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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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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爱情战争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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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 happens in Las Vegas leaves in Las 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 dance round in a ring and suppose;
But the Secret sits in the middle and knows。 …………Robert 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她知道自己资历不够。某知名跨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办一个云计算的研讨会,请了美国著名专家来讲座,需要找个同声传译。她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翻译专业,也有过会议翻译的经验,不过“云计算”什么的,对她来说真是如“浮云”一般的存在。
面试官三人小组在会议室里坐了一列,为首那个是圆头圆脑的中年男人,和蔼可亲地翻着她的简历,用英文问:“鲁小姐,哦,翻译学院硕士在读,请问过去有没有做过科技类的翻译工作?”
“没有。”她实事求是地回答,又连忙补充:“不过我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以前几次会议翻译之前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我都在会议前补读文献了,最后也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这一次我也能胜任。”
那个姓赵的面试官微微点头,换他边上的年轻女人问:“鲁小姐还在念书,学习一定很紧张吧?补读文献需要花大量时间,你为什么会对这次的工作这么感兴趣呢?”
“呃……”颂颂顿了一顿。为什么?十个人应征工作九个人是为了钱吧?说实话她委实讨厌这种明知故问,还要求大家撒谎的问题,所以想了想,说:“我看中了一个照相机镜头,可又不想问我爸爸要钱。大家不是都说嘛,‘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所以要努力工作。”
面试是全程英文对话,她忽然冒出一句中文的“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一时间大家都笑起来。
面试就在这样愉快的气氛里结束。颂颂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走人,包括那本在地铁里翻了翻的《百年孤独》。记得大学时候她对这本书十分着迷,来来回回读了有六七遍,最后还想用魔幻现实主义为题来做毕业论文。那时候她还在读本科英语系,一眨眼三年过去,书里的内容竟然忘了大半。
她当然也不记得,书里夹了一张旧书签,而她走得匆忙,书签恰好掉在地上。
面试官老赵在门口捡到书签,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刚才还十分明朗的局面,被这最后一个面试者搅成了一滩浑水。有人用名片做书签也不奇怪吧,可是这张名片上写的是个熟人的名字。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最后去敲了技术总监的门。反正本次研讨会由他总负责,翻译人选正好也让他决断吧。
办公室门口挂着“Shane Y。 Chen”的名字,门后面的桌边,Shane正低头在键盘上十指如飞,一副“我很忙,别烦我”的样子。老赵犹豫一刻,最后还是敲了敲门。两份简历放到Shane的面前,老赵问:“会议的同传,你看哪个好?”
Shane被打断,不得不停下来,疲劳地捏一捏自己的鼻梁,快速翻了翻两份简历。其实两个人优劣明显,一个名校科技英语本科,翻译学院硕士毕业,长长一串科技会议同声传译的经验,包括两次计算机行业年会。另一个在校硕士生,有几篇发表的翻译小文,都是风花雪月的题目,什么“愿无岁月可回头”?看得他一阵牙酸。
他探询地抬头,老赵堆笑:“我觉得两个都可以,所以想问问你的意见。”
难道是老赵的熟人?可如果是,老赵自己决定就好,大可不必拿来问他,上面也并没人和他提过要“照顾”任何人。Shane略一沉思,就说:“这一个似乎经验不足,我比较倾向于那个有科技背景的。”
老赵似乎愣了一愣,立刻回过神来说:“我完全同意。”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那没什么可啰嗦的,他把简历递回给老赵。只是在递回去的那一霎那,他注意到简历上的名字。
鲁颂颂?
刚才他根本没注意两个候选人的名字,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看到,再仔细回想简历上学校的名字,无疑就是那个鲁颂颂。可是简历已经递出去,收不回来,更何况老赵喜滋滋接过简历,转眼已经退出了他的办公室。
他坐在那里出了一会儿神,心里莫名的一阵后悔,究竟后悔什么,却又说不上来。
下午途径茶水间,他还听到另两个面试官的议论。Sherry说:“哎,记得最后那个面试的吗?”
“就是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那个?”
“对,就是她。我听说啊,她是Shane介绍来的。我还奇怪呢,怎么那么直截了当就说打工是因为缺钱花呀。”
另一个是秘书室的Jessica,惊诧地说:“不会吧。不是说Shane拍板要了另一个?”
Sherry才狐疑:“真的?那难道是打着Shane的旗子来招摇撞骗的?”
他端着咖啡走回自己的办公室,刚才那两人的对话在心里打了一个转。她缺钱花吗?那么快?不至于吧。脚步已经走到了自己办公室的门口,他停了一停,又拐了一个弯,去了老赵的办公室。
老赵正在讲电话。Shane在门口想了想开口该怎么措辞,等老赵放下电话才说:“忽然想到,有个朋友托我找个翻译,刚才那个鲁颂颂看起来挺合适。能不能打电话让她再来一趟?”
老赵诧异地略张了张嘴,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而他立刻又改变了主意:“啊,对。我的私事,这样不大好。还是你把她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自己和她联系。”
所以颂颂第二天接到M公司的来电,打电话的是那个圆头圆脑,慈眉善目的老赵。老赵的语调客气里带着几分亲切:“鲁小姐,对不起啊,我们已经决定录用了另一个翻译。你的条件也是十分不错的,只是缺乏一点经验。”
她并不觉得意外,礼貌地回答:“没关系,谢谢你们能考虑我。”其实她心里甚至有几分暗暗的庆幸。云计算?想想几天内要看完的文献,她就忍不住要凌乱一番,更何况要背的单词估计是海量吧?太挑战自我了…………她的记忆力可不怎么好。
没想到老赵顿了一顿,又说:“不过,我们的技术总监陈亦辰先生要走了你的电话。他有一个朋友正在找翻译,大概这几天会联系你,所以让我先和你打个招呼。”
颂颂并没在意,放下电话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趴到床上继续读那本《百年孤独》。三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又翻开这本书,里面的句子象许多过去的往事,似曾相识却又飘渺遥远。最后她按照每天的习惯,睡前上网,在自己的空间里写日志。
“《百年孤独》的第一句:
Many years la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忽然想到大学的第一堂翻译课,老师拿这句话来做例句。‘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里的‘discover’该怎么译?发现?参观?其实最好的译法是‘父亲带他去看冰’。
仅仅一个‘看’字,最简单,也是意义最丰富的。
那么久远的事,还能忽然想起来,可喜可贺。”
关掉电脑又关掉灯,她在黑暗里上床。窗外月色迷蒙,隐隐约约投射在对面的墙上,四周寂静无声。她盯着天花板上的阴影躺了片刻,还是忍不住打开手机。果然,已经有人在她日志后面留了言。
那么多年她的空间只有一个访客。“深宇宙”说:“万事不要勉强自己。早点休息,晚安。”
第3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2)
第二天早上,颂颂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
一早导师给她发了邮件,说有个“朱生豪翻译大赛”目前正在征稿,建议她去参加,让她去导师办公室拿资料。她连忙出门,快走到翻译学院大楼时手机响起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陈亦辰。”
她当时愣了一愣。陈亦辰?是谁?她该认识吗?
那个陌生的声音继续说:“听老赵说,你前两天在我们公司应征会议的同声传译。”
她才“哦”的一声恍然大悟,是那个技术总监。她说:“啊,对了!赵先生和我说了,您的朋友想找个翻译。”
对方似乎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正好路过你们学校,能不能见个面?”
他们约在翻译学院的大楼前见面。早春二月,校园里的柳枝刚发了一点点嫩绿的新芽,空气清新冷冽,到处还是冬天肃穆的色彩,只有玉兰开得早,亦白亦粉,参杂在一片棕灰色中,格外醒目。
转过一个弯,翻译大楼就在眼前。还差几天才开学,校园里人迹稀少,视野之内只有一个高个子的陌生人,笔直站在挺拔的玉兰树前,和她四目相对,神色僵硬地朝她点了点头。
“你好。”她点头向他致意。所有认识的青年男子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没有重合的脸。可是她的记性不好,认人尤其糟糕,常常遇到以前见过的人对面不相识的场景,所以习惯性地保持笑脸相迎,礼貌地打招呼,不太熟络又不太疏远,好象认识,又好象不认识,连称呼她都格外小心,尽量不直呼人名,免得叫错了尴尬。
对面的陈先生貌似微微皱了皱眉,迟疑了片刻才说:“你……还好吗?”
她笑着答:“挺好的。听说您的朋友要找个翻译?”
长久的沉默,对方才开口:“现在有时间吗?可不可以找个地方坐一坐,我把具体情况和你交代一下,不会耽误你太久。”
她为难地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恐怕不行,我的导师正在办公室等我。”
陈先生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名片,写了一串手机号码才递过来:“那这样吧,我……有事还要在附近停留一阵,等你完事,给我打个电话。”
他们礼貌地告别,颂颂上楼去找导师,可是二十分钟之后,陈先生给她来了条短信:“对不起,办公室有急事,再联系。”
倒是“朱生豪翻译大赛”的事颇为紧迫。导师对她循循善诱:“这个机会不错,以前我也有学生在这个比赛里得过奖。虽然这是个很高级别的比赛,不过我相信你的水平。”
比赛分散文和诗歌两组,导师笑着说:“散文组竞争会激烈些,倒是诗歌组,这个题目挺适合你,我看你有戏。”
她却觉得为难。诗歌组的题目是英国作家D。H。 劳伦斯的一首小诗,题为“Kisses in the Train”(《车厢中的吻》)。劳伦斯是何方神圣?鼎鼎大名的作品有禁书《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乃近代H文的大神级人物,诗也写得很有“湿”意。她在心里欲哭无泪,导师到底哪里看出这题目适合她?难道她长得很H?
她在图书馆混了一下午,翻看了众多劳伦斯的浓词艳赋,以及关于他的八卦情史,头皮挠破了几层,还是灵感全无,最后只好借了一大堆资料,准备搬回家去开夜车。
临走的时候,又有陌生的电话打进来,还是那位陈先生。他平静无波的声音说:“呃。。。。。。我现在又在你们学校附近,方不方便见面?”
又?她在心里腹诽,看起来这个技术总监委实是个闲人。
事实上陈亦辰这天出奇地忙。早上被叫回办公室,因为顶头上司贝克忽然召他参加一个高层电话会议。当时北京时间十点,美国那边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所以是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贝克当年是公司发起人之一,亲自面试招了陈亦辰入公司。如今公司壮大无数倍,贝克是公司的CTO; 他这个贝氏的嫡系部队也坐到中国区技术总监的位置。会开了大约两小时,会后贝克和他打哈哈:“Shane,什么时候才回总部?虽然中国姑娘很漂亮,可总部才是你的家。”
他听出贝克语调里其实不无微词,想了想答:“公司答应我三年的term,今年九月就到期了。”
回家路上大堵车,高架上的车灯排成一条闪烁的长龙,在傍晚灰黑色的重重雾霭里一眼望不到尽头。司机小刘唉声叹气:“前面出车祸了的吧?照这情形八点也到不了家。”
他坐在后座上疲倦地捏着眉心。回不回家对他来说没太大区别,家里反正只有自己,他的睡眠又差,即使在家,也是照例要工作到深夜。早知道要在车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呆在办公室里继续工作。
车一停一动,象老牛喘气般向前爬行。他忽然想到,从这里下高架,正好离Z大学不远,与其堵在路上,还不如去把今天没办完的事办好。
和鲁颂颂约了在Z大学门外的咖啡屋里见面,还是他先到。大概是周五的缘故,咖啡屋里相当热闹,点咖啡的柜台前也排起长龙,一直蜿蜒到门口。他站在大玻璃门边等了一等,远远看见她在一片灰黑的暮色里走来。
和上午一样,她穿着浅棕色的呢子大衣,上面有深棕色的大牛角扣,手里捧着一大摞书,但仍然步调轻盈。大衣是有大帽兜的样式,里面披着一条浅棕色的围巾,松松软软地叠在她的脸下,随着她的步伐微微起伏,时不时遮到她的面颊,好象整张脸也若隐若现。
打开门,她在暖黄的灯光里张望了一圈,似乎眼神掠过他的方向,但又似乎并没看见他。她停了停,直接走到队尾去排队。他排到她身后,等了片刻。她伸着脖子往前张望,就是没有要回头的意思,都快排到了,他不得已在背后叫了一声:“鲁颂颂。”她才诧异地回过头来,抬眼,有半秒钟的困惑,似乎没认出他来,最后恍然大悟地笑:“啊?你已经来啦。”
说实话她绝对不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但眼睛很有神彩,五官生动,笑起来嘴角有两个很浅的梨涡,大概是因为刚刚从冷空气里走进有暖气的屋子里,脸上有淡淡的红晕,在晕黄的灯光下有一种暖暖的色调。
其实他不擅长和女孩子打交道,对着她更不知道该说什么,幸好这时候队伍排到了她,她回过头去点饮料。
她点了杯什么水果味的奶茶,他就点了十几年如一日的意式浓咖啡。咖啡屋里人多,他们只找到一个缩在角落里的二人小方桌,坐在一起,几乎要碰到对方的头,他必须要挺直了腰杆才不觉得太亲密。
鲁颂颂似乎丝毫不觉得不妥,笑吟吟地找到话题:“这么晚喝浓咖啡,等一下不会影响睡眠吧?”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也没什么睡眠可以影响,本来不到两三点一般我都睡不着。”
她笑了笑不答话,他才想起要说的正事。
他的朋友A。J。 是个地地道道的美籍华人,最近心血来潮要来H城看烟雨江南,托他帮忙找个向导兼翻译,他推辞不过,只好答应会帮忙问一问。时间灵活,报酬从优,他三言两语把事情说完,便无话可说。
鲁颂颂倒热情颇高。“游山玩水?这个我在行。”她说,脸上带着那种暖暖的笑意,“二月份稍微早了些,桃花还没开,也还不到‘烟雨’的季节。时间虽然不是最好,但好在人少,要不然碰到长周末,湖边估计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短短应了一声“是”,她又自顾自侃侃而谈起来:“其实即使是淡季,那些所有人都去的景点人也太多。特别是那些旅行团,导游非得把喇叭按到最大音量,很煞风景有木有?……二月份,还赶得及赏梅啊。嗯,西山后面的大觉寺就很好,‘香闻流水处,影落野人家’,有山有水,景致极佳,又安静,素斋也好吃……你觉得怎么样?”
“啊?”他被问得一愣。刚刚看她眉飞色舞开始念诗的样子,他的心绪早就不知跑去了哪里。再说他一个纯种的工作狂,在H城前后也算呆了多年,可连乾隆皇帝亲笔题过字的所谓H城“十景”都没去过几个,哪来的什么意见,只好干巴巴地说:“……挺好。”
她一定是觉得他不关心,淡淡笑了笑,不再说什么。
接下去还能聊什么?他想了想说:“明晚有空吗?能不能一起吃晚饭?”
她双手捧着茶杯,看着他象是困惑了一秒钟,然后坐直了身子,仍然是笑意盈盈的样子,可眼神似乎瞬间疏淡了几分,顿了顿说:“明晚啊?不好意思,周五晚上要陪男朋友。”
他心里顿时一阵尴尬。看来她是误会了,转念一想也难怪她会误会,自己一天内往她学校跑了两趟,为了电话里五分钟就能说完的话,也确实太热心了点儿。虽然他们情况特殊,不可能走得太近,但这时候开口邀人一起晚餐,是女孩子都会误会吧。
可他是真没那个意思,只好连忙解释:“A。J。 明天到,我是要给他接风的。原来想,如果你有空的话,正好介绍你们认识。不过如果你忙,我让他直接打电话和你联系。”
她轻轻“哦”了一声,脸上瞬间闪过几分不自然,不过也只是瞬间,瞬间过后立刻又恢复了礼貌的微笑,落落大方地说:“那好啊,我等他电话。”
他们在咖啡屋的门口分手。她手里抱了大堆书本,他本想问需不需要送她一程,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妥。
她象是完全已将过去抛在了脑后。又有了新的男友?三年了,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也很自然吧。
最后她在路灯下和他告别,转过身渐渐消失在夜幕里。只是转身的时候,她颠了颠手里的书,便有小纸片飘落在她身后。他想大概是她的书签,等她走远才走过去捡,一看,原来是他上午给她的那张名片,背后还写着他的手机号。
他望着空寂的街道暗自苦笑一声。这么快就弄丢了他的电话?记得三年前他也给她留过一张名片,并承诺,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只要力所能及他绝不推辞,不知道她记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颂颂自然是不记得。抱着大堆资料回家,她纳闷那位陈先生对她的态度为何如此古怪。她隐约觉得他们大概曾经是认识的,却又不能肯定。以往遇到对面相见不相识的熟人,她总能在三言两语中看出点端倪,对方会说:“记得那谁谁谁……”或者是“上次我们怎样怎样……”而这位陈先生话不多,还老盯着她神情木然地出神。
所幸只是介绍个工作,不见得有再次见面的机会,更何况她有更重要的事做。
到后来她一路上想的都是劳伦斯那首艳诗,回到家打开灯,忙去写日志。
“《车厢中的吻》第一句:
I saw the midlands; revolve through her hair。
我看见midlands,在她发间环绕。
查了一下午书,midlands 应该是泛指英格兰中部。可怎么译好呢?中土?内陆?还是干脆叫‘密德兰’?”
她坐下来翻那些资料,片刻手机就“叮”地一声提示。她去翻看信息,果然,“深宇宙”留言说:“中部土地,怎么样?”
她在灯下微微笑了笑,答道:“甚好。”
第4章 我们都有小秘密(3)
给A。J。的接风宴被陈亦辰定在了一家叫“紫天椒”的泰国餐厅里。该餐厅菜色精致,环境幽雅,价格也不菲,最关键是离陈亦辰的公司近。下班时间交通不好,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舟车劳顿上。
结果A。J。十分不满:“叫我到中国来吃泰国菜?我早在泰国吃腻了好不好。”
陈亦辰笑笑不以为意。A。J。的抱怨他从小听到大,早就习惯当成耳旁风。
他和A。J。的友谊最早要追溯到光屁股的童年时代。那时候他跟祖父祖母住在美国东海岸的麻省,A。J。是他的邻居,周末常一起参加国际象棋的联赛。A。J。比他小几岁,但他们念的同一所小学,又念同一所私立中学,直到大学才分开。时至今日他早已习惯生活里只有工作,而A。J。还处在没有完全结束的中二期,仗着家里有钱,父母又宽容,不肯对社会准则就范。
按A。J。自己的话说:“我都委屈自己念完了商学院,朝九晚五这种非人的生活,还有长长的下半辈子,着什么急。”
他果然实践“活在当下”的宗旨,在世界各地游荡了几年,去乞力马扎罗抚摸过非洲的天空,也去尼泊尔洗涤了几个月的心灵,现在不知为什么忽然想回到中国这个喧嚣尘世里来。
陈亦辰把鲁颂颂的电话号码交给他。A。J。好奇地问:“男的女的?长得漂亮吗?”
他十分无奈:“有区别吗?难道你找的不是翻译和向导?”
A。J。不屑地答:“当然有区别,直接影响出游的心情。我不是和你说过吗?女士优先,美女尤其优先。”
其实A。J。的想法他何尝不知。象很多土生土长的美国第二代移民一样,斗大的中文汉字A。J。认不满一箩筐,但嘴上他还是很流利的,自己出游完全应付得过来,只不过好热闹,喜欢成群结队,嫌一个人游玩太过无趣。
他没有直接回答,A。J。低头开始自顾自琢磨:“鲁颂颂,名字听起来象个漂亮姑娘。”
他正色地告诫A。J。:“别乱打主意,人家姑娘有男朋友了。”
A。J。嬉皮笑脸地回答:“有男朋友算什么,还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他没时间关心A。J。的竞争日程。公司的CEO想并购另一个主营云技术的公司,贝克不同意,作为公司事实上云技术方面的技术总监,他这两天整夜整夜地被电话会议纠缠。
直到又一个周五的下班时间,他又被A。J。电话召唤。
A。J。在电话里说:“哇,H城的交通真让人无话可说,找出租车比挖宝藏还难。你办公室不是在西郊?我们在湿地公园,拜托,求搭车。”
他只好带上司机小刘过去接人。车行入公园门外的长长车道,路旁的梧桐还没长叶子,因此视野开阔,远远就可以看见两个人坐在路旁的花坛边上聊天,男的是一惯的神色夸张,手舞足蹈,女的听得很津津有味,时时笑得弓起腰来。
车停在他们面前,他降下车窗,这回鲁颂颂总算没一脸茫然,似乎不认识他的表情,只笑吟吟地和他打招呼:“Shane,多谢多谢,今天麻烦你。”语调温和又礼貌。
陈亦辰按惯例坐在后座上。本来他们两个一前一后,要拉开后面车门的是鲁颂颂,结果她稍一停顿,赶紧上前去拉副驾驶的门,把A。J。推到后面去。A。J。还和她谦让:“不用,我坐前面就好。”鲁颂颂笑说:“那怎么好。这点外交礼仪我还是懂的,老板坐后面,打工的得坐前面。”
车在下午六点的拥挤街道上举步维艰,而陈亦辰在后座上一路后悔。一前一后两个人聊得实在欢实,早知道这样,他就自己坐到前面去。
“你为什么叫A。J。?”鲁颂颂需180度大转身才能看见A。J。,大半个脸还是对着陈亦辰的方向,看着也叫人觉得累。
A。J。眉飞色舞地回答:“我的大名其实叫Aaron Jian Yang。你懂的吧,华人父母都超级要面子,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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