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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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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以求早日解脱。
当老唐第一个冲过终点线刚放慢速度,我顿觉万念俱灰时,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导致不但赌局情况的逆转,还有我看丁煜眼光发生了质的改变,以前我可以自诩遵纪守法的路人甲,对他只是眼看手不动,后来我却幻想更多地掺合到他的生活中。
作者有话要说:
☆、忽梦年少(3)
且说老唐跑完最后一圈刚放慢速度,却被裁判以还有一圈为由又多跑了一圈,最后直接挂了个倒数第二,老唐蔫得像喷了农药的草。
我试着去找裁判理论,但是裁判作为一名要脸的教师自然不能挫了自身的威风,坚贞不屈地宣称没有数错圈数。
我愤愤地再去找总裁判,他忙着欢天喜地给人颁奖,冷冷撇下一句话叫我准备书面陈述。看到还有机会平反,我果真乖乖回去半个小时洋洋洒洒了八百字,速度质量堪比我超常发挥的高考作文,其词真诚恳切,差点就要以血为墨了写成血书了。
拎着陈词书飞往集播音和后勤中心为一体的主席台,甫一上去一位热心的学长就迎了上来。他以为我是来交广播稿的,得知我的真正意图后打了个干哈哈,丢下句帮去找找看总裁判在哪里就走了。
我再那里干等了许久都没见回音,本来想托宋宋找个熟人,哪知宋主播没在播音台上。又找了几个人相问,大家都不敢接我这块烫手山芋,推说总裁判很忙不知在何方。
绕了一圈田径场也寻不到总裁判的倩影,这一圈孤零零地跑下来扑了个空后,更能真切捕捉到老唐的感受,却恨自己没法替他平反。写“血书”的时候斗志昂然还觉得自己有着上访户的特质,现在明白了上访户大多成了炮灰,我算是实践出真知了。
可是我13岁尚且脆弱的玻璃心却怎样也接受不了这个“真知”,噼啊的一声碎了一地,眼泪上涌却还在拼命将之护在眼眶里。
背后倏地传来本是轻快又动听声音此时却显得略略刺耳:“那个,初一二班的小姑娘。”我赶忙擦了擦眼,回头对他扯出一抹笑:“学长。”
看到我发红的眼眶丁煜怔了一怔,脸上的笑一扫而光,锁着眉头沉声问谁欺负我了。这一问真如雪中送炭,我对着温暖的炭抽抽搭搭把事由搞得颠三倒四,亏得他理解能力卓群才顺藤摸瓜理清了来龙去脉。
“好了,你先别哭我再带你去找裁判。”温存语气伴着大手落到我的头顶,他像以前来姨父家那些大人一样轻揉我的头发。
我受宠若惊地愣怔了一会,赶忙躲开他的手,嘴上虽是不满地反驳他自己没有哭,却是手忙脚乱擦干了眼泪。
他收回了手换上严肃的面孔:“你识得跑第一那个吗?”
我回想了一下:“冠军也是我们班的,我记得两人速度一直差不多。”但却不明白他为甚提及此人。
他点点头继续:“如果他能出来证明——”他犹豫了一下,估计觉得跟我一样喊老唐不太好,就问了全名,“唐昊一直跑在他附近,估计可以说服裁判。但是——”
我被他若有所思的停顿悬得难受,“如果冠亚军都是你们班的,不知道裁判会不会以此为借口不承认,毕竟影响到的不止一个班的荣誉,会挑起更多班级的不满。”
仔细思量一番,他的话确实有道理,我暗怨之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点上,18岁的心智确实和13岁的相差甚远,他那声小姑娘真是叫对了。
话虽有理,感性上却不能接受,毕竟老唐是窦娥。
“我们先把他们两个找到,再一起去找裁判。你们班的大本营在哪里?”冤屈的思考被打断,我把他的话揣摩了一下,得出个意思,主语为复数所以他要带我去找裁判,我有后援了。于是转身为他引路。
到得大本营一番打听,才知道跑第一的小周同学已经去找裁判,老唐却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托诚惶诚恐的陶子羽见到老唐帮忙转告后,丁煜带我杀往裁判的办公室。
小周早已在办公室里和几个裁判辩得面红耳赤,却依然没有半点回旋余地。
看到丁煜进来全场人都呆了几秒,料不到高中部的人会来插手此事,但好歹他还是校学生会的体育部长,如此想来在场的人也就恢复了正常。
可任丁煜如何的舌灿如花,裁判团坚称小周和老唐同班于感情上难免会有偏袒包庇之嫌,且如果真的改判老唐的记录将会刷新君华中学在此项目上的旧记录。改判动作甚大,且此番情况比较尴尬,裁判团的最终让步只是给老唐多加几分,名次保持不变。
丁煜把我拉到一边问我这样如何,这也许是他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我思量再三觉得要求更多也无计可施,虽不尽人意也能稍稍安慰老唐受伤的心灵。
正待我要回复他之际,办公室门又被打开了,来者之一正是主角老唐,还有本该在播音台上的宋宋。悲情主角脸上竟然已不复当时悲愤疲惫的神色,似是强忍着如沐春风的欢乐情绪。
我过去艰难地跟老唐复述当前进展,询问他意下如何,没想他不做多番思考,爽快地接受了这个决定。倒显得我前后这番忙活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了,老唐早已一副抛开功名的超脱状。
多年后老唐告诉我他喜欢宋宋时我才恍然大悟,这厮得了美人一番感人肺腑的安慰,愁情早已烟消云散,功名已是身外物。如若他真的跑了冠军,宋宋不过是道贺团里的一员,这下他失利,却只有宋宋一人推开手上的事来安慰他。
离开办公室后他们三人先回了大本营,我和丁煜走在后头。我再次提出请他吃饭作为答谢,他推却笑道不过是举手之劳。但之于我却是举足轻重,无论如何都要报答他此番恩情。
他盯了我几秒,对上我诚挚热情的目光,旋即一笑:“不如你给我画幅画吧,听说你画画挺好的。”
我幻想他会提出类似“以身相许”这类经典的要求,看来还是自己脱线了。
画人像对我来说并不十分困难,以前闲时经常跟着姨妈到公园广场现场作画,也遇到不少赞赏的人,但通常我的画都是以买一送一的方式销出去,前面那个一是姨妈的画,后面那个一才是我的拙作。
我问他怎知我画画好,沾沾自喜以为我也声名远播,其实不过是在大本营时候他看我们班徽画得好,便顺口问了陶子羽那是谁画的。
第二天中午趁着大家都在午休的空档,我如约来到英语角,那是一段被三角梅遮出一片阴翳的长廊,晚上学生会来此交流英语,白天一般偶尔有人来看书或者在此会家长。此时长廊稀拉散了几个人,我背着画架朝角落的丁煜走去。
十月凉秋,他换上了校服的白色长袖衬衫,领口松开两颗扣子,衣袖随意地撩到手肘处,阳光从三角梅的缝隙漏进来斑驳在白衫上。
看惯了同龄男生的稚嫩,他睿智与成熟的气场在我眼里投射出大片耀眼的光影,已是凉秋却隐约感受到幼芽萌动的声音。
“笔,掉了。”
“啊……”才发觉已经盯了他好一会,我赶忙弯腰捡起摔断笔芯的铅笔,手忙脚乱掏出小刀削笔。
想着从小就跟着老唐混,与身边男生的关系大多是称兄道弟,即便有人前来与我表白,我亦没有如今这般紧张又狼狈,当真是犯邪了。
胡思乱想中不知觉把手指给削破了一个口子,到对伤口上的痛似乎浑然不觉,只是条件反射地将手指塞到嘴里吮了一口,拿出来甩甩干准备继续画。
他不知几时已经从我对面晃到身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创可贴,语气凉凉:“手,拿过来。”
我讪讪地笑道:“不用了,不是什么大伤口,我以前——”正想说以前我和老唐争零食打架,还把额头都磕破过,在触及他严厉的目光后,生生把后面的话咽回肚子,左手离开画夹伸到他眼底下。
谨慎地贴上创可贴后,他又十分敬业地回到了对面摆好刚才的姿势,我亦敬业地再度执笔,刷刷刷画下他的模样。
看几眼画几笔,不敢再胡思乱想出岔子,脸上却不断血液上涌,万幸长头发替我遮住了爆红的双耳。真希望绘画的速度能够慢一点,或者时间干脆定格在这一段。
签下我的名时,午休结束铃声匆匆响起,亦是告别的铃声。我双手讲话递给他,煞有介事嘱咐:“要好好收着哈,以后说不定可值钱了。”他把画小心翼翼卷好,嘴上念念着一定一定,准备离开前再度揉了揉我的头毛:“谢谢了,小姑娘。”
不知道哪来的脾气,我缩了一下脖子撇开他一步:“我才不是什么小姑娘呢!”他的手僵了几秒,脸上却浮起一股盎然笑意,挥挥手走了。
他的影子在我心里起了波纹,从那之后耳边飘过有关他的一切都不放过,幸好身边有老早就掉进漩涡的陶子羽,她顺理成章地成了情报渠道。
那时心地比较简单,最大的奢望不过是能与他说上几句话。每周五骑单车路过篮球场时都不自主地瞄几眼看看他在不在,脑子里也不是没幻想过,一只球倏然砸来是因他的蓄意而为以制造搭话的机会。
可这样的桥段在只有在我和宋宋并行时才会发生,一般还是我让男主角比较失望地挨了这一球。
秉着让丁煜留意到我的执念,当初中部女篮队长邀我入队时我欣然加入,因为他在高中部篮球队,想着我们这些学弟学妹也许可以得到学长学姐的特别指导。
然陶子羽却冷冷打碎我的妄想:“初中部球队是在室外球场练习,而高中部的在室内,想要他注意到你,除非他有透视眼。”从渐寒的秋到潮暖的春,我果真连丁煜的一片衣角都没见到。
早知道就像陶子羽一样加入舞蹈队,元旦晚会的时候还能漂漂亮亮出场,不像我成日跟一群大大咧咧的男生女生混一起,有时真忘记了自己性别。
但转念一想,也只有宋宋那样从小习舞气质超群的领舞才能让人印象深刻了,话说我这把柔韧性为负的硬骨头估计也入不了舞蹈老师的法眼。
初夏,室内篮球场整修,高中队的练习场移到了室外,我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盯着丁煜在球场上来回的英姿。陶子羽对此切切咬牙,磨我帮她递情书作为对她的安慰,我借口等我能和他搭上话再帮忙。她凌利的指甲陷入我手臂上的肥肉,我疼得不行只好应允。
明明说好只帮她递,哪知她还能揽来一堆其他情敌的情书,逮到他独处的机会后我疾步上前,颇有古时宦官手捧众妃牌子让皇帝翻牌之感:“那个……学长,呃,有人差我把这些交给你。”我双手递上那一沓信封。
丁煜目光从信封扫到我脸上,嘴边噙着一抹玩味的笑,没有伸手来接:“哦,这里面有你的吗?没有我不要。”
我双手一僵后又将手收回,愣了几秒才反应过他的话,瞪着他:“我不是给你画了幅画吗?”
他稍稍歪头作出若有所思的模样:“你指的是山顶洞人那幅?”
我咬牙切齿:“对,你记得把它贴你们宿舍门口,还可以辟邪驱鬼。”
他扑哧一笑:“小姑娘真有意思。”
你才小,你全家都小。我愤愤扯过他的手,把那沓信封狠狠拍他手掌上:“镖已送到,我要回镖局领赏银了,后会无期!”
转身刚想走,就被两道幽怨的眼光凝固住,我最希望能后会无期的人就站在我面前直愣愣盯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忽梦年少(4)
我转身刚想走,就对上两道幽怨的目光,13哥正黑着脸仇视着我,我吓得退了一步,问他大白天冤鬼一样出现想干嘛。
13哥也在球队,不过自从上次事件后,他路上见到我总把我当瘟神一样避开,在队里也一副不认识我的清高样,倒让我感觉我俩角色互换了。
“付昀,唐昊实际上是你哥吧。”他问。
我点点头说是啊,你才知道啊,我十几年前就知道了。
他脸上燃起怒色:“那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他是你男朋友?”话到最后已声色俱哀。
我皱眉冥想,好像有那么一回事,再仔细想想,发觉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什么时候说唐昊是我男朋友了?上次我明明只说他是我家属,倒是你,把他说成我男朋友搞得全年级皆知的人是你吧?”我没好气地回他。
因为这件事,我折损了不少元气,除开给老唐打了一个月晚饭不说,班主任还含沙射影地告诉老爹他女儿早恋了。
我大费口舌解释因为跟老唐走得近,所以大家误会了。可老爹却以为我是拿老唐打幌子忽悠他,怒道都是同学怎么大家都不知道唐昊是你哥。
我就说那是我俩都没说呗,更气得他以为我进入叛逆期了。
最后还是姨妈亲自出马到校探听了一番,疑云才烟消云散。
13哥既理屈也委屈,憋红一张脸扭捏道:“可是,你跟他拉拉扯扯的,实在容易让人误会。”
“那算啥,以前我们还——”话到此处马上打住,想到之前确实是自己先误导了群众思路,现在不能再说那些耳鬓厮磨两小无猜的孩童事了,到了他那里难免不会被看作乱伦。
“那既然你没有男朋友,我还可以继续追你咯?”13哥两眼放光。
我刚想告诉他门都没有,背后传来一道凛冽的声音:“想都不用想。”接着一条长臂攀上了我的肩膀将我的肩膀勾住。
转头去看,发现竟然是我们队长林然,不知她几时神不知鬼不觉冒出来的。
林然继续冷冷道:“就你小子也敢来追我们昀妹妹,也不问问队里的师兄们同意不同意,就你小子皮痒了,欠抽。”
别看林然平时和我们嬉笑怒骂的,正经场合那是雷厉风行的女汉子风范,队里没人不服,就连高中部的前辈也对她敬让三分。
算来队长也是师姐,13哥的气势顿时蔫了几分。我笑嘻嘻地感谢队长,在紧要关头为我排忧解难。
这时丁煜走过来,似是强力压抑内心翻滚的笑意,脸上表情显得有些怪异。丁煜拎着13哥的后领,把他拖回球场打球去了。
好像就是从那时候起,丁煜经常阴魂不散地游荡在球场,不打球的时候有时跟我讲几句话,有时找13哥林然他们聊天,有时纯粹就是和他哥们向游来初中部瞎晃。新学期球馆重新开放后,他出现的次数反倒有增无减。按道理来说,到了高三这个节骨眼上,他应该更忙碌才对,对此队长的专业解释是学习对学霸已经没挑战力了,所以他来杀时间。
初二春季期的校际篮球赛,想着他就要毕业,怎么地也要给他留个深刻的印象。球场上我蛮牛一样卖力地奔跑,结果赢虽赢了,却因此差点报废了右手。我的脑子里还刮过不切实际的念头,多年后也许他会记得这个断臂姑娘吧。
不过会把我记一辈子的人估计是老唐,因为我的断臂,他迫于家长压力,帮我打了一个多月的饭,以前一日三餐都是他最欢脱的时间,而今一到饭点他就开始无精打采起来。
脖子上挂着重重的石膏手的某天,夏雨来了。我刚走出到图书馆就看到丁煜立在雨帘前,望着我,手里没伞。
本来我提议先撑他回宿舍,考虑到女生宿舍比较近,就让他先撑我回去再把伞留给他。
雨粗得跟河粉一样,我的儿童小红伞显得很拥挤,我几乎贴上了他半边身子,一路无话面红耳赤地回到宿舍。他的肩膀都湿透了,我却毫无同情心地恨距离太短,恨不得能这样环绕地球好几圈。
刚回到寝室就发现陶子羽在呵护有加地摆弄一把深蓝色的雨伞,看风格就不是她的,脸上全是近乎白痴的傻笑。我觉得刚才爬楼梯的时候我已经笑得够傻了,没想到她还是比较级。
我打趣她碰见啥好事了,问完直觉告诉我这事多少能和她的丁男神沾边,后悔不该多嘴。
她倒没理我,依然陶醉在自我的世界。边上同学好心告诉我,刚才在图书馆门口,丁煜把自己的伞借给她了。
我才晓得刚才他为甚没伞,想到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醋意马上蒸发不见。宋宋还问我小红伞哪去了,我应了句也借人了。
拆石膏那天,我让老唐宋宋还有队里的人都在石膏上签名。打碎石膏的时候,我虔诚地阿弥陀佛了很多遍,可惜丁煜的名字还是碎了。我偷偷顺走了带着煜字的那块,塞到了储蓄罐里面。
那时年少,不谙情/事。即便身边有宋宋这个恋爱女王,也参不透对丁煜的情愫。只觉得偶尔见到他已成了习惯,每次见着也满心欢喜,但是死活没有承认我喜欢他。实际上我也不懂喜欢的定义是什么,某一个瞬间的怦然心动?他的一颦一笑都牵制着自己的情绪?还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等我发觉我真的算是喜欢上他时,他早已在千里之外。
六月毕业季,他早就拿到了美国C大的录取通知书,临走前和队里的人喝饯别酒。
一喝酒大家都玩嗨了,玩起那年头风靡的真心话大冒险。
13哥被爆出正在和队长交往,大家起哄要真凭实据,队长豪放地捧过他的脸吧唧了一口,13哥又惊又羞宛如小媳妇样。
气氛被这一吧唧炒热到几点,话题开始向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群众口味开始像浓郁方向发展。
丁煜被抽中,他选了大冒险。向游阴测测地笑道:“你看在场哪个妹子顺眼,就亲一个,保持一分钟以上,大家觉得怎样?”
大家当然拍桌称好,不知道是喝晕了还是不明白其中深意,甚至连我也在瞎鼓掌。我刚开始庆幸踩了狗屎运没被点到,只有起哄的份,没有成为话题中心的福,有人却让我当不成小透明。
丁煜一个侧身,红光满面地盯着我笑,时间仿佛静默了几秒,身边旋即炸开一阵闹哄。他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一手伸过来勾住我的下巴,在我的目瞪口呆下朝着我的唇温柔地吻了上来。
他的影子盖住了我的脸,我紧紧闭上眼睛,紧张得眉头都皱出了纹,脑子空白,通身石化,耳边似有柔风轻抚,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狂颤。
紧锁的双齿在他舌尖的灵巧下卸下防备,酒香随着湿润滑了进来。我的舌随着他的挑拨笨拙的摆动,紧张得双手不自觉死死地拧着衣角。
黏在一起时,一分钟慢得惊人,终于分开时,我又觉得一分钟快得吓人。他抿了抿嘴,朝我笑笑,笑里似乎还掺杂着羞赧,我捂着嘴躲开了炽热的眼神。
等我回过神来,才发觉周围的人都眼神暧昧地看着我和他,此情此景真想挖个坑自我掩埋了。
我的初吻啊,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头也不回地弃我而去……
我在纠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我有感觉还是存心调戏我,就算调戏也用不着这么大庭广众啊。
事后宋宋不留情面地损我,说我不开窍,丁煜这是在宣布主权,没见古时候的公子哥都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的吗。话毕又补充说后半句例子用错了。
我心想前半句也不见得有道理,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丁煜都是要远渡重洋开拓美洲的人了,还稀罕我这块中国风味的疆土作甚,天高皇帝远的,完全不可能在他直接管辖之下啊。
而且,这个假设一旦成立,他的性取向也变得超然脱众起来。
丁煜又被抓到大冒险,向游再次笑容阴险地重复刚才那句话,只是话才吐出一般,丁煜突然扑了过去,握住他的肩膀,头向前一倾就亲上了向游的嘴。
在场的人除了几个功力深的老油条没有笑倒,其他人统统笑得屁滚尿流。如果刚才他吻我的时候我是石化状态,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被雷成灰飞烟灭的粉末状了!!!
丁煜的性取向从此变得扑朔迷离,一场饯别酒让众情敌纷纷撒热泪。
陶子羽开始对我避而不见,再不就是撞见了就冷言冷语,她对向游和我的恨大概都提升到骨灰级了。
宋宋一番过来人的口气与我分析:“其实你和向游中必然有一个是炮灰,再不济就两个都是炮灰。如果你是炮灰,向游是丁煜的真爱,那无疑证明陶子羽心神向往了两年的男神是个搞基的,再怎么搅也搅不到她头上。反之,如果丁煜是异性恋,向游活生生为哥们献身当炮灰,男神垂青于你的几率也比她大。不管谁是炮灰,男神亲的不是她,无论男神是直是弯,她连炮灰都算不上,所以才看你不顺眼。”
这番炮灰与搅基论搞得我晕头转向,无论炮不炮灰,这回我清晰地晓得他在我心底驻留的位置必然与其他人不一样,而他终究是要离开这个城市的,也就是说,心里这块地方始终是要缺失的。
只是后来的突变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始终没料到这种缺失会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决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镇寂夜
记忆一旦徘徊到那件事的边缘,脑袋就开始不可遏制地混乱起来,像是经历一场强震。这些年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绕过那段记忆,毕竟头痛欲裂的感觉着实折磨人。
我拍拍自己的脸试图从回忆里清醒,无果,再起身去泼了个冷水脸,锥骨的冰冷终于让我恢复了常态。
起来不久丁煜就来了电话,原来我在回忆里蛙泳的间隙天已放亮,只怪我太小瞧了窗帘的遮光效果。
下楼见到他的那一瞬,我有那么几秒的恍惚,时光仿佛刷拉拉倒流回至那年开学初见之时。只见他神清气爽的,胡子也刮了,头毛也不乱了,跟昨晚判若两人。
一颗雪藏多年的少女心忍不住破壳而出,扑通扑通狂乱起来。我赶紧在背后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背,告诫自己尚在失恋阶段,那就该敬业地摆出失恋者的姿态。
不知他从哪里搞来了一辆车,载着我就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奔跑起来。他有时给我介绍路边那些有故事的建筑,有时则互不交流专心开车。
昨晚睡眠不好,路上小瞌了一会,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那个啤酒飘香的小村镇。
整个小村镇透着浓郁的德国巴伐利亚色彩,随处可见经营圣诞饰品的小店,实乃文艺青年的心头爱。对我而言,还是烤得外焦里嫩的酥皮猪肘和德国啤酒最深得我心。
我边吃边喝边忍不住夸丁煜有眼光,竟然能发掘出这么个吃货的人间小天堂。
他搁下手中的啤酒,以手支颐,笑眼淡淡:“你就不怕我把你拐了卖在这吗?”
我呷了一口啤酒,胸膛在酒精的作用下暖烘烘起来,顿觉春回人间,扯皮的心情也燃了起来:“哪能啊,你不是说要以身相许吗?把我卖了就相当于卖一送一,当然你是后面那个挟一’,卖方太亏了,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干这等蠢事。”
“那肯定是你把我的智商给拉低了。”
我白了他一眼,抿完最后一滴酒。我们又四处晃荡了一番,待到他酒劲散去,才走另外一条路回市区。我问他为什么不原路返回,他说有一个要带我去的地方,语气神秘兮兮得像真要密谋把我给论斤卖了。
“对,就是去卖猪崽子的地方。”
“你怎么舍得卖了你同类啊。”
他不再理我。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晕乎得我几欲作呕,周围人家的灯光渐渐稀疏直至不见,车道两旁被荒山取代,一路而来几乎没有看到其他车辆。我心里开始发毛,这哪里像能卖猪崽子的地方,简直就是凶案最佳现场。
我不由得想起《人体蜈蚣》里面变态医生拿人做活体实验,他该不会想把我拉到他的地下实验基地,然后活生生解剖,用我来填充论文里面的一项项实验数据。不过他大学专业跟医学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偏要发挥专业特长,他应该把我当砖头砌进墙里面了。
越想越乱,偏偏他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马上行了一个磕头礼,胃袋里的酒啊肉啊随之翻滚不止,我赶紧捂住嘴巴,想吐不能吐的感觉憋屈得我想骂娘。
我转头正想质问他,触及他盯着前方难看的神色后,话到喉咙又吞了回去,我顺着他目光看向车前,看清前方状况后一时愣住了。
大雪封路。
“失策。”他懊恼地喃喃了一句,“昨晚忘记留意路况,这段路一到下雪天经常封了。”
“这……这怎么办啊?”夜黑风高被堵在这荒郊野岭,我不觉又心神不安起来,倒不是因为刚才那种不靠谱的天马行空,而是担心我们会被困住。
他检查了一下仪表盘,我也凑过头看去,吓,油量不高了。
“我们先回小镇再说。”话毕调转车头往小镇飞去,他一路神色凝重,我也不敢多话,我和他大概都在盘算同一个问题,这些油还够我们走多远。
车开了快两个小时,我们终于从实验数据中得出了答案,油尽粮绝也只好弃车而走。
他埋头走在前面,闷声不语,看得出他挺郁闷的,如果他是导游估计现在已经失业了。他只是偶尔回头确定我还跟着,又继续走。其实我倒无所谓,毕竟小时候经常从深睡中被姨父拎起来晨跑,这点距离纯粹只能算散步。雪天里走着走着周身就暖和了起来,也不算太艰辛的一件事。
唯一问题是,周围黑得溶解了一切,只有月光惨淡在头顶,搞不好哪里藏着孤魂野鬼在虎视眈眈盯着我们。这么一想心里又凉了半截,走夜路一直是我的软肋。瞅着他挺拔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拽着他走的冲动,又不好意思表现自己的恐惧。
想着想着,不觉停住了脚步,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背影。心想如果数到十,他能发现我没跟上去,我就死皮赖脸拽着他走好了。都怪我手头没有硬币,只好这样赌一个几率问题。
一,尽量停顿,二,再停顿久一点,三……八——
“怎么不走了?”他停住转身插兜看着我。
“你怎么知道我没走啊?”赌赢了,我笑嘻嘻地一面说一面向他走近。
“你像个熊一样,走路没法——”话到一半突然断了,他直视着我身后,脸上满是震惊。我被他的神色瞬变惊呆了,随即止步不前,疑惑身后究竟是什么的同时,恐惧也一点点浸满内心,该不会刚才被我料中了吧,再不济可能也是三五个歹徒什么的。
他慢慢伸出手指向我的背后,欲言又止,好像在叫我自己回头看,我哪里敢回头,气都不敢喘,万籁俱寂只能到心脏砰砰砰擂鼓的声音,慢慢靠近奔溃边缘。
凄厉的一声尖叫,我拔腿就往他跑,一把将他紧紧抱住,双眼紧闭头埋在他胸前,已然不知矜持为何物。
旋即头顶传来一阵丧心病狂的大笑,我即知自己被他耍了,可恶的腿还被吓软了。
“这么大个人了,还那么怕黑啊。”他语气一转,无可奈何地道,“还能走不?”
我从他身上挣扎出来,刚才那一抱算是颜面尽失了,赶紧点了点头。
“喏,怕就抓着。”他向我弯起手肘,我也不客气,赶紧拽住,我的玻璃心可再也受不起惊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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