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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姑娘成囚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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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了时间,他立刻拖林初上床,果然如他所料,他将吕久娴的事情道出来之后,林初火冒三丈,卯足了劲儿将他压倒,沈仲询享受在她的温柔乡中,待她实在使不上力的时候,他才扳回战局。
如此到了周一,林初在沈仲询的亲吻中醒来,前往公司的路上,林初叹气:“其实我很想程乔安坐牢,他那种人,千刀万剐也不值得同情。”
沈仲询道:“我理解,但吕久娴不愿意。”
吕久娴并没有被仇恨蒙蔽所有的理智,她也许在为人处世上面做得不够好,可能不是一个好朋友,好太太,但绝对是一个好母亲,小孩子在长大的道路上会有数不清的磕磕碰碰,家庭环境是极其重要的一关,父母感情不和离异,父亲可以穷困潦倒或者懦弱无能,怎样都好过投身监狱,被亲戚朋友嘲笑。
林初对此有深刻的感悟,“家庭真的很重要,父母一定要树立一个好榜样!”
沈仲询笑她:“嗯,对,你爸妈就是一对好榜样,养出了这么好的女儿!”
林初不知想到了什么,只笑了一下,并没有应声,沈仲询侧睨了她一眼,捏了捏她的手。
周一大家都不愿上班,面对一大堆工作,大伙儿怨声哀悼。向阳还没有出差回来,公司里需要老板镇守,陈华端即使再忙,也只能先在这里呆一阵,一上午他都在不断的打电话发邮件,让林初打印一批资料,又让她一份份传真,林初在传真机旁守了三个小时,终于熬到中午。
同事们已经去吃饭了,林初可怜巴巴的灌了一口水解渴,看了一眼电脑,发现有新邮件。
陈华端在早晨收到新通宴会的照片,看了看后便发给林初,让她整理一下他和新通几位高层的合照,新通的资料也一并发了过来,林初这会儿才看到,赶紧下载压缩包。
宴会确实盛大,每个人都是一身礼服,这些画面林初只在电视上看过,只是电视上各个都是俊男靓女,现实生活中大家的长相实在普通,林初不由自主的搜寻美女帅哥,好不容易找到了,却是熟人。
沈仲询单手插着口袋,手拿一杯酒,边上一个华服女人,女人的视线正对镜头,摆出的姿势端庄得体。
林初定定地盯着这个女人,眼睛、鼻子、嘴巴,五官是这么熟悉,以至于她在震惊中迟迟回不了神,也没有发现陈华端已在她的背后站了许久。
陈华端略觉奇怪,等了半晌见她一直没有反应,终于唤道:“林初,去吃饭!”
林初愣了愣,“哦”了一声问道:“这个女的是谁?”
陈华端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回答道:“刘爽,新通的那个,上次吃饭的时候你见过。”
林初点点头,她已经认出来了,只是没想到原来刘爽卸去浓妆后是这幅模样。
陈华端忍不住加了一句:“那天沈经理的女伴是不是他?我见他们呆了一晚上。”他开玩笑似的说,“你可要看紧了,沈经理年轻有为,看上他的女人一定不少。”
林初淡淡一笑,视线一直停留在那张漂亮的脸蛋儿上,这张脸小巧精致,高鼻樱唇,细眉大眼,标准的美人脸,与十多年前刻在她脑海中的那张脸完美重合,最后那张脸从窗台上跳了下去。
第62章
记忆太过久远;以至于林初以为自己已经遗忘,日子这么忙;哪有空给过去腾出回忆的位置,可原来那位置无可取代,轻轻一勾,便能勾出来。
陈华端见她傻愣愣的,一时有些诧异,若有所思的再看了看照片,实在不解林初的反应。
林初不去吃饭,陈华端又返回了办公室;打开那堆照片;找到林初在看的那张。照片上的那对男女并没有举止亲密,只是站得较近;他不认为林初会因为吃醋而变成这副样子,也许是沈仲询没有告诉林初他会参加一个晚宴,所以林初有些回不了神,或者是……陈华端看向照片里的刘爽,难道林初觉得她太漂亮,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陈华端眯了眯眼,不可否认刘爽确实比林初漂亮,连他都频频被吸引。但他更喜欢林初那样的姑娘,陈华端已到了这个年纪,见过的女人形形色|色,生意场上类似于刘爽这样的漂亮女孩儿并不少见,那些适合养在外面。而像林初这样清纯的小女生,更是他在年近四十的时候想要拥有的,那样干净有活力的姑娘,让他想起自己的大学时光。
他确实很喜欢林初,也看不惯那个同样也年过三十的沈仲询,想到这里,他打了一个电话给胖子。
林初趴在桌上午睡,头脑有些昏沉,办公室内开着暖气,按理来说不会冷,可林初好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同事们陆陆续续从外头回来了,林初继续装睡,睡到上班的时间点,她才坐了起来,有人找她说话,她开始敷衍,并不太愿意张口。
同事们见她情绪似乎有些低落,关心地问了几句,林初只笑笑否认,转头忙起了自己手上的工作。
她没吃午饭,虽然没有胃口,可到底还是会饿,下午三点的时候她的肚子叫了一次,喝了一杯温水好受些了,到了四点钟肚子又叫了一次。
面前突然多了一只面包,林初仰头看去,正见陈华端举着面包笑道:“午饭没吃就不觉得饿?这是我随身给我儿子备着的,拿去!”
林初也不客气,接过后道了声谢,等陈华端走到一边了,她才拆开包装。
她不该回忆太久,下班的走到了公司外面,凉飕飕的寒气扑面而来,将她昏沉的脑袋也吹醒了,林初苦笑了一声,慢吞吞的往大路上走去。
后头有人鸣笛,林初起先没有反应,直到陈华端探出车窗叫了一声,她才知道这是在唤她。
“你回去吗?我送你一程。”
林初笑道:“不用了,不顺路吧,我前面就能坐车了。”
陈华端道:“上来吧,我去爸妈家接儿子,就往你那里走。”
既然顺路,林初再推辞便不太适合了。
两人在路上聊得不多,陈华端问了几句公事,教她怎样处理新通的策划案:“这些是胖哥几个人负责,你不用怎么弄,但也要学一学,文字工作就是你要负责的。”
林初乖顺点头,又听陈华端道:“对了,我今天看你的状态不对啊,有什么事儿吗,是不是看了那张照片有想法?”他笑了笑,“刘爽是新通的新人,长得漂亮,所以他们走哪儿都要带她出来,那宴会她肯定要出席的,你别想太多,像沈经理那种职位,平常肯定要接触刘爽这样的人。”
他本以为林初不会回应,谁知林初突然问他:“经常要接触?”
陈华端一愣,“啊,当然要,饭局里带来的女人,就是为了向沈经理他们敬酒的,尤其是我听说现在有一个什么大项目?那这些都是家常便饭了。”他侧头看了一眼眉头紧蹙的林初,又道,“这种事情都要看自律,每个行业其实有差不多,我年轻那会儿也经历过这种场面,现在年纪大了,喝酒也喝的少了,对这种女人更加没兴趣,不过年轻人嘛,年轻气盛,我前妻以前就把我看得很紧,你也要看看沈经理。”
林初干笑一声,拧着眉头看向了窗外。
夜里她照旧跟沈仲询打电话,没有问及刘爽的事情,林初清楚并没有什么可问的,不过是同赴了一场宴会而已,可心里到底是别扭,聊天的时候心事重重,沈仲询明显察觉到了。
“工作不开心?”
林初回答:“不是。”
沈仲询道:“我后天再回市区,到时候再找你。”
林初恹恹的“哦”了一声,挂断电话后她连连叹气,努力挥走心底的阴霾。
周二过得平平淡淡,公司里开了半天的会,商讨新通的方案,会后林初整理记录,陈华端发了一个手机号码给她,让林初有需要就跟对方联络,讨要新通的资料。
姓名栏里写着“刘爽”二字,林初掐紧鼠标,胳膊有点发麻,心脏鼓得特别厉害。
她觉得没有什么资料需要找对方要的,因此这天的工作她格外卖力,卯足了劲儿地拟定了一个初步的文案,发给陈华端后得到了一个好评,林初松了口气。
第二天公司上下继续为新通忙碌,林初和向阳通了一次电话,向阳明天早晨的飞机,玩笑着让林初开车来接他,林初道:“你买了保险我就去接你!”
向阳道:“没事儿,公司的车买了保险,你明天跟老陈拿车钥匙,就说我让你来接的!”
林初笑了笑,聊了好一会儿她才挂断电话。
今晚她跟沈仲询有约会,林初特地打扮了一番,涂了点儿睫毛膏,又擦了些粉底。看起来还是和平日差不多,不过因为画了眼线,眼睛看起来更大了。谁都喜欢看美女,同事们见到赏心悦目的林初,心情自然好,拿她不断打趣,如此到了下班时间,陈华端喊住林初:“先别急着下班,帮我一个忙。”
下个月便要过年,除夕前公司要办年会,员工虽然不多,活动却不能忽视,第一个要项便是聚餐。
陈华端开着车,说道:“我上个月就已经订了酒店,那会儿就已经没多少空缺了,再迟就吃不上饭了。现在去定菜单,你给点儿意见,看看你们女孩子喜欢吃什么。”
林初从命,片刻到达酒店,天色已经全黑。
菜单花样繁多,可以自己选择搭配,也有套餐简单方便。一千八百八一桌或者两千八百八一桌,这是中低档的,最要紧的是菜色一般,同样的价位去其他酒店餐厅,一定能有更好的选择。
不过陈华端财大气粗,聚餐地点必须要高档,菜色也要讲究,如此一来,简简单单的一顿饭价格便令人咋舌了,有这样的老板是员工的幸福,林初笑眯眯地勾画菜单。
工作完成,陈华端请她吃饭,“来都来了,就在这儿先试试菜,有几个菜名没听过,看看行不行,不好吃可以直接换菜单。”
林初也有些饿了,便没有拒绝。
陈华端要开车,所以不喝酒,他替林初点了一瓶饮料,林初问她明天向阳怎么回来,陈华端道:“打车!”他见林初一愣,又笑道,“我找人去接他,放心,丢不了。”
林初笑了笑,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对端上来的菜品头论足。
一分价钱一分货,菜色无可挑剔,林初吃得心满意足,期间陈华端接了两个电话,挂断最后一个电话,林初也吃饱了,陈华端放下筷子,结账走人。
包厢位于二楼,走廊尽头就是电梯和楼梯,林初径直往前走去,哪知陈华端脚步一顿,说道:“我跟朋友打个招呼,你先等一会儿。”
林初点点头,看着陈华端推开了一间包厢门,大门半开,林初见到新通的胖子站了起来,大笑着说了几句,又向身边的人介绍。
身边的人刚好就是沈仲询,林初见到他们都动了动嘴,声音明明清晰可闻,但她却听不见内容,她的目光被沈仲询身边的女人吸引了。
刘爽没有化浓妆,甚至没有化妆,那张脸太清爽太漂亮,举手投足间竟多了几分年幼的青涩,全然不像上次那般老练世故。
林初的视力很好,她清楚看见刘爽将手搭在了沈仲询的手上,举起自己的杯子敬向陈华端,喝完一杯后抿唇笑着,低头看了一眼沈仲询,满脸都是爱慕般的羞涩。
沈仲询也抬眸看了她一眼,视线划过大门,他突然停顿,侧身对胖子说了一句,就要站起来。
陈华端笑道:“对了,我带了林初过来吃饭,就在门口呢!”
胖子还在那里笑:“你不来我还真没发现这么巧,原来大家都是自己人。”
沈仲询含笑走了出去,也不知酒桌上众人的表情,林初却清楚看见刘爽的视线紧紧跟随沈仲询,眸中的那种神色,让她想挥拳。
沈仲询见她面色有异,问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林初摇摇头,“你在这里吃饭啊?”
沈仲询将她带去一边,包厢里的人看不到他二人,他探了探林初的额头,蹙眉道:“感冒了?”
“没有。”林初扯下他的手,“你要吃到几点?”
沈仲询道:“不清楚,你先回我那里,我尽量早点儿回来。”顿了顿,他扫了一眼周围,并未见到林初的同事,“你同事都走了?”
林初道:“不是,就我跟陈华端两个人。”
沈仲询眉一挑,“你们两个来这里吃饭?”
林初“嗯”了一声,正说着,陈华端已经走了出来,沈仲询和他打了一声招呼,陈华端笑道:“那我们先走了,我送林初回家。”
沈仲询有些不快,正牌男友在这里,别人却说要送林初回家,可他也不能说什么,里头还有饭局,他只能看着他们离开。
陈华端在路上夸奖刘爽,“挺能喝,会来事儿。”他见林初没有精神,又说,“不过小姑娘还是要像你这样,乖乖巧巧的。”
林初笑道:“我上次见刘爽,她妆化得很浓,现在倒是很清爽了。”
陈华端道:“是啊,听说是上次宴会之后,他们觉得她淡妆好看,就让她这样出来了。”
林初忍不住打听刘爽的过往,今年多大,哪所学校毕业,读的是什么专业,陈华端哪里知道的这么详细,但他心情愉快,打算明天向胖子打听。
一个女人会关注另一个女人,除了喜欢,那便是觉得自己受到威胁了,陈华端认为只有这两点,全然想不到会有其他的原因。
沈仲询在十一点的时候回到公寓,助手将他送进电梯便离开了,沈仲询有些头痛,喝酒伤身,他现在只想睡觉。
进屋后发现林初不在,他绕着屋子找了一圈,打电话给林初问:“你在哪里?”
林初道:“我在出租房。”她听沈仲询的声音有些醉意,说道,“你早点睡,我已经睡下了。”
沈仲询蹙眉:“不是说来我这里吗?”
林初道:“明天还要上班,算了吧。”语气恹恹,无精打采。
沈仲询听出她的敷衍,不明白她是病了还是闹脾气,可林初没有感冒,除了十月份发生的那件事,她也从来没有发过脾气。
沈仲询想不通,醉酒后也不太舒服,便想明天再去找林初,却不知道林初在卧室里眼睛睁了一夜,她在等待沈仲询像从前那样突然过来,将她强行带去公寓。
但她失望了。
失望导致林初失眠,早晨起来的时候窗户上都是白白的霜,她抹了一下,突然觉得疲惫,好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她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年,她也是这样提心吊胆,迷茫仓惶。
一个人只在有所期盼的时候才会感到失望,只在得到的时候才会害怕失去,林初很害怕,她希望自己能像从前那样,没有什么事情会造成她的这种情绪。
上午向阳终于出现在公司,给同事们带来了外地的特产,大家都欢呼着将食物拿到了茶水间。
林初傻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终于在人群散去后忍不住走近向阳,说道:“大哥,我见到那个女人的女儿了。”
向阳一愣。
时近中午,向阳带着林初走到公司外头说话。
路灯底下有一张石墩长椅,长年无人去坐,向阳擦了擦椅子,听了几句后问道:“那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林初说道:“我讨厌她。”讨厌刘爽。
可林初和刘爽并不算相识,她只是在无缘无故讨厌一个人。林初蹙眉道:“沈仲询还跟她走得很近,还让她碰到手了。”
这话太孩子气,向阳忍不住笑了笑,却听林初道:“沈仲询长得帅,工作家事都好,一定会有人喜欢他,可是他喜欢我什么,我学历一般,也没有一份好工作,我还没有刘爽漂亮,等再过几年,他迟早会腻了,然后另外的女人就有机会了。”
向阳蹙眉道:“你想太多了,没有发生的事情就不该去胡思乱想,难道沈仲询对你不好,你对他的了解,是这样的?”
林初摇摇头:“沈仲询就是太好了,所以我才发现,别人也会喜欢他,如果他哪一天不要我了,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眼睛有些模糊,眨了一下才发现是眼泪,“你让我怎么去想呢,我爸多好多老实的一个人,所有的亲戚邻居都说我爸老实,可他也会有外遇,这外遇还是被我亲眼看到的,我亲眼看到的!”
那头沈仲询去了一趟民安,又和同事转了两个地方,刚巧到了中午,他看了一眼时间,直接开车前往林初的公司。
从大路驶进去,对面还有车子出来,他放慢车速,开得小心翼翼,一直注视着前方路况,也将石墩上的那两人收进了视线。
向阳将林初搂在怀里,一边抚着她的脸,一边低头说着话,沈仲询见不到林初的表情,他将车子停了下来,蹙眉紧握方向盘。
64第63章
正直午餐时间;大厦里外出用餐的员工已陆陆续续的往回走,向阳也及时松开了林初;大庭广之下以免招来侧目。
向阳道:“哭也哭过了;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林初垂着头,手背拭泪,低声道:“没想法;就是害怕;我要是没喜欢上沈仲询就好了;管他会不会跟别人好!”
向阳一笑,有些无奈;半晌他才思忖道:“要不你这次试试听我的?”
林初侧头看向他;只听向阳道:“这段时间;你先暂时别跟他联络,试试过回一个人的日子,你能不能变成从前那样,是不是离开他你就不能生活了?”
林初张了张嘴,捏紧了手,“离开他?”
“对,先离开他,你可以慢慢想清楚。”
沈仲询不知道他们究竟在谈论什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的车子停在不远处,林初居然看不见。
他告诉自己向阳只是林初的大哥,可大哥不该这样抱妹妹,也不该贴得这么近说话,沈仲询越等越煎熬,最后终于忍不住,发动车子“嗖”一下开到了大厦边上。
林初还在同向阳说话,听见动静后往前方看了一眼,正见沈仲询朝他们走来,向阳小声道:“你自己决定。”
林初心跳如鼓,沈仲询每踏下一步,就像踏在她的心头。
向阳朝沈仲询笑了笑便离开了,沈仲询微蹙着眉,“刚才在聊什么?”
林初翕张着嘴发不出声音,又听沈仲询问了一遍:“怎么了,刚才在聊什么?”
林初一鼓作气:“沈仲询,我们这段时间暂时分开一下吧!”
沈仲询一怔:“你说什么?”
“先分开一下,有些事情我要想想清楚。”
沈仲询不可思议:“你到底在说什么?”他努力回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和往常并无两样,程乔安也构不成威胁,可林初居然莫名其妙的说分手,沈仲询无法接受。“你是不是生病了,工作压力太大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说什么?”
林初点点头,“我很清楚,我最近的状态不好,我担心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哪天就要乱发脾气,我不想在你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沈仲询,我不是说要跟你分手!”林初咬了咬唇,神色凄惶,双眼又开始发烫,她真的需要时间,“我需要时间调整一下状态,这段时间我们暂时别见面别联络,好不好?”
沈仲询笑了一声,完全听不懂林初在说什么,林初也说不下去,干脆捏紧拳头,直接朝公司里跑去,沈仲询迈步就追,却见向阳突然从大厦后方走出,上前截住了他。
沈仲询立刻拽住他的衣领,咬牙切齿道:“你刚才在跟林初做什么,嗯?”
向阳怔了怔,没料到沈仲询也会发狠,他赶紧道:“林初看过心理医生,你知不知道?”
沈仲询动作一滞。
那年林初八|九岁,小学三年级升四年级,她不合群,没有小伙伴,有时候偷拿同学的铅笔橡皮,还学大人那样骂脏话,当林初朝向阳骂出“贱|人”两个字的时候,向阳拎起她就要去找她爸妈,林初嚎啕大哭,向阳觉得自己欺负了小朋友,哄了她好半天才把她哄住。
向阳带着沈仲询走到大厦后头的小树林,那里有一处凉亭,周边都是落叶,前些日子被雪打落,这会儿落叶铺了一地,踩在上头沙沙作响。
向阳道:“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家的情况,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跟林初妈妈的感情很好,我把她当成亲姐姐,不过按照家里辈分,我才叫她阿姨。”
林母和林父谈恋爱的时候才十八岁,那时向阳才六岁,经常见到林母上三楼的林家吃饭,林母喜欢小孩子,偶尔会给他带几颗糖,两家的交情一直很好。
林母二十四岁嫁给林父,二十五岁生下林初,向阳抱过这个粉嫩嫩的宝宝,有一回还亲过宝宝的嘴,被林母抓到了直接让他赔偿宝宝的清白。
那段时光无忧无虑,他还是个小孩子,林母在工厂打工,林父的师傅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林父凭着出色的技术,以一张初中文凭步步高升,后来他成为了厂长,买了新房,装了空调,购来彩电冰箱,还有当时上千元的电话机,逢年过节林家的门槛总是被送礼的人踏破,林父一时风头大盛。
小树林里安安静静,连虫鸟都无,偶尔吹过一阵风,携着冬日独有的冰寒。不远处的窗户里站着一个人,捧着茶杯怔怔发呆。
林初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跑来茶水间,后来一想,可能是外头的同事太多,她怕会当场哭出来,那样就太丢脸了,站在这里却能看到沈仲询,西装革履的他真是好看,林父也曾经穿过西装打过领带。
那时林父意气风发,结识了一帮生意场上的朋友,那些朋友现在混得很好,有人进入了官场,有人移民出国,有人资产上千万。
林父那时也认定自己会闯出一番大事业,人人都在背后说林母走运,嫁给了一个老实人,这老实人还有本事,可惜了林父一表人才,却娶了一个脾气暴躁,胸无点墨,满口脏话的媳妇儿。
温香软玉谁人不喜,林父有时候借酒消愁,抱着林初说林母的坏话,把林初逗得“咯咯”笑。
林父的应酬多,但再忙他也顾家,争取每天都能回来吃饭。家里住在五楼,林初人小腿短,每次都耍赖不肯爬楼梯,林父接她放学,把公文包挎在胳肢窝里,或者背着她,或者抱着她,哄她:“下次就要自己走了,被妈妈看到又要骂!”
后来林初不记得是哪一天,也许是三年级的一个周五,学校停电提前放学,她那时已经学会了自己回家,和同学在路边买了炸鸡翅,蹦蹦跳跳的往回跑,到家的时候鸡翅刚好吃完,她开门进屋,见到林父只穿了一件短裤,她那时还不懂什么叫“神色慌张”,咧嘴叫了声“爸爸”,奇怪爸爸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
突然就听见卧室里传来了动静,林初以为妈妈也下班回来了,撒腿就往卧室跑,林父拦也拦不住。
卧室连着阳台,林初冲了进去,却没有见到林母,只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抓着阳台栏杆,睁大了眼睛一跃而上,在林初还没有回过神的时候,她就跳了下去,那张脸像是慢镜头,眼睛、耳朵、鼻子、嘴巴,林初看得清清楚楚。
沈仲询呼吸一滞,问向阳:“……死了?”
向阳静默片刻,说道:“没死,她抓住了栏杆,后来林初的爸爸把她提了上来。”
那天是周五,大白天,视线清晰,一个衣着暴露的长发女人吊在了五楼的阳台上,尖叫声随之而起,楼下的邻居都抬起了头,有人跑去报警,不过那时他们家中还没电话机,底楼的小卖部也刚开张,什么都没来得及装,好心人只能跑去派出所,这一来一回,大伙儿才知道是虚惊一场,不过就是偷情的人被抓了个正着,慌不择路想跳楼逃走。
可谁会这么没脑子,从五楼跳下来?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女人是个有名的疯子,其实并不是怎样疯,她有精神病,偶尔神神叨叨,早晨买菜嘀咕一路,下午接女儿放学也嘀咕一路。
那时的褚钱并没有规划到南江市,还是一个小县城,三教九流的人到处瞎混,光棍们对那疯子很感兴趣,因为疯子长得太漂亮,大部分时候她都很正常,小毛病大家都可以接受,所以她的追求者并不少。
疯子却喜欢林父,在餐馆端盘子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和林父勾搭上了。
邻居们后来议论,那个疯子装疯卖傻,看人真准,林父比那些混混有钱多了。
林母把家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指着林父的脑袋往死里骂,偷人偷了一个神经病,这成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林父吼她,神经病也比她漂亮,比她温柔,他有钱有权,娶十个神经病也比娶她好。
林母翻出家里的酒精,往自己身上洒,拿起打火机恨恨地盯着林父,撂下最后一句狠话,一把火将自己点着了。
小林初疯了一样跑去卫生间,提起拖地后舍不得倒掉的水桶,使劲儿泼到了林母的身上。
后来林母回到了娘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围了一大屋子,泼辣的林母在那几天特别温柔,从早到晚以泪洗面,离婚已成定局。
外婆已活到了尽头,看遍世间百态,劝自己疼爱的小闺女:“原谅他一次,他记着你的好一辈子,他对你愧疚,以后什么事儿都能听你的,夫妻间总要磕磕碰碰,他小错没有,大错犯了这一次,你继续跟他好,还能有个完整的家,将来刀刀也长的健康,你要是离婚了,你想怎么找呢?也就便宜了那个神经病!”
那时疯言疯语传遍了小镇,林母躲在乡下的娘家,林父三天两头登门认错,两家人大吵了几回,最后林父还是把林母接了回去,从此以后小吵不断,林母摔这摔那,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个家里。
林初那时已经被送到了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原本重男轻女,并不喜欢林初,对儿媳妇也没多少好感,可经此一事,他们心存愧疚,对林初百般宠爱,林母有时候到爷爷奶奶家发疯,爷爷奶奶也忍气吞声,绝不还口。
向阳继续说:“我那个时候在学校,什么都不知道,放假回来以后才听说了这个事儿,事情传的沸沸扬扬,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总对他们家指指点点,搬家?呵,搬家哪里这么容易,所有的根基都在这里,他们家买房子又装修,哪里还有钱,真当林初爸爸发财了吗。”
于是那些小朋友们不分青红皂白,大人们聊天的时候他们偷听到,一传十十传百,林初在九岁那年第一次知道“人言可畏”这个词,流言蜚语有多可怕,她在睡梦中还能次次被吓醒。
向阳带着小林初去大学里玩儿,找到了学校里的心理老师陪林初聊了聊,心理老师说林初太敏感,这个小孩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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