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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卧花都(神初)-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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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云泥师太光洁的脸上『露』出几分疑『惑』之『色』,又把目光转向死去的艾冬草几人,神『色』顿然悲伤,走到吕日照面前,说道:“吕兄,你怎么能杀人?”
吕日照有些懊恼,却是倔强道:“杀人怎地,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每一年都在杀人。”
“阿弥陀佛,这几个活的,你还要杀么?”
“既然你回来看见了,不杀就是了。”吕日照唉了一声,“我走了。”
“把尸体带走,好生安葬。”
“知道了。”吕日照居然听话得像个乖娃娃。
若是之前,以林烟『性』格,定会八卦一番。现在却是没那个心情,只走到心生面前,问道:“你是叫心生么?”
“是呀,你叫什么名字?”心生的气质不属于年幼可爱,也不属于青春活泼,更是与成熟『性』感无关。她就这么干干净净的站着,面目素颜,身着法衣,光着头,安静的微笑,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
“我叫相由。”林烟说道,“我突然想的一个名字。”
“真名呢?”
“林烟。森林的林,烟火的烟。”
“林烟?相由……你想出家么?”
“反正和尚有好几次还俗的机会,我想出家一段时间,又有什么不可以?”
“别的地方不知道,这里倒还真的可以。修佛是修心,出不出家都没关系。”心生抛出个人观点,然后说道:“我跟师父说说,她会同意的。”
钟声再次响起,林烟便与心生并肩走进去,好像从小一起长大的老熟人,一点不拘谨。
心生由始至终,都没去看尸体,也没看其他活人。
就连吕日照,都好像没入她法眼。
林烟在迈入院子的最后一步,偷偷忘了一眼死不瞑目的艾冬草,叹了口气。
林烟不得不认为,艾冬草是因为自己一时口快而死的,愧疚感很重,重到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她死亡的模样。
两人走进佛堂,就见云月盘坐于地,单手撑着巨钟朝天,另一手拿着锤子,在钟上面敲打。
钟身震颤的时候,云月的身体,似乎脱离了万有引力,跟着震颤得仿佛要飘浮起来。
待到细看的时候,却又发现,根本就没飘浮。
“师伯,弟子回来了。”心生双手合十道。
林烟则一膝盖跪下,对云月说道:“我想拜您为师,出家一年,您愿不愿意收我?”
………………………………………………
浑浑噩噩,清清静静。
一年十二月,一月平均三十天,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三千六百秒。
一秒一秒的数下去,仿佛这一年,数着数着就过去了。
一生,倘若运气好,能活百年。换算成秒数,便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可是倘若一个人闲下来这么一秒一秒的数下去,却又会无端惶恐,觉得时间如同白驹过隙,数过去的一秒,就再也抓不回来了!
这是对生命的执念,在细节化的时候,所产生的放大版的恐惧。
倒不如不要去数,不要去计较秒数乃至年数,只想着一生这个一,就又觉得一生还是挺漫长的。
短暂的一生,漫长的一生,究竟能不能在一念之间相互转换?
剃了光头穿了法衣的林烟,有想过这个问题,却是无法确定。
吕日照回紫烟山庄,带走了阎守容三人,放出话来,一年之内,要对他们施以魔鬼训练。
还提出一个交易:一年之后,他们三人齐攻吕日照,只要能伤他见血,就可饶他们一命。
自由是绝不可能的,只有吕日照死掉的那一天,他们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
死去的艾冬草几个,林烟也参与埋葬,唏嘘不已,相比之下,瞎子的死,却没给林烟带来这么多感触。
吕日照天不怕地不怕,直接否决了林烟烧尸灭迹的建议。这让林烟佩服之余,原本存有的好感也都消失殆尽了。
心生年纪轻轻,武功却高出阎守容十倍,写得一手好字,便用手指,于石碑上生生刻下他们的名字,立在坟头上。
这天水庵的三个尼姑,都不拘于世俗,说收林烟为徒,就真让他在这里剃度。
法号相由,得叫心生一声师姐。法号的辈分排序,也不拘泥。
都只为修心,佛主只是一种寄托,和尚尼姑共处一庵,也没什么不可以。
云泥对自己弟子有绝对的信心,什么日久生情,在她看来,扯淡而已。压根不怕引狼入室。
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林烟自认魅力非凡,又思心生涉世未深,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会爱上自己。
因此他还有些小心收敛——打着出家的旗号泡妞,太邪恶了。林烟可不是这样的人……
后来接触久了,林烟才发现心生确实是做尼姑的料,对男女之事简直是完全免疫!
比如有一次夏日炎炎,林烟寻了条相对较深的浅潭洗澡,被散步的心生碰巧撞见。
林烟本不好意思地捂住自己,却见心生一脸微笑,自然地将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也无害羞,也无排斥,更无『色』。情,就好像在看一个男婴或者人形玩具。
林烟本就是大胆之辈,见状放开手,将自己完全暴『露』在她面前,她也一点没事,和林烟闲聊,面不改『色』,目光既不刻意回避,也不故意打量。
最后林烟觉得受了打击,玩笑地提出让心生脱衣服一起洗凉快凉快。
却不想心生毫不犹豫地说可以!
正当林烟生理反应都要出现的时候,心生才又来个“但是”,说林烟心『性』修为不足,不能在他面前脱衣服。
意思是,林烟若能如心生这般泰然对待林烟身体地对待心生身体,心生便可以与林烟共浴!
林烟被彻底打败,再不敢自我感觉良好了。
林烟出家,躲在这出尘的山林之中,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显著的益处!
身体上,心生、云月以及年纪很大却看上去年轻近妖的云泥,都是武功极高的人物。林烟拍马也不是她们对手!
更让林烟佩服的还是心生,她武功自然不及两位前辈,但也比他高出好多,两人切磋,林烟从来没有占过上风,往往多坚持几手,就已经能够作为高兴几天的成就。
林烟却不是佩服这个,而是佩服心生的心『性』。
林烟自被至阳之气附身之后,虽不主动生事,但也藏不住锋芒,凡事争个高低,喜欢勇闯虎『穴』,素来以硬碰硬。不较量一番,绝不认输。这也导致林烟危机不断,时常处于生死之间,当真惊险刺激……其实有些危机完全可以避免,但林烟还是憋着一口气,宁愿受伤,也要硬冲。
这是一个年轻人的热血与冲动,甚至是获取超出常人力量后一种另类的“炫耀”!
林烟喜欢将人打倒的那一刻,因为他觉得这有成就感!
但心生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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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心生小尼姑的风淡云轻
心生的武功很高,却不与林烟较真,往往林烟打出真火,她也云淡风轻。就算被林烟偶尔一个安禄山之爪,揩去几分油,也都不生气,从不仗着自己武功高,就欺负虐待林烟,故意让他吃亏。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无谓之争,虽也有过生死经历,但都是磨砺武学不得不为之,且从没暴露过自己身份,不让麻烦持续。
刚过硬则断,林烟在心生身上感悟到了这一点。
感悟归感悟,能不能同她一样,林烟自问不敢保证。
林烟在身体上得到的益处便是,除却吕日照所授吕氏拳法,这三大尼姑,都有教林烟武功。
她们的武功多为阴柔毒辣,不适合林烟,因此,多的没教,就让林烟以刚猛较长的吕氏拳法为主,只加以技巧和实战上的指导。
光说不练不行,光练不打也不行。虽然这“指导”也算不上真正的打斗,但总归能让林烟获取经验。每天坚持不懈的练武,林烟力量增加的同时,攻击防守能力也都水涨船高。
坚持确实是王道。
林烟持之以恒的站桩打拳,协调能力大大增强不说,他还能控制身上绝大多数肌肉的软硬度。这对于抗打击力,可谓是缺不得的技巧。
比如有人拿棒子攻击林烟后背,被林烟提前感知,只需将后背肌肉变硬,就能震断棒子。然后肌肉变软,便可防止淤青,不留一丝伤痕。
当然不只这一项好处,总之好处多多,林烟也越来越痴迷于武学。只是或许确实是天资不足,林烟身体已经被武术打磨得很是厉害,但却都是外功,真正的内功精华,林烟始终不能参透,缺少了那种灵动和顿悟。
他打一坨豆腐,只能将豆腐打得四溅。他运手成刀,劈一张丝巾,丝巾只会飘走。
心生打一坨豆腐,却能保豆腐不失,震断豆腐下面的木板。心生用手刀劈一张丝巾,却能直接让其撕作两半。
高下立判。
不过林烟自获至阳之气改造体质,便是先天优势巨大,这武功磨砺,也能激发至阳之气发挥作用,使林烟体质进一步变化,力气越来越大。心生都不敢只以力碰力,得以柔克刚。
新长的头发又带几分金色,长出几厘米,林烟就赶紧剃了。他却不受戒戳疤,免得还俗后难看。
身体于力量上的增强林烟的惊喜还能接受,精神上的蜕变却是让林烟意外得欣喜若狂。
自艾冬草几人之死,使林烟颇有感悟之后,他便发现,那一直沉寂的“金光二号”,终于开始进一步地增强他的念力了!
但却需要方法!这方法就是——
念佛经!
可不是对着经书瞎念,而是得找回那天那种“空空”的感觉,同时配合念经的节奏,再通过想象使脑海中那团“金铜光芒”化为介乎于虚幻与真实之间的“佛像”,再以此为精神寄托,沉浸与那种玄妙的感觉之中。
由此反复,念力便以更为可观的速度,缓缓增强了!
林烟终于可以使硬币飘浮起来了!
虽然只有那么一两秒,但也比以前只硬币发颤好得太多了!
林烟能不高兴么?
高兴之余,他也奇怪,事实上,无论是吕日照还是这三个尼姑,念力都很强。可他们的念力,为什么不能释放出来呢?
王仙之可以给出答案,可惜他不在这里。
无非就是道术巫术甚至佛门密术与武术之间的区别而已。
心生的性格注定值得信任,林烟便摘来花瓣,在她面前表演这种悬浮之术。
心生看了,拍手叫好,开心的笑,却不稀奇,不会大惊小怪。
无论是道门巫门还是异能者,心生都有过交集,在这方面,比林烟更多见识。林烟在明星名牌电脑手机方面得意一下自己的“渊博知识”倒也罢了,这方面还是不要献丑得好。
林烟表演之后,心生轻轻说道:“相由,以后不要轻易地摘下花朵。在花茎上灿烂绽放再凋零入土,才是它最美的归宿。”
林烟自是点头答应。
力量、念力的增强,林烟清楚地感受到了。心性思想的变化,林烟也有一些模糊的感应。
一年的避世出家,使林烟领悟到很多关于解脱方面的道理。这些道理,从某些方面来讲,对林烟的益处更为巨大。
他自然比不上心生的无尘心性,也比不上云月的无念心性,至于云泥,虽相处一年,却总觉和她相处起来十分古怪,也就不熟,不知道她属于什么心性。
林烟只知道云泥武功之高,绝不下吕日照,简直是深不可测!
她的武功,已经强悍到改变容貌隐瞒年龄的地步了!
其实她已过四十,看上去却是二十岁的大姑娘,太可怕了!
云月武功相对浅薄,岁月的痕迹,使她这个师姐,变成了老姑娘。
心生虽如十六七岁少女,但也过二十五岁,比林烟大多了。
吕日照看上去三十来岁,实际的年龄更让林烟震惊乃至振奋,早过了五十。
林烟在这一年时间里,探听到了这些小道消息。
同时他虽住在庵中,但也时常去那紫烟山庄,打电话给家人,告诉他们自己平安康健,免得他们担心。
如此,便过整整一年。
因为习惯当前生活,加上舍不得心生三位高人,林烟又在庵内过了个年,还磨蹭了整个春季,直到五月份劳动节都过了,他才被云月赶下山去,还俗入世。
临别前,林烟与一点心情变化都没有的心生拥抱了一下。林烟没有什么旖旎,只真不舍而已。按理说心生是尼姑,是不可能和林烟抱在一起,但她却是无所谓,林烟提出这要求,她就张开了双臂。
林烟本想捐香火钱,云泥却拒绝了。理由是出家人不捐香火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条规矩……
吕日照不知是真的还是放水,阎守容三人保了一命,林烟临走前去告个辞,三人对他,都不待见。特别是夏花,杀机沉沉,饶是林烟佛心未消,不悲不喜,也都架不住她死盯。
吕日照多的没说,就跟林烟搭个手将他打趴下,然后有些不满地讽刺他几句,无外乎饭桶一个一年没啥长进云云。
然后两人秘密说了一会儿话,话题围绕王仙之等人。最后吕日照在林烟面前,再次以一种极为缓慢的状态打了一套吕氏拳法,让他以全新的眼光观摩之后,就同云月一样,将他赶下山了。
“那辆路虎明明停在那里,都不送我一程?太吝啬了。”林烟穿回俗家衣服,顶着光头,面黄肌瘦,还有很明显的胡渣,如那刚出来的劳改犯一样,在正是赶集日的街道上悠悠前行,感受这久违的人间气息。
比较一年多之前,林烟表面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年纪看起来更大一些,气质多了些从容不迫,不再毛毛躁躁。一副你惹我就打断你腿的锋芒也都隐藏。乍一看,跟普通的帅哥没什么两样。
“先去北都叶羡君家里看看,能继续干就继续干到过年回老家,不能继续,就取回行李直接回去。”林烟打算之后,坐上通往县城的小巴,然后在县车站搭大巴去市火车站,再坐火车,从北都火车站出来,用光了身上所有现金。
打电话的零钱还是有的,林烟想了一下,拨通了方向北号码:“我是林烟啊,老兄,还记得我不?”
半小时不到,方向北开来一辆汽车,喜冲冲地将林烟带回家,吃了顿好的。
多久没有吃肉了?林烟简直是热泪盈眶啊!
第二百一十六章回归北都
方向北家原来的产业是什么林烟不知道,现在的产业正是饭店。因为处于闲时,大家都“伺候”林烟一人。因此,林烟这一顿吃的,直接吓坏了幕后大厨,非要跑出来见识林烟这大胃王,又是递烟又是敬酒,直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失敬失敬。
时过境迁,林烟才一年半不出来,就发现这周围一切都有了好大的变化。
方向北都已经结婚,连儿子都生下来了。
他老婆自然不是那个大学妹子,而是去年相亲对上眼的温婉女子,年轻时是怎么样的性子不知道,现在则是一脸母性,对方向北也很好,是个贤良的好妻子。
至于他妹妹方牧南,和林烟读的是同届高中,现在正和林烟还在读书的同学们一样,处在高三最后冲刺阶段,还有个把月,就要勇闯高考这座独木桥。
因此她并不知道林烟到了自己家来,也不在现场。
林烟吃完饭,被方向北带到家里坐了会儿,拜会了嫂子和侄子,然后就告辞而去。
取了钱,在北都市到处逛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林烟才来到天波府小区外面等待。
他手机没电,叶羡君电话号码没记脑子里,打公用电话都不行,只能在这里守株待兔。
林烟也能耐住寂寞,就这么枯坐好几个钟头,才终于站起身,往公路对面走去。
“喂,叶羡仙,你放学了?”林烟大声喊道。
刚从车上下来,被一西装男陪同的叶羡仙听这声音耳熟,猛然回头,一见林烟:“啊,是你?”
“是啊,好久不见,你过得还好么?”林烟笑呵呵地说道。
“真的是你!你上哪儿去了?一点音讯都没有?你没事吧?我听说你是被人掳走的。”
“我没事,掳走我的是绝世高人,见我骨骼清奇,天资聪颖,收我做徒弟。现在我学成归来,最先就来见你了。”林烟一边说,一边打量叶羡仙,见她面貌变化不大,服装却成熟许多,穿的是白色衬衫配女式西裤,好像一个白领人士。
“你还是那么喜欢瞎扯。进来吧,你的行李我们还一直保留着呢。”叶羡仙笑道。
“他是谁呀?”西装男小声问道。
叶羡仙“哦”了一声,介绍道:“他叫林烟,是我一个朋友,很久没见了。林烟,这位是柳听春,嗯,也是我的朋友,也算同事吧!”
柳听春见林烟不修边幅,不甚工整,也就不与他握手,只点了个头。
林烟看出他的不屑,并不在意,只疑惑道:“同事?你工作了?”
“我大四了,正实习呢。”叶羡仙回答。
“大四了啊!”林烟恍然了一下,摇头一笑,心想:“我还以为她大二呢。”
来到天波府,不见何润物,林烟询问一通,才知道他跟着叶梦得一起回老家了。
林烟有些惋惜,去收拾了一下自己行李,苏晨所赠的佛珠还在,被林烟熟练的拨弄。
和叶羡仙聊了会儿天,柳听春见没自己的事,闷闷告辞。
叶羡仙这才熟稔地询问林烟这一年多情况,说叶羡君派人寻找过他,一直无果,警察也不顶用。
林烟回答说自己当了一年和尚,这光头就是凭证,把叶羡仙唬得不可思议。
林烟也问了一下他们,才知叶羡君新婚不久,新娘居然不是余启蒙,而是一个官二代,叫周佳佳。余启蒙可真可怜……
叶羡君没回来,周佳佳倒先回来。免不了又是一番介绍。这一次,叶羡仙介绍林烟说是以前的保镖,周佳佳也就目中无人地回房了,根本没兴趣和林烟多说废话。
叶羡仙见状,撇撇嘴,悄悄对林烟说道:“我也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嫂子,太高傲了。”
“你也?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哥不喜欢她啊!娶她是没办法,得靠她爸铺路。”叶羡仙无奈道。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不怕我告状?”
“切,你不是那种人。”叶羡仙很信任地说道。
林烟淡淡一笑,不发表看法,只问:“那余启蒙现在怎么样?”
“好像跟我哥还在来往吧,恋人不成当朋友也好啊!”叶羡仙眨眨眼,说道。
“哦?那如果你哥要收她当情人,你会赞成吗?”林烟故意问道。
“这个——赞成吧!”叶羡仙犹豫了一下,点头道。
林烟觉得好笑,问道:“假如换成你,你老公有两个女人,你会愿意?”
“废话,当然不愿意了。”叶羡仙翻了个白眼,说道,“呵,你是在捉弄我是吗?不跟你说了。”按了一下遥控器,看电视里一个选秀圆明星梦的节目。
林烟见她在自己面前表现得不是那般完全成熟,倒觉得高兴,见手机屏幕因充电终于亮起,赶紧开机,却发现手机卡已经过期报废,不能用了。
林烟翻出号码,借叶羡仙家用电话,最先拨给钟晴。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林烟发了一会儿呆,又打给钟朗,这次通了。
钟朗意外之后,语气也不甚亲近,只敷衍着说自己很忙,就这样拜了。
林烟本想询问一下钟晴近况,也只能作罢。
又相继给父母朋友打了几通电话,叶羡君夹着公文包走进来,一看林烟,愣了好一会儿,才坐下来惊道:“你小子终于现身了啊!”
林烟笑道:“真是对不起,就这么失踪一年多,给你添麻烦了。不过我也是身不由己,今天才被放出来,也算值得原谅吧,哈哈!”
“掳走你的那个武术高手到底是谁?居然查不出一点资料,想救你都不成。”叶羡君神色诚恳道。
林烟心里一动,说道:“反正是一个跟我有些恩怨的家伙,本要杀我的。还好我机智,一拖再拖,最后误会解除,他就放我回来了。”
“这样啊。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林烟本想留下来,可一想到钟晴,也就转口道:“我是来辞职的。”
“啊?你刚才不是说要留下来么?”叶羡仙意外道。
“临时又改变主意了。”林烟不好意思地笑道。
“你要回去,我也不勉强。我还欠你半个月工资,这就跟你结清。”叶羡君露出几分失望之色,却是干脆地拉开公文包拉链。
林烟摆手道:“不用,不用,就当我行李的托管费吧,用不着算这么清楚的。老板您要是不嫌弃,我们也算交个朋友,行不?”
“当然行了,你救过我的命,早就是我朋友了!”叶羡君哈哈一笑,同林烟握手,忽然转移话题:“那个洛家的简易,你不去联系了?”
“联系她干嘛?”林烟奇怪道。
“我听说你被抓走后,简易动用了自身所有资源找你呢!想必你们关系很好吧?”
“关系一般,除开金钱地位,也算聊得来的朋友吧。”
“这样啊。那你回老家之后呢,打算做些什么?”
“这个还真没考虑。以前我想着尽量赚更多的钱,过好日子,最好是把户口迁到大城市,成为一方富豪,扬眉吐气。现在我心态稍微变了一点,贫穷我并不介意,财运自己送上门来,也不会去排斥。一切随缘吧。”林烟笑道。
叶羡仙插嘴道:“林烟当了一年和尚呢!”
叶羡君愕然,良久才竖了个大拇指,说道:“你能看透金钱,实在了不起。”
“也不是看透啦,只是看得没以前那么重。生命才是最美好的东西,活着,不渴不饿,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受欺负和压迫,就已经很完美了。以前我没钱,站在有钱人的堆里,总会有几分自卑感,觉得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觉得有钱人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有看不起我的意思。所以我对有钱人一向有些偏见,没多少好感。”
“呵呵,那也包括我们咯?”叶羡仙笑道。
第二百一十七章光天化日之下也敢调戏民女?
林烟笑笑,不可置否,继续道:“现在我经过一场佛法洗礼,却已经能够坦然面对有钱人了,当然,比尔盖次要是从天而降,我看到他还是得紧张,没办法。我现在坐在这里,是觉得我们没有区别的,呼吸心跳,都是一模一样,身外之物,我都没去注意。叶大哥,我希望你也能看淡一些,不要为了这些烦恼伤身,其实并不值得。好了,天色已晚,我就告辞了!”
说完,林烟站起来,一副高人风范。
“诶,就在这里住一晚吧,明早再走。”叶羡君若有所思,没有立刻说话,叶羡仙见状,起身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啦,哈哈!我还没吃晚饭呢!”林烟调皮一笑。
叶羡仙吐了一口气,觉得这才是原来认识的林烟嘛。
第二天,林烟真正告辞,拖着行李,原想直接去车站,却又改变主意,先去叶羡仙学校,想找钟朗问问情况。
他来到学校,去钟朗宿舍,不见人,却正好撞见他室友对着电脑打。飞机。
两人都是愕然,林烟没想到一大早这家伙就这么好兴致,这人没想到会有人突然出现,坏他好事。
赶紧关了播放器,这人询问林烟,林烟说找钟朗。这人爽快地指着对面大楼,说那后面有栋稍矮的楼房,就是钟朗所在位置。
林烟记下班级,道了声你继续,便又去教学楼。
结果还是没找到人,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却给了林烟一个线索,说钟朗最近因为女朋友跟人结仇,刚才好像被叫出去解决恩怨。
林烟苦笑,心道:“我是该以德服人,还是该用拳头办事?”又拖着行李,在学校瞎找,总不该出学校吧。
找着找着,林烟还真遇到熟人!
梁思华这小子,和陈紫衫大美女,正并肩走在垂柳小道上,梁思华两手放兜里,耸着肩,对陈紫衫说着什么,似乎有些着急,又把手摊开,然后抓住陈紫衫手臂,被她甩开,又跑到她前面,将她拦着,陈紫衫别过脸去,面露无奈之色。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你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林烟跑过去,大笑道。
“是你?”两人同时一愣,梁思华闪过一丝不悦之色,勉强笑道:“好久不见啊,林烟,你去哪儿了?”
“我出家了。”林烟双手合十,“别叫我林烟,我的法号是相由。”
“出家?”梁思华和陈紫衫对望一眼,都张大嘴巴。
陈紫衫笑道:“别闹了,你要出家,也该自称贫僧或者老衲,演得一点都不像。”
“你那是电视看多了。其实生活中的和尚在非正式情况下,和一般人说话没多大区别。”林烟头头是道。
“好吧,我暂且相信你了。相由,是吧?都说出家人慈悲为怀,这家伙要非礼我,你管不管?”
“阿弥陀佛,且让他先非礼一下,然后我就阻拦。不然我找不到理由将他赶走。”林烟笑道。
梁思华有些尴尬和不耐烦,装作没听到林烟的胡话,说道:“紫衫,你听我说——”
陈紫衫摇头道:“我已经听你说了很多遍了!我也跟你说了不下一百次。我只是把你当好朋友,没有那种意思的。”
林烟一听,觉得秃头发亮,赶紧说道:“我还要找人,就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找人,找谁啊?我帮你吧。”陈紫衫眼前一亮,拉住林烟袖子就走。
梁思华再赖皮也不好意思在林烟面前表露出来,只好一跺脚,大喊了陈紫衫几声,见她不应,与林烟远去,不由懊恼地一拳打中旁边路灯杆子,又疼得甩手。
林烟和陈紫衫保持距离,找话题道:“你们好像也大四了吧,还要留在学校吗?我有一个朋友,都实习好久了。”
“你说的是叶羡仙吧,我知道她的。”陈紫衫挽了一下耳垂上的刘海,“至于我,呵呵,一毕业就会有工作,不是当秘书,就是做助理。也不需要什么工作经验,然后去接手什么大产业。倒不如趁着最后的读书生涯,轻松一下。偷得浮生半日闲嘛!”
“偷得浮生半日闲?这诗有味道啊,你毕业后是去给简易当助理?”林烟略有深意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
“猜的。”林烟轻轻一笑。
陈紫衫脸一红,低下头,想了一下,问道:“你说你找人,找谁啊?”
“他叫钟朗,你应该不认识。”
“钟朗?确实不认识。”
“唉,这小子,听说最近因为女人跟人发生矛盾,最好别打起来啊!”林烟自言自语,四下张望。
“打起来?”陈紫衫回忆了一下,道:“哦,我想起来了,刚才我和梁思华过来的时候,好像看到有一群人在那边围着,好像很乱的样子。”指了一个方向。
“哦?这么巧?那我们去看看吧。”林烟却不着急,维持当下步子,还顺口闲聊:“不介意我的好奇心吗?你跟梁思华——”
“他?有一次他帮我解围,当了个无名大侠。然后上次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来找我。接下来就认识了。我其实知道他想追我,可一直没在意,只当朋友。没想到他忽然向我表白,没办法,话说到这份上,只好拒绝了。”
“哦。”林烟点头不语。
“听完了都不发表一点看法?”
“阿弥陀佛,我不能在别人背后说坏话。”
“别逗了,你真有出家?”
“千真万确,不过又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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