知道他们是因忠心护主才受了伤,又想着还要让他们熬一夜盯着城门,脸上就有些讪讪的,嘴巴也抿了起来。
若是以前,小家伙就是心里愧疚,也肯定要别扭着,但现在,想起小媳妇早前教他的一些拿捏人的浅显道理,小家伙倒是不一会就收了神色,淡淡赞了他们忠心,却又指出他们稳重不足,小小危机就乱成这样!可指责之后又开口说会每人赏二两银子,并这次疗伤的药费,再许诺让他们跟着一道儿练武——这后面一道才是最让小厮们欣喜若狂的,要知道,他们父辈祖辈皆是王家家兵,少不得打小儿也家学渊源学了点。可家兵和家兵也有差别,再说了,小主子的师傅,别说府中兵将,只怕朝廷上头的一般将领都未必做得,他们能跟着学,那可不是天大的好事儿?大庆日益安稳,他们学出来未必能有什么建功立业的大机会,可有一技傍身,在主子跟前的分量也不一样呢!
更重要的是,多学点儿,下次再有个什么,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不是?
34第 33 章
王子胜于凡俗事上不甚用心;也看出小家伙安抚收买人心之意,很有几分新鲜;也不阻止他,听得那几个小厮的心声果然越发忠诚坚定了不少,虽不觉得自己的日子要靠这些凡人卖命保护;到底他自己筑基还不定三五年甚至三五十年呢,小家伙更不知道要在凡间生活多久,有人忠心耿耿给打理些琐事自然更好,因此对最先教给小家伙拿捏□奴才之法的太子,倒也不只一味嫌弃了。
当然,拐走——哪怕并没有全部拐走——他儿子的罪过,还是很大的。
王子胜最是个顺从本心的,可不会勉强自己因着小家伙就爱屋及乌什么的,保住他的命是为了小家伙心情好不得不为,其他的嘛,哼哼!
王子胜越是看着小家伙喜欢,对太子就越是怨念不已,连带着对小家伙也起了几分逗弄的心思,看他和小厮们说完话扭过头来,眼中原本的兴味就收了起来,脸色也淡了好些,小家伙看得虽有些揣揣的,却最是个皮厚胆大的,也不管王子胜的冷脸,将胖脸儿凑过去,脸对脸蹭了好几下,略带几分得意:“爹爹,仁儿很厉害吧?”顿了顿又道,“就是错估了平安他们的反应,以后会多跟小七哥哥学点儿的。”
王子胜的脸几乎要板不起来了,小家伙确实不错,小小一个凡人幼儿就有这般能耐,果然不愧是他的儿!偏小家伙下一句立刻提到某个混小子,王子胜原有些绷不住的脸立刻又端了起来,却抵不过小家伙揽着他脖子好一顿撒娇蹭脸,还有最终印在脸颊上一个湿乎乎的小嘴印子,到底由着脸色柔和了下来。
虽然王子胜还是很想多多逗逗小东西,也好让他深刻认识到,小哥哥小朋友啥的再好,也不能有一丁半点子忽略了爹爹去——可身为修行人,虽说因着漫长的时光情感单薄些,却不是个多擅长掩饰脸上神色的,当然必要时障眼法或者其他更高深的法诀是不错,可王子胜哪里做得出为了逗儿子用障眼法装生气的事儿?也只好顺其自然了。
于是王子胜的脸色就一路都古怪得很,小家伙逗得他忍不住了、脸色好点儿了,下一刻又因为如此乖巧可爱会逗人的小家伙居然寥寥不过两个多月就给穆家臭小子拐了小半个心去,很有些酸涩不快,于是好点儿了的脸色不需要特意绷紧,也自然而然又不好了!于是小家伙越发乖巧卖萌的讨好,然后王子胜又重复被逗得忍不住、又想起臭小七、又心清不好脸色不好……
如此循环,别看王子胜很收敛了气息,又不比皇帝那般一身儿的杀气威仪,可作为修行人,自有一种和天地感应的本事,他脸色心清一时好一时歹的,不如皇帝杀气四溢,却也让周遭那些小厮只觉得一时雨雪一时晴天,没杀气那般冰冷骇人,却另有一种让人打从心里敬畏的磅礴,说是冰火两重天都不为过。
也就是小家伙因着王子胜宠溺,多日与他些灵力,虽那些灵力没能在小家伙身体里留住,但总是从王子胜身上过了之后又由他刻意引导着去润泽小家伙的,小家伙对于王子胜身上的气息已然熟悉,又是打从心底里信任于他,自然不会像早前正面皇帝无法压抑漏出的杀气那般惊吓,竟是浑然不觉的卖萌了一路,也导致王子胜给那些小厮冰火两重天了一路。
亏得虽说城墙边缘不许有人家,但一行十人九匹马,行走倒也迅捷,这一路又是从永安街到城外庙中最常走的道路,仁哥儿不好说对周遭熟透,小厮中却很有几个将这一路各处村落了解得颇为清楚的,在离城门不足一里的地方,左拐下了官道,沿着小路又走了一会,又几次左拐右拐,没多久就能透过树林上空,看见前面不远处有几缕炊烟悠悠飘起,再绕过树林,是一个不大的庄子。
小家伙一看不是他想象中的普通农家,就撅了撅嘴儿。
这些日子,好些个人家也不管他们两家在守孝的,就一个个上门,他们东府里头也罢了,王子胜根本不在家,张氏也干脆常住佛堂,除了实在推不了的那些,她能不见就不见,实在不得不见的,也并不积极带着小家伙见客;可西府那儿,王子腾一心打算着一年孝期之后出仕的事儿,就是那等连老太太过世都没上门来的,现在递了帖子过来,只要不是太不必的,他多少也会见见,又想着弟弟不在家,两府里头不过仁哥儿是个男丁,也不少带着他见客。
偏生小儿眼明,一次两次也罢了,多了总觉得好些自恃勋贵又巴巴儿上门来的,言语虽是动听,气息却不讨他喜欢,当然见客时还是很乖巧的,他可是要让家中姐妹甚至娘亲伯娘都能只在家中爱赏花赏花、爱听戏听戏、兴头儿起了也能出门踏踏青……反正就是悠闲度日不需为外头俗务操心的男子汉,少不得要学些应酬往来,倒也忍了,还不拘来人喜欢与否,都会配合王子腾的眼色,或讨好或顽皮……
可现在不过找个地儿歇一晚,小家伙可就不愿意再应酬谁了,因此很觉得与其找个不知道是哪家子的庄子,还不如随意找个农家呢!
此时夕阳已坠,天却还没完全黑下来,大家也都见着小家伙不太乐意的神色,一名名唤长寿的小厮就笑着道:“前头那家,说来和府上也有些亲,乃是西府里头三舅太太的陪嫁庄子。”
长寿的叔叔娶的就是西府里头史大太太的陪嫁丫头,长寿虽是东府这边的,对西府那儿诸事也熟,倒是仁哥儿,到底年纪小,饶是和伯娘史氏素日也亲近,却也是偏着胖脸儿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就是那个前几日给了我一套银镶白玉项圈镯子的那个舅妈?他家湘雯姐姐和鸾姐姐一般年纪,却比鸾姐姐还高半个头的那个?”
长寿点头,小家伙心里的排斥感顿时去了大半,倒不是贪那套儿项圈镯子,也不只因着湘雯的雪白皮肤高挑模样,使得鸾姐儿也愿意学她的偏方,每日喝一两杯牛羊奶养着了……主要还是小家伙对那位史三舅舅的印象极好,虽说那位舅舅手上茧子多,小家伙自己皮糙肉厚倒不怕,却只恐他刮伤了鸾姐儿,为此还在他去见史氏之前慎重警告过他,还逗笑了王子腾和后来听说的史氏等人,却难得这位舅舅不只没当他孩儿玩笑,也没挑剔他或许的不敬之处,而是慎重应了,又谢过他对鸾姐儿的友爱……
那天下午混得熟了,那位舅舅甚至和他玩儿了好一会子抛高高呢!虽说因为伯娘姐姐们紧张过度没完太久,但却悄悄儿和他约了日后再带他玩儿,还说要送他一匹极好的小马……
虽说小家伙只记得见过那么一回,却听说那位舅舅舅妈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抱过他,难得身上气息也不惹他厌,小家伙听得是他们家,态度自然也是不同的。
也亏得是他们家,长寿还不只嘴巴上说得头头是道,竟是和那庄头也是识得的,据说是他叔叔的妻子的表弟的丈母娘家的小舅舅,因两府里虽说自有规矩,但规矩之外对下人并不苛刻,例如年节元宵中秋等,哪怕是主家都在守孝,也按常例给府里下人轮休,长寿说是小厮,今年又已经十六七了,这么多年各种时节轮休下来,也凑巧有那和这位七拐八拐的表舅公家的表兄弟们,一道儿在哪处遇上了的,又近来常往返家庙,护送小主子时自然不敢多走一步,可遇上那等送消息送东西的,该送的送到之后,若是回程时不急着赶路,长寿也偶尔有来这儿找那表兄弟玩儿的时候,自然也拜会过作为庄头的表舅公,此时一说,那庄头听说是长寿主家,也就是那天眷王家的大小主子,自然也不敢忌讳仁哥儿的素服王子胜的麻衣。
因庄子里也没有主子接待,那庄头就一边命人打扫客院,一边亲自服侍了王子胜用饭,又命自己三个孙子款待了长寿等,又命庄子上的老大夫来给长寿几个看诊,又略带忐忑地和王子胜解释了庄子上不方便请太医的缘故,又问是否也要让老大夫类给看看……
长寿看庄头果然殷勤周到,连糙米饭都能在短短时间内煮得烂软喷香,水也是带着淡淡荷花清香的露水,给小主子准备的素点不说十分精致,也很是干净清甜,便暗自舒了口气,又亲自往客院里头看了一眼,眼见着一群小厮婆子们忙忙碌碌地将客院里头的摆设都换了,一色的素色帐幔,青花瓷甜白瓷之类的摆设,唯有窗边案几上一盆兰草、里头炕桌上一盘子果子,却也是素色的兰草、黄绿两色的果子,一点子艳色不见,却又不至于素得让小孩儿夜晚不宁,方才放心,又见仁哥儿一再催促,便又慎重托付了他那三个表兄弟,方和一众小厮各自上马离开。
不说庄头如何殷勤,又派了好几个人和长寿他们一道儿去了,却说客院之中,王子胜原就是个不耐烦闲杂人等近身的,自守孝之后,更是什么丫鬟仆役都不用,除了劳那个小沙弥每日送三次食水,连衣服都没烦庙中僧侣洗过——当然了,那是因为王子胜自有法诀可净衣洁身,但那并不妨碍小家伙以为自家爹爹在守孝上头已经讲究自苦到连衣裳都是自己洗的。
此时庄子里的丫鬟想上前侍候,还没碰到王子胜的衣角,他的眉头已经微微蹙起,小家伙原就是个眼尖的,今儿又尤其关注他爹,自然一见就知道为何,又因为他没有自来熟到在只记得见过一回的西府三舅母家庄子就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但素是个不认生的,又和那位三舅舅半日相处,堪称一见如故,现在又正一心留意着要当个好儿子好男人,因此虽没训斥那两个颇是温柔和顺的丫鬟,却赶紧大口将剩下的半碗牛乳喝下,然后很是小大人地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退开:“爷自己来。”
小小人儿,嘴边甚至还带着喝得急了沾上的白白奶渍,偏又做足了爷们的大气模样,只可惜身材实在矮小,脸上又太过白润圆胖,就算不看那一圈儿奶渍,自称爷的声音也足够奶气,旁边帮着跑腿儿拿毛巾的小丫头有个甚至忍不住“咯”笑出半声儿,给同样忍俊不禁的大丫鬟瞪了一眼之后才慌忙退下,其他那些大丫鬟小丫头,婆子小厮们,见了就没有一个不强忍笑意的,仁哥儿其实也看出来了,但他也不以为意,他因着身材年岁的缘故,不信他已经是个爷们男子汉的多了去,小家伙又才经历了些事儿,也感觉出自己离真正的爷们男子汉还真有不小的差距,越发不介意人笑话,反正他只要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总有一天会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大男子,何惧他人何思何言?
是以小家伙也不管屋子内外的下人仆妇们是如何反应,自顾自接过小丫头手里的帕子,再次在热水里头搓洗拧干后,才颠着胖腿儿,凑到王子胜跟前,正要伸出手去捉王子胜的裤腰带,忽然发现现在的角色和等下要做的事情都不适合在爹爹身上爬山玩,再说一只手里头还拿着帕子呢!就是有自信能爬得上去,到底不免将帕子又弄脏了……
好在小家伙素来有主意,不过略微绞了绞已经看得出剑眉横出模样的小眉毛,就又立刻笑开胖脸儿,空着的那只手拉住王子胜的两三根手指紧紧握住,嘴里头甜甜的:“爹爹,您累了一天了,好生坐下来歇歇,也让孩儿服侍您一回。”
说着,引着王子胜往榻上坐了,然后自己踩着榻边儿的脚踏吭哧吭哧几下也爬了上去,又三两下蹬开了鞋子,露出了里头一双雪白绣青竹的小袜子,站起来凑到王子胜脸边,一下两下,虽然不很熟练,却居然也足够用心细致的,真帮着他擦起脸。
王子胜做了那么多年的修行人,也不是说打有了神通就再不下水沐浴了,到底更习惯法诀净身,因此原在府中,为了不引人注意,也勉强忍了,后来借着守孝,从不轻易让人净身,便一直只用了法诀除尘,说起来,倒有半年余没怎么沾水了,此时小家伙孝顺伶俐,虽说手上的力道不见得轻重恰好,难得他受得住那份烫热,帕子又拧得刚刚好,温温热热的帕子盖到脸上,身边还有小儿的奶香,饶是一贯不认为以水净身有甚特别趣味的王子胜,也舒服得发出一声喟叹。
这一声叹,也如王子胜面对不需应付的外人一般,极浅又极淡,连站得最近的那个帮忙捧着铜盆的大丫鬟都听不真切,更别提他人了,唯有小家伙离得近,耳朵又灵,听得真真切切的,很是明白其中舒适惬意之意,心下鼓舞,少不得服侍得越发周到殷勤,哪怕偶有不到处,一个不过五岁的小儿,亲手服侍父亲净面漱口,还能耐心帮着梳顺了头发,就是不懂盘发,连简单拿麻布扎起来都做不好,可难得梳发过程中,一下也没扯着王子胜的发丝头皮,也足见用心。
一干史家的下人看得心中啧啧称奇,不过史家规矩原也不小,又知道服侍的是天眷王家的主子,一个个少不得更多添了几分谨慎行事的心思,除了方才小丫头那一声儿笑,倒也没再出什么差错,不过是看着仁哥儿接着又服侍王子胜泡脚解乏、又亲为更衣等,越发觉得王家果然自有天眷,连一个小哥儿都如此孝顺懂事罢了。
因是客居,自家又在孝中,王子胜更是个不肯用人家浴桶的,仁哥儿又是累狠的,少不得一般只洗了头脸泡了脚,再擦一擦身就睡下了,只临睡前还不忘嘱咐,他们父子的衣裳等他早起来洗,倒让一干丫鬟婆子险些儿忍笑忍得肚肠都打结了,有那粗鄙不知事的婆子还暗自嘀咕难道王家真是精穷了?倒要让个小主子做这些?又有那知事的赶紧唾她两声,别看王家爵位现在远不及史家侯爵之尊,可先儿那地震之中,满府里头连片树叶子都没砸下来的能有哪家?据说就是王家庄子上,虽也塌了些房屋压了些良田,却也没听谁有受重伤的——可你家当家的,摔断的腿至今还好不全罢?
原先那婆子讪讪,只还是疑惑那王家小主子,怎么做得来那样服侍人的活计,又那王家二老爷,又怎么受得那般坦然,说是往日不常如此,谁信?若是往日就常如此,那不是养不起下人是为何?
这事也是不少人心里纳罕的,因着庄子上服侍的,就是看着最温和柔顺相貌清秀举止有度的大丫鬟,有些事儿上头到底见识不足,亏得其中有个恰好就是长寿他家表兄的妻家姐姐,也辗转听过那么几句,此时见众人疑惑,少不得卖了一回关子,方与众人解释清楚:却原来,那王家子孙最是孝顺不过,王家二老爷尤其执拗,非住到家庙里头守孝不说,据说就是自家家庙里头,也是放着好些精致院子不住,非自己盖了一个草屋芦舍,每夜就在里头睡着,日间也只在外头抄经,饮食上头的清淡克己更是刚刚大伙儿才亲眼见过的,至于这不要人服侍的规矩也是据说循的古礼,除了实在不近庖厨做不来饭食,方让那庙中做了每日三餐糙米饭外,其他净面束发沐浴洗衣,据说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并不叫人服侍……
一行话下来,听得大家伙儿少不得目瞪口呆,别说本朝因天下初定故,对于孝道虽看重,却不很一味遵循古礼仪式,就是前面几朝,也一般儿是按着仁孝治天下,也少听说还有这样事儿,于这些仆妇下人而言,更是平生首闻,少不得概叹一回,又称赞一回果然难怪天意也格外眷顾他家,实在难得孝顺,日后必也是忠臣良才之类的话儿,正好她们今夜原也有守着已备贵客传唤之责,虽不敢喝酒打诨,但能有一杯浓茶几盘子厨房里头下剩的点心垫垫肚子,再闲话一番,倒也好消磨得。
且不提这些丫鬟下人仆妇们如何,却说内里,王子胜见了那床那榻那,眉毛微微蹙起,这里头的摆设却是素色清淡,看着东西也新,可王子胜是何等人?一眼就看出那些东西里头,就是有些没人正经用过,也不知道给多少人碰过摸过了的。这坐坐也罢了,且有宝贝儿子殷勤服侍着,就是那脸盆脚盆都不是新启用的,王子胜看在小家伙面子上,多用几个除尘去污的法诀也就是了,可要让他真躺平睡上这些床榻、用上那些被褥……
以修行者的眼光看,那些东西上头不知道萦绕着多少蝼蚁多少怨气,就是拿法诀一再清理干净了,心里也膈应得很,可小家伙眼睛扑闪扑闪满怀期待的小模样,又实在可人心,拒绝的话儿到了嘴边几次,总说不出口,最终想想自己为了这小家伙将就的也多了去,不是眼看着连那个讨人厌的臭小子都要咬牙护着了么?睡一睡凡人的床榻也不算什么,早前原身的床也不是没睡过,那时候为了不惹人注意,那不知道睡过多少姬妾丫头甚至小厮儿的都只换了床褥就将就了呢!那时候可是连除污的法诀都用不了太多,现在一刻用一个都使得,又有个软乎乎的胖冬瓜抱着,可比勉强和张氏同床惬意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摸头,好多人对仁哥儿近两章的表现接受不能,我能理解,但这偏仁哥儿的性格已经大致定了,他不比敬水里头的太纸爷是穿越版的,原生态的三周岁多孩子再聪明也大概只是这样,莫也将本文基调大致定下来了,所以很抱歉,不会改,只能争取在皇帝和子胜挑明后,多多在大的这对着笔,但再怎么说,小的也是绕不过去的。
王子胜对于仁哥儿来说,就是个很重要、必要时能够用生命去维护的长辈亲人,但是在他察觉不到时,却可能因为一个新奇的玩具就忽略了的,更别提他认定的媳妇儿了。
仁哥儿对于王子胜来说,却是原本全无关系,却恰好在他举目茫茫的时候出现的一点子鲜亮,在王子胜将皇帝放到心上之前,是他在这个空间最与众不同的存在。
所以不公平是一定的,红楼里头都唱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仁哥儿不是不孝顺,他只是,有些事儿到底不懂,偏偏原身和他亲近有限,王子胜又不会在那些以修行人的眼光看,完全不要紧的地方教育他,所以……
希望大家能谅解,谁都有思虑不周不够体贴的小时候啊
35第 34 章
王子胜想着;也就没再抗拒,由着小家伙将他拉到床边。小家伙自己站到脚踏上;还觉得不够高,看了看,腾腾跑开去;又搬了一张小方凳过来垫脚,再努力将手往上伸,总算摸着了王子胜的衣领儿。
小家伙自己的衣裳都是丫鬟嬷嬷给穿的,也亏得他聪明,又因王子胜在庙中清苦故,第一次提起要在庙中陪伴他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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