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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影帝宠妻入骨-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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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什么时候过来?”顾薄戈问道,知道了具体时间,也好做个准备,起码把喜好什么都探清楚,到时候就算大舅哥过来了,也好顺毛摸。
“我哥说,马上就要到了。”尘九曜那叫一个紧张,她不怕别的,就怕哥哥不喜欢顾薄戈,到时候闹出点儿事儿来。
几个哥哥,都是她很重要的家人,她希望他们都能够接受顾薄戈,要不然她夹在中间两难,更做不出选择来,一边是自己喜欢的人,一边是自己的亲人,如何选?
顾薄戈紧紧攥着尘九曜的手掌,然后道:“不用紧张,你且把哥哥的喜好说一说,我们好好招待一下你哥哥,你哥哥应该是很通情理的,嗯……应该是……”
通情理……尘九曜整只狐狸都像是没了骨头似的,钻进了顾薄戈怀里:“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她早早的就做好了准备,现在也不是很慌乱。
“一会儿我们和导演告个假,然后就去接我七哥吧,不用买别的,多买两只烧鸡,就买上次那个什么凤鸣烧鸡,那个味道好,再来上二斤高度数的粮食酒,不要现在那种工业酒,就差不多了。”尘九曜盘算着。
这困难的都还在后面呢,她家里八个哥哥,虽然都是表亲,但一个赛一个的疼她,都不是好对付的。
她和顾薄戈要走的路,还很长。
顾薄戈点点头,拉着她的手,这些大舅哥都挺好对付的,几只烧鸡就打发了。
------题外话------
明天我弟弟过生日,可能更新会很晚。
V9 九儿,你变了!
两个人回家的时候,已经将近下午六点了,尘九曜得先接她哥,这次来的是尘家老七,尘家几个哥哥起名的时候,是这样起的,尘家老大,叫尘天赐,老二叫尘梦双,接下来就是三清、四御、五方、六司、七元、八极、九曜,估计下一步就是生个十都出来。
尘家老七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一般对外称的时候,都说他叫尘七。
认识他的都喊他七哥,敢喊他七元的没几个。
尘九曜回去的时候,尘七已经在路口等了很久了,他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道袍,脚上是一双草鞋,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看起来跟个要饭的似的。
尘九曜拉开车门,无奈的道:“七哥,你这是从哪里过来的?”
尘七拢着袖子,一点也不介意别人的眼光,然后道:“家里穷,衣裳还是借的。”
顾薄戈也走了出来,一点也不嫌弃尘七,然后道:“七哥,先上车吧,要不咱们先去买点衣服再回家?”
尘家老七吊儿郎当的看着顾薄戈,然后道:“九儿,这人谁啊?”
尘九曜瞧得清楚,七哥这是准备开始欺负人了,她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媳妇儿被欺负了,就道:“七哥,这是我媳妇儿,先把见面礼拿过来。”
尘七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撩开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然后道:“这才几天不见啊老九,你胳膊肘都拐到大门外了!还认我这个七哥不?”
“七哥,你就别装了,欺负欺负别人也就罢了,怎么能欺负我媳妇儿呢?”
尘七气的胃疼,别人不清楚,他能不知道他家九弟到底是弟弟还是妹妹吗?要真是个弟弟,拐回来个弟媳妇儿也就罢了,拱人家的白菜还能说什么?但是这是他家的白菜,水灵灵的,让别人给拱了!
关键是白菜都让人拱了,这还没处说理,因为在他家九弟眼里,她才是那个拱白菜的。
当时尘七气得,尾巴都快露出来了,顾薄戈连忙道:“这是在路上了,我们有什么事儿回家再说也稳妥。”
尘七把眼睛一瞪,然后道:“你是觉得我在路边大喊大叫给你丢脸了?”
他长得其实十分俊俏,尤其是一双和尘九曜有些相似的桃花眼,如果说尘九曜给人的感觉是温柔绅士,那么尘七给人的感觉就是风流中带着一点点狡猾。
尘九曜默默的拉了一把尘七,她媳妇儿那么好,万一被尘七说跑了怎么办?这么好的媳妇儿,去哪儿找第二个?
不拉还好,一拉尘七更火气了,他家九弟多纯洁的一只狐狸,在山上的时候,追她的妹子千千万,她都拿来当妹妹看,这来凡间才多久?就让一男的给拐跑了。
都不知道拐到哪里去了!
“七哥,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都过来了,怎么也应该去家里坐坐,要是七哥喜欢在街上聊,那也没关系,都听七哥的。”顾薄戈轻声道。
他温柔的要命,让尘七有些话怎么也说不出口了,只能哼哼唧唧的道:“先回家吧!”
三个人就上了车,一路往尘九曜家里去了,到了地方以后,尘七故意进门也不换鞋什么的,大概是想气气顾薄戈,结果被尘九曜摁在那里,硬生生换上了拖鞋,才放进去。
笑话,新买的房子,能让她哥随便糟蹋吗?
尘七捂着心口,跟尘九曜道:“你这是要把你哥我活生生给气死啊……”
“七哥,你就别折腾了,有什么事儿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何必呢?反正我很喜欢我媳妇儿,我这辈子除了他谁都不要。”尘九曜坚决的很。
她知道七哥反对的意思里,有大部分是因为担心凡人和妖,会没有好结果。
但是她是真的喜欢顾薄戈,喜欢到了心坎儿里,这辈子除了顾薄戈,她大概不会再爱上第二个人了。
尘七坐在沙发上生闷气,半晌才道:“顾薄戈是吧?我还是看不上你,不过九儿喜欢,我也不可能硬拆散你们,但是我话放在这里了,不要让我看到九儿受委屈,要不然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扒你一层皮。”
尘七的目光很冷,冷的人骨子里都发凉,顾薄戈缓缓的点头,然后道:“阿九是你们的心肝,也是我的命,只要我还活着,就没有人能够欺负她,我自己更是不会的。”
“记住你的诺言。”尘七一字一句的道,他不曾把顾薄戈看在眼里,这么容易就松口,不过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尘九曜还是处子之身,第二,顾薄戈不过百年寿命,当不了多久的蓝颜祸水。
何必为了这么一个凡人,让自己最疼爱的九弟难过呢?
老大曾经说了,这鸳鸯不能强拆,瞧瞧古往今来,有多少鸳鸯,是因为家里反对,越拆越结实,越拆越结实。
人是有一定逆反心理的,妖也一样,你顺着他们来,这日子一久了,他们就会发现,爱情不能当饭吃,过日子光靠爱情是不够的,喝西北风能饱吗?
而且,这古往今来都说门当户对,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不同层次的人,中间隔着的,何止是门第之别这么简单,没有共同的语言,爱好,互相不能理解,迟早是要掰的。
他临过来的时候,家里老大就跟他讲了,如果九儿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那么就不要来硬的,先考察考察这个男人的品性,然后顺着他们让他们玩儿。
凡人,怎么都是构不成威胁的,最关键的是盯紧九儿,别让她**了,其他的一切好说。
这才有了之前的时候,尘七穿了一身破烂儿,蹲在路边上等的事,他来凡间之前,就提前托在凡间浪荡的朋友给他弄了一些书籍什么的,各方面的资料。
书里说了,试真心最容易了,穿的差一点,让人感觉你是上门来蹭吃蹭喝的穷亲戚,只要那男的露出哪怕一点嫌弃,九儿就肯定能够察觉到,到时候不用尘七干什么,两个人就掰了。
九儿最是护短,这人嫌弃他,九儿就算再喜欢这人,也绝对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为了实行这一计划,他特地去隔壁山头的穷道士家里偷得道袍草鞋,而且他平时最在意自己形象了,这次连形象都不要了,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的,看起来跟乞丐似的。
结果没想到,不愧是能让九儿倾心的男人,这男的,居然品质还不错,他百般的挑刺儿,这男的,连一点不耐烦都没有。
计划一:失败。
敲打了一下顾薄戈以后,尘七就赶紧钻进了浴室里,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顾薄戈有心讨好大舅哥,赶紧送了一身没有穿过的衣服过去。
他和尘七身形差不多,所以尘七穿他的衣服居然刚刚好,只是同款的衣服,穿在顾薄戈身上,就给人一种禁欲、严肃的感觉。
到了尘七身上,就是风流浪荡。
尘七撩了撩自己半长的头发,有些心疼,他去隔壁山头偷道袍的时候,让那小道士逮着,差点儿削了后脑勺,虽然后脑勺没被削成,但是一头秀发就还剩半截不到了。
你说说,不就是个破道袍吗?用得着这么穷追烂打了……
为此,尘七下山以后不得不先找了个理发店,剪了个据说是时下里最流行的头发,末了还因为身上没有钱,让人家追了好几里地。
尘七从浴室里一出来,就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吃的,香喷喷的烧鸡已经被拆成了一堆肉,最上面放了两只大鸡腿。
旁边还有红烧肉什么的,光看颜色,闻香味,他口水就快出来了。
更别提一边还放着酒,上好的粮食酒,也不知道顾薄戈从哪里倒腾来的,用那种很古旧样式的坛子盛着,香的不要不要的。
尘七这辈子除了美人儿,就两个爱好,烧鸡和烈酒,尘九曜的追求者里,有个小美人叫云露露,不但人长的漂亮,做的叫花鸡也格外好吃。
当时尘七就跟尘九曜说,实在不行就把云露露娶回来,既养眼又养胃。
哪成想,他家傻九,把自己折腾出去了也就罢了,还折腾给了个男人,瞧着就是个不会做饭的模样。
“这酒挺不错的。”尘七伸着脖子看,只见里面的酒液,呈现琥珀色,已经有些粘稠了,年份应该在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一下。
“从朋友那里要过来的。”顾薄戈轻轻一笑,然后道:“七哥先尝尝?要是喜欢的话,我再去给你要一点。”
被抢了酒的林思源正在家里哀嚎,这酒是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爹自己酿了,埋在地里的,说绍兴那边流行女儿红,他就给儿子酿个男儿红,什么时候结婚了,就把酒挖出来,婚宴上喝。
酿了不多,十坛子,他当时是为了显摆,才跟顾薄戈说的,心想着顾薄戈是个不爱喝酒的,肯定不会跟他想。
没想到,顾薄戈倒头就挖了三坛子跑了。
这才叫交友不慎!
尘七跟个大爷似的坐在主位上,尝了尝酒,又尝了尝菜,然后才道:“还行吧,比我家里的要差点。”
说完就被尘九曜踹了一脚:“赶紧吃你的吧,烧鸡都堵不上你这张破嘴。”
尘七很委屈,以前没有这个什么顾薄戈的时候,九弟对他可好了,现在有了媳妇儿,就忘了哥哥!
“这次怎么就你一个人过来了,大哥他们呢?”尘九曜手速十分快的夹了一只鸡腿给顾薄戈,然后把另外一只鸡腿夹到自己的碗里。
尘七:……
他更加委屈了,只好啃鸡翅膀,然后道:“大哥从边境上刚回来,受了一点伤,要不然他就过来看你,那边问题还没解决,二哥就带着老三他们过去了,要不然肯定会过来看你的。”
顾薄戈在一边默默的啃着鸡腿,心里想,难道尘家大哥他们,是当兵的?
尘九曜虽然心里有些担忧,但是还是把这个问题给略过去了,准备一会儿晚上了,偷偷过去和尘七聊聊。
别看妖和那些道士什么的水火不容,一旦问题上升到东西方的时候,两边都特别一致的对外了。
岛国那些个弹丸之地,还是比较老实的,就是西方能折腾,什么黑暗议会,狼人啦,巫师啦,吸血鬼啦,隔三差五的就要闹腾一下。
以前的时候没什么,东方这边的修真界牛叉,仙界那边也硬气,如今呢,修真界已经可怜到就剩下几十个人了,就住尘九曜她们家隔壁的山头,一个个穷的,道袍破了又补,补了又破,让人看着挺心疼的。
尘九曜没下山之前,还看到那边有小道士编了草鞋什么的,到处卖,小道士十几岁的年纪,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见了她就结结巴巴的喊:“呔!狐妖!你别吃我……我……我可瘦了……不好吃……”
妖族呢,死的死,飞升的飞升,也就还剩下几十号人了,两边加起来,不知道有没有一百个人,而西方那边呢,吸血鬼一个初拥,总能把人变成血仆,狼人什么的,也有办法制造同类。
虽然说那边儿的吸血鬼之类的,普遍实力比较低,除非到了亲王的地步,不然尘九曜都看不进眼里,可是耐不住人多呀,三天两头就搞事儿。
后来老道士找了她姥姥商议,两边各出一点人手,负责看着边境,防止外来的妖怪偷渡,也防止他们乱搞事。
她大哥实力是很强的,居然受了伤,看来这一次的事,果然不一般。
心里各自有各自的事儿,但晚饭还是吃的比较和谐的,吃完饭以后,尘九曜就打着给尘七买衣服的名号,把人拉走了,留下顾薄戈一个人守家。
顾薄戈不傻,他早就发现不对劲儿了。
尘九曜这些亲戚朋友的,长相和气质一个比一个出众,偏偏都没名气的很,说话做事还都带着点怪异,有些就像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不得不让人怀疑。
但是顾薄戈终究是没往那方面,毕竟是无神论者,也没有人会怀疑自家媳妇儿,是个狐狸精。
顾薄戈想不透彻,把这事儿扔到脑后了,他相信尘九曜肯定会和他把一切都说清楚的,自己乱想,还不如等着尘九曜主动说。
这个时候,尘九曜已经拉着尘七跑出去了,尘七坐在副驾驶上,尘九曜开车,尘九曜很严肃:“那边的战况怎么样?大哥怎么受伤了,受伤的严重吗?”
“具体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好像那边发生了一点儿什么事儿,吸血鬼都把自家老祖宗从地里给挖出来了,还来了几个实力很不错的狼人和大巫师,打了一架,大哥一个人干了三个亲王,受了一点儿伤,现在局势已经稳定下来,对方已经回了老家,估计是让打疼了。”尘七冷笑一声,随即有些黯然。
他是兄弟几个里最没用的,前几年的时候受了一次伤,到现在还痊愈,搞得几个兄长都在外面打架,他自己一个闲人。
尘九曜心里挺揪的慌,大哥那脾气,怎么可能是个受了轻伤,就下来休息的,一定伤得不轻。
尘七看的明白,就安慰她:“大哥真没事儿,临来的时候还跟我说了,让我好好刁难刁难你那个媳妇儿,起码瞧瞧人品行不行,不能让他随随便便就进了尘家的门。”
尘九曜闻言很无奈,她很认真的道:“七哥,我是不是个靠谱,这么多年你也清楚,要不是真喜欢,我怎么可能跟他在一起?我只希望,我喜欢的人你们也能喜欢,起码不讨厌,让我不要夹在中间为难,他是个很好的人,虽然不是很喜欢说话,人也挺冷清的样子,但是对我可好了,我想带他回去见姥姥,七哥,知道你们心疼我,但我真的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做下的决定。”
尘七心里很难受,他们几个,都不是尘九曜的亲哥哥,甚至说,他们九个里,除了老五老六,都不是一个娘生出来的。
全都是狐族里的孤儿,姥姥捡回来的,就养在一起了,养了很多年,直到他们都有了自立的能力,才分出去住了。
尘九曜是他们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妹妹,打小捧在手掌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当眼珠子疼着长大的。
一眨眼儿的,尘九曜就找了个男人,让他们怎么接受?
在他们心里,尘九曜还是那只巴掌大的小狐狸,回想当年,尘九曜刚出生的时候,湿漉漉白花花一小团,弱的站起来的时候,腿都打颤。
好几次都说养不活了,吓得他们天南海北的,到处找补药,回来给自己的小妹妹补身子。
他们疼她,宠她,已经不只是当妹妹宠那么简单了,简直是把尘九曜,当成了自己亲闺女。
什么舍得让一个陌生男人,把他们宠了这么多年的小九给偷走?
要是换成脾气比较暴的老三,可能这个时候就已经把顾薄戈给打死了。
尘七咬着衣角,心里的眼泪哗啦啦的淌,都快逆流成河了,尘九曜是不理解自家哥哥这种表现的,她不就是娶了个媳妇儿回来吗?又不是跟人家跑了。
尘七嘤嘤完了以后,正色道:“他还不知道你的身份吧?找个时间告诉他吧,如果他不能接受,九儿,你就放弃这次的历练,回山上吧,等过去个百了八十年,再改头换面,重新回来历练。”
“七哥,你心里担心什么我知道,我对他有信心。”尘九曜一想着要和顾薄戈分开,心里就难受得紧。
她漫长的生命里,头一回爱上一个人,就愈发觉得,在爱上一个人的滋味,和姥姥说的一点都不一样。
她不痛,不苦,反而欢喜的很,眼睛里面每天都是那个人的身影,满满的,其他东西一概放不下,看不见他就想念,看见了也想跟他多说几句话。
就跟着了魔似的,她变得都不像自己了。
以前就算有几个哥哥他们宠着,尘九曜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撒娇,果然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还可以改变一只狐狸。
“七哥,等你回去以后,就帮我劝劝大哥他们,尤其是三哥,等我把媳妇儿带回去以后,让他们对我媳妇儿好一点,别吓着我媳妇儿。”尘九曜绷紧了脸,然后道。
尘七很心塞,他自己都难以接受,更别说回去劝说别人了。
然后他马上就听到了更心塞的东西,尘九曜忍不住笑道:“要是没什么问题,说不定明年这个时候,就有一堆白花花的小狐狸,管你叫舅舅了!”
尘七:……
那也肯定是你生的啊傻九儿!
------题外话------
胳膊肘拐出了十万八千里的九哥……
今天见到了我弟媳妇儿,跟我一样帅气的女孩子呢=v=
V10 看清他的心
尘家人吧,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护短,尤其护自家媳妇儿,尘九曜把这个良好的传统给传承了下来,比她那几个哥哥,还护媳妇儿。
临回去的时候,尘七跟尘九曜道:“九弟,我这一次来,最关键的是想告诉你,千万千万不要和你媳妇儿行房!”
尘九曜当时脸都塌下来了:“为什么?”都是她媳妇儿了!凭什么不能行房!
尘七一脸严肃道:“自古至今人妖结合的也有不少,但是你见过几个人和妖的后代?人和妖,不只是种族不同,体质也不同,如果你非要你媳妇儿跟你行房,一不小心有了后代,最好的结局大概也就是去母留子。”
尘九曜整个人都像没了骨头一样,塌了下来,可怜兮兮的样子,让尘七都下不了手骗她了……
尘七为了自家九弟的贞操着想,可谓是煞费苦心,来之前的时候,他家黑心肝儿的大哥,就给他出主意了。
这主意着实够狠,知道九弟肯定心疼媳妇儿,听了这个传言以后,就肯定不会下手了。
其实人与妖结合没有后代的最大原因,不是人类无法生下妖族的后代,而是根本就没有办法怀孕。
少数有机会怀孕的,也很难生下宝宝,毕竟宝宝在肚子里的时候,就需要大量的营养,人体无法供给,宝宝最后就死在了肚子里。
所以人和妖很难拥有后代。
如果营养供给足够的话,宝宝就会很顺利的生产出来,大部分人和妖的后代,都是男性凡人和女妖精,女性凡人和男妖精,几乎是生不下后代的。
尘九曜就算和顾薄戈在一起了,就算发生了关系,拥有后代的几率也是几万分之一。
尘七为了尘九曜的节操,咬着牙道:“我虽然不喜欢你媳妇儿,但是我不想你以后伤心,所以为了你媳妇儿着想,你们千万不要急着洞房。”
“我知道了……”尘九曜吸吸鼻子,可怜兮兮的道:“可是我好喜欢小宝宝,最好跟我一样是白颜色的,我肯定天天抱着,等宝宝长大了还可以喊我爹爹……”
尘七鼻子也酸了酸,差点就就把实话说出来的冲动了,他咬紧牙关,然后道:“等你二嫂生了宝宝,就抱给你养,不过应该会随你二哥,是黑色的,黑色的也挺好看啊。”
他们这几只狐狸里,最好看的是尘九曜,白色的,最稳重的是老大,银灰色的,二哥是黑色的,他和老三是红色,老四是黄色的,老五老六是一母同胞,所以都是青灰色的蓝狐,老八最可怜,从小到大,都有些营养不良,连皮毛都是暗淡的棕色。
尘七一向觉得,除了他家九弟,就他和老三最好看了,火红火红的,跟一团烈焰似的,他想了想,然后安慰尘九曜:“大不了等哥以后娶了媳妇儿,生了小狐狸抱给你养,红色的好看。”
尘九曜不说话,她只想要媳妇儿生,给她生白白的小狐狸,雪团子似的,她可以让宝宝躺在她的白肚皮上,或者趴在她的头上背上,带着小狐狸到处去玩儿,多好啊……
阿凑也肯定会喜欢的,没瞧见阿凑就喜欢她吗?阿凑就喜欢粉粉嫩嫩的小白狐狸。
回到家以后,尘九曜就躺被窝里翻来覆去,顾薄戈很无奈,搂着她的腰:“明天还要去剧组呢,快睡吧。”
尘九曜应了一声,挺不情愿的躺下不动了。
她得寻思个办法,因为她真的很想要个宝宝,最好是她媳妇儿生的,可是她又不想伤害顾薄戈。
第二天的时候,尘七就走了,他出来是办正事儿的,自然不能一直待在尘九曜这里,拿了一点钱之后就走了。
尘九曜带着顾薄戈又去拍戏了,预定五天能够拍完的戏份,三天居然就差不多了,第三天的时候,就开始拍最后一个镜头了。
最后一场戏,也是最关键的一场,整个剧组都在很紧张的准备着,导演在一边儿也紧张地督促着。
“各部门准备,action!”导演一声令下,拍摄就正式开始了。
这个剧情的前置是,皇帝因为忌惮,在摆脱了太后彻底掌权以后,就卸磨杀驴,以谋反的罪名,把端家给诛了九族。
他对端妃还是有一些感情的,所以并没有连端妃一起杀掉,只是把她打入了冷宫。
端妃换下了华丽的外裳,洗去了脸上的妆容,一身素白麻衣,提着剑,缓缓的往御书房去了。
宫中的侍卫有试图拦她的,可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他们才发现,端妃一个女流,功夫却不比纵横沙场几十年的端将军差。
难怪当年端将军说,如果端妃是个男孩子,那么就再也不用担心,端家后继无人了。
端妃一路到了御书房门口,声音很平静:“通报一声,就说罪妇端氏,求见陛下。”
御书房门口的护卫,自然是不肯让她进的,一个宫里失了势,家族也没了的妃子,连个普通的宫女都不如。
端妃冷笑一声,直接提着剑闯了进去。
皇帝本来正在看奏折,外面突然就乱了起来,他就吩咐自己身边的太监:“出去瞧瞧怎么回事。”
那太监应下了,刚准备打开门,就被突然打开的门给撞飞了,只见端妃提着剑,俏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走了进来,直到看见皇帝后,她眼圈才微微发红:“为什么?”
皇帝竟然不忍和她对视,他是欠着她的,可是他没有选择,端家的权势,太可怕了,二十万大军,是握在端家手里的,更别提那些从端家军出去,散布各地的将军。
军中一度到了认端将军不认皇帝的地步,让他怎么安心?寝食难安啊!
就算端将军没有反心,那又怎么样?历史上有多少人,是被迫黄袍加身,最后不得不走上了谋反的道路。
就在前朝,前朝的开国皇帝,不就是被自己的手下黄袍加身,没了办法,才选择的谋反吗?
他承认,他的确怕,所以不得不铲除端家。
可看到端妃以后,他就忍不住心虚,忍不住去想,端妃进宫的时候,灯火阑珊,人更明艳,她微红着脸颊,端坐在耀眼的明珠旁,每个比明珠更耀眼。
这偌大的皇宫啊,有一群的女人,想从他的身上得到些什么,富贵,权势,或者是地位。
只有两个女人,一个他爱的,一个爱他的。
可都被他负了。
“端妃,退下。”皇帝咬着牙道。
“我端锦钰眼瞎了,看错了,是我害了我全家,你可知,前几日回家省亲的时候,我还同爹爹说,爹爹,如今陛下掌权,国家昌盛,该退就退了吧,纵然是退了,陛下也绝对不会亏待我端家,爹爹说好,平了边关,给陛下一个安宁以后,他就解甲归田,哥哥在郊外置办了田庄,风景很好,他可以过去安享晚年……”端锦钰红着眼眶,低声道:“短短的五天,我端锦钰就成了孤家寡人,杀了我全家的,是我的夫君……我的天……”
她逼近一步,然后道:“我是不是还应该叩首谢恩,谢陛下你没有赶尽杀绝,把我也杀了?”
皇帝紧紧攥着笔,心里的歉意盈满,说没有后悔是假的,可他是皇帝,皇帝是不会错的,也是没有错的。
端锦钰抽出剑,指着皇帝,两边的御林军立刻围了上来,端锦钰轻声道:“觉得你对我恩至意尽了,又可曾想过,这样的我,算是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皇帝抬起眼,他的眼眶也有些红,看向端锦钰的时候,眼底甚至泛着些水光。
他轻轻的道:“阿蛮,你恨我是对的。”
端锦钰手指都在颤了,半晌,她才轻轻一笑,然后道:“爹爹说你是个好皇帝,这万里江山啊,是你的,可也是爹爹守了大半辈子的,我不舍得……不舍得……”她发现,到了最后……她还是没办法对这个男人下手,一半为了江山,一半因为爱他。
话音落下的时候,她横剑自刎,殷红的血一瞬间喷涌了出来,落在桌案上,落在皇帝的脸上,滚烫的,烫的他的心尖都抽搐起来。
皇帝突然就想起,很多很多年前,他还不是皇帝,只是众多皇子当中不起眼的一个,她还不是端妃,是个明明很漂亮,却像假小子似的将军千金,初见,她坐在树上,他站在树下,她歪着头皱着娇俏的小鼻子:“喂,你能不能把我的鞋子给我捡起来?我请你吃糖!”
他看着那只嫩白的小脚丫,心里的悸动大概就叫情窦初开。
“阿蛮!”皇帝起身的时候,因为太仓促,把桌子上的奏折都扫落一地,他踉跄着抱住端锦钰,眼里的泪水,混着脸颊上得血,一起滴落。
落下来的时候,在端锦钰的衣衫上晕开一朵朵的艳红。
最后的最后,他才发现,他其实是喜欢端锦钰的,她太决绝,像是一团烈焰,把他的心脏灼烧的痛苦不堪。
有史实记载,皇帝死的时候,喊过阿蛮,宫中并没有叫阿蛮的娘娘,有宫人好奇,偷偷翻了宫册,才发现,多年前有位被打入冷宫的妃子,闺名就叫阿蛮。
皇帝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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