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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婚入局-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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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初园里有个老厨师做出来的糕点我很喜欢,他说他曾经在缘香居当了十几年的糕点师傅。”陆初看向慕云深,一字一顿道:“慕云深,我承认我不是个好妻子,更遑论如今还残了一只手,如果你不介意,陆初从今以后跟着你姓慕,可好?”

    慕云深瞳孔微微一缩,“你说什么?”

    陆初说:“阿深,我们回C市吧!”

 225章 对视,入目温情

    九月六号中午,陆初对慕云深表达了想回C市的愿望,后者怔忪片刻,眸色不清地应了一声:“好。”

    当天下午,他便吩咐周芸收拾行李回C市。同时,让冯清开始悄悄转移达铖的资产。

    慕云深给苏慧打了个电话,告知她二人要回C市的消息,苏慧挂了电话后,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解决了陆初的学校问题,速度快到令人咋舌。

    九月七号早上,慕云深亲自去了一趟S大,与校方谈妥了陆初转学的事宜,陆初导师得知又痛失一名爱徒的消息,大为惋惜。下午,陆初悄悄出院,据说,她和慕云深前脚刚离开医院,沈锦文后脚便找上了她所在的医院病房。

    陆初没有回初云居,而是回了S大附近的颐景公寓,二人一进公寓,就看到西西蹲在沙发旁,竖眸傲娇地瞪着他们。

    陆初那时并不知道,初云居已经在一天之内被周芸高效率地整合完毕,用人尽数遣散,只留下门卫和两个洒扫的阿姨。

    达铖的私下转移进行得如火如荼,但慕云深似乎并不忙,陆初住院到出院他一应陪同,形影不离。陆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这次意外并不是慕云深的错,但他却把责任归咎到了自己身上。

    九月九号上午,达铖的资产大部分转移完毕,只留下部分资金供持S市的未完成项目。

    那天下午,夫妻俩去了趟墓园拜祭陆初的外公和妈妈。

    这天,台风带来的雨水终歇,天空隐有太阳碎,这场台风波及面积极广,就连墓园的长青树也没能够逃脱,随处可见折枝。

    慕云深拾去墓碑上沾附的小青叶,在陆元和陆星愿面前郑重承诺:“妈,外公,我会替你们好好照顾阿初。”

    陆初左手轻轻勾了勾慕云深的小指,替外公和母亲答了句“好。”

    二人在墓园待了大半个小时,回到车上的时候,慕云深交给陆初一样东西,说:“这件事要不要公开,看你。”

    陆初看着慕云深递来的东西,脸色冷漠至极但眼底却充满嘲讽,她说:“原来如此。”

    那是份足以在沈家掀起腥风血雨的东西,因为那里面记录着沈家主母林清然的一段情史,男主角是名二十四年前牺牲的烈士,那名烈士在出任务之前已经跟队里打了结婚报告。烈士为国捐躯不到两个月,林清然就匆匆嫁给青梅竹马的沈锦文。

    九号清晨,慕云深交给陆初的东西原封不动地出现在沈锦文手里,夫妻二人告别闻讯匆匆赶来送机的宋哲宣,踏上了来往C市的飞机。

    金色的阳光透过薄薄的云层打在陆初脸上,陆初眯着眼睛望着窗外洁白的云层,台风过后,**初晴,蓝天白云干净得不像话,特别是在这万尺高空。

    一只手伸过来将陆初面前的遮阳板拉下,慕云深道:“小心晒。”

    陆初回头朝他笑笑,任由这个嘴上说着“晒”的男人给自己裹足了毛毯。

    慕云深小心地避过陆初的伤手,将她滑落在腮边的头发别到耳后,“睡一觉,到了我再叫你。”

    陆初:“好。”

    飞机上,夫妻对视一笑,入目温情。

    此时是九月九号清晨八点钟。

 226章 罪孽,不可原谅

    单铭正好起身舒展筋骨,便看到这洒狗粮的一幕,不由“啧”了一声。

    慕云深置若罔闻,握了握陆初的手,温声道:“睡吧。”

    陆初听话地合上眼睛。

    夫妻俩自动把这只**电灯泡屏蔽了。

    单铭:“……”

    卧槽了!

    单铭之所以会出现在飞机上,一方面是因为他上次动用单家关系帮慕云深查人后,被单家三天两头打来的电话叨念得没办法再在S市当一名悠哉悠哉的宠物医生;另一方面,陆初的手此次意外受伤,需要尽快动手术,单铭得知二人要回C市后,干脆一起买了机票回去。

    此刻他却有些憋屈,目前的夫妻俩是这样的求人态度吗?

    放着单铭自艾自怜一会儿后,慕云深终于注意到他:“有事?”

    单铭冷哼一声。

    慕云深看了眼不远处推来餐车的空姐,淡淡道:“没事别挡路。”

    “……”

    单铭一屁股坐了回去,简直不想跟姓慕的讲话!

    但这姓慕的却不遂他的愿,轻声道:“前几天我在S市看到于晴了。”

    慕云深成功看见单铭脸色变了后,悠悠然地合上眼睛闭目养神。

    耳边,传来单铭咬牙切齿的声音,“姓慕的,你给我等着瞧!”

    慕云深眼也不睁,只说了句意味不明的话语,“这下你跟苏柏不就有话说了?”

    身边陡然安静下来。

    陆初不知慕云深跟单铭说了什么,这几日在S市她被噩梦缠身,其实并没又睡好,此刻的她很疲惫,慕云深似乎深知这点,手指在她手背有规律地轻敲着,安抚着她。

    整个头等舱都被慕云深包了下来,除了单铭之外,同行还有周芸和邹成等几名保镖。

    至于达铖的核心团队,他们都是跟着慕云深一路从美国闯荡过来的,大部分都愿意跟慕云深北上,待S市的项目收尾工作完成,便会同冯清和林筝一起前往C市。

    达铖的重心虽然转移,但在S市的壳子还在,只不过性质已经变成慕氏集团在S市的子公司,支持着房地产等一些无法转移的项目开发。陆初也是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才知道,慕云深回到C市后,便会正式接掌慕氏集团的总经理一职,想来苏慧当初说让她劝慕云深回C市时,已经做足了准备。

    陆初想起那次慕云深送苏慧回慕家归来的反常,隐隐觉得与这件事脱不了干系。

    飞机掠离S市上空,过去的七年时间好似过往云烟,陆初在慕云深慢慢放缓的敲击中陷入沉睡,七年前,她茫然而归,七年后,她用一只废手告别了这座给予她剧痛的城市,如若不是陆家长辈还埋骨那里,她对这个南方城市不会有一点眷恋。

    三个半小时后,飞机降落在C市机场,C市也是好天气,虽然已经入秋,但是正午的太阳有些灼人。

    单铭一下飞机就感慨:“还是C市的气候舒服。”

    慕云深嘴角似乎也扬了扬,他捏了捏陆初略有些冰凉的手指,偏头问她:“能适应吗?”

    这话问得似乎有些多余,但陆初听出了他语气间的小心翼翼,她回握住他的手:“还成,就是空气没有S市好。”

    慕云深皱了皱眉。

    陆初笑了,“慕先生,我生在这里养在这里,对我来说这里才是我的家乡,回到家有什么不适应的?”

    慕云深不语,只是将陆初的手完全拢进自己的掌心。

    单家和初园不顺路,出了机场,单铭就和夫妻二人告别,乘上单家派来接机的车离开了。

    陆初环顾四周,不见周芸和邹成他们,不由奇怪:“他们人呢?”

    慕云深:“他们和我们分开走。”

    说着,护着陆初上了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黑色轿车。

    陆初不知道的是,慕家宣布慕云深即将接管慕氏后,媒体不知从哪得知二人今日回城的消息,此刻机场正堵了不少人想要第一手采访到慕氏这位神秘少东的媒体记者,只不过他们注定是空守,因为除了慕云深的管家和保镖外,他们将一无所获。

    陆初在飞机上睡了一路,坐在车上的时候并不困,正歪着头看着窗外掠过的景色。

    慕云深在接电话,他这几天的不忙其实只是表象,一下飞机手机就响个不停,他有意跟陆初聊天,但往往还没来及说几句完整的话,便有下一通电话打来。

    索性陆初也并不计较这些,公司的迁移加上初接掌家族企业,他本就事物繁忙,慕云深电话再次响起时,她道了声“你忙”后,便扭头专心致志地欣赏起窗外的风景。

    城市大抵都一个样,高楼建筑、人群摩肩接踵,但不知为何,陆初每次看C市,都觉得这里有一股浓浓的人情味,让人眷恋。

    七年了,兜兜转转还是回来了。

    右手被人轻轻握住,陆初的右手腕还打着石膏,手背很凉,慕云深在上面轻轻摩挲了几下,才道:“沈家出事了。”

    陆初垂眸盯着自己的右手,“哦”了一声。

    这个姓氏,在她心中再也激不起半分波澜。

    慕云深:“林平和那名烈士是战友,后者在危险中把生的机会留给了他,二人关系很好,林平知道烈士有结婚对象,退伍后为了报恩就去找了林清然,却发现她已经嫁给了沈锦文,后来林平就成了沈锦文的贴身保镖。”

    “林平,林清然。”陆初喃喃着这两个名字,扯了扯唇角:“真是没想到呢!”

    她没想到沈锦文对她当年只想伤她手的事竟是真的,因为背后的操纵者另有其人,能使动林平的人,除了林清然还会有谁?那么这次的事件,又是谁呢?

    只是真相如何对陆初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一个人的罪孽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洗清的。在这一瞬,她忽然明白,陆星愿当年的恐惧来自何处,倘若当年母亲若不逼着自己藏锋敛芒,那么此刻她还会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吗?

    原来,母亲并非偏执,而是无可奈何,她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所以选了最极端的方式。

    陆初只需想想,就觉得脊梁骨发寒。

    一只手适时揽住了她的肩膀,慕云深低低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妈让我们今天有时间回慕家吃顿便饭,你想不想回去?”

    陆初思绪成功从回忆中抽回,她抬头看向他:“可以不回?”

    “不可以。”

    “……”

    那干嘛还征询她的意见?

    陆初腹诽着,心中因为沈家的消息带来的负面情绪缓缓消散。

    此时S市的沈家,却已经闹得人仰马翻。

 227章 沈家,剑拔弩张

    九月九号清晨,沈家一片剑拔弩张。

    沈锦文把那沓资料摔在林清然面前,怒不可遏道:“这是什么?”

    林清然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声音淡淡道:“一大早别那么大火气。”

    她看也没看资料一眼,仿若一个局外人般闲适。

    沈锦文扫落林清然手里的咖啡杯,上好的骨瓷杯在地上“哐当”一声碎裂,溅出的咖啡洒了几滴在林清然素白的旗袍上,毁了整件衣服的雅致。

    林清然蹙了蹙眉,抽了几张纸巾一边擦拭衣服一边喃喃道:“这可是他最喜欢的衣服。”

    沈锦文额头青筋暴起,“你说什么”

    林清然睇了资料上的照片一眼,眼底有眷恋的神情一拥而过,她手指轻轻拂过那个穿着军装男人的面孔,轻声道:“阿远,好久不见了。”

    沈锦文抿唇盯着她,脸色阴得几乎可以滴出水来。

    林清然仿若未觉,年过四十的女人眼底难得有了几分少女的柔情,“二十四年了,我已经差不多快要忘记你的样子了,当年你说好出完任务就回来娶我的,为什么没有回来?”

    倘若不是此刻场合不对,这一幕必定感人至深,沈锦文看着这个同床共枕二十几年的妻子,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恼怒地咆哮道:“够了!”

    林清然依旧没有看他,嘴角的笑容却变得有几分讥嘲:“他叫邢远,是一名军人,也是我的未婚夫,他说他要回来娶我,可是他却没有回来,因为他死了。呵……为国捐躯,多么伟大的荣光?可对我和他的家人来说,却是晴天霹雳!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的天好像快塌了,但我强逼着自己不能倒下,因为阿远父母年迈,而我是他的未婚妻,理应替他担起赡养双亲的义务。但这件事却遭到我父母的极力反对,他们认为我不应该如此葬送自己的前程,千方百计地在人前瞒下了这段关系。他们知道沈家不满意你和陆澜星的事情后,甚至悄悄找沈家商量好两家的亲事。邢远尸骨未寒,我怎可轻易嫁人?我本是抵死不从,可却没料到……”

    “阿远出任务之前,我们见了一面,大概是女人的第六感作祟,我总有种感觉,阿远那次的任务并不简单,我很惶恐,于是我求阿远要我。阿远并不肯在婚前做那种事情,但我一直哭,他拗不过我也心疼我,这才如了我的愿,事后他后悔莫及,承诺等他任务回来我们就结婚,可……”

    话还没说完,沈锦文就忍不住怒斥道:“不知廉耻!”

    “呵~”林清然冷笑一声,抬眸看向他,“沈锦文,我不知廉耻,你又比我好得到哪里去?至少我知道,阿远如果没死的话一定会回来娶我,但你呢,你把陆澜星的肚子搞大,你又给得了她什么?既然那么爱她,为什么不肯放弃沈家的财产跟她走,你也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而已,我们五十步笑一百步,谁也别笑话谁!”

 228章 疯子,鸠占鹊巢(八千)

    沈锦文的痛处被林清然踩到,不由恼羞成怒道:“住口!”

    林清然只是笑,嫁给沈锦文后,她在公婆面前讨好地笑,在媒体外人面前得体地笑,在女儿面前慈母一般地笑,但这是她二十多年以来第一次如此开怀地笑。

    徐娘半老的女人,眉眼弯得像枚新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错了?你若真的那么爱陆澜星,你会眼睁睁地看着沈家去伤害她?你若真的爱她,应该直接带着她远走高飞,而不是天天借酒消愁,难道凭你沈锦文的能力,还愁不能给妻儿一口饭吃?”

    听到“酒”字,沈锦文的脸色更加难堪一些:“若非当年你和林家人包藏祸心,我怎么会酒后乱性,把你当做星儿,做了糊涂事?”

    “呵。”林清然话语里带着几分讥讽,“我包藏祸心,你自己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一个男人若真的爱陆澜星,怎会给另一个女人可乘之机?沈锦文,说到底你不过是自欺欺人,你喝酒逃避,是因为当年你在陆澜星和沈家的家业之间摇摆不定,你想要陆澜星,也不想放弃沈家。就算那天来得人不是我,而是你父母安排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林清然的话语就像一把尖刀,将沈锦文脸色戳得红白交杂。他咬了咬牙,看向林清然的目光恨不得撕了她一般,“当年我防着沈家却没有防着你,是你去私下去找了陆澜星她才会走,对不对?”

    “对。”林清然大大方方承认,嘴角的笑容越发灿烂,“那件事后,我便去找了陆澜星,我告诉她我们之间的关系和婚约。刚开始我以为要废一番功夫才能让她知难而退,可我的确没想到陆澜星那么好说话,我找上她的时候,她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后来我明白了,大抵是陆澜星心底早就知道你终有一天会放弃她,所以才会那么干脆。沈锦文,你想知道当初陆澜星的原话是什么吗?”

    话落,沈锦文瞳孔骤然一缩。

    林清然:“她只说了三个字,‘我会走’。那时候我想一个男人是有多失败,才能让他的女人连我说的话是不是真相都不愿意去证实,就直接选择放手?”

    林清然忆起多年前陆澜星那张平静的面孔,眼底有淡淡的欣赏掠过,明明陆澜星比自己要小几岁,可当二人交谈时,后者那双罕见的茶眸中一片寂然无波,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能够让她骇然失色一般。

    她想,如果那时二人不是那样的境地,说不定还可以成为好朋友。可惜,陆澜星爱的那个人是沈锦文,就注定萍水相逢的两人要站在对立面。

    林清然扯了扯唇角,眼底又恢复一片寂静无波,她继续道:“不过,陆澜星的决绝倒是省了我很多事情。在我找过她的第三天,我就听闻她失踪了,而且是不告而别。我就看着你拼了命地找她,但是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你永远也找不到她了。”

    “我听说,陆澜星给过你三次机会?”

    沈锦文闻言脚步踉跄了一步,眼底涌上几分溃败之色。

    被尘封多年的记忆叫嚣着要冲出沈锦文的脑海,画面刚开始隐隐绰绰,然后渐渐清晰。

    沈锦文和陆澜星初识在S大的校园,那时陆澜星是S大的美术特招生,十八岁的年纪便在那时的画界小有名气,那时沈锦文刚进沈氏不久,那日他代替父亲去参加沈氏捐赠的新图书馆落成剪彩仪式,在路上与背着画板陆澜星擦肩而过,惊鸿一瞥间一见钟情。

    陆澜星的身份很好查,她在S大很出名,沈锦文几乎没花多少力气就找到了她。沈锦文刚开始与陆澜星接触时,并未告知自己是沈家少爷的身份,深聊下来,他才发现二人志趣相投。

    陆澜星喜欢画画,但她的知识面却不局限于美术知识,她不怎么爱说话,二人相处时,大部分是沈锦文讲她在听,但一开口往往就是一针见血。就连聊到沈锦文最擅长的经济动态,她也有几分自己独到的见解。

    沈锦文已经完全沦陷了,连公司都不怎么去了,三天两头就往S大跑,甚至有时候只远远看上一面,他便觉得足够了。

    与同龄的女孩子相比,陆澜星有些寡言,但并不木讷,沈锦文如此频繁地出现在她面前,她多少察觉到了些异样。在后来的一天,沈锦文提出要送她回家,她抬头看向沈锦文,神色淡淡地问他:“他们说你喜欢我?”

    那个年代,女孩子鲜少会这么主动。沈锦文没想到她会问得如此直白,愣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说什么。

    似乎是那时候的沈锦文看起来有些傻,陆澜星嘴角扬了扬后,道:“我大概是已经知道答案了。”

    说完,她也不等沈锦文说话,转身就走。

    沈锦文急了,连忙追上她想要解释。陆澜星停下脚步看向他,如往常一样歪着头,神情认真地等待着他的话语。沈锦文原本有很多的话想说,但视线一触及那对淡然无波的茶眸,喉咙就好像被什么卡住一般,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只挫败地说了一句:“他们说得没错,我是喜欢你。”

    陆澜星闻言,脸色并未有太大起伏,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后,迈动脚步继续往前走。

    沈锦文僵在了原地,一时之间,不知是不是该跟上去。

    陆澜星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她微头看向了沈锦文,傍晚的霞光在少女的脸庞镀上一层圣洁的金黄,她声音带着笑意道:“呆子,你以为我会随随随便让一个男人送我回家吗?”

    那一天,沈锦文这个呆子愣了好几分钟才明白陆澜星的言外之意。

    二人确定关系前,陆澜星对沈锦文说:“同一种错,我只给你三次改正的机会。”

    沈锦文问:“什么样的错?”

    “隐瞒,欺骗,是非不分。”陆澜星顿了顿,又道:“但有种错,你不能犯。”

    “什么?”

    “背叛,我绝不原谅。”

    年轻男女,情爱之事水到渠成。

    陆澜星一直知道沈锦文家庭条件比她好,却从没想过他是沈家的少爷。直到沈家人找上她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姓原来是那个沈。

    就算如此,面对沈锦文那对高高在上的父母时,她也不见半分怯意,她说:“沈家有万贯家财,陆家也有万卷书香,我配得上他。”

    纵使沈锦文有意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但在陆澜星心底,她爱沈锦文,爱了就是爱了,她原本爱上的就是沈锦文这个人,这份爱不会因为他的身份就有失偏颇。

    但那只是陆澜星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在沈锦文父母眼里,她就是个穷画家的女儿,还自小没了妈,陆澜星多看了他们一眼,他们都会觉得是她高攀了。

    两人的感情因为沈锦文父母的阻挠而变得异常艰难,沈家为了能让陆澜星主动离开沈锦文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最后他们盛气凌人地找到陆元,说陆家只是个破落书香,陆澜星缠着沈锦文不过因为看上了沈家的家产如此云云。

    陆元这才得知陆澜星和沈锦文的事,不由大发雷霆,从来不曾打过女儿的陆元那天抽断了一根长竹尺。从头到尾,陆澜星咬牙一声不吭,直到听到父亲的质问时,她解释道:“爸,我不管沈锦文是否万贯家财还是破落贫穷,我爱的只是他的人而已。”

    陆元又心疼又气急,“你是什么身份,沈家又是什么身份?孩子,你知道什么叫做门当户对吗?”

    陆澜星依旧执着:“沈家再有钱,充其量不过一个商,陆家四代书香,万卷书香难道抵不过一个商?”

    陆元没回答,只是将陆澜星关了起来,告诉她,什么时候她答应和沈锦文断绝关系便放她出来。论固执,陆澜星绝对不输陆元,二人僵持了两天,陆澜星就算高烧迷糊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坚持。

    到底是陆元先服了软,陆澜星高烧不退滴水不肯进的第三天,沈锦文出现带走了她。那天,陆元仿佛老了十岁,他对沈锦文说:“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让步,并不是觉得你有多好,而是我的女儿太傻。看在她对你的这份痴心上,好好待她,她配得上你。你今天带她走,就别再回来了,我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女儿!”

    他自然知道陆澜星配得上他,无论学识和才能上,她不输于任何一个豪门千金,最重要的还有他爱她。

    伤口感染引发的高烧,陆元的这一顿打几乎要去了陆澜星半条命,整整一周,陆澜星才恢复过来。后来,沈锦文才无意中知道,陆澜星的发烧不是偶然,是她故意拿凉水泡伤口引发感染高烧,用自己的命逼得陆元不得不低头。

    沈锦文得知真相后,又自责又心疼,在那之后,沈家的阻挠似乎没那么强烈了,他和陆澜星有过一段时间很幸福的时光,沈锦文每天下了班就去学校接陆澜星回二人居住的地方,二人耳鬓厮磨,以为一辈子就是如此的时候,陆澜星的左手意外摔伤了。

    陆澜星是左撇子,听说陆家人几乎都是左撇子,不知道怎么摔得,陆澜星的腕骨直接摔成了粉碎性骨折,医生断言,恐怕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程度。

    这也就意味着,身为美术生的陆澜星无法再用自己的手画画了,她那只原本灵活的左手甚至连筷子都握不住了。

    陆澜星自己对此似乎并不在意,左手筷子掉在桌上后,她就当着沈锦文的面淡定自若地换了把勺子到右手,额头沁满了冷汗嘴里却是开玩笑地说:“阿文,虽然我只剩一只手了,但是我还能吃饭,还能抱你,够了。”

    起初沈锦文并没有察觉到异常,后来在陆澜星一次梦中呓语里,他才知道原来导致她的手摔伤的意外是沈家知道。那时候,沈锦文才明白沈家并没有放弃拆散他们的想法,甚至更加不择手段。沈父直接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他硬要和陆澜星在一起的话,那么便要收回他的继承权。

    沈锦文犹豫了。

    他太了解沈家人的行事作风了,他若为了陆澜星放弃沈家的继承权的话,那么在S市必无容身之地,甚至只要沈家手能及得到的地方,他和陆澜星都没有好日子过。

    陆澜星性子很冷淡,但却很敏感,她似乎察觉到了沈锦文的心态变化。

    一日午夜梦回时分,沈锦文迷迷糊糊间,似乎看见月色之下,陆澜星的面容有几分的悲戚地对他说:“阿文,对于这段感情,我已经毫无保留,梦想、亲情我已经没有了,可若有一天我连你对笃信都没有了,到那时我恐怕是爱不起你了。”

    沈锦文浑浑噩噩,再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陆澜星一脸恬静地在他臂膀间熟睡,那一幕,仿佛是他的一场梦。

    可在沈家的逼迫下,他的心却越发浮躁,不再每日及时归家,有时谈完客户后便在欢场喝得大醉酩酊,这才让林清然有了可乘之机,终究酿下了大错。

    ……

    林清然看着沈锦文的神情,就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二十多年转眼即过,陆澜星已经死了,她和沈锦文还在貌合神离,林清然看着他,冷嗤了一声:“沈锦文,我真替陆澜星感到可悲。为了成全你们的爱情,她的梦想和前途都被沈家毁了,可最终换来了什么?呵~这么多年,你说我算计你,但究其根源,难道不是自己不坚定?”

    沈锦文抚着胸膛喘息了片刻,稳了稳心绪后,才沉声道:“瑶瑶,是谁的女儿?”

    林清然:“你的。”

    沈锦文嘲讽笑笑,“你确定她是我的女儿?”

    “当然确定。如果她不是你的女儿,你养了她这么多年,难道一点都没有察觉?”

    无疑,林清然很懂得戳沈锦文的痛处,但沈锦文到底在商界叱咤半生,不会连这点判断力都没有。

    当初因为对林清然难产的愧疚,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溺爱沈歆瑶,几乎是有求必应。沈歆瑶长相随母,沈锦文只是偶尔觉得她的性格和他不太像后,一点也没有怀疑过她不是自己的女儿。

    但刚才看到那个眉眼和沈歆瑶略有些想象的男人照片后,他的心中便寒了一片,沈歆瑶长相不随他,是因为她根本就是他的女儿。当初林清然并非早产,而是足月生产,只是精心设计了一场苦肉计,成功瞒骗了他和当初的沈家长辈。

    这么多年,他竟一直被蒙在鼓里,替别人白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

    沈锦文慢慢冷静下来,“我算是明白了,林清然,你我从小就认识,我也大抵清楚你的性子,你起初死要替那个死去的男人守孝,后面没多久就答应你爸妈的要求甚至不惜以身算计我,其实你是发现坏了那个男人的孩子吧?”

    “早产只是苦肉计,瑶瑶出生的时间与那男人牺牲的时间刚刚好可以对上,那么难产呢,也是你的苦肉计?”

    林清然闻言脸色变了变,但很快就恢复如初,她再次笑了,此刻笑意却有些渗人:“根本就没有什么难产,我生瑶瑶的时候很顺利,后面是我自己制造大出血,让医生割掉我的子宫保命,因为除了邢远的孩子,休想让我怀上别人的孩子!”

    听闻她的话语,饶是沈锦文也不由脸色大变,“疯子!”

    “我早就疯了,从得知阿远牺牲的那一刻我已经疯了,如果不是发现自己怀了他的血脉,我早就跟他去了。我知道林家肯定容不得我肚子里的孩子,正好沈家也容不得陆澜星,于是我将计就计,好不容易保住了阿远的血脉……”

    “住口!”沈锦文气得眼睛都红了,他掐住她林清然的脖子,恨恨道:“我沈锦文哪里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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