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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的旋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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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佩早已转过身子,“如果能够解除诅咒,就算送给您也没关系,可惜做不到。”他叹息了一声。
“为什么?”老头问。
“我试过把它远远地扔掉,甚至试过把它扔进海里,但是它总能回到我的手里。”拉佩回答。
“这就更有意思了。”老头摸着下巴,有这种功能的绝对不会是普通魔法物品,十有八九是神器,就像石中剑、黑弓、弑神之枪等等。
“你怎么知道这东西有诅咒?”老头问。
“里面有一只鬼魂。”拉佩没说幸运金币的功能,也没提曾经拥有过它的那些传奇人物,他怕老头起贪念。
“如果不能销毁这枚金币的话,你能不能帮我祛除里面的鬼魂?”拉佩退而求其次。他总觉得那只鬼魂逼他帮忙报仇,根本就是挟有私怨,金币本身应该没有这样的限制。
老头的眼睛骨碌碌地转着,他越发认定这是一件神器。神器都有自己的意志,有时候会化作人的模样,那就是所谓的器灵。他以为拉佩年幼无知,把器灵当作了鬼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两种东西其实差不多。
“我不擅长祛除鬼魂,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路是加入教会,借助圣力祛除鬼魂,另外一条路就是学习黑魔法,拥有和鬼魂沟通的能力。”
老头当然不是真心指点,他指点的第一条路是想确认金币里面到底是器灵,还是鬼魂?如果是鬼魂的话,进入任何一座神殿都会产生反应。第二条路是为他自己着想。
老头生过杀人夺宝的念头,不过他又怕适得其反,神器这东西很难说得清楚,万一不肯承认他为新主人,岂不是枉费心机?还不如留在这个小子的手里,老头需要的时候,可以让这小子配合他做实验。
“我不认识别的魔法师,您能教我吗?”正如老头所料,拉佩忐忑不安地问道。
老头欲擒故纵,摇了摇头说道:“我可不是黑魔法师。”
“您至少可以给我一些指点吧?”拉佩心中暗喜,他感觉有门。
拉佩没怀疑老头别有用心,从幸运金币的记忆里面,他确实知道魔法师分很多派系。老头似乎是炼金术士,这类魔法师专注于物质的转换。事实上炼金术士里面还有许多分支,有的擅长制造魔法物品,有的擅长炼制药剂,前者还有大型和小型之分,就如同建筑师和首饰匠的区别。所以魔法师没有全能的说法,“隔行如隔山”这个说法对魔法师同样有效。
“我只能教你一些基础的东西,不过……”老头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我不能白教。”
“我可以帮你打杂,甚至帮你打扫卫生,帮你整理房间。”拉佩急不可耐地说道。后面半句话并不是他犯贱,而是为了自己考虑。说实话,在这样一个像垃圾山似的地方,他一刻钟都待不下去,不把这里收拾干净,他就浑身难受。
“可以考虑。”老头动心了,他以前也请过几个佣人,但是没有一个佣人能够干完一个星期。
“您能给我一些工钱吗?”拉佩不太有自信地问道,他怕老头拒绝。拉佩倒不是贪心,练剑是需要营养的,剑客的饭量比一般人要大得多,修练魔法更是需要花钱。
“没问题,我一个月给你五十比绍。”老头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下来,这是当初他开给最后一个佣人的薪水,比一般的佣人的薪酬高了一倍。即便如此,那名佣人也没干满一个星期。
老头并不缺钱,身为魔法师绝对不可能缺钱,身为炼金术士就更不用说,炼金术士是魔法师里面的富翁。
“那么就这样说定了。”拉佩大喜,紧接着他看了看自己的邮包,低声说道:“我先去送信,送完信再过来。”
“去吧,去吧。”老头心情好极了。突然,他又叫住拉佩,只见他跑到一楼,在书房的抽屉里面一阵乱翻,最后翻出一把钥匙,跑下楼来递给拉佩:“以后你直接进来,别再拉门铃。等一会我还得重新做实验,今天没时间教你,你来了之后就帮我收拾一下房间。”他猛地一拍脑袋,又跑到楼上,过了一会又跑下来,将一双脏兮兮的手套扔到拉佩的手里:“这是怪力手套,戴上之后你的力气就相当于五名壮汉,用来搬东西很方便。”
拉佩激动不已,接过手套就往手上戴。
“别高兴得太早。”老头连忙在一旁提醒:“魔法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获得多少,就必须付出多少。戴上手套之后,你得到的力量仍旧来自于你的身体,所以你会累得很快。”
拉佩顿时失望了,他原本还想借助这副手套弥补力量上的不足。他选择的那一套呼吸法,对速度、反应能力的提升很明显,但对力量的提升却很差,于是力量就成了一个短处。在力量和耐力之间选择,拉佩肯定会选择耐力。
从佛勒老头那里出来,拉佩深吸一口气,快步奔跑起来。平时送信,他都是走着去,现在为了尽快把信送完,他必须用跑的。
所有的路人都惊讶地看到一名小邮差背着邮包在大街上飞奔。
“希比连大街二十五号,希比连大街二十六号,希比连大街二十九号……”拉佩的手里捏着一叠信,心里一边默念着,一边跑过一扇扇大门。每当他从门口一掠而过的时候,他的手总是闪电般地一伸一缩,一封信就飞快地被塞进信箱之中。
这看起来很轻松,实际上并不容易。
每一幢房子的大门都不一样,有台阶、没台阶的,有护栏、没护栏的。信箱的开口也各不相同,有的只是简单地在门板上开条缝,有的却加了防雨的遮挡,还有带翻板的、带插销的,他必须眼疾手快,动作要异常精准。
一口气跑了十几条街,拉佩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他两只手支撑着膝盖,大口喘着粗气。
拉佩很累,但是他不能停下,用这种方式送信不但节省时间,还是一种训练。
把信塞进信箱的动作可以看作是突刺,还伴随着上挑、下压、轻拨之类的变化。
还好用不着送包裹,如果送包裹的话,就不能这样训练了。拉佩已经打定主意,以后只送信,把包裹交给别人去送,他情愿多送几个街区。
拉佩并不担心没人愿意交换,包裹要比信少得多,如果专门送包裹的话,时间花得多,但是不累。
不过在这之前,拉佩必须买一双鞋子,一双适合长跑的鞋子。大口喘息了一阵,稍微恢复了一些体力,拉佩继续奔跑起来……
把最后一封信送掉,也就下午两点钟左右,这比以往要早得多,当然拉佩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他的胸口就像要爆炸一般,两条腿也像灌了铅,小腿又酸又胀,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他很想回家,然后躺在床上就再也不起来了,连晚饭都让母亲送到床边,可惜做不到,他还必须去杰弗里街二三号,帮佛勒老头整理房间。
“不知道老头那里有没有吃的东西?”拉佩自言自语着,紧接着他想到一件事,那个老头懒得连卧室都不愿意打扫,很难想象他会自己做饭,十有八九是干面包配干酷。
要不要接管老头的一天三餐?这绝对能讨好老头,而且拉佩还可以填饱肚子,顺便帮家里省掉一笔饭钱。一想到这,拉佩顿时不感觉劳累了,连脚步都轻盈许多。
“一天三餐你全都包了?”老头听到这个消息,果然精神一振。
正如拉佩猜测的,这家伙啃了好几年的干面包加干酪,早就想换一换口味。
“你的手艺怎么样?”老头唯一担心的是这一点。
“绝对没问题,父亲原本想让我当厨师的。”拉佩随口胡说,其实他并不擅长厨艺,炒个鸡蛋还行。不过他不在乎,他有幸运金币,幸运金币的历任主人里面就算没有厨子,也少不了美食和烹妊方面的记忆。
老头不再犹豫了,他下楼,过了一会又回来,手里多了一只钱袋。
“这是两百比绍,厨房已经几年没用过了,盘子、碟子之类的应该能用,但是几口锅子都已经生锈了,重新置办一套吧。还要买木炭和调味料,剩下的再买一些食材……如果钱不够的话,再来拿。”老头反正不缺钱。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钱,拉佩已经忘却了劳累。
整个下午拉佩都在忙碌着,收拾完客厅和厨房就跑去市场,不但买了需要的东西,还雇了几个人,让他们帮忙把东西送回来。顺便也让他们把收拾出来的垃圾全都扔出去,其中包括一套老旧的家具。
这就是有钱的好处,拉佩愈发渴望自己变得有钱,不过他绝对不敢生出贪污的念头。占点便宜,白吃顿饭什么的没问题,但是钱不能沾,这是他的原则。
傍晚时分,佛勒老头从实验室出来,他看到整洁一新的客厅,顿时挑了挑眉毛说道:“很不错,不,是非常好。”
最让老头满意的是餐桌上放着的食物,一只烤火鸡、一块厚厚的牛排和一盆色拉。他已经忘了自己多少年没有好好吃顿饭了,老头虽然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高,却也不想住垃圾堆,啃干面包。
“这是你做的?”老头问道。
“您觉得满意吗?”拉佩没有正面回答,这些是他从餐厅里面买的,他可没那么好的手艺。不过这也让拉佩打定主意,睡觉的时候搜索一下幸运金币里面的记忆,看看有没有和烹饪、厨艺、美食之类有关的东西。
“我把原来的家具扔了,这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拉佩转移了老头的注意力。
“扔了就扔了吧。”老头果然没在意,他这里根本没客人来,以前连吃饭都在实验室里面,客厅对于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更别说那些家具了。
“您什么时候教我魔法?”拉佩低声问道。
老头犹豫了一下,好半天才说道:“我没空,你自己看书吧。书房角落里面的那一堆全都是基础类书籍,是我以前用过的,里面有我的一些笔记,还有几本辞书,记录了大部分常见的植物和矿物类的材料。这不光是对炼金术士有用,对其他魔法师同样有用。”
老头这样说,多少有些敷衍的味道。
那几本辞书老头自己都没全部看完,更不用说记下来了,他能够记住的只有经常用到的材料,碰到不认识的东西也得去翻书。想要把那几本辞书全都看完,少说要半年,全都背下来的话,恐怕要十几年。
“钱还够吗?”老头也开始转移话题。
“足够……只要别买家具。”拉佩看了空荡荡的客厅一眼。
“用不着在乎钱,不够的话,和我说一声就行了。”老头可不想亏待自己,让他自己打理这一切,他当然没兴趣,但是有人代劳的话,他绝对想享受一下。
突然老头招了招手,过了片刻,一张卡从楼上飞下来,老头接住卡,随手扔在拉佩的面前:“有空的话,你帮我跑一趟图书馆,我好像有几本书没还,说不定已经找不到了……”老头又突然摆了摆手。“不去管了,反正顶多罚点钱,你问他们要罚多少?然后回来告诉我。以后这张卡由你帮我保管,需要借什么书的话,我会告诉你的,那些书同样也由你管理,你顺便再帮我收拾一下书房……卧室里面的那些书你别去碰,那是我经常要用的,我记得它们在哪儿,整理过之后我反倒可能难以寻找。”
“我记住了。”拉佩连忙回答,他已经打定主意,搜索一下幸运金币里面有没有和管家有关的内容。看来他要学的东西很不少。
“我又要做实验去了,一顿大餐果然有助于思考,我突然有了灵感。”老头扔下刀叉,匆匆忙忙地跑上楼去,此时他的样子看上去真的有几分疯癫。
拉佩连忙过去收拾餐盘,盘子里面还有大半只火鸡,他是故意的,买的时候,他就算准了老头吃不完,剩下的就全归他了。拉佩留了一对火鸡翅膀,他打算带回家,和家里的人分享。色拉也留下一大半,他也装了一部分,因为这玩意不太好携带。
吃饱喝足,把桌子擦干净,清洗餐具,然后放进橱柜里面,拉佩离开了那幢房子。
回家的路上,尽管疲惫不堪,拉佩的脚步却异常轻快,他的心情不错。眼看着就快到家了,突然旁边的小巷里面冲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人一把抓住拉佩的衣领。
拉佩身体一个侧转,紧接着一个肘冲,那个人就捂着胸口倒在地上。
撂倒一个,拉佩抢步上前,对准另外一个人就是一个高位侧踢。只听到一声脆响,他的脚正踢在那个人的脸上,那个人也应声倒地。
“别!我们是来拿东西的。”最后一个人大声叫道。
“拿东西?”拉佩这才注意对面这三个人,剩下这位正是昨天把赃物塞在他口袋里面的小扒手。
拉佩看了看左右,拉着这个家伙进了小巷。
“这都是你的东西,以后别再招惹我。”拉佩从衣服底下掏出那只口袋,除了幸运金币,所有的赃物全都在里面。
小扒手掂了掂分量,感觉差不多,应该没偷拿,他正打算说两句好听的话,没想到最先被打倒的家伙已经爬起来,骂骂咧咧地说道:“数量不对,东西少了。”
“连我们的东西都敢污,你活得不耐烦了?”另外一个家伙还躺在地上,居然也开口骂道。
“你们连看都没看,就敢肯定我拿了你们的东西。”拉佩顿时火了,换成昨天的他,或许会忍气吞声,现在却不可能。幸运金币的拥有者哪个不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就算那个被刺杀的家伙也是国王的近臣,拉佩至少不能给他们丢脸。
“我就咬定你拿了我们的东西,怎么样?”躺在地上的家伙骂得更凶了,刚才的侧踢正踢在他的脸上,就像挨了一记耳光似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拉佩一个箭步蹿到他面前,朝着他的右手踩下去,紧接着就听到喀嚓的一声响。
“啊!”那个家伙惨叫一声,抱住了手腕。
“你……你别撒野,我们拿你没有办法,难道拿你的老妈和妹妹也没办法吗?弄火了咱们,就点一把火把你家烧了,再把你老妈和老妹卖到妓院去抵账。”另外一个家伙摆出一副招架的姿势,嘴里却骂得愈发凶毒。
拉佩怒火中烧,不过这番话戳到了他的软肋。
拉佩可以不在乎,大不了往佛勒老头那里一躲,他不相信一帮混混敢招惹魔法师,但是他的家人却不行。
拉佩绝对不会忘记那个被砍头的传奇骑士,他的悲剧就是从未婚妻的惨死开始的。他本人实力强横,所向无敌,但他的未婚妻却只是一个弱女子。
“你们想怎么样?”拉佩咬牙问道。
“头要见你。”那名小扒手抢着说道,他已经后悔带这两个白痴过来了。不过小扒手也没想到拉佩会如此暴戾,和昨天完全就是两个人。
拉佩额头的青筋微微跳动着,他用屁股都能猜到这帮家伙的意图。昨天就是因为一个小小的把柄,最后被这帮家伙拖下水,不得不帮他们运赃物,现在他们又想进一步把他拉下水。
“你在这里等着,我先回家一趟。”拉佩径直朝着自己家走去。
一进家门,拉佩就看到一家人已经坐在餐桌前,不过还没开饭,都在等他。
“我已经吃过了,还带了一些东西回来。”拉佩将两只油纸袋放在桌子上。
“哦也!”妹妹欢呼一声,跳了起来,她已经闻到香味了。
但是父亲和母亲的脸上却没有喜色。
“这是哪来的?”父亲神情凝重地问道。
“你知道杰弗里街二三号的那名疯子吗?考斯比求我帮他送包裹,他很害怕那名疯子,我答应了,结果我发现那名疯子其实挺不错的。我帮他收拾了一下房子,结果他雇佣我帮他做事,妈,我会把他的衣服拿回来,你能不能帮忙洗一下?”拉佩问最后那句话,是为了转移注意力。
拉佩的母亲果然上当了,她立刻欢天喜地得说道:“当然可以,我家时来运转,碰上贵人了。”
“等一会我还得过去,他那里像个狗窝,有很多东西要整理。明天早上,我也要一早过去,帮他做早餐。以后不要再为我准备晚餐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像今天这样,带点东西回来。”拉佩找了一个晚上外出的理由。
“好啊!好啊!”妹妹在一旁拍手。
“拿人家的东西……总不太好。”父亲很犹豫。
“放心,佛勒先生看上去疯疯癫癫的,实际上是一位贵族,一位痴迷于魔法的贵族。隔夜的东西他是不吃的,是他让我处理掉。”拉佩随口撒了个谎,他不认为父亲会去佛勒老头那里确认。
“那就好,那就好。”父亲安心了,说实话,他看到女儿满眼希冀,也不忍心拒绝。
“我要过去了,今天可能会晚一些回来。”拉佩说着,转身出了门。
第三章麻烦来了
狭窄而又弯曲的巷道,肮脏而又湿滑的台阶,墙脚满是青苔,两边全都是窗户,互相之间挨得很近,窗上全都是铁栏杆,显然是为了防止小偷进入。
这里离拉佩的家并不远,同样也属于第七区。
整个塔伦总共分七个区,第七区是最后划分的,面积也最大,又因为临近城市边缘,所以住在这里的大多是穷人,而且越是靠近外围,那里的人就越穷。
正因为穷,所以小偷和扒手的数量也多。
在狭小潮湿的巷子里面钻了十多分钟,拉佩被押进一幢小楼。
这是一幢带天井的小楼,四周是一圈五层的房子,中间是一个长、宽差不多十尺的天井,把唯二扇出入的门关上,这里就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果然是一个当作据点的好地方。
“你待在这里,我去和头说一声。”小扒手对拉佩说道,接着他看了另外两个人一眼:“你们俩别多事,一切都由头来决定,头可不喜欢自作主张的家伙。”那两名打手原本确实有报复一下拉佩的想法,听到这话,不敢乱动了。小扒手扔下这三个人,快步跑上楼。
在楼顶靠南的一间房间里面,一个人影正站在窗口。那个人身材很高,气色却不怎么样,脸显得有些青灰,眼神也发虚,显然是被酒色给掏空了。他的颧骨高耸,配上一对三角眼和鹰钩鼻,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阴鹫狠辣的角色。
小扒手上了楼,站在门口轻声说道:“头,东西拿回来了,来的路上我已经数过,一件都没少。”
小扒手其实知道少了一枚金币,如果拉佩仍旧像昨天那样唯唯诺诺,他肯定会告发。但是今天的拉佩暴戾狠辣,一句话不对,立刻踩断对方的手腕,这让他不寒而栗。
“你进来说话。”那个人站在窗口冷冷地回答。
小扒手开门进去,先毕恭毕敬地弯腰鞠了个躬,这才满脸堆笑地说道:“头,有一件事我要告诉您,我看走眼了,原本以为这小子很嫩,很容易对付。没想到他是个神经病,一会软趴趴的,一会又像条疯狗,而且手底下很有两下子。秃头和鸡爪都不是他的对手,秃头挨了他一肘子,鸡爪的脸上挨了一脚,爪子也被踩断。”
“神经病?”扒手头目犹豫了起来,他相信小扒手的眼光。这小子八岁就开始干这行,身为扒手,必须会察言观色,能够迅速判断对方的身份。
“你说他的身手很厉害?”扒手头目又问道。
“他出手很快,而且很有章法,不像是打架打出来的,倒像是专门练过。”小扒手一边回忆刚才的情景,一边说道。
“如果等刀疤、鬼皮他们回来,能不能拿得下这个小子?”扒手头目仍旧心有不甘。
“不知道,不过我担心这小子发疯拼命,您没看到他刚才踩断别人手腕时的模样。”小扒手不想把事做绝。而且他再一次看到拉佩的时候,心里有种感觉,拉佩非常危险,绝对不能得罪,要不然以后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扒手头目犹豫了片刻,最后说道:“你把他带去训练室,我在那边等你。”
“头,这小子的身手不错,不如让他当打手。”小扒手在一旁提议道,这也算是卖拉佩一个人情。
如果换成别人说这话,扒手头目早就一记耳朵扇过去了,唯独对这名小扒手,他很容忍。只见他摆了摆手说道:“你不明白,这小子的身份很合适。他是邮差,可以正大光明地进出别人的家,让他打探个消息,或者负责踩盘,再合适不过。让他专门负责运货也很不错,就算被警察包围住,也没人敢乱拆包裹找东西。”
“原来是这样。”小扒手一脸恍然,紧接着就是一个马屁拍过去:“还是头高明,让他帮着运东西,还是我先想到的,我却没您想得那么深。”
“你年纪还小,再过几年,等你阅历多了,你也会想到的……我这个位置迟早属于你。”中年人难得收起那副阴鹫的神情,露出一丝笑意,不过他的笑意多少有些虚假的味道。
训练室在二楼。整层二楼全都被打通,所有的房间连成一片,里面布置得稀奇古怪,东面像是菜场,西面像是餐厅,南面像是马路,北面像是剧院。里面全都是假人,这些假人制作很粗糙,就和插在田里的稻草人差不多。不过它们的身上却穿着真的衣服,有些还很贵,假人的身上还戴着怀表、项链、手镯、戒指之类的东西。
拉佩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
拉佩已经知道这群扒手的头目叫霍夫,只是不知道是姓,还是名,又或是假名字?小扒手叫汉德。拉佩看着那个叫霍夫的扒手头目。
霍夫也正看着拉佩,两个人似乎在比耐性,看谁先支撑不下去。
“你是个聪明人,想必已经明白自己的处境。”扒手头目终于开口:“就算你再能打,我们有这么多人,足够收拾你。我们甚至不需要动粗,你有父母,还有一个妹妹,他们可没你那么能打。我们还可以做得更绝一些,让一个人故意被警察抓住,然后供出你来,等到你被抓进警察局之后,我们再去你家,和你的家人说话。”
这家伙果然是个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恶棍,卑鄙无耻,简直没有人性。一般的人听到这话都会被吓住,这家伙的下流手段很难破解。拉佩却不在乎,因为他有破解的办法。
破解的办法其实就只有一个字——杀。
拉佩已经下定决心,眼前这个家伙必须杀掉,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会把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掉。
此刻,拉佩的脑子异常冷静,他在思索要如何毁尸灭迹。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一把火,伪装成火灾。问题是火未必受控制,万一蔓延开,变得不可收拾,可能会烧死很多人。到时警察也会介入,以拉佩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和警察抗衡。但如果火太小的话,一大堆尸体堆在一起,摆明了是毁尸灭迹,警察仍旧会插手,虽然调查的力道不会太大,但是也会有麻烦。
要不然装成黑道争斗?拉佩的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霍夫注意到拉佩走神,他有些挠头。这既不像是很嫩的表现,也不像暴戾狠辣,反倒有点冷漠无情,视生死若等闲的味道。至此霍夫愈发相信拉佩是神经病。但这三种性格相差很远,没人会同时拥有这三种性格,除非这家伙人格分裂。
“汉德,给他演示一遍,先来一段快的,然后再放慢速度,让他看仔细一些。”霍夫既然怀疑拉佩是神经病,威胁的话也就不再多说,他怕拉佩暴起伤人。
“看我的。”那名叫汉德的小扒手快步在训练场上走来走去。
汉德的脚步异常轻盈,像是在嬉戏打闹,又像在雀跃玩耍。他两只手一直插在口袋里面,和那些假人只是擦身而过,并没有故意撞上去,或者挨得很近。但是他的手里总会掏出一样样东西,有时候是项链,有时候是戒指,有时候则是钱袋。然后一转身,这些东西又都消失了,显然被他放了回去。
昨天的拉佩一点都没看出这家伙是怎么做的,但是今天,他看明白了。
汉德这家伙的动作很快,每一次他和假人擦身而过的时候,手都会闪电般地抽出来,两根手指在对方的手上、脖颈上,或者口袋里面一勾,东西就到手了。秘诀就是速度,瞬间爆发的速度,而且距离很短,一般不会超过半尺。
拉佩想到了连刺。
连刺是刺的一种,一般上臂不动,只靠下臂或者手腕发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击刺——收回——再击刺的动作。
“我现在放慢速度再演示一遍。”小扒手得意地说道。不过这一次他没玩那些花样,而是像普通的小偷一样,从后面靠近一个假人,手慢慢地伸出来,从假人的胳膊肘底下绕过去,将两根手指插进假人的口袋,然后一勾,一只钱袋就到了他的手里。
“你来试试。”霍夫扬了扬下巴。
出乎这两个人预料之外的是,拉佩并没有拒绝。他学着小扒手汉德的模样,从后面接近另外一个假人,右手闪电般地在假人的口袋里面一勾。
拉佩的手指勾住的是一块怀表,不过他立刻感觉不妙,手指立刻缩了回来。
只听见啪的一声清响,一个铁夹子夹下来,就是那种用来抓老鼠的铁夹子,只不过弹簧没那么紧,不至于把手指打断。
拉佩没有被夹到,不过他的手指被扫到一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你居然没被夹住,反应够快的。”小扒手汉德惊诧地叫道,他以前可没少吃苦头,最清楚这个的厉害。
汉德可不是一上来就练这个。最先练的是夹肥良,一开始是夹冷水里面的肥良,练的是手稳。等到练熟了,再把肥良扔进滚烫的开水里面,练的是手快,最后才会上铁夹。
汉德很清楚,头是想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所以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被夹住。
“你的手确实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动作太大,也不够灵活,更不够敏感。一个成功的扒手,他的手应该像猫的胡须那样轻柔而且敏锐。”扒手头目很不甘心,却也无话可说,只能随口点评两句。
拉佩静静地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
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
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
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
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
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
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里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
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
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
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
“哇!”小扒手汉德发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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