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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私宠:男神手到擒来-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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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了,你会不会也跟之前那个心理医师一样,把我当做疯子?”程清璇拽进汪泽伊的衣袖,有些惴惴不安。
汪泽伊拍拍程清璇的手背,硬朗的俊脸勾起一个生硬的笑,“放心,我的璇璇才不是疯子。”
程清璇舒了口气,她望着天花板,耐心的将关于五十年后的这个梦讲出来。
“我梦见,我的灵魂穿越到一条狗身上,然后被一个青年带回家。那个青年很孤单,一个人独居,平时也没有说话的人,他还是个料理白痴,也很穷,还常被人追杀,但他很善良,总是默不作声的关心别人。”
“他跟你一样,也有一双很漂亮的手。不过那双手为了保护我受了伤。”
“我喜欢他,我为了追他煞费苦心,连女孩该有的矜持都抛下了。你知道吗,他真的很好,他总会安静的听我说每一句话,舍得为我花很多的钱,甚至有一次我去邻市,回来路上被偷了钱包,你猜怎么着?”
程清璇亮晶晶的眼睛望着汪泽伊,汪泽伊被她那清亮的双眼触动到了,她从没有见到过璇璇露出这种眼神。
程清璇讲起那个男孩的好的时候,眼睛里宛如装了一个宇宙,有星辰在闪烁。
“怎么着?”
程清璇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上多了抹生动。“他竟然傻兮兮的跑了半个城市,只为给我一个拥抱,带我吃一顿饭,背我回家!哦,担心我冷,还不忘给我买一双袜子。我啊,我看着他蹲在地上给我穿袜子,当时就在想,能遇到他,肯定耗费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好运气。”
“后来啊,我出国去工作,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差点搞砸了一场时装秀,也是他从天而降,解救了我。还抱着我说,如果我伤心委屈了,一定要记得先去他怀里再狠狠地哭。”
说起这些,程清璇忍不住抿起嘴,将所有心痛藏起来。
那样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是她臆想出来的人呢?偏偏还被她想象的那般好。
汪泽伊怔愣看着满眼幸福,脸上却又挂着悲伤之色的程清璇,问了句:“他就那么好吗?”
程清璇眼睑微垂,眸光一闪一闪,她紧抿着的有些苍白的双唇张开,目光望进汪泽伊眼里,程清璇痴痴地说:“他很好,我好喜欢他。”
汪泽伊眸子微眯,心脏中了一剑。
以前他跟程清璇谈恋爱的时候,程清璇最高兴的时候,也就只对他说过,阿泽,我好喜欢你的手,这一类的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骄傲的姑娘用如此真诚的口气承认她喜欢一个人。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
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传说,狼对爱情忠诚不渝,若伴侣死,活着的那一头狼只有两条路。一是殉情,二是独孤一生,每到月半时节,独活的孤狼便会对月呜嚎。
程清璇说完了,就那样呆呆的看着上方,“我一直都以为那是真的,直到心理医师告诉我,服用血色蓝后,或许会落下臆想症之类的后遗症。”
“阿泽,你说,我是不是真的疯了?我竟然爱上了一个梦里的男子。”程清璇认命了,她已经接受了自己在梦里谈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的事实。
然而,汪泽伊却不想看到程清璇失魂落魄的模样。
她可是他可爱的璇璇妹妹,不能将她救出去,那好歹,将最后的希望还给她吧!
汪泽伊勾起程清璇的一缕发丝,沉声说:“璇璇,若我说那是真的,你信吗?”
程清璇苦笑,“我越来越记不得那些画面了,我渐渐接受了现实,阿泽,你就别给我希望了。”
“不。你的那个梦,很有可能是真的。”汪泽伊语气忽然变得严肃认真起来,程清璇听出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这才正视起他来。“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汪泽伊的手伸到口袋里,接着,当程清璇看到那枚熟悉的指环的时候,浑身一僵。
“这戒指…”程清璇的语气变得难以置信起来,她颤抖着伸出手拿回那枚戒指仔细地瞧,越看,视线就越朦胧。“这戒指,分明就是幽居向我求婚的戒指啊!”
这东西是真的,那…
是不是代表,幽居这个人也是真的!
这个可能,让程清璇心尖一阵刺痛。若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程清璇骤然抬头瞪着汪泽伊,追问一句:“这戒指你从哪里弄来的!”
汪泽伊苦笑,有些被程清璇仇视的眼神伤到。“别这么看着我,你被送进研究所的时候,有人把你身上的东西全部取了下来。这戒指本来是要被扔掉的,是我给你捡回来的。”
程清璇听了他的解释,眼里的仇视淡化了些。“对不起,我最近总是很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你不要生气。”
“不怪你。”汪泽伊表现的落落大方。
程清璇手里握着戒指,又问:“单凭一枚戒指,你就信了我的话?”
“那倒不会。”
汪泽伊扳开程清璇的手,将戒指从她掌心里拿起来,他看着那银色的简单款指环,问程清璇:“你知道,这戒指里藏着什么奥秘吗?”
程清璇盯着戒指看了半晌,没看出任何异样来。
“不就是枚普通的戒指?”当时幽居没多少钱,这戒指也不值钱,估计就几千块的东西。东西虽然便宜,却是程清璇的宝贝。
汪泽伊笑笑,笑得有些神秘。“你仔细看,你将它放在白炽灯光下面细细瞧。”
程清璇依言照做,她举起那枚戒指,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看得仔细了,就发现了问题。“这条黑色的线,是什么东西?”
“我检查过,这东西,应该不是我们这个年代能产出来的东西。”汪泽伊指着那条线,跟程清璇解说了他的看法,“我认为,这条线是一种迷你定位发热装置。”
“那是什么东西,能追踪我的位置,就是个追踪器?”
“不,严格来说,这个不能算是追踪器。”汪泽伊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他搓搓双手,说:“我琢磨吧,这个定位发热装置,只有在两枚戒指要靠近彼此的时候才会有反应。”
“这种对戒,分子戒与母戒,当子戒出现在母戒周围一定距离的时候,母戒就会产生感应,自动发热。”汪泽伊摸摸下巴,眼里露出了浓浓的好奇跟惊叹,“我不得不说,发明这玩意儿的人是个天才。这种戒指,都是一对一对生产的,是能够相互感应的。不过吧,我猜他们距离不能隔得太远,隔太远了就感应不到对方。”
“大概,两公里之内才能感应到对方…”最后这句话,汪泽伊说的有些不确定。“也有可能,五公里之内就能感应到对方?”
程清璇听了,便明白了汪泽伊想表达的意思了,“正因为这东西现代没有,所以你认为,这个是我从五十年后带回来的?”
“不然你有更好的解释?”汪泽伊将那枚戒指给程清璇戴上,这才说:“璇璇,这就是幽居存在过唯一的证明。好好活着,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如果实验成功了你还活着,我会争取送你出去。活着,就当是为了幽居。”
程清璇不说话。
活着,不仅是为了幽居,也为了找到汪昊穹,替父亲与管家他们报仇!
*
这一晚的彻夜谈话之后,程清璇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她开始主动配合营养师吃饭,也会要求出去晒晒太阳,渐渐地,她不仅没有被打倒,脸上反倒有了红润之色。
研究所的那些专家将这一切现象归结为是血色蓝的作用,在他们看来,程清璇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她能活到现在,都是血色蓝在发挥作用。
一切,都该好好的,直到一个电话,将这一切打碎。
“始教授!老板要见你!”
刘博士叫醒已经睡下的始镜。
始镜慢吞吞起床,穿上他的西装,才跟着刘博士上楼。
推开研究所顶层的办公室大门,始镜刚走进去,就见到了那个坐在轮椅上,长满了褶子的老头子。
始镜朝那轮椅上的大老板弯了弯身,不卑不亢问了句:“老板,你要见我?”
大老板抬起头来,露出来的那张脸,与常人不同。
他的胡子、眉毛都是白色的,他不是白化病患者,却生了比白化病更严重的病。楚夜看着面前这个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大人,面上露出不悦之色来,“始镜,血色蓝什么时候研究出来?”
“还要一段时间,之前的资料都被毁灭了,重新研发需要一段时间。八号实验体身体并不好,如果加快了进程,恐怕她会撑不住。”
“哼!那我了?我才二十九,我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若只看楚夜的外貌,谁都猜不到,这个人竟然才二十九岁。因为他看上去,几乎跟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无异。
楚家人,有不知名的遗传病,家里的每一代男丁都活不过三十岁。倒是二十八岁,身体的各个器官都开始丧失机能,器官极速衰老,人的外貌也会迅速衰老,就连毛发都变成了白色。
他不想死!
他要活!
所以,他将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始镜绑到了他的私人研究所来研发长生药。
这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背后,是丧失神智的人。
听到楚夜的怒吼,始镜表情很淡定,“抱歉,老板,如果强行加快进程,八号实验体很快就会死去。那样做,太不划算了。你可以多给我几个月的时候,我会研发出第二份血色蓝成品,到时候,既能治好老板的病,还能高价外售。”始镜说的,是之前楚夜的计划。
可现在,楚夜等不及了。
“我感觉到我就快撑不下去了,我的儿子才几个月大,我还想看着他长大!”楚夜抬头,目光灼灼望着始镜,突然说:“我有大把的钱,我现在要的是命!我要你尽快想到办法,研究出一个可以直接将八号实验体身上的血色蓝转移到我体内的法子!”
闻言,始镜大惊,脸色都变了。“这样做,八号会死的!”
“之前死过七个了,你觉得我会在意一个八号不成?”阴鸷冷眸盯着始镜看,只要始镜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楚夜就要让他好看。“楚夜,我看过八号的资料,她身体各方面的数据都跟我相配,我就算是要她心脏也没问题。你别跟我耍花招,你永远要记得,你的老婆还在我的手里,而你那参军的儿子,也时刻被我的人监控着…”
阴测测的话吹进始镜耳朵里,始镜再也不想跟这个令人作呕的老东西呆一起了。
始镜气冲冲跑回自己的房间,他想到自己正值年少参军的儿子,又想到重病在身的老婆,认命叹了口气……
三天后,程清璇的房间里迎来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程清璇面无表情望着始镜,也不说话。
始镜在屋子里转了转,忽然说:“我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小。”
程清璇一愣,这是想干什么?
这男人该不会是寂寞了,想找她聊天?
“他是个军人,也是我跟我爱人的骄傲。可是我没用,没保护好他,有没有保护好我的爱人。”始镜走到软体椅子上坐下来,他看着程清璇充满了戒备的脸蛋,忽然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程清璇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始镜一直盯着自己看,她只好摇头。
“我叫始镜,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
程清璇愣住,问了句:“所以这是国家生物研究所?想要拿我命做实验的,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果是,那她真就要骂一声操他大爷了。
始镜摇头,“不,这里是私人研究所。我们都负责为一个大老板研发血色蓝。”
“你不是国家生物研究院的院长吗?你竟然会为一个私人工作?”
程清璇的质疑,令始镜心中苦涩。“不,我现在已经不是院长了,在公众眼里,我应该是被绑架消失,或者是意外事故而死的上一任院长了。”总之,在警察局内的人员档案里,他应该被抹去了名字。
从他来到这里的那一天起,他注定无法离开了。
程清璇被始镜这话搞懵了。“什么意思?”
“我的老婆被大老板绑走藏起来了,我的儿子身旁充满了大老板的眼线,我若不为他工作,我老婆孩子都得死。”这事,是始镜的痛,也是他的耻辱。程清璇看着始镜,心情变得很复杂。
他错了吗?
他或许没错,他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那他就是个好人吗?
好人是不会拿活人做实验的。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始镜呵呵一笑,笑容莫名的沧桑颓废,“我就是来看看你。”
始镜说了就走出去了,他站在门外,抹了把脸,心里一阵愧疚。
孩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又一次被带出房间,程清璇并没有多想。
直到被带到一间不一样的实验室以后,她才疑惑起来。
看到今日的专家竟是始镜,程清璇忽然感到不安。
所谓的大实验,到底是要做什么?
程清璇被摁在床上,始镜对刘博士说:“检查药剂用量,三分钟之后给她注射麻醉。”
“是。”
始镜戴上无菌手套,他面前摆着一排排手术刀,明晃晃的刀子让人心里发毛。程清璇看出今天这局面不简单,便谨慎问了句:“你们要做什么?”
“孩子,有人要你的脊髓救命,我们也是分明行事。”
“要抽多少?”一点点倒不会致命。
“抽到…你体内再无脊髓为止!”
闻言,程清璇脸煞白煞白的。
抽了脊髓,人还能活吗?
“你是在谋杀!”程清璇冲始镜大骂,活该他老婆孩子被人控制!
谋杀二字,令始镜手抖了抖。
始镜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才睁开,再睁开是,目光一片平静。
“准备注射麻醉。”
“好。”
刘博士开始配药剂,始镜拿起消过毒的手术刀打量,这时,程清璇忽然说了句:“你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始镜想着她就快要死了,临死之前总不能还让人憋着话走,便问了句:“谁?”
“一个叫做,始宇的孩子。”
“倒是跟我一个姓。”始镜没有想太多,手术刀来回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程清璇看着始镜的背影,心里升起一个微妙的想法来,便试探说了句:“那孩子的爷爷,也有一双狐狸一样的眼睛,好像狐狸眼是他们家的一个标志一样。”
始镜没有吭声。
“他爷爷可厉害了,是一名军人。”
这时,始镜敲打手术刀的手微微一滞。
将他的反应收紧眼底,程清璇心里的想法越发肯定了起来,又说:“他爷爷叫始天一,一辈子军功赫赫,战绩不凡,最后成了一名将军。”
听到始天一三个字,始镜握着手术刀的双手忽然泛白。
“始天一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始末,一个叫始守。说来你们都姓始,不过,始天一是z市人,你却是h市人。”程清璇故意说出始天一是z市人,因为他猜到,始镜的家乡也是在z市。
果然,始镜彻底被她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你说,那个叫始天一的孩子,是个将军?”
“是啊!”
“骗人!他才二十二岁,怎么可能是将军!”始镜突然转过身来,低头看着程清璇,脸上有了怒气。
程清璇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来,她看了眼刘博士,问了句:“你能先出去一会儿么?我有些遗言想跟始教授说。”
是的,就要被解剖了,这一番话,多半就是遗言了。
刘博士望向始镜,目光带着询问。始镜平复了激烈的心情,才对刘博士点头。“出去吧,别让人靠近。”
“是。”刘博士退出实验室以后,始镜才俯下身一把拽住程清璇的手腕,逼问她:“你知道你在胡说什么嘛?你怎么我儿子的名字?”
程清璇眉头一蹙,手腕被他捏疼了。
“先放开我。”
略微犹豫,始镜松了开她的手腕。
程清璇揉了揉手腕,说:“我也是猜的,我跟你重孙是很好的朋友,他跟你长得很像,你们始家人的眼睛都像狐狸。”
“我孙子?”始镜讥讽笑之,“小丫头,我才四十八岁,你跟我说重孙?”他儿子都还没结婚,他哪里来的重孙,这不扯淡么?“小丫头,虽然你能准确说出我儿子的名字,这一点我很惊讶。但你不是一个很好的撒谎者,你的谎言错漏百出。”
程清璇知道自己不说出实情,是很难取得他信任的,便将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五十年之后发生的所有事跟他说了一遍。
听完她的话,始镜有些将信将疑。
“你是说,你服用了血色蓝以后,灵魂穿越了?”
“是的,我怀疑这药根本就没有什么长生的作用,或许血色蓝的作用不在长生,而是滋补灵魂的灵药。”当灵魂强大到不可估测的情况下,灵魂就有可能脱离**,继续存活下去。
这说来玄幻,但程清璇实在是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始镜意外的沉默了。
她的猜测,不无可能。
“之前也有八个人服用过血色蓝,但最后都疯疯癫癫的死的。我们不断的研发改进,终于制造出了第九号血色蓝,当时我们有将血色蓝注入过垂死的猴子身上,结果那猴子竟然重新活了下来。我们都以为血色蓝被我们成功研发出来,听你这么说,看来我们终究是没有研究出成品血色蓝。”
那么,即便抽走她身上的所有脊髓,拿走她的心脏给楚夜换上,楚夜也不可能活下去。
“你刚才说,我儿子成了将军?”
“是。”
毒辣的一双眼从程清璇脸上每一寸扫过,始镜又问:“你就没想过,我不会信你的话?”
程清璇有片刻的沉默。
始镜信不信,那不是程清璇可以控制的事。她结束沉默,目光望进始镜的双眼,说:“你是亲自参与血色蓝研究的专家,你连长生这种缥缈的东西都相信,却不相信灵魂穿越?”
始镜哑然。
这世界很大,无奇不有,她说的这些虽然玄幻,却并不是没有可能。
怕他还有怀疑,程清璇便伸出自己的左手中指,“手中指上的这枚订婚戒指,就是我去过五十年后的最好的证明。”
始镜朝那戒指看了一眼,戒指平平无奇,造型也很简单,他没看出什么问题来。
“这戒指里面装有定位热感应系统,只有我跟另一枚戒指靠近,另一枚戒指就会发热,察觉到我的存在。这个我可没有撒谎,是汪泽伊发现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他。他会为我证实我不是在说谎。”摸了摸那枚戒指,程清璇目光带着怀念。“这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对我许下的承诺,他还在等着我,我如果就这么死了,他会活不下去的。”
始镜痴痴看着程清璇脸上的幸福与落寞,心上的弦忽然被撩动。
为了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牺牲掉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人,这难道不是畜生才该做的事吗?
如果自己做了这样的事,岂不是给自己的后辈蒙羞?
始镜叹了口气,他摘下手套,转身走了出去。
程清璇劫后余生一般躺在床上,大口喘气。她心说,自己命真大,又他妈的活着去阴曹地府走了一圈。
------题外话------
——有一种人,他们有着蝴蝶的外形,却有狼一样忠诚于爱情的心。遇见幽居之前,程清璇是放浪的花花蝴蝶,遇到幽居之后的程清璇,是狼。
貌似这样的设定一般都是男主…
嘿嘿,我幽宝送的戒指都是高科技,这是歌儿提供的创意,有感兴趣的高科技宅男宅女们,不妨去研发研发,说不定也能申请个专利…
☆、114萌 永居我心
“始教授,好了?”
刘博士见始镜走出来,略有些诧异。
这么短时间就将八号的脊髓全部抽干了?
始镜眯着眸子,他抬头看了眼这个没有一缕阳光,被白炽灯照得冰冷的地下实验室,心里一阵疲惫。
这样的日子,何时才到头啊!
“靶豪身体状况不好,这个时候抽脊髓风险太大,等再过两天吧!”始镜说完,就勾着头走了。
他的背影,似乎矮了一截。刘博士疑惑看向实验室里,明明昨天他给八号做检查的时候,她身体身体各项指数都挺正常的啊…
当晚,始镜将自己锁在工作室里,将所有数据拿出来重新研究了一遍。
第二天早上,始镜精神疲惫走出实验室,朝程清璇所在的楼层走去。
来到程清璇的房间内,始镜直奔主题,说:“我相信你的话。”
程清璇嗯了一声,不觉得意外。
“如果我的儿子真是未来的将军,我若真的用你的命去换取一个坏人的性命,那说出去,只会让我子孙后辈都抬不起头来做人。”始镜被困在这里,无法成为始天一的依靠,那也决不能成为始天一的污点。
“程小姐。”这是始镜第一次喊她程小姐,而不是冰冷无情的一句八号。
程清璇抬起头,静静看着他,目光里浮着一圈疑问。
“抱歉,我没有能力给你自由,但我会跟老板商量一下,争取让他再多给我们一些时间。只要我们能研究出成品血色蓝,到时候你没有利用的价值了,他自然会还给你自由。”
程清璇嘴唇蠕动了几下,最后只是淡淡嗯了一声……
从程清璇房间出来,始镜不打一声招呼,直奔上研究所的顶层。
他站在楚夜的办公室门外,刚准备敲门,却听见楚夜打电话的声音从办公室里传出来。办公室隔音效果很好,楚夜的声音并未经过掩饰,却也只能隐约听到楚夜断断续续的讲话声。
“死了?怎么搞的,我不是叫你们看好她的吗?”
“只有控制住她,始镜才会为我做事,这个试验计划不能缺了始镜!你现在告诉我她死了,你也想死是不是?”
“连个生病的女人都看不住,没用的东西!”
“把她给我埋了,这事绝对不能传到始镜耳朵里,还有,把他儿子给我看好了,千万别让部队的人发现你们的存在…”
…
剩下的话,始镜已经听不到了。
他耳朵嗡嗡的作响,双腿快要支撑不住他的身子。
死了…
他的老婆死了…
始镜心里的天彻底塌了!自己被楚夜控制住,做了他好几年的傀儡,为的就是有朝一日研发出血色蓝成品,好跟孩子老婆团聚。现在老婆死了,他做的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始镜啊始镜,你就他妈是个蠢货!
始镜跌跌撞撞跑下楼,脸色煞白,像是刷了一层白粉。刘博士见他面色很不对,关心问了句:“始教授,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是不是最近太累了,累的话就休息两天,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可别给拖垮了。”
始镜听着刘博士絮絮叨叨的关怀声,心脏痛的剧烈。“小刘,没我的允许不许打扰我!”将自己锁在工作室里,始镜靠着试验台旁边坐下,他双手插进发丝间,死死揪住自己的头发,悲痛的脸上一片怆然之色。
他的希望都没了,苟延残喘活着有什么意义?
刘博士很担心始镜,便一直呆在外面的工作室里,到了夜里七八点,始镜忽然拉开门走出来。这时的他,已经收起了满脸悲痛,只一双眼里,还噙满了阴郁。
刘博士立刻起身倒了杯水递给始镜,“喝点水吧始教授,喝点水会好受点。”
始镜接过水喝了一口,放下杯子,他多看了眼自己的助理,好奇问:“小刘,你为什么会进研究所来工作?”
“还不是家庭拮据,这里工资待遇很丰厚,我家里有一个单亲妈妈,还有一个才十六岁的小妹妹,都得靠我养着。我需要钱,所以就来了。”刘博士无奈的说。来了之后,他才发现这里似乎跟他想象的不一样,但他挡不住高薪的吸引力,还是昧着良心坚持了下来。
“呵…”始镜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笑意有些森冷,“这就是个吃人的地方。”
刘博士愣住。
这是始镜第二次说这种话,这的确是个吃人的地方,还是个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地方。
“始教授,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工作?据我所知,你之前是国家生物学院的院长,以你的声望跟本事,会来这里替老板工作,我真的很吃惊呢。”当时在研究所见到始镜,刘博士可是大吃一惊。
始镜是这个圈子里的泰斗,他也是刘博士的偶像。
能跟偶像一起工作,刘博士受宠若惊,工作中也很认真。
“如果愿意,谁愿意来这里…”始镜又倒了一杯水喝,他喝完水,低头看了眼手表,对刘博士说:“明天你去趟z市,帮我给我部队里的儿子送点东西去,我有些忙,分不开身。”
刘博士自然是一口应下,“好,那有什么话要我带给他的吗?”
始镜沉默了许久。
刘博士耐心等着,好一会儿后始镜才说:“告诉他,永远都不要忘了他是一名军人,万事不可冲动。还有,麻烦你告诉他,他是我跟他妈妈的骄傲,我们永远爱他。”始镜说完就走了,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
刘博士讲这话放在舌尖仔细品尝,明明是一段很温馨的话,他却觉得沉重……
休养了两天,程清璇竟然被特许可以出去晒半天的太阳。
她被带到地面后,见到坐在草坪上的汪泽伊时,才明白这难得的机会也是他给自己争取来的。
程清璇坐在轮椅上,身上穿着研究所里的衣服,在这十月末的天气未免显得有些单薄。
“穿得这么少出来晒太阳,也不怕着凉。”汪泽伊站起身,提起地上的服装袋子,从里面掏出一件墨绿色的长衣来。“来,伸手,我给你穿上。”
程清璇依言抬起双臂,任由汪泽伊替她穿好衣服,全程都沉默着不说话。
汪泽伊蹲在程清璇的轮椅前,仰头看着程清璇,发现程清璇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差,汪泽伊无比痛恨起自己来。他为什么这么没用呢?连自己最疼爱的小姑娘都保护不了。
程清璇是懂汪泽伊的沉默与伤痛的目光的,她知道,这或许是他二人最后一次呆一块儿了。
始镜不杀她,那个大老板一定会派其他人来抽取自己的脊髓,她现在只能做一件事——等死。
“璇璇,如果…”汪泽伊话说到一半突然止住,程清璇低头看着他的脸,扬眉问了句:“如果什么?”
“如果我要亲自抽取你的脊髓,你会恨我吗?”说完这话,汪泽伊心都要碎了。今日老板找到他,给他下达了命令,要他明日亲自主持大手术。
是的,他,这个曾许诺过要娶程清璇的男人,即将在明日,用自己的手术刀化开程清璇的血肉,抽出她体内的所有脊髓,拿走她的生命!
程清璇脸上的表情有几秒钟的僵住,目光里刚生出来的几许暖气,瞬间全部支离破碎。
张张嘴,程清璇叹了一口气。
这一声叹息,算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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